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和保罗怎么样?”
肯尼·劳克林,我们的贝斯手,也跟他“镀玫瑰”时期的小甜心结了婚,现在还在一起。“他在刘易斯顿有一家保险公司,干得很不错。他今晚也在,你没看见他?”
“没有。”没准儿我看见了,只是认不出来;又或者是他没认出我来。
“至于保罗·布沙尔嘛……”诺姆摇摇头,“他去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爬山,结果摔了下来,在医院里躺了两天,去世了。1990年的事儿了。也算是老天慈悲了。医生说他如果活着,脖子以下全部瘫痪,就是所谓的高位截瘫。”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象着我们的老鼓手活下来会怎样。躺在床上,靠呼吸机呼吸,看着电视上的丹尼牧师的节目。我赶紧把这个想法去掉。“阿斯特丽德怎么样了?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东边什么地方吧,卡斯汀?罗克兰?”他摇了摇头,“记不起来了。我记得她退学结婚了,父母气坏了。她离婚的时候估计爸妈更是暴跳如雷。我记得她好像经营一家餐厅,龙虾小屋之类的,真说不准。你们那时候爱得死去活来是吧?”
“是的,”我说,“可不是嘛。”
他点点头:“情窦初开,没什么能比的。不知道她现在什么样子了,想当年她可是美得不行。美翻了,你说是不?”
“是的。”我说道,心里想着天盖旁的破屋,还有那根避雷针,和闪电击中时它闪耀的红光。“是的,真的很美。”
我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拍了我肩膀一下:“不说这个了,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们来一曲?你最好答应,因为没了你,这个乐队屁都不是。”
“你还在乐队里?罗克堡全明星?肯尼也在?”
“当然了。我们不怎么演了——今非昔比嘛——但这场演出我们无法拒绝。”
“是我哥特里让你来邀请我的?”
“他可能有意让你来一两首,不过他没让我来找你。他只是想找一个以前的乐队,而我和肯尼可能是老熟人里为数不多的依然健在,还在这鬼地方混,而且还在玩音乐的了。我们的节奏吉他手是个从里斯本福尔斯过来的木匠,上周三他从屋顶上摔下来,两条腿都断了。”
“哎哟!”我说道。
“我因他的祸而得福了,”诺姆·欧文说,“我们本来打算搞三重奏,这个你懂的,简直弱爆了。原‘镀玫瑰’四名成员有了三个,还算不错,想想我们的最后一场演出,那都不止是35年前的事儿了。来吧,再聚首之旅。”
“诺姆,我没有吉他。”
“卡车里有三把,”他说,“挑一把你喜欢的。记住,我们还是以《加油斯卢普》开场。”
我们大步上台,台下酒精过后的观众掌声异常热烈。肯尼·劳克林,依然很消瘦,脸上还长了几颗碍眼的痣,调好了贝斯的背带后跟我击拳示意。我不紧张,我拿着吉他第一次站上这个舞台时可是紧张坏了,但我感到我像是在做一场无比真实的梦。
诺姆单手调试了一下麦克风,就像他以前一样,然后跟场下急于互动的观众致开场辞:“伙计们,架子鼓上写的是‘罗克堡全明星’,不过今晚我们有一位特邀嘉宾作为节奏吉他手,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们是‘镀玫瑰’。来吧,杰米!”
我想起在安全出口下亲吻阿斯特丽德,想起了诺姆生锈的迷你巴士,想起他父亲西塞罗,坐在他那辆老拖车弹簧坏掉的沙发座上,用“锯齿形”(Zig-Zag)烟纸卷大麻烟,跟我说要是想路考一次就拿到驾照,最好先把头发给剃了。我想起了在奥本的罗洛多姆的青少年舞会上演出,想起爱德华·里特尔高中、里斯本高中、刘易斯顿高中和圣多姆学校之间爆发的不可避免的斗殴,而我们却一直没中断演出,只是把音量调大而已。我想起在我意识到自己是锅中之蛙前,生活是什么样的。
我喊道:“一……二……三……走你!”
