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的小孩。

  把嘎喳嘴放在杰克的房间也不错。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也许会有防护的作用。

  不过,这也不一定就能保障安全。

  “谢谢你帮我留着它。”他对史考特太太说,一手倒提起嘎喳嘴的脚。“虽然它出故障了,但是我的孩子一定还是会爱死它的。”

  “要谢就谢史考特吧,不要谢我。你要不要拿个袋子装?”

  她笑着说:“我拿个塑胶袋给你,保证不会破。”

  哈根摆摆手,把嘎喳嘴塞进旅行袋里。“不必了,这次我就这样带回去。”他微笑地回答:“我亲手拿回去。”

  “随你高兴吧。”史考特太太说。当哈根转身向大门走去时,她又急急召唤着:“等你下次再回来,我就会卖三明治和沙拉了。你一定要来尝尝。”

  “一言为定。”哈根说。他出了店门,走下台阶,在台阶上伫足了片刻,对着炎热的沙漠晴空微笑着。他内心洋溢起一股温馨的感觉,这些日子以来,从未像现在这么舒服过。

  此时,在他左边,那只笼子里的明尼苏达猎狗突然站了起来,冲向铁笼边,隔着铁栅栏对哈根低吠咆哮着。就在这同时,哈根夹克袋里的嘎喳嘴也跟着动了起来,发出嘎嘎的声音。声音虽小,嘎喳嘴动的幅度也不大……但是哈根就是能感觉得到。他轻轻拍拍旅行袋,温柔地说:“没事,没事,大嘴儿。”

  他快步走过店前广场,钻进他新买的雪佛兰厢型车,朝洛杉矶的方向出发。他已经答应丽妲和杰克,要在七点以前到家,最晚不超过八点,他一向勉励自己要言出必行。

  08、献辞

  在纽约最老牌暨最大的雷包拉斯旅馆的旋转门旁,在看门人、等待载客的出租车后面的角落,还有另一道门。这道门比较小,不但没有任何标识,而且看上去破旧不堪。

  一大清早,七点十五分的时候,玛莎·罗斯沃向这道门走去。她背着蓝色的挎包,脸上挂着愉快的笑容。挎包的样式十分普通,不过这个微笑可就不寻常了。她并不是高兴去上班;事实上,她对雷包拉斯旅馆十至十二层服务生领班的工作并不是很满意。这份工作既不重要,酬劳也不高,但是对一个在阿拉巴马州巴比隆的面粉堆中长大的女人而言,这工作已经十分不错了,而且薪水更是不可或缺。然而,不管什么工作,技工也好,电影明星也好,在这个平常的早上挂着微笑去上班,是件相当正常的事。这个微笑代表着:其实“大部分的我”还躺在床上呢。不过,对于玛莎·罗斯沃而言,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早晨。

  事情开始变得不寻常,是在她昨天下班回到家后:她收到了她孩子从俄亥俄州寄来的一个包裹。她等了好久,盼了好久,终于实现了。她一整个晚上兴奋的几乎睡不着觉,深怕一觉醒来会发现这都不是真的。她把这个东西藏在枕头下,小心翼翼地收好。幸好,早上醒来时东西还在。

  她掏出钥匙,打开旅馆大门转角处的小门,往下三个台阶,走进一条长廊。长廊两侧的绿色墙壁边排着一列洗衣推车,车里堆满洗好的床单。整条长廊充满着干净衣服的气味,这味道是玛莎非常熟悉的,如同面包刚出炉的味道。从旅馆大厅传来模糊的广播音乐声,然而过去玛莎却未曾注意过,她老是把它和载货电梯的嗡嗡声和厨房瓷盘的碰撞声混在一起。

  在长廊中间,有一扇写着‘服务生休息室”的房门。她走进去,把外套挂好,走过这间大大的休息室底部(这里可同时容纳十一个人休息喝咖啡),开始整理客房物品补充和申请表,试着让自己专心工作。休息室里除了一张大桌子、一面和墙等宽的布告栏和满地的垃圾外,还有一个用空心砖砌成的更衣间。更衣间里有一个个的柜子,每个柜子都加了锁,以防止偷窃事件发生。

  更衣室最里面还有一个门,门后是淋浴的地方。这扇门打开了,妲西·萨加摩从里面走出来,身上裹着雷包拉斯旅馆的浴袍和一团温暖的热气。她瞥见玛莎脸上的笑容,便笑着张开双臂向她迎过去。“它来了?对不对?”她叫道:“你一定收到了!你的脸上写得一清二楚!”

