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装模做样的研究引擎的各个部分,摸摸这动动那,然后抓抓头乔让引擎益开着,然后坐在方向盘后面,试着再发动车子。结果,当然发不动。他走出车子,再过去检查引擎。乔看见那部露营车在街尾转进巷弄内。
他又花了一分钟的时间检查引擎,然后唱作俱佳的大声咒骂,为的是怕他们有麦克风监听。最后,乔重重地关上引擎盖,然后表情忧虑地看着手表,犹豫不决地来回踱步。隔没多久,又看了一次表,骂了一声“狗屎”,还真像哩。
乔回头往来时方向走,走到旧车买卖车场时,他踌躇不前,以增加表演效果。最后直接走向经理的办公室。
办公室是一小间漆成黄色的活动房屋,从大型玻璃窗望去,可以看见一个男人懒洋洋地靠着搞背,两脚搁在桌上,正看着电视。
只见那个四十来岁的推销员把脚从桌面上收回站起,向乔伸出手说:“你好,没听见你开车进来,我叫简费屈。”
“我要买一辆车。”
“你来对地方了。”费屈朝摆在桌上的手提电视机走去。
“不用,没关系,你让它开着好了。”乔说。
“你也是球迷,你大概不会想看这一场。他们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
隔壁的传动系统修理店正好挡住了跟监小组的视线,如果像乔所期待的,露营货车出现在对街,而且走向麦克风正对着大玻璃窗。那么球赛的声音或许会干扰到窃听的人。
乔调整了一下位置,使他能和费层谈话,还能越过他看到车场和对街。“你有便宜车要卖吗?”
“你只要愿意考虑,你就会知道什么叫物超所值——”
“能不能成交,”乔说着从夹克口袋掏出一叠百元大钞,“要看试车情形如何。我要买一辆最便宜的,付现,不需要保证。”
费屈怦然心动,“乔,我推荐这辆速霸陆,虽然出厂已经很久了,不过还是冲劲十足。没有空调,但收音机和——”
“多少钱?”
“呃,我花了点工夫整修过,标价是二千零五十块,但我卖你一千九百七十五元,它——”
乔本想杀个价,但时间已不允许。而且他考虑到他准备告诉费层的话,他决定不讨价还价了。“我要了。”
经过漫长而沮丧的一天之后,简费屈显然是处于忧喜参半的心情下。喜的是眼看生意成交,忧的是成交的方式让他噢到其中的麻烦。“你不想试车吗?”
放了二千元现金在资屈的车上,“那正是我要做的,单独一人试车。”
对街,一个高大的男人从露营车停靠的方向徒步走来。
他站在巴士招呼站牌的阴影下,若他坐在长凳上,停放的车辆就会遮住他的视线。
“一个人?”费屈不解的问。
“你已经拿到了交易的全额,就在你桌上。”乔说着从皮包里掏出他的驾照,递给费屈。“我看见你有影印机,我的驾照拿去影印吧。”
站在巴士站的那家伙,身穿短袖衬衫及和裤,并没携带任何东西。因此,他不可能装备有高功效、长距离的窃听设备。他只是保持监视而已。
费屈跟着乔的眼光望过去说:“我这里惹了什么麻烦吗?”
乔看着推销员的眼睛说:“没有,你很清白。你只是在做你的生意而已。”
“为什么巴士站那家伙对你有兴趣?”
“有吗?他只是个路人吧?”
费屈才不会上当呢。“如果你只是买而不要试车的话,那请填张表格,还有附加营养税。”
“可是这只是试车。”乔说。
他看了一下手表,这回可不是假装赶时间,而是真的要分秒必争了。
“好吧,你听着,我已没时间了,我告诉你怎么回事。
你收了钱放送你桌子的抽屉里,而我则开着速霸陆到我要去的地方,只是在西边的某个地方而已。我自己有车,但他们装了追踪器在我车上,而我不想被跟踪。我会把车丢在某个地方,然后明天打电话通知你,你再把它开回来。所以整个来龙去脉,就是你把最便宜的车用两千元一天的价格租出去,而且还免税。最坏也不过是我没打电话,但你还是拿到了钱,然后车子报遗失。“
费屈拿着乔的驾照在手上转了又转,“如果有人来问我,为什么让你单独试车,而且拿的还是你驾照影本?”
