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他的力气大,索性一下子蹲了下去,大声叫唤:“我不我不我就不!”
“…”
林木森定是没料到我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玩撒泼放赖这一套,愣在了原地束手无策。
我缓过一口气,也觉得自己很是丢人,讪讪地站了起来:“只是一点点低烧而已,睡一觉就好了。”
他目光沉沉地注视了我片刻,放开我,而后背对着我弯下腰:“上来。”
我呆了呆:“不要吧…”
他不再说话,只维持着姿势不动,静候。
僵持少顷,我终是拗不过先败下了阵,况且一阵阵的天旋地转,想必本身也差不多撑到了极限,便收起掉落的那把伞,又将林木森的伞接过,爬上了他的背。
林木森很清瘦,但给我的感觉很踏实,走得很稳。
我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举着伞,听着他一步一步的踏雪声,只觉心中一松,所有的强撑瞬间化作了不值一提的虚无,头又重又沉,意识慢慢模糊不清,浑身也开始发冷。
“林木森,你知道吗,北京在过年的时候比平日里还要清净,因为很多人都回家了。没有车的马路又直又宽,地铁里也空空荡荡的,跟拍鬼片似的…”
“你去北京了?”
“嗯。”
“刚刚才回来?”
“嗯。”
林木森默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音沉得厉害:“一个人?”
我已经昏昏欲睡,完全出自下意识:“是啊一个人…其实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辛阔…”
“啊?”
“我后悔了。”
我努力地睁开眼睛,恍恍惚惚地问:“后悔什么?”
林木森的侧脸轮廓分明,唇线绷得很紧,睫毛上沾了两片晶莹的雪花,却终是摇了摇头,未发一语。
林木森将我背上楼,又去买了药,不眠不休地照顾了我一天一夜。我醒过来后,却一直时好时坏低烧不退,他便几乎将整个春节都耗在了我这儿。
我过意不去让他回家好好过年,他却说自己的老爸跟我老爸在生意上早有来往,也算旧识。知道我病了没人管,就命令他来照料。最后总是两手一摊,笑着来一句:“父命难违,没办法啊。”
我于是便也不再坚持。
无论如何,这种时候能有他陪着,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我知道自己自私,可是,我没有办法。
我告诉自己,这一切只是因为人在生病的时候会变得脆弱娇气,等病好了,我就会重新坚强,像一块复合水泥钢板一样的坚不可摧。
大年初五,迎财神。
从彻夜不停的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就能看出,中国人民很缺钱。
我被吵得睡不着,坚持到天蒙蒙亮,终于崩溃,索性爬起来出去遛弯。
在屋子里憋了好几天,出来被带着积雪清香的冷风一吹,顿觉精神好了不少。
街上只有寥寥几个在早锻炼的老人,还有准备工作的环卫工人。
我慢悠悠皇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学校的教职工宿舍楼前。
一单元一楼,现在是刘教授的家,也是沈佑曾经为我描绘过的,我们俩将来的家。
如今想来,‘家’这个东西,大约确实与我没什么缘分。
十三岁的时候,失去了一次。二十三岁时,又失去了一次。
果然是,命里无时莫强求么…
我忽然很想问沈佑,没有了大树,啄木鸟该去哪里住呢?
但恐怕,不会有机会问出口了。
回去时,碰到正在楼下打扫满地炮竹残骸的环卫大叔,便打了个招呼:“新年好啊,辛苦了。”
大叔笑得爽朗:“不辛苦不辛苦,大家图个喜庆吉利,我们也干得高兴!不像年三十的晚上,有人居然在这外面的楼梯上扔了几十个烟头,成心捣乱吗不是!什么素质!”
