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的是,就在赵女莹不见踪影时,汉西赵家来了客人,很尊贵的客人——汉西世子赵政宸,赵女莹的亲哥哥。
据说他是从京城来的,李伯仲于危难之中解救了皇帝,而赵家则帮助皇帝再次回到宫廷,李伯仲的重伤让汉北得到了在西北的驻军机会,而赵家也不示弱,在协助皇帝重回京城后,应皇帝、太后的再三要求,将带来的五千多的精锐留在了京郊的中卫军。
目的很明显,既然你李家想制我,我也要想办法回击才对,你在西北设军,我就在你李伯仲的喉管上放一把刀,不动则已,一动就看谁死得更快。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伯仲没有跟随皇驾去京城的真正原因,因为赵家早就以“护君”的名义,在京城扒了坑,等着人去跳呢。
李家的中兴终究没那么容易,李伯仲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赵政宸的到来,赵女莹的失踪,可想而知赵家不会对李伯仲闷不吭声。
而李伯仲什么话也不能说,说什么都是错,一个连妻子都看顾不好的男人,还有什么权利说话?
钱——唯有钱才能从那个贪婪的老头手里带回赵女莹。
对于富贵人家来说,能用钱来解决的问题,就不能称之为问题,所以李伯仲很快就将妻子赎了回来,当着大舅子的面。
看上去,一切都恢复如常了。
只有李伯仲的手是攥紧的,因此他此刻囊中羞涩,西北军费已经完全没了着落,想逞英雄,那也是要有钱财陪着才行,没有钱,什么都做不了。
汉北的实力到底有多少,赵家心里非常明白,这么多年,被那么多人盘剥,能剩下多少东西?
想对付李伯仲,不用跟他在战场上硬碰硬,靠“钱”这个字就可以让他焦头烂额。汉西重商,可谓商通天下,钱的问题对他们来说很简单,但对汉北来说却是大问题,汉北非鱼米之地,也非重商之地,他们拥有的,只是那些已近被淘汰的铜矿,所以说,李伯仲想要中兴,第一件做得事不是扩大他的军队,而是要想一想,该怎么让汉北聚集财富。这一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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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莹回来后,惊魂未定,所以一连三天,李伯仲都是在她的屋里度过的。
赵政宸是在妹妹回来后的第四天离开的河下,与他一起离开的,还有年前汉北欠汉西的钱,一分不差,他全部带走。
他们要把李伯仲逼到不能动弹,让想打仗却打不了。
某个初春的傍晚,当白卿跨进儿子的房间时,李伯仲正站在儿子的床前发呆。
虽然白卿并不知道这些日子出了多少事,但也能猜到一二,赵女莹的事不但让他的脸上无光,恐怕还损失了不少银两,而赵政宸离开时,又带走了几车的木箱,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汉北特产。
他缺钱,而且是非常的缺,缺到连王府都还没复工。
转念一想,又怎么会不缺呢,这几年他一直在外面东征西讨,打仗不但烧命,更烧钱,有多少钱耗不完呢?
一家之主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李伯仲转脸看看门口的白卿,“有点饿了。”从早晨一直忙到刚才,一口水都没喝,看到她才想起来饿了。
白卿转身出去,没多会儿提来一个小食盒。
夕阳透过西窗,照在紫红色的圆桌上,散着奇异的光晕,光晕里,男人吃着饭,女人抱着刚睡醒的孩子坐在一旁。
“问你个问题。”认真吃着自己的饭,视线并没有偏到白卿身上,似乎只是很无意的问话。
“嗯?”白卿挪开儿子抓向她胸口的小手。
“如果——身边所有人都阻止你去找瑞华,你会就此停止吗?”话尾随着视线一起停在了她的脸上。
这男人是不自信了,还是想从她这儿找些坚持下来的理由?
“那些人怎么想,怎么说,跟我都没什么关系。”她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只在乎她想在乎的人。
李伯仲第二次在她面前笑出声。笑过之后,他只道了声“好”。
好在哪儿呢?
