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心跳慢慢恢复正常,我开口就说:“我打算离开我丈夫。”

  “不必,”她马上回答,“他就要离开你了。你会看着他离开,就再等一下吧。你也许认为他会要你把孩子拿掉,但是他来不及这样做。”

  “怎么可能?”我说。我也只能这么说,以那时的情况看来,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反复地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就好像坏掉的唱盘一样。即使到现在,都过了二十六年了,我还能闻到那个古老的蜡烛味道、闻到从厨房传来的肉桂香味,以及潮湿壁纸的霉味。我忘不掉她的样子,忘不掉她那微小而虚弱的身躯裹在小巧而褪了色的蓝色衣服里的样子。

  她是那样娇小,却能让人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她身上发出,就像灯塔那样发出耀眼的光芒……”

  玛莎站了起来,走到吧台那里,对雷恩说了两句话,然后拿着一杯白开水回到座位上。她仰着头,几乎一口就把整杯白开水喝干。

  “你没事吧?”妲西问。

  “没事。”玛莎耸耸肩,笑着说:“我想,其实我也不必讲太多。但是如果你去过那里,你一定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那时,迪罗米婆婆对我说,以你现在的情况,并不用管你嫁的是不是全世界最烂的男人。你现在最要紧的是,去找出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

  任何人听了她那时说的话,一定会气她跟人打哑谜。不过,我那时实在被她弄糊涂了,连气都忘了出,只是傻傻地问她:“你是什么意思?强尼就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

  她哼了一声,伸手拍了我一下,很不以为然地说:“那个男人和自然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靠近我,让我觉得害怕起来。感觉她好像暗示一些事情,而那些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女人会怀孕,当然是靠男人射出的精子。小女孩,这些你当然懂,对不对?

  我想她应该不会在那个时候对我上生理教育课,但是当时我的脑袋一片混乱,只好迷迷糊糊地点点头。

  “知道就好,”她也点点头说:“这是上帝精心设计的……就像一个跷跷板。男人射出精子,精子进到女人体内后,是女人怀它、育它、让它长大。这是世界不变的规则,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适用这个规则,而你所怀的这个孩子正是要证明这个规则的例外。那个把精子射入你体内的男人,并不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就算他能一直待在你身边,他也不能算是。他恨这个孩子,想在他出生前就把他置于死地,因为他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一般男人是无法察觉这些的,但是如果孩子真的太过特别的话,那男人还是会感觉出来的……而这个孩子和强尼·罗斯沃可说是完全不同,就如同白天和夜晚的差别那样大。所以,小女孩,请告诉我:谁才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她说了一大堆,而且几乎都是在我耳边说的。

  那时我所能做的,就只是猛摇头,我根本不明白她在讲些什么。但是,我想在我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沉睡中醒转过来。也许是因为现在我都明白了,所以才会这么说,但我又不认为是这样。那时,我的脑海只闪过一两次那个人的名字而已。于是我说:“我不知道你想听我说些什么,我根本不明白你说的什么自然不自然的父亲。我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怀孕了,就算怀了孕,也绝对是强尼的孩子,因为他是惟一和我一起睡过的男人!”

  她坐回椅子上,对我微笑着。笑容就像阳光一样和煦,让我稍稍觉得放松了一些。“我并不想吓你,”她说:“我根本没有要吓你的意思。只是我已经看到了那个情景,而且非常真切。我拿杯茶给你喝,也许会让你平静一点。你会喜欢它的,这茶的味道很特别。”

  我想告诉她,我根本不想喝茶,却又说不出话来。那时我已经无力到懒得开口,就连拔腿离开的力气也没了。

  她那里有一间油腻的小厨房,黑得像洞穴一样。我坐在门

  边的椅子上,看着她舀起一匙茶叶放进一个老旧的茶壶里,又把水壶放在瓦斯炉上烧开。我坐在那儿,心想我根本就不想喝她的茶。也不想饮用任何从那个脏兮兮的厨房端出来的东西。

