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种格调较低的姻缘是才子佳人式的。官宦之家的小姐,才貌出众,不肯随便嫁人,要把那些求婚的公子哥儿,亲自口试一番,才决定嫁给才情最高的一位。大半才子佳人小说讲一位自命不凡的才子,认为非是绝色佳人不足以配他。他到“姻缘路”上去跑一趟,果然碰到一位、两位甚至三四位此类的佳人,小说末了,都把她们讨回家。李渔开这类小说家的玩笑,写了部《肉蒲团》,才子未央生把如花似玉的新婚妻放在家里,再到“姻缘路”上去跑一趟,同好多少女、少妇淫乱一番。

文学反映社会现实,晚清有识之士就开始反对旧式婚姻,纯情小说渐渐抬头,到了“五四”时代,新派旧派的小说家都写那种不顾世俗考虑的纯情之缘。张爱玲一九五二年为《十八春》(稍加改写后,即是《半生缘》)出单行本,想来是大陆上此类小说的最后一部了。同时在台湾,父母愈开通,教育愈普及,经济愈繁荣,一般青年男女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在态度上也愈来愈现实。不再有什么传统势力阻挠他们去自由恋爱,他们反而提不起他们父母辈的浪漫精神来,不顾世俗的考虑去专心三思地爱一个人。一对中学生、大学生,刚谈恋爱的时候,看来是很有“缘”的,但这个“缘”字一时间变不成“姻缘”,二人关系间“情”的成分就愈来愈稀薄了。对女方而言,一个男子占据了她好多年的青春,现在二十七八岁了,再要同少女们在婚姻市场上去竞争,自然感到吃力,不免涕泪交加,有痛不欲生之感。月娟是最有勇气的(当然她糊里糊涂订了几年婚,一直没有尝过爱情的味道),她要放下爱情的累赘,在婚姻路去找寻结婚的对象,她所有的女友都是她的媒妁兼父母。月娟母性很强,对男女之情她是不大懂也不大在乎的,一个没有爱情的姻缘,对她来说,至少给她一个发展母性的机会,没有什么可笑。“姻缘路”嘲笑的对象还是那个为了实际生活,为了个人的事业或享受,而放弃爱情这个理想的男女青年社会。对一个女子来说,婚姻也就是她的事业同享受。

二 人间真情

蒋晓云在目今台北青年男女之间看不到什么高贵的爱情和任何其他的理想,她只能用她嘲弄间加上一些沉痛的笔调,写出他们之间的纠纷来。但她自己并非绝情之人,她在尚未同传统社会脱节的中年人、老年人身上,在未受现代大学教育的生意人间,在抗战期间成长的爱国青年群里,看到了“情”的延续。一九七七年,蒋晓云才二十三岁,还在师大夜间部教育系肄业,同时还担任了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工作,竟有时间写了六篇小说,而且篇篇是第一流的佳作(假如不能全算是杰作),篇篇采用了新鲜的题材,没有重复自己,最让我们见到她旺盛的才华。这六篇小说是“宴——三部曲”三篇(初刊《三三集刊》第一至三辑)、《快乐头家娘》《幼吾幼》《乐山行》(“联副”一九七七年四月六、七日,八月六日,九月二十、二十一日)。当然民国三十二年,张爱玲也才二十三岁,她发表了《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金锁记》等更多更显才华的小说,但蒋晓云二十三岁写出六篇精心佳构,我想三十年来还很少有别的年轻小说家在一年之中有过这样惊人的表现。这一节里我们讨论这六篇还加上三篇近作:《牛得贵》《春山记》《去乡》。“宴——三部曲”,《快乐头家娘》已集《随缘》,其余的五篇见《姻缘路》。

即在这些小说里,蒋晓云对婚姻这件事,或者说对夫妻这一伦兴趣还是很大。但她写的不再是为自己精明打算的那批青年。“宴之二”里的新娘袁倩文也是台北青年,但她出生于一个顽固的旧式家庭,父亲管教尤其严,受害的不只她自己,还有她那个大学“毕不了业”的弟弟。倩文身许那位香港来的青年同事梁炳智,主要要逃出她自己这个家。梁炳智名义上算是公司“小老板”,照道理应该很有钱,可是手头很穷。对他来说,结婚“原也是加盖个章的事”(传闻他在香港已有妻室),二人就在法院跟另外八对新人公证结婚了。我们同硬拉出席的那两位证婚人一样,吃了一顿“乱不消化”的婚宴。我们不知道袁、梁二人的追求经过,也不知道二人相爱的程度。我们只知道袁倩文是未征求家长同意而结婚的,在家里连打扮一下都不敢,“几夜没好睡,脸上发了几颗豆子”,一点做新娘的喜气也没有,连她弟弟也不便参加婚礼,但她离开了那个家,同认识才不久的香港青年度日子,至少是一个新生命的开端。