她的话不过证明了她是个独人而已,一个不在乎别人的人,通常也不会被人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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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他留了下来。
他有好久都没在她这儿过夜了,开始是因为她的孕期,而且他也忙,忙得天上地下的,甚至连食色性也都不记得了,到后来,他受了伤,还有赵女莹的病。所以他没机会去放纵自己的欲 望。
而外面人却传他妻妾成群,嗜色如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缘故,他这样的人,沾上了她这样出身的女人,除了嗜色之外,还有什么可解释的?没什么可解释的,他就是好 色之徒。
月转窗格,芙蓉帐落,春枝弄别影,风过尽嘤咛,料是那巫山云雨不醒
床底间的那点事,其实也就是那点事,她不甚喜欢,但也没到讨厌的份上,不过——因为她在他面前吐过一次,所以他显得格外在意她的感受。
月色透过窗纱打在床帐上,然后再透过床帐,幽幽然的照在帐子里的这对男女身上。
男人仰面躺着,呼吸还有些不定,女人蜷腿坐着,很平静。
这种事,忙活的好像都是男人,可他们却照样乐此不疲。
“是不是又要出去了?”通常都是因为要远行,他才会如此放纵自己。
“嗯,会出去一阵儿。”睁开眼,拉她躺到身边,“想不想跟着一起去?”
“”睁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他,不得不说,他这突然的邀请真有点惊到她了,他竟然要带她一起走!丢下他的家不管,是打算私奔吗?“去哪儿?”
“哪儿都去。”
“还回来吗?”她的意思是远行之后,自己还用不用回来这个家——他的家。
“你不想留在这儿?”
“我留在这儿,怕是你一辈子都安生不得。”眉眼上浮着一丝媚态,但一闪而过。
“跟着我,可能会吃些苦头,你愿意?”把她勾到自己的胸前。
白卿的下巴垫在他光 裸的胸脯上,想了想,点头。
她可以跟着他居无定所,她不想留在他的家里,因为这个家只属于他跟赵氏姐妹,属于汉北王,却偏偏没有她白卿的份儿。
两年零三个月,这是李伯仲给她最美好,也是最完整的一段人生。与此同时,这两年也是李伯仲的蛰伏期。任何形式的爆发都是需要长时间的忍耐与酝酿的,中兴之道尤为如此。
李伯仲卸下一身的远大抱负,第一件要做得事就是先灭了“东立”,不是单纯的报复,他要的可不只是那个“老头”的命,他要的是整个东立,一个可以为他服务的密探机构。
所以第一站,他要去的就是大岳国最为鱼龙混杂的地方,这地方叫“秦川”,在东齐与汉东的交界处,一个谁都想管,却谁都管不着的地方。这里是东立真正的核心所在。
四月,芳菲殆尽之期。山间的春色却开得正艳,漫山遍野的七彩,开在奔涌的浓绿之上,美的不似人间。
这里便是秦川的入口,他把她带进了他的世界——狼烟四起,豪迈不羁,英雄豪杰丛立的世界。
爱上他其实很简单——后来她才发现。
四十六 大秦川 二
秦川坐落于汉东、东齐交界,共分九镇,三十二寨,以大岳国的县域划分,秦川够得上一个县治,不过因为它的隶属至今不明,时而汉东,时而东齐,所以管制甚为散乱,致使这地方成了乌合之众的聚集地。
白卿随李伯仲到秦川已经三天,住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这三天之中,李伯仲动了六次手——跟人打架。
既然这里是乌合之众的聚集地,当然就有各种各样的无赖,有的想从他们这些生人身上找钱,有的当然是想沾一沾人家如花似玉的老婆,总之就为这些琐事。
“咚咚——”门板响了两声。
白卿正给儿子脱衣服,手在半空中停了半下,淡声问了句“谁”。
“夫人,李爷请您下去用饭。”是店家的小伙计。
下去用饭?他不是建议她不下楼的嘛,免得看着那些贼眉鼠眼的人不舒坦,“知道了。”
小伙计没再多嘴,顺着楼梯道下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白卿才抱着儿子下楼,走到一半时,她停在了楼梯上,因为楼下坐了满满的一屋人,不下三四十,全都安静地坐着,此刻视线都在她跟儿子身上。
白卿瞅一眼坐在靠南门主桌上的李伯仲,他又在做什么?
