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算一算,也就七八个月的时间而已,当初的一切虽历历在目,却总恍惚间有种隔了许多年的错觉,乃至透着股莫名的不真实。

圣诞节沈佑果然没有回来,不过第二天晚上我倒是收到了一封邮件。
里面有五张许许的照片,其中四张是前几年拍的。相片中的她比我所见到的要略青涩稚嫩些,气质虽是一样的温婉沉静,笑容却明显更加阳光,双眸清澈见底。
这些都是普通的生活照,应该是一帮朋友聚会时的抓拍,但是效果非常好,被拍的人因了全无所知而毫不造作,在自然而然中留下了最漂亮动人的瞬间。
最后一张的显示日期,则是刚刚过去的平安夜。
背景是一个空旷的赛车场,许许穿着红色的大衣,戴了顶可爱的圣诞帽,站在一个由无数盛开的红玫瑰和红蜡烛围成的巨大心型图案中,手里捧着一个蛋糕,歪着头笑得灿烂无比。
那是生日蛋糕,许许今年24岁。

邮件的最后写了一句话——‘只有在最爱你的人的镜头中,你才是最美的。’

我想,这又怎么样呢?
虽然沈佑给我拍的照片都是我最糗最丑最毁坏市容的样子,可这才说明我们的关系足够亲密无间啊不是吗?而且,沈佑给我的生日蛋糕,还是他亲手做的。
但我想,那又怎么样呢?
如果沈佑这次回去,是专门为了给许许庆祝生日的话…

邮件我没有回复,而是直接拨通了沈佑的手机,响了足有十几下才被接起,我早已等得上火,口气自是不善:“干嘛呢这么久?”
沈佑满不在乎地一哼:“你吃炸药了?”
“如果有炸药也先给你吃,至少也要做人肉炸弹跟你同归于尽!”
他仍是懒懒地漫不经心:“同生共死什么的,听起来还不错啊。”
“你等着,我现在就找你去!”
“好啊你来啊。”
“那我可真去了。”
大概是听出我不像是在开玩笑,他顿了顿没接茬。
我沉默了几秒,语气认真:“不如元旦放假我去找你,正好也看看伯父伯母,都好些年没见了,挺想他们的。”

电话那头传来打火机点烟的动静,良久,沈佑才笑了一声:“丑媳妇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公婆了?”
我斩钉截铁:“是!”
他轻轻咳了几下,话语里也渐渐褪了嬉笑:“我这边的事情还没处理完,没时间陪你。再等等吧,反正日子还长着,也不急在这几天。”
我追问:“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过年吗?”
他有些不耐:“阔阔,你怎么好端端的纠缠起这个问题来了?”
我张了张嘴,却终是哑然,忽然觉得似乎无论说什么都像是无理取闹,只好夸张地打了两个‘哈哈’:“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啊?”

我不理他,自顾自兴致勃勃:“传说,某校的女生宿舍一直有一间是锁着没人住的,后来,对面的寝室搬进了几个新生。小A对那屋子很好奇,就忍不住问来看望她们的学姐是怎么回事儿。学姐告诉她,前些年有个女生因为男朋友劈腿,就在这间宿舍里上吊死了。学校觉得不吉利,所以锁了起来。可是再后来,小A她们就常常会听到对面传来‘咚咚咚’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砸地板,叫宿管去打开门查看,却又什么异样都没有。直到有一天,又传来了这种声音,室友小B就索性大着胆子从那宿舍的门锁孔洞往里瞧。站在旁边的小A催问: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小B瞧了半天,挠挠头回答,红彤彤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啊。结果小A当时就吓得坐到了地上面无人色…”说到这儿,我卖了关子:“你猜,为什么?”
沈佑默了默,幽幽地问了句:“你这是笑话吗?”
我得意地大笑三声,解谜:“因为啊,学姐跟小A说过,当初那个女生被解下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充满了血,红得可怕。所以啊,‘咚咚咚’的声音是那女生的头在撞地板,然后小B看到的红彤彤一片是因为那女生也在从锁眼…”
还没讲完,沈佑就疯狂大吼:“啊啊啊!你明知道我听了恐怖故事会做恶梦的啊啊啊!”
我冷笑着换上阴森森的语调:“一定记住这个笑话哟亲,以后想劈腿的时候就想想那双充了血的眼睛哟亲,会一直在你身边看着你的哟亲,永永远远无时无刻哟亲…”

