“外行人可能也看得出,你们两个分明不是在修船底,反而是想凿穿。”麦芒伍的语气不容置疑:“这小舟乃是老板提供给朝廷的方便,你们竟敢暗地里做这些手脚?莫不是想害死哪个朝廷命官?”
这灞波儿奔和奔波儿灞可是知道麦芒伍的厉害,一时间人话都说不好了:“这,空口无凭,你有什么证据?别以为你是老板朋友,就可以血口喷人…”
“锦衣卫镇邪司的传统之一,逢妖必杀。这个理由,够了吧?”言语间,麦芒伍两支银针已经出手。只听得呜呼一声,奔波儿灞颓然倒地,只留下了那灞波儿奔不明所以,颤抖着面对着眼前的麦芒伍。
“再问一次。”麦芒伍的右手在袖子里微微一转,随即又多了两根银针:“老板在不在鬼市?”
看看近在咫尺的同伴尸首,那灞波儿奔知道自己难逃一死,索性双眼一闭,坐在了地上:“动手吧!”
麦芒伍却没有任何动作,只因为自己面前的湖水微微颤动。片刻之后,滴水不沾身的老板从湖水中冒出了身影,朝着岸边走来。那灞波儿奔显然注意到了身后的异动,回头看到老板之后嘴巴几乎合不上。
“老板怎么来了…不用管我!为老板,我死而无憾!而且,面前这家伙未必能有多少胜算!”灞波儿奔似乎一脸迷茫,但是随即语气坚决,重新站起身来,准备同麦芒伍搏命:“来啊!让你领教一下我的手艺!”
“还叫人家领教你的手艺,怎么,你现在要做一道红烧鱼给他尝尝看撑死他吗!”老板拍了拍身子,瞥了一眼灞波儿奔,随即朝着奔波儿灞的“尸体”就是一脚:“起来!这丢人的玩意,人家没碰到你,自己倒是吓晕了!你说你俩,一个跑堂一个厨子,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自告奋勇出来给我丢人!”
那地上的奔波儿灞挨了一脚,真的晃晃身子,重新爬了起来。
原来,刚才虽然麦芒伍银针出手,却是扎向了湖底,为的就是亲自通知老板,省得同这两个鱼精口舌。只是没想到,这鱼精太胆小了些,竟然就这么吓晕了。
即便如此,这两个鱼精也没有任何打算出卖老板的意思,忠心倒是可见一斑。
“多有得罪。”麦芒伍收了手中的银针,朝着老板附身施礼。老板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看了看眼前的破船,随即朝着湖面抬起手——那湖水登时被一股锐气切割成两半,留出了中间的一条小路。
“你不找我,我也要去找你。”老板开口说道,随即招呼着麦芒伍跟上自己:“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随我来。”
两人顺着这夹在湖水中央的小径,信步朝着老板的宅邸走去。
进了屋子,老板匆忙将门关好,慌慌张张引着麦芒伍去了房间里面。麦芒伍抬头看看,发觉到平日里这间房子中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全然不见踪迹。
“怎得,你这里遭了贼?”麦芒伍不禁皱眉,转身开口问道。
身后,老板已然悄无声息化作了巨龙,顺着四周的墙壁浮游一番之后就地盘起了身子,朝着麦芒伍眨眼:“祸事了…这鬼市我是万万开不下去了。时至今日,我也只能收拾收拾东西,回我那碧波潭避避风头…”
麦芒伍看着老板这副表情,并不像是说笑挖苦。
“有人为难你?”麦芒伍思来想去,还是冒着大不敬的罪过,开口问道。老板好面子,这么发问确实不太妥当。
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四章针尖(下)
谁知道,一向急脾气的老板却没有刁难麦芒伍。那巨龙点点头,又急忙摇摇头,同时甩起自己的尾巴支住了自己的下巴,不断唉声叹气:“这都是命啊,我这么老实本分,突然间一个大屎盆子就扣在了我的脑袋上。哎我就说吧,不该搀和你们人间的事情。下雨这件事和我真的没有关系啊,不能因为我是龙就非得讹上我吧?照此说,四海龙王不也脱不了干系吗?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查一查这场雨的来龙去脉呢?哦,就因为我同你们镇邪司有几分交情,便不由分说地…”
“老板何出此言?”一番话,听得麦芒伍简直云里雾里:“这场大雨,与我镇邪司何干?”
