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滟在我的身边,我却离她很遥远,虽然也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接吻拥抱,但是心的距离却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们的婚事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季滟满脸欣喜,一路带着那样的笑容回到了N城。俞梦瑶很高兴,她以为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热心地和我商量,五月订婚,十月结婚。在季滟面前,我殷勤而体贴,继续扮演着“完美情人”。这原本就是我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只要娶了季滟,我就能顺理成章地做俞氏集团的继承人,坐上总经理甚至董事长的宝座,谋夺俞家的万贯家产,再将季滟一脚踢开,让俞梦瑶坠入痛苦的噩梦中,生不如死!季滟,是我唯一觉得愧疚的人。她其实应该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10岁那年我就和我父母一起命归黄泉,倒在了车轮底下。但,这是命运的安排。谁要她爱上仇人的儿子?就算是为她母亲赎罪吧。
为了早日实现复仇计划,我极尽所能地表现自己,为俞氏集团拉业务,短短数月就做成了几笔大生意,得到俞氏上下,包括董事长俞梦瑶父亲的赞许。但是,人前的风光,并不能填补心灵深处的痛苦和空虚。这么多年来,我活着的唯一目的,生命中唯一的支柱,便是为父母复仇。那么,复仇以后呢?我还有什么?我还能去爱吗?还能拾回童年时的欢笑吗?
泅游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河流中,我找不到出口,眼前仅有一点光亮,便是孟千寻。
七年不见,她出落得这样美丽,竟不敢相认。如果宋妈在的话,一定会拉着我说:“你看,咱家的千寻,果真长成了美丽的公主。”
千寻如果是公主,也是柔弱而又固执,如水晶一般美好的人鱼公主。长大成人的千寻,保持了年少时的矜持、倔强、敏感和自尊。如七年前一样,我和她依然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只可远观,无法靠近。但是,我想要靠近。她回季宅的那天,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敷药,敲开了她的房门。那一刻,她与我近在咫尺。我闻到她身上雨后草地一般的芳香,心情愉悦而又伤感。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七年前的夜晚,我趁着酒意强吻了她。我一直记着她身上的味道,那种甜蜜的味道,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脚趾。那是我和季滟在一起,从来没有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它不需要你寻找,不需要你刻意去培育,不需要你了解萌生的过程。终于有一天,当你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默默长成大树的形状。于是,你惊喜万分,从此甘愿藏在它的浓荫下酣畅而居,不肯离去。千寻于我,便是如此。当我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时,它已盛大全面宛如天堂了。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驻扎进我的心里。那粒爱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萌芽生长。我无力将它从心底里拔除,只能看着它盘根错节,长成参天大树。我和季滟的订婚宴上,千寻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俞梦瑶借机呵斥她。她依然镇定自若,用受伤的手,收拾地上的碎玻璃。那些尖锐的碎片,像是扎在了我的心上,隐隐作痛。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月色中的蔷薇下,轻轻地吻了千寻。她没有抗拒,目光清清淡淡的,柔得像丝帛。“千寻!”我唤着她的名字醒来,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中。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心里便有一种无以言状的疼痛和不舍。千寻千寻。(未完待续)

3
是谁说过?世间千万种感情之中,爱情并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颤动人心,因为它掺杂了痛苦与甜蜜。我没有想到,这种感情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千寻不在我身边,我会浮躁而冲动得放下N城的一切,跑到W大去找她。只要看到她便好。我对自己说,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满足。我想要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像在梦中一样,亲吻她的脸。在暗淡的路灯光线下,在迷蒙的月色中,我吻了她。好一会儿,她一动不动,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我,兀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湿,仿佛是一层清亮的泪光。我心下一阵戚然,抱着她,轻轻地说:“千寻,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千寻突然一把推开了我,她骂我脚踏两条船,要我回到季滟身边去。她那样残忍而绝决,毫不留情地伤害我,告诉我,她不爱我,一点也不!