  玛莎并不想哭,但眼泪还是滚了下来。她抱住妲西,把脸贴在妲西湿漉漉的黑发上。

  “没关系,宝贝,”妲西说:“哭吧,把一切都发泄出来。”

  “我太高兴了,我实在太骄傲了,坦西……我真的很骄傲。”

  “你当然要骄傲。这就是你哭的原因,没关系……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看到你笑。”她笑着说:“这是你应得的。如果我有这样的孩子,我一定会哭得比你更大声。”

  于是,带着崇敬圣洁之情(对玛莎而言),她小心翼翼地从蓝色的挎包中拿出她孩子写的第一本小说,封面上简介用的背带都还没拆下。她用卫生纸包裹着,和她棕色的尼龙制服放在一起。妲西耐心地等她小心翼翼地把卫生纸摊开,终于看到了玛莎珍爱的宝藏。

  妲西仔细地打量着封面,封面上是三个拿着枪站在一座山坡上的陆战队员照片,其中一个头上还缠着绷带。几个橙红色大字《荣耀之火》十分抢眼,照片下有一行小字:“彼德·罗斯沃著”。

  “太好了!真棒!能不能再让我多看一点。”妲西以妇女特有装出感兴趣的语调说。

  玛莎点点头,毫不犹豫便往下翻到献辞那页。妲西念道:“谨以本书献给我母亲:玛莎·罗斯沃。妈妈,若没有你,我便不可能完成此书。”在这几行印刷的文字下,还有用笔写上的一行草字:“妈,我说的都是真心话。爱你的彼德。”

  “哇,这可是最掏心窝的话了。”妲西说着,用手揉了一下眼睛。

  “何止是心窝话,”玛莎说。她合上书本,用卫生纸重新把书包好。“这全是真心话!”她笑了。在笑容中,妲西看到眼前的这个老友流露出的不只是母爱,还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态。

  下午三点下班后,玛莎和妲西经常会在旅馆附设的咖啡厅喝咖啡。偶尔遇到值得庆祝的事情时,她们还会到大厅旁的酒吧去喝酒。而今天,绝对有充足的理由到酒吧庆祝。

  妲西先在酒吧找了个座位,让玛莎坐下后,自己便跑到吧台为玛莎点了一杯酒。她和酒保雷恩简短地说了几句话,雷恩便转向玛莎,对她竖起右手的大拇指。妲西带着满意的笑容回到座位上,玛莎则一脸狐疑地看着她。

  “你又搞什么鬼?”

  “等一下就知道喽。”

  五分钟后,雷恩端着托盘过来,在桌上摆下一个银色的冰桶,和两只玻璃杯。冰桶里面插了一瓶高级法国香槟酒。

  “我来付账!”玛莎以半威胁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她瞪着妲西,一脸的兴奋。

  “少来了。”妲西说着,掏出了信用卡。玛莎没有再争下去。雷恩拔开软木塞,放在妲西旁边,先为她倒了一点香槟酒。妲西拿起杯子摇了摇,对雷恩使了一个眼色。

  “好好享用,女士们。”雷恩说,然后出奇不意地亲了玛莎一下。“请代我向你的孩子道贺。”当他把话说完走开时,玛莎还呆在那儿,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妲西把玻璃杯倒满香槟,首先举起杯子。玛莎跟着举杯。玻璃杯轻轻碰撞,发出叮铃声响。“为你儿子的新书干杯。”妲西说完,先喝了一口。随后她又举起杯,轻碰玛莎的杯子。

  “也为你的儿子干一杯。”她说,又喝了一口。不待玛莎把杯子放下,妲西再次举杯说:“再为伟大的母爱干一杯。”