我们走起了。
E调。
所有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我们还能一直演奏到1点宵禁,但是现在不是70年代了,11点的时候我们就满身大汗,筋疲力尽了。倒也没关系;依特里的要求,啤酒和葡萄酒在10点的时候就已经撤下了,没有烈酒助兴,人们也陆续离开了。没走的人大多数回到座位上,乐意继续听歌,但却没力气跳舞了。
“你比以前强多啦,新来的!”我们收乐器的时候,诺姆说道。
“你也是啊。”这跟“你看起来真不错”的谎言如出一辙。14岁的时候,我不敢相信有朝一日我这一手摇滚吉他能弹得比诺姆·欧文还要棒,然而这一天真的来了。他朝我微笑,寓意一切尽在不言中。肯尼也过来了,我们三个“镀玫瑰”的老成员依偎相拥,这是我们在高中时所谓“基佬才会做的事”。
特里和他的大儿子小特里也加入了我们。我哥看起来很疲惫,但是同时又特别高兴。“听我说,阿康和他朋友载了一帮开不了车的醉鬼回了罗克堡。我让小特里给你当副驾,你能用豪豹帝货车皮卡捎上几个哈洛人吗?”
我说乐意效劳,在和诺姆、肯尼最终告别(伴以乐手之间死鱼一样的诡异握手)后,我把那帮醉鬼弄上车,上路了。一开始我的侄子还给我指路,当然并没什么用,因为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也认得路。等我把最后几个醉鬼从车上“卸”到斯塔克波尔路上后,他就没了声音。我侧过头去看,发现这孩子已经倚着车窗睡着了。到了卫理公会路上的家后,我叫醒了他。他亲吻了我的脸颊(我心里有多感动他绝对无法想象),然后摇摇晃晃进了房子,他可能会睡到周日中午才醒,就跟多数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我想着他会不会睡我原先的卧室,然后觉得应该不会;他估计是在房子扩建的那边。时间会改变一切,其实这也无妨。
我把豪豹帝货车的车钥匙挂在大厅的挂物架上,朝我租的车走去,我看到谷仓里还亮着灯。我走过去,偷偷瞄了一眼,发现特里在里面。他已经脱下了聚会的衣服,换上了连体工作服。这是他的新宝贝,一辆20世纪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的雪佛兰SS,在顶灯的光亮下像蓝宝石一样闪耀着光芒。他正在给它打蜡。
我进来的时候他抬了一下头:“这会儿还睡不着,太兴奋了。我再擦擦这宝贝,然后就去睡。”
我抚摸着车盖:“真漂亮。”
“现在是漂亮了,你没看见我当初从朴次茅斯拍卖会上把它捡回来时的样子。对当时很多竞拍者来说它就像是废物一样,但我觉得我可以让它重现光辉。”
“让它复活。”我说道。这话其实不是跟特里说的。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耸了耸肩:“你这么说也行。等我装一个新收音机进去,它就基本恢复原貌了。跟咱们的‘公路火箭’可不一样,是不?”
我哈哈大笑:“你还记得在赛道上翻车的第一代吗?”
特里翻了个白眼:“第一圈。该死的杜安·罗比肖。他的驾照是在百货公司里考的吗?”
“他还健在吗?”
“没,10年前挂了,至少10年了。脑癌,发现的时候,这可怜虫就已经没救了。”
“假设我是一个神经外科医生,”我想起雅各布斯那天在铁扉公寓跟我说,“假如我说你死在手术台上的概率为25%,你还会不会做手术?”
“真命苦。”
他点了点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怎么说的吗?啥叫命苦?人生如此。啥是人生?一本杂志。多少钱一本?50美分。我只有10美分。算你命苦。啥叫命苦?人生如此。如此循环往复。”
“我记得,那时我们还当这是个笑话。”我犹豫了一下,“特里,你还老想起克莱尔吗?”
他把抹布扔到一个桶里然后去水池边洗了洗手。以前那里只有一个水龙头——只出冷水——但是现在有两个了。他打开水龙头,拿起熔岩牌肥皂,打起肥皂泡来,一直搓到手肘,就像父亲以前教我们的一样。
“天天想。我也想安迪,但是没那么频繁。我猜这可能就是所谓的自然规律,不过他要是不那么贪吃的话,估计还能活久一点儿。可是发生在克莱尔身上的事儿……那实在太他妈浑蛋了。你说是吗?”
