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去。”明英的声音异常尖锐,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明华先也吃惊,随即恨恨地走进屋里坐下,“你是一只鸵鸟,你以为你看不见就是没事?你对章中平逆来顺受,你让他虐待你,他就会对你好?哼!”明华的思路清明,连骂人都是井然有序。明英站着,手里倒提着皱湿的报纸包着的花,像个听训的学生。

“你纵容他,他就眼睛里没有你,你迟早一天要被他遗弃!要不是你是我妹妹,我会这样费心!好,算我多管闲事,你就不要有一天哭着来找我。”明华说着又站了起来,像就要走。明英嘴一瘪哭着声音道:“姐——”明华赶紧过去揽她,一面给予机会教育:“女人不是弱者,我们要采取主动!”

“中山北路,罗马大饭店。”

明华吩咐过了司机,转向明英道:“从回来到现在就忙着你的事。也亏章中平大胆,我看哪,全世界的人,就瞒着我们一家。”她停下来等明英发问,明英却只古怪地望了她一眼,竟侧过脸去了。

“下午我接到情报,他跟那个女的出去,又交代了下班前不回公司。我马上弄清楚了地点,找你找不到我就先去跟踪。”明英看来很没有兴趣,明华却是早打过一遍腹稿的报告,不能不发抒一番。

明华边说边打开手提袋,拿出一个黑色的小皮包,送明英眼前道:“你看,我都弄好了。”这一招倒吸引了明英的注意,她把眼睛睁得老大道:“什么东西?”

“相机,还有镁光灯。”

“要这个干什么?”

明华不值她妹妹的无知,笑笑扣上皮包,竟不说了。

两人打发了车钱,走进饭店。明华道:“一〇一一房。”自顾自地揿了电梯的按钮,得意地道:“他们一订房,我就问出来了。”明英只是无言,也教人猜不透什么居心。

电梯直上十楼,门开处是一条铺了地毯的长廊。明华率先走出去,明英竟原地傻站着。明华道:“走啊。”明英道:“我要妈来。”明华诧道:“现在?”明英点点头。电梯啪地要关上,明华赶紧用包包一拦,怒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明英的嘴抿成一线,根本不接茬——这才是无言胜有声,看来是任明华说破了嘴也不当用。

这才是明华始料未及,明英竟是这样不能成事。明华气急败坏,只是道:“什么意思嘛?你!”就再想不出更具说服力的言语了。

电梯亮着下去的灯陪她们僵着,终于明华一叹:“好,找妈去,到下面打电话要她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明华看似没有先前的劲头,恹恹地跨进电梯。

就在这时候,长廊上一扇门忽然打开,一男一女亲热地笑拥着出来。明华、明英听那声音俱是一惊,瞪目望去,那两人也恰向电梯这边正过脸来,八目一交,还未及定睛,电梯的自动门已是啪地一声关上。

“你看!你看!我们到下面去等他们。哼,哪儿跑!”明华简直像个绿林强盗,说着手往腰里一叉,看着电梯里正一层一层下降的数字灯,眼睛眨都不眨。

明英两眼发直,手握着皮包带子,指甲插进肉里去,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话,却又听不真切,样子竟像发了痴。

到了门厅,明华面向电梯站住,杀气腾腾。明英却恍若未觉地向外走。

“哎,哎!你去哪里?”明华叫住她。

“…”明英口齿启动,却不晓得胡嚼的什么。

“你说什么?”明华火头上,声气很恶。

“他看到我了!他看到我了!”明英突然叫了起来。明华倒着实被她吓到了,一时呆若木鸡。幸而明英只大叫了两声,就抽抽落落地弱下声音道:“我要妈妈,我要妈妈…”明华不甘功亏一篑,明英却像有点歇斯底里,明华惹不起她,无奈出门叫了车子同回金家。

“看过这么笨的人没有?真是气都气死!”金家客厅里,明华怒冲冲地下了结论。明英挤在金太太旁边,哭是不哭了,就还抽个不了。明理站得远些,一脸的不耐烦,明理太太知趣早就避开了。

“好了,好了,大家去吃饭。”金太太不满意女婿的行径,可也不赞成大女儿这样的越俎代庖。现在是两边都不能说,谁的气焰都不要再长。金太太毕竟是有权威的,一声令下,一家人鱼贯进入饭厅。

明理太太在阿贞上菜以后,挨着明英坐下,布菜给她,低声道:“吃点,没关系的,他一下子就会来接你。”明英感激地看她一眼,差点又要泪下。对过明华的耳朵尖,气得一口饭没噎住,筷子重重一放,推开椅子走了。

桌上你看我,我看你,再就六只眼睛一起看到金太太脸上去。金太太自金先生早去后,把一个家里外撑得像模像样,全仗着大小事都按规矩来,最恨人家坏她的。这明华莽撞已经不讨喜,饭桌上竟也一样目中无人,可恨自己女儿倒是来做客的,奈何不得,只作没看见,继续吃饭。