《快乐头家娘》美治跟她男人林正义自南部搬居台北,开了一家美容院,男的驶出租车,二人对生活很满意,有了两个孩子。她曾为他“通缉在案”而担忧过,那天晚上他从南部回来,那件案子处理得很顺心,即带太太到小路摊旁,吃两碗汤面谈谈南部之行。正义站起来去会账的当口,美治还在同他说话,“却忽然住了嘴”:

原来正义的手已不知何时揽上了她的腰。从前常常这样,那时还没结婚,她帮人家做,正义等她下班,两人吃过消夜,他就这样送她回去。她那时很瘦,怎么生小孩以后会这样胖?本来也不觉得腰粗,他的手一环,她才惊觉了。

“我们以前常常出来摊仔吃消夜。”正义说。美治笑了,他也记得。

“美治笑了,他也记得”这句话写尽了一对普通夫妻之间的恩爱——大学青年在“姻缘路”上走到天涯尽头而不能得到的那种恩爱。范伦婷用尽心机,求伟颂到她家里吃顿饭,一点也没有拉回他的心,连吃饭的面子也不给她,径自走了。《掉伞天》里,有一天晚饭后维圣要同他太太温存一番。云梅躺在床上,吃晚饭时曾吐过,现在看到“维圣这个摘眼镜的预备动作”,反感更深:

心里一紧张,猛地翻身,倒正赶上维圣凑过来,躲也躲不掉,只得由他。一股子混合菜味冲进口鼻,隐隐还觉得他齿缝里残留了肉丝。云梅又是一阵恶心,用力推开维圣,就床沿趴着,可也没什么吐的了。

相比起来,美治的“笑”象征了夫妻之爱的一个更高的境界。吃完面回家后,很可能二人急不得待要在床上做爱(正义一回家就有此意了),连牙都来不及刷,但美治爱她的丈夫,并且感到家境日好一日,绝不会嫌他嘴里的“混合菜味”的。

《去乡》写的是蒋晓云父母亲的老家岳阳,她只能凭他们口述和一些照片得知这个古城在那个时期的情况。杨敬远是当地望属,抗战发动后他即“丢开了学业去从戎”,身负“财主”和“国民政府军官”这两个罪名,再也不能留在岳阳了,只好离开妻小先逃到广州去。决定走的那天,他下午回到家还得偷偷摸摸地躲在一旁,因为太太正在同人讲话。最后客人送走了:

那头终于掩了门。杨太太转身朝屋里走。她走得不快,微微低着头,院里草长,没了她的脚,她身上阴丹士林布旗袍被风吹动一点点。敬远看着她,仿佛觉得眼前走来的还是当日在街头演抗日话剧的活泼高女学生;又或是他在学校外边等她,她是匆匆来赴约的初恋少女,脸上还留着被同学笑了的羞红。时间就在她走来、他走去的那一瞬间退了回去,后来的一切好好坏坏也许都不曾有过…

蒋晓云在这里肯定了抗战时期的爱国青年和他们纯真的爱情。同白先勇一样,她写下了当代青年专为自己打算的一面,对她自己父亲那一代的青年反而增添了一份由衷的景仰。最主要的,他们那一代恋爱方式虽已洋化,骨子里还是地道的中国人。敬远同他太太秉德和五个月大的儿子话别,写得非常动人。秉德尤其具有中国古代妇女的美德,临难不乱而显出一种庄严肃穆的神情。敬远带走的那把油纸伞,秉德当夜先在伞柄里塞藏了一些首饰和美金,做他的盘缠:

他痴痴望着她,听着她,脸上痒痒的,泪早爬满了一脸,身为男子汉能做的,只是忍住哽咽声。他的妻头都不抬,一样样事情替他盘算好,一样样事情数给他,他却只能坐着泪眼望她。

“秉德。”他的声音只在喉咙里打了个转,她却听见了,猛抬头,原来也早是一脸的泪。他忙过去蹲下握住她的手,她靠在他肩头,无声地啜泣起来。

终于还是她先开的口:“你路上要小心,不要挂记我和敏敏,等他一断奶,我们就会去找你。我一个女人,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真要逼得我急了,我——我也不会对不起——你,李子仁老婆——”

