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1945年8月15日,中国抗日战争全面胜利。
2013年8月15日,一位抗战老兵默默去世。
袁老是贵州人,当年参加远征军出国作战,经九死一生回国,又参与了收复腾冲的战役。后因负伤,且不愿中国人打中国人,便脱离队伍留在了当地。娶妻生子,一晃便近七十年。
老人一生多舛,却生性豁达开朗,对加诸于身的各种不公从未有半句抱怨半点不甘。总是笑呵呵地说,比起他们啊,我已经很知足了。
他们,指的是那些战死的战友。
我见过好几位已然神志不清的老兵,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今夕何夕,甚至连身边的亲生子女都完全认不出来。却能清晰地说出当年的队伍番号,参加过什么战斗,班长叫什么排长是哪儿的人…
支撑这些老兵咬牙活下来的,或许正如袁老所言,是为了记住那些埋骨他乡的战友,是为了活着看到他们的报国之举得到承认的一天。
我曾亲眼看到一位病重的老兵,在得知来看望自己的朋友是来自北京时,顿时老泪纵横,反反复复地念叨着,政府派人来看我们了,政府没忘了我们…
没有人想要对他解释,其实来看他的,只是普通人,谁也不代表。
袁老的老伴多年前一场重病后,便有些痴痴呆呆。
平日里,袁老摆摊做小生意,她就老老实实坐在一旁,谁跟她说话也不理。
袁老下葬那天,她忽然抬起头望着天,用苍老含混的声音悠悠地喊了句:“好喽,归队喽!”
整个送行队伍,无不痛哭失声。
天上的云卷云舒,是战友们来接他了吧?
一个甲子后,终于归队了啊。
当年‘十万青年十万军,一寸山河一寸血’,而今惟愿,魂兮,归来。
送完袁老最后一程,我和林木森来到‘国殇墓园’。
来凤山下,叠水河边,长眠着八千远征军的英灵。
此处终年草木长青,松柏挺立,墓前的祭拜鲜花一年四季从未间断。
我望着在松杉竹柏间怡然自得的小松鼠,心中的难过渐渐平静。
虽然看上去我们是来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老兵的,然而事实上,被帮助的人,是我们。
就像飞满刀常说的,和老兵们这一生比起来,咱们这些人无论功绩还是挫折,都毛也不算!
所以,有什么理由自怨自怜,又有什么资格不好好活下去呢?
此间的静寂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所打断,我接起:“喂BOSS,你可算有空想起我了。”
何决爽然一笑:“得得得,我现在时间紧迫没工夫跟你闲扯。记住了,9月9号上午9点9分,来参加我的婚礼。”
“好嘞!”
“对了,要携家属出席,我可给你留了两个位置。”
我一愣。
因为不想再拿自己的事情去烦何决,所以他一直不知我与沈佑已成陌路,正犹豫要不要说清,便听他又问了句:“你俩什么时候办事啊?”