“啊?你不知道神机营的事情啊?”这一下子,反倒是老板变得云里雾里;因为,那血菩萨无论怎么看也就是个炮仗脾气,脑子说不定跟湖边的奔波儿灞它们一个水平。这种人,是万万不会有什么韬略于心的。所以,老板早就觉得,血菩萨是得了这麦芒伍的安排。
只是眼下,似乎中间有什么隐情,双方都不知晓。
不过…巨龙端详着麦芒伍,随即又甩了甩自己的尾巴,似乎心事重重;老板也知道这个节骨眼上多少人都盯着自己。凿穿船底,为的就是表现自己的一个态度:自己和镇邪司其实没有什么太多牵扯。但是,麦芒伍这人又和自己私交不错,眼看着他进了火坑,似乎又有些于心不忍…
“算了,说了也无妨。”思忖良久,老板终于下定了决心,压低了自己的嗓音,暗暗说出了这个惊天大秘密:“老伍啊,当今皇上要杀你们。”
“嗯。”麦芒伍毫无反应地点点头:“多谢老板提醒,不过这件事并不稀奇。”
“…你多少假装惊讶一下也好,这为人处世,怎么就学不会呢!?”看着麦芒伍的反应,反而是老板一脸惊愕,随即摆出了平日里不爽的表情,尾巴也不耐烦地开始拍打着地面:“总之,皇上似乎看不顺眼,调了神机营打算围剿你们镇邪司。不过这件事是我听血菩萨说的…”
麦芒伍心中一动:听血菩萨说的?那么从时间来算,也只能是自己面圣时有了这些变故。神机营…看来皇上是认真的。要知道,即便是锦衣卫镇邪司高手如云,面对着神机营突如其来的攻势,也注定会一败涂地。
关键中的关键是,自己竟然对于神机营的一番调派丝毫没有察觉!对于掌管着朝廷火器的这支军队,麦芒伍表面上不说,其实已经私下里安排了不少眼线,因为他也知道朝廷秘密研制的大连珠炮不是好惹的。
看来皇上勒令自己在禁宫下棋,为得就是切断自己在外面布置的眼线通风报信…
“后来吧,你们都知道了。”眼见得这麦芒伍低头沉思一声不吭,巨龙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似乎困意袭来:“下了一场大雨,把神机营的火器全浇了,于是不了了之…那,现在你懂了吧?”
说着,巨龙伏下了脑袋,用须子拨弄着自己的牙缝。
麦芒伍听到这里,双眼放光,急忙收拾好了自己的穿戴,朝着老板就是一拜:“在下明白了,银票不日送上。感谢老板仗义出…”
“去他娘的不是我啊!下雨与老子真的没有关系!”老板看到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高吼。那麦芒伍自然是不晓得其中的来龙去脉,抬头之后一脸不解。
“李家不让下雨的!特意派人嘱咐我们,那一日不可降雨!”巨龙扭动着自己的身子,似乎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偏偏那天就下雨了!结果倒好!一来我平日里就与镇邪司有所往来,二来那一日你们的那个乌鸦又与我见面提及了此事!现在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等等,老板是说,下雨那一日,您见过血菩萨?”麦芒伍无意间听到了自己最想知道的答案,不由得开口问道:“那老板可知道,当日里血菩萨与何人争执,导致重伤?”
