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德妮小姐站了起来,脊椎传来一股锥心刺痛。
“没有,”她说:“事实上,跌了一跤好像对我的背痛有帮助,这真是奇迹,这么多年来,我的背从未像现在这么舒服过。”
“我们送你去医院……”汉宁先生说。
“没有必要。”茜德妮小姐冷冷地对他笑着说。
“我帮你叫辆出租车回家。”
“不必了,”茜德妮小姐说着,推开洗手间的大门走出去。
“我还能坐公车回家。”
汉宁先生叹了口气,看了克罗森太太一眼。克罗森太太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一语不发。
第二天,茜德妮小姐把罗勃一个人留下来。他并没做什么错事,因此她只简单地说他胡思乱想。她一点也不会不安;他是个怪物,而不是小男孩。她必须让他承认。
她的背疼痛难挨。她认为罗勃一定知道;他期待她会因背痛而放过他。但是,这是不可能的。背痛是她想报复的另一个原因,她的背已经痛了十二年了,然而从未像现在这么痛过,这都是这个坏蛋造成的。
她把门关上,把她和罗勃关在屋内。
一开始,她静默地站着,眼神严厉地看着罗勃,等他低下头去。
但是,他没有,他回看着她,嘴角保持着一丝笑意。
“罗勃,你笑什么?”她和缓地问。
“不知道,”罗勃说着,脸上仍挂着笑容。
“告诉我。”
罗勃闭口不语。
他只是继续笑语着。
教室外面传来学童嬉戏的笑闹声,听起来有些模糊,仿佛梦呓。惟有墙上时钟的滴答声是真实的。
“我们在这里的人数不多,”罗勃突然说,好像谈论的是今天的天气。
现在换茜德妮小姐不说话了。
“在这间学校只有十一个人。”
“真是恶魔!”她惊讶地想着:“非常……不可思议的恶魔。”
“说谎的小男孩会下地狱,”她清楚地说:“许多父母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知道这件事,但我得告诉你这个事实。罗勃,说谎的小男孩会下地狱,说谎的小女孩也是一样。”
罗勃笑得更开了,而且变得有些狡猾。“你想看我变身吗?茜德妮小姐?你真的想好好看一看吗?”
茜德妮小姐觉得背上的刺痛加剧了。“少来!”她很快地说:“明天叫你爸爸或妈妈和你一起来学校,我们要好好谈谈。”说完,她等着,等着看他的脸开始扭曲,等着他开始哭出来。
然而,罗勃的笑容更大了,大到足以看见他的牙齿。“这会像电视上的大惊奇哩,茜德妮小姐,你说是不是?罗勃——另一个罗勃,他喜欢大惊奇。他仍躲着,躲在我的脑中。”他笑着说,嘴角向上翘起,就像烧焦的纸张。“有时候,他在我脑子里跑呀跑的,他想要我放他出去。”
“少来了,”茜德妮小姐无意识地说。时钟的滴答声变得十分吵杂。
罗勃变身了。
他的脸突然皱成一团,就像融化的蜡;他的眼睛慢慢变平、流动,像蛋黄从蛋壳里流出;他的鼻子渐渐扩张,而后撕裂成一条深沟,嘴巴也不见了;他的头整个拉长,头发突然一根根竖起,还不断笔直生长着。
罗勃咯咯笑了起来。
笑声低缓而空洞,从原来应该是鼻子的地方传出,然而鼻子已整个陷入脸部下方的深沟中,深沟越裂越大,变成一张漆黑而巨大的嘴巴。
罗勃站起来,仍咯咯笑着。在他身后,她看见另一个罗勃的残影,那个被这个怪物缠身的男孩罗勃,正害怕而狂乱地哭叫着,尖叫着放他出去。
她拔腿逃跑。
她尖叫着,在走廊上狂奔,一些晚下课的学童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汉宁先生推开办公室大门,探头出来一看究竟,而此时正好她推开正门的玻璃大门冲出去;他看见一个狂野、衣衫不整、挥舞双手的黑色人影,冲进九月明亮的天空底下。他追了上去,不断在后面喊着:“茜德妮小姐!茜德妮小姐!”
