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天盛再摁下一颗棋子后,连提了她一把白子——输定了,但她不气馁,不到最后一子,她从不认输,应该说算是个不错的对手,尽管能力有限——这是天盛对她的评价。
玲珑看都没看他提得那把棋子,果断地在右手边再下一子,并随手提了他三颗黑子——天盛这才发现右边那一小块已经成了白子的天下,而那地方于大局并没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她用那一小块换了一盘输局,得不偿失。
“为什么不听我的?”收拾棋子时,他问她。
“既是对弈,自然是我自己来。”
“韧性值得嘉许,不过行为愚蠢。”他道。
将白子都挑回棋坛,玲珑起身。
“不下了?”
“老与我下没意思,你自己来吧。”他自己跟自己下得也很欢快。
伸手将她拉坐到腿上,“你看着我怎么走。”能教出一个对手来也不错。

结果一直看到深夜,最后玲珑实在顶不住,竟倒在他的肩上睡了过去。
怕她滑下来,天盛下意识搂了她的腰,直到这局定下输赢,方才搁子。
“完了?”玲珑半眯着眼看向棋盘。
“完了。”
“该睡了。”刚醒,有点找不到北,站起身转了一个圈,却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天盛握住她的手腕,顺手牵羊将其圈进了自己怀里,以免她四处乱撞

在玲珑来说,这该算是他们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吻,没有疾风骤雨的冲动,甚至不带一丝□,只是单纯的吻。
暖榻边,一盏长着修长颈子的鹤灯,鹤灯下有对人影儿,绵绵长长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没有别人可喜欢吧?于是,便将就了。
“明天把孩子抱回来吧?”亲密完,她实在无话可说,便问了这么一句。
“嗯。”他答应着,不抱孩子回来也只是想让她安静地休息会儿,不过看她没那个心思。
从他怀里抬头,这么容易?“真的?”
“真的。”他笑笑,笑容很像辽辽。
“你跟辽辽好像。”
“他是我儿子。”像他是应该的。
“原本我还在想,该不该让他们叫你爹爹。”他说过,孩子不会有他的姓氏,也不会继承他身后的一切,所以她以为他不想要那两个孩子。
“无所谓,只要他们不叫别人爹爹就行。”
笑着叹息,“你天生就这么霸道么?”
霸道?“这叫坚持。”坚持你自己,才不会屈服与别人。
“两者差不多是一个意思。”特别是对他来说,“过几天,我要回一趟天降山,孩子是送到木园还是放在你这边?”宋齐梁开了她爹娘的墓穴,娘被带走了,也不知爹爹是否暴尸荒野,她必须回去一趟,只是这一去,她不太确定他喜欢与孩子相处,尤其在她不在的时候。
“放在木园吧。”他松开手,方便她走路。
不得不说,玲珑心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他不喜欢与两个孩子相处。
“我同你一起去。”他随手将手里的最后一粒棋子扔进棋坛。
玲珑有点讶异,“不用了。”路不算近,来回起码要半个月,如今大雪封山,绕路走的话说不定要二十多天,他哪来那么多空?虽说他现在很闲,但日常的公文还是会送来的。
“我有事要办。”不只是跟她去天降山那么简单。
“”既然他这么说,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入冬便降了一场暴雪,冬月初三这一天,天空终于放晴,艳阳下,银山素野分外妖娆,好一个冬美人!
因为路上有积雪,不好行马车,玲珑也随众一起骑马。
天降山在晾马山西南,弯河北岸,沿陈国渠一路南下,与弯河交汇处往北便是。
天降山寨早已在前年边境剿匪中不复存在,只留下漫山的砖瓦狼藉和遍野的孤魂野鬼。
看着这满目疮痍,玲珑已经回想不出它们原本的模样,只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玉茵茵夫妇的墓冢就在山后的梧桐林里——因为玉茵茵喜欢梧桐湖,所以一切关乎梧桐的,她爹都会送到她娘身边,连老早就将墓地选在梧桐之间,不过可惜,下葬的人不懂他的苦心,将墓碑的方向安在了背水的一面,他爹爹的原意应该是坐拥梧桐林,面向山下的梧桐湖才对。
玲珑跪坐在墓碑前,慢慢捡开碑前的落叶——
自从六岁离开这儿,她再也没回来过,以前是没机会,后来是害怕,有些东西还是不要记起来为好。
“爹”多少年没叫过了,都快忘了,“娘她走了吧?”墓碑后的坟茔很新,显然是之前宋齐梁动过的——还好,他还算仁义,将墓冢还原,没有让她爹暴尸坟外,“不必担心,等我死了,来这里陪你,别怪她,她也很可怜,一辈子被人那么抢来送去的。”