身边的林木森恰好转头看过来,眉目疏朗,唇角含笑。见我发呆,便将掌心覆上我的手背,轻轻按了一按。
我思绪蓦地一沉,旋即笑着回答:“我们,不着急。”
是啊,不着急。
再给我点时间,只要,再多点时间。
放下电话,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林木森,要离开这儿了,真舍不得啊。”
林木森的指尖微微一颤,旋即紧紧握住我的手,淡淡地应着:“嗯,我也是。”
我原本打算,八月底走,先回校办理相关留学事宜,然后去上海参加完何决的婚礼后,就与林木森直接去美国。
然而,仅仅三天后,我们便匆匆离开了腾冲。
孟爽和夏燕出了车祸,一死一伤。
第四十章
(59)
毕业一年后,全班同学再度齐聚,在孟爽的葬礼上。
八月末的东北炎热未消,明晃晃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眼泪仿佛还未来得及流出,便被蒸发殆尽。
孟爽的父母都是还没到五十的年岁,却在这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中,一夜斑白了两鬓。
白发人送黑发人。
遗像上的孟爽,仍是那般笑得没心没肺,在最张扬最美好的年华,被定格成了黑白的瞬间。
袁老是在尝尽人生百味后溘然长逝,而孟爽,却是生命历程尚未真正开始时,便猝然结束。
短短一周内,我目睹了两个熟悉的人化为一捧骨灰,埋入一坯黄土。
一个苍老,一个年轻。
生死无常。
葬礼结束后,同学们大多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林木森和另外两个读研的留下来帮着孟爽父母处理后续事宜,我则立即启程,去看望夏燕。
孟爽花了近一年的时间,从北到南找了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夏燕的踪迹。最后,在那座海滨城市找了份工作,留了下来。
仅仅因为,在北方长大的夏燕曾经说过自己非常喜欢一句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天晚上,孟爽加完班回去,在小区门口看到了刚买完水果准备离开的夏燕,以及一辆飞驰而来的跑车…
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知道,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孟爽想了些什么。
只知道,当浑身是血的夏燕拼命爬到孟爽身边时,他喃喃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原来,你在这儿…”
孟爽和夏燕住在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居民楼。推开窗户,能看到同一片大海。
却一直不知,原来对方就在自己的身边,原来找了好久好久的那个人就在,这儿…
现实生活永远比编出来的故事更狗血,也更残忍冷酷。
影视剧可以NG,小说可以重写,现实却永远无法逆转。
孟爽死了,他终于有能力保护自己所在意的人不再受到伤害,他终于实现了当初的承诺,用自己的生命。
夏燕因为伤重,所以没有办法回东北,便由她的父母代为送孟爽最后一程。
事发时虽是夜晚,但因路口有摄像头,路边有小贩和行人,根据车牌号第二天便抓到了逃逸的肇事者,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只有十六岁。
初步将此事定性为普通的交通案件,虽撞人后不顾而去,但念在肇事者未成年,且愿意支付受害人一笔数额可观的赔偿金,故而考虑酌情轻判。
孟爽的爸妈在得知儿子出事的那一刻便情绪彻底崩溃,什么都不想管,也无力去管。沈佑便让其带着孟爽的骨灰回去办理后事,入土为安。自己则留下来照顾夏燕,顺便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事实上,沈佑是觉察到这个案子绝非表面看似的那样简单,担心二老再受什么刺激才让他们先行离开的。
事发后,夏燕在医院昏迷了四天才醒过来,而那时,一切已然尘埃落定。
她看了警方提供的资料,却一眼便认出抓错了人。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当时驾驶座的车窗曾探出一个脑袋,五官虽看不清,发型却是板寸无误,而并非被抓少年那一头染成酒红色的过颈长发。
但她的质疑,却被不由分说判定为重伤所导致的记忆混乱,不予采纳。
待到沈佑闻讯赶来至,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周半。经托人调查确认,肇事车辆的持有人是当地某官员的独子,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就出国旅游了。据其父所言,被捕者是儿子的朋友,擅自将车开出去玩才酿成的惨祸。
而再想要去找那几个当日的目击证人时,却或是有事暂离,或是一问三不知,或是坚称自己看到的就是红色长发。且,当日路口的影像资料,也已全部被洗去。
沈佑选择相信夏燕,当即悬赏二十万现金寻找目击者,十万现金买任何一个对案情有用的消息。
此事在当地掀起了不小的动静,只是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进展。
因为火车晚点的缘故,我到达时天已经黑透了。
南方的八月底很是闷热,空气中隐约有股海水的咸湿气。
夏燕的电话关机,想必这会儿也已过了医院的探病时间。不想打扰她,便只有直接找沈佑。
年三十那天在北京一怒之下摔了手机后,我顺便也换了卡号。
重建的电话簿与之前的几乎没有不同,只是联系人的列表里没有了沈佑的名字。
但到了需要用的时候才明白,SIM卡是否储存了那个号码根本无关紧要,因为已然刻在了我的记忆里,想忘也忘不了。
一个键盘一个键盘地按下,我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那串数字深吸一口气,拨通,只响了一下便被接起,听筒里传来的声音略有些疲惫沙哑,问得直截了当全无废话:“到了?”
