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原地,紧抓着工作台,俯在水槽上,看上去像个晚会后把一夜的瓶装狂欢吐得一干二净的人,我的感觉也是一样——头晕眼花,筋疲力尽,迷迷糊糊的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后我再次直起腰,抓过洗碗机把手上的毛巾抹了抹脸。冰箱里有茶,我太想来一大杯塞满冰块的冰冻茶了,我正要把手伸向冰箱门把手,突然停住了。那些蔬菜水果模样的磁贴再一次围成了一个圈,中间拼出一行字:

救命我快淹死了

又来了,我心想。我要离开这儿。马上。今天就走。

然而一小时后我却坐在闷热的书房里,身边的桌上放着一杯茶(里头的冰块早就融化了),只穿着短裤,迷失在我自己创造的世界里——在那个世界里,一个名叫安迪?德雷克的私人侦探正在试图证明约翰?夏克福并不是那个绰号“垒球帽”的连环杀手。

我们是这样活着的:每次只过一天,每次只吃一顿饭,每次只受一次苦,每次只呼吸一次。牙医们每次做一个牙根管治疗;造船的每次造一个船壳。如果你写书,你每次写一页。我们从我们已知的一切、以及我们害怕的一切跟前转过身。我们阅读商品目录,看橄榄球赛,我们选择斯普林特而不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斯普林特是美国移动电话网络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是美国传统的电话公司。)。我们数天上的鸟,即使身后的脚步声告诉我们有人走进来,我们也不回头;我们说是的,我也认为云彩常常看似其它东西——鱼啊,独角兽啊,骑马的人啊——但其实它们只是云而已。即便云朵里面亮起了闪电,我们仍会说它们不过是云而已,然后把注意力转向下一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下一页。我们就这样活着。

 


尸骨袋 正文 第16章(上)
章节字数:10826 更新时间:08-05-13 14:16
写作是头号大事,知道吗?写作最重要。

我害怕换房间,更别提收拾起打字机和刚起步的薄薄手稿,把它们带回德里了。这么做和在暴风雨天把婴儿带到屋外一样危险。于是我留下来了,但还保留着一旦事情变得太怪就搬走的权力(就像烟鬼们总是保留着咳嗽加重后戒烟的权力),一个星期过去了。这个星期里发生了形形色色的事情,但直到我星期五在主街上遇到麦克斯?德沃尔之前——那天该是七月十七日吧——最重要的是一件事就是我一直在写小说。倘若能够完成,我打算给它取名叫《我儿时的朋友》。也许我们总是认为失去了的东西才最好……或本该是最好的,这点我不敢肯定。但我肯定知道一点,在那个星期里,我的真实生活主要是围绕着安迪?德雷克、约翰?夏克福德,以及一个出现在背景深处的模糊的影子——雷蒙德?贾拉迪——约翰?夏克福德儿时的朋友,那人有时戴一顶垒球帽。

那个星期里,房子里的怪事继续着,但没那么嚣张了——什么都比不上那声惨叫,它能让你的血液凝固。有时候本特的铃铛会响一下,有时候那些蔬果磁贴会再次围成圈……但中间再没出现过字,至少那个星期里没有。一天早上我起来发现糖罐打翻了,让我联想到玛蒂关于面粉的故事。打翻的糖粉里没写什么,但留下一个胡乱的笔画——

仿佛什么东西想写什么却没写成。如果是这样,我很同情。我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

我参加可怕的埃尔默?德金的听证会是在十号,也就是星期五,此后的那个星期二我沿着主街往沃林顿山庄的垒球场走去,想偷偷看一眼麦克斯?德沃尔。当我能听见远处的叫声、欢呼声和击球声时已经快六点了。一条标有乡村路标(一些橡木箭头上烙着“沃”这个字)的小道穿过一个废弃的船屋、两个小工棚、以及一个半掩在蓝梅藤后面的凉棚。最后,我穿了出来,发现自己站在球场中外野(中外野,棒球场外野的正中间部分,远离本垒。)远处的空地上,地上随处可见的薯条袋子、糖纸和空啤酒罐告诉我,人们有时从这个有利位置观看比赛。我忍不住想起乔和她那位神秘的朋友,那个穿着咖啡色旧运动衫的大个子男人,他一边笑一边用手揽着她的腰把她从赛场边带走,两人一起往主街走去。整个周末里,我有两次几乎要给邦尼?阿莫森打电话,想看看是不是能找出这个男人,找到他的名字,但两次我都放弃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每次我都这么对自己说。让它过去吧,迈克。