天盛正站在梧桐林尽头的山崖上眺望梧桐湖——
这天降山也算得上鬼斧神工的天险,比晾马山庄的地势更加得力,陈军想灭也没那么简单,想必定是山中出了内贼,才会在十天之内就被人攻破。回身望一眼火氏夫妇墓碑前的玲珑
他没过去,因为不想打扰她,从昨夜到了弯河她就开始噩梦连连,睡不好,也吃不下,整个人处在一种极度忧郁的状态。自天仰那儿听过她的身世——她是亲眼看着双亲被杀的,可想而知那回忆有多不好。

玲珑从正午一直跪坐到了傍晚,眼见夕阳入暮,天盛走过来拉她起身,天寒地冻,再待下去,她的小命非丢在这儿不可。
对于她的父亲,他并没有嫌恶,同时也没有恭敬拜见,一个死去的人,谈何泉下有知?不过是活着的人不死心罢了。
由于跪太久,玲珑腿麻得走不动路,只能在梧桐林外的石座上暂作休息。
玲珑招来引他们上山的老者——以前天降山的伙夫,从衣袖里取了一锭金子——她这些年的积蓄,“老伯,我不能在这儿久待,麻烦你帮忙把墓穴修缮一番,另外,再请人在旁修一方小墓,过了冬,明年春天我会再派人来送些钱,就麻烦你了。”
老者摆手,“大小姐,这钱我不要,大老爷当年收留我们,如今他安于此,我自当照料,至于小墓,我闲着无事亦可开凿,要不得这钱。”
玲珑诧异,他居然叫她大小姐,“你还认得我?”
老者点头笑笑,“大小姐与夫人有几分相似,也有小时候的样子,自是好认。”叹气,“小姐要是早来些日子,老爷和夫人的墓穴也不至于被那可恶的盗墓贼坏掉。”
“是啊,我该早些回来才是。”将金子塞到老者的怀中。
老者推脱不掉,便收下,“大小姐,那方小墓上要怎么落款?”
“就写我的名字。”屠伯倏尔转脸,先看一眼玲珑,再看一眼面无表情的天盛。
“我这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大小姐的名儿可还是‘玲珑’二字?”
点头,“对。”
“那之前的姓氏就是‘火玉‘二字?”
笑笑,再点头,“我爹是这么取的,就这么写吧。”自己的姓氏加上她娘的姓氏。
“好,好,我记下了。”
“那就麻烦你了。”

直到夜间宿于客栈,天盛才对这事有所反应。叫来屠伯,将身上的佩剑扔给他,“告诉那老头,翻修墓穴时将这把剑一并埋入。”这把剑饮血无数,按照那些神鬼之论的说法,足可以挡煞,镇住那些孤魂野鬼不成问题,“至于那方小墓,告诉他不必写墓碑。”人还没死,落什么款?再说她的墓穴也不会在这儿!
屠伯捧着剑,沉默半下,遂点头离去,心道:这剑的分量不轻啊,是将军成人时先王所赠的傍身物件。

 

55

55、五十一 达瓦 ...

