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长期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且又懂得如何善待自己的女人。她不由得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他们是母子,是这么的相同,却又这么的不同。
吴君兰挂断电话后,对着她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林老师,让你久等了。”
“没有,也就一会儿。”林欢还记得,几年前她都是直接称呼她“林欢”的,今天却一口一个“林老师”,这么彬彬有礼,如果换个场合的话,她或许会觉得“受宠若惊”,今天“惊”是有的,“宠”倒未必。她开始坐立难安了。
吴君兰说:“我这个儿子你也教了一年多,我和他爸爸都知道你尽了全力也做得很好,他爸爸一直说要找个机会好好谢谢你,这几年我们都忙,天南地北地跑,这事儿就搁下来了,到了今年子默大学都要毕业了,才记起来这桩事,说起来他能有现在的成绩,你也帮了大忙…”
“哪里,他本来就聪明。”林欢讪讪地答道。
“子默确实有点天分,特别是在建筑这一块,我和他爸爸一直觉得是得了他爷爷的真传。林老师,你还不知道吧,他爷爷以前就是做这一行的,当年也算得上是个行业精英,北京城内现存的还有好几处著名建筑都是他设计建成的,至于那些大学图书馆就更不用说了。子默从小在他爷爷身边长大,见得多了,也喜欢上了这一行,本来他一直都做得很好…”吴君兰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看了看她,好似在犹豫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林欢笑了笑,果然不负她所望,问道:“那现在呢?”
这一次,吴君兰没有任何停顿,很快从包里掏出一叠文件来,放到她的面前:“林老师,你看看这些。”
林欢只扫了几眼,蓦然间惊诧了起来,连手都有点发抖,又抬头去看她。
吴君兰轻描淡写地说:“你看到的这些可能很快就会变成废纸了。”
“为什么?他既然各方面都合格,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还会有什么事呢?这些东西怎么可能会成为废纸?”林欢一惊之下,一时没注意,一连串的话就这么冲口而出,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可她自己反倒被自己的语气吓到了,楞了一下,忙像是亡羊补牢似的接着说:“吴院长,我是指这样的机会错过了太可惜了。”
“是啊,确实可惜,可是如果他自己不愿意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东西也只能扔进垃圾桶了。”
林欢捏紧了自己手上的纸张,忽然没有再出声。
吴君兰叹了口气,仿佛亦是无可奈何:“你们年轻人在想些什么,我也搞不懂,这个机会得之不易,放弃了实在可惜…林老师,我跟你说这些,也是想着你们年龄相近,你也曾经辅导过子默的功课,或许你能劝一劝他。这个孩子从小就重感情,喜欢认死理,我和他爸爸把好话都说尽了,他就是不为所动。”
半晌,林欢低声说:“我试试吧。
两个人一时无话,同时拿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了一口。这个话题也算是到了这里为止。
过了一会儿,吴君兰漫不经心地提起:“你春节前去过北京吧?那时候我过去参加一个会议,好像有一次在子默他爷爷那老房子附近看到过你,那时候赶时间就没有下车…”
林欢忽然低声叫了一句打断了她的话,慌忙地拿开还搁在桌子上头咖啡杯旁边的那一叠文件。幸好里面的咖啡已经没多少剩余了,所以文件倒是完好无缺,只是有几滴咖啡渍沿着桌巾洒到了她腿上,她也顾不得擦,连声道着歉,双手把文件递到对面去。
吴君兰接了过来,无奈地笑道:“难得你这么保护,马上都要成为废纸了。”
林欢默不作声,只是盯着自己的搁在膝盖上的手袋。这个手袋还是她去年和子默在北京逛街时,一起买的。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雪,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北京了,所以顾不得外面寒冷的天气,还是出门了。他大约是担心她在南方生活久了,经不住这样的低气温,所以尽带她去商场,一家一家地逛过去。这个咖啡色的手袋就是在一家商场买的,这个学期她一直都在用。

今生今世

吴院长后来又说了一些话,林欢恍惚中听来不是很真切,只知道都是围绕着一个名字。 面前的咖啡杯空了又续,续了又空,这么辗转间,她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进去。
那天吴君兰兴致好,漫长的咖啡叙谈后,邀请她共进晚餐。林欢推辞道:“吴院长,实在是抱歉,昨天杜老师就对我说了,让我今天晚餐之前去一趟他家,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这到也不是借口,只是下午这么一打岔,她把这桩事都丢到了脑后,现在吴院长提起晚餐,她又想了起来。吴君兰并没有过多的勉强,应允道:“既然你有事,那就下次吧。”
吴君兰亲自开车送她,一路到了杜老教授居住的那一栋的楼下。汽车引擎熄灭后,在她道完谢准备下车离开时,吴君兰又叫住她,仿佛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地说:“林老师,你家里的事情以前老杜也给我们提过一点,你一个人在这边也是在不容易。”对着她安慰地一笑,顿了顿说:“难得你和我们家子默还有那么一场师生缘分,我们两个人也投缘,你如果不介意的话,以后就把我们当成你的亲人,认了子默这个弟弟,和我这个干妈,怎么样?”