  不过,我想出于礼貌,还是先喝一小口,然后就可以随时离开,再也不要来这里。

  但是,她竟然端来两个洁白如雪的茶杯,还有一碟糖、鲜奶和几个刚烤好的甜甜圈。她把茶倒入杯子时,我闻到很香的味道,感觉炙热而有力量。在我惊觉之前,我竟然已连喝了两杯,还吃了一个甜甜圈。

  她自己也喝了一杯茶,吃了一个甜甜圈,开始跟我闲话家常。谈我们怎么在街上认识,谈我家乡阿拉巴马州的情况,谈我爱去的几家商店等等。之后,我看了一下手表,才发觉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半小时了。我打算离开,但一站起来,便觉得头昏目眩,马上又重重坐回椅子上。”

  妲西看着她,眼睛张得大大的。

  “你下了麻药,”我害怕地叫了起来。

  “小女孩,我想帮助你,”她说:“但是你不想告诉我我必须知道的事,而且我知道你也不想做你必须去做的事,若我不推你一下,你根本不会做,所以我得帮你一下。你小睡一会儿,就这样,不过,在你入睡之前,你得告诉我,你的孩子的自然父亲的真实姓名。”

  当时,我坐在那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听着从窗外传来的街上闹市声,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就像我现在看你这样清楚。妲西,他的名字是彼德·杰弗瑞;他是白人,而我却是黑人;他很高,而我却很矮;他受过教育,而我完全无知。我们两个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人,只有一件事是相同的,就是我们都来自阿拉巴马州,我来自靠近弗罗里达州边界的巴比隆,而他来自伯明罕。他根本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死是活,他经常住在旅馆的十一楼,而我只是帮他换洗衣服的黑人服务员。对我而言,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会自己找地方躲起来,因为我曾听过他和别人说的话,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对他来说,若一个黑人用过的玻璃杯,不洗干净他是不会再用的;我看过太多房客都是这个样子。他就是那种有种族歧视的人,但是跟肤色无关;就算他是有色人种,也会歧视其他的种族。

  你知道吗?他还真有点像强尼,或说,强尼在某方面长得还真像他。如果强尼再聪明点,再多读点书,天知道他们两个人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很清楚地看着他。但是,当迪罗米婆婆把我唤醒时,我闻到一股肉桂的香气,几乎呛得我无法呼吸,我很自然地就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彼德·杰弗瑞,”我说:“彼德·杰弗瑞,那个住在一一六三号房的男人,他是个作家,但没有写几本书。他就是自然父亲。但是,他是白人!”

  她凑近我说:“不,他不是。没有人是白的。在他们的心中,他们都是黑的。你一定不相信,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他们的内心如黑夜般黑,即使在白天也一样。不过一个人能让黑夜发出光亮,为什么男人射出能让女人怀孕的东西都是白的,就是这个道理。自然是和颜色无关的。亲爱的,现在闭上眼睛,因为你已经累了,真的很累……现在说吧!快说!不要停下来!迪米罗婆婆要给你一个东西,孩子!我把这个东西放在你手里。别看,只要把手伸出来就好了。”我照着她的话做了,觉得手里多了一个方形物体。感觉好像是玻璃或塑胶之类的东西。

  “等到你该想起一切的时候,你就会想起来的。至于现在,就放心地睡吧。嘘……睡吧……嘘……”

  “就这样。”玛莎说:“接下来,我只记得我跑下楼梯,像有恶魔在后面追赶一样。我不记得我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但是这并不重要,反正我已跑开就是了。在那之后,我只回去过一次,但我并没有看见她。”

  玛莎说到这里停住了,她们一起惊讶地向四周张望,好像一对刚从午觉中醒来的女人。酒吧里的人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变多了。现在已经快到五点了,正是一些经理主管下班向酒吧聚集的时间。虽然酒吧里没有人大声喧哗,但是声音总是从四面八方传来。她们虽然已把制服换下,但是酒吧里的人谈论的股票、基金和债券等话题,使她们觉得自己好像仍处于经理主管的环绕之下。