  “好了,甜心。”玛莎阻止她说。尽管眼神严肃,但她嘴角却掩不住笑意。前两次举杯她都只啜了一小口,但这一次,她把整杯酒一饮而尽。

  妲西点了香槟,当然是为了庆贺玛莎的儿子彼德出新书。不过,除了这点还有别的原因:她很好奇,为什么玛莎早上会说“何止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她还好奇的是,为什么玛莎会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情。

  她等到玛莎把杯里的酒喝干后,才开口道:“玛莎,你说那个献辞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

  “你为什么说,不只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

  玛莎看着妲西,良久良久不发一语,让妲西觉得她似乎不愿意说。然而,玛莎笑了,笑容里带有一点苦楚,一点激动——这是妲西所看到的。她不明白,虽然玛莎大半辈子过得十分艰苦,但在这种高兴的时刻,她不应该笑得如此苦楚。然而,在这个笑容里,胜利者的神态依然存在,如同古典音乐一般,各种情绪交织得非常复杂。

  “他的书非常畅销,而且评价也很不错,”玛莎说:“我相信,但不是因为彼德这样说……当然,他这么说也没错。我所说的真心话,是有关他的一切遭遇。”

  “谁?”

  “彼德的父亲。”玛莎说。她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沉静地看着妲西。

  “但是……”妲西想说下去,但又打住了。很显然的,彼德的父亲强尼·罗斯沃一辈子也没写过半本书。像强尼那样的人,写下的字除了借据和骂人的脏话外,恐怕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了。玛莎所说的,可能有她的弦外之意……

  “别想那么多了。”妲西心想:“她也许要说,她在嫁给强尼之前就怀孕了;而彼德真正的父亲,是个才华洋溢的家伙。”

  然而,她所想的却与事实完全不符。妲西虽然没见过强尼,但是她在玛莎的相簿里看过他的照片,而她和彼德熟得不得了。事实上,在彼德由高中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彼德当成自己的孩子。彼德的长相,和相簿里的那个男子,的确有太多不相似之处……

  “强尼的确是彼德的真正父亲,”玛莎说,似乎看出妲西所想的事。“只要看一看鼻子和眼睛就知道了,不就是一个样子吗?”玛莎似乎有些醉了,她话中开始流露出南方口音,就像小孩子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一样。

  妲西把剩下的香槟全倒进玛莎的杯子。玛莎举起杯子,凑近眼前。隔着杯中的酒,午后明亮的光线全都柔和了起来。玛莎享受着眼前的景象,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放下,又开始笑了起来。笑中仍带着几许苦楚。

  “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是有一点。”

  “好吧,我会慢慢告诉你的,”玛莎说:“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没说。现在他出了书,也该是我说出来的时候了。天知道,我根本不能告诉他,他应该是最后知道的。而且,幸福的孩子总是不明白母亲的爱,不明白母亲的奉献,对不对?”

  “不见得吧,”坦西说:“玛莎,也许你该想想你是不是真的该说,也许你……”

  “不,他们不会明白的。”玛莎说。妲西这时才明白,刚才玛莎根本没听进她所说的半个字。玛莎·罗斯沃此时已进入了她自己的世界。当她的眼神又回到妲西身上时,她嘴角露出一个相当特别的笑,而妲西并不太喜欢这样的笑容。“完全不明白,”她重复着。“如果你想知道‘奉献’的真正意义,随便问一位母亲就知道了。你同意吗,妲西?”

  妲西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然而,玛莎却点点头,好像妲西完全同意她所说的。接着,她开始说下去。

  她不需要讲太多平常的事。这两个女人一起在雷包拉斯旅馆工作了十一年,而且打从一开始就成为好朋友。

  关于玛莎,妲西对她最基本的认识(至少在今天以前),就是玛莎嫁错了老公。她的丈夫不但酗酒,而且还有毒瘾,更别提偶尔和路上的妓女搭三捻四了。

  玛莎认识他时,才刚到纽约几个月,就像走入森林的孩子。而在她嫁给强尼之时,早已怀了两个月的身孕。她曾不只一次告诉过妲西,要不是因为怀孕,她才不会嫁给强尼。她虽然很高兴,怀了孕竟然还有人愿意娶她。但是,她也不是笨蛋,那时她就很清楚强尼的收入并不多。