他摇着头,说不出话来;不走了,不走了,留下来,要死一起死!他做不了自己的主了,他要秉德留他。也许因为他自私,他希望她也自私。然而中国妇女的苦难都是自己来救,她不再多说什么,只走开去,在旁边面盆里打湿了一条毛巾给他揩脸。

“该走了。”他软弱地说。一面走过去看儿子。

“敏敏,敏敏。”他摸孩子的脸。索性把他抱起来:“来,爸爸端一泡尿。”

孩子熟睡得像一摊泥,头软软地垂在父亲的臂上。他捧着儿子,蹲在痰盂边。

“嘘——嘘——”悠长的凄凉的口哨声,唤出了徘徊在窗外黑里的千古伤心事。他的泪又滚滚而下,几滴落在那孩子的小毛头上,那孩子触动机关似的放了一点尿,了结了父亲的心事。

腋下夹着油纸伞,小小一个衣包,还是恨这些东西露形藏,可是秉德不由他,只说夜里没人会看见。她不能送他,恐怕连看着他远去都不能,两夫妇就在屋前道别了。近中秋了,月不圆却明,院里有桂花的香气,她站在门口,檐上垂下来的紫藤花,像长长的白色流苏,就要拂到她脸上。他走得很快,临行只回了一次头,可是她那檐下暗影中蒙蒙的身形,那园中飘散的桂花香,就要跟着他去到天涯海角。他不得不走得疾,可是步子好重好重,只因这一步步远去的是他的妻、他的子、他自己一砖一木挣来的家。

敬远临别前为儿子“端一泡尿”,“悠长的凄凉的口哨声,唤出了徘徊在窗外黑里的千古伤心事”,真可谓是至情之文。那“几滴”眼泪、“一点尿”所包含的愁恨,我直觉比李后主“一江春水”所载的还要多。在张爱玲《秧歌》里,月香从上海回到村子的当口,她丈夫金根也在屋外给女儿阿招把尿。他看见月香提着灯笼走来,一紧张让孩子的尿“热呼呼地浇了他一脚”。“湿淋淋的”袜子,旋即“变成冰凉的,贴在脚背上”,给他“异样的感觉”,否则还不敢相信真的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张爱玲写这样的情景,当然也是大手笔,但敬远为他儿子把尿,含义更为深长。

“宴之一”里的忠仆卢一鸣代表了传统社会另外一些美德。他是已故姚将军的手下人,姚将军带部队撤退到台湾的时候,他曾独自押着姚将军的箱笼“漂洋过海。…一个人守着姚先生的家当。码头上等船,家小在内地,来不及去接他们。怕瘪三抢,作息都在箱子上,那时候年轻身体好”。多少年后临死进医院之前,“不知怎么就想起他家乡的母亲和妻。他想这样多年,他们也许早不在了,现在正等着他去团圆呢。”但他自己十年来也早已同一个老太太式的黄嫂同居了,连姚太太也感到诧异。姚将军临死那一天,卢一鸣曾透露过,他同那“老太太”结合,没有什么理由,只是“他们(可能指黄嫂的东家)叫我做做好事。”大丈夫受人之托,码头上守住箱笼,自己的母妻不带出来没有关系;同老太婆同居也没有关系。比起那些台湾当代青年来,为了自己的安全,连婚都不敢结,或者结了婚一肚子怨气,卢一鸣代表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古风”。

姚太太虽然心眼较小,在卢一鸣进医院之前,为他备一桌送别宴,把姚将军的故旧部下都请来。“宴之一”写请客这一天的事,但也把卢一鸣的一生都写进去了,姚家的事情我们也知道了不少。这篇小说如同白先勇《台北人》里讲退伍老军人、将军之家的旧人的那几篇——《岁除》《思旧赋》《国葬》——对读,最有意思。蒋晓云并非出生于显赫之家,能写“宴之一”这类故事,真不容易。

