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不过就是个凡人,一个不可理喻的凡人。
“到底我要怎么做?”原谅他是个笨蛋,他实在猜不到女人到底想要些什么。
“你真得那么想要孩子?”
“对。”与其说想要孩子,不如说他想有种归属感。
在他的脖颈处微微点头,“好。”那她就给他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一次可能会毁了她的机会,“我们生个孩子吧。”抬起头,笑意盈然,“不过那之前,我要知道孩子的爸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十九章 曾经的坏男孩 (下)
李信毅出生于洛杉矶,当时正处于李氏家族最低谷的期间。
童年时代的他一直随母亲住在洛杉矶,鲜少能见到父亲以及家族里的其他人,李家男人都忙碌着为家族打拼事业,所以在这个时期出生的李家第三代都没能得到多少父亲的关爱。
李信毅天生就遗传了李家男人的硬朗,然而并不是硬朗就不会受欺负,自很小的时候起,李母就发现儿子的身上总会时不时的出现一些淤伤,但每每问他,他就说打球摔的,一直到九岁时一个白人家长领着孩子找上门来,李母才知道儿子身上的伤是何处来的,在白人的世界里,肤色是排他的,有时候肤色可以决定你的对错,尽管小信毅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被揍,但这并不能说明他现在揍人就是对的,所以李母向那个白人家长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李信毅也得到了学校的处罚,没办法,不公平从来都是没有理由可言的,这是李信毅学到的人生第一课。
十一岁时,他从洛杉矶来到了纽约——因为父母的接连过世,从这个时候开始,他渐渐变得少言寡语,并开始桀骜不驯,因为他知道父亲的死并不是什么意外的车祸,而是被人故意谋害,母亲也因为父亲的死郁郁而终,但爷爷不为他出头,所以他决定自己做。
年少的人总是有股子冲劲,他们往往不会想得长远,也不计后果,失去了父母的看管,祖父与叔叔们又都忙于公事,没人再能管得了他,所以他开始往偏向发展
十五岁时,他已经在纽约街区有了小小的名气,这个瘦削的东方男孩不光打架不要命,关键一点,他有钱,有钱总是会相对比较有号召力,不管是真服他还是假服他,但没人跟钱有仇,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有了第一个好友——菲尔.李,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坏男孩。
好友,不管是良友还是损友,他总是满足了人对友谊的一种幻想,李信毅很信任他。
就像若玫说得,这个时期的李信毅是帅气的,因为年轻人的意气风发、性格不羁,坏男人总是令人厌恶的,但同时又有种吸引少女的怪异点,但那时他并不打算把时间浪费在跟女人爬床上,他之所以从富家贵公子变成这副鬼模样,就是想为父母的死寻仇,他知道害死父亲的人正是库诺家族,因为父亲的工厂不向库诺家族交付保护费。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李家老爷子切断了长孙的一切生活费用,因为报纸上连番不断的报道了这个十几岁的富家子打架伤人的事,那张让李若玫惊呼的照片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当时他正提着棒球棍从一栋房子里出来,满身是血,虽然被警察堵在了门口,但他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因为他得知了害死父亲的凶手。
十六七岁那两年,是他人生最悲惨的时候,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不光要想着怎么填饱肚子,还想着怎么为父亲报仇,他也不再被人推崇,因为他变成了穷光蛋,那些小混混也都是势利的,没有义气的。只有菲尔.李依旧跟在他的身边,所以李信毅一直视他为最要好的朋友。
后来又遇到了洛克这个倒霉鬼,以及另一个男孩——华人后裔的乖乖男孩——韦宋林,他便是后来李信毅耶鲁的同学,孟夜卉的男友,或者可以说是一直暗恋孟夜卉的人。
最终,他还是没能替父亲报仇,毕竟那种传奇只会来自于好莱坞,而不是纽约街区,他被人利用了,利用来威胁李老爷子,他被最好的朋友菲尔.李出卖给了库诺家族,库诺家族用他的性命及后半生威胁李老爷子放弃一部分赚钱的生意——