在天降山呆了仅仅一日,他便说有事,于是她也不得不跟着一起离开。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地,表面上像在游历,实在勘察,研究前朝的宏通之战,终点就在昆仑之北的原上。
这里住着牧羊放马的尧乌族人,他们看上去凶蛮野性,好在他在这儿有身份高贵的朋友,不至于遭到排斥——身为齐国的中流砥柱,他认识的贵族多如牛毛,不过能让他结交的却很少,像他这般霸道的性格注定了不会有太多朋友,但同时能让他交做朋友的,也必然是人中龙凤,至少在某些方面定是令他尊敬的。
他的这位王子朋友名叫日泰,是尧乌族长的小儿子,身份高贵,所以连带他们也很受尊敬。
他们在这儿住得是最好的毡帐,吃得也是最好的羔羊肉。
来这儿的第二天,他便把她扔在毡帐里,跟年轻的勇士们野猎去了,连屠伯也一同不见,弄得她不知该怎么办,她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什么,更不懂该怎么跟他们沟通
好在她在晾马山庄那样的地方待过,不至于害怕这里粗矿的生活和民风。
他们的毡帐在日泰王子的驻地,日泰王子有七个女人,其中三位是夫人,其他四个看起来像侍妾,经常要匍匐在三位夫人面前。
“夫人,您的早饭。”这个名叫英娇的,是日泰王子的侍妾,因为会一些汉语,便被派来服侍她的起居。
因为寒冷和日晒,这里的女人多是肤色红黑的健康色,不似玲珑这种内陆女人,但看上去却更让人喜欢,至少玲珑喜欢她们的肤色,看着就知道性格坚韧。
“谢谢。”玲珑起身过去。
“阿昌夫人问您好。”英娇平常是服侍三夫人阿昌的,因此每次送东西来都会带上这么一句。
“帮我谢谢阿昌夫人。”玲珑端过奶茶,抬头见英娇正看着她笑,不禁摸摸自己的脸颊,她哪里沾到东西了?
英娇赶紧低头以示道歉。
“是不是我太瘦?”玲珑只要出帐子,总有妇人瞅着她偷笑,她知道自己与这里的女人不同,甚至没有强壮身子抵御寒冷,一看便知是个顶没用的人。
英娇赶紧摇头,“夫人的头发。”示意一下她的头发。
玲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发髻,忽而笑笑,“很怪是吧?”齐国女子的发髻一向繁琐,也许她们是觉得可笑。
英娇赶紧摇头,因为汉语不甚熟练,说话顿卡的很,“不,是头饰,漂亮。”
“我觉得你们的更好看。”玲珑指指她颈上的饰物。
——女人的话题可以很简单,一只耳环,一根头钗往往就能聊上大半天。
于是,来这儿的第三天,玲珑便与这里的妇人们有了交集——梁妈妈曾对两仪阁里的姑娘们说过,女人再可怜也不要顾影自怜,与人说话是活下去最好的办法。

一场野猎足足猎了十天,他们回来时,玲珑几乎快学会尧乌话。

“夫人,日泰王子回来了!”女奴奔进来报喜。
玲珑虽听不完整,但“日泰”能听懂,整个话意也就猜得差不多了。
只听外面一阵阵欢呼。
待玲珑掀帘子出来时,已经能看到奔腾的马队和马队后拉扯的大堆猎物。

天盛第一眼没找到玲珑的人影,因为人群里没有汉人,第二眼方才找到换做异族装束的她——看样子她在这里适应的还不错,没有被吓坏。
下马第一件事便是将手上血淋淋的狼牙扔给她。
“是什么?”有点惊讶,但没有害怕——此时此景,他扔个人头给她都不足惊讶,瞧他的装束和样子,完全一个野蛮的尧乌猎手。
“狼牙,给小家伙。”随手将马鞭扔给一旁的男仆。
“江给,别忘了晚上大宴。”日泰在马上高声叫他——他在这儿有个名儿叫“讲给”。
天盛点手回应,随即便带玲珑一起进了毡帐。
没多久,就有男仆拿了热水和干净衣袍进来,而他则一件件脱掉身上的脏衣服往地上扔,一点也不在乎现场有人“观赏”。
玲珑将狼牙收好,起身打算出去。
“去哪儿?”他一边背对着帐帘解衣袍,一边问她。
“出去。”即便是坦诚相对的关系,也不好在这种大白天站在一边看他沐浴更衣。
“你是打算让外面的女人进来帮我?”他问。
玲珑因他的话,怔愣一下,随即看一眼帐帘外,确实有女奴等候,沉吟了半下,终还是转身回来,拾起地上的脏衣服放到一边。
“还要在这儿待多久?”背对着他,一边调水温,一边问他。
“想家了?”他扔下最后一件内衫,从她身边经过,抬腿进了浴桶。
玲珑也自然地转过身去捡地上的白衫,不看他,“嗯,想孩——”“子”字没说完,就被他拉进了水里,扑通了两下,才抓到他的肩膀,浮出水面时已经像个落汤鸡,还呛得直咳嗽,“你咳咳——”话也说不成,只能抹一把脸上的水,再用力捶他两下。
好不容易睁开眼,就见他在笑。
“后天回去。”他低语,随即托住她的后脑勺轻轻朝自己一摁。
百无禁忌