我脚下顿了顿,随即一边上楼一边笑着应和:“就是,什么素质。”
第三十八章
(55)
过完年假,我便以私人原因为由递交了辞职报告。
欧阳喆是个好老板,没多问什么也没做任何为难,只说等我的状态调整好了,可以随时回公司。
待到工作交接完毕,正是早春三月。
万千去了国外做交换生,也许为期一年,也许条件合适的话就直接硕博连读,则归期不定。
何决已经找到了那个兜兜转转喜欢了十几年的人,这次定然不会再放手,想必也不会再回来了。
夏燕依然没有音讯,孟爽也仍然未曾放弃,同学们都在忙着努力适应社会新鲜人的身份,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位置,展开不同的人生。
不久前还在不靠谱和不着调中一起犯着二的家伙们,转眼便各奔东西,再聚无期。
坐在学校大礼堂最高一级的台阶上,望着那些来来往往的学弟学妹,我顿觉满心沧桑,忍不住感慨:“才毕业半年而已,就感觉自己老了啊。”
林木森对我的抒情表示不予置评,只顾着专心夹小核桃:“想好接下来做什么了吗?”
我摇摇头:“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再说。”
“去哪?”
“随便。”
他将剥好的核桃仁托在手中递给我,淡淡说了句:“我陪你。”
我的视线在他线条分明的掌心纹路上顿了顿,吃得毫不客气,三下五除二便把他辛辛苦苦弄了半天的成果消灭殆尽:“咱俩都算富二代对吧?”
他被我这个唐突的问题弄得愣了愣,还是如实回答:“对。”
“以前,我对这个称呼其实挺反感的,总觉得自己根本就不用靠父母,完全可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可是现在看来,这个想法简直幼稚得可笑。如果我不是富二代,怎么可能心情一不好就敢说辞职就辞职,没有半点积蓄就敢到处去旅游?说到底,还不是仗着爸妈有钱,知道就算一辈子混吃等死,也可以活得很嚣张,至少不用为了套破房子累死累活的终日奔波。”我大声地笑了起来,然后幸灾乐祸地拍拍林木森的胳膊:“不过相比较而言,我这个富二代可当得比你舒服多了,除了花钱败家,没有任何责任要承担。”
林木森的身子微微一僵,偏首看着我,唇角渐渐抿紧,一双清亮的眸子越来越沉,仿若与我拉开了千山万水的距离,终成无底深渊。
我深吸一口气,拼命维持着早已僵硬的笑容:“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哪能像我这么任性呢?已经因为我而耽误了你的返校时间,再拖下去,你老爸肯定后悔死那会儿让你来多管我的闲事了。”
他别过脸垂下眼睫,良久,方轻轻点了点头,低低道了句:“我明白了。”
我心里堵得厉害,奈何眼睛虽酸涩难当,眼眶却一片干涸。
自打从北京回来后,我的泪腺就像是被那晚的大雪给彻底冻住了,无论怎样四十五度怎样逆流成河,都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林木森站起来,拍掉手上和衣服上的核桃残渣,又将碎壳收拢扔进垃圾箱,在以极慢极细致的动作做完这一切后,他走回我的身旁,蹲下来平视着我,蓦地弯了弯眉眼,在唇边抿出一抹浅到无痕的笑纹:“有机会的话,就去一趟云南腾冲吧,也算是代同学们尽点心意。”
我想了想:“好。”
他取下自己的围巾,给我系上:“好好照顾自己,要是再生病,可就没人愿意多管闲事了。”
“好。”
“保持联系。”
我将半张脸都埋入带着他体温的围巾中,闷闷地应承:“好。”
林木森垂眸静默少顷,旋即抬眼又是一笑,继而起身,大步走下长长的阶梯。
他的背影瘦削而挺拔,夕阳西下,染层层落寞。
对不起啊林木森,我已经自私地让你陪了我这么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我怕,一旦习惯了对你的依赖,会戒不掉。
所以我只能再次把你推开,只是这一次,我们连再见,都没来得及说…
(56)
从昆明到大理再到丽江,我一路走走停停,在美极了的自然风光中流连忘返,在一个人旅行的随性逍遥中不知时日。
等终于到了目的地,已是花开满城的四月末。
腾冲是一座边陲古城,沉淀了千年的风霜。
大二时,系里组织过一次有关抗战老兵生存现状的社会调查活动,正是在那次活动中,我才在偶然的机缘巧合之下,知道了这座曾经沦为一片焦土的城市,知道了曾经发生过那样一场惨烈的战争,知道了曾经有一群用血肉之躯捍卫祖国最后一道防线的英雄们,或长眠于此,或在此度过余生。然而,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这一切不仅没有被后人所铭记,反而被刻意扭曲,乃至忘怀抹杀。
自那以后,我们班便与腾冲当地的志愿者建立了联系,按月给生活困难的老兵捐款。
这些志愿者是纯粹的民间自发性质,没有报酬不计名利,多年来的默默坚持只源于一句话:不过是凭着良心,做该做的事。
我是从大理坐大巴去的腾冲,在盘山公路上绕了五个多小时,一圈一圈又一圈,圈圈圈圈无穷尽…
到站后,我顶着两只蚊香眼,脚底踩着棉花云飘下了车,前来接应的朋友看到我这德行就忍不住地乐:“要不要先找个地方给你吐一吐?”
