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致远不是很理解他的意思。
李伯仲的唇翘得老高,“我答应你,会好好照顾她,不会伤害她。”说罢瞅一眼白致远放在自己衣袖上的手。
白致远缓缓松开手指,李伯仲这才跨过门槛。
直出了院门,白卿才拽住李伯仲,迎着午夜皎洁的月光,苍白的脸上难得出现“厉色”这种严肃的表情,看来是被踩到了痛处,露出她的本性了,看来那个姓白的男人真就是她的弱点。
“要我饶了他?”回头,看着她严肃的脸孔。
“你想要的是铸铁的方子吧?”白致远身上只有这一点才值得他这么兴师动众,那个傻瓜当年拿到姐姐给他的方子,居然真就铸了白铁,才会引来诸多的麻烦,好不容易事情平息下来,没想到如今还是栽在了这件事上,“你放了他,我给你。”
“我从没抓过他。”
白卿松开他的衣袖,暗叹,原来他今晚带她来,是拿她来威胁白致远的。
可他怎么知道致远跟她认识?是那次在街边的一瞥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猜不透。
盯着李伯仲的眼睛,她慢慢后退,随即转身往回跑,想告诉白致远那个傻瓜不用管她。
这方法虽然是笨了点,而且未必成功,但至少可以试试,致远他们是她重视的人,但凡是她重视的人,她都会尽全力去保全他们。
推开院门,冲进刚才那间屋子,不出所料,屋里漆黑一片,早已不见人影。
李伯仲缓缓在院子当中站定,看着门口气喘吁吁的她。
“我不只有白铁的铸造方子,还有青铜长剑、弩箭的铸造方法。”只要他放了他们,她愿意把一切都给他,不去管父亲什么遗言,怕什么庸人自相残杀,既然这世上的人那么想自相残杀,自我毁灭,那就让他们去死吧。
李伯仲看着她,唇角一翘,“我没兴趣。”她有的,他肯定能让那个姓白的男人从她那儿挖出来,既然如此,又何必做什么交换呢?走上前几步,攥过她的手,该回去了,他的目的达到了。
“怎么样你才会改变主意?”这话说得软弱可欺,她似乎是放弃了用严肃来面对他,也是啊,她们这些平头百姓跟他们这些人玩不起的。
“我很少改变主意。”拉着她的手腕跨出院门。
午夜刚过,月色正皎。
一个男人拉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走在柳影重重的小径上,四处除了风声,再就是轻浅的脚步声。
白卿慢慢恢复了平静,回想一遍今晚发生的事,她的确是太冲动了,他带她来就是为了让白致远甘愿受制于他,而她却像只慌了神的兔子,自己往木桩子上撞,那么紧张致远他们,这不正好又被他利用了?
利用她来要挟白致远,然后反过来再利用致远他们来要挟她,有多少方子够这么要挟的?
她该怎么办呢?
瞧着李伯仲的侧脸,暗叹,一招损,满盘输啊。
从小路绕过一道汉白玉的小桥,就能看见王府的侧门楼,而他却停在了小桥前,白卿因为心事重重,不甚在意他走得什么路,等回过神时,他正好拉她进了小桥侧的竹林里。
白卿不明所以,但没有吱声。
大概一刻之后,有个人影从他们刚刚来的路上匆匆跨上小桥,四面观望,像是在找什么人,无果之后,随即跨过小桥,往王府的方向去了。
李伯仲暗哼一声,很好,已经开始盯着他了,那他就随了他们的愿,今晚就暂且消失一晚。
“嘶——”跨出竹林时,白卿暗哼一声,她的右脚错踩在了竹笋上,扭了脚腕子。
李伯仲歪头看了看她跛掉的那只脚,“能走吗?”
