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伯仲则把底翻给他们看,有银翼在,暗杀这一招想要成功,恐怕还得多调些人来。
***
李伯仲初四的傍晚才回来,一踏进院门,就见白卿蹲在栀子花丛里忙碌,刚学会走路的儿子围在一旁凑热闹,跟着添乱。
小家伙远远地望见父亲后,开始啊呀乱叫,想说更多的话,只可惜没那么多词汇量,只能叫“娘”“爹爹”的这么重复。
“做什么呢?”李伯仲单手提起儿子,惹得小家伙好一阵开心。
“刚开好的花,都被踩坏了,修一下。”都是昨晚东立那帮人做得事,他们不走路,偏要从这花丛里过。
她喜欢花,尤其这香香的栀子花,所以他特意让人移了一些到院子里,想不到真就开了。
李伯仲放下儿子,想帮忙修剪花枝,可惜他做不来这么细巧的事,反到越帮越忙,所以干脆起身站到一旁,顺便把同样捣乱的儿子也捡到一边,“昨晚有没有吓到?”
“没有。”京城那么大的场面都见识过了,这点小场面还不至于让她吓到。
李伯仲将儿子扛到肩上,小家伙的手恰好可以碰到榆树上的榆钱叶,乐不可支。
“明天我想出去一趟。”从来到这儿以后,她就没出过门,一来担心给他惹麻烦,二来,这里是东立的地界,毕竟没那么安全,不过经历过昨晚的事后,她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敢把底亮出来给人看,就表示他心里有底。
李伯仲点点头,没问她想去哪儿,打算做什么。
***
第二天一早,李府的大门大开,走出来的是一家三口和一个小丫头。
李伯仲当然不至于跟着女人在街市上晃荡,他带儿子到茶楼里闲坐去了。
而白卿带着丫头巧巧在花市逛了一圈后,又去了几家胭脂铺——她在佟嫂的胭脂铺做过事,所以每每遇到这样的铺子,总会习惯性地进去看看。
近中午时分,白卿才带着巧巧来到李伯仲所在的茶楼,一楼很热闹,二楼因为让郝亥他们给包了下来,所以看上去很安静。
“夫人,您这边请,李爷他们在楼上。”郝亥手下的小喽啰给白卿拨开了一条道。
白卿点头感谢,拉着巧巧的衣袖打算上楼。这时身后有人喊了一声——夫人留步。
白卿回头看,是个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一身青衫,枯瘦如柴,但双眼却很有神。
“您的东西掉了。”双手递过来一只白绸做的小袋,正是白卿刚刚在胭脂铺香料。
白卿看看自己手上的紫竹篮,确实少了一包,明明刚才都绑得很紧,怎么会掉了呢?抬头再看一眼这瘦弱男子,“谢谢。”接过绸袋时,白卿略微顿了一下,因为绸袋底下还附了一样东西,她没有立即拿出来看,只是转到楼梯的休息平台后,才略微瞅了一眼—— 是一块椭圆形的木牌,上面只有麒麟等祥兽的图样,唯一的字就是“戊子年”,不像是什么令牌。
带着狐疑,白卿来到二楼,李伯仲正跟郝亥他们闲聊,儿子正趴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弟妹来啦!”郝亥等人招呼一声。
白卿点头微笑,算是还礼。
“李老弟,你们一家好好吃顿饭,哥哥我先走。”郝亥起身就要走。
“一起吃吧,都到这个时候了。”
郝亥其实也就是客气客气,并没打算走,听了留他的话,哈哈笑两声,“成,我再去找两个好吃的菜,保准老弟你没吃过。”
趁着郝亥他们下楼找菜的空挡,白卿把那块木牌放到李伯仲的手里。
“哪儿来的?”李伯仲捏着木牌看了两眼。
“刚在楼下,一个穿青衣的书生给的。”白卿从他怀里抱过熟睡的儿子。
李伯仲手搭在下巴上搓了两下,似乎在考虑什么事。
这时,郝亥等人也转了上来,手上还拎着几坛酒。
“老弟,今天没什么事,咱们兄弟喝几口。”郝亥把酒坛子往桌上一放,就想动手开坛子。
李伯仲打住他的动作,“酒待会儿再喝,我想先见个人。”
“什么人?”郝亥莫名其妙。
“黑甲,你到楼下找个穿青衣的书生,操汉东口音的,找到了,请他上来。”
黑甲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郝亥送给李伯仲的跑腿,挺机灵的一个孩子。听完李伯仲的话,放下酒坛子立即下楼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黑甲就把刚才那个青衣书生带了上来。
见到李伯仲后,那书生抱拳深深一鞠,“小人周显,见过王爷。”
王爷?在坐的人,除李氏夫妇外,都是一脸的莫名其妙,什么王爷,哪来的王爷?