  “我袋子里有一个比萨和六瓶啤酒,”玛莎有点胆怯地说:“我可以把比萨拿去热一下,要点冰块让啤酒降温……如果你愿意继续听我把故事讲完。”

  “我当然愿意。”妲西笑着说,不过声音有一点紧张。

  “我想我该把一切都说出来,”玛莎喃喃地说,脸上的表情愈发严肃,先前的微笑一下子都消失了。

  “不过,我得先打个电话回去,告诉我先生说要晚点回去。”

  “去吧,”玛莎说。当妲西去打电话时,玛莎不停地打开又合上背包,为的只是要检查那本珍贵的书是否还在那里。

  虽然比萨的大小超过她们两人的食量,但她们还是把它吃完了,而且一人还喝了一瓶啤酒。玛莎又问了一次,确定妲西是不是真的想把故事听完,妲西再次表示愿意。

  “因为这个故事有些地方并不是很好,我得事先声明。糟糕的程度,就像那种三流杂志登载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

  妲西知道她所指的三流杂志是什么,但是没有想到她这位纯洁、规矩的朋友,竟然会和那种故事有任何关联。她又为玛莎和自己开了第二瓶啤酒。玛莎开始继续说下去:“我恍恍惚惚回到家,几乎记不得在迪米罗婆婆那里发生的事,于是,我说服自己尽量往最好的一面去想,把这一切都当成是梦。但是,强尼口袋里的那些白色粉末并不是梦;它还在我的皮包里,用香烟盒的玻璃纸包裹着。那时我所想的,就是赶快把这一切都忘记,忘记世界上还有巫婆存在这回事。我想我必须赶快把那些粉末丢掉,不然,迟早会被强尼发现,他肯定会搜我的皮包。然而,就在我打开皮包的一刹那,发现皮包里多了一件东西。我把这个东西拿出来,看着它,回想起我曾经看过它,虽然我已经记不清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

  这个东西是一个小小的方形塑胶盒,盒盖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内部。盒子里装着一个香菇,要不是之前我曾听过奥莉维亚讲过她的经历,我还真会以为这是一个毒菇,那种毒性烈到足以夺命的毒菇。

  不过我还是决定把它扔掉,打算连同那些白色粉末,一起丢进马桶冲掉。但是,我就是做不到。感觉她就好像站在我身后,要我不能这么做。我那时害怕的不敢回头,连客厅里的镜子都不敢看,生怕看到她就在旁边。

  最后,我只把白色粉末扔掉了,而把那个塑胶盒放进厨房的壁橱里。我踮着脚尖,把它放在最高层深处,好让自己忘了这个东西。”

  她停了一下,不安地玩弄一会儿手指,然后说:“我想我应该多告诉你一点关于彼德·杰弗瑞的事。我儿子彼德的书写的是有关越南的事,这是他经历过的;而彼德·杰弗瑞的书写的是二次大战。他还在服役时,便在一九四六年写成了第一本书,书名是《天堂之火》。”

  妲西看着玛莎,半天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才迸出一句:

  “是真的吗?”

  “是的,现在你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吧。也许你现在能了解所谓自然父亲的意思:《天堂之火》,《荣耀之火》。”

  “但是,就算你的彼德读过这个杰弗瑞先生的书,也不一定代表他抄……”

  “当然有可能,”玛莎说,做出相当坚定的手势。“不过事情不是这样。我不是要说服你相信他没有抄袭。不管你相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只是想多告诉你一点那个男人的事。”

  “请说下去。”妲西说。

  “从一九五七年我来这家旅馆工作开始,我就经常看到他,一直到一九六八年他心脏和肺出问题为止。以他平常酗酒纵欲的情况,我一点都不惊讶他的身体会出问题,甚至还觉得毛病来得太晚。在一九六九年,他就出现过几次,当时他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原本就不胖的身体,变得更加消瘦,几乎是皮包骨。不过,他那时仍然喝酒,完全不顾自己健康状况。我曾听到过他在房里咳嗽,听到过他在浴室呕吐,能够强烈感受到他所承受病痛的苦楚。但是,我心里却想:这也难怪,这都是他自找苦吃,还能怪谁呢?应该再也撑不了多久了。不过,他却没那么快死。到一九七○年,我还看过他两次。那次他身边有个男人,看来像是在照顾他。虽然任何人只要看到他的脸,就知道这个人不能再喝酒,但他还是一样继续喝下去。

