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双手越来越用力,动作越来越激烈。血顺着她的手指流淌,染红了地上的尘土,但她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一旁的郝晨心痛地喊道:“千寻,你这是在做什么?”他蹲下身,一把抓住她的手,发现她纤长细嫩的指甲全都断裂了,指头血肉模糊。“别这样!千寻,想哭就大声哭出来吧!我知道你心里很难过,但是不要这样伤害自己!”
“放开我!”千寻用力挣扎,挣不脱便疯狂撕打,断裂的指甲抓伤了他的脸。他未曾放手,紧紧圈抱住她:“你这样做,我会心疼!”“但是,我的心更疼,疼得快要死掉了!”她口中喃喃地说着,“郝晨,你救救我!你把予陌还给我!为什么他要躺在这里?为什么他这样残忍,丢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个世上?”
“你不会孤单!”郝晨无法抑制地焦灼,“你还有我,还有季滟,还有你父亲。有我们陪着你,又怎么会孤单?”“可是,谁也代替不了予陌!”她胸口剧痛,像是心被生生地挖了出来,“不管有多少人在我的身边,我还是觉得孤单!”“原来,你这样爱他!”他脸上浮现失落的神情。“是的,我好爱好爱他!”千寻自顾自地压低了声音,“在他走了以后,我才知道。没有他的人生,变得漫长无趣。可是,我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因为我的心脏是他给的!”
郝晨叹息,目光注视着静立的墓碑,心绪酸楚难言。祭完坟,千寻没有直接回家,她去了海边。正是落潮时分,潮水一层一层地退去,留下如镜的沙滩。千寻慢慢走向大海。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了下来,低下头,看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着细白的沙,卷去了她留下的脚印。
沙滩如此干净滑溜,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像她和裴予陌之间。“千寻,我就是你的海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她双膝一软,跪倒在沙滩上,放声痛哭。“裴予陌,你这个骗子!你说过,要和我在一起,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你怎么可以食言?”
郝晨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袋中,面海而立。听着她忧伤绝望的哭泣,他心里一阵悲哀。
此时此刻,她和他近在咫尺,“裴予陌”三个字却轻易地将他们分隔到天涯海角,拉扯得支离破碎。“予陌,你好吗?一个人孤单地在另一个世界,一定很寂寞吧?”千寻絮絮叨叨地念着,泪流满面,“你为什么不说话?”“予陌,你好吗?告诉我,你好吗?”她对着蔚蓝的大海用力地喊着,声音回荡在空阔的海滩上,被风吹散,被浪卷走。语言是如此苍白,表达不出感情的万分之一;思念是如此深刻,却盼不来一句温暖的回应。
他走了,把自己的心脏留给她。他以为这样就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却不知,幸福只有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才能拥有。痛哭了一场,千寻安静下来,她拨拨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平静地对郝晨说:“我们回去吧。”
坐进车里,千寻默不作声,她伸出受伤的食指,在车窗玻璃上划来划去,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裴予陌”。郝晨重重地吐了口气,定定地看着那张悲伤的脸,问:“千寻,你是否爱过我?”
“我曾经以为,我爱的是你。”千寻回过苍白的脸,幽幽地说,“其实,我只是放不下那个早已远去了的影子。”郝晨错愕不已。千寻已经转回头,不断重复着一个动作,写着同样的一句话:“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郝晨看着这样的千寻,想起青春年少的时光。桃树林中的相遇,一瞬的怦然心动,无邪的微笑,犹如挂在枝头的青苹果,青涩而又美好。只是,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所有的执著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情,如果没有了回忆,一切都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珍惜你的所有,好好地爱季滟,爱你们未出世的孩子。不要和我一样,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曾经拥有的可贵。”郝晨坐在千寻的身边,看着她的侧脸,依然如初见面时分,那样美丽与疏离。
“郝晨,谢谢你今天陪我。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勇敢地活下去,替裴予陌活下去。”她扭过头,眼睛出奇地亮。郝晨紧紧握着方向盘,嘴角扬起一个莫名而苍凉的弧度。车窗外,狂风吹起,满地的黄叶在空中飞舞。他仿佛又回到柳镇的桃树林,漫天的花瓣似红雨飘洒。14岁的千寻一身素衣端坐在树下,那张轻轻扬起的脸上,有着天使般恬静的笑容。事隔多年,恍若隔世。而他和这个从16岁就开始喜欢的女孩,终成陌路。~~~~~~~~~~~~~~~~~~~~~~~~~~~~~~~~~~~~~~~~~~~~~~~~~~~~~~~~~~~~~~~~~~~~~~~~~~~~~~
555555没有一个人相信我,我说过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就一定会有!请不要着急~~~~
虽然这几章比较虐~~~~~各位的心脏还好吧??