  然而,玛莎的第一个孩子,在她怀孕的第三个月便流产了。过了五个月,她估算了一下结婚的利与弊,发现弊大于利。她的先生太多次晚上不回来,不断找借口敷衍她,而且对她从来就没有好眼色。她对妲西说,强尼只要一喝醉,就会拿她出气。

  “人倒是挺英俊的,”她曾对妲西说:“不过,一团狗屎就算再好看,也还是一团狗屎。”

  在她决定离开他之前,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但是,强尼知道她怀孕后的第一个反应竟是不信任:他拿起浴室的拖把,狠狠地猛击玛莎的腹部,想让孩子流产。两天后,他和一位酒肉朋友一起去抢劫一家杂货店。强尼手上拿着一把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手枪,指着店主,才刚要拉动扳机,手枪便走火了。子弹从他的右眼射进脑部,使他当场死亡。

  玛莎直到怀孕的第十一个月,仍在雷包拉斯旅馆上班,是普罗利先生要她回家待产,免得她把孩子生在旅馆的走廊或电梯里。罗勃·普罗利对她说,她的表现很好,请她放心回家待产,等到生完孩子后,随时可以回来上班。

  于是玛莎听他的话回家去了,两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七磅重的男孩,取名为彼德。如今,彼德已长大成人,还写了一本叫《荣耀之火》的书。这本书获得每月一书的极力推崇,顿时名利双收。

  这些事情妲西早就知道了。至于其它的——那些难以置信的部分——她直到这个下午,才在旅馆附设的酒吧、在香槟酒的效力下,听把彼德的新书用卫生纸包好放在膝上背袋里的玛莎第一次讲述。

  “当然,我们住在郊区,”玛莎说。她看着眼前的香槟杯,用手指轻轻转动着。“就在车站公园附近的站前路。我后来又回去过,那里变得比过去更糟了。”

  “那个时候,站前路上住着一位老巫婆,那里的人都叫她迪罗米婆婆。他们都发誓她是个真正的巫婆。我当时完全不相信,还去问和我住同一栋公寓的邻居。她叫奥莉维亚·金索汶。我问她为什么在太空梭都已经飞到外太空、各种疾病都有药可医的时代,还会有人相信巫婆。奥利维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她要不是必须扶养母亲和三个弟弟,也不会住在这种脏乱的地方。我原本以为她会同意我的想法,没想到她却摇摇头,笑了起来。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说你相信巫婆吧?”我问她。

  “不,”她说:“但是我相信她。她很不一样,也许一百个人,也许万人、或一百万个自称是巫婆的人中,只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迪罗米婆婆就是那个真的巫婆。”

  我那时只能一笑置之。不需要巫婆的人,会嘲笑巫婆的存在;同样的,不需要祷告的人,也会嘲笑祷告者在做傻事。那时,我才刚结婚不久,还相信我有办法矫正强尼的坏习惯。你明白我所说的吗?”

  妲西点点头。

  “后来,我流产了。我想,流产的主要原因是强尼。不过那时我却不愿意承认。他经常打我,而且常常酗酒。他不但把我给他的钱都花光,还会偷拿我皮包里的钱。我求他,不要动我皮包里的钱,因为那是我们的生活费,他却一脸受伤害的表情,发誓赌咒说他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不过,这是在他清醒的时候;若是他喝醉了,就只会不停地傻笑。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啦,写信回家给我母亲。写信诉苦是件很丢脸的事,我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为的是想知道她的想法。她回信了,要我马上离开这个男人,在他把我打成重伤住院、在发生更糟的事前赶快离开他。我姐姐卡桑德拉(我总是叫她凯西)的反应更激烈,她寄了一张车票来,信封上只写了几个字:“马上离开!”玛莎笑了笑,又喝了一口香槟。

  “但是,我没有听从她们的话。因为我还有一点自尊。现在想起来,那时实在傻得可怜。无论如何,我还是留了下来。之后,我就流产了,后来又再度怀孕。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我没有恶心的感觉,也没有第一次怀孕时的征兆。”

  “你怀孕了,所以去找迪罗米婆婆,对不对?”妲西问。她假设,那时玛莎也许想那个巫婆会有方法让她流产,或是她已决定用人工流产,不要生下这个孩子。

  “不是,”玛莎说:“我去找她,是因为奥莉维亚说迪罗米婆婆能帮我鉴定,辨认我在强尼衣服找到的东西是什么。我在他外套口袋里,找到一个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

