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翅第一次是从一脸与荣有焉的阿勋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称呼的,而她的反应是将刚刚喝到嘴里的茶水一口喷了出来,猝不及防的阿勋就那样被她用口水“洗礼”了。
什么是才女?那是才华横溢、德才兼备,令无数的人敬仰的女性,譬如名垂千古的蔡文姬,再譬如词国俊杰的李清照,她们可是公认的才女,而自己凭什么能够被称为才女?
蝶翅的吃惊和不解阿勋不是很能理解,不过他却坚信蝶翅确实是才女。为什么?这还不简单,蝶翅能读会写,不认识的字极少,能够写一手十分好看的毛笔字,记账、算账、对账更是又快又准,算盘打得也好,除此之外,能够出口成章——叶榆城的读书人说了,杨蝶翅不但四个字的成语说得溜,不时的还能够冒出几句诗词佳句来,虽然都是前人所写,可也证明了她是认真读过书的人,这样的女子不是才女是什么?
听了阿勋的解释,蝶翅淡定了——能不淡定吗?整个叶榆城,要找能够将算盘的啪啪响的女人没问题,阿勋妈心算口算都十分的溜,可要找一个能读会写的女人就有些难度,要找个能够写得一手好字的那就是难上加难,这么看来,自己还真个是“才女”了,虽然这个称呼实在是让她感到恶寒。
已经十七岁的阿勋长得一表人才,跟在张焕振身边走了六个年头,让他自小就比同龄人沉稳的他不但早早的脱去了稚气,更多了些成熟男人才有的气质,因为走马帮的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也呈现一种健康的黝黑,显得英武很多,脸上总是带着阳光少年独有的灿烂笑容,让见了他的人不但顿生好感,也很愿意和他接近,自幼就比旁人略高一些的个子现在更显得挺拔,不过…
蝶翅对这一点只是撇撇嘴,有点酸葡萄心理的说,那不过是矮个子里面拔高个而已,阿勋其实也不过一米七五左右,要是在前世,那不过是还算可以的个子,可是在这里,除了人高马大的藏家人以外,还真是没有几个长得高的,阿鹏不过一米七左右,让蝶翅十分不满的是自己居然还不到一米六,仅有一米五多了一点点,就算自己现在才十四岁,还有成长的空间,可是估计也没有可能突破一米六大关了——杨雪素不到一米五五,阿德稍高一些,可也就是一米六五的样子,阿鹏长到一米七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而她估计没有多少希望了。
在女人普遍一米六以下,男人普遍一米七以下的大理,阿勋还真的是鹤立鸡群,属于那种让大多数人仰望的高个子,令蝶翅极为不爽的是自己也属于那种需要仰望他的人之一——她不爽的时候完全忘记了,阿勋在她面前极少会站在她的前面,不是在她的身侧就是在她的身后,要不然就是坐着或者半蹲着,从来不让她仰视自己。
蝶翅是叶榆城很多人眼中的才女,是一个聪明能干、勤快美丽的姑娘,在叶榆城也好,喜州也罢,喜欢她的小伙子不在少数,娇娇的堂哥董志伟就十分的喜欢她。只要有时间,总是会来找她,就算什么都不做,光是看着她也都能够自顾自的傻笑起来。不过,董志伟从来就不是蝶翅烦恼的对象,他喜欢蝶翅,喜欢的十分单纯,只为喜欢而喜欢,没有更多的奢求,也没有给蝶翅任何的压力,让蝶翅头疼的是扎旺的孙子,江边卓玛的小儿子扎西多吉。
那小子十五岁的那年第一次见到十三岁的蝶翅,一眼就喜欢上了蝶翅,他对蝶翅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扎西多吉,我很喜欢你!”让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蝶翅傻了眼,让周围所有的人笑晕了过去。喜欢就喜欢吧,蝶翅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或者不好的,可是那小子居然一直鼓吹着让蝶翅嫁给他,如果蝶翅不想嫁也可以,他是家里的老三,是不用继承家业的,他很愿意“嫁”给蝶翅,嫁到杨家来。他的话让原本就舍不得蝶翅嫁到别人家的阿鹏连连点头,忽然之间看他顺眼了。
扎西多吉是个热情爽朗的小伙子,不过他的热情对蝶翅来说就像太阳——远远地晒一晒还可以,离近了可是烧死人的,还是进而远之的好。自从认识蝶翅,每次都马帮前往拓东城或者缅甸,扎西多吉都会自告奋勇的担任二锅头一职,为的就是路过喜州的时候能够和蝶翅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而蝶翅每次都是避退不迭。
可能是因为习惯成自然,蝶翅更愿意和阿勋在一起,他不会用扎西多吉那种几乎要烧死人的眼光看自己,也不会像董志伟一样和自己说着说着忽然傻笑,只是很自然的说说笑笑,会和自己讲述他在走马帮见到的壮丽景色,奇闻异事,也会向自己诉诉苦,说说走马帮的艰难,会和自己回忆曾经的欢乐,也会一起憧憬美好的明天。