“胆子不小啊,敢这么光明正大来找我。”李伯仲伸手示意了一下一旁的座位。
那个叫周显的到也不躲让,撩衣襟就坐了下来,“王爷既然能这么光明正大的召见在下,想必也没打算避着谁的耳目,所以在下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李伯仲笑笑,“秦渠果然看不起我李伯仲,只让个小小的都尉来敷衍。”这个周显,他早在十几年前就认识了,他曾是汉东世子秦渠的读伴,一个表里极不相符的人,长相文弱,却是个武将。
周显摇头淡笑,“王爷说笑了,我家世子爷是怕妨碍了王爷的事,不好贸然来访,让小人前来,是想打听王爷什么时候有空闲,也好过来拜访。”
李伯仲的手指在茶碗边沿敲了几下,“我一直都很闲。”这意思是,他一直在等着汉东来人呢,不必再来试探他打不打算见他们。
周显起身抱拳,“好,在下会将王爷的原话告之世子爷。”
李伯仲倚着椅背,给周显打了个请。
周显躬身之后,下楼。
周显一走,二楼突然变得静悄悄的,因为在场的人还在傻眼。
“郝兄,咱们喝酒。”李伯仲随手开了一只酒坛子。
郝亥哪里还有心思喝酒,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人会是李伯仲,他怎么就成了李伯仲呢,再说李伯仲到这儿来干嘛
郝亥的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两下,他是想问他这个李伯仲跟汉北那个李伯仲是不是一个人,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李伯仲呵呵笑了起来,“兄弟们,对不住,我跟大家瞒了件事。”
而且还是件大事——白卿默默在心里给他补了一句,随即伸手舀了半勺酸梅汤给刚睡醒的儿子,小家伙酸得眉头皱的老高
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这些人解释。
***
傍晚,夕霞异彩,柳梢挂风,走在溪水浸过的卵石上,白卿不得不抓着他的衣袖来平衡身体,免得一脚踩进水里。
他说很久没看风景了,让她陪他看。
他要看风景的地方一向很难抵达,总要经过一番折腾才行,但——每一次他都不会让她失望,当年在南历山如此,这一次在秦川也是如此。
站在断崖上,向西眺望,夕阳下,浓绿辽阔,山水相依,像极了一幅着了色的江山水墨。
他独爱这种登高望远的方式,尤其是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却又是无限辽阔的风景。
见他的脚尖踩在断崖边沿,再往前一步就是无边的深渊,白卿下意识地攥住他的手指。
他没回头,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倒退半步,仍旧站在悬崖边缘。
晚风起,两人的衣裾翻飞纠缠着。
“为什么把那些花还回去?”看了半天,他终于回过脸,夕阳给他的侧脸上镶了一层红晕。
“那些花要好久才能开,等不到,所以只有还回去了。”早上她在花市买了好些香菊,吃过午饭后又都还了回去。因为她本来是以为他们会在这儿待到秋天的,可他却把身份都暴露了,向来应该不会在这儿待久才是,所以她就把花苗都还了回去。
“喜欢就买,等不到,也可以把花带走嘛。”
“还是算了吧,移了根,未必能长出好看的花来。”
“那就在这儿等到花开为止。”
白卿笑,“连风景都看了,还能等到花开的季节吗?”这男人看风景都是选时机的,看完风景他就要照着这幅风景拼杀一番,怎么可能有时间陪着她等到花开的季节?