金家的饭厅比着厨房。隔了书房和前厅一条窄窄过道相连。明华走到客厅,茶几上拿了根烟准备点上,却听得门铃:“叮当!”她也不知是什么灵感,打火机一扔,没等铃再响一次,就冲到门边。

门一开,果然是中平。

中平看见明华,不禁一愣,却马上冷淡下来,“明英在不在?我来接她。”既不似人前大姐长大姐短地亲热,连老同学的情分都不见,语气还有些愤愤,恰像跟坏了他夫妻感情的仇人讲话。

“你来得正好。他们在后面,我看我们两个需要谈谈。”明华伸手待掠一下头发,却是行到一半又放下手来,往里面一让,示意中平进来。

中平有一秒的犹疑,这金明华捣什么鬼?两个人谈谈?哼,也好,还正有人要找你谈谈呢。

明华待中平坐定,不避讳地细细打量起他来,中平也老实不客气地回望过去,而两个人鸡一样地斗上了。

还是明华一声轻喟:“唉,你还老样子!”中平听说,竟弄得一头雾水。这会儿的明华是慈眉善目,言下只听见感慨,倒也没有别的意思。中平想说彼此、彼此,又太不见正经,要就这么陪她话起旧,大家感动一番吗?又非时非地。看见明华指间捏着烟,就顺手拿起几上的打火机打燃,虽然没说话,也是表示友好的意思。明华坐近一点,凑过来就火。中平想:“她是老了。”

明华缓缓吐出一口烟,道:“我老了。”她原想轻笑着说的,却只像伴了个咳嗽。

“没有。”中平道。也并不是全部的违心之论,远点看真的风采如昔。

明华撇着嘴摇头笑笑,不以为然的样子。中平本来就不想扯这些,平白又套上老交情,就也笑笑,给自己点了根烟,静等“谈谈”。

“好快!六年,还多哟。怕你都不记得了吧——”明华的声气温柔,烟雾后面的眼睛也见着几分朦胧。

中平却不自觉地脊骨一挺。怎么?她想挖老疮疤吗?他自信是没有什么把柄落在她手里的,可是——不错,两个人要好过,甚至她是明英之前唯一论过嫁娶的女朋友。爱讲这些的却不是他,是她。毕业旅行才亲近起来的,毕业不久就吵架分手了。要不是明华和世人不同,硬要和他编派着日后,这样几个月的聚散,在他当什么事呢?再说,谁喜欢自己的女朋友是个四年都拿第一名的呢?事后想想,那时真是好险,都为浪荡了四年,连个固定女朋友都没有,服役的时候不甘寂寞,竟以为有个女人来支使自己才是幸福,差点陷了下去。后来简直就忘了这回事,不晓得好难得才能偶然记起一下,认识明英以后又听到明华的名字,才有些为难。他知道明英再适合自己不过,这样的女孩难求不说,又还门当户对。恰好明华在美国常住,做了亲戚,那些念书时候的过节谁还表它?就几乎不放在意上了。现在,她要讲从前,他该是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吧?偏怎么在一起的事都不大记得清楚了。

“我是知道你的心情,也难怪,”明华这些想法从回国见到中平起就飘飘忽忽有那么一点影儿,倒不敢深思,现在说着说着就成了形,“你也苦,明英——”没打过腹稿的话,说起来有点结巴,正好,才见着真心。“明英不懂事。”明华想:明英倒是该减肥。

章中平听得连烟灰都不晓得磕了。这才是新闻,明英素来不管他外面的事,今天在饭店总不成碰巧遇上,要不是金明华唆着的,他敢赌咒。这会儿来装好人嘛?神情可又还真像在替他委屈。

“你,唉,没想到你会这样做,在美国听到消息,我就想,该来阻止这件事。那时候偏又——唉,总之,阴错阳差。”明华掉到自己编的故事里头去了。故事里,她的婚姻失败是为了世上有他,他的不安于室,为的心底有她,其实呢?

年初明华收到金太太的信,看到:“汝妹之未婚夫章中平,年轻有为,为儿之校友…订于…在台北举行婚礼…”吃一惊是真的,却也就“一”惊罢了。那时候魏正清带着那个洋女人跑了躲起来,她发誓要他好看,到处搜罗证据控告魏正清,比什么事都搅得起劲些。本来该拣份礼物寄去的,既没有闲情,和妹妹又不够交情,竟只去了张结婚卡片。

“其实你又何苦?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你要就不娶她,要就不能对不起她。”明华是连“明英”这名字都忌讳说了——多苦啊!她叹着:三个人这样耽误一生一世?章中平错了,他不该报复的,却是其心可诛,其情又可悯。

中平有点明白过来了,倒也不敢确定自己想的就是,金明华一点神经质是有,神经病怕还不至于。便疑道:“你说什么?”