阿勋是叶榆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个年龄段中颇为出彩的小伙子之一,长得好,能说会唱,不过十六岁,已经是一个不错的二锅头了,如果不是因为叶榆城大多数姑娘都知道阿勋对蝶翅的心意,跟在他身后的姑娘一定会比现在还要多。
“阿勋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娇娇将手帕收好之后道:“他们已经出门四十三天了,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就这两天吧!”蝶翅对好了进货单和入货单,损耗很小,看来路上没有遇到多少的恶劣天气,这一批货等到明年天气转暖之后出出去会很不错,总的来说今天的生意比去年更好,收入有了很明显的提高,晚上回去和阿妈、阿公商量一下,过年的时候要给所有的伙计们包一个大红包才是。
“这两天是哪一天啊!”娇娇无力的呻吟了一声,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是很慢——别误会,她可不是想阿勋了,她和阿勋的关系还是和刚刚认识的时候一样,见了面就吵,不见面的时候总是喜欢和蝶翅说对方的不好,她想的是另有其人。
“怎么,想阿南了?”蝶翅将货单收好,笑着对一脸无力的娇娇道,他们两个似乎从那年到帕果家过完火把节后就不一样了,娇娇还是那个娇娇,对谁都很蛮横,但对阿南除了蛮横之外,更多了一些情愫,只要阿南没有随张焕振赶马,两个人就三天两头的见面,在一起说说笑笑也好,去阿勋家的小酒馆帮忙也罢,总是形影不离。而阿南对娇娇言听计从,每次出门回来总不会忘记给娇娇带一份礼物,给她一份惊喜。
“是有点想了!”娇娇直言不讳的道:“我昨天还直接到他们家去问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结果又和阿南妈吵了一架…蝶翅,你有没有觉得阿南妈越来越讨厌了?”
“我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她一两次,怎么知道她是不是很讨厌?”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理解,娇娇和阿南的感情好,张焕振对娇娇也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阿南妈和娇娇却像是仇人似地,两个人就没有说是和和气气的说过话,每次见面都要吵架,蝶翅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她们这样相处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蝶翅把东西收好后正色道:“可是娇娇,不管她是不是很讨厌,她终究是阿南的阿妈,是长辈,你就不能忍让一些,不要总是和她一见面就吵?”
“当然不能!”娇娇白了蝶翅一眼,道:“她每次见我都是那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鬼样子,我凭什么受她的气?再说,她那个人就那副德行,你越是让着她,她就越是嚣张,我才不会让着她呢!”
“可是这样下去会影响到你和阿南的。”蝶翅很担心这样下去娇娇和阿南不会有什么结果,阿南妈要是执意反对的话,两个人很难有结果的。
“我和阿南是我和阿南,与阿南妈没有关系。”娇娇耸耸肩,一点都不认为这是一回事情,正说着,一个梳了两个小辫子的小丫头乐颠颠的跑了过来,笑呵呵的道:“阿姐,阿哥他们已经到下关了,正在卸货,他托人带话过来,说明天一早看你去。”
“阿勋他们回来了?”娇娇比蝶翅还激动的跳了起来。
“嗯!”来的是阿勋的妹妹阿媛,大名张媛媛,当年的双胞胎之一,她笑得甜甜的道:“阿南哥也回来了,也要到明天才能过来。”
“终于回来了!”娇娇脸上瞬间笑开了花,然后恶狠狠的道:“该死的阿南,阿勋记得给你报个信,他怎么不会给我报信?等明天见到他看我怎么收拾他!”
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她什么了。
?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就好
“阿勋会过来吃早饭吗?”杨谭林问了一声正在院子里面给花浇水的蝶翅,他们都刚刚起床一小会,荷花妈正在做早饭,杨谭林一早就让人将家里的母鸡给杀了,正炖在锅里呢!
