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忘了,只要涉及到他,她是多么的固执。她真的看着他:“子默,你还记得那一年我在这里对你说的话吗?”她对着他笑:“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这才是我认识的程子默。”
他是记得那番话的,当初在这里的那些挣扎仿若又全都回来,一点一点地挠着他的心。难道为了达成她的期望,成为她心目中的样子,他们就一定要分开么?这一次他只是诚实地面对着自己的心:“可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程子默,你太残忍,你逼我一个人背负我们两个人的未来。”她终究没有看着他,只是空洞地直视着远处黑漆漆的夜空,“你若为了我放弃了理想,我不会高兴,只会觉得是沉重的包袱,你的人生我承担不起。”
有些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用不了多久,只是第二天早上,林欢便再也想不起来她在这个夜晚说的话,包括这一段看似理智冷静的话。那些话早就被夜风吹散了,注定只属于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或许也是属于程子默的。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渐渐地绝望。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的人生会是她不得不承担的包袱。古人说得好,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他只是一个凡人,亦没有“双全法”,可他知道他最不想“负”的是什么,他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慢慢地松开了手。
这注定是一个漫漫长夜。当他们在凌晨时分,收拾好自己,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时,最终,没有像以往那样靠在一起,而是分隔两端。或许是真的累了,很久以后,她逐渐在纷扰杂乱的思绪下沉入睡眠。他慢慢地靠近她。她不知道,她在睡梦中寻到了他的身体,然后缠绕了上来,一整夜就没有放开过手。
后来,许多个无眠的夜晚,他总会想起她这天晚上满脸的泪水。也许她自己永远都不会知道,曾有过这样的时候——她在睡梦中,紧紧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泪流满面。
“欢欢,我的人生是我自己选择的,它掌握在我的手中,有些理想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坚持,我唯一不想放弃的就是你。” 这是翌日早上,他在离开之前对她说的最后的话。
几天之后,林欢在宿舍楼下,再次迎来了吴院长,这一次,她的身边还站着她的丈夫。他们一起去吃了一次晚餐。林欢已经忘了那天吃的是什么,只记得头顶上悬挂的大大的枝形水晶吊灯,灯光璀璨,满目生辉,有一瞬间刺得人张不开眼。餐桌上铺着刺绣桌巾,华丽繁复的花朵图案,长长的流苏直垂到地上去。她的胃口也好得出奇,把送到自己面前的每一份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晚餐结束后,程宏伟询问林欢是否有出国深造的想法。这个长期在商场打拼,面目刚硬的男人,带着一种她熟悉的声音,淡淡地说:“你这么聪明的女孩子,在国内是浪费了,你应该出去看看,享受更好的教育。美国有几所适合你的学校,你可以从中挑选一所自己喜欢的,我马上就能让人帮你办好一切手续。”
吴君兰说:“你好好想想你叔叔的话,不用顾虑会给我们添麻烦,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只是小事一桩。如果你想去别的国家也行,你的法语那么好,可以选择去法国进修。”
他们许给了她一个锦绣前程。可那条路上永远都没有他,永远永远都没有,她知道的。
林欢笑了笑说:“杜教授就很好了,我想继续跟着他多学一点东西。”
那个夏天日子过得缓慢而模糊,像老人家绣的鞋垫子,一针一线细细缝来,但见一团花团锦簇,从那花阴深处能走出人儿来,却难寻走线痕迹,花朵底纹。可夏天到底少有人用鞋垫子。
他们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相处模式,与其说是奇怪不如说是僵持。她不接他的电话,但不会按拒绝接听键,总是把手机握在手里,感受着那触电般麻麻的一瞬间,任它从振动到停止。他也不会在中途挂断,总会等到听最后那句机械的女声。他依然给她发短息,和以前一样,每次都是简短的几个字,只是告知她他在做什么而已。她偶尔也会在斟酌再三后,回复一句:“我知道了。”两个人一下子在对方面前变得客气谨慎起来,仿佛连话都不能随意说。她没有再提去英国的事情,他亦没有再说他的决定。