明华悲伤地摇摇头道:“她是无辜的。你不应该——我知道你苦…”明华先还望着中平,后来索性低下头来说自己的去了。“我那时实在并不真的嫌你,我不肯带你回家,因为我妈妈一直喜欢找个博士,”她回到了二十三岁的年纪,没看到中平张口结舌的表情。“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时间能平复创伤,你却走这样的下策。你看你——”明华头一抬,章中平忽地站了起来。

“金明华,你胡说八道!”当初是她不要理他了吗?倒还没忘得这么干净!一句到嘴的刻薄话:“才知道是你丈夫不要你!”生生地咽了回去,只对明华怒目而视。中平发现她简直是无可理喻,还不晓得跟明英说了多少呢。中平觉得自己掐得死她,大声道:“我和明英在一起,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走到门边,想不能就这样便宜了她,又补上一句:“请你不要自作多情!”

后边吃饭的人,闻声赶来。盛怒下的中平,匆忙地向金太太一颔首,道:“妈,我改天再来。”一摔门出去了。

大家都让傻住了,明英倒先哭了出来,明理太太忙扶住她,安慰道:“他不说再来吗?别哭别哭。”明英仍是不停:“他不会来了,他生气了,呜呜…”

金太太不耐地道:“好了。到底怎么回事?明华,中平来多久了?”明华还痴望着被中平碰过的雕花大门;那边像醒过来了,这边倒又弄迷糊了。信口道:“妈,他们说我要好好休息一阵,我太紧张了。”

金家早餐桌上,明英挺着两只红肿的胡桃眼,心不在焉地拨弄着盘子里的煎蛋,其他的人脸色也都不好看,忽然电话响了,阿贞过去接听,道:“小姐电话。”明华、明英俱是一动,阿贞尴尬地加上一句:“二小姐的。”明华白她一眼。

“喂?明英?我是中平。”

“我知道。呜——”

“别哭,宝,别哭。”中平早上起来迟了,昨晚实在气不过,找地方消气去了。天天早上,明英像个大猫似的伏在他旁边柔声喊他。他爱她的丰腴细腻,平时不觉稀罕,今朝还真若有所失。“早上没人叫我,起晚了,没去公司。我好饿——”

“呜——没人弄早饭给你吃——”

“就是。宝,我昨晚上一夜没睡,刚才盹了一下。”输了好几千,真倒霉。

“我也没怎么睡——”到底睡着了。

“昨天我和郑小姐去饭店谈生意,出来看到你。你们怎么一下去就不见了?我回来好久没看到你,就找到家里去。你姐姐又对我好凶。”

“姐说——”

“不要听她胡说!宝,我一个人在家,好不好快点回来?我今天不上班,我好像要生病了。”

“那——呜——姐会骂我。”

“我来接你。”中平不那么柔声细气了。

“不要,”明英的嘴抿成一线,“我马上回来。”

“好,快点,宝,再见。”

明英放下电话对金太太道:“妈,中平要我回去,他不舒服。”金太太点点头道:“吃了饭走?”明英道:“回去再吃。”明理太太向她一笑,明英报以一笑。明理道:“等下,搭我便车。”转向金太太道:“妈今天去不去证券公司?”金太太看明华一眼,道:“不去。”

“妈,你去你的。”明华早起只做了清洁,没上妆的脸看来疲倦苍老,她是这屋里多出来的,她知道。

“我叫出租车回去好了。”明英已拿好了手袋,站在过道的地方。

“哦,就这么急啊?为什么不叫他来接,你就自己回去?没出——”明华一挑眉,精神忽然来了。

“明华!”金太太沉声一喝。

明英赶紧含含糊糊地打了招呼,逃离现场。她总算也乖巧了一回。

这边明华却发作了:“你们就便宜他?让明英这样子?丢人简直是!那个章中平根本不是东西。你们知不知道?他念大学的时候就追过——”

“那你要怎样?教明英离婚?”明理实在忍气不住,没想到这句话还真不好听。明华一呆,神色渐渐惨淡下来,金太太竟意外地也没作声。

屋里陡然静了下来,明华看她面上稍带愧疚的弟弟匆匆起身,仍然陌生的弟妇一边拿来西装上衣,妈妈边吃边看报——以前谁都不许的。

“妈,你变了。”明华说在喉头,金太太竟像听见了似的看她一眼,却又回到报上去了。真的,从前的金太太哪里是肯息事宁人的呢?偏偏金太太眼睛看着报纸,心里也在想:“这孩子越大越不懂事了。才回来,过几天要好好讲她。”

“妈,等下我想去趟航空公司。”明华未经思索脱口说出,说出来了以后却也觉可行。

金太太、明理、明理太太一起看了过来:“欸?”

“我想利用剩下的假期,到东南亚一带走走,看行程怎么安排一下的好。”

那三位都有些疑惑,是气话怎么的?金太太应道:“然后?”

