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料那女人双眼一瞪,怒道:“你少跟着搅和!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别自找引火烧身!”
教授见她那副刁蛮样子,明白是碰上个无赖女人了,或者是个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人。也同时明白那出租汽车,一时半会儿怕是动不了地方了。
教授怀着几分内疚对司机说:“师傅,我有事要办,看来你的车我坐不成了,我得另打一辆‘的’……”
教授说罢下了车。
司机也赶紧下了车,扯住教授的袖子说:“别走别走。老先生您走不得。您走了,我这算怎么回事儿呀?”
那女人,则望着他们冷笑。
教授愣了愣,心里虽然急,脸上却尽量微笑着,尽量以平和的口吻说:“师傅,我要坐进你的车里,就得开车门吧?我不是一只飞虫,能从窗子钻进你的车里去。我一点儿过错都没有哇,我怎么不能走呢?你扯住我袖子不许我走,不是等于无理扣押乘客吗?”
听了教授的一番话,司机的手缓缓松开了。
教授得以摆脱,匆匆地往前走。心里未免生气,但主要还是生那女人的气。他想,那司机也够倒霉的,我一招手,他就把车停了,结果就摊上了这么一件窝火的事儿。虽然并不怪我,可毕竟是我给人家添了麻烦啊……走出五十多米,不禁地回头望,见出租车自然还停在那儿,已围了些看热闹的人……
教授继续往前走,继续想,事儿由我引起的,我倒好,一走了之,将一个既刁蛮又无赖的女人只留给司机一人去对付,是不是有点儿太……那个了呢?我不是主张与人为善的吗?在这件具体的事儿上,我不是有点儿言行不一了吗?
这时他已走出了一百多米。他的脚步放慢了。他不禁地再次回望,见看热闹的人围得更多了……
教授犹豫片刻,一转身往回走了。他分开看热闹的人,走近出租车,见那女人已很撒泼地坐进了车里,坐在他坐过的座位上,样子是更加刁蛮了,猜不透她打的什么鬼主意。
教授将自己的一张名片递给司机,说:“师傅,真对不起啊,不承想让您摊上这么一件事儿。她要去医院,医疗费我出了;她要什么赔偿,也可以算在我名下!不就是几十元钱一百来元钱吗?早直说,早满足她了……”
那女人并不看他,瞪着两眼望向车前方,嘴角聚着两抹阴阴的冷笑。
教授到主编家里,已经八点多了。比预约的时间迟了一个多小时。教授将那件意想不到的事儿讲了一遍,主编沉吟良久,缓缓地说:“我的教授先生呀,在理论上,我完全同意你的主张,在现实经验方面,连我也不敢照你的主张以身作则啊!”
教授说:“著文劝世之人,该讲言行一致。我心甘情愿。”
主编说:“感动,感动。”
至于教授那篇文章的题目,主编倒没太固执己见,很轻易地就被教授说服了。
主编将教授送出家门时又道:“你呀,已经走掉了,干吗又回去呢?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还主动将名片给人家。”
教授说:“图的是好心情。否则心情会不好,会觉得太对不起司机。”
教授回到家里,仍寻思那件事儿。他想,社会是变了。同类小事儿,若在从前,无非道个歉,说句“对不起”。现在,光道歉不解决问题了。说许多句“对不起”也不行了。得给钱了。这也好,简单。商业时代。但是似乎该明码标价,比如在人挤人的情况下谁踩了谁的脚,一方应付另一方人民币多少;出门进门谁碰了谁的肩,又应付人民币多少。随着人民币的贬值,价码又应逐年上调。真的好。那样一来,每一位中国人,就真的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体了。谁咳嗽时唾沫星子溅到了别人脸上,甭道歉,甭说对不起,那都没用多余。点出几张人民币往对方手里一塞就是了……
教授想得好玩儿,径自“扑哧”笑了。
第二天晚上,教授家里来了人,是那司机两口子。按着名片找上门来。
司机落座后,吸着一支烟,从昨天教授走后缓缓道来,说那女人如何又纠缠了他一个多小时,他如何带她去了医院,如何又开车将她送回家……
教授正改着学生的一篇论文,心里虽然充满内疚和同情,却没时间细听,催司机快说花了多少钱。
司机才不再讲下去,掏出几张单据,一一向教授交代:“这是挂号费,这是药费,这是拍X光片的单据……”
“还拍X光片?”——教授不禁愕了愕。
“对,她非要求拍。”
“有问题吗?”
