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出家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难过。每日诵经参禅,和女尼们一起安静地礼佛,对净慈反而是一种解脱。但是,要想真正忘却尘世中的人和事,却很难。每当夜深人静,她都会情不自禁抚摸胸前那块翡翠玉坠。离开白家庄的时候,她本想把它还给皓天,犹豫再三,到底还是不舍。这块玉陪伴了她整整四年,以后还将陪伴她度过幽居的岁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红颜老去。
这天,净慈做完课诵,回到自己的禅房休息。突然,有不寻常的脚步声传来。她心一跳,往门外一看,慧能师太领着个妇人向她走来。“净慈,这位女施主要见你。”净慈看过去,那妇人很陌生,自己不曾见过,不由困惑地皱起了眉头。“我是方仲秋的母亲。”那妇人主动说。净慈冷若冰霜,毫无表情地说:“对不起,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您还是请回吧!”
方母并不以为忤,非常和蔼地说:“我今天来不是跟你谈方仲秋,而是为了白皓天。”听到皓天这个名字,净慈脸上掠过一丝悸动。慧能见状,说:“净慈,你跟这位施主好好谈谈。”便转身走了。
净慈把方母让进屋里,为她倒茶。方母在椅子上坐下,默默打量着她:这女孩身材纤巧,模样俊秀,有一张非常标致的瓜子脸,白皙的肌肤如美玉一般毫无瑕疵,一双黑亮水灵的眸子盈盈欲诉。虽然削了发,青袍布袜,但这身女尼的妆束一点也掩不住她的清丽,反而更衬出楚楚动人的风韵,整个人就像一朵初始盛开的白荷,空灵清秀,娇而不艳。
难怪皓天会对她如此痴迷!方母在心中轻叹一声,开口道:“你不认得我,我却早就知道你,只是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地方见面。”
净慈忙着沏茶,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方母。她看上去约摸五十岁,举止端庄,说话文绉绉的,虽然衣着简朴,形容憔悴,两鬓斑白,但她白净的皮肤,清秀的五官,宽阔的额头,圆润的脖颈,都显出大家闺秀的气度来。尤其是那双慧黠深邃的眼睛,好象在哪里见过似的。她脑海里一闪,忽然想到,皓天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仿佛读出了她的心思,方母说:“你一定发现了我和皓天外貌上的相似。其实,他是我的亲生儿子。”
净慈心弦一颤,茶杯里的水差点漾出来。她惊讶地张大眼,瞪视着对方:“皓天的父亲不是白凤峄么,怎么会变成你的儿子?”
方母把当年将皓天送给白凤峄的事简单地叙述了一遍,叹息着说:“我第一次见到皓天,就知道他是我失散多年的长子。因为他不但长得和我丈夫非常相像,还有方家祖传的翡翠玉坠。”
玉坠?净慈把胸前那块玉坠解下来,递到方母面前:“您是指这块吗?”方母急切地接过来,用手触摸着,声音颤抖地说:“是的,是的,就是这块!心形的,上面刻着《诗经》。皓天一出生,我就把它戴在他的脖子上…十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了它!”
看她激动的神情,不像在撒谎。这么说,她真是皓天的母亲?原来,皓天和自己一样,也不是白家人!净慈回忆起六月初八那天在后花园的情景,当她说自己只是白家的养女,他们才是白家庄名正言顺的少爷小姐时,皓天那异样的眼神,不由问道:“皓天知道自己的身世吗?”“他知道。他来找仲秋的那天,我就和他相认了。是他告诉我,玉坠在你这儿。”
净慈一惊,顿时醒悟:“你今天来,就是为了要回这块玉坠?”方母摇摇头,把手中的玉坠交还给她:“这虽然是方家的东西,但皓天把它送给了你,我不会再要回去。”她神情复杂地看着净慈,“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明白。姑娘,你出了家,就四大皆空,为何不把它还给皓天,还要贴身戴在身上?”
净慈低下头,看着那块玉,哑口无言。她自己也解释不清,当初为何会舍不得它。“你看破红尘,削发为尼,抛下了你的养母,抛下了白家庄,抛下了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为何偏偏抛不下一块玉坠呢?”方母停顿了一下,凝视着她,终于说了出来:“因为你抛不下皓天的感情,你深深地爱着他!”