可是,我不相信,因为她刚才在我怀里,那样柔弱而又忧伤。她的身体背叛了她,我坚信,她对我并不是真的无动于衷。我早已知晓,千寻不若其它的女孩。她坎坷的身世,决定了她不可能去做第三者,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姐姐争夺同一个男人。虽然那个姐姐待她并不好。结婚前的几天,我心绪烦杂,不知如何取舍。我要娶的女孩,并不是我爱的,我是为了复仇才去欺骗她;而我爱的女孩,却会因为我的复仇,和我远隔天涯,变成陌路。举行婚礼的那天清晨,千寻穿着伴娘礼服,从旋转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漆黑长发,编成垂落的麻花辫,盘在脑后。脸孔恍若透明般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沉静安宁,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之后,像一泓清泉,波光潋滟。我听到身边宾客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和她同车的男人,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心头似有嫉妒的火,滋滋燃烧。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爱千寻,我不能没有她!自18岁那年起,她便潜伏于我的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在这种强烈的爱情面前,如冰块般融化碎裂。爱情,果真是上帝向我打开的命运的另一扇门吗?或者是,照亮我灰暗人生的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光?千寻,我从未因我当初在最后一刻,放弃复仇的决定而感觉后悔。因为,这是我所有关于爱情的表白。在某种程度上,我获得了新生。我再一次跑到W城去找千寻。我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做守护她一生的天使。我虔诚地守候在她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送一束香水百合给她。因为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我并不急于让千寻回答这个问题。最少还有三年的时间,我们会在一起。
其实,不只是三年,即使她不爱我,我依然会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会有幸福,才会有快乐。我如此深爱着她,全心全意,孤注一掷。她是我痛苦灵魂的唯一救赎。我义无返顾地扑入,像一只战栗烧灼的飞蛾,在爱情的烈焰中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
一颗心离另一颗心近了,才知道彼此的珍贵和感动。在W城,千寻不再躲藏,温煦的冬日阳光下,我们手拉着手,真正走到了一起。
我知道她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她想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那也是我的渴望。
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想着,如何实现这个愿望,给她和自己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也许是我太急躁鲁莽,竟然伤害了千寻。她再一次地逃开。在人潮汹涌的车站,我看到她拎着行李袋,头也不回地往火车上挤,走得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站在原地,如泥塑木雕,五腑六肺都撕裂般的痛。其实,有一个缄默的真相一直折磨着我。“林熙阳”三个字,始终深埋在她的心底。她真正愿意培育并期待长成大树的,是那个少年在她心里播下的那粒爱的种子。是这样吗?千寻,千寻。

4
千寻走后,我过得很寂寞。那种空虚和等待,让我更加清楚地明了,此生此世,我都不能失去千寻。
常常会接到公司女同事的骚扰电话,也有人当面向我表白。我回答她们说,我的心早已被一个人占满。我的爱情,只为她盛开。千寻只在深夜给我打电话,听着她道歉的声音,我的心就一阵阵抽痛。我不喜欢听她说“对不起”,我想听另外三个字。那天夜里,她突然在电话里说,下个月就回W城。她没有和我商量,只是告知。
但我已经决定返回N城。这一次我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我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久别重逢,千寻的表情很奇怪。虽然憔悴,却有一种深深的依恋。那晚,在酒店里,她终于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地交给了我。接下来的日子,是我10岁以来最幸福美好的一段时光。那样深沉而浓郁的甜蜜,让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快乐。我以为,幸福就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天堂。那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便是我和千寻的天堂。她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做好可口的饭菜。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脸上漾着嫣然微笑。但是,我还是隐隐有些不安。下班的路上总是心慌慌的,生怕有一天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看不见那个害我在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于是,我紧紧地拥她入怀,不肯留一丝罅隙。
每每这时候,千寻会轻轻仰起头,定定看着我的眼睛,说:“裴予陌,我不会离开你。”
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裴予陌”,不是刻意的,但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叫我“予陌”,或者就一个字:“陌”。六月的时候,千寻还是离开我,返回W大。虽然只是短暂的别离,对我却是一次痛苦的煎熬。只要想到“千寻”这两个字,心脏的某处就会抽搐。我真的相信有个叫丘比特的小天使,它在我18岁那年,用一枝箭洞穿了我的心脏。千寻,便是我终生无法痊愈的伤口。也许痊愈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将一枚小小的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我在指环的背面刻了几个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我想给千寻一个惊喜,从广州出差回来,再将戒指送给她。此后的人生,我将用尽全力,给她最大的幸福。但上天却不给我这个机会。那天傍晚,回到我们的单身公寓时,我看到了千寻,苍白衰弱地晕倒在地板上。她已经不能说话,泪水汩汩地从眼眶里淌出。时间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七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四肢冰凉,有血液从心脏的那处伤口奔涌而出。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噩梦。医生却告诉我,千寻患了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必须在一个月内施行换心手术。从此,我从天堂坠入了地狱。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千寻,那样苍白无助,生命在一点点消逝,我却无能为力。就像有人拿了一把刀,在慢慢地绞着我的心脏。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它夺走了我快乐单纯的童年,夺走了我亲爱的父母,现在还要夺走千寻!