李伯仲笑一笑,伸手将她揽在身侧,她一直都很了解他,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她就知道他什么是时候高兴的,什么时候是生气的,有时连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情绪太过外露。
“你要是个男人,我非杀了你不可。”他不喜欢被人看透的感觉。
“这么说来,那个方醒岂不是该死?”那个人也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一样。”方醒猜到的只是他的打算,却不明白他的一颦一笑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是每件事都能猜对。”她也只是跟在他身边久了,看着他久了,才会明白一些事而已。
“还是不一样。”额头抵在她的额上。
“”白卿失笑,这个人高兴过头了,就会胡言乱语,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大事了,而且把握还非常大。被人挤兑、胁迫了这么久,终于轮到他翻身了。
四十八 大秦川 四
在秦川的西北,有个名叫晓立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桂树,房前屋后,山坡路旁,每到三秋之际,便是四野芬芳。
就在这样一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白卿跟儿子被送到了晓立,然后他离开了,没说要去做什么,只说少则七八日,多则半个月,他就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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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头第一次现身于李伯仲面前。
他们俩曾多次“合作”过,当然,是李伯仲吃亏更多一些。
不过今天就另当别论了,今天是老头亲自上门“拜会”,因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他的东立突然有些失灵了,不但遍及各地的消息网渐渐不再有消息传回来,甚至连人都不见了,就在他信誓旦旦的打算把李伯仲终结于秦川时,自己却被莫名奇妙地绊倒了,栽了个至今还不知道有多大的跟头。
“王爷的命比在下的值钱。”老头其实并不老,三十不到的年纪,面貌清俊,一头银发,满身的阴郁之气,说话声音还有些沙哑,此刻他正坐在李伯仲的对面,他的身后站着东立的两大高手,而李伯仲的身后也有两个人,一个是垂首侍立的雷拓,另一个是半倚在椅子上的银翼,这四个人已经完全处在勃 发的边沿,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来一场生死之战。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李伯仲吹了吹茶水里的茶叶沫,饮下一口。
“不,我来是想跟王爷说,杀你,不难。”就是此刻,他依然有胜算。
“这话我不只听过一次了,说点新鲜的听听。”
两人相视,长久的静默
最终还是李伯仲先开了口,“我来秦川并不是为了你。”这一点他还不够格,“不过你是挺让人不喜欢的。”所以,他要杀他。
老头那清俊的笑纹更深了几分。
李伯仲继续道:“本来我挺赞赏你做事的手法。”果断、狠厉,还带着九分的精明,“可惜,你太贪财,眼光也不够高。”他曾想过也许可以不杀他,他喜欢有才有魄力的人,这人有才,只可惜没有魄力,而且过于贪财,这样的人容易变节,容易临阵倒戈,不值得大用。
“所以,王爷打算杀了我?”
“对。”他没理由让他活下来,让他活下来,就意味着他跟他身边的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
“就凭他们两个?”眼角扫过雷拓和银翼。
李伯仲笑笑,没答话,起身离开——他还有一场更好的戏要看。
老头怎么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离开,今天他既然来了,就做好了打算,即使谈不拢,也不能让这姓李的走出秦川半步。
李伯仲一跨出门,门便哐当一声合了上去——被人踹的。
雷拓、银翼,一个是李伯仲最近身的护卫,一个是东立曾经数一数二的杀手,身手当然都不弱。
而老头跟他的两名手下也不是吃干饭的,刀光剑影之中,小楼的门窗四散飞落,楼里的人也接二连三跃了出来。
老头的最大目标是李伯仲,但被银翼缠着,他一时半会儿也抽不出身,待到终于能抽身时,急速倒退数十步,来到李伯仲身前,抬起左手——他左手擅使一种钩状利刃,总共四条,绑在手腕上,形同手指,此刻直对李伯仲的前心刺去——
李伯仲并没有闪躲,兵刃闪烁之间,他厉目望进老头的眼底——
十步开外的雷拓因为担心,稍稍有了些松懈,被对手一剑刺中了左肩。银翼也侧过来一眼,因为老头的动作太快,他也来不及阻止。
都以为这下李伯仲不死也会受伤,可没有,就在距离李伯仲的前心不到一寸的位置,老头突然反身跃后了一步,他的脚一着地,三支弩箭也随即定在了离他脚下一尺远的草地上。
也就是说,刚才他的刀一旦插入李伯仲的前心,那三支弩箭也会定在他的身上,所以他放弃了,放弃了跟李伯仲同归于尽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杀李伯仲最好的时机。
李伯仲好笑地看他一眼,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个人没有魄力,不值得留他。
当然,接下来依旧是一场恶战,李伯仲有埋伏,老头也不可能没有埋伏,李伯仲的人是训练有素的护卫,而老头的人则是武艺高强的杀手,谁会赢呢?
