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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依我想来,它多么应该成为这样一件事啊——当大娘讲完自己要过桥的理由之后,小武警战士礼貌地说:“大娘,我在执行任务,不能搀您上桥了,您二老别急,慢慢上台阶,慢慢过桥去啊!”

如果当时的情况竟是这样,那么周围的人自然也就不会七言八语地训他了,内心里必会觉得到一分这社会的温暖了。那老大爷,自然也就不会郁闷到极点地哼出那么一声了。

明明可以这样的,为什么就偏偏没这样呢?

想到这里,我觉得,第一种可能性的概率几乎为零。

并且接着做如是想——即使我是那位小武警战士的排长、连长或营长,我内心里本是要这么表态的——他做得很对啊!在任何情况之下,我们都应兼顾到人民群众的方便,希望大家以后向他学习!

可是,我真的敢将内心里的这种态度变成既欣慰又热忱的话语说出来吗?

我觉得我没有足够的勇气。

我会顾三虑四。

如果,我的话传到了我上级的耳中,他们根本不认同我的思想呢?

或者更糟,我的战士们接受了我的思想,在某一次执行“交管”任务时,遇到类似情况,也好心地放行了,结果出事了呢?比如正值“大公仆”们的车辆通过,被好心放行的人,从怀中揣出什么标语,“唰”地从桥上垂将下去;又比如,看去那么温良的大娘或大爷,一旦上了桥,却要往桥下跳呢?当下社会矛盾多多,谁也没法预知别人是否纠结于什么矛盾之中!……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万一”一旦发生,一名小排长兜得住其重大责任吗?

从那日以后,我对于我这样的作家所一向秉持的——要用人文主义创作原则进行创作,以包含人文主义元素的作品影响人们,进而改变社会风气的坚持,好生的灰心丧气。

并且,感觉到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哀——因为我为之再三思想的这一件事,“大公仆”们肯定从不知晓。

“人文”之社会元素是什么?

以最具体、最起码的理解来说,无非便是人人都较自觉地使我们每个人天天生活其中的社会大家庭里增添一些能使人心暖和一下的想法和做法而已。

“人文”之社会元素在哪里?

它首先在人的头脑里,体现为一种思想;随之要注入人的心里,体现为情理;再之后变为言行,体现于社会的方方面面。

可要使我们国人的头脑里也有几分“人文”思想,怎么就这么难呢?

试问诸位读者,如果你是那位小武警战士,你当时会怎么做?如果你是他的领导,你听了汇报之后,又会如何表态?

而同样值得同情的,我认为也包括“大公仆”们。

因为我相信,他们如果预先知道,或事后知道,由于他们的出行,一位大娘憋了一泡尿,却不能赶紧过一座跨街天桥回家上厕所,他们要不生气才怪了呢!

但他们预先当然不会知道。

事后当然也不会知道。

在中国,“人文”二字的朴素原则,正是被如此这般地解构的。

好比从前中国孩子用几块石子就可以在地面上玩的游戏——“憋死牛”……

11. 一位“城管局长”的自白

读罢《我是城管》,头脑中依次而迅速地产生两种联想。

首先联想到的是两部电影《警察局长的自白》和《撞车》;随之联想到的是——《我是城管》如同一份起诉书。

看过《撞车》的人都知道,那是一部大获好评的美国电影,获奖多多。在我的印象中,《警察局长的自白》则似乎是美国与意大利合拍的。即使我记错了,对于这篇评论也无关紧要。

《警察局长的自白》塑造了一位依法办案的警察局局长。但是在他任警察局局长的那一座城市,依法办案谈何容易?因为他所面对的,除了以正派公民甚至优秀公民的姿态招摇过市的黑恶势力的利益追逐人物;还有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政府官员们、商业老板们;他们所雇用的打手们、杀手们;俨然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实际是他最阴险也最危险的敌人的检察官。