田蜜辗转从她口中得知始末后,还是说了那一句老话,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就可以了。林欢最怕她这样,她宁愿她表现出大吃一惊的样子,甚至是破口大骂她,这样她会好受一点。可那样的田蜜早就被从前的岁月带走了,现在的她只会一句看似平静的话就直接击中她心里最隐秘的角落,把那些她不愿意面对,害怕面对的,躲避的,害怕的…全部通通都揭开,让她再次审视一遍。让女人成长的永远是男人。很多人都说女人从二十五岁起开始变老,然而,她的二十五岁,只这一个夏天她就老了。
最终,自我审视的结果是,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不是她期望的。只要他有一丁点难受,她又会好到哪里去?只怕会比他更难受一百倍都不止,可她想不出来更好的办法。就算再重来一百次,她还是会这样做,他们还是会成为这个样子。终究,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逃开命运这只翻云覆雨的手掌心。

如此良人

毕业论文答辩后不久,林欢一次偶然之中,从杜老师口中得知,吴院长在一次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手术后,体力不支昏倒,现正躺在医院里。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在下午去了医院。在前台报出病人名字,那个女护士又询问了她的名字,遂打电话去病房确认,得到了允许探视的消息,才把病房号告诉了她。她乘坐电梯来到了十楼的VIP住院区,一路走到靠里面的1001室门口,还没敲门,却听见从虚掩的门缝中传来一个多月都没听见的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妈,现在还提这些干什么,你先好好养病。”
她下意识地顿了一下,后面的话就由不得她选择,一字不漏传进了她的耳朵。
“你是不是想和你爸爸一起气死我?我告诉你,别人学校的申请时间去年十月份就截止了,这次我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找了很多同学、朋友托关系才把你的申请表递过去的。好不容易,别人接受你了,你居然说不去,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同意。你才多大就为了一个女人连自己的未来都不管了?我早就说了,你要结婚我们不反对,可你也要挑时候,现在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不管那个女人是谁,她要是等不了,让她找别人去。你做你该做的事,英国你是一定要去的!”
病房里面的吴君兰声音低哑,靠坐在床头,显然是刚刚从昏睡中醒来不久,可那一连串话连着说下来,尖锐急切,说完这番话还咳嗽了好几声。
这一个多月,母子俩为了这件事没有少通电话,可是此前吴君兰还算有耐心,总是循循善诱,分析利弊,引经据典地讲道理,甚至是哄劝儿子,像今天这样尖着嗓子不顾颜面地对着儿子是少见的。在程子默的记忆中,这样的妈妈他只在她和爸爸吵闹谩骂中见过。
他只是倒了一杯水,拿到她面前,低着头说:“妈,等你把病养好了,我们再说吧。”
吴君兰没有接水杯,声音不由得又高了几分:“都到这个时候了,你不急,难道我也不急了?去年我就对你爸爸提了,让他去英国把你的学校定下来。他尽想着他那点破生意,竟然异想天开想你好好去念点商业知识,说什么,让我尊重你的选择,等你毕业时,看看你的意见再确定以后学什么。你简直胡闹,要不是他去北京开会从朋友那儿得知你拒绝了学校的交换生名额,我们都不知道还有这一回事,他养的好儿子就打算这样作罢了。”
这一次程子默没有搭话,倒是一直站在一边的程宏伟马上就不乐意了:“你说的什么话?儿子是我一个人养的吗?是谁把他生下来,又扔下十几年不管的?吴院长,我告诉你,现在想管已经晚了!”
“程宏伟!你什么时候又关心过…”
吴君兰后面的话消失在“哐啷”的玻璃碎裂声中,他们不由而同地把视线转移到一直静默在一边的儿子,病房里面一时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程宏伟才低声说:“子默,不要捡了,小心伤到手,我找人来处理。”吴君兰也仿若从震惊中走回来:“子默,你过来,我看看你的手。”
“我摔碎的我捡起来,你们谁都不要管,要吵架就继续吵吧。”
直到这时候,门外的林欢才从那一阵玻璃碎裂声中走出来,也意识到了什么。他的声音依然平静,听不出来任何情绪起伏,纵然隔着一扇门,她也可以想象得出来,门后的他必然也是面无表情,现在正蹲在地上一片一片地捡拾碎玻璃屑。
她心里某个地方仿佛被玻璃扎了一下,像个小偷一样,不由自主地把脸轻轻的贴在门上,从那窄窄的一线门缝里向里看。然而,除了靠近墙壁的一组白色的沙发椅,什么也没有。他又在哪儿?
