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云即要当新嫁娘了,这篇序文是我及时赶出庆贺她写小说大有成就的一份婚礼。走上“姻缘路”之后,蒋晓云对于男女之间的微妙关系当然会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但愿她继续不断地在创作的道路上迈进。所有关怀中国文学前途的读者,我想都对她抱着同样热切的期望。

——一九八〇年五月十四日完稿,原刊同年七月十三至十六日“联副”

〔自序〕麻姑献寿

十年前某日,念中学的儿子说要去看一个“经典”电影《Star Wars》。我很吃惊,什么时候《星际大战》成了经典?这个片子的续集首映时,我还是个菜鸟留学生,在西洛杉矶威尔希尔大道戏院门前生平头一遭凑热闹看热门大片首映场,排队的几匝人龙在记忆中清晰得恍如昨日。

十年后的最近,电视科幻台长片特别节目连演三集《星际大战》,我兴奋地叫回家“省亲”的社会新鲜人一起来看“经典大戏”,却被嗤之以鼻,说那电影特效太差劲,算不上经典了。我又很吃惊,自己年轻时候的流行先变成经典,再又被时间淘汰成“非经典”,不免有沧海桑田的感慨。

不过我这个当年的菜鸟留学生也已经“留”成了老华侨“金山阿嬷”(要用广东台山乡音念),用人间和天上的相对年龄计算,可能不年少于位列仙班、三次亲见沧海变为桑田的东海麻姑了。

“印刻”把已经绝版多年的少作,加上四篇离开台湾后发表的短篇小说,搜集一处重新出版短篇小说全集《掉伞天》。我在校对的时候,忆起了许多前尘往事,甚至想起了久已遗忘,“当时年纪小”的创作心情。

如果严格教养出高成就儿女的妈妈叫“虎妈”,那我妈大概是“猫妈”;属同科(都是人家的妈),可是威风差得不是“一眼眼”。哪怕偏怜骄女不听话又好辩,家中有女初长成,我妈妈还是坚持阐述她在“两性关系”方面的高见。她有一说是:女孩子二十五岁以前你挑人,二十五岁以后人挑你。在她老太太这是提醒年轻女性把握青春不要错过良缘。可我一向是她的忠诚反对党,当然对这种含有性别歧视潜台词的说法不以为然,不免从十几岁青春期(也算思春期吧)起就开始观察、思考和幻想二十五岁以上女性的“命运”。在我当时的年纪,三十岁大概已经“高寿”得没法和爱情做联想了,所以后来陆陆续续写了好几个以这个年龄层女性的感情经历为主题的故事,却没一个女主角超过二十九的。那就是收在这本书里的《随缘》《宜室宜家》《掉伞天》《口角春风》《闲梦》《宴之二》六篇。发表后有不少读者反映我写的故事和她们的遭遇或心境若合符节,引起不少共鸣。现在回头去看,我也很讶异当时还有几年可以“挑人”的自己,对已过“人挑”年纪女性群体的关注和兴趣。所以父母对子女的影响真是不容小觑,即使像我这样为了反对而反对,都要花上不少力气去拆解我妈洗脑似的“乡野传奇”(folklore)。

在人物创作上我其实一直对与我年龄差距更大的前辈、长辈们情有独钟。像我这样属于战后婴儿潮最末世代出生在台湾的人,无论本省、外省,也许经历过物质缺乏、信息封闭,甚至公理不彰的痛苦,却不像我们的上一代那样遭遇战祸,走过动乱。从写小说的角度去观察,离乱为他们的人生增了深度,为他们的悲剧添上无奈,为他们的喜剧加入传奇的色彩。回头去看,那时候我写的“老人”有的比我现在还年轻。像是《幼吾幼》里的养猪户、《春山记》里的荣民老粗、《宴》里的忠仆和怕太太的男人,他们也许都正在四十多岁的盛年。即使是《牛得贵》,已经是决心自我了断的绝症病人了,也只得五十岁。只有《乐山行》里闹黄昏之恋的男女主角比较年长,到现在我才望其项背。无论如何,我真庆幸二十出头就有机会在和父亲闲谈中得到这些“老人”素材,激发灵感,写下令自己感动的故事。

少年时我的闽南语很溜,流利到可以跟小贩吵架,上演实境“夜市人生”。有一次和卖了有重大瑕疵商品给我的摊贩要求退换不达,在人来人往的沅陵街市场据理力争,搞到摊商情急耍赖:“你一个小姐在这和我冤都不‘歹势’,我一个欧巴桑是惊啥!”