“我看外头那家伙一脸老实相,”乔教费屈该怎么说:“你就说正好分不开身。因为在等一通客户的电话,而那客户稍早来过,要买最贵的车。你可不想错过这笔买卖。”
“你什么都算计好了。”费屈说。
他的态度转变了,这位懒洋洋脸上堆着笑容的推销员,忽然像是脱胎换骨般勤快起来。
他走到影印机旁,打开电源。
但乔觉得费屈仍举棋未定。“事实上,简先生,就算他们过来问你几个问题,他们也不能对你怎样——他们也不想惹麻烦。”
“你在做毒品买卖?”费屈开门见山的问。
“不是。”
“因为我最恨贩毒的人。”
“我也是。”
“摧残我们的孩子,摧残我们的国家。”
“举双手同意。”
费屈朝窗外看了一眼间:“他们是条子吗?”
“不是真条子。”
“因为我支持条子,这些日子他们很辛苦。当最大的罪犯竟是我们自己所选出来的官僚时,他们还要试着维持法律。”
乔摇着头说:“这些不像是你所听说过的任何警察。”
费屈想了想,“你回答的很老实。”
“我是尽可能的对你说真话,但我在赶时间。他们也许认为我在这里打电话叫技工或拖吊车之类的。如果我能得到那辆速霸陆,我现在就要。要赶在他们还没搞清楚我到底在干什么之前。”
“实际上——是的。”
“你知道为什么毒品泛滥?”费屈说:“因为半数以上的现任政客被收买,让他们坐大。还有,这些混蛋有一大票是自己吸毒,所以坐视不管。”
乔没搭腔,深怕自己会说错话。因为他不知道费屈的怒气来自何处。他如果不小心说错话,很可能会突然之间被视为敌人。
简费屈皱着眉将乔的驾照拿去影印。他把那薄薄的卡片还给乔,乔立刻将它塞进皮夹。
费屈又看着桌上的钞票,他似乎对是否要合作感到困扰——不仅是怕惹麻烦,而且是道德层面。事实上,他是关心乔。最后,他叹口气,拉开抽屉将那两千元放进去,他从另一个抽屈,拿出一组钥匙递给乔。
“车在哪里?”
费屈指着窗外那部车说:“半个小时之后,我可能打电话报失窃,为了保护我自己。”
“我了解,运气好的话,那时我已经到达要去的地方了。”
“见鬼,别担心,他们才不会去找。你可以用一个星期都不会被找到。”
“简先生,我会打电话给你,告诉你我把它留在哪里。”
“我希望你会,”当乔拉开门的时候,费屈说:“乔卡特先生,你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终结吗?”
乔在门槛处停下脚步,“你说什么?”
脱胎换骨之后的简费屈,突然变得严肃。他有一双很奇特的眼睛,完全不像先前的那一只——眼中没有怒火,只有哀愁。“我们生命时间的终结,这个混乱世界的终结。所有一切,突然之间就像一张被蛀蚀了的旧地毯,被卷起来整个丢弃。”
“我想,总有一天它会结束的。”乔说。
“不是有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了。你不觉得如今是非颠倒吗?我们已经不知他们有何区别了。”
“没错。”
“你是否会在午夜梦回时感觉到它的来临?像是千丈怒涛向我们涌来,漆黑冰冷,横扫一切?”