“没有,半点儿问题也没有。”
教授一时悬起的心定了。
“你说吧,共计多少钱?”
“一百四十七元八角六分……”
在教授和司机对话之际,司机的妻子不停地从旁自言自语:“我们招谁惹谁了,我们招谁惹谁了!我们招谁惹谁了……”
仿佛是在声明、在抗议、在示威,一声比一声高。
教授暗想,毕竟还不算多。掏出钱包,点出一百五十元交给司机,之后说:“别找我零钱了……”
教授故意看了一眼手表,又补充道:“我正忙着……”
司机说:“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哪能不找您钱呢……”
于是司机也掏出钱包。摊了教授一桌子零钱,凑分点角,直到找清给教授为止。
“这一笔过喽,咱们该过第二笔喽……”
“还有……第二笔……”
“别皱眉,您老先生别皱眉……只要您痛快,第二笔也几分钟就能了结……”
司机将半页纸递给了教授。教授狐疑地一看,见是一张“收据”。拙劣的字迹写着收到了九百九十六元“工资补偿”。
“这是什么意思?”——教授眉头扭成了疙瘩。
“您听我一解释就明白——那女人已经提前退休了,又在一家公司任会计。她说她的月薪是两千五百元。那么每天是八十三元。医院给她开了两个星期的病假,八十三乘上十二天,等于九百九十六元。我已经替您垫付给她了。我也是为您好,怕她上门滋扰您。如果您不留下话和名片,我是不敢自作主张的。可您当时留下话了。您给我的名片可以为证……”
“我们招谁惹谁了……”
司机的妻子又及时地嚷了一嗓子,其声尖且恼。教授不禁朝她看去,从她脸上发现了那个无赖女人脸上所具有的同一种东西。
“你,不是说,照了片子……半点儿问题也没有吗?”
“那是,那是。的确半点儿问题也没有。可是从X光片上只能看出骨头的情况。她非说她腰闪了,一躺下就不起来,直哼哼。医生拿她没法子,只得给她开了两个星期的病假……”
“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
脾气一向很好的教授,不禁拍了下桌子。他那指甲被卡紫了的大拇指震得一阵疼,使他促吸冷气……
“我们招谁惹谁了,给我们找这么大麻烦!”