她抬起睫毛来,愕然地皱眉,愕然地摇头。“不!你不了解!”她低呼,“我一直把皓天当哥哥,怎么会爱上他?”
“我是过来人,当然了解。”方母恳挚地说,“有的人面对真正的爱情时,往往盲目不知,必须经别人提醒才会看得清楚。”
“可是你说我爱他,有什么证据?”“皓天跟我说了你们之间的事。每当你伤心失意的时候,你都会去找他,向他倾诉。你虽然和白皓云相恋,但心里仍然牵挂着他。皓天决定去美国留学时,你曾央求他不要离开白家庄。他没有答应你,你很是失望,却一直戴着他送你的这块玉坠,连出家为尼都没有取下来。而你和仲秋的认识也是因为皓天。他的笛声勾起了你对皓天的强烈思念,你曾经深更半夜跑到外书房去听他吹笛子。白皓云和张家小姐订婚后,你非常难过,一个人跑到后花园哭。你嘴里喊着皓天的名字,并把安慰你的仲秋误认为是皓天。你要仲秋娶你,并不是因为你爱上了他,而是他的外形酷似皓天,你爱屋及乌,把他当作了皓天的替身…孩子,你一直都爱着皓天,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净慈愣在那儿,好半天不动也不说话。方母的话带给她太大的冲击,脑子里乱成一团,完全无法思考:如果她真的爱皓天,为何自己一点都感觉不到?如果她不爱皓天,为何对他总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感情和难舍的牵挂?她对他到底是男女之情,还是兄妹之义?
“你意识不到你对皓天的爱,是因为他和你年纪相差太大。还有一个原因,你一直以为你爱的是白皓云。”方母盯着她,说,“我虽然没见过白家二少爷,却听仲秋说过,他是个非常漂亮聪明的男孩子。你跟他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你把这种感情当作了爱情。而皓天又不善于表达,我猜想,他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亲口说过他爱你,对吗?”
净慈身子微微地颤栗了一下。是啊,这三个字,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
方母用一种了解的眼神看着她:“他和他父亲一样,都是那种深沉内敛,只做不说的人。就算他爱你爱得发狂,他也不会说出来,只会站在你身边,默默地付出。这十一年来,他的每一次重大决定都是为了你。他为你去学他不感兴趣的医学;他为你离开白家庄,独自到异国求学;得知你要结婚,他又千里迢迢赶回上海,只为了看看你要嫁的人可不可靠;你选择出家,他便终身不娶…你有没有想过,他对你的爱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过,在你发现他爱你之前,他已经爱了你好多年?甚至在你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时,他就爱上了你!”
净慈手里握着那块玉坠,握得好紧,整个人呆呆怔怔的,像个木头人。方母的这番话,一字一句全都敲进了她的灵魂深处。皓天情深义重,为她付出这么多,而她…她为了逃避他的爱,竟然躲到这深山古庵中来。天!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眼泪慢慢地涌满了她的眼眶,沿着面颊坠落,纷纷跌碎在衣襟上。
“我对不起皓天!”净慈抽咽着说,流泪的眼里盛满了内疚、后悔、自责和祈谅,“我不该这样伤害他!”方母摇摇头,眼眶湿润:“这世上对不起他的又何止你一个!就是我这做娘的,也对他心怀愧疚。”
听她这样一说,净慈联想到皓天的身世,他在白家庄的遭遇,他那无法言说的痛苦,他那如泣如诉的笛声…她将脸埋入掌中,心中的怜惜和酸楚泛滥成灾,一任泪水迸流而出。方母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头,轻叹道:“孩子,不要哭。只要你认清了你对他的感情,你们之间还可以挽回。”
“伯母,”净慈抬起泪眼,瞅着她,“我该怎么办?”“如果你真的爱他,就追到美国去,我想他会原谅你的。”她审视着净慈的脸色,“现在,你能确定你爱他吗?”
