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伞天 作者:蒋晓云
〔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掉伞天》是蒋晓云早年成名短篇小说集,收入了三度荣获“联合报文学奖”的作品。
人生一世,有许多缘分,有些缘分是一辈子,有些却只是短短一程。蒋晓云笔下的现代青年男女,谈恋爱往往现实而自私,最终只能嗟叹缘浅。不如那些平淡相守一生的老人,他们拙于谈情,却更懂感情。有人绝症不愿拖累家人选择自尽,有人黄昏相恋感情真挚,也有人一生孤独乐于助人,而这些人的情感更令人感动,整本书正是展示了一幕人世百态。★ 蒋晓云不止是天才,简直可说是写小说的全才。——夏志清
〔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
夏志清
一 姻缘路上
民国六十五年中秋节写“蒋晓云的小说”那篇评文时,朱西宁仅看过了她已发表的五篇(《随缘》《宜室宜家》《惊喜》《掉伞天》《口角春风》),但即毫无犹疑地肯定她为张爱玲、潘人木之后“无人可及”的言情小说家,盛赞其语言之“清丽闪烁”与其行文思路之“交织绵密和灵活畅捷”(《联合报六五年度小说奖作品集》,页三五七至三五八)。翌年八月,我身为《联合报》小说奖的评选委员,读了三十篇入围作品后,也毫无犹疑地圈选蒋晓云《乐山行》为首奖小说,因为凭其技巧之圆熟,文笔之细致,其他二十九位作者都不能同她相比的。去秋朱西宁同我同为《联合报》中篇小说奖评选委员,决选首奖作品为蒋晓云的《姻缘路》。四年之中,蒋晓云连拿了两个二奖(一九七六年首奖从缺,《掉伞天》二奖;一九七七年首奖小说为小野的《封杀》,《乐山行》二奖),一个首奖,实在表示她是年轻小说家间最优秀的一位。近年来彭歌、林海音在文章里谈起新兴小说家来,给他们提名嘉许的也就是蒋晓云一人。
当然,年轻的小说作者这样多,硬要凭他们四五年以来发表的作品来评定其高下,是大可不必的:凡是认真写作而具有才华的青年人我们都得鼓励。有些人早熟,有些人晚熟,那些晚熟的作者,假如一开头就遭受较苛的批评,很可能他们就退出文坛,不再发表作品了。蒋晓云无疑是位早熟的小说家,她的处女作《随缘》发表于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号《幼狮文艺》,比起张爱玲《传奇》里那几篇喜剧型的短篇来,真的并无愧色,怪不得朱西宁初读蒋晓云的小说,一定要问她是否受了张爱玲的影响。陈若曦大学时期所写的小说远比不上“随缘”。连白先勇早期的作品,除了《玉卿嫂》特别出色外,大半也是不成熟的;二十七岁后他才写出一篇篇的精品来。蒋晓云能在二十出头写出《随缘》《宜室宜家》这类作品,实在表示她天分高,有那种小说家观察人世特具的智慧。
蒋晓云虽然拿了三个奖,据我知,她的第一本小说集《随缘》(皇冠出版社一九七七年初版)销路并不太好。这几年来台湾流行乡土文学,好多批评家强调“社会惠识”,宋泽莱这样的新兴作家特别受到重视。宋泽莱的作品我看得太少,不便置评,但他作品产量之多,确实令我咋舌。相比起来,蒋晓云算是言情小说家,朱西宁说得很对,“甚易给人归入所谓‘鸳鸯蝴蝶派’,或敬重些的视她做‘张(爱玲)派’”。我为《乐山行》写评,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喜剧性的短篇小说,写的人较少,也不易受人重视,看来好像主题不够严肃,关注的人生问题不够重要。”(“正襟危坐读小说”,见《新文学的传统》,页二六二)。偏偏《随缘》之后,蒋晓云又出了本集子,取名《姻缘路》,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她对婚姻问题特别感兴趣,不论她是“张派”还是“鸳蝶派”,她对人生的关注面太狭小了。
当然,到了今天,蒋晓云早已不是专写当代台北知识青年间的爱情纠纷和婚姻问题的小说家了。《随缘》集了五篇此类小说,较后写的另外四篇都不是。《姻缘路》收了此类小说仅两篇,另外五篇写的是老幼贫苦、欢聚悲别多方面的人生。但蒋晓云写的言情小说,自有其卓越的成就,本文第一节不妨先讨论此类作品。
在民国六十年代我们读到了不少正视青年问题的短篇小说,陈映真《第一件差事》,张系国《地》,林怀民《蝉》为其尤著者。那些小说里的青年,不管志气如何消沉,生活如何腐败,多半以理想主义者自居。因为曾有过理想,他们更有资格对社会现状表示不满。蒋晓云笔下的知识青年,可说是没有理想的一代。他们是在非常现实的世俗社会里长大的,只关注自己的事业和幸福,不谈国家大事,对社会问题也毫无兴趣。女的以婚姻为其追求的目标:有了丈夫有了家,才能笃笃定定做人。男的也有些想结婚的,但大半事业心重,觉得胼手胝足找个伴共同奋斗太吃力,不如迟几年混出名堂后再讨个年轻美貌的太太更好。也有些人当惯了单身汉,更无意抛弃自由自在的日子去换个老婆。《随缘》里一个配角罗杰,女友安美玲跟别人结婚了,毫不在乎地对他一个女同事说:
“谁不要谁?安美玲不要我?你想想看,我二十四五岁,娶个老婆也二十四五岁,我再逍遥个七八年,娶个老婆还是二十四五岁。她是不愿意等呀?告诉你,她是不敢等,过个三五年,我不要她,她怎么办啦?”