“可以。”
结果,他还是背上了她,没有回王府,回到了他送给她的那栋叫林同居的宅院。
乌婆婆的老头给他们开得门,老头不多话,只是吱呀合上门后回屋去了,没多会儿,乌婆婆就拿了膏药跟冷水过来他们的房间。
也没跟白卿多话,放下药,扒了白卿的鞋子,一看脚腕子肿了个大包,便动手擦拭。
“先这么擦一下,明天一早再去找大夫吧?”乌婆婆是对着他征求的。
得到默许后,乌婆婆合上门走了。
屋里的两人对面无语。
他俯身坐到床边,白卿稍微往后挪动一下,似乎是有意躲避他的靠近。
果然是不一样了,见到了那个男人后,一切都反常了——他将她这些反应,归为白致远的影响。
既然这么在乎那个男人,怎么又会把自己轻贱给他?他还记得她手臂上的那点红可是给了他的,那东西在他来说,虽然并不怎么值得在乎,不过对女人却很重要,因为很多男人对那东西有种特殊的怪癖。
“还有很长时间要熬,一直这么躲着我行吗?”将她的双腿放平在床上,“既然都选择了要委屈,就该委屈到底,这是你自己选的,怪不了别人。”翻身倚到床侧,与她并排,“你要找得是什么人?”他当然记得她来府里是找人的。
“瑞华,她是我姐姐的女儿。”
他似乎一时没想起瑞华是谁,等想到后,不禁哼笑,“就为了找这么个人?”
“是的。”
“反正都要嫁出去,找到她又有什么用。”李家的女儿都是要外嫁的,十五六岁时嫁出去,命好的,能活得久一点,命不好的,可能早早就抑郁而终。
“”她就是想找,他这种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理解。
翻个身,侧躺到床的最里侧,她不想说话,跟谁都不想说
看着她的睡颜,李伯仲舔了舔被她咬破的唇角,他今晚亲了女人的唇,没有女人的脂粉味,也没有香甜味,而是一股子澎湃的血腥味。
暗暗嗤笑一声。
合上眼——
烛火被窗缝透进来的风扑灭,室内一片月色的清辉。
男人睁开眼,侧身,低头,吻在女人的唇上,女人迷糊地挣扎了一下,最终被制服,那澎湃的血腥味再次蔓延在两人的唇齿之间,有种抱负的快感——对他们俩都是如此。
因为这次破得是两人的唇片。
***
而此时,王府的一角,有人在密谋着一些争权夺利的事。

十三 转折

李伯仲被围攻了,或者说被孤立了,彻底地孤立。
芽城一战让他引来了几乎整个世界的反对,所有人都把矛头对准他,说他年少气盛,说他胆大包天,上到皇室,下到诸侯,每个人都对他的做法大吐口水,顷刻间他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
而在此之前,每个诸侯用武力威胁汉北时,没人反对,好像那么做就是正义了。
且这些反对的人中也包括李家自己人。
所以从芽城回来后,李伯仲开始被盯梢了,被自己的家人。
从林同居回到王府后,李伯仲突然清闲了起来,据说他的兵权被释了,释的人当然是他的祖父,这小子做事太急躁,给汉北惹来的压力太大,不能继续让他独揽军机,要让他休息一段时间。
所以他就窝在了月舂院里,成了十足的李家大公子。
每天萎靡不醒的,睡觉似乎成了他生活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傍晚,白卿挎着竹篓从塘子回来,带着一身的栀子花香,而他依旧躺在树下,闭着双目。
凤宣捧着茶,朝白卿看看,她不敢送过去,怕扰了大公子休息。
白卿放下竹篓,接过凤宣手中的茶,放到他身旁的木几上,想开口说话时,院门口传来了两道叩门声。
凤宣赶紧跑去。
来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就是前段时间那个被他整得有点过头的李修竞。
“伯仲,这么清闲啊。”踱着方步,来到李伯仲的跟前,白卿早早站了起来,给李修竞让了位置。
李伯仲始终没睁开眼,依旧头枕着双手。
“伯仲?”李修竞欠身再叫一声。
李伯仲这才睁开眼,惺忪之中略带惊讶,“是大哥啊,过意不去,我睡得有点沉。”从躺椅上微起身,朝一旁的凳子让手,“坐。”
李修竞笑笑,弯身坐了下来,“羡慕你这清闲劲啊,你这一脱手,可把大哥我给累坏了,过两天就要去东军,这不,来你这儿道个别,顺便也跟你参详参详东军的事,你不是在那边待得久嘛。”
李伯仲的眉梢微微扬了扬,“怎么,三叔让你去东军?”