教授又朝司机的妻子看去,头脑中迅速地进行了一番判断——司机会不会和那女人勾结了讹诈于他呢?他将目光注视向司机,立刻否定了自己的胡乱猜疑。并因而谴责自己对别人的胡乱猜疑太不厚道。
教授觉得司机是个老诚人。
教授给了那司机九百九十六元。他看出来了,两个女人基本上是同样的女人。他不给钱,他们是不会离开他的家的。晚给莫如早给明智。他头脑中当时也闪过一个念头,想与司机商议,九百九十六元二人分担。但司机的妻子的模样,使那念头只在他头脑中一闪便彻底打消了……
司机两口子走后,教授的思路已没法重新回到学生的论文上。他徒自生了半天气,也不禁地高叫一嗓子:“我招谁惹谁了……”
但是仅仅几天后,教授便将这件事忘却了。因为他收到了两笔稿费,加起来一千多。不但补上了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八角六分的“意外”经济损失,而且还似乎“盈余”了几百元。这使教授的心理获得了一种自欺欺人的平衡。他打算用两笔稿费给将成为他女婿的那小伙子买件礼物,只是买什么还没想好……
两个星期后,也是在晚上,教授家来了一位律师。三十几岁,瘦高个儿,戴眼镜,给人一种精明强干、踌躇满志的印象。教授家几乎各行朋友都来过,就是从没有和法律沾边儿的人来过。教授对律师的到来非常讶然,以为他找错了人家。他却胸有成竹地说他绝对没找错人家,找的正是教授。
律师彬彬有礼地问:“两个星期前,您乘出租车时,开车门撞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同志……”
教授回答:“是发生过那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但……”
律师打断他的话:“您先别急着辩解,请允许我把我的来意讲完。”
教授心里对他用“辩解”一词十分反感,出于主人应有的礼貌,隐忍着听他先说。
“现在,那位女同志是我的当事人了。她因腰肌扭伤,目前仍不能上班,仍需休假半个月,也就是十五天。喏,这是医院开的病假单。她的工作是临时聘用性质,因意外假不发工资,所以,工资要由您补偿。喏,这是她所在的公司出具的,证明她每月两千五百元工资的证明。半个月十五天,您应补偿她一千二百四十五元。如果您明智地承担责任,那么我今天就替她把钱带回去。否则呢,您不久将作为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
“讹诈!勒索……”
教授叫喊了起来,脸腮抽搐,浑身发抖。
“您别激动,别激动。您刚才不是已经默认了,是发生过那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吗……”
“你刚才打断了我的话!不是我开车门撞了她,是她撞在开着的车门上……”
“难道会是这样吗?”
“不是难道,而是当然!当然会是这样!”
“会是,就意味着不一定当然。”
“你……你给我出去……”
“那么,您是准备接受传票喽?”
“滚……滚……”
教授气得脸都发青了。
几天后,教授接到了传票。他常听人讲,谁想告谁,从法院立案到发出传票,时间往往挺长的。他万万没料到,法庭传自己的传票,到得如此之神速。他曾想到过要与些朋友们商议商议对策,但又实在不愿惹得别人为了自己的事也和自己一样大动肝火,便没跟任何一个人说。他也曾想到过应该请一位律师,但考虑来考虑去,估计到请律师准要花一笔比“赔偿”还多的钱,而且得抽出一定的时间和律师泡在一起,此念他打消了。堂堂教授,自己占着理,还怕上法庭吗?还需请律师在法庭上代言吗?最后这么一想,他胸中升起了一种类乎“孤胆英雄”的气概……
然而,一审的结果是,教授当庭大败。
法庭允许那女人因“身体不便”不到庭。
司机作为唯一“目击证人”出庭了。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比给教授的印象还老诚。他的证言却对教授极为不利。真是既老诚又卑鄙。
他说——不是那女人撞在开着的车门上,而是教授一开车门将骑自行车从旁经过的那女人撞倒了。
法官问:“你能对你的证言负法律责任吗?”
司机平静地回答:“能。我不是法盲。我懂法。”
教授当庭冲他大叫:“可耻!撒谎!你做伪证……”
司机耸耸肩,眯起眼睛望着教授说:“我并没撒谎,所以我不感到可耻。我和那位女同志非亲非故,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做伪证呢?”