我愣了愣:“在宾馆楼下。”
“我马上过来。”
“好。”
放下电话,我的思维一片空白。
孟爽的这件事发生得太过突然,直到现在我依然有种不真实感,在紧接而来的各种纷乱信息中,更是只能全凭本能去应对,整个人彷如梦游般始终处在浑浑噩噩的状态。
所以虽然明知会不可避免的单独面对沈佑,在此之前却也委实没有那份精力去给自己做什么心理建设。
此时此刻,看着匆匆而来的这个人,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沈佑他,瘦了许多…
“还没吃晚饭吧?”
“没。”
“走,一起。”
“嗯。”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自然而然得我无话可说。
沈佑让人将我的行李送回房间,便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间餐馆。我跟在他的侧后方,看着他被路灯拉得长长的影子,一路沉默。
落座后,听沈佑对我大概说了一下夏燕的情况后,我问:“那她的情绪怎么样?”
“表面看起来一直很平静,至于实际上…”沈佑苦笑着摇摇头,点了根烟:“她的伤势恢复得不错,只有两处骨折比较严重,需要慢慢养着。再过几天应该就可以移动了,我已经订好机票,到时你陪她一起回家。”
“回去?”我有些意外:“她不是要在这里等结果的吗?”
沈佑又给自己倒了杯啤酒,话语淡淡:“我在就可以了。”
“可她是当事人,也是重要的证人…”
“阔阔…”他忽地抬眼,沉声打断我的话:“夏燕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安静的环境,是家人的照顾,你难道不懂吗?”
沈佑的脸部轮廓因消瘦而略显嶙峋,面容憔悴不堪却越显双眼亮得乃至凌厉。
我静静地看着他:“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他向后一倾,半靠着椅背,满不在乎地低低笑了一声:“意料之中。”
我正想再问,沈佑的电话忽地响了,他接起,却并不说话,几口烟几口酒后,方冷冷道了句:“成,我等着。”
第四十一章
(60)
在沈佑的安排下,夏燕转到了一家保安系统相对严密的私立医院。
这几天,我除了晚上回去睡一觉外,基本都在病房里陪着夏燕。沈佑则偶尔过来一趟看看情况,其余时间一直在忙案子的事情。
孟爽的父母相继病倒,本打算过来与我会合的林木森于是改变了计划,决定留下来帮忙照应,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陪在一旁说说孟爽在学校的琐碎小事,对晚来丧子的二老来说都是莫大的慰藉。
夏燕的状态正如沈佑所言,看起来很平静,比那次面对网络的谩骂、亲人的误解以及种种不公时,更加平静。
每天按时吃药按时休息积极配合治疗,拼了命地做一个最听话的病人,拼了命地要以最快的速度好起来,只为了能早一刻站在孟爽的墓碑前,让他看一眼健健康康的自己。
夏燕的话变得很少,总是望着窗外长久地沉默,若是开口,则十有八九的内容都离不开孟爽。
她说,孟爽会在班级校友录里发些留言信息,所以其实一直都知道他在找自己。一个多月前,看到孟爽发了一张大海的照片,她才知道,原来两人正身处同一个城市。在那个瞬间,她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不躲了,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了。
只不过,她忽然又觉得紧张,觉得胆怯,因为不知在经历了那些之后,自己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见面时,又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于是这么一犹豫,便一天天拖了下来。直到那晚,见面即成永诀。
她说,以前孟爽追她的时候,始终也讲不清楚究竟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又究竟喜欢她什么。所以她总觉得,这家伙或许只是一时冲动甚至纯粹是快毕业了闲得无聊。因为毕竟对于她而言,爱情这种东西,实在是太不值得相信了。