李修竞本还带着笑意,今天来,他主要是看李伯仲笑话来的,此前他可是被他整得不轻,亲信被整没了不说,连他自己也被整回了王府,变成了游手好闲,好不容易轮到李伯仲走背运,他当然不能放过奚落他的机会。可他这么一句话就让他有些毛发四立,“不是啊,是祖父他老人家亲口点得名。”
“祖父?”端起茶碗。
“是啊。”
李伯仲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但没说什么,只是抿了一口茶。
他这个样子倒让李修竞踌躇了起来,“怎么,有什么说法吗?”
“没,挺好,大哥去那儿正合适。”李伯仲的表情恢复正常。
李修竞的眉头反倒蹙了起来,端着茶半天没喝,“伯仲,你刚才说三叔让我去的东军,这什么意思?”
“我刚才说三叔了?”
“说啦!”
李伯仲耸耸眉头,“那就当没说吧。”
“伯仲——你说话怎么这么没头没尾,我知道我跟你有些小过节,可咱们俩怎么说也是亲兄弟,你有什么话不能直说?”
李伯仲放下茶碗,坐起身,双掌对压了压,当作伸懒腰了,随后才转过腿,侧坐在躺椅上,与李修竞面对面,“大哥,知道我这次栽在哪儿吗?”
李修竞的视线在李伯仲与茶几上来回巡了两下,“哪儿?”
“我攻下了芽城,给汉北惹来了祸不假,可依你看,祖父会一点情面都不讲吗?”
李修竞思衬半下,这确实是个问题,他之前太过幸灾乐祸,到把这茬给漏了,祖父怎么会把伯仲弄的一文不值呢?怎么说他都是嫡孙,“你是说,三叔从中作梗?”
“这我到不清楚,不过芽城那些窑场、窑工全给他收了。”
“”这就是说芽城那边一点油水都没了,全进了三叔的口袋,李修竞忽而一笑,“伯仲啊,你想看大哥我的笑话。”指了指李伯仲,“你明知道你在东边惹了那么一大摊子事,东周定然要报复,你还说我去那儿正合适。”
李伯仲也跟着笑一下,“是合适啊,大哥不正好可以力挽狂澜,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嘛!”
李修竞拍了拍李伯仲的肩膀,两人呵呵大笑。
李修竞心中暗想,这小子心机多诡,不能全信,可也不能不信,他的话有一半是在故意挑唆,但也有一半说对了。
这小子的兵权被夺了之后,眼下汉北谁的权利最大?三叔李锺啊,他会不想独揽大权?他想独揽大权,就得把他们这些人给一一除了。
东军什么地方?那是李伯仲这小子的老窝,这些年他把那里择菜一样,择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他的铁杆死忠,那都是些要义不要命的主,他过去能好受?看来还是修晏说得对,事情太顺,反倒不好。
去东军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送走了满心狐疑的李修竞,李伯仲又躺回了躺椅上,看起来安然自得。
没错,他就是要让东军成为烫手山芋,谁也不敢去接,谁也别想动到东边的局势。
此外,李家爱权的人实在太多了,碍事,他得让他们减轻一点分量,而窝里斗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他这位大哥,别的不会,无中生有,争权夺利的事到是很在行,而且头脑不灵光。
白卿望着窗外躺椅上的男人,慢慢放下发髻,这男人的野心很大——他甚至在算计他的家人。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但他藏起了致远,让他为他铸造白铁,还有那些杀人的利器,似乎正酝酿着什么大阴谋,尽管此刻他每天都在沉睡,可一旦醒了呢?一旦他真正睁开眼,会去做什么呢?
“嘶——”想得太入神,手指被钗上的金针刺破,血滴犹如红豆般粘在指尖上。
“想跟我走吗?”他来到了窗台前,看着她吮着自己的手指。
白卿摇头。
“过几天我们要动身去京城。”并不在乎她的摇头,询问并不代表就要接受她的意见。
“不去。”她要留下来,留在那个塘子里,继续跟娉儿在一起。
倚在夕阳里,笑看着围墙外的梧桐树,“我帮你让那个女孩儿自由。”够她放弃抵抗了吧?