“再就直接回美国。”明华想:明年他们该升她的副主任了。

明华这趟回来,金太太原意让她不要去了,倒一直没有机会提。现在想了想,却道:“也不急,娘儿俩连话都没好生说上几句呢。明后天,我们两个横贯公路、梨山去玩玩。”

明华迟疑了一下,点点头。金太太、明理、明理太太,和刚过来收拾听见的阿贞都微笑了。

随缘

家中素无宗教信仰,便是连祭祖的神龛也未特设一座。逢年节,写两张“四知”、“乐安”的红条子,选面洁净的墙上一贴,支使儿女拈香鞠躬,是教小孩儿规矩的意思大,求庇护的心理少。

去年,妈妈皈依三宝,家里虽然没人明言反对,却一致不以为然。她又依了师父的劝,开始茹素,就更教每餐必肉的父亲不值。父亲的名言是“肉煮肉好吃,肉煮萝卜也好吃,萝卜煮萝卜就不好吃”。他于是自主中馈,弄上一桌的荤菜,恶作剧地看妈妈何从下箸。妈妈却是从容不迫地拣盘里配炒的素菜吃。爸爸大笑:“你这算吃的什么素?”妈妈正色道:“师父说可以的,我吃肉边菜,这叫随缘。”

(一)

“五比一,哎,你知不知道,现在男女的比例是五比一。哈哈!你别怕,有希望,还有我呢!”虽说熟不拘礼,这样的胡说八道也教我听了讨厌,报上说台北婚龄女子比男的多了五万人,到罗杰嘴里就成了“五比一”。

“Roger,别鬼扯了。我等你的话回电报,八磅半到底能不能再轻一点?你试着打打看。价钱重报一下。原样先还我,等下我叫小弟来拿。Bye-bye。”

我今年二十七岁,未婚,也没有要好的男朋友。离开学校三年多了,一直待在这个犹太人老板的贸易公司里。老板两只长耳朵,眼袋松松,有几分像美国漫画里头出名的狗;先是有人背地里管他喊Snoopy,后来也有叫到面前去的,他不怎么介意,渐渐叫开了。史努比爱用小姐:小姐听话,中国女孩又是特别地能干。基于这个看法,公司上上下下十来个人,只得史努比、汤米、小陈三位男士——汤米是安的先生,小陈是念夜校的小弟。男孩子倒不是没有用过,他们也真是心大,像前不久走的陈建明,在公司里做了一年,能学的学了,就没一点留恋地去“自己搞”,听说出去得不是时候,弄得不好,却也不愿意回来。

大学四年,也跟个把男孩单独出游过,不晓得怎么都没发展下去。大概那时候看多了小说,总觉得该有个永不气馁的痴心人儿,才值得交往。殊不知自己没有那等的花容月貌,连续说上两次“没空”,就再没第三次。二哥仲云,大我不到两岁,碰上带伴的场合,就拖他充数。这做面子的一招,更是自绝来路。

话得回头说,学生时代的恋爱有没有结果,真是没准儿的事。像罗杰和安,念书的时候是班上公认的一对。毕业以后,安和我进了同一家公司,罗杰在外岛服兵役。也不过一年工夫,安就宣布要当王经理夫人。汤米王是香港人,英文比国语好得多。有人说用英文讲“我爱你”,没用国语说的肉麻,广东话说大概也还好。总之,安就嫁了汤米。罗杰和我是世交,安虽然同班,却也还是缘着罗杰的关系才有个招呼,不约而同地进公司以后,做的业务没关联,也没太打交道。她和汤米的婚讯,我等帖子到手才晓得,很替罗杰抱了一阵子不平。罗杰却好,他退役以后,进了一家和我们有往来的毛衣工厂做业务代表,三天两头就得往我们办公室跑,和汤米称兄道弟,亲热得了不得。碰上安,就笑嘻嘻地“想当年”。罗杰爱说笑话,次数多了,难免有些不得体的,有一次硬是把我给逗火了,口不择言地抖出这档子事来糗他,他倒是别有一套:

“谁不要谁?安美玲不要我?你想想看,我二十四五岁,娶个老婆也二十四五岁;我再逍遥个七八年,娶个老婆还是二十四五岁。她是不愿意等呀?告诉你,她是不敢等,过个三五年,我不要她,她怎么办啦?”太上忘情,太下不及情,生意人不能上也得下,千万提防着别走到中间去了。

“做生意的你嫌滑头;上回那个老师,你说教的是体育;王妈妈介绍的工程师,你说不好。人家这回可是医生,长得体体面面,个头矮点算什么,人家都没嫌你高哪!”

“太太,交朋友是她自己的事,你管她那么多呢?叔云,你也不要嫌我们啰嗦,我看他还蛮有诚意的。当然,主要是看你的意思。”

“姐,医生好耶!有人想交还交不到咧。你不知道,好多女生排队等着送洋房,人家还要挑一挑。我后悔死了没考丙组…”

“杨季云,闭上你的乌鸦嘴!”不能跟爸妈凶,正好把气发到小弟头上。嘴张得太猛,刚拔过牙的伤口,痛得我差点掉下泪来。

“我不吃饭,我牙疼!”真是天下一等倒霉事,碰上那个屠夫牙医,教人越想越气!