最终李老爷子妥协了,所以最后因谋杀罪入狱坐大牢的那个成了菲尔.李,他出卖了李信毅,却同时也搭上了自己的十五年。
从那以后,李信毅的身影便从纽约街区消匿,男孩总是要长大的,总是要明白意气与责任哪个更重要,报仇远不及家庭成员的安全重要——这是老爷子对孙子的解释为什么他不为大儿子报仇的原因,作为一个男人,他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而不是只知道怎么让自己更痛快
断断续续的,章雅瑞从他的简短叙述中拼凑出了这么一个故事。
也许是床上的男人比较好拐,也许是疲累中的他比较容易卸防,总之他对她说了,章雅瑞趴在他的身前,看着他的睡脸,心里有那么一份窃喜,因为他的坦诚。
“还有呢?你那时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么?”手指在他的眉毛上游走着。
睁开眼睛,这女人越来越得寸进尺,“睡觉。”
夜深,人静,雨很大。
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李信毅睁开双眼,没想过会跟她说那么多自己的过去,但是既然说了,也就说了,他不喜欢把什么事都说给别人听,多数原因是不想把不好的情绪传染给别人,或者让对方跟他一起烦恼。
光裸着上身,披一件睡袍,他有烟瘾,特别是想事情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想抽烟,但在她的面前却很节制,新婚蜜月时,他就知道她对烟味有些过敏,所以一向很少在她面前抽烟,或者要抽也躲得她远远的。
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根夹在手上,打开打火机,却又没点,最终还是把雪茄塞了回去,如果他真的想要做父亲,那么最好忍住这些不良嗜好。
最后,只从冰箱里倒了杯冰水出来,站在客厅的落地窗下,外面的雨很大,天气看起来十分糟糕,就像他此时的境遇。
与库诺家族的对峙一直是不曾停止过的,当然,不再是因为年少气盛的意气用事,而是纯粹的利益驱使,爷爷之所以建议他暂时退出这场漩涡,一方面是担心他遭遇更多的人身伤害,另一方面,这种金融大衰落的时刻,总要给员工一些心里暗示,或者交待,再者,暂时的退隐也可以让他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专心研究怎么应对这场大仗。
二十岁之前,他一直将祖父视为敌对,因为他不曾过问父亲的死因,而且看上去无动于衷,所以他气愤,但他知道,祖父是对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还有什么能力成功,所以他向祖父低头,因为他要成功。
可当他进入李氏后,很多观点开始发生改变,他对祖父渐渐有了一种类似敬佩的情愫,在那样的时代,在别人的地盘上建立起自己的王国,那需要多大的魄力与艰辛,从那个时候,他开始有了家族的观念,开始从非主流的青涩时代真正跨入主流社会,他开始变得越来越像祖父,越来越像个大家长,以致最终接手了李氏,并且娶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
很幸运,这个被他娶回来的女人最终能让自己认可。
饮尽杯子里的冰水,踩着软绵绵的地毯再次回到睡卧,走进这块属于她守护的地域,男人也许并不需要爱情,但他却需要安定,以及——抚慰,轻轻拨开她的长发,低头吻在她的额头
第二十章 如果不爱,那么请思念我
尽管李信毅不愿意,但章雅瑞还是在“听从”他的命令去冰岛之前只身回到国内。
这是个很新鲜的开始,以往都是他在天涯海角打电话跟她报平安,如今他陡然闲了下来,而她却跑到了天涯海角。
人之所以寂寞,多半是因为有所思念,对李信毅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为他开始寂寞了。
洛克的婚礼在亚特兰大举行,他如约参加,新娘跟洛克一样,是个很丰满的女人,看上去他们会很幸福,他确实为洛克高兴,但他并没有待得太久,因为怕给洛克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只身回到纽约的家时,已经凌晨一点,没有烟酒陪伴的孤寂很难熬,所以他还是从酒柜里拿了瓶朗姆酒,倒上一杯端在手里,看着电脑屏幕上飞梭般的复杂数据,他竟有些闪神,也许是太累了吧。
电话铃响起,他接的很快,他认为一定是她打回来的,这个女人自从下飞机给他报了平安之后便开始杳无音信,实在有些不负责任。
[信毅。]是女人的声音,但显然不是章雅瑞。
“”思考着孟夜卉半夜来电话的缘由,“什么事?”