继续走完剩下的一半楼梯,来到李伯仲跟前,在他旁边的一个空位上坐下,此时,屋子里仍旧很安静,连声咳嗽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阿邦的呀呀学语声,小家伙揪着父亲的衣袖,嘴里嘟噜嘟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伯仲把儿子抱到自己腿上,这小子越来越重,而且还闲不住,放在她怀里,恐怕她连饭都吃不成。
“咳”坐在李伯仲身旁的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中年人清了清嗓子,“人都齐了,李爷,我们就开始吧。”
李伯仲点头,随意应了一声。
那络腮胡端着瓷盅那么大的粗碗站起身,“各位兄弟,咱们先敬李爷一碗。”
络腮胡的话音一落,就见众人齐刷刷都站起身,个个端着大海碗,一仰脖子,跟喝水似的,酒就全下了肚。
酒一喝完,全部将酒碗倒立,以示尊敬。
李伯仲不慌不忙,先把儿子送回白卿怀里,然后抬手端起桌上的酒碗,起身,也是一饮而尽,酒碗倒立,“各位,入座吧。”坐下前,顺手从白卿手里再把儿子抱过去。
小家伙瞪着水光光的大眼睛,四下张望着这些敬父亲酒的人,看完一圈后,高兴地在父亲腿上连蹬两下,因为他觉着好玩。
李伯仲入座后,众人这才跟着坐下来,屋子里也开始变得嘈杂,喝酒划拳的、嬉笑怒骂的,活生生山寨土匪的样子。
“李爷,小弟再敬您一碗,多谢您救命之恩,昨天要不是您出手,我郝亥真就栽了。”嘟嘟嘟,一碗酒又下去了。
李伯仲也没薄他的面子,回敬一碗。
接下来便是轮番的敬酒,李伯仲酒碗不离手,这个一杯,那个一碗,与人说笑豪饮,看上去好不恣意。
白卿在一旁默默不吱声,只是拿小勺子搅着碗里的白粥,搅得可入口时,舀一勺送到儿子嘴里,看着小家伙吧嗒吧嗒地边吃边在父亲怀里玩。
终于,酒过半酣时,有人开口要拉他入伙了,“李爷,您身手不凡,胆略过人,不如以后就跟我们兄弟一起拼伙算了。”这句话引得周围安静了不少,连锁反应,没多会儿,整个屋里都静了,等着听李伯仲的答话。
李伯仲喝得满脸通红,眼睛半眯,看上去颇有醉态,环视一眼屋里的人后,忽而低头一声笑,“喝酒。”没答应,也没拒绝。
那问话的人还想继续说话,却被络腮胡的郝亥挡下,“喝酒,喝酒。”
郝亥心想,看这样子,这人确实是有那么点意思入伙的,不立即答应,恐怕是对他们这些人还有所顾忌,不能太操之过急。
等酒席散去,人都走得差不多后,郝亥依旧坐在李伯仲身旁,因为他有话要说,而且他还要付酒钱。
“伙计,算账。”郝亥身边的一个年轻人把店伙计招过来。
小伙计匆匆跑过来,毕恭毕敬的,这些要命的主他哪敢惹,“李夫人刚交代过,今晚的酒菜钱记到李爷的账上。”
年轻人看看郝亥,郝亥大喝一声,“敢!今晚这帐一定要我们来付。”
小伙计吓得一哆嗦,直看李伯仲,李伯仲正抱着儿子闭目养神,像是喝多了,不过还是开口说了句话:“谁付不一样?”
“这哪行,说好了,我们请您的。”郝亥说话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刚才的凶神恶煞气,因为李伯仲腿上的小家伙正瞪大眼睛看着他。
“都是自家兄弟,无所谓谁请谁。”李伯仲张开眼,坐直身子。
这时,白卿从后厨端了一盅解酒汤来,放到桌上,伸手盛了三碗,除李伯仲外,郝亥跟他的小跟班也一人一碗。
“谢夫人。”两人到很恭敬。
“昨天那个叫雁翎王的是什么人?”李伯仲端起解酒汤,很无意的聊起了昨天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李伯仲带家眷住进了辽远镇这家客栈后,就不止一次被人找茬,欺负生人嘛,街头混混“该尽的责任”,而这些混混大半都是郝亥的人,以他们的身手,基本上是别想从李伯仲这儿讨到便宜,所以事情就那么闹大了,一级找一级,熬到最后难免要郝亥出面,结果还没等郝亥见识到这位“李爷”的身手,他们就来了更大的对头——雁翎王。亏了李伯仲出手,郝亥才保下自己的命。
“雁翎王是东立的人,也是川镇一带的瓢把子,本来我们跟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们讨大买卖的,我们小打小闹,谁知道他们现在连小买卖都不给我们做,兄弟们也都是要养家糊口的,没办法,就跟他们争了几次,弄得现在隔三岔五就来闹一趟,我真是没办法了,李爷——您要是真打算在这辽远镇久住,我郝亥二话不说,这辽远镇的‘把头’位子甘心情愿让出来,只要您撑着腰,让兄弟们有口饭吃就行。”
李伯仲喝上几口解酒汤,笑笑,“东立可不好惹。”
“咳,李爷您刚来,还不知道咱秦川的门道,东立是厉害不错,可他们不插手这些绿林事,他们只跟那些豪门大户,诸侯世家的人做买卖,雁翎王这些人,说是东立里面的人,其实都是挂名的,每年往东立楼送些份子钱,就扬言自己进了东立,其实一般只要不闹得太凶,东立也懒得管他们这些破事。”
李伯仲饶有兴致地转着汤碗,半天才道:“郝兄为何不干脆也挂到东立名下?”