毕竟还是脸皮薄的“小姐”,听这一说就输给了“虾米拢不惊”的欧巴桑。这事过去近四十年,我还印象深刻。时至今日,明明也是半百老妪,却常常还有小儿女般放不开的心态 (出版少作就让我有点难为情),我就以当日把我骂得败走的摊主为师,自我鼓励。这些我在台湾日常生活的人生经历“代表作”是本书中的《快乐头家娘》。故事虽然还是以想象为主,却是难得一篇有明确作者身影的小说。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去找找看。反正身为作者,校对时看见年轻的自己出现时的狼狈相,我可忍不住好笑了一会。

收在这本集子里的《惊喜》,是我唯一写过的同龄人故事,原来发表在《联合报副刊》,应该是第一篇在报上发表的小说。原来的想法“惊”是动词,“喜”是名词,有点不怀好意地想嘲弄一九七几年时候台湾校园里既错误又贫乏的性知识;说两个好奇的大学生,自己吓自己,被莫须有的“喜”讯白白“惊”吓了一番的趣事。这小品和同期其他青年作者描写露骨的作品相较真是小儿科,可是对外没有激起什么回响,我家里大人却很有意见:“大学生这么乱!”好像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父母赶快取了几个笔名给我用,有点觉得既然拦不住女儿胡写,起码别让人很快就知道是自己家孩子也好的样子。

我青年期的小说创作就在外界鼓励不断、家人忧喜交加的情况下持续到我出国读书、就业。

在国外的几十年,忙着生活、成长、变老。离开了使用母语中文的环境,人也变得“不易感”(unsentimental),或说缺少灵感;好像饭得吃,班得上,房贷得付,小孩得养,却没有什么小说非写不可的动力。以致三十年只写了五个短篇小说,除了 《杨敬远回家》在二○○九年改写成《回家》,变成长篇小说《桃花井》书中的一章,其他四篇:《终身大事》《青青庭草》《小花》《窈窕淑男》都收在这本集子里,为我的“新侨”生活观察员生涯留下记录。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刚刚开放,美国校园里只有少数大陆访问学者,留学生还是凤毛麟角,美国大学里的“中国同学会”都以台湾留学生为主。那时如果有人声称“台湾来的不是中国人”,可能会被当成学生组织里意图夺权的政治语言,激动的台湾同学可以为维护“谁说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的正义打上一架。此一时,彼一时,政治过敏的读者读小说的时候要记得这是二十多年前的留学生故事,哪怕小说是编的,人物的对白思想有时代根据,作者也不能篡改。

不知道美国中国城里的免费侨报现在提到美国总统还用不用“大”这个字?记得三十多年前第一次看到侨报,祝贺里根当选“大总统”。我的第一个联想是“袁世凯大总统”,时光马上倒流回到想象中的民初时代。在国外住的日子长了,我才发现“侨民”(或者移民、难民,反正是懂事以后才搬离原乡的人都算进来),有一种把时间定格的特殊性,好像住进了桃花源一类与世隔绝的封闭小区里,“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本小说集创作的时间大约从一九七四年到一九八七年,那可是没有手机、伊妹儿的时代。科技对人类文明的影响大矣!相同的故事如果放在现代人身上,可能会因为一通实时而至的简讯而改变后来所有的发展。幸好人的感情换汤不换药,永远有脉络可循,所以由古至今传奇不断,而我的这些老故事也得以再度付梓面世。

看倌呀,如果你和我一样曾经年轻,就一齐来回味回味咱们那个不打电动游戏机,却看小说的从前;如果你青春正当时,就遥想一下你没份参与的当年吧。

(注:“麻姑”泛指有点年纪的女性,尊称为“欧巴桑”;“寿”根据“说文”是“久也”。)

姻缘路

(一)

京都的秋天很美。

他们走的只是一条寻常小径,夹道一路有荫,落叶踩在脚下,有黄绿,有浅褐,漫漫地撒了满地,天高而蓝,云淡而轻。虽然只是一条从课室到宿舍的小路 ,虽然是一对未携手的青年男女,可是走在这样的风景里,总教人难觉无情。