[菲尔在我这儿,他想见你。]
“我不想见他。”谁规定想见他,他就要马上快递去给他见的!
[李信毅。]这句嚎叫显然出自菲尔.李,他的中文向来说得很蹩脚。
“不想惹事,最好离我远一点。”此刻他身边到处是是非,因此连家人他都尽量少见。
[他们说不会让你走出美国。]这个“他们”显然指的是库诺家族。
“那就让他们试试看。”被撂狠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管怎么样,出来见个面吧,别忘了,我这十五年牢可是为你坐的,我在‘佛儿’等你。]挂上电话。
听着电话那头“哔哔”的声响,李信毅饮下最后一口酒——
大概一个小时后,一身黑绒休闲外套的他出现在佛儿酒吧阴暗的后巷里,这并不是什么高档的酒吧,事实上里面非常的乌烟瘴气,但对李信毅来说这里很安全,甚至比警局还安全,为什么呢?因为他就是这里的老板。
事实上他并不是账面上的老板,但为这里出钱的是他,他算得上幕后老板。
这几条街区一直游荡着不少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就像当年的他一样,数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以认识了这家酒吧账面上的老板,后来便在这里开了这么个地下酒吧, 使得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有了安身之处。
他没有硬性规定这些年轻人往哪方面发展,也没有规定“佛儿”要变成什么样子,但有一点,这里不许出现毒品与枪支交易,也因为如此,这家酒吧才得以生存下来,没有被纽约警方视为黑色重点。
李信毅把外套递给门口的年轻侍者后,跨进嘈杂的酒吧,里面正开始一场午夜狂欢,主吧台上妖娆惹火的舞娘们正随着狂乱的音乐恣意扭动着身姿,菲尔.李就坐在主吧台最好的观赏点,正饶有兴味地逗弄台上的舞娘。
“先生,要让他们停下来吗?”吧台的调酒师认识李信毅,当然也清楚他鲜少来这里,作为他这样一个游走于上流社会的人,肯定不喜欢这种场面,所以才凑近询问要不要提前结束这场狂乱的午夜场。
“继续吧。”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里,他并不怎么在意。
在菲尔.李身旁的座位上坐下,跟调酒师要了杯冰水,冷漠地看着舞娘与菲尔.李近乎□的调情,没有厌恶,也没有冷笑,十五年前,这小子就爱干这种事,如今还是一样。
“在哪儿找得这些尤物?”好不容易才将视线调到李信毅的身上,但第一句话问得却还是女人。
李信毅懒得理会这种无聊话,双手交握放在吧台上,“为什么去找她?”“她”自然指的是孟夜卉。
“她不是韦宋林的女人吗?”除了他们这几个朋友他还能找谁,“那女人长得很漂亮,有没有碰过?”嬉笑。
“”看着菲尔.李那张嬉笑的脸,从皮夹里掏出一张支票,摁在桌面上,便打算起身离去。
“你最好更改航班,你该清楚,你害他们赔了多少钱。”菲尔摆弄着吧台上那张画着六个零的支票,竟将它卷成筒状用来点烟,“我喜欢这里。”他不打算收他的钱,但他希望能得到他喜欢的工作。
李信毅笑笑,作为少年时代的朋友,菲尔依旧还是原来那个菲尔,这一点他到挺欣慰。
跟酒吧的经营者介绍了菲尔之后,他没打算再进去,毕竟那个荒唐的年代已经离他很遥远,不是担心自己沦落,而是根本就没了兴致,他从来都不是个放纵自己的狂狷者,肉欲这东西尤甚。
车就停在酒吧外的巷子口,走出巷子之际,点了根烟——可能是心里有些空荡的缘故,烟总是能排解一些堵在嗓子眼的东西。
把外套扔到副驾驶座上,弯身上车之际却瞥见昏黄的路灯下站着一抹熟悉的身影,是孟夜卉。
停顿了半下,他阖上车门,来到路灯下。
她站在路灯下高出半阶的水泥台子上,而他站在平坦的路面上,孟夜卉算得上高挑,尤其穿上四英寸的高跟鞋时,与他是相当登对的。
“他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自然指的是菲尔。
“没有。”浅笑,她很少笑,似乎从来到他身边后,就一直没怎么笑过。
“很晚了,要送你回去吗?”