郝亥干笑两声,叹口气,“不瞒李爷说,我还没那本事进东立楼,再说东立的份子钱太高,我们忙活一年都凑不够。”
李伯仲端起汤碗一饮而尽,饮罢,转脸对郝亥道:“行,只要兄弟们不嫌我碍事,我就在这儿待下来。”
郝亥愣了半下,因为没打算他能这么快答应,不过很快醒悟,一拍大腿,“好,明天一早我就招兄弟们过来,这‘把头’位子我让给您。”
“嗳?郝兄要是这么说,我就不能留下来了,小弟初来乍道,在郝兄的地头上讨生活,只要有间房,有块地,能容下妻儿,就足够了,‘把头’的位子,不敢乱坐,也坐不起来。”
“哈哈。”郝亥大笑,大掌拍拍李伯仲的肩膀,“客气客气,李兄弟留下来,我郝亥就感激不尽啦,哪有敢不敢一说。”
就这样,李爷变成了李兄弟,李伯仲成了辽远镇的一个混混。
***
入了夜,暖风卷帘,星辰满天。
二楼朝阳的走道上,李伯仲半倚着竹椅,双脚翘在木栏杆上,仰望星空。
白卿安抚儿子入睡后,挑帘子来到他跟前,挨着他坐下,“一直留在这儿,行吗?”汉北那么多事,他能就此放下不管?
李伯仲看看她那双被星辰染了色的眼眸,笑着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上,“你觉得我会是个有仇不报的人吗?”凡事他都可以忍,但是忍不代表不作为。
白卿淡笑摇头,他的确不是那种有仇不报的人,“所以非要亲自来?”来看东立被灭掉?
摇头,“不只这些,还有更重要的事,想听吗?”想听他会讲给她听。
这次换白卿摇头,还是不听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你自己知道在做什么就行了,不需要告诉我。”
李伯仲呵笑,最近他经常这么笑,像是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这些日子很辛苦吧?”这次出来一个下人都没带,什么都要她亲自做,手都磨出了细茧。
“还好。”以前的以前,她也是这么过的,靠自己没什么好辛苦的。
“过几天,过几天就好了。”他如此说,像是在安慰,也像是在宣誓。
***
也就是这之后的第七天,他们从客栈搬到了辽远镇南的一处民居,地方不大,但很干净,而且家里也有了做杂事的下人,不必凡事都要劳累她了。
这个时候,他开始跟郝亥他们称兄道弟。
又过了些日子,他们再次搬家,这次搬进了一方精致的小院,家里又找了两个丫头,这回,她真的是什么都不必做了。
他的那些兄弟们还会经常抬着一些箱子送来给她保管,她打开那箱子看过一两次,是些锦缎、珠宝之类的东西,虽不怎么精细,但还算值钱,她把这些箱子都锁在了后院的柴房里。
再往后他成了东立的人,辽远镇终于挂到了东立的名下,因为他们有钱缴份子了。
白卿想,东立这回该小心了,他要动手了呢——
四十七 大秦川 三
阿邦过了周岁后,他再次出门,说是过几天才能回来,于是满院子只剩下几个女人。
带阿邦的丫头叫巧巧,十五六岁的年纪,秦川南山人,说话带着浓重的秦川味,因为怕主人家听不懂,所以轻易不怎么讲话。这两天这丫头神色总显得有些恍惚,见了白卿也是有意闪躲,挺让人奇怪。
挑了个吃午饭的时间,白卿来到儿子的房间,正好把这丫头堵在了屋里。
“是不是家里有事?”半大的孩子,一般不该有这种解不开的恍惚才对,她之所以选她照顾儿子,就是因为这个年纪的人还算单纯,身在异地,她需要一个单纯的人来照顾自己的孩子,至少是能让她放心的,所以她挑了这个巧巧。
小丫头被问的支支唔唔的,最后干脆低头不语,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是凌婆婆不让你说?”凌婆婆也是家里的下人,不过因为她能说会道,做事又利落,现在俨然已经是下人里面的小头目了。