“神田桑回来上课了。”月娟带几分调侃地说,“说不定又会请你去散步哦。”她看起来很活泼,小而丰满的脸蛋,左颊上一个深深的酒窝,是那种排不上美女榜,可是很甜,有自己风格的女孩。

走在她身边叫陈清耀的高个子男孩,书夹在腋下,双手插裤袋里,眉眼生得近,肤色也乌乌的,不是开朗的长相,闻言只耸了耸肩,没有表示意见。

“怕怕哦,不敢去了。”月娟取笑他。神田是一个钟情于清耀的日本女同学,常常主动邀约清耀,清耀每次应召都说是练习日文,事后又要讲起神田的热情,算是给他们这一帮中国同学提供笑料。

他们一起是六个人,四男两女,差不多同时到京都,在语言学校念同班,再以后进了不一样的学校、科系,在生活上彼此还是很照顾。月娟和另一个女孩子明珊租的房子有炊,四个男生等于在她们那儿搭伙。

“怕什么。”清耀否认。他是六个人中间的老大,因为还穿着牛仔裤做学生打扮,看不出来已届而立。然而他自己心中有数,这要念到不知何时方休的学业,与渺不可及的事业是他的重负,使他有时要落落寡欢。

“那我就不知道啦!”月娟皱皱鼻子,“也许是怕在嘴上甜在心里哟。”

清耀抽出腋下的书,在月娟头上作势要拍下,月娟笑着跳开,脚上高跟拖鞋滑落一只,清耀忙上前一脚撩开,月娟站成一个金鸡独立,一直指着他叫,清耀笑道:“看你还敢不敢?”

他硬是坚持到她告饶,才把鞋子踢回去还她。

“你们怎么都穿这种鞋子?”清耀不大以为然地问起。事实上,齐膝裙子下面来上这么一双软木高底拖鞋也真难看,亏得这些女学生就这副打扮走天下。

月娟低头看看自己足下,灰蓝两色皮带子交绊的木屐,“舒服啊。我这双台湾带来的。真奇怪,男孩子都不喜欢女生穿拖鞋。吴信峰最讨厌我穿这一双。”

“最近比较少听你讲到你们那一位,”清耀反转来糗她,“小心哦,日久生变,你恐怕没办法遥控了吧,哈哈。”

“不知道,”月娟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了许多,“他现在回信都比较慢,我们写信越来越少了。”

清耀见她不欢,只得收敛笑容,安慰道:“不会啦,上次他不是写信告诉你要升官了吗?刚当主管一定比较忙,又要求表现,再过一阵子就会恢复你们原来的热度。”

月娟爱听这话,又笑了,她实在对吴信峰有着极大的信心,因为一个女孩子若是从二十岁起信赖了一个男子的爱情保证,信了八年不疑,就只好一辈子地信下去了,万万没有在未婚的二十八岁才来反悔的道理。

“我不知道啦,”月娟说,“我是不会对不起他的就是了。”

清耀点头表示同意她这说法;月娟一向是走到哪里,一来就宣布,有要好男朋友在台湾,谁也别打主意。清耀对于这点印象如此深刻,恐怕是当初也小觉遗憾,可是这样也好,他学业未成,事业无着,实在是惹不起谁。

现在他们是六个相互照应的台湾留学生,他只是她的老大,她是他的老二,以下还有三、四、五、六,按齿序,没有经过结义的程序,自己知道岁数,各就各位。

“对,你先回去。我去叫老三,他今天下午没课,一定睡到现在还没起来。”清耀忽然说。

“哎呀,”月娟急了,“你们今天要来啦。”

“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清耀装模作样地背一句会话课本里的日文。

“不管,反正一定要来。”月娟改以利诱,“有好菜,老五做麻婆豆腐,还有红烧肉。”

“那你做什么?”清耀知道月娟手艺不高,故意问。

“炒青菜。”

“就知道你只会炒青菜。”

月娟要打他,清耀格住她的手:“我去叫老三马上就来,你先回去通知老五准备吧。”