现在想想,那会儿的孟爽对她,或许真的仅仅是单纯地感觉这姑娘还不错而萌生的心动,能在一起固然很好,若追求不成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在那之后长达一年的寻找过程中,最初的心动大约已一点一点沉淀为了执着。同样的,她对孟爽的感情,也正是因了这份执着,而慢慢产生了信任,而终于坚定。
她说,她其实已经想好了很多的话要对孟爽讲。第一句便是:‘我看完大海了,现在,想看咱们家的雪。’
她说,孟爽啊,幸亏这些话还没有告诉你,幸亏我还没有爱上你,幸亏我们还没有在一起,幸亏一切还没来得及发生便结束了,这样你走得就不会太过遗憾,我也活得不会太有负累。幸亏…
夏燕喃喃重复着‘幸亏’,看着腕上戴着的手环。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编织手环,边缘已有些磨损,简单得乃至粗陋。
是那次夏燕和孟爽同车回去过年,两人在家长的安排下相约一起逛庙会时,孟爽在套圈的游戏里套中的。他随手送给了夏燕,夏燕便随手戴了起来。
原本黑白相间的颜色里,现在多了几块暗红。
那是车祸发生后,夏燕爬到孟爽身边时蹭到的,两个人的血便混在了一起,渗入了手环的纹理之中。
就像对孟爽的这段感情,之前丝丝缕缕地渗透于心,如今则因了阴阳两隔而将那些痕迹凝成了一块暗红的烙印,刻进生命血脉,再难消褪。
若非早就喜欢,这毫无特色的土气手环又怎会戴上了便再也不曾取下?
若非已然深爱,又何须用那些明知不存在的‘幸亏’来自欺欺人?
爱上一个人或许会不知不觉,却绝不可能无缘无故。
而爱上了,便再也没有‘来得及’,只有‘来不及’。
(61)
为了安全起见,沈佑在医院旁边的宾馆订了个套间,我住里,他住外。
平日早出晚归各忙各的,虽在一个门进出,却常常一两天都碰不到一次。
这天傍晚下了场雨,不仅没有缓解连日来的燥热反而更添了闷湿之感。
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便打算出去买根冰激凌降降火。
一开房门,恰和正进来的沈佑撞个照面,彼此都是一愣。
我先打了个招呼:“这么晚才回来啊。”
“嗯。”
“吃过饭了吗?”
“嗯。”
“那…早点休息吧。”
沈佑点点头,又看了我一眼:“你要出去?”
“天太热,想吃点冷饮。”
“大半夜的,吃那个对身体不好。”他给自己冲了杯黑咖啡:“心静自然凉,睡着了就不热了。”
本也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我便应了,顿了顿,忍不住说了句:“睡觉前喝咖啡,也不大好。”
“惯了。”
“你…最近烟抽得也很厉害。”
“没事。”
他这样冷冷淡淡客客气气的,让我也不好再多啰嗦什么。犹豫了一下,转了个话题:“既然碰上了,正好跟你商量件事儿。”
“什么?”
“我觉得,夏燕暂时不要回去,还是等案子的结果出来…”
未容我说完,沈佑便直接否决:“不行。”
“夏燕现在这样是绝对不会走的,将心比心,如果换了我,我也不会在凶手没被抓到之前离开。反正医院的保全制度很严密,她住在那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我试着说服:“况且,还有我陪着她…”
沈佑猛地将咖啡杯放到桌上,滚烫的汁水溅了一手背而仿若浑然未觉、,只转头蹙眉看着我:“那就更不行了!”
我一愣,顺着他的视线,下意识抬手摸了摸额头上那道已然淡得几乎看不出的伤疤,眼前似乎又看到了那天他一笔一划写在我掌心的两个字——佑阔。
“沈佑,相信我,不会再有意外发生了。”我心中纷乱如麻不知何种滋味,不自禁便放软了语气:“现在这个时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应该要做的事情。比如夏燕的爸妈宁愿放着受伤的女儿不顾,先去照顾孟爽的家人。又比如你出钱出力日日在外奔波是为了自己的学生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林木森陪伴在孟爽父母的身边是为了尽同学之谊,所以我和夏燕…”
我的话却再次被打断,原本神情已渐渐柔和起来的沈佑,却不知为何骤然面色一变,转瞬便带了几分疏离及不由分说的强硬:“总之,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下周三的机票,你如果说服不了她,就我来!”