是够了——
白卿翘起嘴角,苦笑,太够了,那个条件就像一根骨头,他丢出去,她就能立刻跑上去含住。
“你相信我的话?”
她点头,不然呢?除了相信还有别的选择吗?
李伯仲的视线停滞在她的脸上,继而伸过手拾起她的一绺长发,在手指间搓捻着,“知道去那儿要做什么吗?”
“去让所有人嘲笑吧?”不然他带她去那么高贵的地方干什么?
对,就是让全天下的人都嘲笑他们,“害怕吗?”
白卿缓缓摘下箅子上的一根长发,抬眼看向他,“大公子怕吗?”他都不怕,她怕什么。
李伯仲失笑,这似乎是在她面前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笑,他喜欢她的诚实,以及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胆子。
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她,但他会给她安排一生无忧的生活,毕竟,在他至今为止的生命里,这个女人曾这般特殊。
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结成姻缘的原因千奇百怪。
有那么一种很特殊——它叫同下地狱。
***
如果白卿知道那结局,她也许会考虑不该去。
两个不擅相爱的人,怎么能去尝试那么危险的事呢?
她看浅了这个男人,也看浅了自己。
或者说,她高看了这个男人,也高看了自己。
他们,只是一对男女。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爷的意思,李伯仲释去兵权之后,要到京城里待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向皇室以及众诸侯展示对李伯仲的处罚,另一方面,李伯仲与郡主岳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后,诸多事宜都要他亲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众位诸侯世子都会到京城聚首,作为第七代继承人,今年的世子聚会,也该李伯仲独挑大梁了。
然而老爷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把个小妾也带去,追是追不回来了,因为知道时,人都已经快到京城了,老爷子赶紧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补救,只希望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东北方向,走官道,骑马昼夜不停的话,两天即可抵达,当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带着女眷当然不能像行军打仗,何况他又不急着赶路。
四天的时间,他们总共歇了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人等着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没带下人,只有四个护卫跟随,所以沿路的生活琐碎全都由她来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们在一处驿站住了下来,这驿站很大,且空旷无人,进去后还可以看到穿盔带甲的兵勇,这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专门为各诸侯设得休憩之地,平常没几个人住进来,所以显得冷冷清清。
驿站建在城郊的一处高坡上,从驿站三楼的房间眺望京城,依稀可见京城南门楼上的灯火——京城就是京城,连门楼上的灯火都那么明亮。
五更底时,白卿便已起身,因为她要准备进京的行头。
打开窗,天色红灰,早秋的晨风已带着些寒凉,吹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望一眼天际后坐下身来,从梳妆匣里拿起小剪刀,细细地将缠在每根手指头上的丝线剪断,然后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绸布取下,十只艳红的指甲就这么露了出来——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装扮一下才行。
对着铜镜,将长发绾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红豆般的耳坠,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里蘸一下,而后点在唇上,这样好多了。
昨晚他没睡在她的房间,似乎是碰上了什么熟人,这对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缩在床角——这个男人让她对很多普通的事生出了乐趣,比如一个人睡。
他的护卫都很尽责,似乎也从不用休息,而且不说话,打开门时,他们早在楼梯口等着,引她到楼下的房间里吃早饭。
此时,他依然不在。
“伯仲哥,你成亲时,我要去。”一个女娃儿的声音,就在隔壁。
“莹儿,好好吃饭。”紧跟着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女娃儿似乎带着些扭拧的哼声,听上去是个被万般娇惯的女孩,真幸福。
“伯仲哥,你真纳了个青楼女子做妾吗?很好看吗?比梓童姐还好看?”接连三四个问题。
不过得到的都是静默。
“你这丫头,就不能让表哥先吃完饭再说?”又是那个男声,带着无奈与宠溺的音调。
表哥?看来应该是汉西赵家人。白卿默默思衬,还是快些吃好走吧,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放下筷子,起身。护卫给她打开门,不凑巧,隔壁也刚好有人拉开门,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儿,可爱的很。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
好吧,既然都被看见了,也不能就这么逃了。
白卿掠过女孩,看向房间里的李伯仲,对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你先上车。”他如此说,当着他的表兄跟表妹,没做任何人物介绍。
白卿微微颔首,撩开宽袖,从小女孩面前走过,带着一缕幽香。
女孩看着白卿的背影半天,忽而回身看向李伯仲,桌上的那男子也是如此。
李伯仲只淡笑着回视他们一眼,“吃好了,启程吧。”
“李伯仲!”在李伯仲的一只脚刚踏出门槛时,桌上的男人忽然喊住他。
李伯仲回过头。
“你这是做什么!”带着女人进京,这不是成心让岳家不舒服嘛!“你要梓童跟岳丈他老人家的脸放到哪儿?”