两军对阵,毕竟不比单打独斗,勇猛之余,还要讲究应对之策,东立的人确实个个都是高手,但他们毕竟不是对阵的军人,不懂配合,而且最要命的,他们的血肉之躯再强壮,也强不过射程五十丈的弓弩。李伯仲身边的每一个护卫,几乎都是从他的东军亲自挑出来的,他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部人都必须擅骑射,因为他们不只是他的护卫,他们更是汉北的军人。
***
踩着打斗声,李伯仲跨上黑鬃马,顺着小道往北奔去。
此刻,就在山的另一边,一场真正的大战正在进行,这可比小楼外的打斗有看头多了。
李伯仲之所以来秦川,最大的目的并不是众人设想的那样——他被东立逼急了,要彻底灭了这个小组织。
他是要灭了这个组织不错,但还不值得为它大老远跑来秦川晃荡,老头的脸还没有这么大。他真正的目的是来观战,并顺便搅和的。
在秦川的这几个月,他明目张胆的加入东立,引来的可不只有老头的视线,还有汉东、东齐的视线,堂堂的汉北王突然出现在秦川,怎能不让人不挂心?所以东齐暗中来了,汉东也悄悄送来拜帖。
东周被李伯仲拖残了,岳东一代的势力也紧跟着均衡了,势力一均衡,就有人开始想入非非了,汉东、东齐在秦川的问题上开始摩擦不断,李伯仲挑准了时机在摩擦最激烈的时候来到了秦川,因为他要跟人结盟,他还要让岳东一带不得安宁。
只有岳东一带不安宁,汉北才会安全,因为没人还能顾得上他,而汉北安全了,他才会有时间存钱存粮,存实力。
汉西笑话他们汉北没本事赚钱,那他这次就学一回娘舅的本事——跟人做买卖,别忘了他身体里也有一半赵家的血统,他们能做得事,他也会。
既然汉北除了铜矿什么都没有,那他就拿这些铜矿来交换。白铁虽是好东西,但东西太少,尚不成气候,刀枪剑戟等军需之物仍然以青铜为主,要打仗,要争天下,必然要购得足够的青铜矿石,一旦岳东一带乱起来,各诸侯必然要跟着储藏军备。
他的钱,就要从这些诸侯的身上掏出来。
因此,他一定要把岳东一代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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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李伯仲身后观战的是郝亥这班人,在得知李伯仲的真实身份后,这些人待他都毕恭毕敬的,只有李伯仲丝毫没改变,依旧与他们兄弟相称,让这帮混混们受宠若惊。
“郝兄,坐。”李伯仲拍拍身边的石板,示意郝亥坐下。
郝亥憨笑两下,盘腿坐下来。
“想请郝兄帮我个忙。”看郝亥的视线依旧很温和。
“李李兄弟,你只管说。”叫李兄弟还真是不顺口,而且没底气。
“我在秦川待不了多久,可能没几天就要离开,我想把‘东立’交给郝兄来管。”
“”东立东立交给他?郝亥呆若木鸡,他不过就是辽远镇上的一个混子,哪能管得了东立,“我这怕管不了吧?”
“管得了,郝兄为人仗义,对秦川大大小小的帮派、暗门都很熟悉,笼络起来比较容易,何况此东立非彼东立,不再是杀人买凶的组织,用不着多么武艺高强,不用紧张。”拍拍他的肩膀。
“不杀人买凶,那——东立要做什么?”东立几十年来可都是做这个的啊。
“买卖另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李伯仲笑笑,稍稍凑近郝亥的耳侧,道:“消息。”
“消息?”
