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百思不得其解。

某日,秋阳高照。
我正望天托腮做‘沉思者’,忽然接到了林木森的电话。
自那次告别,我们便再也未曾联络。只辗转得知,他八月初便回了美国。
本以为,虽不至老死不相往来,但短期内也势必无法做到心无芥蒂,三五七年内大约都不可能如常谈笑了。
没想到,忐忑按下通话键后,传来的声音语气竟与一切未被捅破前并无二致。聊了几句各自的近况,便渐渐放松随意,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什么都没有改变。
无论如何,我们之间没有弄到他要对我说:“多年以后,你若嫁了,我还未娶,让你女儿放学路上小心点儿。”的地步,我还是很欣慰的…

结束前,林木森默了一默,而后淡淡道了一句:“有的广告,不是仅仅用来练习翻译水平的。”
“…”
我又一次寻思了半天,然后又一次恍然大悟。
之前的种种阴差阳错,加上班里那帮汉子的神经过于大条,导致几乎所有人都仍然认定我与林木森乃是一对。那么我的孜孜好学,很容易就会被他们自动转换成林木森的不解风情。
林木森虽不喜八卦,但平白做了这种不甚光彩的冤大头想也知道不会太爽,于是秉着同门之谊的人道主义关怀,与我做了番点到即止的学术主义探讨。

广告,杜蕾斯啊…
尼玛…

如此这般,2012马上就要过去了,该上船的也都上船了,我和沈佑的关系进展却还是原地踏步。我百爪挠心,忍了又忍才没将这段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房事捅上‘天涯’,供人瞻仰。
不过相应的,我的心情自然也就很难保持万里无云一平如镜。
对我间歇性的发作找茬,脾气向来称不上温和的沈佑竟一味忍让,最多也不过就是皱皱眉叹口气,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包容,摆明了不是一个层次不在一个次元,不予计较。让我在莫名其妙的毛骨悚然中,自行萎靡。

今年的天气冷得特别早,还未入冬就直奔了零下。
我不愿在刺骨的寒风里玩‘冻人’,便心安理得做了‘死宅’。沈佑力争要在这学期将学分修完,更加没空出去挥霍大好青春。
每天下班,我就顺路买点菜,到沈佑的住处给他做好吃的补补脑子。刷锅洗碗的工作基本也是我任劳任怨,不过有时候他也会主动承担,具体规律不可考,大概纯粹源于脑垂体的不定期抽风。
像今天,这位爷就忽然又来了兴致要做个勤劳善良的好孩子,我自是乐得清闲,想起万千那边的热水器有些问题,索性收拾干净再回去睡觉。

沐浴完,我正擦着头发往外走,便被一声怒吼吓得险些滑倒扑地:“干什么呢你?!”
“洗…洗澡啊…”
“谁让你洗头的?”
“又没洗你的头。”
沈佑杀气腾腾地走过来,一把抢过毛巾使劲擦我的头发,毫不怜香惜玉。然后将我拎到沙发上按住,拿起吹风机开到最大档便是一通猛吹。
我不明所以玩命挣扎,奈何力量相差过于悬殊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只好又叫又骂逞口舌之快。他却始终不为所动,把我所有的言辞攻击通通当做一个屁,给放了…

这场惨无人道的荼毒持续了足有十分钟,直到我的头发隐隐冒出焦味才终于宣告结束。
我气急败坏被烫得满地乱蹦:“就算宠物店给小猫小狗吹干也没这么粗暴的好不好!”
沈佑冷哼:“该!”
我浑身炸毛,怒视。
他的火气竟一点儿也不比我小:“你以前都这样的吗?”
“哪样?”
他伸手狠狠弹了一下我的脑门:“不知道月经期间洗头会得乳腺癌子宫癌?怪不得莎士比亚要说,Vulnerable, thy name is woman。你们女人果然脆弱,洗个头都能洗死。”
我:“…”

抓抓滚烫的头发,我忽然福至心灵:“所以,你才会时不时的不让我干家务?”
“哼!”
“所以,你才会时不时的禁止我吃冷的东西?”
“哼哼!”
“所以,你才会时不时的突发性好脾气?”
“哼哼哼!”沈佑傲娇了一阵子,又苦着脸瘪瘪嘴:“不过阔阔啊,虽然我很理解女人在这个时候会心烦气躁,一定要哄着顺着。但你的频率好像也太不稳定了,简直来无踪去无影无迹可寻,最后不会变成传说中的一年两次,一次半年吧?”
我:“…”

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小感动的,我笑嘻嘻蹭过去,抱住沈佑:“你对我还挺好的嘛!”
他捏了捏我的鼻子:“才知道啊?”
“那…”我转转眼珠:“你是喜欢儿子,还是喜欢女儿?”
“都喜欢。”他想了想,笑了起来:“不过,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你吃起醋来像头母狮子,我倒真是有点担心。”
我认真地摇摇头:“这个醋可没法吃,人家 还说,儿子是爸爸上辈子的基友呢!”
他:“…”