蒋晓云笔下的男女同学,谈了四五年、七八年恋爱,到头来总是女方吃亏。男的受训去了,到美国留学去了,女的只好干等(当然暗底里她也在另想办法),到最后凭通信不能维持感情,男的也另有新欢了。
女的对那些有事业心的男子,也并不这样真心喜欢。她们喜欢的往往是小白脸那一型。《姻缘路》里的程涛,平日教女学生拉小提琴,在餐厅里演奏赚些外快,明知自己会说俏皮话,讨女孩子欢心,根本就不想结婚。《掉伞天》里的女主角云梅,虽然勉强同一个老实头结了婚,心里还是想着她得不到手的旧友方一止,“一止风趣活泼,长得又得人缘,要风是风,要雨是雨,就也不愿受羁缚。”此人原名方正,自云“报户口的时候,我爸爸写得太开了,变成了方一止”。这个名字起得真好,他这样的人总是适可而止,吊女人胃口,不会方方正正地对她求婚的。
除了云梅对方一止真有一份悼情外(他英年不寿),蒋晓云小说里的台北知识青年都相当自私,不肯为爱情而牺牲一点自己的利益的。朱西宁因之称她所写的是一个“无情世代”,并谓最早刻画这个无情世代的小说家是张爱玲:“三十多年前中日战争那个时期,即便沪港等通商口岸那般敏感的都会,一般也还看不出有何风吹草动,唯张爱玲已经极其敏感到一个无情世代即将潮涌而来的胚变的激越和震荡。”
比起新文学早期作家来,张爱玲诚然是个“无情世代”的先觉者(当然我们不能忘记她从小就爱读《金瓶梅》《歇浦潮》之类的无情小说以及毛姆、赫胥黎等英国“无情”小说家)。但《传奇》里的青年,不管如何无情,比起蒋晓云小说里的台北青年来,生活上多了一种因新旧文化冲击而所产生的奇趣。《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白流苏,张爱玲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一对“自私”的男女,但他们在调情期间还保持一种绅士淑女的风度,而这种风度是蒋晓云小说里的男女青年所没有的。白流苏这样离了婚的女子再也不能在娘家待下去了,范柳原是她唯一的救星,但她低头微笑,拿得定主意,从没有像《姻缘路》里的林月娟或者《闲梦》里的范伦婷这样向她的男朋友哭啼啼地摊过牌。范柳原是长年住在英国的阔少爷,程涛还有一点像他,蒋晓云爱情小说里的其他男角同他相比,自私得简直有些粗俗。柳原看中了流苏这样代表古中国的旧式淑女,一开头当然无意娶她,但至少对她表达了一份洋场公子的恋旧之情。像亨利?詹姆斯小说里的好多男女主角一样,范白二人代表两种不同的文化和教养,他俩的相互吸引,不只是财色的诱惑而已。何况流苏再矜持,初游香港期间,多少受了柳原的感导,第二次去港就乖乖地失身于他,因为她已觉悟:当他的情妇也比住在老家受气好了千倍。蒋晓云的正经女孩子就没有她的勇气,也没有她的厉害。
蒋晓云爱情小说所展呈的文化幅度较狭,她的男女主角都在台北受了同样的教育,家庭背景也差不了多少。比起张爱玲笔下的沪港青年来,他们似少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只有《惊喜》女主角曾纯纯不在乎同男孩子睡觉,《口角春风》里那对姐妹花行为不正,妹妹更是声名狼藉,曾在酒吧间做事,情形比较特殊。但《口角春风》正面写的却是秦美伦、晋赐之这一对虽称得上是“秦晋之好”而并无多少恩爱的小夫妇。有一个深夜,他们从二楼寓所看到了那吧女和三个黑人在弄堂里表演的好戏(引文第一段,文笔酷似张爱玲):
赐之伸手搂住美伦,美伦依依地偎过去;整个村子都睡死了,只有他们,高高的,远远的,戏院包厢里看着。光线打得太差,白寡寡地泻下,冷冷清清也有凄凄;那女人的旗袍不知是紫是红,那黑人的黑是泛了一层白雾的。
像要送客了。那女人一个个轮流亲嘴。到最后一个,却不安分,一只大黑手整个地扶上那女人裹得紧窄的臀部,一下又探进她旗袍直开到大腿根的高衩里。因为是侧朝着晋赐之、美伦,看得再真切不过。赐之环在美伦肩头的手越握越紧。美伦只想站出去大喝一声。