(二)

我是个讳疾忌医的人。从初中起就常闹牙疼,疼的时候好像都逢着考期,怕耽误功课只得忍下,过阵子不疼了,正乐得不去找牙医。是念高一吧,右边的臼齿崩了半颗,没奈何才让妈陪着走了一趟。那种剪子、钻子在嘴里挖呀、戳呀的经验实在惨痛,牙医再向妈建议在我嘴里上个铁夹子矫正,就遭到了我坚定的反对。以后时而痛,时而不痛,也没敢再上牙医院了。

公司里同组的张小姐,也是一口“稀斑牙”。她在公司附近一家牙科诊所看了好几次,对那儿的设备和医生都很推崇。我包起来的坏牙裂开了,痛是不痛,却只能用一边嚼东西,多少有点不方便。就在张小姐的怂恿下,再踏上畏途。

大明牙科诊所,在一栋四层公寓的二楼,小小的招牌,黑底金字,简单得很;不像一些画着大幅假牙的牙科招牌:红硬的牙肉,森森的牙齿,教人看了难受。进门是间客厅改装的候诊室:落地窗上嫩黄的窗帘,靠墙一圈浅绿的沙发,中间的茶几是一个大大的圆饼,漾着牛奶似的乳色,桌面上是一盆粉红淡紫的绉纸花,几个圆形的吊灯,参差地垂下直到几上两三英尺的地方。通里间的边上,隔了个小笼子似的排号处,整个候诊室就属这小笼子最有医院味儿,端坐在笼子里的护士小姐,一张冷冰冰的脸,和标明了“挂号处”的牌子很是相衬。

候诊的人不少,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到,张要等她看熟了的医生,我就先她一步。挂号小姐领我到里面的一个小诊疗室。医生正在洗手,看到我进来,就笑嘻嘻地打起招呼:“头一次来?哪里不好?”小鼻子、小眼睛的好和气,一脸医生相,教人看了就放心。

陈医生是个瘦高个子,说话慢条斯理,他细细地检查了我的牙,云淡风轻地说:“该拔的五颗,可以治疗的八颗。”我虽然不太晓得自己总共有几颗牙,听说得拔五颗却不能不大吃一惊:“拔五颗?!”

“不拔当然也可以,”他指向我的裂牙,“这颗倒是一定得拔了,其他的,先治疗试试,好不好?”

还有什么好不好呢?钻吧,挖吧,补吧。幸好陈医生实在是有耐性,好脾气,他总是轻轻的、慢慢的,让我的不好过减到最低。

第一次,他补了两颗最可救的,在该拔的一颗大蛀牙上钻了洞,上了药,要我第二天再去。再去又换药,酸得我涕泗纵横,他无可奈何地再上药,嘱我再去,说是试试看,希望能治疗。

再去的时候,我被带进了另一间诊疗室,这回不是陈医生了。我觉得很不习惯,却又脸嫩得说不出抗议的话来。他胸前的名牌上写着:“林冀民医师”。

“嘴张开!”他粗眉大眼,一副不好相与的样子。

“哟,这么大一个洞,还不拔掉。拔掉算了。嗯?”

“可是,可是…陈医生说治疗试试…”

“没用啦!我看拔掉好了。顺便把前面这颗畸形的也拔掉,反正没用,难看死了。嗯?”我还以为那个“嗯”多少有点咨询的意味,谁知他说着,一面就准备了一根好长的针管送到我嘴边来。

“可是我什么准备都没有——”我真的要哭了。

“一点都不痛,什么准备都不要。只要把嘴张开——对,就这样,你看,一点都不痛吧!”他的动作和说话是同时进行的,很少有人会冒着针尖断在牙床里的危险呼痛吧——即使是真的好痛。

麻醉剂打下去以后,他就扔下了我,出去串门子,我听到他和挂号的赖小姐笑得起劲,却想不出赖小姐的冷脸绽开笑靥是个什么样子。一会儿以后,他回到我身边,用手指头拨了拨我的嘴唇:“麻不麻?”

“不麻。”

“好。张开。”天,他又给了我一针。

再问的时候,我是不敢不麻了。他要赖小姐拿了两颗药给我吃,然后用一把刀子什么的,一下子就戳到我的牙肉上。

“这样痛不痛?”

我清楚地感觉到某种利器直切入嘴里,却是一些也不痛。听到我哼了哼表示否定,他利落地开始手术。

牙齿崩裂声,电钻滋滋声,铲子呱呱声,在我耳里齐鸣,间或还夹杂着他的声音,说些“看吧,一点都不痛吧”这一类的废话。他很不斯文地用左臂揽着我的头,手掌托着我的面颊,右手在我的嘴里剧烈活动,像是用上了全身的气力。我的下巴随时有让他整得掉下来的可能。我只觉四肢僵直,心脏趋于麻痹。

“哎!你别摇我呀!”

他忽然大叫了起来。摇他?我两臂交在胸前,腿硬挺挺地伸在椅子上,怎么会去摇他呢?