老年人、中年人虽然比起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人缺少那份精明打算,他们生活上的颠沛折磨当然并不因为他们无形中受了旧道德的熏陶而减少些。人活得愈长,所经历的生死离别、病痛灾难也愈多,蒋晓云对那些老人的痛苦寄予最大的同情。比较说来,《乐山行》里的傅先生、张大姐这两位老人最“摩登”,自己经济独立,老境也最好。他们的故事是纯喜剧,嘲讽的成分极少。(此篇小说我已在“正襟危坐读小说”文里讨论过。)《春山记》写梨山上一个五十多岁的果农胡金棠,退伍军人,下山到台北去看他的老邻居秦太太。他接济她们母女七八年,女儿丽娟且是他的义女。现在女儿去美国已两年之久,很希望他们两位老人家结合,互有照顾。胡金棠不是不愿意,就怕人家说他贪图报答之恩,他在秦太太家吃一顿晚饭,一心要辩明自己的心迹,闹得面红耳赤。事后胡金棠也知道自己不近情理,道歉后,二人的结合是不成问题的。《春山记》主要写胡金棠固执的牛脾气,但本质上同《乐山行》一样是上年纪的人要结婚的喜剧:傅张二人较新派,胡秦二人则是旧社会里的典型人物。

“宴之三”里的宋先生添孙设宴庆祝,他太太对他非常凶,“为防宋先生走私,不许宋先生穿好衣服,日常不许宋先生刮胡子。”儿子也不孝,从小爱逃学。想不到会有今天,儿子居然走上了正路,讨了个贤妻,开厂很得发,今天请了四桌,亲友皆乐。宋先生想起当年有一个星期天下午,在河边打他逃学的儿子:

大河望不见源头,河边低处看去是水连着天,一片冬日午后的灰沉沉。一个中年男人有子不肖、有妻不贤的悲戚随着河岸上呜呜的风传远去,白头芦苇风中晃动。要白白做了一世的牛马哦,儿子是娘的宝,做爹的在家里打都不能打的哦…

想不到今晚酒席他这样乐:

他没有醉,只是真正地心满意足,他一世无争,从来认命,本以为是悍妻逆子到头,却终究有一个人没有教他失望。至于太太,他觑眼望过去:枣红寿字旗袍里裹得一团和气;也好,也好,是她替他生养子女,是她辛苦持了一个家。

《宴之三》短短十页,实在是篇小说杰作。整篇小说写的是主宾在宴席上热闹欢乐,但我们也知道宋先生大半生的日子是不好过的。未去馆子前,因为宋先生催她快一点理妆,宋太太还习惯性地骂了他一连串的“死人”、“死老头子”。虽然今天是喜庆日子,宋先生特别开心,我们只觉得他是讽刺小说里的喜剧人物,哪里见过男人刮胡子也要向太太请示的。但凭宋先生片断的回忆,和主客席间的欢谈,我们不得不同意他对自己一生的判断:“真正地心满意足。”好的小说到最后往往有一个启示性的“顿悟(epiphany)”,宋先生觉得儿子“没有教他失望”,这没有什么稀奇,但他能感悟到他的悍妻“也好,也好”,特别走过去敬她一杯酒,这是了不起的胸怀,怪不得连宋太太的“声气”也“空前温柔”起来。蒋晓云写老年人能达到“宽厚”的境界,实在因为她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些值得宝贵的东西。她写当代青年男女,有时不免刻薄,实在因为面对那些太现实的青年人,宽厚不起来。

我上次返国,曾问蒋晓云,“宴——三部曲”三则故事加在一起,算是什么主题。她回答道:“我本来想把生老病死都写进去,后来还差一个,就写了算了,我这个人也不强求。”(见“联副”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夏志清与青年写作者”。)“宴之一”写的是“死别宴”(当然卢一鸣“老”而“病”后才会死的),“宴之二”写的是“婚宴”,“宴之三”写的是“庆生宴”。三篇小说其实把“生、教、婚、老、病、死”都写进去了,不知她当时计划中要想补加什么样一则“宴”的故事。“三部曲”完成之后,蒋晓云还写了两篇生老病死的小说——《幼吾幼》同《牛得贵》。在序文末了,我特别要称赞这两篇写台北新店地带贫苦阶层的故事,以改正一般人认为蒋晓云只是“言情小说家”的错觉。我早在“二报小说奖作品选评”一文里说过,这两篇写得“丝丝入扣”,实是“短篇小说之精品”。