罗勃走出教室,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们。
茜德妮小姐什么都听不见,什么也都看不到。她踉跄跑下台阶,横过人行道,尖叫着跑上大街。一辆巴士飞驰而至,巴士司机一脸惊恐,猛然踩下刹车。轮胎发出一阵尖锐的擦地声,像一头凶猛巨龙的嘶吼。
茜德妮小姐倒下了,而巴士的巨轮冒着烟,停了下来,离她瘦弱、戴有支撑架的身躯不到八寸。她倒在街道旁,浑身发抖,而人群开始慢慢聚集过来。
她转身回头看,孩童们全站在那儿看着她。他们围成一圈,就像围在坟墓旁悲悼某人。为首的是罗勃,此刻他变成了教会的小执事,正准备铲起第一铲泥土往她脸上扔。
再过去些,那个巴士司机仍惊魂未定,没头没脑地说着:“……一定是疯了……我的天,只差半步……”
茜德妮小姐看着这些孩子。他们的影子盖住她。他们的脸上毫无表情,有的甚至还偷偷窃笑,而茜德妮小姐知道她很快就会又开始尖叫。
汉宁先生推开人群走进来,挥赶学童离开。而茜德妮小姐开始虚弱地哭泣起来。
她暂时停止教职,一个月没有回她教的三年级班上。她冷静地告诉汉宁先生,说她觉得身体不太舒服,而汉宁先生建议她找个好大夫,把问题全告诉他。茜德妮小姐赞同他的看法,同时还说,若校务会议决定要她辞职的话,她会马上来办手续。汉宁先生很不自然地说,他想应该没有这个必要。结果,茜德妮小姐十月份又回来了,再度开始玩她的把戏,而且这次她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一个礼拜,她就像往常一样,尽管全班学童都以怀疑、防卫性的眼光看她。罗勃仍坐在第一排,仍然以讨人厌的微笑看着她,而她再也鼓不起勇气询问他。
有一天,当她带领学生在操场做户外运动时,罗勃拿着躲避球向走来,微笑着。“你一定不相信,现在这里都是我的同类了。”他说:“几乎没有人例外。”他的目光闪烁着无比狡猾的光芒,使她受到相当惊吓。“看你有没有办法分辨出我们。”
一个坐在操场那端秋千上的女孩,远远地对着茜德妮小姐笑着。
茜德妮小姐严肃地对罗勃说:“你说什么?你想告诉我什么?”
罗勃没有回答,笑着转身回到在操场游戏的同伴那里去了。
茜德妮小姐把手枪放在皮包里,带到学校。这把手枪是她哥哥吉米的,他十年前就过世了。过去五年来,她都没打开过装这把枪的盒子,这次当她再拿出来时,手枪仍泛着黝黑的油光,子弹也都还在。她照着吉米过去教她的方式,小心翼翼把子弹装填进手枪。
她对着全班愉快地笑着,尤其是对罗勃。罗勃也笑回来,她看见在他的皮肤下,属于异形的肮脏血液,正汩汩涌动着。
她不知道在罗勃体内的到底是什么怪物,她也不想知道;她只希望真正的罗勃已不在了,她不想伤及无辜,成为杀人凶手。她说服自己:真正的罗勃要不是死了,就是已完全丧失人性。眼前的这个罗勃,是只会在课堂上对她奸笑,吓她尖叫跑上街头的肮脏怪物。因此,即使真正的罗勃还活在这个怪物体内,杀了他也可算是对他的慈悲。
“今天我们要做个测验。”茜德妮小姐说。
班上没有人呻吟,也没有人做出反应;他们只是呆呆地看着她。
她能感受到这些目光的重量,压在她身上,压得她透不过气。
“这次的测验很特别,我会把你们一个个叫到印刷房,到那里把题目告诉你们。之后你们会得到一个糖果,然后就可以回家了。你们高不高兴?”