“老子现在要死了啊!你还有心情关心我见没见过你们那只乌鸦?”巨龙的声调,现在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委屈:“当时他跟你一样也是倒头便拜!你们怎么都这么喜欢拜天地?去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算了!我都说了,下雨与我无关,他还非得抵命给我。对对对,他要抵命给我报恩!一句话也听不进去的榆木脑袋!要不是我出手打伤了他,那乌鸦真的要自行了断了!你们镇邪司招人时,能不能不要光是武试,留下几个读书识字的不行吗?我跟你说啊老伍,这日子真的…”
老板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空荡的房间里,传来了清晰的敲门声。
麦芒伍站起身,朝着门口望了望。而老板则立刻收了声响,把尾巴放在嘴边,朝着麦芒伍做了一个“嘘”的姿势。
只是,屋子外面敲门的人并没有见好就收。只听得外面安静了一会儿,两扇大门之间的门闩忽然被一把钢刀挑开,一个脸上缠满了布条的人握着钢刀,走了进来。
“没想到,您这里还真的遭贼了。”麦芒伍打趣了一句,手里已经亮出了银针。
谁知道,老板根本就没有理会这么一句玩笑,反而急忙收了身法,幻化人形。
那人看了看眼前的麦芒伍,又看了看他身后的老板,开门见山说道:“朋友,能否行个方便?在下要找鬼市老板。之前有笔买卖,该清账了。”
“你就说我不在。”老板在麦芒伍身边悄声说道,随即装成了一个看热闹的普通老头,嘴里是止不住的咳嗽,走起路来都是哆哆嗦嗦的。
只是这语气之中,充满了惧怕。
“敢问阁下是…”麦芒伍并没有退让的意思,反而是抬起手掌,光明磊落的亮出了自己的“兵器”。
“李家执金吾,办事。还有…”那人看到麦芒伍这般举动,一下子心知肚明,明白对方是告知自己他手中的并非暗器。不过这京城之内,用针的行家倒也算是天下闻名…那人眼见于此,抬手缓缓开始拆卸自己蒙在脸上的布条:“没猜错的话,阁下是二十八宿中的那位太医吧?”
麦芒伍点点头:“办先生…”
“阁下误会了。”那人不禁笑了笑,脸上的布条已经悉数拆下,缠在了自己的双手上面,露出了本来的面孔:“在下李征。刚才说的,是办事。虽然大家各为其主,但是先生也该知道,我们执金吾如果真的同你们二十八宿交手,恐怕这件事就不止老板一条命能扛下来了。这可能意味着这些年的太平盛世就此结束…还是说,先生碍于同鬼市老板之前的某些情面,不得不出手呢?”
麦芒伍明白,对方指的就是之前那场大雨。这一句话出口,听得老板简直绝望:麦芒伍不出手,那么自己就是难逃一死…但是这麦芒伍一旦出手,纵使今日能够死里逃生,日后自己却也坐实了同镇邪司勾结的死罪,李家的杀手会源源不断…
一句话,堵死了老板所有退路。
“阁下误会了。”麦芒伍微微抬头,一把抓住了老板的脖子:“此人伤了锦衣卫镇邪司的要员,在下是来捉拿他回去抵命的。”
一番话说完,老板几乎目瞪口呆地看着麦芒伍。
“既然目的相同…”那李征似乎轻松了不少,点点头后亮出了手里锃亮的弯刀:“倒不如让我替先生动手。如此一来,也算是先生给在下一个方便。”
麦芒伍听到这里,笑了笑。而那李征,也笑了笑。
“锦衣卫镇邪司要杀的人,不能死在别人手里。”
“执金吾要斩的人,也不能死在别人手里。”
既然如此…
“老板,请在外面把门关上。”麦芒伍松开了老板的脖子,开口说道:“在下要与这位贵客谈一谈才能妥当了。”
“烦请老板在门外稍等片刻。”那李征也侧身让开了门口,眼睛却死死盯住了麦芒伍:“在下,也要与先生好好聊聊了…”
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五章地三鲜(上)
黄花镇的天空难得开始逐渐放晴。
银角蹲在地上,忍不住一阵咳嗽虽然已尽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但还是有几分血迹从指缝之间流了出来。看得出,金角银角两人并不知道吴承恩他们的立场,所以亦敌亦友之间,银角并不想在对方面前露了任何破绽。
看着对方这几人,应该也是有些见识的。金角清楚注意到,自己翻弄一番、挑走地上的红钱时,那个书生打扮的青年明显注意到了什么,垫着脚一副很着急的表情跃然脸上。显然对方也知道红钱的来历。
现在,如果自己拿走红钱的话,难保对方不会出手阻拦。
只不过,金角目前并不想与对面的四人起什么冲突。且不说这四人应该有些本事,自己这边银角的伤势着实有些严重,这一点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刚才自己的法宝紫金葫芦已经被金目那厮破坏得七七八八,如果在此一战,难免会有些棘手。
如此想着,那金角拾起了自己的葫芦后,悄悄瞥了一眼银角。银角心知肚明,右手即刻朝着袖口里面缩了缩,捏住了藏在袖口之中的宝贝。
“几位公子,小女子家里前几日遭了不测,自家的红钱被人劫了。眼下,小女子需要这枚红钱给妹妹疗伤,不知道几位公子是否可以高抬贵手,行个方便…”那金角还是先礼后兵,娇羞羞施了一礼后掩面开口;而银角似乎早就猜到了对方的答案一般,登时就准备出手——
“可以啊,拿去吧拿去吧。”没想到的是,那李晋竟然利落地开口说道,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哮天走到了李晋身边,舔了舔李晋的脸。金角略微惊疑地揣度着李晋的语气,思来想去也不太像是反话。
说真的,刚才金目吞了红钱后李晋已经认定这次在劫难逃,谁曾想突然就轻轻松松躲过了这么一难,说破大天去,自己这边也算是捡了个大便宜。既然对方想要红钱,那便拿去嘛,红钱有什么好稀奇的是不是?这玩意几乎遍地都是,前几天自己不还捡了两枚吗?