此时,灯光效果暧昧,天时地利人和。
我用食指在沈佑的胸前慢慢画圈,踮起脚,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如果给你一个情人,一个基友,一个老婆,你会不会忙不过来?”
第三十三章
(49)
面对我的挑逗,沈佑表现得相当凛然不可侵犯,赶蚊子似的将我拨开,义正词严:“浴血奋战,不感兴趣。”
我胜不骄败不馁地再度黏上去:“其实,大姨妈还没来呢。”
他掐指一算,纳闷茫然:“二十八天一个周期,应该就是这两天没错啊!”
我扭捏:“有时候也会不准的嘛!”
他愣了一会儿,勃然大怒:“那你阴晴不定阴死阳活的发什么疯?”
我总不好意思直说因为满脑子都是那不和谐的事而导致的邪火燎原,只好强言狡辩:“就是不准所以才这样,哎呀我们女人的事情你不懂。”
“故弄玄虚!”他冷哼:“照我看,月经和梦遗在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
“…”

我不打算在这种诡异的问题上继续深入探讨下去,索性环住他的脖子,伸出舌尖舔了舔他的唇角:“时不我待。”
他扣在我腰上的双手猛地一紧,旋即低头一瞬不瞬地看着我,呼吸交错间,可见其瞳仁渐深。隔着薄薄衣物,可知其心跳渐乱。然而片刻后,终究还是别过脸,垂睫遮住眸底一闪而过的莫名情绪,复又恢复一派的嬉笑调侃:“欲速不达。”

几次三番主动献身均以惨败收场,让我这朵奔放向日葵心中那座满地伤的菊花台越筑越高…
不过坦白讲,对此结果我倒并无太多意外,暗暗叹口气,便也跟着一起笑:“小心别人达者为先。”
沈佑立马挑眉怒目:“谁敢?小爷打断丫的三条腿!”
“只可惜啊,路边的野草却不知道你这朵帝都霸王花的厉害。”
他明显没有听懂,呆了呆:“什么?”
我只好换个比较易懂且溜须拍马的说法:“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呗。”
不料这纯属浑不在意的随口一提,竟令他的神情陡然一变,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低喝:“怎么回事?”
我吓了一跳,忙正色:“没什么,就是前几天下班的路上碰到两个小混混,当时就被我给打跑了。”
他却丝毫不见放松,抓着我的力度越来越大,嗓音压得低沉可怕,满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为什么没有马上告诉我?”
我莫名:“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难道真要吃了亏才叫大事!”
被这种毫无理由的连番质问弄得我有些心头火起,不过转念一想,他会如此毕竟也是出于对我的关怀担心,便耐着性子:“好吧好吧,以后事无巨细通通都向你汇报总行了吧?”

“阔阔,我只是…”沈佑像是终于也意识到了自己反应过度,闭上眼睛顿了顿:“有点怕。”
我心中顿时一暖,语气便也随之软了下来:“这有什么好怕的啊笨蛋,三五个小混混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他默然少顷,勉强笑了笑:“他们为什么找你麻烦?”
我见他如此紧张,便也打起精神不再胡乱敷衍,将当时的情况仔细回忆了一遍,奈何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可堪注意的异常之处,就是一起普通的‘小流氓调戏良家妇女不成反遭暴打险些赔上子孙根’的民事案件,遂作出结论:“反正绝对不是劫财,应该就是劫色了。”
他凉凉地打量了我一眼:“所以你碰到的其实是醉鬼?”
我悲愤。

沈佑接着又问了那两个人的长相特征以及说了些什么话,然而事隔好久又是黑灯瞎火的我早已全无印象,遂只得作罢。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便去卧室穿好衣服准备离开,出来时恰见沈佑正侧对着我站在阳台。双目平视望着紧闭的窗外,唇角抿成薄薄一线,如雕像般一动不动。任两指间夹着的那根烟自行燃着,一丝白雾断断续续,一点火光明明灭灭。
许许走后,他便时常这样。

我知道他心里有事,却不能如同以往那般,或与其分担,或置之不理。
现在的我,只能这样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虽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想分担而不得其途,想不理却再无洒脱。
这段时日以来,我总是感觉到有种无法言喻的不安如影随形。想来,沈佑亦如是。
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住点什么,而他则固守原地,似是在,等待着什么的发生…

或许,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应该是这样的吧?胡思乱想患得患失,在捕风捉影中作茧自缚。
不过也或许正因如此,这一切都只是,我想多了。

打从第二天开始,向来对我实行放养政策的沈佑竟忽然开始对我进行上下班全程接送,弄得自力更生惯了的我很是受宠若惊乃至于惶惶然不可终日。
坚持一周,我终于鼓起勇气提出心中疑问:“你是不是看上我们公司的老板了?可他已经被万千给定下了,朋友夫不可腐啊!”
沈佑回我以恨不能当机立断毁尸灭迹的眼神。
我委屈地缩缩脖子:“要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你怎么就突然转了性。”
他瞪了我一会儿,咬牙切齿:“因为你就算是油缸,里面的每一滴油也都是姓沈的!除了老子,别的耗子连味儿也不许闻!”
我:“…”