  他最后一次投宿是在一九七一年二月。那时,他身旁的男人换了,我猜想先前那个人大概不干了。杰弗瑞这次是坐着轮椅来的。当我走进他的房间清扫时,我看见浴室里竟然晾着尿布。谁能想到过去他曾是个英俊的男人,现在却变成这副德性。他看起来就像行尸走肉,像个街头的流浪汉。你能想像那种情景吗?”

  妲西点点头。在街上常可看到这种穷途末路的人,他们总是夹着破旧的包袱,或穿着又脏又烂的外套。让人一看便倒尽胃口。

  “他每次来都住一一六三号房,那间房子望出去可以看到克里斯莱大楼,每天我都替他把窗户打开。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却从不叫我的名字。他不是不知道,我们都有胸牌;而他又不是不识字,我不相信他不知道我的名字。在一九六○年以前,每次他退房,都会在电视上留两块钱小费。到了一九六四年,小费变成三块钱;到最后,竟变成五块钱。在那个时候,小费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笔重要收入。他给小费倒不是为了我,不过是跟随习俗罢了。对他那样的人而言,面子是很重要的。他给小费,就像他主动为女士开门一样简单。他每次来,有时是和一些出版商或电影、电视制作人会面;有时是来找朋友,当然,这些朋友都是这一行的,有的人自己写书,有的人则是当作家经纪人,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开宴会。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每次我打扫房间时,都会清出好几打空啤酒瓶、百万根烟屁股,满地都是湿纸巾和食物残渣。有一次我还发现他们把整条龙虾扔进马桶。到处都是玻璃杯,而这些文人则七横八竖地倒在沙发和地板上,像死人一样。

  大部分的情况就是如此,不过有时当我在上午十点半去清理房间时,他们的宴会仍未结束。他会让我进去,从不妨碍我打扫工作。参加宴会的人都是男性,一个女人也没有。他们聚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讲战争的故事。每个人都不厌其烦地大谈特谈当年参战的情景:部队被派到哪里作战;谁在那场战役中阵亡了。有时候,他们偶尔也会玩玩牌,但即使在牌桌上,他们还是不停地谈论战争。五、六个脸色潮红的白人男子,喝多了酒,坐在玻璃桌前,开敞着衬衫,扯歪了领带,桌面上堆满像我这种女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钞票。你知道他们谈论战争有多热情,就像我们年轻的时候讲述彼此的男朋友一样。”

  妲西说她惊讶的是旅馆经理居然没有把杰弗瑞赶走,管他是不是作家,如果他每次来都搞得天翻地覆,根本就不该让他住进来。

  “不,不,”玛莎微微笑了一下:“你会错意了。他们不是那种喝醉了就把衣服扯烂、砸坏家具、把酒瓶子扔出窗外的恶棍。杰弗瑞不是一般军人,他像我的彼德一样,上过西点军校。他在军中干到少校,个人教养和气质都很好,就像南方那些大家庭的孩子看起来都很有水准一样。他知道四种不同的领带结法,也熟知亲吻女士应有的礼节。总之,他很有教养,我不骗你。”

  当玛莎说出教养这个字时,微笑的嘴稍稍扭曲了一下;表情中似乎夹带了一丝痛苦和自嘲的情绪。

  “他们有时会争吵几句,但绝不会闹事,虽然喝多了酒,他们还是能控制自己。就算有人抱怨,也只是隔壁的房客而已。不过他总是住在最角落的房间,所以最多也只有一两间客房受影响。但每次只要有人请他们小声一点,他们一定会马上克制。你了解吗?”

  “我了解。”妲西应道。

  “其实也很正常。任何一大旅馆,都会包容房客的所做所为。他们有权在房里举行宴会,玩牌,甚至吸毒。不是吗?”

  “他们还吸毒?”