这一刻,她是期望着能够看他一眼的,哪怕只有一个模糊的蹲在地上的背影,可那也是他。她只要看一眼,看这一眼就行。
门内忽然传出一句惊呼:“是不是割到手了?子默,不要捡了,你手上都有血了。”继而又是一声怒喝:“程宏伟,你还愣着干什么?”只听见床板摇响了几下,然后就是踢踏的脚步声。
林欢抵在门板上的手慢慢地放了下来。片刻后,在里面一片混乱声中,她带上门,转身离开。
一直到出了电梯,她还是昏昏沉沉的,被人猛然间拉住胳膊时,一惊之下,手里的果篮掉到地上去了,里面的水果洒了一地。她像是不知道要捡起来,愣愣地看着滚到脚边的一颗苹果。慢慢地才蹲了下来,这一下去却是许久再也没有动。
一双手拾起了那颗苹果,又提起她的果篮,兜了一圈后,地上零零碎碎洒落的水果又都回到了篮子里面。
“抱歉,我吓到你了?”手的主人略微使力拉起她,一脸歉意地站在她的面前。
“没有,不关你的事。”林欢接过了果篮,又对着他道谢,“谢谢你,陈医生。”
陈莫笑道:“我喊了你几声,你都没理,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我是谁了。”
林欢没听出来他的玩笑,倒是当真了:“没有,我记得你叫陈莫。”
陈莫奇怪地看了她几眼,笑道:“我也记得你叫林欢。”又闲谈了几句,他看了看时间:“都到晚餐时间了,一起去吃饭吧。”
他说得随意,她如果不想去的话,并不需要费言语过多地推辞。然而,她却盯着篮子里面的水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着他笑道:“好啊,我正好饿了。”
他带她去的是时代广场附近一家粤菜餐厅,名字取得很有古意,叫“菡萏”,他说这家餐厅是同事介绍给他的。进去时,陈莫瞟了一眼那两个粉白灯光笼罩的大字,说:“这是这里最有名的一道菜。”
林欢也跟随着他的目光看了看那包裹在荷叶心中的两个花苞形字体,低声念了一遍:“菡萏。”那字大体还算是行书,可又实在称不得整齐,很是潦草,倒显得像草书,本就不是常见字,应该很少有人分辨得出写的是什么。
这两个字还是子默告诉她的。第一次和他一起来时,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写的是什么,只觉得花样繁复,如行云流水,荡漾不止。后来他提醒她把这个招牌当成一幅画看,不要局限于中间那两个字,她才反应过来。他从小就学书法,和他外表给人的感觉不同,他的一手小楷字虽写得圆润娟秀,却又兼之笔力遒劲,不失挺拔奔放。他习柳体,初始也是受他爷爷的影响。那一代的顶尖知识分子,大多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他爷爷更是个中翘楚,其中尤擅绘画、书法,后来无一例外也都传给了自己唯一的孙子。有一次,在北京他爷爷的书房里,他还研墨书写过她的名字。他也教她写他的名字,可是写来写去,只有前两个字还像那么回事,那个“默”字因为笔画过多,结构布局难掌握,她一直都没练好,她那时候还说,要他以后教她写字。
“我们换一个地方吃饭吧。”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句话就这么脱口而出。
陈莫停下脚步,偏头看了她一眼,随后笑道:“那就换一家吧,你想吃什么?”