他说得那么的襟怀坦白,他的表情那么的诚实可信。相比于教授冲他的大叫,他的平静尤其显得比教授有修养,难能可贵而且简直可敬。
“你……小人!小人……”
教授指斥着他,脸涨得紫红紫红,嘴都由于咬牙切齿而扭歪了。
司机清白且无辜地耸了一下肩,摇了一下头,苦笑着说:“不管您气成什么样儿,不管您多么恨我,我只能说我亲眼所见的真实情况。因为我明白,我的证言将产生法律效果。所以我不能按照您心里所希望的那样回答法庭的讯问。”
教授求援地向法官们望去,而这是相当愚蠢的。这使他显得茫然不知所措,显得方寸大乱,仿佛一个孩子的谎言被当众戳穿,而智力却有限得很,不能巧嘴花舌现编出第二套似的。从法官们严肃的态度不偏不倚的脸上,教授发现了对于司机的诚实不动声色的赞赏。
教授绝望了。
事实上他也真的方寸大乱了。预先思考过的陈述条理、辩驳逻辑,以及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权益和义正辞严地谴责那个无赖女人的讹诈行为的话语,统统被一块无形的脏抹布从头脑中抹去了。他头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处于一种不可名状的懵懂之境。
“被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法官的声音,似乎是从极遥远的某处地方传向他的。
“我……我……看……”
教授竖起了受伤的大拇指。它那紫黑的指甲已向上翻翘起来了,不久后肯定完整地脱落无疑。
法官出于审案的认真,竟离开法台走到了他跟前,俯下头仔细看他的大拇指。
法官同情地说:“伤得可真不轻啊!但这与本案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教授心中产生了转败为胜的希望。他说:“是那个女人的自行车脚蹬子卡的!我的手正搭在车门上,她的自行车冲过来了!可是我就不像她,并没因此和她纠缠不清,更没想到要告她索求什么赔偿……”
法官说:“你也是有她那种权利的。你要反告,我们也是会受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授大声说:“我当然要反告她!我当然也要索求赔偿!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否则这世上没有公理可言了!”
法官说:“老同志,别这么说。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把社会看得太糟了。你要反告,有旁证吗?”
教授朝司机一指:“他!他就是证人!当时见我攥着手指直吸冷气,他还骂那个女人可恶来着!”
法官回到法台上以后,望着司机问:“那么,你为他做证吗?”
司机说:“不,法官,我不能就此做证。因为当时并没有发生他说的那种情况。我更没骂过那个女人。不错,他是教授,是文明人,那我们出租汽车司机就一定都是一张口就骂人的人吗?而且还要替别人骂?至于他的手指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怎么弄伤的,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司机不但显得清白、无辜、诚实,而且显得人格被侮辱与被损害了。
这时,那女人的律师开口了。
他激动地说:“法官,由于对方没有人证,希望法庭本着重事实、重证据的法律原则驳回被告的反告!”
他将脸转向教授,接着说:“某些被告,在企图摆脱法律责任的错误心理的促使之下,往往以攻为守,倒打一耙,这早已是司空见惯的法律现象!本律师对此现象深恶痛绝!相信这样的被告是不会得逞的……”
律师似乎还想多说几句激愤的话,但被法官制止了。
法官说:“法庭提醒原告律师注意这样一点,此案只不过是一桩后果并不大的民事纠纷案。所以反告即使不成立,性质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严重、那么恶劣。对于民事纠纷案,我们的原则一向是能调解就不放过调解的机会……”
教授听出来了,法官分明是在维护他作为教授的自尊。他内心里不禁地暗暗感激法官,但同时也开始可怜自己。他明白自己是有口难辩了……
最后法官宣布,原告要求赔偿的事实成立,理由正当。且金额不高,完全在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故被告应限期对原告进行赔偿。至于诉讼费,本应亦由被告负担,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知识分子,事出无意,那么双方都有个心理平衡问题,予以免去……