没有人回答,他们只是呆呆地笑着。
“罗勃,你第一个来。”
罗勃站起来,带着他一贯的笑。他皱皱鼻子,鼻孔张得大大地对着她。“是的,茜德妮小姐。”
茜德妮小姐拿起皮包,和罗勃一起走在空荡无人的走廊上,走过一间间关着门的教室。印刷房在长廊底部,比洗手间还要远。由于印刷房的机械太旧,噪音太大,因此校方两年前在这个房间装上了隔音设备。
茜德妮小姐关上门,把门反锁。
“没有人能听见你了,”她掏出手枪,冷静地说:“听不见你的声音,也听不见这个声音。”
罗勃一脸无辜地笑着。“你最好想清楚,这里我们的同党太多了,多到你无法想象。”他伸出一只瘦小的手放在印刷机的纸匣上。“你还想再看我变脸吗?”
不待她开口,罗勃的脸就开始起了怪异变化,于是茜德妮小姐开枪了。只开一枪,射中他的头部。他往后倾倒,撞上印刷房的搁纸架,而后滑落在地板上,右眼上方被轰出了一个黝黑的圆洞。
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茜德妮小姐呆站在那儿,喘着气,脸色发白。
地上的孩子一动也不动。
他是人类。
他是罗勃。
不!
这都是你的幻觉,爱蜜莉,都是幻觉。
不!不,不,不!
她回到教室,一个个把学童带到印刷房。她射杀了十二个孩子,如果克罗森太太没有来印刷房拿稿纸的话,她打算把孩子全部杀光。
克罗森太太张大了眼睛,一手捂住了嘴巴。她尖叫起来,而当茜德妮小姐走近她,把手搭在她肩上时,她叫得更大声了。“玛格丽特,这是我该做的,”她对惊声尖叫的克罗森太太说:“这太可怕了,但必须这么做。他们全都是怪物。”
克罗森太太看着倒在印刷机旁孩童们血迹斑斑的尸体,仍继续尖叫着。第十三个被茜德妮小姐牵来的那个小女孩,也开始惊吓地哭出来:“哇呜……哇呜……哇哇哇……”
“变啊!”茜德妮小姐凶恶地说:“变给克罗森太太看,让她看看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小女孩一点也不合作,光是嚎啕大哭。
“该死!快变身!”茜德妮小姐尖声吼着:“你这个肮脏贱货,地狱来的怪物,快变!该死,快变身啊!”她举起手枪。小女孩仍只是哭着,此时,克罗森太太像只动作敏捷的猫,扑向茜德妮小姐。
没有审判。
地方报纸以头条新闻刊登了这个新闻,丧子的父母们情绪激动地咒骂茜德妮小姐,在一阵骚动过后,这个城市又回到往常的麻痹状态。茜德妮小姐被送进牢房,但没有审判。州议会针对此事件,决议加强老师的资格审核,为哀悼被害学生,学校也暂时停课数周。茜德妮小姐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各项测验,给予她最先进的药物治疗,每天都得进行精神复健。一年后,在严格监控之下,茜德妮小姐才得以出院,但是仍得接受布迪·詹肯是他的名字,治疗精神病是他的游戏。
他抱着档案夹坐在玻璃墙前,注视着玻璃窗后装饰成育儿室的房间。在房间正对面的墙上,画有在月光下跳跃的乳牛和爬上时钟的老鼠。茜德妮小姐坐在轮椅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在她的身旁,是一群流着口水、微笑着、智力有障碍的小孩。他们流着口水对她傻笑,以湿濡的手指触摸她。而在隔壁的房间,几个研究人员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防范她有任何攻击行为。
一开始,布迪认为她的反应很好。她大声读着故事书,抚摸一个小女孩的头,安慰一个被玩具绊倒的男孩。然而,她似乎看见了什么东西,皱起眉头,把视线移开那群孩子。
“拜托,让我出去。”茜德妮小姐轻轻地说,一点也看不出异状。
于是,他们让她离开这里房间。布迪·詹肯看见这群孩子看着她离开,眼睛睁得大而空洞,却又有些深邃。一个孩子笑了,另一个孩子狡猾地把手指放在嘴上。两个小女孩凑在一起,咯咯地笑着。
当天晚上,茜德妮小姐用碎玻璃割破喉咙自杀了。而后,布迪·詹肯便开始越来越注意这些孩子。
到最后,他几乎无法把视线从他们身上移开了。
04、夜飞人
(一)
虽然有飞行员执照,但迪斯对马里兰机场发生的命案一点也不感兴趣,直到第三和第四次命案发生后才有所改变。他嗅出血腥暴力的味道,而这正是《内部透视》杂志的读者最想看的。这种新闻只要加入像一元商店商品般的廉价神秘情节,便能马上刺激销售量的提升。对于这种小杂志社而言,销售量胜于一切,是编辑们汲汲追寻的圣杯。
然而,这件事对迪斯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消息是,他比别家杂志社先抢到这条线;他仍未被击败,他仍是佼佼者,仍是这个猪栏里最好的猪。坏消息是,这一切成就,却归功于莫里森……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在编辑经验上,莫里森不过是个菜鸟,而他却处处挑剔其他编辑,包括迪斯这个老编辑;他总认为迪斯无所事事,整天只知道抽烟聊天。迪斯不喜欢人们认为是莫里森先闻到血腥味的说法,讲不喜欢是保守了点,事实上他是痛恶之至。这个事件使他产生一个念头,想把这家伙赶走。
“杜弗雷,马里兰,是吗?”