林欢死死扭紧了手袋的带子,半晌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麻木地说:“吴院长,您太客气了,那些事…都过去了…也很久了…”
吴君兰握了握她的手,柔声道:“是都过去了,你也看开点,这几年你不是做得很好吗?前不久我还听老杜说你硕士毕业后还要在他手下继续读博士,他好几年没收女弟子了,你爸爸妈妈有你这样的女儿也该欣慰了。”
林欢勉强拉开嘴角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下了车。
吴君兰大约亦是感觉到了今天下午自己话说得太多了点儿,最后对着她笑了笑,倒退着慢慢掉转车头,很快就消失在了林荫道的那一边。
林欢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了,掏出包里的手机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显示着同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时间推算,第一个电话应该是他到了机场打的,第二个应该是在进入登机口前几分钟。还有一条不算长的短信,寥寥几个字:“欢欢,我要上飞机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多话的人,这么几年也还是一样,每次发的短信都是简短的几个字,她总会很快地回复,然后又回来盯着那几个字再看看。这一次,她也是看了很久那么几个字,只是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复。
杜教授夫妇两人都在家,对于她的到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有礼却又不失亲切。蒋佳怡从厨房捧出了洗切好的水果拼盘,招呼着她吃,然后又回到了厨房忙碌。剩下师生两人在客厅,杜涛先是询问了一番林欢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然后免不了又是提出最近的一个课题,开始讨论。大约是留意到了她很少发言,频频闪神,兴趣不高,几句话之后,杜涛笑道:“好好的假期,我们不说这些生硬刻板的东西了。”林欢笑了笑,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明显不在状态,老师才这样说的,可她现在是再没有精神去顾及其他的事情了。
蒋佳怡从厨房探出头来,先是埋怨自己的丈夫:“我说老杜,你怎么就是闲不下来呢?让你拉拉家常,你又扯到哪儿去了?”继而对着林欢笑道:“ 别管他了,林欢,你坐一会儿,看看电视,我们还等一个人来了就开饭。”
林欢今天是真的没有胃口,原本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餐的意思,可是此前也在这里吃过几次晚餐,再加上眼下这气氛,还有面对着一直待自己亦师亦友亦父的老师和亲切有加的师母,拒绝的话也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只能象征性地客气了一下,说:“蒋阿姨,我不饿,等一等不要紧。”然后起身,想到厨房去帮忙。
蒋佳怡制止了她,笑着说道:“你就在哪儿坐着吧,还和我们客气什么?我的饭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是守着这锅汤。”
她已经站了起来,恰巧这时候客厅墙壁上悬挂的时钟滴答响了起来,电视里也传出报时声,然后就是新闻联播的前奏。她心里一动,对着老师招呼了一声,抓着手袋就去了洗手间。
关上洗手间的门之后,她拿出电话就拨了过去,然而那边却是关机状态,这才意识到他不可能这么快就下了飞机。她顿时无力地靠在门板上,再也撑不下去了,也卸下挂了一下午的伪装。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间,手掌心里宛如有一串电流划过,一阵规律的振动声响了起来,一次又一次。她闭着眼睛没有动。
后来,她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闭上眼睛的时候默数三十三个数,那是那天手机振动的次数。就在那短短不到一分钟,听着那规律的振动声,感受着手掌心被电流划过的一瞬又一瞬——三十三声的手机振动里,她做下了一个决定。