教授就如此这般地、无人知无人晓地、悄悄地输掉了那一场官司。
教授曾打算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考虑来考虑去,最终决定不上诉了。因为司机作为唯一的证人,似乎已经是那无赖女人的同伙了。他觉得即使上诉被接受了,自己也没多大讨回公道的把握。
他及时给了那一笔钱。
他病了几天。
在病中,他这样劝解自己——像生物界有毛毛虫、有水蛭一样,人类的社会中,总是难免也有无赖的。既有,便不可能全是男的,全是年轻的,全是非知识分子。就当自己被爬上身的毛毛虫蜇了,被水蛭吸去了点儿血吧。
这么一往开了想,他的病慢慢好了。
一天,他正在家中闲坐读书,电话骤响。是那司机打来的。
司机在电话那一端说:“老先生,我很对不起您。但我那样做,实在是没法子。如果我不在法庭上那么表演,那无赖女人就会告我的。如果她再一个月不上班,我哪儿经得起呀!您设身处地替我着想着想,我归出租汽车公司管着,又归交警大队管着,而他丈夫是正管着我们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局长。并且还与交警大队的头头儿们是朋友。那律师,也和他们是亲戚。我哪儿惹得起他们呀!所以我只能牺牲您。不牺牲您我牺牲谁呢?难道非让我牺牲我自己吗?反正咱俩共同摊上那件窝火的事儿了总得有一个牺牲一下的。而我上有老下有小,是根本牺牲不起自己的。其实您老留给我的印象非常好,实在是太好了!哪儿有您这样的乘客呢,摊上了事儿,本来可以推得一干二净,本来已经走掉了,却又回来留下名片,主动提出承担全部责任。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碰到您这么好的乘客了!但话又说回来,您那也是自作自受哇!您如果不回来,不留下名片,不当着那女人的面说那些话,我兴许还偏和那女人治治气呢!她如果当天没从我这儿讨到什么大便宜,也就不会第二次找您了,咱俩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又见面了不是?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您是一位好人。我不愿给好人留下恶劣的印象,所以呢,我打算去看望看望您……”
教授默默地听那司机尽说尽说,并不打断他。
待话筒那一端没声了,教授才反问:“说完了?”
“说完了。”
“你别来我家。我不想再见到你。”
“那……那我也不敢非去打扰了。不过老先生啊,我奉劝您一句,千万别上诉。您想啊,我是唯一的证人,我会为您改证词吗?我不改证词,您注定了还是输。再让法院传我一次,再逼我做一次伪证,再让您生一次气,再让我良心不安一次,于您于我,有什么好处呢?何苦的呢……”
教授一字未答,缓缓放下了电话。如同将一条半死不活的鱼放在水里,有几分恻隐,又有几分回生乏术的无奈和沮丧。
电话立刻又不停地响起来。好像在发出哀号。
教授第二次将听筒抓起……
“就一句!请耐心听我说最后一句,尽管我卑鄙,尽管我对不起您,但我认为我们的心是相通的!心是相通的!在道德立场上我是站在您这一边的……”
教授还是不想回答什么,他干脆将电话关了。
但教授内心里有点儿怜悯起那司机来。相比于自己被讹诈了两千几百元钱,他觉得那司机被讹诈了比钱重要得多的东西。
教授放下手中的书,开始回忆自己在法庭上“理屈词穷”的过程。明明自己有理,怎么就落了那么一个结果呢?尽管那可怜又可鄙的司机做了伪证,但起码也会给自己留下点儿理渣儿呀!他认为事实是一种只能被歪曲而不能从根本上被消除得不留痕迹的“东西”。自己当时在法庭上怎么就连事实这“东西”的一丁点儿痕迹都没抓住呢?现在,官司本身的胜败对教授来说反而无所谓了。两千几百元钱更无所谓了。教授一心只想找到那事实毕竟存在过的根据,如同一个人要找到确实晃花了自己眼睛的一束强光的射来之处。找到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不找到却又那么的于心不甘。
事实明明是那个无赖女人自己撞在开着的出租车门上,却成了我开车门撞了她……却……我开车门……撞了她……可我是上车,不是下车,我已经坐在车内了,那么就只有关车门一说,还开车门干什么呢……对,对呀!我开车门干什么呢……谁能回答?我开车门干什么呢……
教授一经想明白自己在哪个环节上“失利”的,就不免的后悔没请律师了。唉,唉,唉,自己毕竟不是法律系教授哇!太自信了太自信了!真是自信反被自信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