我将千寻带到海边,告诉她,如果她狠心地抛下我,我也会随她而去。她惊悸,恐慌,在我怀里哭泣,像一只孤苦仓皇的小兽,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悲戚与忧伤。我很自私,希望用这个办法牵绊住她,不让她离开。但是,我说的何尝不是实话?她是我阴暗生命中唯一的一缕阳光,是温暖的土壤,甘甜的雨水。没有阳光,没有土壤,没有雨水,我怎么活得下去?失去了千寻,我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我已经不敢去揣想以后,我只想要紧紧地抓住她,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即使在死神面前,也绝不放手。那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我决定回公寓取那枚戒指,向千寻求婚。一念至此,再不迟疑。我开着汽车,箭一般地驶出了医院。外面,天全黑了,雨下得很大。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全都是水。千寻,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回来!车停在公寓楼下的巷口,我打开车门,冒着漂泼大雨,不顾一切地冲进小巷。头发淋湿了,衣服又湿又重,贴在身上冰凉冰凉。可我的心却滚烫滚烫,焦灼得快要炸开,仿佛晚去一分钟,我就再也见不到千寻!上了五楼,我像只落汤鸡,浑身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我顾不得换衣服,直奔书房,打开书桌抽屉的最底层。拿出那只首饰盒的同时,我看到了一本水彩画册。出于好奇,我翻开来,于是一切谜底全都揭晓了!林熙阳就是郝晨,是千寻深藏在心里的那个男人。无论我怎么用心怎么努力,永远也无法取代。
因为他们有青梅竹马的纯真爱情,如果当年没有分离,一起长大相恋,该是如何水到渠成的幸福美满啊!而我在千寻的生命中出现,却错过了最佳的青梅时光。我知道千寻是个善良的人,她很想爱我,但是,终于还是不能!我的心一寸寸冰冷。原来我始终不能温暖她的心,我们有过的幸福全都是假象。只有林熙阳,这个她14岁就爱上的男孩,才是她真正想要的,才能让她有片刻的快乐和欢愉。
我不怨千寻,只怨命运的捉弄。揣了那枚戒指在身上,我重新下楼。车子在夜晚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奔跑。
在这样一个悲风苦雨的黑夜,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哪里才是我的立足之地。
千寻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所有重量,我无法舍弃她。尤其是在她病重的时刻。
我终于决定,不再强迫千寻爱我,我只要站在她需要的地方,默默地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
默默地,一生一世…我快速地掉转方向盘,欲驶往医院。弯度太大,速度太快,前方一辆大卡车疾驰而来。风雨滂沱中,一片刺眼的白光,然后是一声巨响。良久良久,四周寂静无声。呜咽的风声,凄清的雨声,决然地掠过耳膜。
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让我从昏迷中苏醒。我紧紧地捂着左胸口,里面那颗扑腾跳动的心脏,是我唯一能给千寻的东西。我捂着心口喊她的名字,千寻,千寻。遇见千寻,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我爱她,胜过世间的一切。我最美最好的时光,我最幸福平静的日子,都是和她一起度过,都是她赐予我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和她说,像有无数细碎的气泡,在喉管处争先恐后地涌出——千寻,今生能够和你相遇,我不后悔。你也不要难过。如果我的心脏能够挽救你的生命,希望你接受它。其实,我在10那年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上天让我在世间苟活了17年,就是为了和你相遇,就是为了将我的心留给你。那一年,我至爱的父母,所有的快乐,连同我的心,统统碾碎在车轮之下。