但蒋晓云自己也只同那对夫妻一样,在深更半夜看戏,那个吧女所代表的丑恶世界她不敢正面写,因为自己也没有进去过。小说一开场,美伦、赐之二人摔碗吵架,这才是她日常世界里屡见不鲜的情形。
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子,结婚后才能享受摔碗骂丈夫的乐趣,或是到百货公司去买几件花衬衫、几条花领带打扮他的乐趣。未婚的女子只好忙着学习武艺(烹调、缝纫、音乐、舞蹈、插花),做新嫁娘的准备。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全副武装的“女儿国”里,男士走路都要小心,怕给拉住做终身俘虏。《宜室宜家》里的金明英人很笨,大学考不上,只能读家专的家政科。很运气,毕业不久,她就嫁一个“商界小有作为”的青年才俊章中平:
她常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要从结了婚以后才开始算数,以前千辛万苦地考进家专,就是要换一张匹配得过中平学士文凭的副学士证书,就是要学些教中平赞叹的家庭本领。可不是,茶杯垫子、电视机的盖布,甚至双人床的床罩,都是明英一针针钩出来的。虽然中平不常回来吃饭,只要他在家,哪一次依着食谱烧出来的菜不让他赞不绝口?这实在是太幸福。有这样整整四十八坪的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是到今天才发现自己的天才。
丈夫对她不忠实,只要有这样多“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就快乐了。她姐姐看不过,硬拉她到旅馆去捉奸,证明她丈夫不是好东西,这样才带给明英莫大的痛苦。她婚后生活这样幸福,姐姐真要破坏她那个家,怎对得起她?
蒋晓云世界里生活比较圆满的一对小夫妇当然不是章中平和金明英,也不是晋赐之和秦美伦(二人不断“口角争风”,随时可以“剑拔弩张”),而是《随缘》里林冀民和杨季云这一对。《随缘》是蒋晓云仅有的一篇第一人称小说,作者以杨季云自况,在人家眼里虽称得上是美人儿,但“我今年二十七岁,未婚,也没有要好的男朋友”,在自己父母小弟面前就有些抬不起头来。到了那个年龄,从家里人的谈笑间,都能感到自己非有男友不可的压力。杨季云叙述“随缘”的故事,带有自嘲的口吻,对她那位男友林冀民说不上有份深厚的恋情,但因为终究同他结婚了,故事末了不免表示一份感慰式的满足:
他真是没什么好的,每天从早忙到晚,长相不够英俊,身材恰是五短,我是做太太的看先生愈看愈不得意。可是,他从没怨我没时间陪他,因为他比我还忙;他也不妒忌我月入丰厚——他赚的总比我多;他不嫌我二十八岁,因为他三十一了。我们不谈人生问题,油盐柴米酱醋茶里自有乐趣,从认识到结婚,就只在群星楼上罗曼蒂克过一次,可也够了,那里的东西不怎么好吃,我们都没再想去一次。
白流苏、范柳原这一双旧式“佳人”和新派“才子”,婚后也变成“一对平凡的夫妻”。但二十八岁的白流苏,离了婚七八年,住在给自己哥嫂骂成“扫帚星”的娘家,日子当然更不好过。她同范柳原认识后,二人在高级餐厅舞场里不知“罗曼蒂克”过多少次,最后还得靠日本军队香港登陆,“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才能成全她的“倾城之恋”。十二月八日之后,只有一个女佣伴着她住在巴丙顿道一幢租居的房子里(柳原要去英国了),“附近有一座科学试验馆,屋顶上架着高射炮,流弹不停地飞过来,尖溜溜一声长叫:‘吱呦呃呃呃呃…’然后‘砰’,落下地去。那一声声的‘吱呦呃呃呃呃…’撕裂了空气,撕毁了神经。淡蓝的天幕被扯成一条一条,在寒风中簌簌飘动。风里同时飘着无数剪断了的神经尖端。”