那天晚上,我独自站在中外野后的场地上,想到那个曾骂我是骗子、而我又让他见鬼去的老头通常把轮椅停在本垒挡网后面,觉得自己站在这么个远离本垒的位置比较合适。

其实我无需操心,德沃尔没有出现,可爱的萝盖特也没有。

我瞧见玛蒂站在一垒线挡网后面,身边站着约翰?斯托尔,他穿着牛仔裤和翻领衫,红头发压在一顶纽约麦兹队的棒球帽底下。他们边看比赛边聊天,老朋友似的,球赛进行了两局后才发现我——足以让我对约翰的位置羡慕不已,甚至有些妒忌。

最后有人击出一记长球,往中外野飞来,中外野背后的树林是唯一的屏障。中场手连忙向后退,球从他头顶高高越过,一直飞向我站的位置,眼看要飞过我的右面。我不假思索朝那个方向跑去,抬高膝盖穿过外野和树林间的修剪得齐齐的灌木丛,心里祈祷它们不要是有毒灌木。我右手一伸,抓到了球,一些看热闹的人欢呼起来,我也笑了。中场手用光着的右手拍打垒球手套的掌窝以示祝贺。同时击球手沉着地在垒间跑动,他知道自己刚击出了一记漂亮的本垒打。

我把球抛给接球手,回到自己在糖纸和空啤酒罐间的老位置,我回头朝远场望去,玛蒂和约翰正看着我呢。

如果有一件事能证明我们无非是另一种动物——一种多了一点儿脑浆却多了许多自命不凡的动物——那就是:当我们非得靠手势来传情达意时,能表达的意思却少得可怜。玛蒂把手紧扣在胸前,脑袋向左靠了靠,眉毛往上翘了翘——意思是“我的英雄”。约翰微微低头,把手指伸到额角,好像那儿有点痛的样子——“你是个走运的家伙”。

等他们做完这两个手势,我指了指本垒后的挡网,然后耸耸肩作为提问。玛蒂和约翰都耸耸肩作为回答。一局后,一个满脸雀斑的小男孩跑到我站在地方,过大的乔丹球衣在他小腿边翻动,像穿着条裙子。

“那边的人给我五毛钱,要我告诉你,晚一点给洛克镇他住的酒店打电话。”他边说边指着约翰,“他说你要回话的话再给五毛。”

“告诉他我九点半打给他,”我说,“可是我没有零钱,你愿意要一块钱吗?”

“嘿,好,算你有钱。”他一把抓过钱,转身正要走,又转了回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还没换齐的牙,衬着垒球队员们的背景,他看上去像诺曼?洛克威尔(1894-1978,美国著名插图画家。)的画中人。“那人还说告诉你那球接得烂透了。”

“告诉他以前别人也总是这么说威利?梅斯的(美国老一代的著名棒球明星。)。”

“威利什么?”

哎,年轻人。哎,这世道。“只要这么说就行了,孩子,他会知道的。”

我又呆了一局的时间,但直到比赛后半段,德沃尔仍未现身。于是我沿着来时的小路返回,路上遇到一个捕鱼的站在石头上,还见到一对年轻人手拉手从主街上往沃灵顿方向走。他们跟我打招呼,我也跟他们打招呼。我感到孤独而满足,相信这是种少有的快乐。

一些人回家时习惯查看电话答录机;那年夏天我查看的是冰箱门。“伊呢-米呢-齐哩比呢”,就像驼鹿伯温克(美国卡通剧中的形象。)说过的,鬼魂们有话要说。那一晚它们什么都没说,虽然蔬果磁贴重新拼成了一条蜿蜒的带子,像一条蛇或者是一个打盹的“S”。

过了一会儿,我打电话给约翰,问他德沃尔在哪儿,他用语言重复了一遍他早已用手势所作的精简的回答。“这是他回来以后头一次错过比赛,”他说,“玛蒂试图向几个人打听他是不是还好,大家的看法好像是……至少据人们所知是这样。”

“你说她试图向人打听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一些人甚至不愿意和她说话。用我父母那辈人的话说,就是‘和她划清界线’。”瞧,伙计,我心想但没说出口,我比那辈人年轻不了多少。“后来她的一个老朋友终于和她说话了,但人们对待她有种一致的态度。奥斯古德这家伙也许算不上是个好销售,但作为德沃尔的狗腿子,他倒是成功地把玛蒂同镇上其他人分开。这是个镇子吗,迈克?我真弄不明白。”

“这就是T镇,”我茫然地说,“你无法真正解释它。你真相信德沃尔贿赂了每个人?可这还是无法解释镇上人那副无辜平和的样子,不是吗?”