在确定了李晋的意见后,金角不禁盯紧了吴承恩。此书生只是个普通人类,身上没有李晋那种自己熟悉的感觉。而且刚才自己翻找红钱时,他的眼神最为紧张,不晓得他的态度是什么…
“可以可以,拿走吧。”吴承恩发觉对方在看着自己,随即也表态。说实在的,吴承恩刚才着急的事情并非红钱,而是地上那块烧焦的内丹。虽说金角看不上,但是对吴承恩来说,这可是自己随着青玄降妖除魔以来遇到的最好的故事。万一对方要是打算收走内丹,那可是要了吴承恩的亲命。红钱的话…吴承恩心里明白,估摸着对方说什么疗伤是假,其实是知道红钱在鬼市上价值不少银两罢了。
无所谓啊,人家的葫芦看起来就那么贵,多少拿点补偿也是无可厚非。
吴承恩已经抬头,算是询问青玄的意见。青玄也只是点了点头:只要红钱不危害于苍生,用来救人一命也未尝不可。哪怕对方是妖,刚才的临危一举,却救了黄花镇满城百姓乃是既定事实。而且,现在那些百姓由于吸入了浓烟还纷纷处于昏厥之中,眼下分分秒秒救人要紧。青玄也实在是不想起什么无谓的争端了。
那金角见得三人都答应了自己这个不情之请,不禁有些出乎于意料之外。不过,如此甚好。正当金角再次施礼答谢了对方的慷慨,准备起身带着银角离开时,对面一道红云卷过,瞬间就到了眼前:
“慢着,你为什么只问几位‘公子’,不问问我答不答应?”李棠一边走过来,一边把杏花揽在自己身后,笑盈盈地看着金角:“他们同意了有什么用,这些人里面我说了算。”
那金角心里微微地打了几点鼓:自己刚才也算是上下打量过这个阵容了,论资历来说,领头的应该是那个背着弓箭的大汉无疑。论杀气来说,那只戾犬则是数一数二。论棘手程度,那个僧人则是不得不防。论着让自己看不透的,傻乎乎的书生又似乎颇有城府…那只杏花小妖,恐怕只会忽闪着眼睛假哭,这个穿红衣的丫头,看上去眼神虽然精明,其实不过是个养得娇贵些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罢了。
谁管你什么大小姐呢?