莫里森点点头。
“那里还有什么可报导的消息吗?”迪斯问。他想激怒莫里森,想看他发怒。
“如果你问的是有没有人认为那里发生的是连续命案,那么答案是:没有。”他不动声色地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迪斯心想,他接下来一定这么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莫里森说:“只要有人发现……”
“把卷宗给我。”迪斯指着莫里森桌上一份浅黄色的文件夹说。他的办公桌相当整洁,整洁得令人觉得恐怖。
莫里森这个秃头编辑伸手压住文件夹。这个动作让迪斯明白两件事:一是莫里森想把这卷宗交给他;二是莫里森不喜欢他刚才质疑的态度,不喜欢他露出一副“我是这里最老的编辑”的模样。好吧,没关系。也许就算猪栏里最好的猪也得视情况摇尾乞怜,为了让他消气,为了拿到案子,这样做是必需的。
“我想你应该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去和那里的人谈谈企鹅。”莫里森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不十分明显、但邪恶十足的笑容。“你不是认为企鹅比人类和海豚还聪明吗?”
迪斯指向莫里森桌上的大铁篮子。在他的桌上,除了那份卷宗夹和装有他妻儿相片(相片中的妻儿也是一脸干净)的相框外,这个铁篮是惟一的东西。铁篮上面标示着“每日工作”,里面放着一叠薄薄的稿件,约有六至八页厚,其上还有一个信封,用迪斯专用的洋红色回纹针夹在稿纸上,上面写着:内有照片,请勿折叠。
莫里森把手移开卷宗夹(他担心迪斯会伸手抢,露出一副准备随时压上去的模样),打开信封,甩出两张贴有黑白相片的纸张。相片上是一长列的企鹅,沉默地看着镜头。在它们之中,像有某种东西不可否认地蔓延——对梅顿·莫里森而言,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穿着制服的僵尸。他点点头,把相片放回信封。基本上,迪斯讨厌所有的编辑,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至少公私分明,该给人赞美时绝不吝啬。有这种个性特质的人并不常见,迪斯甚至怀疑,这种个性可能是导致许多中老年疾病的主因。坐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显然还不到三十五岁,但是头上有百分之七十全秃了。也许,这些疾病可能早在进行中了。
“不错,”莫里森说:“谁拍的?”
“我拍的,”迪斯说:“我写的稿子都会附上相片。你都不看摄影者的名字吗?”
“不常看。”莫里森说,看着迪斯在文章上下的标题。虽然文章在编排时,会另有编辑重下一个更吸引人的标题,但不可否认的,迪斯在下标题这方面确实有长才,他的标题总是精确切题,绝不会不知所云。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北极的天才异类。当然,企鹅不算异类,而且莫里森还认为它们应该生活在南极,但这些都无所谓。《内部透视》杂志的读者们,就是喜欢看有关异类、天才的报导(也许他们大部分都属于前者,而又欠缺后者)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标题还少了点东西,”莫里森说:“但……”
“但这就是我们需要下标题编辑的原因,”迪斯接过他的话:“所以……”
“所以什么?”莫里森问。在他金边眼镜的镜片后,是一对又大又蓝又狡猾的眼睛。他把手放回卷宗夹上,微笑着看着迪斯,等待他回答。
“所以你要我说什么?我错了吗?”