清耀从岔路去了。月娟一个人继续走在这林荫小道上。今天是她二十八足岁生日,送走了这一天,她就叫二十九了,然而留着学生的身份,就仿佛留住了青春,她白白小小的脸庞,短短的头发,甚至于粉红衬衫、深蓝斜纹布背心裙的打扮,似乎都没有刻上岁月的痕迹。

木底鞋踩在落叶上,沙沙地爆出脆响。她猜到清耀是去为她备礼了,她对这生日一直采取保密的态度,除了同住的老五明珊早就知道,月娟可没透露给谁,男生们装个不晓得的,可是大家都清楚是心照不宣。这样的造作,约莫也是一种友情的表现吧。

她走着,悠悠想起信峰,这人奇怪,难道他会忘记她的生日吗?也许他没把时间算准,要迟几天才能收到他的礼物,又或许她回去的时候,就会看见他寄来的邮包。她心里惦念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住处,上楼,开了门,却发现阒无一人。

“老五,老五。”厨房里没人,红烧肉还坐在炉子上。

月娟放下书,给自己倒杯水,看见外面餐桌上有一样东西用报纸盖着,高高隆起,就走过去掀开来看。

“Happy Birthday!”人从阳台上闪出,浴室里钻出。虽然共计五位贺客,屋小声势就大,月娟手里的杯子差点吓得失手。

月娟兴奋的尖叫着,笑着,面对着桌上的蛋糕盒子和几件花纸包着的礼物,只恨自己流不出眼泪来表示感动。

“蛋糕是老大和老三买的,这是我的,那是老四和老六送的。”明珊向月娟交待道。

“先吃饭,吃完饭再来拆礼物!”老六卖起小来,“菜烧得不好,礼物收回!”

“你没有诚意! ”月娟笑骂他。

“收收先吃饭吧。”清耀颇有长兄风,出头来做主。

“咦,你怎么比我还先到?”月娟一面帮着收桌子,想起来疑道。

清耀做奔跑状道:“我一路都在想要怎么摆脱你,好先赶回来。”

“还有一样礼物哦,”明珊手背在背后,“非常珍贵,看你要用什么来和我换。”

月娟一下就想到了,撒娇耍赖,终于弄到了信峰的信,立时就要进房去拆阅。

“唉,你看这个女大不中留。”老六又笑她,“我们送的东西看不看都无所谓,这个情书嘛一定要优先。”

“放她一马,”老四说,“她今天是寿星。”

月娟没理他们,还是走开了去读信。剩下的几个人,开始摆桌椅,预备上菜。

明珊是家政专业,做菜只要材料凑得齐,绝不会烧走样,男孩子们自己带了酒来,一一摆开,很是像模像样的一桌。

“老二还说她要炒青菜,读情书读得入迷了,菜都上了桌还不出来!”

“喂!林月娟,你们吴信峰亲自来京都向你拜寿,还不赶快出来!”

月娟似乎是应声而出,又似乎是碰巧开了门走过来,她走头两步的时候脸上仿佛有点阴晴不定,真和大伙对了面也还是笑开了。

“今天不能不喝,”老三斟酒递给入座的月娟,“喝你自己的寿酒。”

“好,我谢谢大家。”月娟猛然干杯。酒苦而辣,她皱起一张脸,大家都被她的鬼脸逗笑了。

只有清耀,他几乎是有点不悦地道:“慢慢喝,不会喝酒还这么急!”

“老大就是老大,来,我敬你!”他们几个男孩子平时也喜欢喝两杯的,一包包袋装的日本果子当然比不上中国菜好下酒,这番显然是下定决心要吃喝一个畅快,席间很快就觥筹交错,热闹了起来。

“喂,老二,”老四叫月娟,“今天喝你的寿酒,过年的时候就要回台湾喝你的喜酒啰!”

众人附和,又要敬月娟。月娟举杯浅笑道: “现在不一定了啦。”

“怎么?”大家以为她开玩笑,只有清耀问得认真。

“他刚才那封信嘛,”月娟这才有嗔怪之意,“说叫我在日本也要留意有比他更好的对象,碰到就不要放弃。”

“算了吧,”老六挥手笑道,“故示大方。这种话我常常讲呀,你看如果你回信给他说遵照指示办理,他不杀来京都才怪。”

“我想他不是认真的。”清耀说。

“不认真也不应该说呀,”明珊以女性的立场发言,“旧历年要结婚,现在教老二到哪里去找一个更好的对象?风凉话!”