“他到处花钱,还让奥斯古德——也许还有福特曼——散布流言。镇上的人看上去至少和政治家一样老实。”

“那些被收买的人?”

“是啊。哦,我见到了‘凯拉出走事件’里有可能替德沃尔作证的一个主要证人——乔伊斯?梅瑞尔。他和几个亲信就站在工具棚那边。你有没有注意到他?”

我说没有。

“那家伙准有一百三十岁了,”约翰说,“拄的拐杖有个大象屁眼那么大的金杖头。”

“是《波士顿邮报》拐杖,由这儿最年长的人保留的。”

“这我一点儿不怀疑他是通过诚实手段得到的。只要德沃尔的律师让他踏上证人席,我一定叫他掉层皮。”约翰洋洋得意的自信中露出一丝寒气。

“我敢肯定。”我说,“可是玛蒂的那些老朋友又怎么会疏远她呢?”我回想她曾说过讨厌每个星期二的夜晚,讨厌想起在她和丈夫邂逅的地方球赛还在照旧进行。

“她还好,”约翰说,“我想她已经放弃了他们中的大多数,就像放弃一场注定了打败的仗,不管怎么说。”我对这点持怀疑态度——我仿佛记得对二十一岁的人而言很少有注定要打败的仗——但我什么也没说。“她一直在努力坚持。她又孤独又害怕,我猜她自己心里可能已经开始放弃凯拉了,但现在她又找回了信心,这主要多亏遇见了你。她说你那一刹那给她带去了想都不敢想的好运。”

是吗,也许吧。我突然想到乔的大哥弗兰克曾说过,他不认为世界上存在“幸运”这种东西,只有命运和正确的抉择。接着我又回想起T镇地下纵横交错着无数光缆的情形,那些看不见但像钢铁一样强大的联系。

“约翰,听证会后的这些天里有个最重要的问题我忘了问,我们这么关心的监护权案……究竟有没有提上日程?”

“问得好。我通过三个途径查过,贝松奈特也查过,我认为还没有,除非德沃尔和他的人真的作了大手脚,比方说把案子登记在另一个司法辖区。”

“他们做得到吗?登记在另一个辖区?”

“也许。但我们不会查不出来。”

“那么,这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德沃尔快放弃了,”约翰干脆地说,“目前为止,我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明天一早我就要回纽约了,不过我会和你保持联系的。如果这儿发生什么事,你也跟我联系。”

我说好的,然后上床去睡了。这一夜没有女人光顾我的梦境,让人安心。

星期三中午我下楼去给茶加冰块的时候,布兰达?梅赛夫在门前露台上搭起了晾衣架,正在晾我的衣服。她的做法毫无疑问是她母亲教的,把裤子和衬衫靠外挂,内衣内裤挂在里侧,这样一来好事的路人就看不见你贴身都穿些什么了。

“四点左右就可以收下来了。”梅赛夫太太准备走的时候说。像那些一辈子替富人“做事”的女人那样,她用明亮而略带不屑的眼睛看着我。“别忘了,别让它们整晚挂在外头——给露水打湿了穿着不舒服,除非再洗一遍。”

我用最谦卑的姿态对她说我会记着收衣服的。然后问她——感觉像间谍在大使馆的酒会上刺探情报——她觉得这房子还正常吗。

“怎么个正常法?”她问道,一条眉毛向上挑起。

“哦,是这样,我有几次听到奇怪的声响,在晚上。”

她有点不以为然:“这房子是木头的,对吧?是用木板一层层造起来的,一侧的厢房靠着另一侧。很可能你听到的是风声。”