小丫头有些惊讶地抬眼望望白卿,显然是她猜对了,确实跟那凌婆婆有关系。
白卿坐到茶几旁,伸手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她又想去柴房拿东西了?”那凌婆婆可不只一次光临过那间放满箱子的柴房,那柴房她确实只是随意上了把锁,可这不代表她不知道有人进去过。柴房门前的草灰,在这方院子里,只有那一个地方有,因为这个家烧得全是木炭,木炭灰与草灰的差别可大了呢,
小丫头经不住白卿这么真假难辨的询问,最后和盘托出——凌婆婆让她们初三晚上睡沉一些,听到声音也别出来,只要不碍事,到时每人给十两银子。
每人只给十两银子?这封口费也太少了点。这么大的“买卖”都做了,何必在乎这么一点蝇头小利呢?
“今晚你到我屋里睡,陪阿邦。”初三就是今天,看来今晚是要出事了,而且他不在。
小丫头懦懦地点头应允。
***
是夜,暗灰的夜色中, 一路人偷偷将李家后院柴房洗劫了一空,这还不够,这路人更是打起了主人家的主意。趁着夜色,摸到了主人家居住的小楼,就在他们挑开门闩跨进一只脚时,哧一声,有人擦亮了火折。
一位白衫荷裙的女子端着一盏长颈鹤灯站在内室门口。
“能拿的,不是都拿了吗?又何必赶尽杀绝?”白衫女子将鹤灯轻放到角桌上。
“我们本来就是来带夫人你的,外面那些钱不过是顺手而已!”说话的正是那位凌婆婆,此刻的她早没了平常那副慈眉善目的样,“怎么?三夫人是打算让我们动手?”
三夫人听到这个称呼,白卿眉尾稍稍一挑,“你是东立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区区十两银子就能打发那些下人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银子来封口,光“东立”两个字就够吓人的了,只可惜巧巧那丫头是从山里出来的,不知“东立”的厉害。
对白卿的问话,那凌婆婆没承认,也没否定,她确实是东立的,不是挂名东立的混混,而是真正东立的人,从李伯仲领着辽远镇的一帮混混入了东立,“老头”就得知了堂堂汉北王竟屈驾于此,知道是来对付他的,所以他又怎么能束手就擒?
这秦川可是他东立的地盘,敢在这里跟他斗,他李伯仲够有种的。
“走吧?”凌婆婆向白卿打了个请。
白卿默默坐到了角桌旁,她当然不会跟他们走,李伯仲敢把她跟们母子扔到这么一个龙潭虎穴,肯定不会让他们听天由命。
就在凌婆婆抬脚过来时,一根银丝穿破窗纱,直冲她的咽喉而来,好在她的身手不慢,手上的软鞭一勾,把身旁的一个随从卷到身前,做了替死鬼。
看着那个随从倒地身亡,凌婆婆的眼眸闪烁两下,她当然知道这银丝是何物,想不到银翼也在这儿。
“别来无恙啊。”银翼半倚在窗侧,笑看着这个凌婆婆。
凌婆婆侧一眼窗外的银翼,心知自己绝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也并没有过分担心,她知道他没打算杀自己,否则刚刚就不会有时间让她找替死鬼,“想不到你会沦落到做女人的保镖。”
“行了,别死撑着面子了,知道我今晚不会杀你,就不要拿话来噎我,你清楚我这人经不住人家挑衅!”要不是李伯仲走前留话,不杀这些人,这凌婆婆根本没机会说风凉话。
凌婆婆冷哼一声后,给身后的随从打了个手势,几个人随即退下小楼,地上那个被银丝穿透喉管的替死鬼也被背走,不过他们也不是无功而返,起码是搬走了李家柴房里的值钱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