而他是孤独的。

在斗争中,他起初还有忠诚的属下可倚重,但他们后来不是被杀害了,就是被收买了,背叛了。最终,他成了孤家寡人。

结局是,绝不放弃使命的警察局局长被陷害入狱,并被预先以囚犯身份潜伏狱中的杀手杀死……

在这一部电影中,主要情节也与城市管理有关。具体而言,与有限的城市土地所日愈升值的金钱交易有关。

如上所述,《警察局长的自白》是一部极具批判性的、悲剧现实主义电影。

我之所以立刻就联想到了这一部电影,乃因周亚鹰的《我是城管》,字里行间也充满了现实批判性,对城市管理的忧思以及清醒、理性并且富有建设性的构想;因问题成堆而感到的焦虑;因有时陷于几乎无能为力而感到的孤独与愤懑,还有对于乏“城市意识”可言的形形色色之人的失望。

然而有一点却肯定是不同的,即电影中的警察局局长的孤独是宿命般的不可逆转的孤独。而身为县级市城管局局长的周亚鹰的孤独,却不过是一时的,是一心想要尽快解决问题而愿望与现实难以同步所产生的孤独感。从本质上说,那还不是真的孤独。因为县委书记,县长都支持他,当然也意味着县委、县政府是支持他的。有了这一种支持,县委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尽量配合他、协助他的。他的属下也是完全服从他的指示与调遣的。只不过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难处。

故也可以说,周亚鹰同时又是幸运的。简直还可以说是有力量的、强大的。以更长远的眼光看,中央要求各级政府“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提高对城市的管理能力尤为重要,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各级领导不重视“城管”部门的工作是会酿错误,犯错误的。也就是说,亚鹰同志这位“城管”局长的工作将来必会受到更多方面的重视,更大力度的支持。全中国各级城市,包括他所在的那一县级城市的城管局,也肯定会更受重视,获得更有力度的支持,绝不会相反。

故我送他两句毛泽东当年赠柳亚子的诗,以解其郁闷,消其孤独感——“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再谈我的第二种联想《撞车》——这部电影的地点背影是美国第一大城市纽约。众所周知,美国是移民国家,纽约是世界上移民特征最显著的城市。而在《撞车》中,分单元呈现了一些平常日子发生在纽约的各种各样的危险之事。那些事起初看似形形色色的人们之间的寻常磨擦,一方或双方带有这样或那样的个人之生计、生活问题所造成的不良情绪影响而遭遇在一起了,结果使双方的不良情绪互相刺激,于是强烈,于是升级,于是形成敌对心理。美国又是一个私人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家,所以感觉被严重伤害的一方,每会情绪失控,最终选择以开枪讨回公正。

我非常欣赏这一部电影的编创构思。深刻而理性。最终一切危险矛盾,皆由人之情绪的调整而止于尸横两处,血溅数尺的悲剧发生之前。

我认为,在中国,类似《撞车》中的情节的事,几乎每天都上演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中。而在那类事中,尤以“城管”人员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冲突为最经常。也可以这么说,双方几乎每天都发生行为“撞车”。如果一方或双方那时都受不良情绪之困扰、影响,不良冲突往往呈现街头,甚至会演变为流血场面。

亚鹰在《我是城管》中,对此点多有描写,真实可信,此不赘述。

我建议亚鹰自己先看一看《撞车》,也让自己笔下的城管队员们看一看,讨论一番。

我觉得,中国城管队员与形形色色的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其实体现为一种中国之当下宿命。是中国之当下宿命,将城管队员与形形色色的被管理者以无形的不可抗力似的强力挤压到了一起,想不被“矛盾化”是不可能的,想杜绝冲突也是不可能的。故我进一步认为,对于城管一方,同样是宿命性的角色。对于被管理者,尤其为了生计而心生对抗情绪的被管理者,境地也是宿命性的。

既然矛盾冲突是宿命性的,也就只有尽一切可能不使矛盾升级,不使冲突激化。

城管是执法一方,因而体现为强势一方。哪怕强势一方有百种道理,一旦执法行为稍显过激,舆论也断不会倾向于城管一方。所以,忍往往被视为城管人员素质的高标准。但不能指望每一名城管队员都是大肚弥陀。即使极善于忍的城管队员,也有一忍二忍三忍终于忍无可忍的时候,《我是城管》中,对忍也是有保留看法的,并讲述到了一些以“智”实现管理目的之方案。