听到这个问题,她怦然心动,泪痕犹存的脸上泛起微微红晕。“我不知道…但我会去找他!”方母长长地舒了口气,说:“看来我这一趟没有白来。”
这时,不远处的殿堂里传来清扬的钟声。是作课诵的时间了!净慈从椅子上站起来,说:“对不起,我该去作功课了。”方母有些惊诧,问道:“你还要留在这儿做尼姑?”“不管怎样,我都该跟慧能师太说一声。只是,这佛门净地,哪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放心,我刚才来的时候已经对师太说了。师太说她早就看出你尘缘未了,迟早有还俗的一天。”
净慈好奇地问道:“伯母,你怎么知道一定劝得动我?”“我当然知道。”方母笑着说,“我的儿子不会看错人。”净慈没有说话,脸却更红了。方母陪着她往前面殿堂走,一边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去美国?”净慈犹豫了一下,说:“至少要等我头发长起来的时候。否则这样子去见他,他都认不出我了。”
等她这头头发长起来,起码要一年。方母问:“你有信心一年后去找他,他仍然爱你吗?”“我相信他!”净慈肯定地说,“我的皓天哥哥是不会变的!”
第十七章
白皓天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山坡上如火如荼的枫树林。
又是秋天。旧金山的秋天和上海的不同。旧金山秋天的枫叶红得灿烂,让人感觉不到一丝儿萧瑟、惆怅的味道。而上海因了那落叶的法国梧桐,总是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颓败。皓天的意识又滑到了白家庄,后花园那棵高大参天的樟树,零乱的枝桠把青白的天空划成了一块一块。树梢上挂着一弯纤月,昏黄幽暗。这是他最后看到的白家庄的秋月,这一幕已经永远定格在他的记忆中,就如同上海深宅大院中那个叫婉秋的女孩。三年了,她的影子依然如此鲜明,如此生动,仿佛就站在他的面前:那完全信赖的神情,毫无芥蒂的笑容,充满崇拜的眼睛,脉脉含情的举止…他皱了皱眉,怎么又想起她?都是皓月从上海寄来的那封信,打破了他平静已久的心湖。
他低下头,缓缓拆开手里握着的信笺,沉思地、反复地阅读着。皓月在信里面说,她已经考取了公费留学,即将赴美,请他一个星期后去码头接她。同行的还有方仲秋。方仲秋?他那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曾经因为婉秋,自己强烈地嫉妒过他,并间接地破坏了他的婚事。没想到,在自己离开上海的这三年,他和皓月相爱了。更没想到的是,皓云到底还是娶了那位张小姐,回到上海。婚后两人情投意合,伉俪之笃如胶似膝,还为白家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在举家欢庆之际,他和婉秋的那些情感纠葛早已成为前尘往事。其实,细细想来,这虽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皓云从小就是个知道为自己找寻快乐的人,他爱的时候轰轰烈烈,一旦想开了就断得干干净净,从不拖泥带水。不像自己,该爱的时候不敢爱,该放弃的时候又放不下。或许这就是皓云总是如此开朗,而自己活得压抑的原因吧?
他想起,很多年前,婉秋曾问过自己:“你为什么不快乐呢?你为什么不像皓云?”是啊,为什么他不像皓云?如果他有皓云一半的勇气和坦诚,或许他和婉秋的结局就不一样了。婉秋在出家前曾反复说过一句话:“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感情的事虽不能勉强,但如果他早说了,早做了,婉秋就有可能是他的,绝不会走进水月庵。
皓天的目光在字里行间搜寻着,五页厚的信纸,皓月向他汇报了白家庄每一个人的近况,唯独没有提到婉秋。难道她真的要在那古老庵堂里吃斋念佛,终老一生?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皓天的沉思。他把信纸收好,礼貌地说:“请进!”门被推开,一名护士小姐出现在门口,用英语说:“白医生,五号病房的戴西小姐要见你。”
戴西,那个漂亮的华裔小姐,一个月前因患急性肺炎住进了医院。他是她的主治大夫,也是这家医院唯一的中国人。两人因而相识,渐渐熟稔起来。戴西的父亲是旧金山华商界屈指可数的百万富翁,而她是他最钟爱的独养女儿。她只有十七岁,情窦初开,而她遇见的第一个男子很幸运地但也很不幸地恰巧是皓天。本来戴西的病早好了,一个星期前就可以出院,但她却因为皓天的缘故,在医院里“赖”了下来,天天要求皓天去看她。