是你,是你将我的快乐,一点点拾回来,是你将我破碎的心,重新拼凑好,安放进我滚烫的胸腔里。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你躺在病床上昏睡不醒时,我就已经悄悄地签下了心脏捐赠协议。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它是属于你的。如果有来生,希望我还能遇见你,我们重续前缘,地老天荒。对不起,千寻。我欺骗了你,我曾经说过,会一辈子陪在你身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你一定会恨我,恨我就这样无情地抛下了你。但是,千寻。即使是死亡,也不能阻隔我对你的爱。我会在天国,遥遥地看着你,祝福你。
因为爱你的,是一个永远不渝的灵魂!如今,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孤单柔弱的女孩。你已经变成一个坚强独立美丽的女子,有光鲜的学历,有体面的工作,有积极上进的心态。你值得最好的人来爱。我会让你遇见一个善良可爱的王子,那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他会代替我照顾你,关心你,守护你,一辈子。请你一定要紧紧地抓住他,不要再错过。至于我,希望你能忘记我,不再憎恨,不再爱,也不再思念。等过一段时间,在我的杳无音信里,在时光的冲刷中,你会微笑地想起,有一个叫裴予陌的人,曾经爱过你。再见了!千寻…千寻…(完)

第五卷:一梦千寻
阴阳两界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感人啊,感人!”揩拭着眼角的泪水,回望那个郁郁寡欢的飘忽而透明的影子,“三年了,你为什么还是舍不得离开?”“我知道她不快乐,还想陪她一会儿,只一会儿。”“什么一会儿,都三年了!”重重地叹气,摇头,“上头说了,这是最后的期限,如果你再不去投胎,就会魂飞魄散!”当时只是一念之差,却患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唉,都怪我心太软,心太软…“那么,来生我们还会再相遇吗?”迟疑片刻,缓缓地摇头。“你和她只有两世的情缘。”“两世?”疑惑地皱眉,“不是说情定三生吗?“想不想知道你们前世的故事?”废话!所谓的“神仙”也这么罗嗦弱智。“你的前世是一个书生,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俊美潇洒。爱慕你的女子很多,你却独独钟情于一只白狐。不,确切点说,是修炼了九百九十九年即将得道成仙的白狐精。当然,你不知道她是狐精,她幻化成了一名美貌多情的妙龄女子。你们住在一片僻静的桃树林中,整日里卿卿我我,恩爱甜蜜,只羡鸳鸯不羡仙。但因为人妖殊途,这段异域之恋给你带来了灾难。很快你便缠绵病榻,奄奄一息。她带着你遍寻名医,终于得到一副偏方,但必须用白狐的心作药引。为了挽救你的生命,她不但抛弃千年道行,还刎剑自杀,让人掏出自己的心,煎药让你服下。你服了这个药方后,身体即刻痊愈,却完全忘记了她。于是,你离开了那片桃树林,洞房花烛,娶妻生子,金榜题名,一生荣华富贵。”
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好像是一首歌曲的歌词:“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你的前世背负着沉重的情债。这辈子,你到世上走一遭,就是来还债的,将自己的心还给她。你注定了要和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直到你死去…”“也就是命中注定,我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相伴终生?”“嗯。”幽幽的一声叹息,“我早就说过天机不可泄漏。但那天我还是泄漏了一句半句,你却听不进去。”这怎么能怪他?他受过高等教育,一向不信那些怪力乱神,谁会相信一个摆算命摊老头的无稽之谈?“下辈子呢?”他仍不死心,“下辈子我们还能不能相遇?”“不会。”非常肯定的回答,“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你会彻底地忘掉她,投入下一个轮回,遇见另一个女子…”“那么,她呢?没有我的人生,她是否能够幸福、快乐?”这是他最大的也是最后的愿望。
“命中的两个男子都有情无缘。她会孤独一生。”不,这不是他要的结果!阴阳相隔,已是他难以承受的,何况还要看着她步她母亲的后尘,孤独凄凉地度过下半生。刚刚离去的那段日子,他看见她发了疯似地找他,在海边一声声呼唤他,哀恸欲绝。
三年了,每当深夜,他都能听见她呢喃地呓语,梦中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换来满掌的虚空。