然后,她记住了三十三,可是她却再也记不起来是什么非要让她去选择,去舍去。她舍下的是什么,得到的又是什么。或许这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选择题。
从洗手间出去时,客厅的气氛正热络,蒋佳怡正和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子说着话,见到林欢了,笑着招呼道:“林欢,这是我们医院的陈医生。”
蒋阿姨就在吴院长那家医院工作,这一点林欢是知道的,且她还从子默那里知道了程杜两家的交情匪浅,私下里他妈妈和蒋阿姨更是多年的好姐妹。她对着那个被称作“陈医生”的男子浅浅一笑,他也微微颔首,主动往三人坐的沙发边缘移动了一点。她于是走到另一边坐了下来。
蒋佳怡赶紧又说:“陈莫,林欢是杜老师的学生,今年正好硕士毕业。”
林欢在听到那个名字时,心里一震,下意识地的偏头往那边看过去。他也恰在此时抬起头看了过来,两人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他再次点了下头,她却还惦记着那两个字,直愣愣地盯着他看。
蒋佳怡已经去厨房端菜了,杜涛自然是跟在妻子后面进了厨房。客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短暂的静默过后,林欢轻声问:“你叫陈莫?”陈莫仿佛没有预料到她会忽然说话,迟疑了一下才说:“ 对。”这一下过后,除了电视声音,依然没有人说话。
蒋佳怡拿着几个碗碟从厨房出来,陈莫起身迎了过去。林欢这才恍惚大梦初醒似的,连忙起身去了厨房。
晚餐自然是不失丰盛的,用餐过程也不寂寞。也许是觉得两个不大相熟的年轻人表现得太过拘束,蒋佳怡在餐桌上又再次详细地给林欢和陈莫两人做了一番介绍,甚至连陈莫在医院的一些趣事都讲了出来。林欢不大说话,只是在需要回应的时候毫不吝啬地露出一个微笑。蒋佳怡也了解林欢的性格,知道她不是一个八面玲珑善交际的人,索性对着陈莫说:“林欢是话少了点,可不闷,以后有机会,你和她交往多了就知道。”
陈莫但笑不语,只是略微多看了一眼旁边低头喝汤的人。
晚饭后,林欢又心不在焉地坐了一会儿,便要告辞离开。蒋佳怡一看时间都十点多了,也不再挽留,嘱咐陈莫送她一程。出了电梯,林欢便说:“这里离我们宿舍不远,还是我自己走回去吧。”在这所管理完善的百年老校之内,一个女生晚上单独行走,也不会有太大危险。陈莫于是也没有客气,点了点头:“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他说罢,果真径直走向泊在前面的汽车,开车离去。
林欢踏着方砖格子,慢慢地踱步向前。路边矗立着高大的南国棕榈树,笔直的圆柱形树干,顶上斜欹着稀稀疏疏的细长枝条,上面伸展着碧绿的扇形叶片,渐渐地织成一片苍翠的伞叶,被树干撑开,逶迤着铺天盖地地撒下来。沿路一排白剌剌的灯光打下来,缺少茂密树干的遮挡,仿佛直压到人身上去了。这天晚上没有月亮,人在灯下,晃晃悠悠,那条淡淡的人影也前后游荡,时隐时现。她走着走着,又到了图书馆后面的那片小树林,迎面就是那颗老槐树。那张石椅上原本坐着一对搂抱在一起的男女,正是情到浓时,喁喁细语,哪里容得下第三人站在旁边观看,僵持了一会儿,她只是呆滞地看着,没有自觉离开的意思,他们只得让开地方。
四周灯光阴暗,昏昏笼罩在林子里,树影婆娑,静得只听得见猎猎作响的风声,还有那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她慢慢地蹲下来,抚摸着那张石椅,仿佛做梦似的,喃喃说道:“子默…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你值得最好的…”然而,除了拂面而来的凉风,这一次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也没有人对着她浅浅地微笑。那么好看的笑容,那么好看的一张脸,她竟想不到任何法子来留住,到底是要看不到了。她把脸贴在冰凉的椅背上,再也忍不住淌下泪来。这一辈子这么长,她本应该在那一年随着父母一起去的,然而却又活了过来,这一次,终于结束了,所有的一切都到头了。她忽然疯了似的,不顾一切地从手袋翻出手机,慌乱中没有握紧,手机啪啦一声掉到了草地里。她拾起来,颤抖着开机,然后按下他的名字。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欢欢,你在哪里?”这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的声音,这一刻,她想象不到再也没有这个声音的日子。
她没有说话,他又重复问了一遍:“欢欢,欢欢,你在哪儿?”