我认为“智”在城管队员的素质标准中,理应得到更充分的重视和培养。“智”加上“仁”、“诚”,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对立也许会一定程度地改变。作为城管局局长的周亚鹰,事实上已在尽量发挥自己智性管理的能力了,比如他对广告牌问题的解决办法,就很智慧地作为了一番。但依我想来,何不在必要之处,留下几块城管可以对缺乏“城市意识”的人们进行温馨提示和教育的宣传栏?缺乏“城市意识”的人们是多么需要教育无须多论,由城管部门担负起教育的义务责无旁贷。周局长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值得赞许,但设想一下,若能与小摊小贩们也定期举行见面会,听听他们为生计所迫的苦楚,帮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生计困难,那效果会是怎样的呢?

最后我来说说,我为什么对《我是城管》有种起诉书般的印象?

因为,字里行间,流露着一种自我(也代表城管队员们)辩护和指控般的意味。

这不是否定看法。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正是《我是城管》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成功之处。我是认可并喜欢这一点的。该自我辩护时,为什么不呢?理直气壮有什么不对呢?

中国之发展太快,尤其近二十年,所谓城镇化、城市化的速度突飞猛进。小镇恨不得一两年内就变成县城;县城恨不得一两年就变成地级城市;而地级城市也都各有扩大规模、增加人口的强烈冲动。

但许许多多小镇、县城、地级城市并没有做好突飞猛进的种种准备。急迫地一心要脱胎换骨变为城里人的农民,其实也没有做好意识转变的准备。

于是两种冲动,即城市本身的发展冲动,与农民急迫地要变为城里人的冲动,将城管队员与农民推到了几乎只有互相“战斗”的“前线”。

对急于变为城里人的农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对为了生计而进城占道摆摊的农民,是无奈的。

对城管队员们,则是无辜且委屈,没辙的。

谁之过?

不能说是发展之过。

只能说是速度之过。

一言以蔽之,都是速度惹的祸!

但起诉“速度”没有用。它既不应诉也不辩护,更不会现形于法庭,与“城管”部门对簿公堂。

再一言以蔽之,“城管”干部和队员与严重缺乏“城市意识”的形形色色的人们的“战斗”,是极“中国特色”的一场“战斗”,也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而我真心希望中国像周亚鹰这样的“城管”局长多起来,那么,“武斗”的现象将会大大减少,由“文斗”而文明理论,互相理解、体恤的好现象就会多起来!

周局长,向前看!

明天风光无限好,你的家乡城的人们会因你的努力而感激你的!

12. 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绝大多数国家的历史上,都记录着暴民们的暴行。

暴民趁暴乱而显凶恶狰狞。

在当今世界,在不少国家,暴乱仍时有发生,暴民也时有出现,却分明的少多了。

因为文明了的世界、文明了的人类,越来越难以容忍暴民们的暴行。并且,越来越倾向于零容忍度。

混乱不是暴乱。

暴乱是指有恶行即残暴之事发生,而那必是暴民们干的。

故暴乱也不是暴动。

暴动的行动者们,往往有迫不得已的因由,或为了拯救被压迫的自己,或为了拯救被压迫的别人们;如果竟是为了后者们,那暴动甚至可用正义的行动予以评价。

故暴动者们未见得便是暴民。也许,还是些理性的、高尚的、可敬的——为了同样可敬之目的而暴动的人们。

什么样的人才是暴民呢?