沈佑惨叫着挂了电话,不过马上又打了回来。
我没好气:“干嘛?”
他恶狠狠:“还好意思问?”
“你一个大老爷们怕听鬼故事,还有理了。”
“我不管!害我今晚睡不着觉,你要负责!”
“才懒得理你,我明天还要上班早起,晚安。”
“阔阔…”沈佑喊了我一声,顿了一顿,含了明显倦意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暗哑,沉甸甸的:“别挂。”
“可是…”
“你睡你的,把电话就这么开着,就好。”
“浪费钱。”
我嘀咕了一句,却还是应了他的要求,将手机放在了枕边。

闭上眼睛,那轻轻缓缓的呼吸虽无法触及,但毕竟,是在耳畔陪伴。
入梦前,壁灯的柔光在我眼前织出一片瑰丽的橘红。虽冰冰冷冷没有那日的温暖,但毕竟,是我想铭记一生的色彩。
我对自己说,要懂得知足,要学会装傻。

然而又过几天,许许给我打了个电话。
按下接听键,传来的声音却有些嘈杂模糊。我正纳闷,忽听许许说了句:“小佑,想好怎么跟她说了吗?”
“没什么可说的,这事儿总有个先来后到,她会明白的。”
随即,挂断。

我愣了半晌,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所以这话的意思是,我是后到的那个,是小三?
沈佑,你真的是这世上,最了解我的人啊…
第三十六章
(52)
元旦小长假,公司组织员工去郊区的一个度假山庄腐败,以犒劳这段日子没日没夜的做牛做马。大家放开了撒欢,玩得很HIGH很尽兴。
作为表现出色的编外兼职人员,万千也一起随行。最后一天睡到半夜,这姑娘不知梦到了什么变态的事情忽然进入癫狂模式,非要我陪着她去山上看日出。零下好几度的天气里玩这种冻死人的浪漫,而且对象还是个同性,我实在是有些接受不能,却到底架不住她无所不用其极的软磨硬泡,屈服在了淫威之下。真是人生得一基友若此,夫复何求啊…

还好风景游览区的山并不高也不陡峭,我俩摸黑顺着阶梯,连滚带爬了约莫一个钟头,终于在还剩半口气时成功登顶。
此时,天边刚刚开始泛白,几点寒星远远悬挂。
冷风呼啸,扑面如刀。

我和万千找了个大树靠着,两个人缩在一件军大衣里,哆哆嗦嗦地一边闲聊天一边等太阳出来。
女生之间的话题,横竖总跑不了爱情那点事儿。

我打趣揶揄:“本以为趁着这次的旅游你能把欧阳大叔吃干抹净呢,亏得我都做好了独守空房的准备,结果没想到,你就是个光说不练的银样镴枪头。”
万千苦大仇深地叹了口气:“有的黄瓜究竟好不好吃,其实也不一定非等尝了以后才知道。”
我顿时震惊了:“老板有隐疾?”
“隐你妹的疾!”她狠狠挖了我一眼,又别过脸望着灰蒙蒙的天:“强扭的瓜不甜,他的心不在我这儿,再怎么努力都没有用。”
“你不是对拿下他一直都挺有信心的吗?怎么突然多愁善感起来了?”
“就是…想通了。”
“瞧瞧,又犯二了吧?这种事儿,靠着胡思乱想就能弄明白的吗?”
万千抱着自己的膝盖发了会儿呆,而后轻轻问了句:“学姐你说,强求来的爱情,还是爱情吗?”
我只觉心头猛地一跳,浑身被冻得有些发木,说出来的话颤不成音,既虚且飘:“可…这本来就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啊。”

她摇了摇头,不再做声。
我心乱如麻,亦不复言。

所幸没多久,这种窒息般的沉默就被万千的一声大叫打破:“我勒个圈叉!尼玛方向弄反了啊善勒个哉!”
我看着她乱蹦的身影愣了半晌,终于反应了过来。
日出东方,而我们始终,面对西天…
和二逼在一起的井字人生,果然处处悲剧不解释。