天上人间,她再也寻不见他,再深再深的痛,痴痴缠缠的眷恋,也只能化作颊畔的一行清泪。
原来,她爱他,爱得如此执著、如此深沉、如此热烈!就是这样浓烈的爱恋和思念,教他无法安息,无法瞑目。他走不开,他舍不下…他原本以为,她能找到一个优秀的男人,代替他爱她、疼她、宠她,她能够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那么,他会微笑地离开,无怨无悔。但是,三年了,她依然情根深重,对他牵牵念念。他终于了解,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忘记他,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用她的孤独,用她的痛苦,来证明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爱情。
予陌、予陌、予陌…耳边,仿佛又听见她低柔婉转地喊着自己的名字。
就是这样,无数个夜晚和白天,她一遍一遍地唤他,亲吻着他送给她的戒指,他们之间最后的牵绊。他凝视她美丽而苍白的容颜,想要抚触,想要拥抱,却力不从心。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流泪,看着她沉溺在过去的回忆中,成为一具不会笑、不会爱,没有未来的躯壳。千寻,你好傻!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忍心离去?怎么放得下你?傻瓜,我已经死了,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已成定局,我们回不去了。知道吗?再也回不去了!
一行晶莹而苦涩的泪水,顺着脸颊,缓缓地淌下。很奇怪的感觉,一缕飘荡的幽魂竟然也会流泪。可是,他真的看见了,那样灿亮夺目的泪,就像他们之间永恒不渝的爱情。“你已经做得够多了。”不得不硬着心肠劝解,“你在她作心脏手术时,守着她,让她闯过了鬼门关。这三年来,你又日日夜夜地陪在她身边。什么叫人鬼情未了,我今天才算明白。但你现在是一缕鬼魂,不能再在阴阳两界徘徊。这样执著的结果,你最终会烟销云散,化作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听我的话,还是抛下尘世的一切,跟我去投胎吧!”“我不要投胎。”他坚定地说,字字掷地有声,“如果在下一个轮回里,我再也见不到她,那么,我宁愿化作无数的碎片,消散在空气中。”因为没有她的轮回,将是一场又一场的炼狱。没有她的世界,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恍然一梦
窗外,风雨肆虐。豆大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啪啪”作响。“予陌!”千寻尖叫着从梦中惊醒,额上冷汗涔涔。没有予陌了!他已经死了,永远离开了她…她只有在梦中与他相见,梦醒了,心上的痛楚再度开始,无法纾解。世上没有予陌,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这种寂寞,如影随行,蚀心透骨。即使是那个丹尼斯,拥有万贯家财,拥有和予陌一模一样的脸,和同样迷人的风度,依然不能代替予陌。她的予陌,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三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雨夜,在经历了一场车祸的噩梦后,她和予陌从此阴阳相隔,手心里再也感觉不到他的温度,身旁再也没有了坚实的依偎。多少次痛彻心扉,多少次不能自持,在胸口的剧痛中醒来。她捂住胸口,慢慢坐起身。手指碰触到脸,一片冰凉,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
深吸口气,让呼吸平静下来。她借助窗外微弱的光线,打量着房内陈设。入目处,一片雪白,竟是医院的病房。她又病了吗?她什么时候生病的?昨晚入睡前最后的记忆,是在自己的卧房,而非病房。
是梦!一定是梦!千寻这样告诉自己,因为当她拧亮床头的灯光按扭,转过头去的时候,整个人都怔住了。
予陌,予陌就倚在床边的沙发上,裹着一条薄毛毯熟睡。他的头仰靠着沙发扶手,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低垂。她怔怔地望着他,脑海里一阵眩晕,不敢呼吸,也不敢动。予陌…她的予陌又回来了么?不管他是人,是鬼,或是神,只要他在她身边!