人生只如初见
从此以后,千寻深深藏匿起所有的忧伤,仿若午夜的百合花,寂寥如水。
她独自坐上飞往美国的飞机,离开了这座伤心之城。三年后,从美国回来时,千寻获得经济学硕士,并很快接替季安澜,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
她作风干练,大胆犀利,成为企业界的一匹黑马。对一个从未接触过商业的女子来说,这是一件非常让人吃惊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千寻都会抚着自己的左胸,喃喃低语:“予陌,我知道是你,一定是你!”集财富、美貌与青春于一身,千寻成了N城单身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但她再也没有恋爱过。
因为,那个被阻在了另一个世界的男人,已经带走了她的一切。这个世上,不会有男人像他那样爱了,生时营营役役,死后永不枯涸。这样的爱,是一种毒药,让她甘愿沉溺,永远无法戒除。白天,在繁忙的商务中,她可以忽略自己的孤独。但到了晚上,却要饱受思念的煎熬。那是一种深刻的辗转。无数个夜晚,她理着那些依然有温度的回忆,一遍又一遍,蓦地发现,裴予陌留给他的爱恋仍能令她燃烧,甚至比初时燃烧得更猛烈。很多苦苦追求她的男人,都在背后说她冷酷无情,只有千寻自己明白,那是一种不被领悟和感知的痛。坊间对季氏这位年轻女总的评价,除了美丽大方聪颖,还有一个词——神秘。
一家财经杂志对千寻作了专访之后,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有秘密的女人最美丽。而季氏集团26岁的女总经理季浔,就是这位一位女子。她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从内到外的安静和我见犹怜的柔弱。在许多人眼中,她简直就是古典美人的最好诠释,美丽、优雅、忧郁、内敛,为死去的男友痴痴一生。”这期杂志刊登了千寻的巨幅照片,标题是:“寂寞让她如此美丽。”照片上的千寻,纯黑的长发披泻在双肩,面容端庄清丽,灵秀逼人,一双漆黑澄澈的眸子,若有所思。纤细白皙的右手托着下巴,无名指上的钻戒,璀璨夺目。她娴静中带着一些冷冽,从容淡定地面对人生,眼中没有一丝杂念,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但又有点忧郁和茫然。“好漂亮的女人啊!”明亮的候机大厅内,一个女孩翻开杂志,惊叹着对同伴说,“而且年纪轻轻就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这么好的命,如果我是她就好了!”“好什么好?听说她是季家的私生女,最近几年才认祖归宗。作过心脏移植手术,男朋友又死了,真的好惨!”“但一辈子能像她这样活,已经足够了。因为她拥有世上最美丽的爱情。你看到照片上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没有?那是她男朋友临死前送给她的。她的心脏也是他移植给她的,好伟大的爱情啊,感天动地!”“再伟大美丽的爱情,也是阴阳相隔。”另一女孩淡漠地说,“一枚冰冷的戒指,代替不了一副厚实温暖的肩膀。生死相许的爱情,可堪回味,却会让人痛苦一辈子。”这句话噎得千寻疼痛难忍。抬起头,望向高大透明的落地窗外,太阳慢慢西坠,只见碧空如洗,彩霞满天,异常的美丽。
她是来接机的。美国知名的国际贸易企业斯特朗公司,欲在中国寻找长期的合作伙伴。季氏集团得知这个讯息后,将公司情况和优势整理成一份详细的资料传真过去。斯特朗公司三天前回电,说看了季氏递交的资料,有意向与他们合作,此次特派一名负责人来N城,对季氏等几家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商谈合作事宜。据季氏在美国的人脉透露,这次对方派来的负责人,便是斯特朗公司总裁布朗先生的儿子。身为董事长的季安澜反复交待千寻,一定要接待好这位贵公子,成败在此一举。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千寻当然不想放过。她取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紧紧握在手心,默默地念着:“予陌,你一定要保佑我马到成功!”窗外,有飞机从头顶掠过的轰鸣声。一架飞机在停机坪缓缓降落。“来了!”秘书小林兴奋而紧张地说,“季总,他们来了!”此次竞争异常激烈,想与斯特朗公司合作的,并非季氏一家。另外几家公司的人也早早候在机场,欲分一杯羹。一时间,机场出口人满为患,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千寻挤在人群里,努力地调匀呼吸。她仍不适合人多的场合,人声嘈杂、空气混浊,她就会感到呼吸困难。“季总,你没事吧?”林秘书关切地问,看到她苍白的脸,镜片后的双眼闪过一丝疼惜。