“…不用不用。”
“别客气,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谢谢啊。”
来者有个很有杀气的外号,飞满刀。人也长得黑黑高高敦实无比,往那儿大喇喇一杵,绝对的人如其名杀气四溢。然而一笑起来,却是一副见牙不见眼的憨厚模样,与他养的两头藏獒颇有兄弟相。
因为估计会待一段时间,所以在来之前,我便拜托志愿者们帮忙租间房子暂住。飞满刀将我带到了地点,把行礼往门口一放,对我鬼鬼祟祟地挤挤眼,便贼笑着扬长而去。
我望着他黑铁塔似的背影以类人猿般的灵敏度,在暮色笼罩的深不见底的巷子里晃悠两下便转瞬即逝,不禁涌上一种比聊斋志异还要玄幻的惊悚感。
定定神,看看眼前虚掩的大门,我鼓起勇气探头探脑地摸进。
这是一处很具当地特色的半旧小院落,内里有栋两层小楼,有一张石桌和几张石凳,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还有一棵长势极好的茶树。
茶花开得灿烂,一朵一朵怒放枝头,遮蔽了一方星光。
树下站着一人,穿着浅色休闲衫,挽着衣袖,一手端着脸盆,一手拿着毛巾,冲我扬扬下巴,用再平常不过的语气,说着每个在外奔波的人回家时所能听到的再平常不过的话:“洗把脸,过来吃饭。”
月华如水,洒了满身。
我傻呆呆地站在门口,瞠目结舌。
那人将盆放在石桌上,对我挑挑眉:“怎么,又不认识了?”
“不是…你…”
他歪歪头,做恍然大悟状:“哦对了,弄错了开场白,应该是这句才对。”清清嗓子,面带惊喜:“咦?居然会在这里碰到你,好巧!我来完成学校布置的社会实践科目,你呢?”
我:“…”
林木森是三月中旬来的,或者应该说,那天与我分开后,他就直接来了腾冲,在这儿等了我一个半月。
我坐在桌边,对着满桌的饭菜,只觉大脑神经依然在腾云驾雾中找不着北。
林木森则神态自若地为我介绍:“这些都是当地有名的美食,可好吃了。你看啊,这是炒饵块,这是烧米线,这是酸汤鸡,这是大救驾…”
“…好像,太多了吧?”
“今天吃不掉就明天继续,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
在林木森笑眯眯的注视下,我老老实实地各样都尝了一口。
“好吃吗?”
“嗯。”
“就知道你会喜欢。”
“干嘛这么高兴啊,搞得像是你亲手做的一样。”
他眨眨眼,扬扬眉。
我一惊:“不会真是你做的吧?”
他点点头,弯弯眼。
我被彻底震住,一时言语不能。
林木森为我盛了一碗汤:“以前我觉得买菜做饭是件特别没劲的事,现在才知道,那只是因为还没找到愿意为了她而下厨的那个人。”
我默了默:“素手作羹汤的汉子,才是真汉子。”
“…”
“那什么…”我喝了口汤,呛了一下,边咳边问:“你之前不是说,已经回美国了吗?”
林木森给我拍背顺气,顺便很是鄙夷地瞥我一眼:“骗你的呗,笨蛋。”
“那你为什么…”
“因为凡事可一可再而不可三。”他打断我的话,坐正了身子静静地看着我:“辛阔,我已经后悔了两次。”
“可…可我…”
“你什么都不用管,这是我自己的事。”
“但这怎么可能…与我无关?”