千寻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走下床,一步步走到他的面前。放胆地伸出手,触摸他的头发,乌黑柔顺,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他的脸,仍然立体俊朗,如雕塑般完美无瑕。手指轻柔地抚上他的额头,他的鼻梁,暖暖的鼻息吹在她的肌肤上。为什么他仍有鼻息?他没有死!怎么可能?他不是在三年前就去世了吗?她还亲眼见到了他的墓碑,在他的坟头哀恸痛哭。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鬼吗?她忍不住浑身悸颤,因悸颤而虚软无力,几乎跌坐在地上。睫毛颤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一双墨黑如玉的瞳仁,深邃而柔情地凝视着她。
千寻惊跳,心脏差点从胸腔里蹦出来。“你…”她几乎失去了语言能力,“你是谁?”他愕然地怔了怔,盯着她的脸,她的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手指颤栗而冰凉。
“傻瓜!”他说着,温柔地握住她的手,“睡一觉醒来,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千寻凝视他,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的手很温暖,令她更加感受到自己的寒冷。
一瞬间,她茫然得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这到底是幻,是梦,是真?还是相思成疾,让她精神恍惚,产生了错觉?“千寻,你怎么了?”予陌终于察觉了她的异样,“难道换上了一颗人造心脏,你就忘记了一切,包括我?”“什么人造心脏?”她睁大眼睛。“你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他摇头叹息,“美国最新研制出一种全植入永久性人造心脏,命名为阿比奥科。这是全球第一种可完全代替心室功能的人造心脏,适宜于心脏衰竭晚期的病人,且不会产生排斥反应。它由美国丹佛无机医药公司制造,售价高达25万美元。你父亲从美国高价购得,医生已经植入你的体内。手术后,你三天三夜昏睡不醒,一直叫着我的名字。怎么,做噩梦了吗?”
她依然愣愣的:“我不是移植了你的心脏,怎么变成了人造心脏?”“你说什么?”予陌瞪着她,她的话为何如此怪异,她的脸色为何如此苍白?
“予陌!”千寻猛然醒悟过来,抬眸凝注他,“你没有死,真的没有死?”
“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得我是谁!”他低声长叹,一双健壮有力的臂膀抱住了她。
是他熟稔的气息,是他充满阳刚的体味!三年来,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的予陌,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此时此刻,管他是人是鬼,她只想伏在他宽厚的肩头痛哭一场。千寻投入他温暖的怀里,紧紧抱着他,泪水簌簌滚落。她闭上了双眼,再也不敢睁开。怕一睁开眼,他就会烟销云散,从她的眼前再度消失。
“予陌…予陌…呵,予陌!”她呢喃地叫着这个名字,一刻也不停。
他低低地回应着:“我在这里,一直都在这里。”千寻在他怀中啜泣,泪倾如雨,哭得像个小婴儿。予陌伸手去拭,那泪如此光滑晶莹,亮如珍珠。“别哭了。”他用手指轻轻拭去了她的泪痕,喑哑而低沉地说,“乖,你睁开眼睛来看看我吧。”“不!”她的眼睛闭得更紧,“只要我一睁开眼睛,你就会从我眼前飞走。我知道,现在是在做梦,等我梦醒了,你就会不见了!” 没有车祸,没有死亡,甚至手上也没有戒指…仿佛时光逆转,她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雨夜。这一定是个梦!千寻多么希望这个梦能长一点,最好一辈子也不要醒来。“千寻,你不是在做梦,是我,真的是我!从今以后,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再离开你!”