“你…”
我正欲再辩,沈佑的电话忽地响了,他接起听了两句,然后走到桌边拿纸笔记下了一个地址,声音沉稳:“好,半个小时后见。”
放下手机,眉梢一挑,发出一声极低的了然冷笑。
我心头顿时一紧:“你干嘛去?”
“小事,一会儿就回来。”
“是不是有人要给你证据?”
沈佑两口喝完杯子里的咖啡:“昨天我把奖金翻了个倍,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为什么要大半夜的交易?”
“见不得人的东西,当然要选个不见天日的时候。”
沈佑明显不想跟我多说,随口应付两句便要走,我跑过去将他拦住:“万一是有人要对你不利呢?”
他皱了皱眉,终是耐着性子:“这案子虽然有些麻烦,却还远远没到无法无天的地步,否则,当时也就不会拉个人出来顶罪。”
我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不要把别人当傻瓜。就算你把赏金提高到一百万,也不会买到任何有用的消息,因为没有人会为了这点钱而背井离乡。这案子如果要想有转机,除非有直接目击证人,但是当时在场的几个,全部都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小商小贩,他们有家有室有亲人,却无权无势无靠山。一旦说了真话会有什么后果,就算他们一开始不明白,现在,也肯定有人教他们明白了。”
沈佑的眉心越蹙越深,却什么都没说,只低头抽了根烟。
“你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无非就是想要逼那个当官的出手做些什么。”我深吸一口气:“沈佑,你脑子被驴踢了吗?孟爽已经死了,难道我们还要再折进去一个?”
他沉默片刻后,满不在乎地笑了一声:“没那么严重,最多也不过就是弄点教训警告什么的,我心中有数。”
面对着他的油盐不进,我忍不住地有些急躁:“你一向做事冷静,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极端不顾后果了?实在不行可以尝试别的办法,比如借助网络或者媒体的力量…”
“这样的话,夏燕之前的那件事一定会被再拿出来说,到时候有心之人随便一煽动,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沈佑灭了手中的烟,抬眼看着我,略显沙哑的声音轻缓而决然:“阔阔,夏燕和孟爽的父母,一定不能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否则,我们对不起孟爽。而且你应该知道,一旦案子做出了判决,想要再上诉翻案,难度暂且不说,光是时间,他们就耗不起。所以这件事,一定要速战速决不能再拖。”
我几番犹豫,还是说出了口:“不如,请伯父帮帮忙,他哪怕能说句话…”
沈佑断然拒绝:“我不会求他的!”
“所以你就逼他?”我终于抓狂:“把自己弄出个三长两短,让你爸不得不来调查儿子是如何致残致死的?”
他叹口气:“阔阔,我说过了,那帮人虽然有几分势力,却还不至于真的无法无天弄出人命。我只是在想办法把他们对我做的一分,给夸大成十分而已。毕竟我家老头子再怎么着,也不会放任别人动我的。这世上,哪有什么主持公道的青天大老爷。只要事情没有落到自己的脑袋上,谁又会去管?”自嘲地冷笑着着顿了顿,又将话语放得轻快:“放心吧,他们虽然还没有摸清我的底细,但我既然能出几十万买消息,至少也得是个富二代。况且,我好歹也是个大学老师。”
我脑子很乱,听到这儿下意识就回了一句:“啊对,还没恭喜你做了本校最年轻的讲师。”
他没什么情绪地笑了笑:“谢谢。”
“但我还是觉得这样做太…”
“了不起有几个小混混而已,我还不放在眼里。”沈佑说着就要去开门:“再不走,该迟到了。”
我紧追一步:“我跟你一起去。”
他眉头一皱:“你有完没完?”
“总之我不能明知道有危险而不管你。”
沈佑已将门打开一条缝,听到这句动作一停,默了默,背对着发出一声冷笑:“你?凭什么?”
我张了张口,却无言以对。眼看他半个身子都出了门外,电光火石之间我脱口而出:“你总该为了许许顾及自己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