他的眸色深了深,而后勾勾唇角,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你当初喜欢我的时候,又何曾与我有关?”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将我所有的说辞通通化为了无声的叹息。
若当初,我像林木森今日般的将心意言明,现在的我们又会是怎样?
若我那时便对林木森挑明了一切,是否也就根本不可能会爱上沈佑,与他之间便也就只是姐弟情谊?
然而,假设之所以成为假设,就在于其永远都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第三十九章
((57)
腾冲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有山有水有温泉。
如今的腾冲,已几乎看不出六十多年前那钞焦土抗战’的痕迹,相较于被开发成著名景点的旅游城市,这儿的美更天然,这儿的人也更朴实,这儿的生活更是处处带着股世外桃源般的悠然恬静。
很多人家依然保有供奉祖宗牌位的传统,他们拜天地君亲师,信善恶终有报。
或许也正因如此,那些当年留下来的远征军老兵才能在随后一波又一波的社会动荡中幸存。
当地目前还健在的老兵只有五十多位了,最年轻的也已过了八十五岁,他们大多一生困苦,晚来贫病交加。
这几年,随着部分历史真相的逐渐还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他们,并用各种方式表达对这些老英雄迟了六十余载的敬意。
我和林木森与志愿者们一起,定时将捐赠的钱款物资送到老人的手里。因为老兵们住得很分散,且有不少在山区,一旦碰到阴雨连绵的时节,往往一天只能探望一位。
志愿者大多本身是有工作和家庭的人,利用的都是自己的休息时间。所以路远难走的,我和林木森就等周末与他们一道去,县城附近的,便平日里自己去。
任务完成闲来无事之际,大家伙儿就时常约在一起爬山钓鱼露营野炊,日子便是在这片青山绿水间一天一天过得飞快,忙碌充实而快乐自得。
飞满刀开了家修车铺,时间方面比较自由,所以不少需要开车前往的地方基本都是由他负责。
这哥们开起车来的彪悍劲儿简直丧心病狂得惨绝人寰,能让普通的小货车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一马平川如履平地,一双爪子在方向盘上如同玩太极推手般的辗转腾挪让人眼花缭乱心惊胆战。
每次坐上他的车时,我都具备了‘I'LL BE BACK'的坚定革命信仰,而在重新脚踏地面的瞬间,便立马油然而生‘老子又回来了哇哈哈’的报复社会的冲动…
与我的纠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林木森的淡定。
大概是因为比我早到一个多月,林木森浑身散发着一种饱受荼毒历经摧残后的大无畏气息,任我魂飞魄散,他自岿然不动。
而不知是不是这地方的海拔比较高阳光比较充足的关系,他那与生俱来的面瘫,貌似都得到了有效的根治。
无论是与志愿者的相处,还是陪着老兵们聊天,他始终是一副随和开朗的模样,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就连原本白皙的肤色都深多了…
今儿个的天气不错,我们一行人去看望住在比较偏远的几个乡镇的老兵。为了节省时间,中午便趁着休息时吃点自带干粮解决问题。
林木森与飞满刀在一棵歪脖子树下盘腿席地而坐,有几缕头发被汗水沾湿胡乱搭在额前,手里还拿着啃了一半的馒头,大声说笑间眉目飞扬,曾经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美少年恍惚间踪影难觅,让我委实有些茫然加怅然乃至于痛心疾首。
正感慨,又见一哥们儿走了过去,随手递过一包烟,想必是为了体验一把‘饭后一根烟,胜似活神仙’的逍遥快活。飞满刀大咧咧接了,林木森则摇摇头。
叼着烟的飞满刀斜着眼看了看我,然后露出一副了然的神色,怪笑着挥起蒲扇大手在林木森的肩膀砸了两下,竖起大拇指晃了一晃。
林木森一把将他推开,站起身背对他,施施然拍了几下裤子,霎那尘土飞扬…
飞满刀怒骂,林木森狂笑。
两个大老爷们绕着车你追我打的幼稚无极限,其余众人则唯恐天下不乱的起哄架秧子,场面顿成一锅热热闹闹的酸辣笋尖牛腩粉。
旁观的我,心情于是更加复杂,长叹一声抓起馒头蘸了牛肉酱,刚准备祭祭五脏庙,忽起了一阵小风,把我的披头散发吹得颇有几分梅超风的风采,张牙舞爪着便争先恐后往我嘴里钻,我正‘呸呸’着驱逐这些不速之客,便见飞满刀冲着林木森扮着鬼脸,荒腔走板地吼了一句:“快把她的长发盘起,快扒了她的嫁衣!哎呀我操…”
却是被林木森冷不丁使了个绊,黑金刚顺着田埂滚成了土拨鼠。
所有人都蹲在路边探着脑袋袖手围观,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心安理得毫无压力。
而作为罪魁祸首的林木森,则甚是低调地退出了战圈,走到我面前,抬手将我乱七八糟的头发理了理:“天这么热,怎么不扎起来?”