她还是不信,用手死命地攀着他的颈项,像溺水的人攀着一块浮木。怜惜地抬起她的下巴,他哑声道:“傻瓜啊…”然后,他的头俯了下来,狠狠地吻住了她。她喘息,浑身烧灼,呻吟低呼:“予陌…”“现在,你相信是我了吧?”他喉音哽塞,辗转而狂猛地吻着她,像要把她完全融化。
千寻感觉到了他急促的心跳,和浊重滚烫的呼吸。她拼命地迎合他,表达着对他深深的爱意。
久违的激情,像火一样燃烧,她全身燥热,四肢酥软无力。他们一起滚倒在沙发上,恍惚中,她感觉到一双手在解自己衣服的扣子。她没有抗拒,任由他迅速地剥除了两人身上的衣物。“予陌,”千寻忍不住握他的手,“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她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是梦,哪个是真。“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他叹息地说,“你又何必在乎哪段是梦,哪段是真?重要的是珍惜在一起的分分秒秒,真心地相爱。即使有一天从梦中醒来,也能了无遗憾!”“我懂了。”千寻含泪点头,然后,定定地凝视着他,“还记得当初的那个赌局吗?不用等三年,我现在就告诉你:予陌,我爱你!你愿意娶我吗?”梦也好,真也罢,她只想抓住当下,把自己的心里话告诉他,不要等到失去的那一天,因为来不及说出口而悔恨,留下终身遗憾。予陌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瞅着她,用那样一种特殊的温柔眼神,令她怦然心动。
然后,他从沙发上起身,由衬衣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盒子,在她面前轻轻打开。
一道雪亮的光芒,白白灿灿。她瞪大了眼,看清楚了,那是一枚美丽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这枚钻戒,竟然和她在梦里见到的惊人的相似!予陌取下钻戒,温柔地抬起她的手,将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千寻,嫁给我!”她也没有点头,盯着那枚钻戒。她知道,在指环的背面,一定刻着一行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和梦里不同的是,予陌亲手将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千寻仰起泪眸,望着他。在头顶白色灯光的照射下,他像世上最英俊的王子,立在她的面前,目光真诚、热烈而又执著。把脸贴近他赤裸而宽阔的胸膛,听见激狂跳动的心脏。真好!它仍在他的胸腔里。真好!那只是一场噩梦。她的予陌依然活着…她用手指爱抚他的胸口,尔后,柔软清凉的唇贴了上去。“千寻!”他狂野地抱住她,全身剧烈颤抖,一迳炽烈地燃烧。在雪白肃静的病房,他们尽情地挥洒着青春的激情,享受人生的无尽欢愉…
雨停了,只有风呜呜地刮过窗棂。窗台上摆放的一束香水百合,幽幽地散发着清香,见证这一场生死缠绵。
——谢谢你!善良的神仙,谢谢你成全了完美爱情!——555555,我容易吗?又是时光逆转,又是失忆,又是梦,作神仙作到我这个份上,真是比人还辛苦…辛苦一百倍…——我都说了谢谢了!——(仍在碎碎念)我发誓,下辈子再也不作神仙…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篇文历时三个多月,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心血。无数个黑夜,我就静静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用文字诉说着这样一个故事。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很多人质疑,世上真有这样的爱情吗?也许有,也许没有。但我相信有。为什么?因为相信比较幸福。如果你不相信,就把它当作一个童话来读吧;如果你相信,就和我一起想象,世上真有一个叫裴予陌和孟千寻的人,上演了一场生死相许的感人爱情。其实,这篇文最早的构思,很简单,只是想写一个私生女的故事,因为现在社会婚外情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随之诞生了很多私生女、私生子。我想写这样一个女孩,无论她经历过怎样的苦难,品性依旧如水晶般纯净透明。典型的灰姑娘呵,当然要有一个王子,那位王子会像我以前文中的男主一样,英俊、优雅、聪明绝顶,完美得近乎不存在。我安排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俊美阴郁的男生,爱上冷静内向的女生,莫名滋生的情愫,别扭的心态,表面上佯装冷漠,不友好,恶作剧甚至陷害,但关注的目光却每时每刻跟随。