莫里森的笑容约略扩张了一、两公厘。“可能只有一点点,但是有错。我想……”
“是啊,告诉我错在哪里。”迪斯说,不过口气和缓多了。
他可以装出谦卑的样子,而事实上这种谦卑早已在他体内蠕动着了,只是他不喜欢而已。
莫里森坐着看着他,右手伸向卷宗夹。
“好吧,我确实有错。”
“你能承认,心胸实在是太宽大了。”莫里森说,然后把卷宗递给他。
迪斯一把抓过卷宗夹,走到窗边的椅子上坐下,迫不及待地打开。卷宗夹里是一些通讯社的报导和零散从一些地方小报剪下的新闻。他才看了几篇,脑海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这些我都没看过,”他心里想着,然而问题的根源在于:“为什么这我都没看过?”
他并不知道原因……但他知道,如果自己错过了这些新闻消息,就得必须重新思考——他还算不算是这个猪栏里最大的猪?他还知道:如果他和莫里森的位置互换的话(过去七年来,迪斯不止一两次与这个宝座擦身而过),他一定会让莫里森像只爬虫在地上求饶,才肯把这份卷宗给他。
他妈的!他对自己说。你一定会一脚把他踢出门去。
他又闪过另一个想法:自己是否已油尽灯枯,活力不再了?他很清楚,编辑这一行淘汰的速度很快。虽然这么多年来你可以写一些有关飞碟的文章(通常还附上模糊的一串灯泡照片),报导会算数的狗,以及失业的父亲把小孩一个个砍死的故事,然而却有一天,你突然啪一声,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别傻了,他安慰自己,但是心情仍好不起来。能写的故事就在那儿,就在面前,像生命般广大,比生命更加倍丑恶。真是该死,为什么他会错过呢?
他抬头望向莫里森。莫里森正仰坐在办公椅上,双手交握放在胃部的位置,也正回看着他。“如何?”莫里森问。
“你是对的,”他说:“这个事件的确够大,而一定还不止于此。我觉得真是太棒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个故事好不好,”莫里森说:“至少,它让杂志大卖,而且未来会卖得更好,理查,你说是不是?”
“没错。”他把卷宗夹在腋下,起身离开。“我想继续去追这个事件,到缅因州去找我们认识的那个关系人。”
“理查?”
他在门口处转身,看见莫里森又把他的稿子拿出来看,脸上挂着笑容。
“我们把这篇文章摆在蝙蝠侠广告的照片后,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意见。”迪斯回答,然后走出去。突然间,自我怀疑和焦虑,都被他抛到一边了;他又闻到那股旧血腥味,强烈而腥臭。一时之间,他只想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追根究底。结局的真相在一个星期后便出现了,不是在缅因州,也不是在马里兰州,而是在更遥远的南方——北卡罗莱纳州。
(二)
现在是夏天,这个季节意味着懒散和悠闲。然而对理查·迪斯来说,这漫长的一天并不好受。主要的问题是他一直无法在威尔明顿的小机场降落,至少目前为止是如此。这个机场很小,只有一条货运线,几个航班,绝大多数起降的都是私人飞机。当迪斯飞来的时候,机场上空有浓厚的雷雨层,使得迪斯只能在离机场九十里远的地方兜圈子,在乱流中上上下下地颠簸。当太阳开始渐渐西下的时候,他开始咒骂了起来。到了七点四十五分,他才得到准许降落的通知。离太阳下山的时间还有四十分钟。他不知道夜飞人有没有在当地犯案。不过就算有,他也马上就会赶到了。
夜飞人一定在那里;迪斯确信。他已经找到正确的地点,找到这架“席斯娜空中统领”飞机。他到处问过了,从维吉尼亚湾、夏洛特到汉明罕,甚至以南更远的地方都问过了,但他都不在哪里。迪斯不知道他离开马里兰州的杜弗雷市后会躲去那里,不过既然他到了这里,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的直觉是对的。迪斯上星期花了好些时间,打电话给杜弗雷以南的各个机场,请他们协助查寻是否有夜飞人的飞机编号。他白天坐在旅馆的房间里,一通又一通地打,拨到手指开始发痛,拨到对方不耐烦起来。不过,他的坚持确实有代价,最后真的让他问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