面前这个女子,有着天使般绝美脱俗的容颜,却一次次在人生的漩涡中与苦难抗争;有着善良纯净如水晶般的品性,却不得不在鱼龙混杂的商场上周旋。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貌、事业有成、家庭显赫的单身女子,身边追求者甚众,却没有一个能走进她的心灵。“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心中对她有着深沉的爱意,明知道她永远不会接纳他,只能默默地在一旁守望,帮助她度过工作和生活中的波澜。“我没事。”千寻低声说,紧紧攥着手中的戒指。那一刻,他看见她眼里是坚强的笑容。
这个倔强的女子,总是不肯在人前表现她脆弱的一面。林秘书在心中低叹,艰难地挤过隔开他们的人群,试图靠近她、保护她。突然,有人大声叫:“看,他们出来了!”周围又是一阵骚动。人们争先恐后涌上去,林秘书和千寻只差一只手的距离就要抓住她了,可是,很快又被冲开了。“哎呀!”他听到她一声轻叫,然后,一道微光自她手心滑落,“啪”的一声脆响,摔在光洁的大理石上,滑出去好远,一直滑出人群之外。千寻不顾一切地跑上前,欲弯腰捡起那件闪亮的小小物什。一只白净修长的男子的手,却先她一步捡起了地上的东西,拿在手中端详。
那是枚小小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指环背面还刻了几个纤细的汉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对不起,请您把它还给我。”千寻低头致歉,这枚戒指对她很重要。“你怎么能证明这枚戒指是你的?”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悦耳的男声,国语说得非常好,咬字清晰。但千寻的脸色,却在瞬间骤变,血色离开了她的嘴唇。她缓缓地抬头,视线中出现了一张轮廓分明的男人面孔,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她傻了,呆呆地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个男子轻轻一笑,把戒指在空中抛了一下,又稳稳地抓在手心:“小姐,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她深呼吸,再次深呼吸,然后张开嘴唇,颤栗地低呼:“予陌…你是予陌?”
男子讶异地盯着她:“什么予陌?”几名西方人模样的男人表情严肃地站在他身后,其中一人走上前,用英文低声说:“丹尼斯少爷,时间不早了!”男子点点头,向千寻摊开手掌,微笑着说:“对不起,和你开个小小玩笑。”
千寻自他掌心拈起那枚戒指,指尖触及他的肌肤,温热柔软。那丝暖意顺着她的手臂,一直渗透至胸腔,心脏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再见,漂亮的小姐!”男子对她微微颔首,正要转身走开,林秘书从人堆中跑了出来,急切地叫:“请问,您是斯特朗公司的丹尼斯先生吗?”那男子愣了一下,再次颔首微笑。他就是布朗总裁的公子!周围的人立刻兴奋起来,安静的空间又开始变得喧闹拥挤。
千寻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望着那个高大俊朗、五官漂亮异常的男人。丹尼斯…裴予陌?泪水慢慢涌上来。林秘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丹尼斯面前,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彬彬有礼地说:“刚才那位小姐就是我们公司的季总,她是特意来接您机的。”丹尼斯自人群中回首,那呆立在原地的纤瘦身影,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一头纯黑的长发垂至腰间。那张黑发下苍白的素颜,一下子扯疼了他的心弦,温温的怜爱舒展开来。
他慢慢朝她走过去,在她身边,伸出手:“季总,你好!”千寻抬头,眼角泪痕未干,睁着明亮漆黑的眼睛,楚楚地望着他:“你是谁?”