晚上的篝火大宴玲珑只坐了一小会儿,实在是天太冷,喝了一杯酒早早就回了毡帐。
他回来时,她已经窝在羊毛被里睡熟。
无奈他今天心情太好,非要把她叫醒,陪他一起看刚绘制完成的古战图不可。
伴着他身上洗也洗不净的血腥残留,顺着他指尖掠过的图纸,她几乎能想象出那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场面,看得她寒毛直立,手脚冰凉——这人天生就是为这些而生的吧?
“冷?”低头看看她贴在他心口的手。
“有点。”她也不清楚手为什么会护在他的心口
“睡吧。”他还要看一会儿,看她是撑不住了。
玲珑应声躺下,可再也睡不着,不禁翻过身朝向他这边——
他正盘膝坐在睡榻上看得认真,外面冰天雪地,他却只穿一身单衣,散发赤足,少了平时的严谨和冷漠,整个人看上去平和了许多。
“阿昌夫人叫我‘达瓦’,那是什么意思?”阿昌夫人给她取了个尧乌族的名儿,她不懂那是什么意思。
等了好一会儿,他才道:“月亮。”
“月亮?那‘江给’是太阳?”不然阿昌夫人为什么说这名儿才配他。
他勾唇,侧首看她一眼,“日出月落,月亮是见不到太阳的,她不会给你取这么不吉的名字,‘讲给’是——”手指指一下木几上的狼牙。
“狼?”也是,听说狼总爱在月皎之夜对空长嚎,阿昌夫人给她取叫“达瓦”,显然是在祝福她能得到他的注视,“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不是什么吉利的名字。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好好的一番意境
他没再说话。

帐外,风渐起,帐内,灯火随风声摇曳生姿。
玲珑侧躺在被褥里,看着跳跃不定的灯火,缓缓闭上眼睛。
直到听见她轻浅且均匀的呼吸声,他才再次侧脸看她——睡得很安稳,不似在天降山时的噩梦连连,可见早早带她离开那儿是对的。
手指碰一下她的耳垂,同时也为自己的长情哼笑一声,以前范袭宠幸玉茵茵时,他还颇不理解,想不到如今自己也会有独宠的女人,果不其然也为她破了诸多先例,不要孩子,不同榻而眠,如今全都做了,下面想怎么样?生离死别还是生死相许?
再次哼笑,他没那么多闲暇纠缠这种儿女私情,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呵护一个女人啊
收回手指,继续专心看他的东西。
外面风声渐大,渐趋嘶厉——
她又做噩梦了,蹙着眉,呼吸急促,他缓缓将右手移过去,让她抱着——便不会再怕,随后接着看自己的东西。
她这次的噩梦到是很短,抓住他的手后,呼吸便渐趋均匀。
“将军。”是屠伯的声音,在帐外。
“什么事?”天盛微微侧过头,低问。
“八百里加急,陈军在晾马山有异动,付宽问将军,若有异举,是打还是不打?”
“”沉吟半下,“他可有向京城送报?”
“已送。”
“那就等京城的谕旨。”
“是。”屠伯退下。
等天盛回头时,本在熟睡的人儿已张开双眸,眸中倒映着两点灯火。

知道她这是在担心晾马山庄的安危,“陆樵不是笨蛋,知道什么时候该走,不必担心。”
玲珑浅笑,“没有担心,只是睡醒了。”就这么简单。
她悄悄松开他的手,半爬起身,拾了被褥上一件棉袍披到他肩上——还有旧伤在身,身体再怎么好,大半夜也该穿件衣裳,“有参茶。”睡着也无聊,起身去泡茶——她也口渴。
天盛看一眼蹲在火堆旁泡茶的女人,她刚才的举动让他有点摸不着,她一向很少对他表现这么亲昵。
“给。”茶递给他,遂蜷腿爬上睡榻,找来一件裘袍披上,拿过睡榻旁的针线包,穿针引线。
“不睡了?”他问。
“不困,等困了再睡。”她忙她的。
而他也忙他的。
互不干扰,却又莫名的亲昵。

 

 

56

56、五十二 除夕约 ...