万千气急败坏地嚷嚷了几嗓子,静下来喘几口气,而后爬上峰顶最高的一处石台,冲着已然冉冉升起的朗朗旭日,冲着四周环绕的绵绵群山,带着哭腔大喊:“欧阳喆!我放弃了!我决定从现在开始不喜欢你了!我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你了…”
反反复复,直到声嘶力竭。
山间的回音一声接着一声,首尾相连,字字相叠,仿若永无止歇。
只是到了最后,回荡在这天地间的,竟只剩了两个字——喜欢。
如同密密的鼓点敲在最柔软的心尖,一下又一下,震得五脏六腑都缩成了一团。

返回宾馆时,尚不到九点,疯玩了几天的同事们还在睡懒觉。
筋疲力尽的万千径直回了房间,我有些饿,便先去吃早餐。
透过餐厅的落地玻璃,我无意间看到欧阳喆远远地出现在大门外。
他的步伐很慢,仿佛心事重重般带了明显的凝滞感。微微低着头,垂着眼,面色是被寒风吹了满长时间后的苍白,发梢和肩头都残留着点点白霜,应是在初冬清晨的户外,一动不动站了许久所致。
看他过来的方向,就是我们刚刚下来的那座山。

所以或许,欧阳喆对万千,并非她所以为的那样,只是单方面的强求。
那么,现在的沈佑对我呢?
若我再如同上次般的坚持不放手,我之于他,是否,就只剩了一味的强求…

从度假山庄回来后,我便直接去了何决那儿,将带的土特产给送过去。
我一边给大萨摩弄酱肘子一边絮絮叨叨说着旅行中的好玩事儿,何决端了杯茶倚着门静静听了一会儿,忽地开口:“辛阔,你有个小毛病或许连自己都没发现。”
“啊什么?”
“只要你心里一有事,就会像个亢奋的猴子一样吱个不停。”
“…你才吱…”
他一笑:“说吧,又怎么了?”
我认真想了想,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实在不知该从何说起,只好颓然摇头。
他便也不再追问,伸手拍拍我的脑袋:“没关系,就等想说的时候再说好了,我随时洗耳恭听。现在,请继续做吱吱乱叫的吵闹猴子吧。”
“…”

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笑了几句,我原本压抑到了极点的心情总算松快了些,将人和狗的晚饭准备齐全,端上桌,我忍不住感叹:“BOSS啊,我怎么觉得自己越来越有你女朋友的风范了呢?”
何决扬眉一乐:“就咱俩这年纪差距,你做我侄女还差不多。”
“那正好啊,反正现在最流行萝莉和大叔的搭配了,而且每个女孩都有恋父情节的。”。

不料这本是玩笑的一句话,竟让何决的神色微微一变,眼角眉梢顿现丝丝缕缕的落寞寂寥。
总是这样,只是随便的一件小事,普通的一句话,就能让他想起那个‘她’。
不知这种坚持,又是否该算另一种强求…

我心中暗暗一叹,打起精神转移话题:“对了,还有件特别好玩的事儿没跟你说呢!”。
何决便也重又浅浅笑开:“好。”。
“有个学弟看上了大四的学姐,我们就给他出谋划策,让他在31号晚上十二点整,一手捧玫瑰,一手举蜡烛,到寝室楼下大喊三声…”。
听到这儿,何决颇显不以为然地轻轻一晒:“这都多老的招数了,你们还在用啊。”
“哎呀你听我说完嘛!那学姐是日语系的,我们就对学弟说,要教他用日语告白。”
何决点点头:“我爱你,あなたを爱している ,日语倒是很简单的,不难学。”
“我们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本来就是为了故意逗他玩的。教的其实是句上海话,不过听起来跟日语真的是很像。”。
既会日语又会沪语的何决,终于起了些许的好奇心:“是怎么说的?”
“阿资木哇,阿搭西哇!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鞋子没坏,鞋带先坏。”。

说完,我大笑。
然而何决却如遭雷击般木立当场,面上本就不多的血色,霎那褪尽。

我不明所以被吓得险些手足无措,大萨摩也连忙跑过来‘呜呜’低叫着轻蹭何决的腰腹。
何决终于缓过神来,仿佛在这短短瞬间耗尽了全部的力气,双手撑着膝盖慢慢蹲下,搂住大白狗的脖子,将脸埋入其茂密柔软的毛发,良久,方低低笑了一声:“抱抱,我真是蠢得无可救药,对不对?”