孟夜卉低眼,默念着他这句‘很晚了,要送你回去吗’,这就是他一直对她的态度,他是个非常强势的男人,在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时尤甚,但却一直对她很尊重,“雅瑞回国了?”
掐灭烟头,默默点头。
“她会跟你一起走吗?”
说真的,这一点他还真没想过,因为他认为那是个肯定句。
“她到底哪个地方特殊呢?”本来不想问这么失败且没营养的话,但忍不住,也不想再忍下去,似乎每一个失败者都会有此一问,他或她到底哪个地方比自己强呢?
李信毅一直不想事态发展到这一步,但又不可避免,他一直试图用行动向她证明,她与他没有可能,但是感情这东西似乎不是一个事实就能阻止的了的。
事实上,在决定跟雅瑞离婚的时候,他是曾尝试与她接触过一两次,跟她去去听音乐,去听歌剧,但不行,没有理由,就是不行。
“你很清楚的,我跟宋林根本就没有开始过。”如果只是因为这段根本不曾有过的恋爱决定了她的结果,她觉得冤枉,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并不下作。
“夜卉,我们俩不可能。”无须拉杂的理由,就是这么一个结论。
“为什么?”他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最长,她甚至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他,为什么在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你不爱她。”他对章雅瑞一直都只是责任而已,为什么就是离不开她呢?
“我让人送你回家。”这么纠缠下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他决定找人先送她回去,她一向理智,今晚有点特别,可能需要冷静一下。
转身打算去酒吧找人,不期然却被孟夜卉从背后抱住。
只这一次,就算作别也罢,她等了他十年,女人最美好的十年,她全部花在了等待上,她从没有对他歇斯底里,对他叫嚣过,只是等待,但是今晚不一样,她感受的到,他的感情在偏向,慢慢偏向一个让她绝望的方向。
被女人主动求爱对他来说不是头一次,他的身世与地位决定了这种经验不可能没有,但这一次却让他很尴尬,或者有些悔恨,诚如章雅瑞所说,他就是个蠢蛋,是他一手铸就了今天的错误,无论是他们的婚姻还是孟夜卉的等待。
他不是什么柳下惠,也不是什么圣人,但同时也不是没有自制力的野兽,在任何时刻都有发情的冲动,孟夜卉确实美丽,可不行就是不行,既然十年间都不曾行过,今天也是一样。
“我打算跟她复婚。”这就是答案,“还打算要个孩子。”他想做个安定的男人。
夜色很浓,灯光很暗,孟夜卉的睫毛上挂满了晶莹的小水珠,听着他那无情的打算,她却依旧紧紧地抱着他,“是吗?”笑着看着路灯下那一对身影。
车依旧停在那条巷子口。
李信毅又抽起了烟,一支接一支,车里净是烟雾。
手机屏幕闪烁着银色的光亮,上面跳跃的英文字母让李信毅微微勾起唇角,按下绿色按键。
[还没睡?]电话一通,对方显得比他更吃惊。
“嗯。”掐灭烟头,仰在靠椅上,听着她的声音。
[抱歉,要见太多人]章雅瑞杂七杂八地解释着杳无音信的缘由,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能听到她的声音而已。
思念是个怪东西,它能让你寂寞,却也能让你幸福。
第二十一章 如果能预知未来 不会让你离开 (上)
什么是寂寞蚀骨,章雅瑞在婚姻生活的五年中有深刻的体会,这一点可能李信毅永远也无法明白,但是当他只身来到这座临近北极圈的城市后,寂寞便一直如影随形。
这里没有乌烟瘴气的汽车长龙,也没有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清晨,当他推开窗户,看到的是雾气袅绕的天空,红绿有序的房顶。
远离了喧嚣似乎才可以体会到某些不寻常的东西。
关上遥控器,与纽约的视讯会议暂告一段落,若玫、信文他们做得不错,何况还有爷爷坐镇,公司照常运转。
忙完了一切公事之后,他在书房里转了两圈,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除了工作,以往那些登山、驾船出海,都是为了迎合公事上的需要,他并不热衷。