“嗯,”乔诚心地轻声回答,“是的,午夜梦回时分,我经常感觉到它。”
在梦中吞没乔的海啸,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但是,失去家人的悲痛,犹如排山倒海的浪涛,遮掩了星辰,使他见不到未来。他经常比任何人都渴望自己真能逐波而去。
乔可以感到费屈正深陷于某种道德厌倦感之中,他也渴望着天启日的来临。乔惊讶地发现,这股忧伤的情绪,自然居然是跟一个汽车推销员这样共同莫名分享着。
这个发现,使乔感到困扰,因为这种对世界末日的期盼,是极度的心智不正常及反社会。他自己才克服了万难,逐渐从这种病态之中恢复过来。乔现在担心这种黑色的思想,是否会在社会上蔓延。
费屈说:“他们使我害怕,”他回到椅子里,将脚搁在桌上,看电视转播的棒球赛,“你最好现在就走。”
乔颈背的汗毛直竖,他步出房间,直直走向黄色的速霸陆。
对街巴士站的男人显得很不耐烦,只见他左顾右盼,就像误点的公车让他等得冒火似的。速霸陆的车一触即发,方向盘抖动的程度尚好,椅套已破旧多时,一股松木的芳香剂掩盖不住雪茄烟的陈年酸味。
乔连看都懒得看一眼跟踪的那家伙,就将车驶出停车场,他向右转,经过他的喜美一路朝街上驶去。露营车仍停在那里,当乔来到十字路口时,那里并没有红绿灯。他减慢车速,但没等它完全停稳,就重重地一踩油门向前飙去。
从后视镜里,乔看到那人匆匆地从巴士站跑向露营车,而露营车此时已倒车到街上了。没有记号发射器的指引,他们只好以目视接触,冒险地近距离跟踪。距离近到行踪都暴露了还不自知。
开了近四里路,乔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甩掉了他们。当他超速闯过一个黄灯之后,灯号变红,那辆露营车想跟进时,已被绿灯方向的车潮所阻。乔只听到尖税的刹车声压过了速霸陆的引擎声。
二十分钟后,乔把速霸陆弃置在洛杉矾大学附近的街上,步行到约会地点和黛眯见面。
咖啡店的生意很好,从敞开的大门飘出异国风味的啤酒香,独唱的吉他手正弹奏着曲子,虽然调子一再重复,但人们仍沉醉其中。
乔本想在对街先观察一下约会的地步,可是由于他来得太晚而作罢。六点过两分,他依指示站在咖啡屋外面入口的右侧,等待有人跟他接触。
在街上嘈杂的车声和吉他声中,他听到一阵细微的叮响声。说不出什么理由,这让乔突然有所惊觉,他紧张地四下找寻声音的来源。
门上悬挂着一串风铃,是用至少二十支不同大小和材质的汤匙所组成,它们在微风中,互相撞击出声响。就像一个淘气的儿时玩伴,记忆在深邃的往事花园中,忽隐忽现地在挪揄着他。
突然之间,乔回忆起戴家厨房里悬吊在天花板上的架子,以及控在上面的铜壶和煎盘。
从戴查理的卧房出来,去看丽莎为何尖叫。当他匆匆行经楼下大厅时,乔听到厨房用具的细微叮当声。到了厨房门口他见到吊在架上的铜壶、煎盘像钟摆一样地晃动着。等他到达丽莎身边,见到倒在地板上娇琴的尸体。这时叮当声也停止了。
但究竟是什么令这些物件动荡的呢?丽莎和娇琴都远在厨房的另一头,根本没接近这些吊着的锅盘。
就像戴查理身边那个闪着绿色的数字的闹钟,还有厨房上那三盏火苗会窜升的油灯。这些铜器发出的声响值得研究。他觉得在他洞察力的重击之下,原先的懵懂似乎已开了窍。
乔屏住呼吸,一度努力地想找出这些事件之间的关联性。但他发觉一切都是徒然,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也许像油灯、闹钟、叮当作响的厨房用具根本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可是在一个戴了有色镜片的偏执狂眼里,那怕是一片落叶,一阵风吹,或是斑斓的光景,对他而言,都是不寻常的征兆。
此刻他不仅是一个平凡的观察者,不仅仅是个记者,他也是个受害者,是他自己故事中的主角,所以当他看到这些虽然琐碎,但明显地相当怪异的重要细节时,他可能不再相信他记者的直觉了。
一个黑人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朝他接近,大约是读大学的年龄,穿着一条短裤、印着洛杉矶大学的运动衫,脚踏着一双溜冰鞋。乔起初对他还不太在意,直到这孩子在他面前嘎然停住,然后递给他一支行动电话。
“你需要这个。”
在乔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这孩子用他那肌肉结实的腿一蹬就离乔而去。
乔手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四下张望,看自己是否在暗椿的监视之下,但显然没有。
电话铃声再度响起,乔拿起电话。“喂?”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男人问他。
“乔本特。”
“你在等谁?”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你怎么称呼她?”