“你拔牙不痛,我的指头给你咬得好痛!”哎呀,真不好意思,我狠狠地咬着他的指头呢。

忙不迭地张大嘴,让他的食指撤退。他在伤口塞上些药棉,取下口罩,一脸讥诮地说:“你一定还没我痛。”我正想申辩,他那儿又抢了先:“一个钟头不要说话,不要吃热的,今天晚上不要漱口。”他用沾了水的棉花,轻轻地拭去我脸上的血,凉凉的湿棉花拂在我肿胀的颊上,我舒服地闭上眼,呼出我憋了好久的一口气。

我用舌尖抵了抵嘴里的棉花,好大的一块。忽然一丝灵感掠过脑际,天哪,他真“顺便”拔了另一颗好牙吗?

“?”我试着用眼睛说,再辅以手势:我比了一个一,又比了一个二。他竟然也不言语,学着我的样子亮起眼睛,竖起两根指头。我简直是毛发俱立,瞪着眼睛,恨不得吐出棉花来骂他几句才甘心。他笑着伸出手,把我还立着的指头扳了下去,圈着我的拳说:“可怜,小手都是冰冷的。”这简直是轻佻!

却在我发作以前,他拿下了我脖上的围巾,很平和地,很像医生地说:“好了,可以去拿药了。六小时吃一次,一样一颗。”然后走到门口,喊道:“下一位!”

麻药的作用消失以后,伤口痛得厉害,一边脸微微肿起。偏是Weymy的客人到了台北,是大客户,也是我的老主顾,每年都是我带的,不能不去。中午厂家请吃饭,我啜果汁作陪,被大伙讥为怕胖。饿了两餐,再也无法忍耐,循着药袋上的号码,拨了通电话到大明牙科:

“喂,大明?请找——我是你们的病人,昨天拔了两颗牙的,陈医生在不在?”当然找最可亲的人,别人会笑我的。

“你是杨小姐?”

“你怎么知道?你哪位?”

“我是林医师。怎么样?拔了牙还好吧?”

“不好。”他真不简单,一下子就听出我是谁。我恨死了这个鹰派牙医,自然也没什么好声气。

“还痛?”他居然温柔了起来。

“痛得要命。我,我想请教,这个,唉,什么时候能吃东西?”

“你从昨天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我以为他会爆笑的,他倒像只是诧异,又有些儿——同情吧。

“喝了些果汁。我不晓得可以吃什么?”

“可以吃的,什么都可以吃了。快吃晚饭了嘛,一起吃吧。嗯?”

什么?这算是个邀请,还是…我忽然从病家的地位回到我是个大女生的事实上来了。他却像是隔着听筒看穿了我的心思,紧接着又开了腔:

“喂?好哦?只有我知道你最好吃些什么,跟我走准没错。”他说着笑了起来,“你们公司在美心大楼,对吧?快下班了,嗯?”

“不,在德心大楼——”我是怎么搞的,还跟他扯什么呢?“林医生,我们得到六点才下班——”我自觉颜色一整,声音也严肃了起来。

“那就六点半,在你们大楼门厅。对不起,我又有个病人,待会儿见。”

(三)

右边是裂了缝的大牙,左边是未愈的伤口,堪用的就剩门牙了。顾忌着难看相,我放弃了爱吃的生菜色拉,一小口一小口地吞着虾羹。我吃得辛苦而专心,他也不怎么说话。

“我建议你,”他忽然打破了沉默,“把前面那颗牙齿磨小一点,再装上牙套,就好看了。”

外国客人喜欢说些自以为是的笑话,我早就习惯了装出有兴趣的样子,于是一点都不费力地掀起嘴角,把音调提高八度:“How e ?”心里对他在我翻起嘴唇吃东西的时候讨论我的歪牙齿不禁恼火。

他却兴头了起来,搁下刀子,拉起自己的上唇,“喏,像我这样,”他指着,“这颗,还有这颗,都是上了牙套的。”我好奇地凑过去看。“看不出来吧,好漂亮。嗯?”

他一派天真,竟不像是寻我开心的,我只得附和着说真看不出来哟,好漂亮耶。他滤掉了我话里的酸素,一本正经地指责起我来。“你也该这样。漂漂亮亮的小姐,一口烂牙!”他又接着安慰道,“没关系,以后就好了,我们把长到后面去的那颗拔掉——”

“还拔!”我尖叫。

“谁要你小时候不看医生,牙齿长得乱七八糟。人那么好看,牙齿一点都不配。”

他这是褒还是贬?我也懒得去深究了。倒是气氛却热烈了起来,对连你嘴里有几颗牙都知道的人,好像已经不该有什么秘密了吧。

(四)

谢谢张小姐的宣传,公司里全知道我交了大明牙科的医生朋友,连史努比都甚感兴趣,“牙医是个好行当,很赚钱。”

爸要我带回来相相,妈嫌牙医不如医生,当然这是罗杰搧的火。

我的治疗过程特别迟缓,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的事情忙,一方面也是因为我的医生对请我吃饭比修牙有兴趣得多。或中午,或下午,他就来“邀个伴,一块儿吃饭”,完全是因为“一个人吃饭没意思”,或是因为“这回该你请我了”。我们边吃边聊,说的不外乎工作范围的笑话、同事的近况、家里的鸡毛蒜皮事。

有一回我忽然想起了问他:“你们诊所布置得好别致,请人设计的?”