屠伯发现自己最近闲了不少,因为将军的衣食住行渐渐不必他去操办——一趟外出,将军与夫人之间似乎多了几分默契,两人的关系水到渠成到他这个随身侍卫也不知不觉。
天盛对这种变化并没意见,也没问她怎么会乍然间对他释放善意,很多事情,不必搞得那么明白。
而玲珑,她只是从辛勤的尧乌女人身上乍然明白了人该感恩,即使是对这个仅仅视她为床榻之伴的男人,他也许只是喜欢她的身子,但至少他给了她安稳的生活,护了她身边朋友的安危,这本就是她想要的,无可再作。
从尧乌回到度城时已进腊月。
他似乎有事要忙,而她也开始帮晾马山庄算账——因为陈军的威逼,陆樵也来了度城,他从天盛这儿拿到了特赦:庄内人之前在齐国境内的所犯一切罪行,暂且搁置,不予追究,但条件听说很苛刻,那个男人一向不吃亏,救你一命,很可能要你一生,陆樵没告诉她他们之间的交易,她也不必多事去过问。
腊八之后,他渐渐闲了下来,同时,也该准备去京城过新年了——每年除夕他都会跟齐王一起过,今年也是如此。
她不晓得他什么时候起程,但该准备的还是都准备了,他可以随时离开。
腊月十七这一天,镖局关门歇业,准备过年,木园里摆酒席,玲珑从那边带了些新鲜的菜蔬和山药泥做得肉团子。
她并不知道他不能吃山药——只吃了两颗便舌头红肿。
“还是痒?”踮脚要看他的舌苔。
他抿唇蹙眉,看上去情绪很不好。
她赶紧从书房的医箱里拿来几粒甘草片,“含着这个试试。”
他张嘴含住甘草片。
“我不知道你不能吃。”看一眼桌上吃到一半的饭菜,“饭,还能吃吗?”他早上出城,没吃早饭,到中午才吃第一顿,现在应该很饿吧?
他仍闭嘴不语。
屠伯递来涂抹的膏油。
玲珑拿过来问他,“擦一点?”
他应该是痒得很痛苦,听话地吐出口中的甘草片,方便她帮忙涂膏油。
玲珑踮脚仔细看过去——舌苔红肿,想必是很难受,但在同情他的同时又有些想笑,谁能想到这么一个人会对山药过敏。
那膏油呈绿色,味道闻起来不怎么好,涂满他的舌苔后,看着那绿油油的舌头,她没忍住,真笑了。结果却被他一口吻了下去,弄得她也满嘴膏油——这东西实在刺辣的很,直呛得她连声咳嗽。
唇分开时,两人嘴上都沾满了绿油油的膏油。
“咳咳你还有什么不能吃的?”玲珑忍着想咳地欲望问他,她可不想再吃第二次这味儿。
“将军不能吃海物。”屠伯。

嚯,吓了玲珑一跳,他还在啊,那刚才的情形岂不是都看到了?错愕地看向一旁背身站着的屠伯,好半天才“嗯”一声。
“属下告退。”屠伯将漱口水放到桌上,脸色尴尬地退出门外。
玲珑觑一眼身边没事人似的男人,后者正在擦嘴角的膏油,“你在大都也这么没规矩?”
他没来得及答她,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口中的味道,“水。”
“刚涂上去,再等一会儿。”
他可不是个擅于倾听的人,得不到相助,自己摸去桌上的漱口水。
——结果是两天食不知味。

腊月二十二他便要起程回大都了,玲珑也打算在这天带孩子回木园。
本来是要留羽申在度城,但他在送信给付宽的途中受了点伤,不得不改由屠伯代替。
二十一这一夜,天盛批复公文直到深夜,回房时,玲珑也刚哄完孩子回来,正披着外袍整理衣物。
“明天让屠伯跟你去木园。”他张开双臂,让她帮忙宽衣解带。
“看他的样子好像不大情愿。”
“”沉吟,他当然看得出屠伯不情愿,只是屠伯一向无欲无求,难得也有不情愿的时候。
“可能是小缎缠他缠的太厉害。”自从在晾马山庄看屠伯动过一次手后,小缎见到屠伯就缠着他拜师,怕是把人给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