“黛咪。”
“向南走一条街再过一半的路口,向右转。然后一直走,见到一家书店就进去,找传记区。”说完,对方即挂上电话。
看来,这不会是一场愉快的邂逅叙谈。
按照张贴在玻璃门上的营业时间,这家书店星期日六点就打烊了。现在已是六点一刻,书店靠近门口的日光灯都已熄灭,只有后面几盏还是亮的。当乔试着推门时,发现门并未上锁。
店里,在收银台有个黑人职员独自守在那里,年约三十多岁,瘦小结实得像个骑师。在他厚厚镜片后面,两只眼睛大大得像在审问犯人似的。
“传记区在哪里?”乔问道。
那店员从柜台后走出来,指着右边后面的角落。那里成排的书架顶上,灯光依然明亮。
当乔沿着曲折的路径,在丛书之间前进时,听到身后的大门被锁上的声音。
在传记区的甬道上,另一名黑人在等候乔。他长得像半截黑塔似的,给人一种孔武有力,不动如山的感觉。他那张胜,平静得像一尊菩萨。他说:“把姿势摆好。”‘乔立刻明白,他在和一个条子或以前是条子的人打交道。他乖乖地面向书墙,两腿分开、身体前倾,双手扶在书架上。他看着眼前那一排书,其中一本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本厚厚的自传,作者是詹亨利。
基于某种理由,甚至连这个名字似乎都有某种意义。每件事都有意义,但没一件是真有意义的事。尤其是这个死了很久的作者名字。
那警察搜身的手法专业而迅速检查完毕后说:“给我看证件。”
乔转过身来,从皮夹掏出他的驾照。
那警察比对着驾照上的照片和乔的脸之后说:“去出纳员那儿。”
“什么?”
“你进来时看到的那个人。”
留着山羊胡子的那小个子,正在前门等着。等乔走近时,他将门锁开启。“电话还在你手上吧?”
乔将电话递给他。
“不,留着。”出纳员说:“路边停放着一部黑色轿车,开着它到威尔夏路往西转,有人会跟你联络。”
出纳员打开门,乔看见那部车说:“谁的车?”
那人厚镜片后面放大的眼睛,把他当成显微镜下的细菌在研究,“是谁的有关系吗?”
“我想是没什么关系。”
乔走出门进人轿车内,钥匙是在发动的位置。
在威尔夏大道西转,这车跟他从简费屈那里拿到的速霸陆一样老旧,但引擎声听起来好多了,而且内部非常干净,没有那股陈年雪茄的烟臭味,空气中是一股男用刮胡水的味道。
当他经过圣地牙哥高速公路下的涵洞后没多久,行动电话响了。“喂?”乔说。
送他出书店的那人说:“你一路开到圣塔莫妮卡的海边,你到哪儿时,我会再打电话给你,指示方向。”
“好的。”
“不要在路上任何地方停留,懂吗?”
“是的。”
“如果你这么做,我们会知道的。”
他们一定围绕在他四周,前面或后面一说不定都有。
他才懒得去找他们。
对方又说:“不要尝试用你手上的电话和任何人联络,我们也会知道的。”
“我了解。”
“只有一个问题,你开的这部车——为什么你想知道是谁的?”
乔说:“有几个令人讨厌的混蛋在找我,如果他们找到我,我不希望只因我使用了原车主的车,使得无辜的人卷入是非之中。”
“老兄,整个世界都已经在是非之中了,你没注意到吗?”那人说完就挂上电话。
除了书店那个条子外,其余这些藏匿并保护杜萝丝的人,都不是专家。他们资源有限,无法与替铁克诺公司的恶棍相比,他们是思虑缜密,聪明睿智的业余好手,有足够的能力玩这一场游戏。
往圣塔莫妮卡的路上,乔想到那一排书的时候,一个名字浮现在他脑海——詹亨利。
詹亨利,又怎么样?
他想到詹亨利的成名作之一《转动的螺丝钉》。可说是最有名的鬼故事。
鬼!