皓天看了一下表,正是巡房的时间。他穿上一件白大褂,随着那名护士小姐走向病房。
戴西住在一人一间的高级病房。皓天巡察完普通病房,推开她的房门时,她父亲唐先生正坐在病床前的沙发上,陪着女儿说笑。这是一位和蔼的老人,彬彬有礼、平易近人,没有通常大富豪的那种倨傲。一看到皓天进来,他就站起来,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小女又叨扰白先生了。”“没关系。我本来就要巡房。何况,戴西小姐没有出院,还是我的病人。”
皓天说着,走向半躺半坐在病床上的戴西,亲切地问:“你今天感觉怎么样?”“早上起来的时候,胸口有些闷,现在看到你好多了。”戴西用不太纯熟的汉语说,那双秋水明眸里,是毫不掩饰的仰慕和依恋。皓天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像婉秋。两人苗条的身段和清丽的五官,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也许这就是他对戴西特别好的缘故吧。他时常会来看她,买一些糖果、玩具,讲一些滑稽可笑的故事逗她开心。感觉中就好象回到十二年前,面对着躺在病床上的婉秋。
唐先生跟他们聊了一会儿,就告辞了。他临走时把皓天叫到外面的走廊上,字斟句酌地说:“小女不懂事,老要麻烦白先生,我们很是过意不去。不过,她对你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她看来那就是爱情。不知白先生你有什么想法?”这是唐先生第一次郑重地和皓天谈这件事。其实不用唐先生提醒,他也早就看出戴西对自己的异样情愫,却不阻止,任它发展,是不是太自私了?现在,既然唐先生已经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他也只好打开天窗说亮话:“对不起,唐先生。我早在三年前就抱定了独身的念头。这辈子我都不会娶妻结婚。”
唐先生许久未言。半晌才叹口气说:“神女有情而襄王无梦。我早想到是这种结局。只是小女太天真,一直执迷不悟。”“不要这样说,唐先生。这事都怪我,我这就跟戴西小姐说清楚。”“好吧。”唐先生点头同意,但附加一个条件说:“请你不要伤了她的自尊,毕竟只有十七岁。”“我知道。”皓天低声说,心情也变得黯然。
皓天重返病房。戴西急切地从床上坐起,好奇地问:“白先生,我父亲刚才在外面跟你说什么?”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在她病床前坐下,柔声说,“戴西小姐,我在中国有一个妹妹,你很像她。现在她不在我身边,你作我的妹妹,好不好?”“NO!”戴西抗议地叫,“我不要作你的妹妹!我爱你,我要做你的…”她在脑海里搜索,找到一个恰当的中文词汇,“情人!对,我要做你的情人!”
如果这句话出自婉秋之口,他一定会感激涕零,然而由戴西嘴里说出来,他就啼笑皆非了。虽然戴西长得像婉秋,但她是在美国长大的,受的是西方教育。她性格开朗活泼,敢爱敢恨,更具现代女性的特质,却没有婉秋的沉静、矜持、温婉、古典…总之,她不是婉秋,不能成为他爱情的替身!主意一定,皓天狠狠心说:“戴西小姐,有一件事我早就想告诉你。其实,我是个独身主义者,不可能爱上任何人。”
戴西的眼睛睁大了,一瞬不瞬地瞪着他:“中国人不是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吗?你父母怎么会同意你独身?”不孝?皓天有些悲哀地想,他离了父母,离了家乡,离了祖国,三年没有回过一次家,早就是个不孝之人。他不属于白家庄,不属于方家,心上牵挂的人又遁入空门。人生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一场闹剧!
他看着戴西,诚恳地说:“戴西小姐,如果以前有什么让你误会的地方,都是我不对。但我绝不能接受你的感情。我们只能作普通朋友。”戴西眼睛瞪了好一会儿,忽然说:“我知道了,你在家里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就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一样。你爱她,她也爱你,却因为父母的反对,她嫁给了别人,你就离家出走,跑到美国来。你是为了她才独身的,对不对?”