  “噢,不!”妲西说。

  玛莎苦笑着。“你想知道事情有多糟吗?”她问:“也许你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比你的男人酗酒或没有工作还糟。他不但喝酒,没有收入,又经常打我。而当我把手伸进他衣服口袋里,看能不能翻出一点钱去市场买卷卫生纸时,找到的竟然是一瓶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那时,我看着那个瓶子,只祈祷里面装的不是古柯硷,而是普通的药。”

  “你把那个瓶子拿去给迪罗米婆婆看了?”

  玛莎可怜兮兮地笑着。

  “整个瓶子?别傻了!我还想活命呢!如果他回来发现瓶子不在了,不把我打死才怪。我只是偷偷挖了一点,用香烟的玻璃纸包起来,拿去找奥莉维亚,而奥莉维亚要我去找迪罗米婆婆,所以我就去了。”

  “迪罗米婆婆是个怎么样的人?”玛莎摇摇头,无法告诉妲西,迪罗米婆婆的长相,也无法告诉她自己待在迪罗米婆婆住的三楼公寓的那个半小时有多么离奇,更无法说出自己后来是如何疯狂地跑到街上,害怕迪罗米婆婆会在后面追赶。迪罗米婆婆住的公寓很暗,充满了蜡烛、发霉的壁纸和肉桂的气味。一面墙上挂着一幅耶酥像,另一面墙上则是占星家诺斯特拉达穆斯像。

  “如果说有巫婆的话,那她真的就是。”玛莎过了一会儿后,才说:“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年纪有多大;也许七十岁,也许九十岁,甚至可能一百一十岁。她的脸上有一道粉红色的疤痕,从鼻子一直伸向前额,没入她的发际。疤痕像是被火烧的。这使她的右眼皮低垂着,看起来像闭着一样。她坐在摇椅上,轻轻捶着大腿。我一进去,她便说:‘小女孩,我有三件事告诉你。第一,你不相信我;第二,你在你先生口袋找到的东西是海洛因;第三,你已经有了三个星期的身孕,而且孩子出生后,你会以他自然父亲的名字取名。’”

  玛莎看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位置都没有人坐后,才放心地倾身向妲西。妲西看着她,虽然没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尽是迷惑。

  “后来,等我冷静下来后,我告诫自己,她要知道前两件事并不难,就像舞台上的魔术师一样,事先串供就能做到了。也许在我去之前,奥莉维亚就先打电话跟这个老巫婆说了,她也许把我要去的理由也一起讲了。你看,这是不是很简单?像迪罗米婆婆这样的人,一开始当然要吓唬刚来的人。而且,既然人家都说她是巫婆,她就必须拿出巫婆的本事,对不对?”

  “我想应该没错。”妲西说。

  “至于她说我怀孕了,也许是她运气好,刚好猜到。或者……这……有人知道这件事而去告诉她。”

  妲西点点头。“我有一个婶婶就是这样,她一眼就能看穿谁怀了身孕。她甚至在当事人发现自己怀孕之前,就比她们先知道。事情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玛莎笑了笑,似乎完全同意她的说法。

  “她说,怀孕的人身上会有种气味,”妲西继续说:“如果你的鼻子比较灵敏的话,就能轻易地分辨出来。”

  “是啊,”玛莎说:“我过去也听人这么说过,不过,我的情况并不太一样。但她就是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我心里一直试图说服自己,要相信这一切只是低级的噱头,我知道她早就调查过了。如果真的相信她,那岂不是要我真的相信有巫术吗?然而,这些想法一点用处也没有,那时我的感觉就像刚从梦里醒来,一切都昏昏沉沉的。”

  “后来怎么了?”

  “还好门边有一张椅子摆在那里。当她说的三件事全讲对的时候,我只觉得双脚发软,无力地倒在那张椅子上。如果那里不是刚好有椅子的话,我一定会坐在地板上。

  她那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捶着膝盖,等我从惊吓中慢慢恢复。我觉得她大概这种情况看得多了,一点都不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