“不知道,我昨天没有见着他!”蝶翅摇摇头,昨天到铺子快关门的时候阿勋都还没有到叶榆城,可能是在下货,没有赶回来,让一直等着他,想从他的嘴里知道些阿南消息的娇娇失望而回,蝶翅虽然也有些想念阿勋,却被娇娇的表情给逗笑,也就没有那么急切了。
“昨前天他阿公和我商量,说是家里这几年还是有些不少的积蓄,明年下半年想要买上三四十匹马,组一支自家的小马帮,别的线路暂时不走,就走大理往返缅甸这一段路,等过两年,马帮走得顺了,阿勋也更有经验一些,再考虑要不要走别的线路,还问我这样做是不是妥当。”杨谭林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的看着蝶翅的表情,阿勋喜欢蝶翅那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除了总是有一种被人抢了妹妹的危机感的阿鹏之外,其他的人对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也都是乐见其成的。
阿勋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知根知底的,他阿妈和阿公阿奶又都是看着蝶翅长大的,都很喜欢蝶翅,要是他们两个的感情好,两家人结亲也是不错的,别的不说,性子软和的蝶翅不会受婆家人的气那是肯定的事情。
“这个事情我也听阿勋提起过,不过他和我说的是再过两年,他想走两趟德钦,熟悉一下那里的路线。”蝶翅浇完花,从耳房里舀了半瓢玉米倒在墙根下的盆里,顺后将笼子里面的孔雀放了出来——那些孔雀就是当年阿勋带回来的那几只孔雀蛋孵出来的。四只孔雀蛋坏了一只,孵出了两只公孔雀,一只母孔雀,小的时候就和鸡一样,长得不怎么出众,也没有多漂亮。可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不但羽毛光彩夺目,漂亮的让人见了就喜欢,还因为只有一只母孔雀,两只公孔雀居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讨好异性。不但经常性的开屏,显耀着自己靓丽的羽毛,相互之间争奇斗艳,在母孔雀没有吃食的之前,两只公孔雀绝对不会去抢食,很有绅士风度。
母孔雀倒也经常下蛋,不过蝶翅并没有将它们孵化出来。孔雀毕竟是孔雀,不是家鸡,养两三只玩玩也就够了,养多了也没劲——蝶翅可不能依着阿鹏的说法,当鸡来养,养大了杀来吃,就算是暴殄天物也不能那么做,实在是有些残忍。阿勋是反对阿鹏的说法的,不过并不是他有什么更高明、更有深度的思想,而是一个很实际,让蝶翅很无言的理由——孔雀肉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还是不要浪费粮食了。
附近有些人家听说杨家有养孔雀,有过来看稀罕的等孔雀下了蛋之后过来讨了几个回去孵化,也有那种将孔雀养大了杀来吃的。还有人特意端了煮好的孔雀肉送到杨家来的,蝶翅虽然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忍心将那么美丽的鸟儿杀来吃,但也忍不住好奇的尝了一口——还真的如阿勋说的,不大好吃,肉很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而阿鹏吃了一次之后,也就没有了养孔雀吃的兴趣了。
“阿勋想的不错,等他过来我和他好好的谈一谈,有的事情还是不能太急,慢慢来比较好。”杨谭林听到蝶翅的说法点点头,张阿公和他商量的时候他还担心那孩子年轻,不懂事,以为自己在大理和缅甸这一段路上走了几年就是老手了,有想要好好的教育他一顿的念头。现在听了蝶翅的说法他也就放心了。要知道,最好的马锅头不是在哪一段路上走得顺溜,而是要能够从缅甸到德钦、到西藏、再到尼泊尔等地方都能够走得很顺溜,或者应该和江边卓玛商量一声,让他有机会跟着走一趟相对完整的马帮之路,了解每一个地方需缺的东西和特产,那样的话不但能够更清楚自己运送这些货是销到什么样的人手里,更能明白各种档次货品的价值,更精准的掌握该进什么样的货。
“经验是慢慢累积而来的,可不能因为着急就乱来,阿勋不是没头没脑的人,不会做那样的傻事。”蝶翅搬了一个小炉子,慢慢地烧着水,然后麻利的将茶罐、陶罐什么的都拿了出来,摆在院子里习惯坐的位置,认真仔细的给杨谭林烤茶。杨谭林的茶瘾很大,他每天早上第一口下肚的一定是茶水,每天晚上睡觉前喝的也是茶水,不同的是,早上他要喝烤茶,晚饭之后喝的就是醇香的普洱茶,蝶翅现在也有那样的习惯,喝一杯醇香的普洱茶能够促进睡眠。