  “这我就不知道了。他后来有很多药罐子,天晓得那是不是毒品。不过,那些药罐子都贴有说明标示,只是我没有注意。反正我认为,他是一位很有教养的人。他很久以来便习惯投宿雷包拉斯旅馆,你一直以为他是个很出名的大作家,就因为你在这家旅馆做得和我一样久的缘故。没错,他过去曾经出过名,但只不过像冰块一样,很快就消失了。比出不出名更重要的是,他是我们这里的熟客,而且他的父亲,一个南方的大地主,比他还早成为这里的常客。他们习惯住在这里,并已视为传统。从那个时候起,当旅馆经理知道杰弗瑞先生要到纽约来,角落的那个房间就会很快腾出来,即使旅馆客满,他们也从未安排他住过别的房间。”

  妲西缓缓摇着头说:“真是太奇怪了。”

  “你一定不相信,对不对?”

  “哦不……我当然相信,但这真的很奇怪。”

  玛莎·罗斯沃的脸上再次出现那个痛苦而自嘲的笑容。“一切的问题都是出在教养上……或者说,时代改变了。即使我知道他很传统,但他的一些行径却大出人们的意料。

  他很讨厌黑人,虽然他的教养很好。你记得我先前说过的吗?他就是属于那种有种族歧视的人。而且事实上比歧视更严重,他根本就是痛恨。彼德·杰弗瑞是个种族歧视份子。当约翰·甘乃迪死的时候,他竟然在这里举行宴会。他的朋友都来了,而且一直狂欢到天明。我站在那儿,但他们所说的话让我根本无法接受,他们说什么如果真的要天下太平,就应该在下一代白人小孩诞生前,把有色人种从城里赶出去,让他们一人提一台电视机回到丛林中。当时,我气得无法控制自己,差一点冲上去对他大吼大叫。不过,我还是尽量克制着,强迫自己安安静静赶快把事情做好。我不断提醒自己,这个人就是我儿子彼德的自然父亲;我不断告诉自己,彼德现在才三岁,我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如果我不能克制情绪的话,就会丢掉这份工作。

  而后,又有一个人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对准他们的屁股,一个个把他们踢出国外。”然后又一个人接着说:“到时候别忘记找我,我也来助你一脚之力”。“太好了!”杰弗瑞兴奋地说:“等到我们把最后一个黑人赶走后,我们就来举办狂欢会。到时候,我一定去把麦迪逊花园广场给租下来!”

  那时,我感到头痛得要命,腹部几乎快痉挛了。我必须赶快离开,再不走就真的克制不住自己了。我没等把房间打扫完就走了,过去我从来不曾这样。不过,身为黑人还是有点好处:他们根本无视我的存在,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离开。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会关心我是否把房间打扫好了。”

  痛苦和自嘲的笑容,又浮上玛莎的嘴角。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那种人有教养,简直就是笑话嘛。”

  妲西说:“不管情况如何,他根本不配做你孩子的什么自然父亲。在我看来,他还不如禽兽。”

  “不!”玛莎尖声说:“他不是禽兽。他是个好人。就算某方面他很坏,但他一直就是如此。就算他平常玩世不恭,但是从他写的书中,完全可以看出他的教养和才华。

  “嗨!”妲西语带轻蔑地对玛莎说:“你该不会读过他的书吧?”

  “我全读完了。在我带着白色粉末去找迪米罗婆婆前,他一共写了三本书,而我读了其中两本。他写作的速度很慢,比我看的速度还慢。”她露齿而笑:“真的慢死人了。”

  妲西怀疑地看着玛莎。她知道玛莎会看书,但多半是罗曼蒂克或悬疑之类的三流读物。“你看起来不像是喜欢看战争故事的人,玛莎,这一点你不会不清楚吧?”“我当然清楚。”玛莎说完起身,又从袋子里拿出来两瓶啤酒。

  “说起来也挺怪,妲西,如果他真的是个好人的话,我说不定还不会去看他的书。更好笑的是,如果他过去曾经好过的话,我想也不会比现在好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