“是。”
他靠着车盖,两眼空洞。“还记得她有多美吗?”他缓缓摇了摇头,“我们美丽的大姐。那个狗娘养的,那个畜生,夺走了她未来的日子,然后又选择了懦夫的出路。”他用一只手擦了擦脸:“不该谈论克莱尔的,弄得我又来情绪了。”
我情绪也有点儿波动。克莱尔比我年长,足够让我将她视作妈妈二号。克莱尔,我们美丽的大姐,从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我们走过门廊,听蟋蟀在高草丛中歌唱。它们通常在8月末9月初唱得最欢,仿佛它们知道夏天即将逝去。
特里在台阶处停下来,他的眼睛还是湿润的。他度过了美好的一天,但是也是漫长而压抑的一天。我刚才在最后一刻提起克莱尔的。
“今晚就住下来吧,小弟,那张沙发拉开就是床。”
“不了,”我说,“我答应了阿康明天会跟他和他爱人在旅馆共进早餐。”
“爱人,”他说,又翻了个白眼,“少来。”
“别来劲,别来劲,特伦斯。不要还像个20世纪的人一样。现在同性恋可以在很多个国家登记结婚了,只要他们愿意。这一对也可以。”
“哦,这个我无所谓,谁和谁结婚都不关我事儿,但那家伙可不是什么爱人,不管阿康怎么想。是不是小白脸,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老天,他的年龄只有阿康的一半儿。”
这话让我想起了布里安娜,她年纪还不到我的一半儿呢。
我抱了抱特里,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明天见,午饭时候吧,我下午去机场。”
“好的。还有,杰米,你今晚的吉他弹得太出彩了。”
我道了谢,然后朝我的车子走去。我打开车门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来。
“你还记得雅各布斯牧师在讲道台的最后一个周日吗?就是人称‘骇人的布道’那天?”
“记得,”我说,“太记得了。”
“我们那时都震惊了,后来都将其归因于他丧妻丧子之痛。不过你猜怎么着?当我想到克莱尔的时候,我就想找他握握手。”特里的双臂——粗壮结实,像父亲一样——在胸前交叉,“因为我现在觉得他能说出那些话真的很勇敢。我现在觉得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
特里可能已经很富有了,但是他仍然很节俭,我们的周日午餐吃的是聚会剩下的。进餐时,我把卡拉·琳内抱在腿上,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喂她吃东西。到我该走的时候,我把她递给唐恩,她又对我伸出了小手。
“不,宝贝儿,”我说,亲吻了她无比光滑的额头,“我得走了。”
她当时只懂几个单词——而其中一个是我的名字——不过我读到过文章,说小孩子的理解能力其实比表达能力要强得多,她知道我在跟她说什么。她的小脸皱了起来,再次对我伸出了手,泪水充盈了她那双蓝色的眼睛,和我死去的母亲和大姐一样的蓝眼睛。
“快走吧,”阿康说,“再不走你就得领养她了。”
于是我走了。回到我租的车,回到波特兰喷气机机场,回到丹佛国际机场,回到尼德兰。但是我一直在回想她伸出的那双圆滚滚的胳膊,还有那双含着泪水的“莫顿蓝”眼睛。她只有一岁大,但却想让我留下来。这就是回到家的感觉,无论你背井离乡多久。
家就是有人想让你留下来的地方。
2014年的3月,大多数滑雪女郎已经离开韦尔、阿斯彭、斯廷博特斯普林斯和我们的埃尔多拉山,这时传来了特大暴雪将至的消息。著名的极地涡旋已经在科罗拉多州中北的格里利下了四英尺厚的雪。
我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狼颌,帮助休和莫奇给录音棚和大房子钉板条,迎接暴风雪。我一直待到开始起风,第一阵风雪开始从铅灰色的天幕中降下。然后乔治娅出来了,穿着一件麂皮大衣,戴着护耳套,还有一顶狼颌牧场的帽子。她显得盛气凌人。
“放他们回去吧,”她对休说,“除非你想让他们在路边困住,一直困到明年6月。”
“就像唐纳大队[11]一样,”我说,“但我可不吃莫奇,他的肉太硬。”
“你们俩走吧,快给我走,”休说,“走的时候顺便看看录音棚的门关好了没有。”