“陈光强自己设计的,就是陈医生,他还会画画。哦,赖小姐是他太太,没嫁他前也是学艺术的,做助手是半路出家。她还不错。嗯?其实她是要就近监视,哈哈!”一个冷面孔,一个热心肠,配得教我,嗝,教人可惜。

我们没有正式出去玩过,因为两人都抽不出空。也没有过争执,因为从不讨论对事情的看法。我不太晓得恋爱是怎么回事,照想不能有海誓山盟,起码也得有个花前月下才算数。所以也不以为这样常常一起吃个饭,就是有了什么默契,也不把他当成恋爱的对象,对他,我毕竟有着自己的顾忌。

仲云回国探亲,打我的趣说:“我本来弄了一打男士照片回来,打算让你挑的,听妈说你有了个看牙的,只好都给退了票。”

“胡说八道,他算个屁!”

“哎!女孩儿家开口就是粗话!你现在是天天看着他,不稀罕,这个感情么,得分开才知道的。”

公司要我去南部验货,一路下去要跑好几个地方,这回一去得一个星期。走的前一天才告诉他我要出差,要他不用打电话给我,他淡淡地应了。

行程安排得很紧凑,末三天又送来了四个老外参观工厂,他们磨着我当向导要游名胜,弄得晚了一天才回到台北。带着一身疲惫,直接就回了家。

晚上九点,他打电话来,说是刚才下班,要请我吃消夜,马上来接我,我一口说好,就忙着梳头换衣。

“哟哟,不是累得要死了吗?哦,去看医生啦?”

“你少讨厌,杨季云,我警告你——”

“好吧,你也快要不能警告我了。由得你去过瘾吧。你晓不晓得你嫁出去谁最高兴?我。”

“妈,你看小弟!”

“好了啦,不要让人家等太久,他在门口按喇叭了啦。”

“按什么按,叫他进来嘛,要不要我去请姐夫?哈哈。”

“你烦死了。妈,我走了。”

把小弟碰在门里,我快步冲下楼梯。突然很想见到他,这个礼拜,他一直一个人吃饭?

(五)

从十二楼望下去,桥上的灯像天上的星星,一瞬即过的车灯更是流丽得像流星。身后的钢琴琤琮得好温柔,群星楼上的光线暗得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不用看他,就猜得出他的表情,一路上,他都笑着,是那样心里装不尽的欢喜直漫了出来到脸上的样子。我知道,因为我也是。这种快乐真是没有道理,我恨着自己的露出形迹,却是无论如何努力也藏不起那份笑意。

“这儿没什么吃的。”这竟是我在这样的情调中说的话么?我实在是忙,以后得念点文艺书才行。“Lover's dream!”其实我想试试“血腥的玛丽”,临了又改了口。

“两份!”

这是交往以来,最像样的一次,并肩坐在黑里,听钢琴,啜情人梦,数星星。该谈点人生什么的才是正理,可是我不敢先开腔。我有一肚子那四个外国宝贝的笑话要告诉他,忍着难受,但坏了气氛却更不上算。他也不说话,光冲着窗子微笑。我忽然希望他能对我表示一点,就算是为了虚荣心的缘故吧。虽然他那么矮,矮得我穿了平底鞋才和他齐头,我也不想计较这个原是我一向最在乎的了;我也不嫌他轻佻了,也不嫌他蒜头鼻了,真的,我挑剔什么,如果他能不觉得我的烂牙丑,不嫌我高…

他从我的手里把杯子拿走,和他的一起放在桌上,像电影里那样,用双手合起我的手,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一点都不紧张,倒是急于知道自己将听到一些什么美妙的话。

“以后我们天天一起吃饭。嗯?”

“嗯?”这回该我嗯了。这是什么话,他真该念点文艺小说的。

“你要不喜欢弄,就到外面吃。请佣人也可以。”

天,这,这是求婚!

荒谬的是,我第一件想到的不是好或不好,竟是结婚的时候该穿什么鞋子,才能不高过他,又能显得体态轻盈。

他真是没什么好的,每天从早忙到晚,长相不够英俊,身材恰是五短,我是做太太的看先生愈看愈不得意。可是,他从没怨我没时间陪他,因为他比我还忙;他也不妒忌我月入丰厚——他赚的总比我多;他不嫌我二十八岁,因为他三十一了。我们不谈人生问题,油盐柴米酱醋茶里自有乐趣,从认识到结婚,就只在群星楼上罗曼蒂克过一次,可也够了,那里的东西不怎么好吃,我们都没再想去一次。