她说:“子默,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她不等他回答,兀自缓缓地讲开来:“有一个小康人家的女儿生得美,很多人来提亲。那一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站在后门口的桃树边。对面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也靠在桃树边。他对她说,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她答应了一声,没有再作声。那个年轻人站了一会儿就自己走开了。后来…后来她被亲戚骗到他乡去做妾,老了的时候还记得后门口那棵桃树,和那桃树下的年轻人。”泪眼朦胧间,她仿若看见了那个站在门口,眼神清澈,丰神俊朗的男孩,那个漂亮的男孩。
电话里面静默了半晌,他忽然急切地问:“欢欢,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儿?”
她伏在石椅上,慢慢地把手从耳边拿开。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蒙间,她仿佛听见他在喊她:“欢欢。” 她以为这是梦,一定是梦,她太想他了,才会听到他的声音,然而纵然是梦,她也想再多听几遍。
“欢欢。”她的肩忽然被人用力地扶起,她来不及睁开眼就投入到了一个人的怀里,熟悉的气息让她不想动,温热的胸膛让她知道不是梦。她听见头顶传来一声低叹:“欢欢,欢欢…”
她拼命筑起的坚固篱墙,在他的叹息声中轰然崩塌瓦解。这样缓慢低沉的声音,这样的不舍,这样的牵挂,在这个唯一眷恋的怀抱里,这个世上只剩下了她和他,再也没有其他。
而铮铮琴音却在寂寂的树林中响起,像是从遥遥的江面升起,飘飘然而来,时断时续,若有似无,一点一滴打碎她刚刚织就的旖旎梦境,击中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他抱得太紧,一双手死死地箍住她的腰,她尝试动一动,想拉开两人的距离,他却越发加重手上的力道,紧紧地抵上来。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不顾是否会让她疼痛,只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要把她留在他的怀里,留在他的身边。他放在她背上的手冰凉,可却又粘腻腻的透过单薄的衣料贴在她的肌肤上,他整个人甚至都在轻微地抖动。
在这天籁之音中,她缓缓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液:“你在害怕吗?”
程子默怎么可能不害怕?从上飞机之前打不通她的电话开始,他就没有平静过。在飞机上,他甚至可笑地说服自己,她可能是太累了,睡着了,没有听见手机响。然而,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为了他的一个电话,她是宁愿整夜不睡觉的,又怎么会在明知他上飞机之前必定会打电话的时候去睡觉?在那三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里,他摸着脖子上的那块温热的玉,昨夜被热情冲昏了的身体和头脑逐渐冷却了下来,渐渐地被一种未知的恐惧攫住。下了飞机,他再次打她的电话却还是没有人接听。他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马上去买了时间最近的一趟航班,又上了飞机。
在她的宿舍楼下时,他甚至还想过,也许这一切都只是他自己在杞人忧天,然而她的电话很快地打碎了他最后的一点可怜的自欺欺人。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会只围绕着一个人转,他是幸福得太久了,几乎要被麻木了,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差点遗忘了。可就算整个世界要抛弃他,难道他就要坐以待毙吗?