暗恋,暧昧,嫉妒,单纯而又复杂,隐秘而又温暖,细微而又强烈…那些青春年少的爱,唤醒我们最初的记忆。当然,和所有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们的爱情不会单纯,必须有一个“第三者”。写着写着,便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一直都很想写一部悲剧,彻彻底底当一回“后妈”,但是还是没有做到~~~~~~
遗憾啊!!!呵呵,肯定有人会说:心雯你还不够“后妈”啊,最后几章虐得我们心好痛。
我的心也很痛,写的过程中,就像坐云霄飞车一样,心情忽高忽低,有时升入天堂,有时又如坠地狱。相信你们看文的时候,也有这个感受。后面几章确实有点虐,有点狗血。开始的时候,我写下了一个其实不能算是结局的结局。(就是那种能够引起人无数遐想和遗憾的开放式结局)因为这个结局有三种可能:第一种,裴予陌没有死,那颗心脏是别人的。他出车祸受重伤失忆了,然后被布朗先生认作义子,带到了美国。这种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关于裴予陌死亡的消息,都是从季安澜嘴里得知的。他是唯一一个目击者,也许他为了移植那颗心脏给千寻,便撒了一个弥天大谎,骗过了所有人。如果要写续集,这个比较合理。当然,失忆的情节有点老套。第二种,裴予陌已死,那颗心脏确实是他的。但他还有一个孪生兄弟,从小被美国的布朗先生收养。其实他自己也是一个孤儿,因为他父母已死,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世。
第三种,比较离奇和荒诞,就是裴予陌的爱情感动了上天,让他借尸还魂了。可是要找一个一模一样的肉身比较难。但如果找的是别人,千寻又很难接受。她不会爱上除了裴予陌以外的人。
在大家的强烈抗议下,绞尽脑汁的结果,便出现了现在的结局(有点玄幻,有点荒唐,鬼怪灵魂都跑出来了,还如梦如幻似的)。最后一章你们可以当作是个梦,也可以当作是真实。
也许很多人还是不满意,但我已经尽力了。也算是给了爱情一个圆满结局,毕竟裴予陌还在千寻身边,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这里欢迎你们续写结局,一个故事不一定只有一个结局嘛!写一部续集也行…)生命可以是一座玫瑰花园,也可以是一座人间炼狱。这都由一个人的心灵决定。每天,我们的身边都在上演着悲合离合、生离死别。疾病、车祸、天灾…世事无常,命运的安排我们无法提前预知,但有一点我们可以做到,那就是——好好珍惜那些爱我们的人,和我们爱的人。和他们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
好了,罗里八嗦地说了一大通,你们一定烦了。每写一篇文,都像是作了一场梦,在别人的故事里哭泣,为别人的命运牵肠挂肚,像个“疯子”一样。现在,这场梦终于做完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为了你们,我会继续把梦做下去,把自己心中埋藏的故事,通过文字和网络,说给你们听!!每次在文章结尾的时候,心里都有些恋恋不舍。因为我爱你们,不舍得和你们说“再见”。很多在文后留言的朋友,都是我长期以来的“粉丝”,从《红酥手》开始就一直追我的文。同时,也是我QQ上的好友。他们给我提了很多宝贵的意见,这里一并表示感谢。也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在晋江挖坑、填坑…下一个坑还没有想好,应该是喜剧吧。情节轻松一点的,有点类似《星星草的春天》。
最后,还是要说一声“再见”。再见了,我在晋江的朋友们!再见了,孟千寻和裴予陌!希望你们永远幸福快乐。爱你们的心雯2007年12月5日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