一梦千寻夜夜寻,蓦然回首,人生只如初见。

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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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千寻,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110岁以前,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孩。有一对相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的家,被我认为是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家里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花。花丛间还有一个漂亮的秋千椅。那是父亲为母亲做的。每天我放学回家,便能看到母亲坐在秋千上,父亲站在她背后,轻轻地摇她。母亲喜欢穿白色的裙子,一头纯黑的长发,飘摇起来纯美极了,像美丽的天使。
我并没有见过天使,想象中就是母亲这个样子,有白皙的皮肤,精致而小巧的五官,乌黑的长发,纯白的衣衫,清丽脱俗的气质,外表很柔弱,但笑起来却阳光明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时,她笑着抱住我说:“傻孩子,妈妈哪里是天使?陌陌才是天使,是上天赐给爸爸妈妈的礼物!”我相信了妈妈的话,因为她和爸爸都很爱我,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他们虽然不富有,却视我若珍宝。有一对这样恩爱温和的父母,同学们都很羡慕。我的家就是一座玫瑰花园,而我快乐得像天使。
但是,这一切美好都在10岁那年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在那个阴霾的冬日早晨全部碎掉。
我的表姨,那个风姿绰约很能干的女人,在我父母死后,收养了我。但我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激。因为这个女人,是一个心理变态、心肠狠毒的女巫。她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杀死了我的父母,夺走了我的一切。她当初也想杀死我,但我侥幸地活了下来。我知道上天的安排,它让我生不如死地活着,就是为了给我的父母复仇。妈妈,我果真是天使,却不是你说的上天赐予的礼物,而是内心铭刻着仇恨的复仇天使!
我反复做噩梦,梦见躺在血泊中的父母,梦见他们血肉模糊的脸…我在深夜哭喊着惊醒,满头大汗。醒来后便止不住的流泪。季滟每每被我吵醒,她陪着我一起哭泣。我知道她试图安慰我,却无能为力。
这个8岁的女孩,虽然骄傲得像个小公主,任性无理,但对我却是极好的。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会慢慢地喜欢上她。但现在,她是我的仇人之女,是我实施报复的对象。
自父母离去后,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在这座陌生的南方城市,我孤僻而清高,不同任何人交往,亦不关心任何事。
拒绝温暖,拒绝友情,我活得很苍白,冷漠而无奈。我与季滟上了同一所小学。彼时我总是面带阴郁沉默的神色,拒人于千里的模样。我蓄起了长长的刘海,遮挡一些不相干的探询的目光。但即使是这样,依然牵引了女生的爱慕。
我和季滟几乎形影不离,她拐弯抹角问我有没有喜欢哪个女生,我告诉她没有。于是,她那张日益娇俏的脸上,时常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容。我只觉得悲哀。日复一日,朝朝夕夕。我厌倦生命的重复,却依然要这么无可选择地生活。
直到18岁那年秋天,我遇见了孟千寻。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心动。她从旋转的楼梯上滑下来,长发漆黑如瀑,白衣胜雪,笑靥如花,像坠入凡间的天使。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仿佛又回到了上海的那个小花园,坐在秋千架上的母亲,朝我莞尔而笑。但那是我见到她唯一的一次笑。在季宅的日子,她并不时常微笑,眼神镇定安宁,肤色苍白,又是那样的瘦,打扮也很朴素。在时尚漂亮、俏丽活泼的季滟身边,相形之下,千寻内向而单薄,像一块面无表情、冷冰冰的石头。季滟常常当面取笑她是一张扑克脸,面瘫女、乡巴佬、土包子。而千寻总是恍若未闻,即使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也有本事当我和季滟是空气。她从不拿正眼看我们,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她搬进季宅已经三个月了,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显得非常生疏。我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内心却觉得很失落。镜子里的我,挺拔的身躯,干净的衬衣,面庞上的线条日渐俊朗锐利。我知道自己很英俊,这种英俊会吸引很多女孩的目光,却吸引不了她。一种孩子气的别扭心态,使我不由自主想去惹怒她,借此引起她的注意。