这世间有千千万万对男女,他们两人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对,没有道理不能相守。
“欢欢,有缘无份在有些人身上适用,但在有些人身上并不适用。我不是那桃树下的年轻人,你也不是那个小康人家的女儿,我不要你记挂我一辈子,我要你一辈子在我的身边。”六年前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那一刻,他为她打开了一扇门,她就那样走了进来。到如今,那扇门不管是开着还是关着,里面都会有她。
时光之河静静流淌。这个夜晚渐渐地淹没在了河底。几年以后,程子默孤零零地再次站在这颗老槐树下,从时光的河底打捞起这段记忆,重回到这个夜晚,想起他说的这段话,彼时一颗已经在岁月磨砺下逐渐冷硬如铁,裹上一层又一层防护罩的心,禁不住完全*裸*露出来,柔软下来。二十三岁的少年曾经在这里对着心爱的姑娘许下相守的誓言;二十七岁的男人,拿着小刀在树干上一笔一画的刻下了那么几个字。
林欢何尝又忘记过他说的这段话,那么坚定的声音,那么紧密的怀抱,那一刻她愿意舍去一切去追随他。她甚至想,他去英国,她也可以去,去不成,她也要等他回来,只要是他,她愿意等,多久都愿意,哪怕是今生,哪怕是今世。她知道他舍不得让她等,他一定会回来的。
只是,这最普通的相守,这最后的一点渴求,竟也成了奢望——终究只是两个孩子可怜的奢望。

彩云易散

铮铮琴音不依不饶地在耳际回旋,林欢最后的一点渴求渐渐被湮灭,再也听不真切,只余下这无比熟悉的绵绵不绝的琴声,只有春江花月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春江花月夜已经遥远地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她摸索着寻到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掏出来,代替他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电话送到他的耳边。
程子默前一刻还沉浸在相依相偎中,猛然听到妈妈的声音,顿时一脸茫然,初时连那边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然而,靠得这么近,林欢却听见了,吴院长的声音并不小,连声问着他怎么下了飞机这么久还没到学校。大约是已经打过电话到他们宿舍确认过了,大约是因为他没有打电话报平安,她担心着急。
他默松开了一只手去握电话,她趁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可他眼明手快又抓住了她的胳膊阻止她往后退。她怕动作太大被电话那边的人兰察觉到了,只能屏住气息靠着他不再动,听他不慌不忙地说回了爷爷的老房子。
隔着树丛那边的小道上走来了一群晚归的学生,高声唱着五音不全的歌曲,或活泼,或婉转,或粗狂的歌声中毫不例外都带着离情别绪。又到了一年毕业时,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充斥校园,朝夕相处几年,即将各奔东西,人生聚散不由人。林欢渐渐地分辨出来了——在那吵闹的歌声中,有人在唱《Scarborough Fair》。初时声音很低,后来唱着其他歌曲的人也都停下来,加入了进去,只听见一群人一起缓慢地进行着大合唱: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歌声渐渐地飘远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松开了手,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他正在说着话,头一偏对上了她的视线,就没有再说下去,顿了顿才极低地说了一句:“妈,我早就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林欢转身在石椅边的草丛里寻找到自己的手机,打开看时间时,留意到有三通未接来电,除了他外,吴院长十点多也给她打过电话,另外还有一个陌生电话号码。他已经挂断电话,走了过来,她收起手机。
“程子默,你去英国吧。”她看着他,表情慎重,仿若这一刻再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你还是知道了。”程子默有过短暂的一愣,很快就一脸了然。他并不意外她这么快就知道了,她没有接他的电话,他就想过所有的原因,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
“我去过杜老师家了。”
他不作声了。
顿了顿,她说:“我们分手吧。”
直到这一刻程子默才知道,长久以来自己隐隐害怕的是什么,那种惶惶不安一直深藏在他的心底,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冷不丁的某个角落会打几个寒颤。所谓世间好物不坚牢,所谓彩云易散琉璃脆,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难以长久。他害怕,不正是因为她给了他此生再也难遇见的美好?然而,又有谁可以侥幸逃脱不可预知的未来?真真到了这种时候,他看着她低下的头,却又镇定了。他抓住她的一只手:“欢欢,你抬起头看着我,我要你看着我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