我干笑:“懒得。”
他勾勾唇:“我记得,你以前总爱绑根马尾辫,走起路来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很可爱。”
我继续干笑:“现在头发太长了,扎马尾不好看。”
他微微眯起眼睛看了我少顷,旋即点点头,无可无不可地‘哦’了一声,便未再多言。
累了一天回到住处,已近深夜。
简单洗漱了一下便与林木森各自休息,我住楼上,他住楼下。
这几个月来,我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室友,也仅止于室友。
自第一晚后,林木森再也没有对我谈及任何有关感情方面的话题,只是秉持着‘感动中国’的思想行为准则,不索取只奉献玩了命地对我好。
身为一个加强型的‘贱受’,别人越是对我好我便越是不知该怎么办,被弄得没着没落惶惶不可终日,时常在以身相许还是同归于尽之间挣扎徘徊。
有时候想想,我俩这种关系其实挺变态的,也不知道究竟是我变态还是他变态,还是变态VS变态…
翌日早起,我打着哈欠刚下楼,就见林木森自外推门而入,看到我便是灿然一笑:“正好,快来吃稀豆粉,是在你最爱吃的那家买的。”
“你去和顺了?一大早的跑那么远干吗?”
“买点东西。”
“噢。”
刷完牙洗完脸我依然没有完全醒困,耷拉着眼皮有一口没一口地吃早饭。
林木森不知何时转到了我的身后,手掌抚上我的发心,揉了揉,而后双手轻轻拢起了我的长发。
明显可以感觉得出,他很紧张,手指有些发颤,动作相当笨拙。我甚至听到他偷偷长吸了一口气,再一点一点悄悄吐出。
这样手忙脚乱地倒腾了足有五分钟,我感到发端一紧头皮一痛,正龇牙咧嘴,便听那个为我挽发的人用不再清冷的声音笑着说:“辛阔,你头发盘起来,也挺好看的。”
我掏出随身的小圆镜照了照,哀叹:“你的审美观啊…”
“是…是我不会弄。”
我将镜子转了个角度,瞧着从乱土堆一样的发髻中探出的发簪尾端,古朴的木质下面,缀着小小的浅碧琉璃:“你刚刚买的?”
“嗯。”
稍稍再转个角度,便能看到林木森的额前鬓脚都挂着细密的汗珠,唇角抿起,敛下的视线与我在镜中相触,相聚。
我顿了顿,转过头仰起脖子望着他:“谢谢,我很喜欢。”
“以前我从来没有给女孩子梳过头。现在我开始学,以后…”林木森垂首看着我,朝霞透过他长长的睫毛映入清亮双眸,仿若盛载着无边星光:“我天天给你盘发,好不好?”
我愣怔良久,方笑了起来:“林木森,看不出来你居然这么肉麻。”
他扬扬眉,摆出一副豁出去了的流氓架势:“今天我把你的长发盘起,总有一天,我会扒了你的嫁衣。”
我:“…”
朝阳洒满小院,湿润的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周围有鸡鸣狗叫,有带着浓浓方言味儿的招呼问好。
这里的一切尚显陌生,然而不知是否因了面前的这个人,竟让我的脑子里闪过了一句话——
此心安处,是吾乡。
只是,当我迎着东升的旭日闭上眼睛,所能看到的,依然还是满目橘红。
与那天,那个说喜欢看我扎马尾的人为我洗头发时,与那晚,那个说再也不会让我哭得丑极了的人与我相拥而眠时,在我眼前出现的色泽,是如此的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