第二天,何决便搭乘最早的一班飞机去了上海,除了大狗何抱抱,什么都没有带。
临行前,他给我讲了一个因为“阿资木哇,阿搭西哇”而开始,而错过,而结束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
我喜欢你的时候,恰好你也喜欢我,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
而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我们明明彼此喜欢,明明早就已经相互表白,却又偏偏各自不知,于是一错过就是好多年,甚至是一辈子。

何决说,虽然好像一切都是因为那句乌龙告白,但事实上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怀疑和猜忌。
他说,也许这种讲法已是陈词滥调,但我们往往真的需要静下来,用心去看一段感情,而不是用眼睛。因为有些事情,会因为我们只是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而得出片面的,乃至错误的结论。因为很可能,在你毫无所觉的时候,有人已经明明白白地大声告诉过你,我爱你。
他说,辛阔,你可千万不要像我这样…

(53)
何决走后,我报了个糕点培训班,用几乎全部的休息时间来学习做蛋糕。
一个月转眼即逝。
沈佑始终没有跟我说‘先来后到’的问题,我便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终究心中有刺,每回联络时,我都生怕会听到什么不愿意听的话,总恨不能三言两语便草草结束,而他也很少再如往常那般挖空心思地卖萌耍宝逗我高兴。于是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通话时间也越来越短。
某次聊到春节安排时,我说三年多没见妈妈了,今年打算去她那儿过,沈佑只无可无不可地‘嗯’了一声,并未多言。

2013年2月9日,大年三十,我的生日。
我孤身一人来到北京,捧着一个盒子。
里面装着我失败了无数次才终于做出来的蛋糕成品,一棵大树,一只啄木鸟。
这是我给沈佑的惊喜,也是我给他看的心意。

沈佑曾经答应过我,将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绝不隐瞒。即便要从我的生命中退出,也要亲口明明白白地告诉我。
他既然什么都没说,那我就不该自己胡思乱想,我该相信他。
所以我觉得,我该再坚持一下。

只可惜所有的心理建设,却在看到许许熟门熟路走进沈佑家的那一刻,轰然坍塌。
站在街角,望着那两扇贴着喜气对联的大门,将重得再也拿不动的糕点盒放在路边,我掏出手机,发出一条短信,而后将其狠狠砸向青砖墙。
几番重创依然完好无损的诺基亚,终于在这一次,彻底四分五裂。

我想,我终究不是个执着的人啊。
虽然许许的出现有可能完全不是我所想的那样,比如只是来拜年,只是凑巧路过,甚至只是来借碗酱油…
但之前一次又一次的主动示好,一遍又一遍的自欺欺人,其实早已让我的自尊和骄傲退无可退,随便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哪怕只是一片鸿毛的轻轻一触,都能成为压垮我拼命维持的坚强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我不再强求,也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所以我说,沈佑,我们分手。
第三十七章
(54)
走的时候晴空万里,回来便下起了鹅毛大雪,同车抵达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冲出站台,拎着大包小包,奔着一家团圆。
我在火车站的出站口望着满天飘洒的雪花正茫然发呆,忽有个流着鼻涕的小脏孩怯生生地跑过来,递给我一把比他还高的半旧直柄长伞:“阿姨,给你。”
愣了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摆手:“不用不用。”
“拿着吧小姑娘,这么大的雪。咱出门在外的都不容易,互相帮一把是应该的。”站在一旁的民工摸样的中年男人憨厚地笑着,对小孩招了招手,孩子立马将伞硬塞给我,撒腿跑回了男人身边。男人一把将他举起放在自己的肩头,提起硕大的沉重行李包,乐呵呵说了句:“马上就到家喽,到家啊就好了。”
不等我开口道谢便大步走了出去,很快即被无边无际的黑夜白雪掩了身形,唯留两个充满了希望的欢快笑声在风中遥遥传递。