“你少喝一点!”杨谭林很满足的靠着柱子,面带微笑的看着蝶翅熟练地抖动着茶罐,为自己泡上一杯浓浓的、香醇的烤茶,自己端着茶水,满意的喝了一大口,却不满的看着蝶翅为自己倒了一杯茶,道:“你已经很瘦了,就少喝一点。姑娘家家的,太瘦了不好,还是要胖一点才好。”
“阿公,我现在刚刚好,一点都不瘦。”蝶翅不是很认真的回了一句,说实在的,她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是刚好,没有赘肉,但也没有很瘦,可是杨家老老小小的都一致认为她瘦了些,还要再胖些才好。
白家人以白为贵,以胖为美。蝶翅以前都认为那是物以稀为贵的原因——大理地处高原,日照很强,加上一年四季不断地风,这里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都很黑,而这里的人大多数也都很瘦,想要找一个很胖的还真是不容易。可是现在,蝶翅知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以白为贵,那是因为白家人崇尚白色,而以胖为美则是习俗和环境造成的审美观念。第一,瘦的人没有胖的力气大,白家不管男女都是要独当一面的,女人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习惯,她们走路、做事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的地位从来就没有低过男人,白家的女人没有当病西施的资格,要是太瘦了可不行;第二,瘦的人没有胖的好抱(蝶翅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彻底晕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这也是从实用上来的。胖一点,抱起来不但软和,而且能够取暖,瘦的人抱着硌手不说,也不容易热乎气来。大理是什么地方,虽说这里的冬天极少下雪,可到了晚上也很冷,抱个胖乎乎老婆(老公)总比抱着瘦精干巴的要舒服暖和吧!
蝶翅是自小就很注意防晒,也很有意识的保养皮肤,补充水分,所以她的肌肤倒真的是白里透红,在人群里面最是打眼不过,至于胖瘦,蝶翅一直都觉得自己挺好的,阿勋也从来没有对她的胖瘦有过任何的评价(或许是不敢说),可杨家人总是觉得蝶翅瘦,就连怎么都长不胖的杨雪素也是这样认为的,每次一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蝶翅只能以无言来表示。
“阿勋从小就是个稳得住的孩子!”杨谭林对阿勋还是相当的满意和喜欢的,慢慢的喝着茶,他看了蝶翅一眼,道:“你也一样,从小就不会像阿鹏一样,有点什么事情就急吼吼的,做事很稳重。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长大了,你也长大了,他要是稳不住了也正常。”
“阿公,你说什么呢?”蝶翅不好意思的娇嗔一句,她是明白杨谭林没有说完的话的。
“还能说什么,不就是说我们家蝶翅长大了,明年的三月街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对歌,去找情郎了呗!”阿奶笑呵呵的过来,蝶翅立刻跳了起来,将凳子让给阿奶,自己重新搬了一个过来坐下。
“阿奶,你在取笑我!”蝶翅只能不依的撒娇,孩子长大了,到了该谈念爱的年纪,白家的老人总是最开心的那一个,蝶翅明年十五岁,正是谈情说爱的年纪,杨家的人经常用这个来打趣她,都很赞成她去三月街上看看有没有更合意的对象——不是阿勋不好,而是多认识几个优秀的小伙子更好。
“阿奶可不是在取笑你,而是说真的!”阿奶接过蝶翅给她冲的茶,笑着道:“虽然说在喜州和叶榆城很多小伙子都知道我们杨家有个出众的姑娘,有心的小伙子也会找机会和你认识,可并不是所有出色的小伙子都在喜州和叶榆,其他地方还有更多、更出色的小伙子。阿奶不是让你和他们谈恋爱,可是多认识一些人是件好事,或许你会遇到自己更喜欢的人,就算是遇不上,可也能够知道阿勋是不是那个你最喜欢的人。”
“我才没有喜欢他呢!”蝶翅脸皮发烫,不满意的大声反驳着,道:“我可从来就没有说过我喜欢阿勋那个家伙。”
“臭小子,听到没有。蝶翅说她不喜欢你!”阿鹏的声音中就是幸灾乐祸,没想到回家前会遇见正要上杨家的阿勋,更没有想到的是一进院子就听见了蝶翅“不喜欢”的宣言。
蝶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候进来,真是让人给气死了!