牛得贵同《幼吾幼》主角黄日升都是外省人,牛是政府机关里的工友,黄养猪为业。二人都娶了本省女人,牛太太“头发蓬乱,形容憔悴,原来就不甚齐整的五官,眼袋一黑,鼻头一红,看起来更是惨然”。黄太太阿莫更是个“瘦小无用”的低能女子,“她龅牙,睡觉的时候闭不拢嘴,张着嘴呼吸,一条梦涎将将滴落在腮边。”她连菜也不会烧,孩子也不会管,比牛太太更不如。虽然如此,牛得贵、黄日升都非常顾家。牛得贵五十岁,发现患癌症,病势已重,住院回来,看不得太太把“积蓄白白往神棍和郎中手里送”,也不想再折磨家里人(他有一子一女),趁一天上午太太不在家,他决定乘出租车到中兴大桥去投河自尽。他想通了,“老婆有他的退休金,还可以领抚恤,带大两个孩子没有问题。”出走前,男孩已中午放学回家了。“他从儿子眼睛里看到了关怀,感动又心酸,父子俩也就是这一面了,他想走过去摸摸孩子的头,给他讲几句话,却终于没有,只是寻常而漠然地起身走了。”下了出租车往桥上走,看到另一边一辆满载绿制服女孩子的客运车,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在不在车上,“他嚅动嘴唇,在心里唤她:‘妹妹哦,妹妹。’不晓得女儿要真在车上的话,看见他没有?”这样他走近了他的死亡和解脱。

《幼吾幼》写黄日升十岁的孩子牛生(育幼院抱来的)同三个邻居男孩泅水淹死的惨事。黄日升找他们的尸体,两天之后才找到。故事平直写来,我每次重读,见到黄日升吃晚饭不见儿子回家时的生气,再见到他的焦急,再见到他发现孩子们衣鞋,跟着发现他们尸体时那种悲号惨痛、“心力俱竭”的情境,总赞叹不止,实在觉得不大可能有高手比蒋晓云写得更逼真了。写老父丧子之痛,《幼吾幼》已进入了写实文学的化境。

小说最后一节写两年之后,黄日升给朋友说动,想再领一个父母因车祸身亡的孤儿,才十岁。阿牛也是他一手领大的,“阿莫能做什么?换尿布、喂牛奶哪一桩不是他个大男人亲自动手?”现在黄日升在照片上见到那男孩清秀的相貌,心中欢喜,答应把他领回家:

黄日升把相片递过去要她(阿莫)看,回头问客人:“什么时候我去看看他?”他笑了,又有点担心跟着问:“不知道投不投缘?你看还带得亲吧?”

在蒋晓云的世界里,归根说来,有爱就有缘。黄日升、牛得贵,黄先生的老婆不是低能、丑陋,就是凶悍,但相处久了,有一份恩情在,也就相处一辈子了。父子之间更不必谈缘分了。只有青年男女之间,男的不爱女的了,就对她说,“我同你无缘”,这不过是托辞。《闲梦》里,最后伟颂对伦婷说:“说什么呢?只能说我们没有缘份。”怪不得伦婷“气得坐下又哭”,说道,“吃餐饭要什么缘分。”

一两个月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推出了一连串“作家座右铭”。好多资深作家和学者奉劝有志写作的青年捕捉真实,关注人生,提炼文字,这些道理一点也没有说错。一个才能不高的作家,当然努力习写,也会有些成就。但真正的诗人、小说家,同真正的画家、音乐家一样,都是天生的,也就是说他们同常人不同,对文字、作画、弹琴从小特别有兴趣,有超人的表现。张爱玲七岁就写她第一部小说,蒋晓云也是在小学里就开始写小说的(语见朱西宁“蒋晓云的小说”,朱先生说话当然是有根据的),同样生来就是天才。蒋晓云文字特别细腻,描写风景也好,人物也好,无不传神。她写对白,也能复制各式人物的语调。她非本省人,本省人的讲话(尤其各色妇女)处理得惟妙惟肖。“宴之二”里炳智的广东国语,听了真令人笑死。她对现代青年人,以及比较旧式的中年人、老年人,以及小孩子都有深刻的了解。她富于喜剧天才,但本质上她更富同情心,尤其对于知识程度不高,多少保有中国人美德的那些老人、畸零人、小市民,她寄予他们的同情特别深厚。最难能可贵的,她还没有写过一篇自传体的小说,朋友讲给她的故事,她觉得有意思,就可以编成一篇具有蒋晓云风格的小说。这表示她小说的材料将用之不竭,不像有些人专写自己或者自己家庭的故事,写写就写完了。蒋晓云更有超人的自知之明,所发表的小说,除了那篇《泪》外(未收入《姻缘路》),没有一篇不是佳构。即使《闲梦》这样一篇不大对我中年男人口味的小说,我也不能不承认她描状女主角心理细腻精确,入木三分。蒋晓云不只是天才,简直可说是写小说的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