皓天愣了一下,才问:“你这是听谁说的?”“这里的护士小姐早就告诉我,说你有一段伤心往事。”她望着他,脸上是一片坦荡荡的天真,一片令人心碎的温柔,“白先生,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因为你身上的东方味。你是个标准的中国美男子,眉清目秀,温文尔雅。你深沉、内敛,没有美国人的狂妄自大和浮躁。还有你的神秘,你的忧郁,你有一种很多人都没有的东西——痴情。能被你爱上的女孩,一定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哪有她说得那么好?但皓天还是被戴西的这番话深深打动,尤其是面对她的那双眼睛,清亮如水,一点尘垢也没有的眸子,让他想起在天一涯的婉秋。他心里涌起一股怜爱之情,握住她的小手,说:“戴西,被我爱上的女孩不一定幸福。曾经有一个女孩为了逃避我的爱,遁入空门出家了。”
戴西被他的话所震撼,她的嘴唇抖动着,她的眸子潮湿着。几秒钟后,她喃喃地说:“我不理解那个女孩。她不但把自己的一生埋藏了,把你的幸福也毁了。”皓天更加握紧了她的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在沉默的空气中,戴西忽然哼起了一首英文歌。皓天听不清那些英文歌词,那调子却是忧伤而低回的。她哼完了才说:“这首歌叫ROSE MARIE。我的音乐教师告诉我,这里面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菲摩暗暗地恋着一位小姐,却从来没敢对她说出自己的秘密。后来那位小姐结婚了,菲摩每天晚上对着她卧房的窗户,一边怀念着过去的日子,一边流着眼泪唱这首歌。”“你能告诉我歌词吗?”皓天问。“当然可以。”
戴西唱了起来:
“你还想得起那个遥远的故乡吗?玛莉?
在那里,四月的玫瑰开放着。
你还想得起那个遥远的人么?玛莉?
像你怀念着故乡的玫瑰似地,在怀念着你。
你还想得起那个静谧的小湖么?玛莉?
现在花正寂寞地躺在月光里…”
于是,一滴很大很大的眼泪从他的眼里流出来,流过他的脸颊,沿着鼻梁,沿着下巴,坠到白色大褂的衣襟上。他松开握她的手,用手掩着脸,紧紧地咬着嘴唇忍受着。一只小手轻轻地按在他的头上,抚摸着他的头发。那只手像一只熨斗,温柔地熨着他忧伤的灵魂。他听见她在说:“你又想起了你的玛莉,对吗?这三年来,你一直在记忆里边生活着。”
第十八章
一个星期后,皓天到码头去接皓月他们。戴西也要跟着去。自从知道他和婉秋的事后,她不但没有如皓天预期地疏远他,反而对他更加着迷。女人都是爱猎奇又富有同情心的,有了这么一段伤心往事,他对她更具吸引力了。
巨大的越洋海轮停靠在岸边。拎着各式皮箱的旅客们鱼贯着从吊桥上走下来。在嘈杂的人群中,皓天第一个看到的是皓月。她还是烫着卷发,穿着她所喜爱的粉红色连衣裙,模样一点没有改变,只是脸上的神情稍微沉稳了些。
“嗨,大哥!”她一发现他就大声喊,并挥手向他致意。皓天走上去,紧紧握着她的手,仔细地看着她的脸问:“船上还好吗?你有没有晕船?”“还好,我一向不晕船的。只是,婉…”皓月没有说完话,因为她看到了站在他身边的戴西。“哦,这位是戴西小姐,我的病人。”皓天说,把身子转向戴西,“她就是舍妹,白皓月。”“白小姐,你真漂亮!”戴西由衷地说。“你也很漂亮。”皓月低声说,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方仲秋呢?”皓天一边问,一边焦急地望着从船上下来的旅客。
“他出来了,穿黑色西装的那个。”皓月说,看了皓天一眼。皓天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方仲秋,穿着黑色的西装,打了整洁的领结,神清气爽,变化很大,皓天都快认不出来了。他手上提着皮箱,正和旁边一位穿白色纱衫的小姐说着话。那位小姐梳着齐耳的短发,侧着脸,他看不清她的模样,以为是跟皓月同船的旅客。直到他们走到他面前。方仲秋说:“大哥,你看这是谁?”
白得透明的脸颊,秋水般明澈的眸子,灵秀的五官,纤巧的身段…“婉秋!”好象一个巨大的声音响在他耳边,一刹那间,天地变色,整个世界都震动了。
她真的是婉秋?!除了长辫子变成短发,旗袍换成洋装,她和他梦里的婉秋一模一样!他瞪视着她,久久无法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