比如在法国大革命时,在巴黎,在暴动获得第一次胜利后,在塞满街巷的欢庆胜利的暴动者以及支持暴动的平民们的人潮中,持于某些人手中的矛尖上,插着贵族阶级的人头。

若是男性的人头,我们还可以如是想——大约他生前作恶多端,血债累累,民愤极大吧?也许正是那样。但也许,并不是。他的头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只不过因为他不幸是贵族。在那一天,是贵族确乎成为了他的最大不幸。

若是女性的人头,我们还可以如是想——大约她生前极度荒淫无耻,经常以虐待仆婢为乐,每至他们伤残吧?那么她的死可谓是报应。我们这么想,其实等于是在为擎举着她的人头的人寻找可以恕罪的理由,证明着我们的善良。善良的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一个事实是——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根本无须任何理由的恶行?但也许恰恰相反,那女性生前和我们一样,不因是贵族妇女而对底层毫无同情心。并且,她还极有做人的修养,堪称贤妻良母、淑朋俊友。她的头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也只不过因为她是一位贵族夫人。

若是一颗少女的人头呢?她永远不能再眨动一下的双眼凝固着无助的、巨大的恐惧,她颊上也许还淌着生前最后的一行泪。她肯定苦苦哀求过饶她一命……

但她还是被杀死了。

她的头还是被插在矛尖上了。

一个少女,她的心能有多恶?她生前又究竟能做下什么不可饶恕的恶事?

如果,那用矛高举着她的头的人(通常肯定是男人),正是无论她怎样苦苦哀求也还是铁石心肠地杀死了她,并且在杀死她之前还奸污了她的话——那么,他便是一个地地道道、不折不扣、性情百分百残暴的暴民了,倘我们想象他高举着那颗插在矛尖上的少女的头,脸上一副乐不可支的表情,扭腰摆胯,迈着忘乎所以的“舞步”前行的样子;那便正是典型的暴民之凶残发泄后心满意足的样子。

然而我须声明如下:

我们是在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发生的现象”为例,而这对法国大革命也许是不公正的,甚至有诋毁之嫌。我的例子来自某些以法国大革命为内容的书籍,包括某些文学作品。那些书籍本身对法国大革命也许便持歪曲的态度。但法国大革命时期肯定是法国充满了血雨腥风的时期,这一点雨果在《九三年》中有令读者不寒而栗的描写。英国宣布为共和国之前的内战时期亦如此。

不论任何国家的血雨腥风的时期,都是暴民们所乐见的时期。

暴民基本上是不参与暴动的。因为暴动须有组织性和纪律性来保障成功。比如光复会的徐锡霖们当年所进行的暴动,暴民预先是混入不了的。暴动的组织者们鄙视他们,他们也绝对没有参与暴动的胆魄。

当暴动发生,暴民是密切关注的看客。

当暴动失败,暴动者被残酷镇压,暴民更是看客。不管哪一方胜利哪一方失败哪一方镇压哪一方,暴民都爱看。因为镇压往往是冷酷无情之事,能间接满足暴民残暴的心理快感。

而当暴动大获成功,往往会引发连暴动者们也始料不及的骚乱、混乱。而此时暴民便有事可干了,在乱中打砸抢烧杀。来得及奸淫妇女便奸淫她们,来不及便杀了她们。他们作恶时,“聪明”地呼喊着胜利者们庆祝胜利、仇视敌人的口号。这会使胜利者们困惑,以为他们是“自己人”。而他们那时乐得被视为“自己人”。因为“自己人”对“自己人”的暴行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内心里认为未免残暴,但却会错误地认为那是因共同的仇恨所至。一这么认为,便等于不反对了。

更错误的是,有时暴动的一方,为了声势浩大,明知暴民之不可靠,却利用之。

而凡是犯这种错误的,不论曰暴动也罢,造反也罢,革命也罢,没有不最终失败的。那时大多数暴民逃之夭夭,隐迹遁形了。而他们留给了镇压者们血腥镇压的正当理由——“镇压暴民”是不必手软的。

如果那个杀死了一个贵族少女,并将她的头插在矛尖的男人自我辩护道:“我这么做因为我比你们更仇恨我们共同的敌人啊!”

又如果当年我们是法国大革命的组织者,诸位,我们该怎么说呢?

我给出的说法乃是:“那你也必须被公开绞死!”