转到第三圈后,他决定出去走走。
外面正在下雪——怪异的城市,临近初夏却还在下雪。
灰黑的风衣让他看上去多了几分气势,所以偶尔会招来一些特别关注的眼神,但这并不影响他。
若玫说夜卉在他离开后递交了辞呈,而且还离开了纽约,这让他有点介怀,不管怎么说,他都答应过好友会照顾好她,事态发展到这一步,他有一多半的责任,如果当时没有让她进公司,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这些事。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也大致知道她的性格,很要强,也很执拗,也许真的是他的心里问题,对于她,他产生不了男人对女人的欲望,尽管知道她绝对会是个好妻子。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放走雅瑞的缘故,他对她始终都有一种莫名的占有的欲望,虽然他并不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爱。
说到雅瑞,这女人已经有半个月没跟他联系了,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她已经达到了目的,顺利让他烦躁不安起来。
临近傍晚,他才缓缓沿着小道走回住所,这房子只有两层高,建在一处高地上,视野非常好,可以俯视大片的街景,以及远处的重叠山脉。
他在街对角站立不动,视线停在白色的大门处,不是发呆,是平静的注视,注视大门旁那个正笑着搓手的女人
章雅瑞以为他会高兴,起码也应该表现出一丝惊喜,但很抱歉,他没有,他很平静,很平静地提过她的行李箱,然后开门,然后两人进去。
看来是她太高估自己的地位了,章雅瑞不免在想自己是不是来得太突兀了,或许她来这里是个错误的选择?
咕咚——他的手一松,行李箱跌在地上,章雅瑞怔愣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他慢慢摘下手套、脱下外套,然后转过身
“啊——”昏暗的客厅里发出类似嬉笑的叫声——女声。
情 欲是一种不能等待的东西,所以从产生伊始就必须开始实施,对一个享受了数个月寂寞的男人来说尤甚,他要将这几个月的寂寞与愁绪一并借由欲望抒发出来——
“信毅,这是客厅!”起码也要选个更舒适的地方吧?
谁管这里是客厅还是卧室,再说那有区别吗?告诉他有什么区别?
夕阳西落,青灰的暮色依然掩盖不了灰色沙发里的那一对男女,让人血脉膨胀的场景时而也会充斥着一些不和谐之音——“哦,你轻点。”章雅瑞浅呼。
暮色最终消隐,黑暗占领一切,沙发里的男人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宣告情 欲暂告一段落——
“药箱在哪儿?”章雅瑞赤脚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
“找药箱干什么?”躺在凌乱的衣服当中,李信毅一身的轻松舒适。
“找些药水。”刚刚被他抱起来时,膝盖撞倒了茶几上,现在还在疼,估计淤青了,从储物柜的底端摸出了小药箱——几乎每猜必中,他不需要的东西向来都扔在储物箱的最底端。
打亮一盏小灯,他伸手接过药水,替她擦膝盖上的淤青——
“怎么了?”章雅瑞疑惑地看着动作停顿的他。
“没什么。”就是觉得她的突然出现有点不可思议,总有点似真似假的幻觉感。
涂完红药水,两人对视不语,他们一向缺少共同话题,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工作很忙?”他问。
“有一点。”她答。
“会在这里待多久?”看她的小行李箱,不像是打算长住的,这一点让他有些失望。
“看情况吧。”把脚伸到他的脚上取暖——她一向怕冷。
“我可能要待很久。”拉过她的身子搂在胸口。
“”事实上她又累又困,一点也不想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
“能留下来吗?”
“嗯。”她会考虑的。
“不工作了可以吗?”他并不希望她整天在外面奔波,那是男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