《倾城之恋》写的是二次大战“兵荒马乱”的时代,同时也是封建社会古旧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同沪港二大埠西化商业文明发生冲突的时代。流苏同柳原二人不断“罗曼蒂克”地约会,至少也借以沟通两种不同文化间的距离。《随缘》写的是国民党迁台后台北那个日益繁荣的小康世界。流苏(旧式淑女是不作兴当职业妇女的)、柳原(钱太多了)是两个大闲人,杨季云、林冀民代表男女青年都得在社会上做事,忙着赚钱的升平社会。二人年龄都不小了,只要有意论婚嫁,很快即可结婚,到高级西菜馆“群星楼”“罗曼蒂克”一下,只表示男方求婚要郑重一番而已。假如白范二人的故事是“倾城之恋”,杨林二人的也可称之为“拔牙之恋”。二人是因拔牙之缘而认识的。流苏听到了“吱呦呃呃呃呃…”的流弹声,“撕裂了空气”,也“撕毁”了她的神经,真受了不少惊吓。杨季云给林医生看中,只受了一次考验,那就在拔牙、补牙的当口…
牙齿崩裂声,电钻滋滋声,铲子呱呱声,在我耳里齐鸣,间或还夹杂着他的声音,说些“看吧,一点都不痛吧”这一类的废话。他很不斯文地用左臂揽着我的头,手掌托着我的面颊,右手在我的嘴里剧烈活动,像是用上了全身的气力。我的下巴随时有让他整得掉下来的可能。我只觉四肢僵直,心脏趋于麻痹。
季云从小就“讳疾忌医”,日后有了一口“稀烂牙”。从她的自述里,我们看不出她有什么缺点,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她那口“烂牙”也可说象征她婚后要给丈夫发现的那些缺点。林医生看到这位“漂漂亮亮的小姐”的烂牙(普通男友是没有权利细看的),而且把它们拔的拔了,补的补了,以后发觉她有别的毛病,也可以容忍了。同样情形,初次会面,季云就看到林医生最粗暴再加上一点“轻佻”的样子,婚后他对她再粗鲁,她也可以容忍了。何况他“用上了全身的气力”,完全是为她的好。拔牙补牙的当口,“滋滋”、“呱呱”的声音虽然同流弹尖溜溜的长叫一样可怕,它并没有让季云痛得“撕毁了神经”,因为林医生预先给她上了麻醉剂的。拔过牙后真痛起来,林医生“居然温柔了起来”,表示关心,可能这也是季云对他发生好感最主要的原因吧。
“随缘”这个名词是佛家语,但“随”字至少带有“嫁狗随狗,嫁鸡随鸡”的意义。那些比较随和的女孩子(年龄大了,不得不随和),嫁医随医,嫁商随商,生活比较满足,蒋晓云尊重她们唯靠婚姻才能定心生活的这份苦心,虽然开她们玩笑,开得并不重。反是自己婚姻不顺利而有意破坏她妹妹婚姻的金明华才是真正讽刺的对象。但蒋晓云虽然从不强调浪漫式的纯情,在她最早发表的五篇小说里,我们多少能觉察到,她认为没有较深爱情基础的婚姻是相当可笑而可悲的,她对那些男女主角保持一点距离,表示出一种谑而不虐的嘲讽态度。只有《掉伞天》的女主角管云梅,嫁人不如意,自己心爱的人又不真心爱她,身体不好也无意结婚,蒋晓云寄予较大的同情。这是篇着重心理描写的小说,最后一止死了,“他生来就是为作弄她,她一颗心定了,他在人世的事就算了了。”云梅可能因之改变她一直厌恶她丈夫的态度。
两年多来,蒋晓云自己已不再是二十一二岁的少女,从女同学、女朋友那里听到男人变心的故事太多了,她为她们所受的苦痛打抱不平,写了篇散文《未若彼裙钗》(“联副”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日),实举了好几个男人负心的例子。同时期她也在“联副”上发表了一篇《闲梦》(“联副”八月十、十一日),写范伦婷因三年未见面的男友洪伟颂返台度假而勾起的一笔伤心。自己二十七岁了,要想同这位已另有女友的留美学生重拾旧情,更是一败涂地,早先他们曾交往七八年,现在一切落了空。《闲梦》不是一篇哀情小说,男的为自己打算,女的也未尝不如此,蒋晓云不会写男人恶劣、女子纯真“一面倒”的小说;但同时伦婷这类女子蒋晓云见得太多了,不能不为她们诉怨,因之不可能以超然的态度,把伦婷的处境提炼成讽刺性的喜剧小说。虽然作者描写伦婷的心理上反复无穷的变化,细腻逼真,《闲梦》只能算是“社会问题小说”,境界不高。蒋晓云自己也知道伟颂、伦婷这两位主角自私得一点也不可爱:
他们两个人这事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往深一层想,因为想穿了,并没有一个值得同情:两个自私的现代青年,花了许多青春在口头上谈着精神恋受,生活上各为自己的前程奔忙,跌跤的时候,怨人家不扶,却忘了本来并未携手的。
但作者还是让我们分担了伦婷失掉男友心头上之苦痛。我们只感到这个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不知如何排遣这份情感,不像读了《掉伞天》后,我们至少觉得一止死后,云梅多少对人生添了一份了解,对她自己的婚姻也添了一份珍惜。
《姻缘路》也可说是一篇社会问题小说,但作者以细致客观的笔调写林月娟同三个男子的关系,竟把她的失败史写成一篇喜剧,最为难能可贵。因为这是篇应征的中篇小说,非写满五万字不可,我觉得太长了些。情节多,当然月娟、吴信峰、陈清耀、程涛有充分机会表达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如见其人”的感觉,但这四位一上场我们就认得出是蒋晓云世界里的人物,面熟得很,假如把小说浓缩,我想可能更出色。但蒋晓云有机会写一篇中篇,将来有合适写长篇小说的题材,尽可放胆写去——《姻缘路》的结构实在是完整可贺的。
二十七岁的月娟从京都返台北后忙着学习不少技艺。她抱定宗旨要结婚,不因失掉未婚夫、男友而沮丧,人显得天真开朗,比伦婷可爱得多。未婚夫吴信峰虽也很凶,没有像伟颂这样专为自己前途打算而给人现实得可怕的感觉。京大同学陈清耀、提琴老师程涛吊过月娟的胃口——逗过她的情,但他们并没有伤害过她,他们的自私是“明哲保身式”,而非“侵略式”的,虽然在月娟眼光里,程涛也可能算是占了她的便宜。假如月娟不这样一心想结婚,真还可同他们保持一份较真的友谊。最后月娟决心同程涛断绝来往,去找那同她有“缘”的男人:
她是为姻缘奋斗的勇士,赢得了许多女性的支持,她们纷纷四处为她筹谋,她自己也无疑地勇往直前,不负她们的热心。月娟像妈妈,是个有决断、讲实际的人,既然这姻缘是她笃定要走的路,她就立定志向要在这路上找到她的归宿。现在爱情是跟在她后头跑的累赘,她来不及等它了。
《老残游记》末了有一副对联,写出中国人对“姻缘”这个观念习惯性的看法:“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古代人听父母之命结婚,门当户对就好了,大多数夫妻谈不上有什么“缘”。真正有缘的相会,双方一见钟“情”,而且好像“前生注定”二人要相爱似的。所以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就觉得“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有缘而成眷属,当然是人间最大乐事,但即使有缘而成不了眷属,这对孽侣时间精神放进去了,也是值得我们赞叹的。好多情侣,他们的结合不仅前生注定,也希望世世代代做夫妇,旧文学里有很多此类“再生缘”的故事。真正前生注定的姻缘是可遇不可求的,自己不必在“姻缘路”上长路跋涉去找对象,当然爱情不是“累赘”,而是他们的生命。张恨水《啼笑因缘》、张爱玲《半生缘》里讲的爱情故事,就是属于这一类的“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