因为革命是人进行的事,而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容忍了他们的暴行,便是容忍了对革命的玷污。

在古代,中国、外国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战斗终于决出胜败,获胜的一方下令屠城。而此时,军队集体成了暴民集团。在任何一本书籍中,任何文艺作品中,此类罪行都是人类诸宗罪中的首宗罪。

日军侵华期间,便一次次对中国人民犯下了那首宗罪。

中国之“文革”十年,也是暴行多多的十年。

我坚决反对“文革”十年全民都疯狂了的说法,更坚决反对全民皆有罪的说法。

几乎全民都被卷入了运动,这一说法比较的实事求是。

仅仅呼喊过口号,参加过游行,对别人进行过文字批判,并不足以被定性为暴行。

但活活将人打死肯定是暴行。后来的事实证明,当年全部被活活打死的人,与打死他们的人相比,无一例外都是好人,起码比打死他们的人好。

那么,打死他们的人其实是暴民。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暴民而已。

这难道同样不也是暴行吗?

那么干的难道不是暴民吗?

比之于将人活活打死的暴民,后者们罪轻一等。但即使罪轻一等,也还是罪轻一等的暴民。

“文革”十年中,暴行罄竹难书,暴民几乎哪一座城市、哪一个乡村都有。

暴民行暴需要“正当”的口号,当年“正当”的口号是“誓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如果今天有谁自辩他或她当年的暴行是由于“太革命了”,难道不是混账话吗?

我认为,暴民大抵都是天生的,是基因决定的坏种。

世道再乱,社会再不公平,但郑老栓不会成为暴民的。他即使日子过不下去,一横心投身革命了,他都不会是暴民。即使他后来又叛变了革命,出卖了同志,成为可耻的叛徒,他也还是成不了暴民。

闺土是那种即便打死他,他也不肯成为暴民的人。

连阿Q也不会成为暴民,不论对小D、小尼姑、吴妈,包括假洋鬼子、赵老太爷,他都是下不去狠手的人。若有时够狠,他也就不是阿Q了。他的基因决定,他对一切人都下不去狠心狠手的。他最大胆了,也就只敢调戏一下小尼姑,以及趁乱抢几样富人家的东西。

小D自然也断不会成为暴民。

鲁讯笔下,只有一个人一发生骚乱便会趁势而上,便是《药》中的牢头红眼睛阿义。

我读《药》时,感觉他有暴民基因,尽管鲁讯只写到他几笔。

红眼睛阿义正是那种矛头上可插人头自取其乐的人类坏种。

他矛头上插的可以是夏瑜的头,也可以是阿Q、小D、郑老栓的头。只要官府宣布谁有罪,监斩官说:“喏,那颗人头赏你玩儿去吧!”便正中他的下怀。倘哪路“革命军”得势,将县官老爷、赵老太爷及假洋鬼子砍了头,他也会喜欢玩他们的头。若世道乱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那么他肯定会欺负小尼姑、吴妈、假洋鬼子的夫人们的。倘她们反抗,他会眼都不眨一下地杀了她们,并砍下她们的头玩。一时兴起,八成还会奸尸。

在有秩序的社会,不管是多么不堪忍受的秩序,哪怕给他一个牢头做,他都会有一种在“体制”中的傲慢,有限度地行那一“体制”默许之恶。一旦那“体制”连牢头都不给他做了,他则会不但恨那“体制”,也恨几乎一概看似活得比他强点儿的人。

此时的他是反社会的。

他的基因会经常怂恿他干狠事,行大恶。

但他有自知之明,会竭力克制,伺机而动。

他明白他需要一股强大势力所呼喊的口号。

骚乱有时体现为一种貌似强大的“势力”。

那么,不管骚乱之众喊什么口号,他都会跟着喊,且喊得比别人都响。

口号本身对红眼睛阿义其实没什么重要。

重要的仅仅是,他须通过他那时的喊表明——他是骚乱之众的“自己人”。在众多的“自己人”中,他狠起来、恶起来,觉得会有支持者。倘他那时还当着牢头,准是看客。还将替官家注意,哪些人喊口号喊得起劲儿。因为连牢头都做不成了,才盼着那场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