最后,两个人还是去了对面不远处的另一家粤菜餐厅。这么些年,除了子默,她从未和任何单身男子单独在外共餐过,这是第一次。或许在答应陈莫一起吃饭的那一刻,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可当他们两个人面对着面坐在餐桌两端,服务员拿着点餐单记载时,她的头脑中忽然蹦出来了前不久杜老教授私下提起陈莫时,对她说的一番话,然后又是下午病房中那尖刻的嗓音,最后这一切都淹没在了玻璃碎裂声中。她忽然记起来了,其实在医院答应陈莫之前那一分钟的静默里,她耳边也响起过相同的玻璃碎裂声。
那些蛰伏在心间,以前躺在阴暗的角落里不被人察觉的小小心思,在这个夜晚破土而出。
她看着面前淡然微笑,手执茶杯的男子,有一瞬间为自己那些曲曲绕绕的心思而感觉到羞愧,可并不觉得耻辱。哪个人没有自私的一面?至少她认识到她有,她有在乎的人,为了他是怎么样都可以的。然而,那时候她忘记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很多时候,当我们想要借助外人达成自己的目的时,都会相应的付出一定程度的代价。聪明之人,会把代价降低到最小,甚至是无需付出,愚笨之人,却只能自己织了茧子,自己跳进去。子默就总喜欢说她头脑不灵光,她傻。是啊,除了在学业上的那一点专业知识,她从来算不得是聪明人。
晚餐时,林欢是想多说点话的,可每次搜肠刮肚想起了点什么,再一抬起头看着面前神态自若进餐的陈莫,又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她到底还是心里不安,自觉对他不住,左右矛盾下,只是低头吃饭,并不主动提及任何话题。
陈莫大约是工作了一天,饿了,注意力也在面前的食物上,两个人偶尔简短地交谈几句,说说汤的味道,哪一道菜做得比别处的好,也会顺带着问及对方的兴趣爱好,大多数时间还是沉默地进餐。
晚餐之后,陈莫要送她回去,这一次她也没有拒绝。车子一直到了她的宿舍楼前才停下,林欢道别后下车,等着车子掉头离开后,一转身却怔住了。静静站了一会儿,她走到他面前:“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说:“今天早上。”
她“哦”了一声:“我要上去了。”于是不再看他,向前走去。到了楼梯边时,她分明听见后面传来一声“欢欢”,她顿了一下,加快步伐,连走带跑地踏上了楼梯。
同宿舍的女孩躺在床上煲电话粥,不时还咯咯笑几声,林欢洗漱完毕,拿了一本书没翻到几页,忽然看不清那些文字,伸手一摸眼睛上湿哒哒一片,她放下书,就跑了出去。
楼下那个地方已经空荡荡了,她站着慌张地四处张望,来来去去的人中,再也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想他一定没有走远,又沿着他们经常走过的那条路向大门口跑去。在一条路口的拐弯处时,没看清楚撞在了一个人身上,对方扶住踉跄着要跌倒的她,吃惊道:“林欢,你这是去哪儿?怎么连鞋都不穿?”
是她的一个同学,两人同在杜教授门下。外语学院,如若论起教学资历以及学术威望和成就,恐怕没人能够超越杜涛,他已经是学院的副院长了,前几年开始,已经不带本科生的任何课程了,收入门下的研究生也是精挑细选。林欢那一届,他只收了两名研究生,大家一直称这两名得到他们镇院之宝青睐的幸运儿为“金童玉女”。 其实单从外貌上来说,这也算是一对金童玉女,因为在同一个导师门下,他们自然接触的很多,刚开始那一年,她的这位师兄对她是不乏好感的,隔三差五地本着同门之谊请吃饭,看电影什么的,她一向是能推的就推,不能推的也要想办法挡掉,极少赴约。几个月之后,“金童”的热情便消减了,后来相传他和本学院一名本科女生“过从甚密”,她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扶起她的正是这位“金童”师兄金秀卿,林欢胡乱地一番道歉之后,便想继续往前走。
金秀卿一个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拉着她的胳膊劝道:“你这一身…还是回宿舍吧。”
林欢这才意识到了自己身上还是夏日的套头短袖睡裙,她不喜欢他流连在身上的视线,下意识地想甩掉他的手。或许是她眼里不自然流露出的一抹厌烦被他察觉到了,亦或许是他被她的动作刺激到了,他反射似的使力抓得更紧。她挣不开,开始叫道:“放手!”