我们照做了,还检查了一下谷仓,以防万一。我甚至还抽出时间给马儿分了苹果片,虽然我最爱的巴特比已经在三年前去世了。我把莫奇载到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雪开始下大了,11级暴风已经刮了起来。尼德兰市中心看上去一片萧索,交通信号灯被吹得来回摇晃,积雪已在因天气原因早早关门的商店门廊上堆了起来。
“快回家去!”大风里莫奇只能用大喊才能让我听见。他把大手帕打了结,捂住嘴巴和鼻子,看上去就像个上了年纪的亡命之徒。
我快快回到家,一路上狂风就像个暴脾气的恶棍一样把我的车子推来推去。我下了车朝家走的时候,自动加快了脚步,竖起衣领贴着脸,我脸上刮得很干净,没留胡子,完全没有做好抵御科罗拉多寒冬的准备。我得用双手猛力拽才能把走廊门关上。
我查了一下信箱,里面有一封信。我把信取出,只瞥了一眼就知道这是谁寄来的。雅各布斯的字迹开始发颤,又像蜘蛛网一样,但依然清晰可辨。唯一让我惊奇的是寄信人地址:缅因州莫特恩,存局候领。不在我家乡,但就在旁边。在我看来,近得让人不放心。
我捏着信在掌上敲了敲,差点儿就要由着自己的冲动把信撕碎,打开门丢进风里。我现在还忍不住想象——每天都想,时时刻刻都想——如果我真这么做了,后果会有什么不同。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把信翻转过来。同样是不稳的笔迹,只写了一句话:这封信你要读一读。
我不想读,但还是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信纸,里面还裹着一个小信封。第二个信封上写着:先看信再打开。我照做了。
谢天谢地,我照做了。
2014年3月4日
亲爱的杰米:
我已经取得了你的电子邮箱地址、工作地址和家庭住址(你也知道,我有我的办法),但我现在老了,老人有老人的做事方式,我相信重要的个人事务还得通过信件来完成,而且尽可能要手写。如你所见,我还是可以“手写”的,不过我不知道还能写多久。2012年的时候我有过一次小中风,去年夏天又来了一次,要严重得多。字迹拙劣,还请见谅。
我采用书信方式,还有另一个原因。要删除一封电子邮件太容易了,要毁掉一个人费心费力用笔墨写出的书信则稍微难一些。我会在信封背面加一句话,提高你读这封信的概率。如果没收到你的回复,我就不得不派遣专人了,但我不愿这样,因为时间很紧。
专人,听着就不舒服。
上次我们见面的时候,我要你做我的助手,你拒绝了。我现在再问你一遍,这次我有信心你会答应我。你一定要答应,因为我的工作现在到了最后阶段。就只剩最后一个实验了。我很肯定实验会成功,但我不敢独自完成。我需要帮助,同样重要的是,我需要一个见证人。相信我,这个实验对你对我同样重要。
你以为你会拒绝,但是我太了解你了,我的老朋友,我确信当你读完内附的这封信后,你会回心转意的。
最美好的祝愿
查尔斯·丹·雅各布斯
外面狂风呼啸,大雪打门板的声音就像沙子一样。去博尔德的路即便还没封也离被封不远了。我拿着那个略小的信封,心里想着,出事儿了。我并不想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但现在回头为时已晚。我在通往我公寓的台阶上坐下,打开了里面那封信,这时一阵尤为狂暴的风撼动了整幢楼。上面的字迹和雅各布斯的字迹一样发颤,一行行向下倾斜,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我当然能认出来了;我曾收到过情书,其中一些还很火辣,就是出自此人手笔。我感觉肚子发软,有一瞬间我以为我会晕过去。我低下头,用空着的那只手拢着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待到眩晕感过去,我几乎难过起来。
我读了这封信。
2014年2月25日
亲爱的雅各布斯牧师:
您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这么写我感觉真是疯了,但却是实话。我想方设法联系您,因为我朋友珍妮·诺尔顿敦促我那么做。她是一名注册护士,她说她从不相信什么奇迹疗法(虽然她相信上帝)。几年前她去了您在罗得岛的普罗维登斯的一个复兴治疗会,您治好了她的关节炎,她之前的状况糟糕到根本没法儿张开和合拢她的双手,而且离不开奥施康定[12]。她对我说:“我告诉自己我只是去听阿尔·斯坦珀唱歌的,因为我有所有他跟沃-利特斯的老专辑,但是我的内心深处肯定是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因为当他问在座有谁想得到治疗时,我排起了队。”她说您用戒指触碰她的太阳穴后,不仅她双手和手臂的疼痛消失了,连奥施康定她都不需要了。我觉得这比治愈关节炎更让人难以置信,因为我住的地方好多人用那个,而且我知道那玩意儿很难“戒掉”。
雅各布斯牧师,我患有肺癌。放射治疗让我失去了头发,化疗让我呕吐不止(我已经瘦了60磅),但是在这些地狱般的治疗过后,癌症还在。现在我的医生想让我接受手术,取出一个肺,但是我的朋友珍妮让我坐下,对我说:“亲爱的,我要告诉你一个你难以接受的事实。他们走到那一步的时候,大多数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他们也知道,但依然这么做,因为这是他们最后能做的了。”
我翻过一页,脑袋“嗡”地一声。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我希望自己此刻嗑了药。因为如果嗑了药,没准儿看到信末署名时我能抑制住尖叫的冲动:
珍妮说她在网上查过您的治疗,除了她这一例,还有许多其他成功病例。我知道您已经不再全国巡游。您可能退休了,也可能是病了,还有可能去世了(尽管我祈祷并非如此,既是为您也是为我)。不过即使您还好好地活着,您可能也不再查信了。所以我知道此举无异于在漂流瓶里放一封信然后丢进海里,但是有些事——不仅仅是珍妮的事——敦促我要试一试。毕竟,有时候瓶子会被冲到岸上,有人能读到瓶中的信。
我已经拒绝了手术。您真的是我最后的希望了。我知道这个希望很渺茫,可能也很愚蠢,但是《圣经》上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我会等待您的回音,无论有无。不管怎样,愿上帝保佑并陪伴您。
在希望中等候的,
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
缅因州,芒特迪瑟特岛,摩根路17号
邮编04660
(207)555-6454
阿斯特丽德,上帝啊!
这么多年过去,阿斯特丽德又出现了。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她站在消防通道的样子,她年轻美丽的脸庞,派克大衣的领子捧着她的脸。
我睁开眼睛,读了雅各布斯在她地址下面添加的留言:
我看了她的病历和最近的扫描片子,这点你可以信我;正如我在附函里所说,我自有办法。放射治疗和化疗让她肺部的肿瘤变小了,但是并没有根除,她右肺上出现了更多阴影。她的情况很严重,但我能救她。这一点你也可以相信我。但是这种癌症就像是干树丛里起火——扩散极快。她时日无多了,你必须当机立断。
如果真他妈的时日无多,我心想,你怎么不打电话呢,好歹用快递把你这魔鬼交易的条件发过来啊!
但我知道,他希望时间缩短,因为他在乎的根本就不是阿斯特丽德。阿斯特丽德只是一个小卒,而我才是棋盘后排的大子。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就是这样。
读到信上最后几行时,我的手已经发抖:
如果你答应做我的助手,帮助我完成今年夏天的工作,你的故友(或者说,你的老相好)就能得救,将癌症消灭。如果你拒绝,我就让她自生自灭。当然你听着会觉得残酷,甚至没有人性,但是如果你知道我所做的工作有多重要,你就会另当别论。是的,连你都会!我的电话号码,座机和手机,都在下面写着。写信此刻,我手边就有索德伯格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打电话给我——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就给她打电话。
决定权在你手里,杰米。
我在台阶上坐了两分钟,深呼吸,希望我的心跳放缓。我不断想起我们的身体紧紧相依,我的心脏剧烈跳动,她一边把烟气吹进我嘴里,一边用手轻抚着我的后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