那无法以常理来解释的油灯灯焰,闹钟闪动的数字,以及铜盘无端的叮当响,现在似乎都能连贯起来了。当他回忆这些景象时,很容易就想到他们超自然的物质。
虽然乔知道,是他自己的想象力加深了他的记忆。
乔也还记得,当他匆忙上楼,却了解那一声猎枪的枪响时,走廊里的吊灯忽明忽灭。在那接踵而来的可怕混乱之中,他已忘了这些诡异的细节。
现在,他想起旧日电影及电视节目中无数次降神会时的景象,开启我们这个世界与灵界之间这道门的象征,都是以电灯的明灭及烛焰的消长来表示的。
鬼!
这简直是荒谬的臆测,甚至比荒谬更糟,简直是疯了。
这世上根本没有鬼嘛。
但他又想起另一件令人不安的事,那是发生在他离开戴家的时候。他逃离厨房,身后是浓烟烈火及烟雾警报器的响声,沿着走廊到达门口,伸手握门把时,他觉得身后一阵冷风吹过,令他毛骨悚然,一股凉意钻进背脊,直透脑门。然后他穿过门廊,完全忘了自己是如何开启那扇门的。
起初他思考这件事时,还会觉得其中似乎别有蹊跷,可是若以质疑的眼光看待此事,一切又会变得毫无意义。
没错,如果他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的话,应该是烈焰的高温,而不是刺骨的凉意。还有,这股凉意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它不是那种四处散播的寒冷,而是像冰锥的尖端,更像是冰冷的针尖刺入脊椎骨一般。
可是这只是他个人主观的感觉,并不是以一个记者的素养来观察的实际现象。当时他是在极度恐慌的情况下,自然会感觉到许多不可思议的现象。这不过是在混乱时的正常心理反应。至于他将手放在门把上,并且发现自己已穿过门廊的这几秒空白记忆……呃,那也很容易以恐慌、以乱,或是以动物求生的本能,所发出的盲目力量来解释。
不是鬼!
安息吧,詹亨利。
当他经过圣塔莫妮卡住海边去的时候,乔短暂地拥抱了迷信,然后又松开,激情转眼消逝,重新恢复理性。
然而关于鬼魂的概念,乔仍然认为是有某种含义的,他有种预感,最后他必会从这些超自然现象中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可以证明的理论,就像詹亨利连细微末节都不放过的文章结构一样合乎逻辑。
一根冰灯,刺进脊椎中央的灰色组织,一支注射器,快速注进冰凉的……某种东西。
樊罗拉在她从早餐桌起身,拿出那架摄影机之前,是否感觉到那根鬼针?
戴氏夫妇也感觉到了吗?
那么丽莎呢?
难道白帝洛机长在解除自动驾驶,并殴击副机长的脸,然后平静地驾着三五三号班机撞向地表之前,也感觉到了吗?
也许不是鬼魂,而且某种和邪恶精灵一样恐怖而且恶毒,来自地狱的……某种鬼魂的近亲。
当乔离太平洋只剩两条街时,行动电话响了。“好,右转上海岸公路,继续开,直到你再次听到我们讲话为止。”
夕阳已开始西沉,海面闪耀着余晖。
到马里布时电话又响了,指示他转弯到一家位于绝壁上,可以俯瞰太平洋的“海边的圣他非”餐厅。
“将电话留在驾驶座旁边,把车交给侍者,他知道你是谁,是以你的名字订的位。”对方说完,再次挂断电话。
只见那位拉丁美洲高的待者,比任何拉丁美洲裔的明星都要来得英俊,正如电话上那人所说,这侍者正在等着他,也没给他取车卡。
“海边的圣地非”的内部装潢,看得出来花了不少钱。
乔敏感发觉自己的一身打扮,和这里的格调实在不相称。他从离开科罗拉多之后,已经十二个小时未曾修过面。那件灯心绒的夹克因为先前淋过雨,现在变得皱巴巴一付很破旧的样子,而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落魄的流浪汉,或刚喝过酒的醉鬼。
话说年轻的女老板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明星比起来可谓不逞多让。只见她四处穿梭递送餐点,大概也是在等待被发掘的一天,好能一举成名,荣登奥斯卡宝座吧。她对乔邋遢的外表一点也不在意,还引导他到窗边的一个双人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