唯一教我操心的是,我们既是如此这般开始,以后他是不是还会如法炮制呢?“你以为每个漂亮女孩都有你那么一口烂牙啊!”他就是这样,捧人的时候,不会忘了糗你一下。

他是没什么好,可是肉边菜的滋味不见得差过肉呢,这是“随缘”。

〔后记〕野狐禅

一九八〇年出版的《姻缘路》短篇小说集后记题目是“写小说好修行”,有人写文章骂“胡腔胡调”。其实我虽然确实到胡兰成的易经私塾里去打过几次瞌睡,可是上课未行束修以上,下课也不趋前请业请益,充其量是个凑热闹的旁听生,真算不上是人家的入门弟子,起码那个时候年轻无知,不懂中国近代情势的复杂和历史上成王败寇的道理,整个“一根筋”,心里对贴了“汉奸”和“负心汉”的前辈既不甚恭敬,言行自然不去亲近,而且幼稚得因人废言,绝对没有私淑学舌的嫌疑,当年会声称“写小说好修行”完全是小孩跟家里大人唱反调,因为我父亲常哂笑我写小说是“参野狐禅”。他老人家台面上的休闲读物是《苏俄在中国》之类。我记得小学的时候读到“高山滚鼓”是“不通、不通”捧腹大笑,现在想到也还微微笑。那不可能是我妈的书,她算是爱好“文艺”的,看电影画报,唱黄梅调,还订电视周刊和《皇冠》杂志。所以书架上那一排柏杨作品有可能是我哥哥的书,他有当时所有被禁的书,包括书名是“小白龙”的《鹿鼎记》也做过我的儿童读物。

和现在的家长怕小孩输在起跑点上相反,我母亲一直“防范”小孩子过早识字,可是因为我在成人堆里长大,一傅众咻,防线轻易就被突破,我很小就懂得搬凳子爬高去够大人放在书架高层上不想我看的书,读完归原,神鬼不知,以至该看的、不该看的反正都看了,当时懂得多少当然很难说,可是时至今日我都会忽然在生活里产生一个连接,领悟到一个多年前读到某书某章某节某句时发生的疑惑或感慨,这样的偶得也算是间接地丰富了自己的人生吧。不过这种养成教育让我一生胡乱看书,毫无章法,一肚子乱七八糟不算学问的“非知识”,平日里完全无用,而且常常汹涌澎湃,病酒悲秋,感时伤怀,无可排遣。这才懂了妈妈先知先觉的“母爱”。

因缘际会,我在青年时期开始写小说,算是替胡思乱想找了出口,不但是自我心理治疗与建设,还赢得荣誉,当然觉得写小说不是“野狐禅”是“好修行”。可是我的人生在那个始发期虽然心里反叛,还是不免深受家庭影响,把安身立命当成前途上唯一的下一选项。我对找份待遇优渥工作的热忱远远高过煮字疗饥写出个好作品,所以出国以后读书就业,和文学渐行渐远,终至完全脱节。

以前我去参加“联合报短篇小说奖”比赛是为了奖金,得奖作品就是这本集子中收下的《掉伞天》和《乐山行》两章。后来还能孜孜不倦地写了此中十数个短篇,却是因为受到对后进不吝提携的前辈作家和编辑像是朱西宁先生、骆学良先生以及文艺界许多无私的其他前辈的鼓励,才让我这样一个没有文学抱负的人打下了“爱写”的基础,又居然在停笔三十年完成父母对我人生的期望后能鼓勇再发。这些前辈当年对素无渊源、不懂感恩、幼稚无知的小辈的厚爱和忍耐,要等到今天我长大到了他们当时的年纪才懂得。这份我愧对的名单实在太长,像主动为《姻缘路》短篇小说集作序的夏志清先生,到了今天还没放弃对我期许的唐达聪先生,在我是青年作者时折节寄语鼓励创作的彭歌先生、华严女士、白先勇先生、殷张兰熙女士等等多位先进都是。甚至已经不在人世的报老板王惕吾先生也让我无限感怀。最近听张宝琴女士转述,他晚年时在旧金山养病时还问起:那个蒋晓云跑到哪里去了?她从不来联络,实在太无情了!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我的人生忽而在东,倏而在西,一时晴空万里,一时大雨滂沱,虽然当时惘然,所有恩情都会一生长忆。

母亲去世时,悲恸到有些失常的父亲屡次强教我写篇“哭妈妈”去报上发表。我那时恰至而立,放弃写作有年,也有洋学位,有家庭,有工作,完全合乎他们的理想。听说要我写“哭妈妈”这样老土的题目岂止没有遵命,还大悖逆,恶声答他:“早就不写了! 你不是说野狐禅吗?我现在最怕别人知道我写过东西!”

我爸爸只叹气道:“写过东西怕人知道怎么样?又不是做过小偷!”他没有替自己说的“野狐禅”翻案。在我父亲心中大约凡是不经世济时或发聋振聩的文章一律还是“野狐禅”。

“野狐禅”典故出自佛教《传灯录》和《四家玄录》,说一个高僧认为修行可以达到“不落因果”,结果堕成野狐五百年,等到百丈禅师告诉它修行要“不昧因果”,才得以解脱。我既不出生在文学世家,长大又没读文史专业,从搬凳爬高识字读书就是个“杂家”,都不用“堕”就已经身在旁门左道。五百年我只走了十分之一,就每世活一百岁,也要五世才得修完。既然“野狐禅”一参就是几辈子,我就继续“写小说好修行”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