“没闹鬼,对吗?”我说,似乎有点失望。

“我从来没见过,”她说道,口吻像个光在乎事实的会计师,“不过我妈说这儿的确有不少鬼。她说整个湖都在闹鬼,印第安人的鬼魂,他们的早先住在这儿,一直到韦恩将军把他们撵走;参加南北战争死在外头的人的鬼魂——这里出去参战的有六百多人,诺南先生,可回来的却不到一百五十人……这里头已经算上了那些躺在棺材里回来的。我妈说在黑迹湖这边儿出没的还有那死掉的小黑鬼的鬼魂,可怜的小家伙。他是‘红项’乐队一个成员的儿子,这事儿你知道。”

“不——我只知道‘莎拉和红顶’,但不知道这件事。”我停了一下,“他是淹死的吗?”

“才没呢,被一个捕兽夹夹住了,几乎挣扎了一整天,大声叫救命,最后人们找到了他。他们保住了那条腿,可惜不该的,孩子得了血毒症,死了。那是一九O一年夏天的事情,我猜他们就是为这才离开的——这是一块伤心地。但我妈妈告诉我那小家伙还在这儿。她说,他还留在T镇上。”

我在想,要是我告诉梅赛夫太太,我从德里刚到镇上的时候,那小家伙很可能就在房子里,而且打那之后还回来过几次,不知她会怎么说。

“然后,还有肯尼?奥斯特的父亲诺穆尔。”她说,“你知不知道那件事?哦,真可怕。”她看上去颇为得意——或许是因为知道这个可怕的故事,或许是因为有机会讲述它。

“不知道。”我说,“不过我知道肯尼。他总是领着那条狼狗‘蓝莓’。”

“啊是。他做点木匠活,或是照看些土地,就像他父亲活着的时候那样。他父亲照看过不少地方,你知道,二次大战刚结束那会儿,诺穆尔?奥斯特把肯尼的小弟弟淹死在自家后院里。那时他家住在黄蜂山,就在这条路一直下去分岔的地方,那儿有条路通往老的船舶停靠口,另一条通往泊船码头。但他不是把婴儿淹死在湖里的,而是放在水泵下按住,直到孩子肺里灌满水死掉。”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我们身后,衣服在晾衣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我想起那股充满我嘴、鼻子和喉咙的冷水的腥气,它可能属于井水或湖水,这儿的水来自地下的同一个蓄水层。我还想起冰箱上的留言:救命我快淹死了。

“完事后他把孩子留在水泵底下。他有一辆新的雪佛莱车,于是他把车开到42号小路这儿,拿着他的枪。”

“你不会想告诉我肯尼?奥斯特的父亲是在我房子里自杀的吧,梅赛夫太太?”

她摇摇头,“没有,他是在布瑞克家靠湖的露台上自杀的,这个天杀的坐在人家门廊前的秋千上一枪打爆了自己的脑袋。”

“布瑞克家?我不知道——”

“你不会知道的。从六十年代起湖边就没有姓布瑞克的了。他们是从达拉维尔来的,都是体面人。我猜你以为是那沃斯本家的房子,尽管现在他们也已经搬走了。那房子现在空着。那个天生不折不扣的傻瓜奥斯古德时不时会领些人过来看房子,不过就冲他开的价,那房子永远别想卖出去,相信我。”

我认识沃斯本家的人,和他们打过一两次桥牌,非常和善的人家,尽管在梅赛夫太太乡下人的势利眼里还算不上“体面人家”。他们家在沿主街往下八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再往下就没什么路了——湖滩越来越陡,林子里到处是乱糟糟的黑莓灌木丛。

诺穆尔(原文为normal,在英语中的含义为“正常”。),我想,这名字对一个把自己的婴儿淹死在后院水泵下的人是多么的不相称啊。

“他有没有留下什么遗言?什么解释?”