“我想他不是认真的,”清耀再度强调,“可能是一时情绪的低潮,想到你们结婚以后的责任啦,生活啦,觉得很烦。”他说来诚恳,全因以己度人,是起源于己身困境的推理。

“可是他以前也有过情绪低潮,我知道那种情形,”月娟委屈地说,“那时他也不会写这种信,他只会说不知道要怎么办,不会说这种无情的话。”

“没事啦,你好好写封信鼓励鼓励他就行了。”老三说。

“他记不记得你生日?”明珊问。这一点对女人的爱情很重要。

“嗯。”月娟点头,“他说要寄生日礼物给我。”

“邮包说不定会晚一两天。”明珊又充满了希望,“好了好了,写封信去把他骂一顿就没事了。现在你在京都,你是我们的大寿星,不可以不高兴。”

当晚宾客散后,月娟写信至夜深,厚厚的一封长信,里面再三说明自己不变的心意。第二天,她去邮局发信,想想不妥,又拨了一个对方付费的电话回台北。三分钟说不出什么来,只告诉他收到信又回了信,又向信峰讨承诺。

“嗒嗒嗒嗒…”限时三分钟的警声响起时,她还听见他在那头大喊我爱你。

不对劲,总之不对劲,月娟落寞地朝清耀住处走去。

有一种女孩子天生和男生投契,不管怎样的男子也愿交付比对女朋友更多的信赖,月娟就是这样的人,她此刻心里难过,居然只想到找清耀去诉。

清耀和老三都还没回来,她在藏钥匙的秘密地方取了备用钥匙开门进去,随手就帮他们整理了一下。这些地方月娟极有妇德,她一向把自己身边男孩子好好伺候,她的某些举动看在有新女性主义作风的女子眼里,简直是大逆不道。

清耀先下课回来,手里拿着书和一幅塑料袋装着的裱好的绣画。

“很漂亮,哪里来的?”月娟问绣画来处。

“神田送的。”清耀有几分无奈地说,“她上礼拜回来的时候就要送我做枕头套,我不想要,就跟她说,太漂亮了做枕头套可惜,会害我连觉都睡不好,不敢要。谁知道她拿回去配个框框叫我挂起来好了。”

“她真的对你乱痴心的哪。”月娟拿起画,“自己绣的,可不简单哦。现在日本女人没有这个样子的了。”

“她还不是一样抽烟喝酒,”清耀做着怪脸道,“她那个西班牙,教我吻她我会死。”

月娟听清耀这样恶损他人并不以为忤,还觉得幽默好笑。一面笑,一面征求清耀的意见:“挂这里好不好?”

“不行,这颗钉子我要挂衣服。”清耀说着脱下身上夹克挂上去。

“那挂哪里?”月娟问。

“这里!”清耀打开壁橱,往里一扔。

“啊哟,你好狠心喏!”月娟骂他。然而口是心非,男人在女人面前表示对其他女人的轻蔑通常不会致罪。当然,如果是她的亲戚朋友就要看情形了。

“吴信峰的信你回了没有?”清耀换上日式胶拖桂,拉把椅子坐下。

月娟点头:“刚刚寄走,我还打了一个电话给他。”

“他怎么说?”清耀问。

“都是我在说,他本来就不爱讲话嘛。”月娟说。

“那你说什么?”清耀又问。

月娟烦躁地抽开书桌的屉子,又推回去:“不知道。问他为什么这样写。教他放心,我很好,过农历年我就回去结婚。”

“他都没说话?”

“他一直说嗯。”月娟望着清耀,悲伤地说,“我不知道,反正感觉很奇怪,可是他还是说爱我。”

清耀耸耸肩,站起来为月娟和自己倒水。他想告诉她事情要糟,男人说我爱你有时是迫于情势,有时是积习难改,不是不真,可是并不可靠。然而他倒了水递过去,只说:“这样就好了呀。”

月娟摇头道:“你不知道,真的很奇怪。他上一封信还好好的,现在这样子。老大,我想回去,不念了。”

“不念了?”清耀讶道,“可是你读了这么久的语言学校,好不容易才拿到了京大的入学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