我与季滟一唱一和,千方百计地嘲弄她、讽刺她,甚至陷害她。那次行动是俞梦瑶和季滟共同策划的,我是实施者。早上,趁千寻在餐厅吃饭,我从阳台偷偷溜进她的卧房,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在离开她的房间以前,出于好奇,我又打量了一遍,这样干净清爽的房间,空气中仿佛还有一缕淡淡的花香。这缕暗香是从枕头上散发出来的,上面有几根乌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拾起来,却发现枕头下面塞着一样东西。是一个黑色封面的日记本。我犹疑了一下,将本子翻开。日记里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千寻不是季家的养女,而是季安澜婚外所生的私生女。难怪,俞梦瑶对她非常仇视,而季安澜又对她百般维护。时间紧迫,我来不及细看,匆匆翻了几页,又放回枕头下。我们的栽赃陷害得逞了。千寻被俞梦瑶奚落讽刺,遭到季滟辱骂,季安澜却爱莫能助。听着楼下的闹剧,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波澜不惊只是她的外表,这个女孩,有颗柔弱而又敏感的心灵。俞梦瑶逼千寻搬到地下室,她二话不说,上楼搬自己的东西。我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级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很快,她发现了我的存在,抬头望向我,目光漆黑如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像一块透明的黑水晶,没有一丝杂质。我望着她的眼睛,竟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咫尺之遥,我被她的美深深捕获。宋妈常常背地里说:“陌少爷,你信不信,千寻长大了一定美极了。”我信,因为在今后的日子,我没有见过比她更美的女孩。这样由灵魂到外表的美好,是令人甘愿用整个青春去相遇,然后一生一世去爱恋、呵护的女子。千寻。千寻。

2
有相遇,就有分离。第二年夏天,我飞去了美国。爱情,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我不要爱上任何人,尤其是孟千寻。我花去大部分时间一个人看书,连陪季滟都没有时间。我在看书的间隙,看见她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那儿听MP3。她是为了我,才离开温暖舒适的家,到美国来留学的。但我们却变得生分而尴尬。在我的单身宿舍里,我默不作声地看书直到深夜,而她无所事事地听音乐,或者看电视。有时候,看着季滟一头染得五颜六色的卷发,我就会想到千寻,想到她那净白的脸被低垂的长发完全覆盖。那样纯净的黑,如同一片最暗的夜。我常常在梦中惊醒,所有的梦境都会终止在父母去世的那个可怖的梦魇里。慢慢地,我发现,父母带血的面孔,被千寻沉静美丽的脸所替代。思念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汹涌而至。我独自站在阳台上,面对一窗月光倾城的夜晚,遥想着大洋彼岸那个叫千寻的小小女孩,静默地向我展开像天使一样纯美的笑靥。我回到书房,打开抽屉,翻出那本英文版的《呼啸山庄》。里面那张水彩画,是我从垃圾桶里捡起来,一点点拼凑粘贴在一起的。那样的夜晚,在疲倦不堪的间隙,我就用这种方式打发寂寞。终于,我拼出了一张完整的画。画面上的白衣少女,是我非常熟悉的,而“林熙阳”三个字,也似曾相识。在送千寻进医院的那天深夜,我守在她的床边,听见她呢喃着呼唤这个名字。
她整晚昏迷,瘦瘦小小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棉被中,看起来楚楚可怜。
天亮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看我的眼神怯生生的,又充满了警惕,仿佛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拒绝温暖的靠近。原来,这个叫“林熙阳”的男生就是她的温暖。她为了他,甚至第一次和季滟正面对抗,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我的内心被某种叫“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不,裴予陌,你不可以这样。你人生的唯一使命是复仇,不要被不相干的事情扰乱了思绪。
我下定决心,将这幅画和这本书,寄给了远在N城的孟千寻。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她一定知道是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超出她年龄的成熟理智和坚强。季安澜在越洋电话里告诉我,千寻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W大,本来她的高考分可以报更好的大学,但她却执意选择了W大。是因为“林熙阳”吧?他是湖南人,她想离他更近一点。人们总是在问,爱情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想离自己所爱的人,更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