“对,消息,诸侯高官、王庭军帐,什么消息都行。”诸侯之乱即将开始,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知己知彼”可不就是消息嘛,买卖这东西不但能赚钱,还能让他掌握到各诸侯的动向,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没有把东立全部摧毁的原因。
他跟郝亥入了东立,把老头的视线引到了他的身上,趁着老头捉摸不定之际,把东立外面的网络切了个干净,重新换过血之后,编成新的东立。他之所以费这么大劲,就是想它为己所用。
而之所以把这个新东立交给郝亥,不只是因为他对秦川的熟悉,还因为他忠诚、仗义、唯才是用,他甚至能将自己的位子让给别人,这一点他很赞赏,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需要一个能镇住秦川的汉子,这一点,他很看好这个郝亥,他有那股气概。
“这么精细活,我怕做不来吧?”郝亥有些不自信,他毕竟就是打家劫舍的主。
“没关系,会让人来帮你,总能学会的,郝兄你只记着一点就行,不管汉东还是东齐,秦川不属于他们任何一方。”只有这样,他们才会争执不断。
郝亥不是太明白,但又有些明白,处在模棱两可之间,“非要让我来吗?”
“非大哥你莫属!”
郝亥听罢大笑,生平第一次听人说“非你莫属”,真够提气的!
山上,正谈笑风生,山下,厮杀声响彻山谷。
夕阳重彩,半侧入云,半侧红。
***
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夕阳下,李伯仲回到了晓立,顺着落满桂瓣的羊肠小道,回到了那间桂木搭建的小屋。
隔着竹篱笆,他看向白卿手上端得桂花酿甜藕——
“要尝尝吗?”她问。
他伸手捏下一片放进嘴里,香香的,甜甜的。
四十九 美人 一
离开晓立的路上,路过一间寺庙,白卿进去上香祭拜,她并不信神佛,但她却十分虔诚。
庙门口的卜卦人赠了她一支签,因为她给了不少香油钱。
当她从庙里出来时,他正坐在马上,儿子则吊在他手里,他们喜欢这种玩法,虽然她不喜欢。
爬上车前,她递了件东西给他,是块雪白的石头,石头上刻了个墨色的“安”字,还系了一条红线,像是保命符之类的东西,他从不带这玩意的,“你求的?”想不到她会给他求这种东西。
“和尚送的。”送了一支签,还有一块平安符。
他笑笑,将石头绕到手腕上,没再说什么,“签上写了什么?”指了她手中的签纸问。
白卿将纸展开给他看,上面只写了两行字:
枫落其华颜如玉,桥前暂留御马石。
“说什么意思了吗?”这两句话到挺有意思。
白卿摇头,“那和尚说他不解签。”既然人家说不解,她也没再追问下去。
李伯仲弯身下马,将儿子放到马车上,并伸脚挡着他的去路,防止这小子背着娘亲偷偷去抓车辕。
从这间小庙再往西走,就进了汉东地界,车是他驾的,她也没问他为什么要去汉东。
靠着软枕,在马车的轻微摇晃之间,她昏昏入睡,醒来时,天色已灰,低头看看儿子,睡得正熟,轻手轻脚地爬出马车,挨着他身边坐下。
“外面冷,你进去吧。”已近深秋,早晚都冷的很。
白卿看着他的侧脸,没答应,因为她好奇他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子四处跑。
“看什么?”猛然凑过来,白卿甚至能在他的眼睛里看到天际的星辰,想不到他的眼睛也可以这样的纯净,纯净到能看见星辰的光彩。
她笑了,真心的笑,因为他眼中的那点星辰。
马车上了进汉东的官道,官道是凿山而建,所以道两旁围满了树,此时月亮刚从树梢跃出,照在官道上,明晃晃的白。
周围静谧的很,只有风声,马蹄声。
马蹄声戛然而止,因为男人的欲 望被这美丽而静谧的夜色给唤醒了
唇齿相触之间,他像是恨不得把她吃掉。
“车”白卿的手心挡在他的唇上,呼吸不稳,他们只顾着下车自己痛快去了,把车给忘了,车上还睡着儿子呢。
马儿只是信步往前吃草而已,只怪他们亲热的时间太久,所以才会落下这么长的路。
柔白的月光下,男人拉着女人的手缓缓往前去赶他们的马车,途中轻声细语着,不知在说些什么,每次临近马车时,男人会故意放慢脚步,然后等马车再远一点,他们再继续往前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