很巧,这位赵姓男子也是岳家的女婿,岳梓童正是他的小姨子,而李伯仲不光是他的表弟,还是他未来的连襟,所以他有权这么吼!
“你说呢?”这是李伯仲的答话。
***
赵家这对兄妹的身份很是高贵,男的是汉西世子赵政宸,女孩是其妹赵女莹,与李伯仲一样,赵政宸也是来京城探视父母,兼参与诸侯之约的。
在驿站碰上并不是什么巧合,赵正宸本来就在这儿等着李伯仲的,作为表兄,以及未来的连襟,他想在入京之前劝劝表弟,毕竟纳妾一事闹得不怎么光彩,此次进京应该先去岳丈家赔个礼才是,可这小子却带了个女人来,着实让人生气!
在驿站门前,整装待发的两家队伍并排站立。
赵政宸的侍卫站了好长一排,其中还夹杂着三四个下人,颇为气派。相比之下,李伯仲这边就显得过于简单了,只有四个护卫,外加一名车夫。
赵女莹对表哥这个红艳艳的女人显得很好奇,出了门便一直盯着看——
这女人涂艳红的指甲,带红豆珠的耳坠,点明亮的唇,却穿一身干净的白缎,不笑,也不说话,但说起话来很轻柔。表哥问她是不是喜欢地上那只小土狗,她摇头,但表哥还是把小狗拎到了她的车里。
她跟梓童姐不一样,梓童姐爱笑,却偏偏不喜欢对表哥笑,嫂子说那才是女子该有的矜持,而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矜持,她只对表哥笑,淡笑。
对这个女人她说不上什么感觉,不想喜欢,但又不知道要讨厌什么,她还是希望表哥能跟梓童姐成亲,因为她梦想成为梓童姐姐那样的女子。
“伯仲哥——”赵女莹拉开车帘,朝李伯仲招手。
李伯仲夹了夹马肚子,跑快几步,来到跟前。
“”看着表哥来到近前,她又不知道要问什么了,“你很喜欢她吗?”下巴朝白卿的马车扬了扬。
李伯仲冲女孩笑笑,顺手把她的脑门摁进了马车,防止被烈日暴晒。
“那梓童姐呢?你还娶她吗?”她从小就喜欢表哥,本想长大了嫁给表哥,可是后来有了梓童姐,她觉得比不过她,最终只有无奈的放弃,在她的想法里,只有温柔贵气的梓童姐能配上表哥。
可表哥却带了这么个女人在身边,而且还对她那么好,送狗给她,还会托着她的手送她上车。
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失望,对表哥,或者说对表哥与梓童姐之间美好幻想的失望。
李伯仲什么也没回答她——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话,“伯仲哥,我喜欢刚刚那只小狗。”其实她并不喜欢,只是想看表哥会怎么办。
“那小狗不适合你。”
“可我喜欢。”
李伯仲盯着表妹半天,扯一下马头。
白卿早已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放到了车夫跟前——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李伯仲拎起小狗放到表妹面前。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似乎还体弱多病,而且并不好看。
赵女莹看着表哥手上的小狗,不想接,因为又脏又不可爱,而且她本来也只是想看表哥愿不愿意给她。
李伯仲见状,笑笑,转身又把小狗放回了白卿的马车上,小狗呜咽了两声,白卿拉开帘子一角,把它引了进去,合上帘子前,她望了一眼赵女莹。
那一眼害了赵女莹的侍婢们,因为她喜欢上了她画得眉,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就是那种、那种不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