金角露出一丝微妙的冷笑,刚要说什么,突然间,在金目的内丹附近,空气渐渐扭曲,成了一阵旋风。那金角定睛看了看,嘴里不禁“咦”了一声;自己刚才在收拾金目之前,确实朝葫芦里面看过,里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照理说,应该已经化掉他了啊…
难道是…
金角知道此地不得久留,急忙朝着那李棠侧身施礼,算是为自己刚才的失礼给了一个交代:“小姐在上,小女子有眼无珠,眼下红钱救命要紧,日后如能再相逢,一定重谢小姐…”
即便嘴里这么说,那金角却一直看着旁边这股旋风,看都不看李棠一眼。这副情景在李棠看来,实在是有些目中无人。只不过李棠还未来得及开口,那金角就拉起地上的银角,踩上一块妖云,朝着山下去了。
李棠气得直跺脚;青玄则是握着念珠,前去救醒那些百姓了。吴承恩倒是一副没有出息的样子,急急忙跑到了那金目死去的地方,迫不及待翻找着那块内丹。
之前的那股旋风忽然间凝固了空气,定格在吴承恩的面前。凭空里,突然间出现了一扇一丈来高的纯铁大门;吴承恩刚刚将内丹放进自己的袖子里面,眼前突然多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着实吓了一跳。
这只是开始。门忽然间被缓缓推开,一个身影疲惫不堪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之后从外面推上了这扇铁门。霎时间,铁门消失不见,只剩下了这个人,和散落一地的兵器。
“没想到…连最后一招都用上了。”那汉子颓然坐在了地上,大口喘气。
“哎?是你?之前在这附近遇上的那个…”吴承恩看了看对方的面容,忍不住开口说道,招呼着李棠和青玄。
李晋则是先伸出手,收了哮天之后才抬头看了看刚才铁门凭空出现的位置,明白九剑现在应该是精疲力尽了。
“年纪轻轻就会遁入虚空…”李晋自言自语道,随即压低声音感叹了一句:“现在的二十八宿都这么厉害了啊。”
此人,正是九剑。约摸半个时辰前,九剑不晓得金角的法术是何居心,随便一答,便被吸入了那紫金葫芦之中。进去后,九剑只见得一片浅滩,地上薄薄一层妖水,开始腐蚀侵蛀自己的肉身。九剑知道大事不好,急忙挥动自己的九把兵器想要在这葫芦内壁之中打出一个缺口,却发现自己徒劳无功。相反,地上的妖水却越涌越多…
事到如今,那九剑只能用了自己的奥义。
若不是那金目炸碎了葫芦因祸得福,估计九剑也坚持不了多久。抬头望去,九剑看到了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个书生,还有那个穿红袍的姑娘。哦,是他们小两口…此外,还有一个僧人在远处忙活,黄衣的姑娘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自己,倒是怪可爱的,附近还坐着那个刚才见过、眼下比自己还狼狈几分的花臂汉子。
唔,并没有刚才那两个妖女的身影。
李棠听到声音后,急忙赶了过来。九剑长出一口气,正准备卸了浑身力气,却突然间比出双指,朝着李棠的方向就是一指!
地上一把断刃颓然飞起,朝着李棠便端端刺去!李棠一愣,本能地亮出了自己的兵器就是一挡。
“姑娘闪开!”那九剑开口说道——他的目标绝非李棠,而是站在李棠身后,一脸懵懂看着这铁门的杏花。
只是九剑多少晚了一步。那李棠抬手一招,硬是将九剑的兵器一分为二,断在了地上。杏花“呀”地惊呼一声,李棠急忙将杏花护在了身后。
“你要干吗?”站在九剑身边的吴承恩一下子有些发蒙,但是身手没有慢下多少,抬起一脚朝着九剑端直的胳膊踹去。九剑抬起另一只手,挡下了吴承恩这一招。
青玄已经施法完毕,算是破了百姓体内的浓烟。听到吴承恩这边的动静,青玄已经匆忙赶来。九剑抬头看看,却没有认出面前的僧人。
“逢妖必杀。”那九剑开口,却已经语气不稳:“还望两位不要碍事。在下乃是…”
“去你的!”
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五章地三鲜(下)
第二十五章地三鲜(下)
一声闷响。
吴承恩虽然被抓住了一条腿有些手忙脚乱,但还是摸索了一下,掏出刚才那块沉甸甸的内丹握在手里,然后便朝着九剑的后脑勺砸去。九剑挨了这么突如其来的一下,不吭一声,倒在了地上。
虽然知道吴承恩刚才的那一手并不太重,但是青玄还是有几分责怪的意思:“为何随便出手伤人…”
“怕什么。”吴承恩小心收好了内丹,留作日后写作,语气里倒是不急不缓:“这么一个疯子,忽然出现便要打打杀杀,咱们好声好气他可未必听得进去。”
那九剑在地上抖动一下。吴承恩吓了一跳,匆忙补上一脚:“你可别醒!”
这可是吴承恩的心里话。九剑如果此时醒来,难免会有厮杀。这人初次见面时倒也不失一条好汉,眼下,吴承恩内心里并不想与对方起什么争执。
“你也不问清楚对方是什么人,便如此这般。”青玄急忙拦住了吴承恩。那吴承恩“咦”了一声,蹲下身子翻弄一番。果然,从那九剑的腰间,找出了一个小包裹,里面藏着不少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