风雪夜归人啊…
所盼的,不过是一盏灯,一碗面,一杯茶…一个有人等候的,归处。

我撑开伞,在这个万家灯火的城市漫无目的到处走。街上的人很少,路边偶尔有吃完了年夜饭的孩童三三两两凑在一处放烟花。
雪越下越大,在伞面积了厚厚的一层,抖一抖,便扑簌簌落下几大片。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腿酸手也酸力气就快用光的时候,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沈佑这儿。
自他去北京后,这里我每周都会来打扫整理三四次。就为了他曾经说过,希望无论走多远,走多久,永远都能有一个干净温暖的地方在等着他…

估计体力消耗过度,加上一整天滴水未进,我的太阳穴开始一跳一跳地疼。
没有精力再想乱七八糟的东西自怨自怜,我只想回到自己的住处好好睡上一觉。
幸亏,还有个我能去的地方,在这风雪交加的大年夜。

一步一拖行尸走肉般的到了小区附近,隐约听到似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可万千回去过年了,周围的居民也还没混熟,所以定然是幻听。
我使劲晃晃脑袋,企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不料动作猛了点儿,头一晕手一软,伞便掉落在地。
稳稳神,叹口气,刚弯了腰想去捡,忽有一只手将我扶住,同时头顶的雪,也停了。
我看着那修长有力的手指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抬头看,却见一张久别的面孔,正抿着嘴冲我轻轻笑。
我的神经系统直接进入怠工状态,只知傻呆呆地看着,半天也没有憋出一个字。
那人促狭地扬扬眉,声音清冷而好听:“为什么这幅见鬼的表情?不过半年而已,就不认识了?”
我揉揉冻得麻木了的脸,咧咧嘴:“哪能呢?林木森,你回来了啊。”
“前天到的。”
“噢…”我歪着头很认真地想了想:“回来过年啊。”
“…不然呢?”
我又努力地思考了一下,然后严肃地表示赞同:“有道理。”
林木森怔了怔:“辛阔你没事吧?怎么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的。”
我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膀:“是你的中文理解能力退化了吧?”
他皱了皱眉刚想开口,我又紧接着问了句:“哎对了,你在这儿干嘛?”
他摸摸鼻子,别过脸咳了一声:“饭后散步。”
我现在的思维有些不受控制,不及细想便脱口而出:“从你家过来,差不多要横穿整个市区,这步散得够散的嘿…”

林木森大约没想到我居然这么不给面子,明显一噎,转过头一瞬不瞬地瞪着我,颇有点即将恼羞成怒的意思。
我知他这个人的脸皮薄经不起玩笑,正想岔开话题,一旁的楼上恰好忽地绽开一串璀璨烟火,而后徐徐落在下面积满了雪的树顶,火树银花不夜天。
撑着伞的林木森被吸引了注意力,偏过首去瞧,我暗暗松了口气,便也跟着一起看,却越来越觉那烟花竟像是有无数的重影,满天都是。

“我是来碰运气的。”
我眨了几下眼睛,消除虚像:“什么?”
林木森收回目光,笑了笑:“认识这么多年,都没能当面亲口对你说一声生日快乐,想想就觉得挺遗憾的。不过按理来说,你今天一定会很忙,大概没空搭理别人,所以我只是过来碰碰运气。”
我点点头:“那看来,你的运气还不错。”
“是啊,不过…”他仔细看了看我:“你看上去,却不太好。”
“原来你的眼神也退化了,美帝国主义的糖衣炮弹真是害死人啊!”
我扯着嘴角,企图再度去拍林木森的肩膀,他却顺势抓住了我的手,微微一顿,旋即转而摸上了我的额头,面色顿时一变:“辛阔,你在发烧?”
“啊是吗?”他的体温向来偏低,此时的手掌更是寒凉若冰,放在我火烧似的前额甚是舒服,我忍不住蹭了蹭,几乎不舍得离开:“怪不得,这么难受。”
“你啊…”他又是急切又是无奈地叹了一声,便拉着我往马路走:“送你去医院。”
我连忙挣扎:“我不要在医院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