“我听见了!”阿勋一点都没有往心里去,这么多年他还能不清楚蝶翅的性格,蝶翅要是大咧咧的说喜欢他才不对劲,他给一脸羞红的蝶翅一个大大的笑脸,道:“我喜欢蝶翅就好了!”
这个人…这个人…轰的一声,蝶翅觉得自己的脸一定烫得可以煎蛋了,可是…听着家人善意的嘲笑,甜滋滋的感觉充斥着身体,笑容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 第六十三章 礼物
“明年的三月街你真的要去对歌吗?”阿勋一脸紧张的问蝶翅,吃过早餐后他叫着蝶翅到海边走一走,吹着从洱海上刮来的凉爽的风,他的心情却怎么都轻松不起来。
饭桌上,杨谭林故意说起明年蝶翅已经十五岁,应该在三月街的时候去对对歌,多认识一些年纪相仿的小伙子,而阿鹏也在一旁起哄,说那是应该的,就像他今年就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和他正打得火热的林丽华,那个姑娘今年十五岁,家在洱海对面一个叫海东的村子,她是乘着船过来参加三月街的。只要有时间,阿鹏总是会过去看她,两个人现在正处于热恋状态。
“好像是挺有趣的事情,要是那个时候有时间我可能会去的。”蝶翅故意道,她是一点都不想去三月街上对歌,三月街的时候人山人海,别说是去对歌,就算是去摆摊子也能够把人给挤死,她可一点都没有兴趣。
阿勋整个脸顿时苦了起来,蝶翅怎么一点都不能理解他的忧虑呢?现在他已经有好几个很碍眼的对手了——虽然他没有时间经常盯着蝶翅,可是妹妹阿媛三天两头就往杨家的铺子里面跑,小丫头说了,经常会有小伙子到杨家的铺子里面扯着蝶翅说话,虽然蝶翅对他们没有什么意思,可蝶翅不是那种能够板着脸把人赶走的性子,那些家伙不走,她顶多也就是不理人而已。要是她再去三月街上转一圈,自己还不知道又要多出多少强力的对手来。
阿勋自己是没有时间去三月街的,每年过完正月他们就要起程前往缅甸边境,那段时间那边的路相对来说好走一些,除了高黎贡山之外,很多地方都没有什么积雪,赶得快的话能够在三月中旬赶回来。
“三月街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过就是人挤人,人看人而已!”阿勋陪着笑脸道:“你不是一向最讨厌那种挤死人的地方了吗?还是不要去了!”
“可是阿公说要是没有到三月街上对歌找情郎的话就不算是长大了!”蝶翅嫣然巧笑着,阿勋越是着急她就越是不肯松口,她倒要看看他能怎么办!
“你已经有了我,还有必要到三月街找情郎吗?”阿勋挺了挺胸,道:“不是我夸口,要找倒比我强的还真是不容易。还是不要去了吧!”
“你有那么好吗?”蝶翅眼珠子一转,回过头来打量着阿勋,然后一脸迷惑的道:“现在看起来倒还算马马虎虎,可谁知会不会有比你更好的,我决定还是听阿公的建议,去一趟比较好,起码以后不会后悔。阿哥也说了,那个时候到丽江的路还没有完全好,他可以陪我一起去,帮我做参考。”
这是阿鹏刚刚故意当着阿勋的面拍着胸脯说的,在阿鹏眼中,阿勋是还好啦,不过妹妹更好,没有必要一辈子就在这棵名为阿勋的树上吊死。
阿勋挺起来的胸瘪了下去,气恹恹的道:“阿鹏一向都看我不顺眼,他自然是想要给我添些麻烦。算了,我和振叔商量,不行的话等三月街完了再去进茶。”
“三月街结束之后还有好茶吗?”蝶翅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心里有些感动,当更多的却还是不赞成,他可不像其他的人,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消磨。
“好茶没有了,但不见得没有好货!”阿勋一笑,然后小心翼翼的从怀里面掏出一个红色的纸包,递给蝶翅,道:“这是我这一次从腾冲带回来的,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什么东西?”蝶翅笑着接过来,打开一看,却是一对通体碧绿,晶莹剔透的翡翠手镯,比杨雪素房里的那一棵翡翠玉白菜的材质更好,颜色不是深深地祖母绿,而是青翠色,嫩嫩的,通体透亮,十分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