这次金秀卿很快松开了自己的手,还拍了两下,像上面沾染上了什么不洁的东西似的,眼睛里面也不无轻蔑:“别装得这么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实际上怎么样,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一直都很好奇,你怎么能连续两次被他看中,这应该不仅仅是因为成绩吧,或许你运气特别好?”
林欢听懂了他的暗示,自从这次学院的博士生录取及导师名单公布后,类似于这样的闲言碎语她并没有少听。实则是最近几年各大高校频频爆发各种丑闻,其中不乏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暗幕交易,经过各大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后,无一不让人浮想联翩。那一年考研时,她的笔试成绩排名是本专业第一,后来的复试成绩并不如意,最后综合成绩下来是本专业第三名。杜教授跳过了第二名,直接要了第一名和第三名,也可以理解为他更看中笔试成绩,可仍然遭人非议了一段时间。这一次的博士生报考杜教授门下的人不少,他们本校就有好几名,她一个外地人,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饶是笔试成绩拔尖,复试时也携带不少获奖学术论文,最后由十几名教授组成的评定组,给的分并不高,综合下来还是算不得各方面最优秀的。她自己在复试之前虽然已经吃下了定心丸,可恐怕她也说不清为什么是她。最初听到那些角落里大家心照不宣的议论时,她虽一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予理会,管不住别人的嘴巴,管住自己就行,可私下里也产生过疑惑。她并不是认为自己欠缺专业知识和能力,然而拜周围同学所赐,她还没傻到以为光靠成绩就行。
“我想和运气没多大关系吧?也许是因为你有老少通吃的本领?对付小的有小的一套,对付老的也有老的一套,前面和小的去了酒店,后面就去了老的家。”
她气得浑身颤抖,伸手就甩了他一个耳光:“你嘴巴放干净点,我不准你侮辱他!”
这一耳光,把两个人都打得愣住了。林欢被自己这一刹那迸发出的动作吓住了。金秀卿也不相信她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他此前印象中的林欢,和她的外表一样,是娴静温婉,纤细柔弱的,没有任何攻击力,可就是这样的她,竟然在他没有任何防备之下,直接给了他一巴掌。她那一下是用足了全力的,他白净的脸皮上很快就起了五个手指印。
金秀卿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难看,紧紧抓住她的那只手腕:“你这是在捍卫谁?老的还是小的?”恼羞成怒之下,也不再修饰自己的言辞了:“你装什么装!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你说还有什么原因?论成绩我并不比你差。可这几年他一直都对你照顾有加,明眼人谁还看不出来?就连这次的博士生考试,他都一门心思向着你,你可别告诉我他是怜惜你一个孤女。”
每个人都有一张嘴巴,长得也都大同小异,有人可以吐出朗朗清音,有人却可以吐出卑鄙龌龊的心思。林欢从未当面听到过这么直白的侮辱,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这个素来待自己不差的“师兄”,原来一直是这样看待自己的。人心难测,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前一刻还言笑晏晏的人,下一刻背着自己又说了什么。
“金秀卿,你怎么想我管不了,我也不需要对你解释什么,你知道你为什么没被录取吗?因为你对人缺乏起码的尊重,包括待你不薄的老教授。”
“我尊重他就能被录取了?我看没这么简单吧,除非我也能生成一个女人,最好还像他夸你的的那样,秀外慧中,是吧?”
林欢再也不想和他纠缠下去了,多说无益,语言如果说得清的话,世上哪儿又会有那么多阴暗不明,那么多误会。她挣脱开他的掌控,转身就想走人。
金秀卿也不再试图拉住她,而是忽然换了一种语气,一瞬间又回复到以往的师兄样:“我承认我产生这样的想法很卑鄙无耻,我不该那样看他,更不应该那样看你,你就当我是嫉妒不甘吧,无论是对你还是对这次的考试,我都不甘心。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他在复试之前都已经把你纳入门下了,对,你的专业成绩很优秀,可比你好的也有,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可以沉默,可你不能阻止大家的正当联想吧?流言蜚语你也听了不少了,你现在只要给我一个理由,我就相信你。”
林欢顿了一下:“没有理由,也许是因为我们关系特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