“没有。不过你会听到别人说他的鬼魂也在湖上游荡。小镇子总是有各种闹鬼的传言。但我不能这么说,哦,至少我自己,我不是那种敏感的人。对你的房子我只能说,诺南先生,不管我怎么给它通风,闻上去总有一股潮味儿。我想那是木板的原因,木房子造在湖边总是不舒服的,湿气跑进木头里去了。”

她的手提袋原来放在她脚上的锐步鞋中间,现在她弯腰把它拿起来。那是一个乡下女人的手提袋——黑色,毫无风格(除了固定拎手的金属环是金色的以外),但很实用——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把一整套厨房用具装在里面。

“不过,我不能整天站在这儿说话,虽然我很愿意。我还得去另一家帮忙,然后才能歇脚。这个地方夏天活儿最忙,你是知道的。记得天黑前收衣服,诺南先生,别让它们给露水打了。”

“记住了。”其实我没有。但当我穿着游泳裤,带着在酷热的工作室蒸出的一身汗(我真得找人修修空调了,非修不可)跑出去收衣服时,发现有东西调换了梅赛夫太太晾衣服的顺序。梅赛夫太太驾着旧福特离开时,内衣和袜子都是谨慎地晾在靠里的一侧,而今它们都被挂到外侧去了。仿佛我这位无形的客人——不如说我众多无形客人中的一位——正在发出哈哈的笑声。

第二天我去了图书馆,第一件事就是续了一下借书证。琳蒂?布里格斯本人收了我四块钱,把我的名字加到电脑里,还不忘先对我妻子的去世表示一下遗憾。我在她的口气里觉察到一丝责备,就像我从比尔那儿觉察到的一样,似乎我该为这种不得已推迟的悼念负全责,我想是吧。

“琳蒂,你有没有关于镇子的地方志?”等我们结束了对我亡妻的一番追悼后,我问道。

“我们有两本,”她说,然后隔着台子向前一倾,她是一个小个子的妇人,穿着带夸张花纹的无袖裙,头发蓬在脑袋周围像个灰色的粉扑,亮晶晶的眼睛在双焦镜片后面游动。她自信十足地加上一句,“两本都不怎么样。”

“哪本好些?”我应和着她的语气问道。

“该是爱德华?奥斯蒂的那本吧。到五十年代中期为止,他每逢夏季来镇上,退休后就一直住在这儿。他在一九六五年或一九六六年写了《黑迹湖回忆录》。这书是他自己出钱印的,因为没有哪家出版社愿意接受它。甚至连地区出版社都不收。”她叹了口气,“这书只能卖给本地人,那也卖不出几本,对吧?”

“当然,我想卖不出多少。”

“他算不上个好作者,照片也一般——那些黑白小照片看得我眼睛疼。不过,他讲了些有趣的故事,印第安人的大迁徙、韦恩将军那匹马的把戏、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那场龙卷风、三十年代的大火……”

“有没有讲到‘莎拉和红顶男孩’?”我问道。

她微笑着点点头。“总算想到要了解一下自己房子的历史了,对不?我很高兴。他找到了一张他们的老照片,书里有,他认为那是在一九OO年的弗莱堡集市上拍的。埃迪(爱德华的昵称)说过,他愿意花大价钱听一听那乐队的录音。”

“我也是,但他们从来没有录过间。”我突然想起希腊诗人塞弗里斯(1900-1971,希腊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诗句:这是我们亡友的声音/抑或只是留声机?“奥斯蒂先生怎么样了?我不记得听说过这名字。”

“在你和乔买下湖边房子前一两年死了,”她说,“癌症。”

“你刚才说有两本地方志?”

“另一本你大概知道的——《卡斯特尔县和卡斯特尔-洛克地方志》。为本县百年大庆写的,干巴巴的简直像石灰一样。埃迪?奥斯蒂的书写得不怎么样,但至少不是干巴巴的,这你得承认。两本书都放在那儿。”她指指几排顶上标着“缅因地方读物”的书架。“它们是不外借的,”然后她快活地说,“不过如果你想要影印的话,我们很高兴收取一点费用。”

玛蒂坐在远处一个角落里,正在教旁边一个倒扣着垒球帽的小孩怎样使用微缩胶片阅读器。她抬头看看我,笑了,用嘴巴作出“好球”的口型,我猜她指的是我在沃灵顿碰巧接到的那个球。我对她微微耸了耸肩,然后转身对着“缅因地方读物”的书架。不过她是对的——不管是不是碰巧,那都是个好球。

“你在找什么?”

我完全沉浸在两本地方志里,玛蒂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转过身对她微微笑,先是注意到她搽了一种清新宜人的香水,接着注意到琳蒂?布里格斯正从主服务台后面观察我们,刚才挂在脸上客气的微笑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