‘沈老鼠’一旦发威,‘辛油缸’唯有从命。
见我如此听话,沈佑很是志得意满,背着双手一步三摇。
我做低眉顺目的小媳妇状跟了两步,看他几根手指放在身后动来动去,遂会意,连忙上前牵住握住,忽地想起小时候的一首童谣,一时兴起:“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喝,下不来,喵喵喵,猫来啦,叽哩咕噜滚下来。”
他纵声笑,而后歪头看看我,拉起我的手,勾住我的小指,眨眨眼,也道了一句儿时常说的话:“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我欢蹦乱跳地大声与他应和:“不,许,变!”

我们俩就这么一前一后溜溜达达地走,没心没肺的笑声迎着落叶,沿途铺洒一地。
初冬的落日斜照,仿若凝了满目的金色年华。
就这样吧,一百年,不许变。

今天是周五,需要囤积食物过周末。
在超市买完东西,沈佑负责结账,我就先跑到了店外透透气。
此处靠近居民区,天寒地冻的路上行人也很少。
等了两分钟,沈佑还是没出来,正想进去瞧瞧,忽听一阵马达轰鸣飞速由远及近。
我下意识往路内侧让了让,但那辆飞驰的摩托竟贴着路沿石便向我撞了过来…
第三十四章
(50)
葛大爷说过,最烦那帮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对此,我深表赞同。

就比如这次的仁兄,明明只是想抢我的包而已,却因为技术不够过硬险些将求财变成了凶杀。幸亏我身手敏捷,间不容发之际一个就地打滚逃出生天,否则真不知万一有个好歹,是去了地府的我比较冤,还是吃了枪子的贼比较冤。
不过,我虽避免做了车轮下的屈死鬼,却好巧不巧一脑袋磕在了花台的边角,额头被划了条口子。另外,虽然衣服穿得厚没有断胳膊瘸腿最多身上青紫几片,但先着地的右手却在碎石路面蹭了个鲜血淋漓。
我被摔得七荤八素,有一段时间眼前的景象还有听到的声音都是模糊的,仿佛离我很远。只知道沈佑抱着我疯了似的一路横冲直撞,还好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旁边就有医院,要不然估计我没被撞死也得被活活颠死…

给我做治疗的大夫是一个很酷的爷们,想来觉得全世界无论男女老幼都应该具备钢铁意志钢铁汉的威武属性,下起手来那叫一个雷厉风行,生生把我疼了个彻底清醒。
于是这急诊室的大门,我是横着进去竖着出来,亲自用活体示范验证了医生的妙手回春。
精神抖擞地站在走廊傲然四顾,竟没看到本应等候在此处的沈佑的人影。打电话,关机。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压下心头乱窜的火苗,冷静想了想,径直来到逃生通道的楼梯口,一推开门,一股浓重的烟味便扑面而来,呛得我一阵咳嗽。

“阔阔?”沈佑一个箭步窜过来,连忙将我推出,同时关门将烟雾隔离,急急责问:“怎么不在急诊室等我?谁让你到处乱跑的!”
我擦擦呛出来还有疼出来的眼泪,气急败坏:“谁让你手机关机的?”
他愣了愣:“摔坏了。”
“被撞的那个好像是我吧?我的都没事。”
“诺基亚的质量多过硬啊,都能当板砖拍人。”顺口应了两句,沈佑弯下腰,仔细看了看我贴着白布包的额头,又看了看我被裹得白馒头似的手:“医生怎么说?”
“脑门缝了三针,手没事。别沾水,忌辛辣,按时吃药按时换药,然后过一周来拆线就行。”
“会不会伤到里面的脑神经?会不会有残留的淤血?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会不会留下疤…”
我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打断他连珠炮般的提问:“不会不会都不会!只是被尖利的东西给划破了,纯粹的皮肉伤。而且口子不长也不深,过个两三年应该就恢复得看不出来了,最多也就是比周围的肤色浅一些而已。”

沈佑的脸色顿时一白,皱着眉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我还是不放心,住院观察几天再说,毕竟撞到了头。”
语毕就走,我连忙将他拉住,隔着大衣,可清晰感知他似乎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我只觉自己的心也随之颤个不休,转到他的面前,仰首定定地看着他,涩然轻声:“沈佑,我真的没事,你别怕。”
他猛地一震,渐渐平静下来,良久方再度开口,竟完全没有之前的话语如常,声音哑得仿佛几天几夜未曾休息:“阔阔…”
低低唤了我一声,便颓然靠着墙闭上了眼睛,像是再也没有力气多说一个字。
我拉拉他的衣袖,笑着举起左手的小指晃了晃:“你忘啦?咱们刚刚才拉过勾的,要一百年呢!”

沈佑慢慢伸出手,却在与我指尖堪堪相触之时蓦地一顿,复又垂下眼睛不再看我,双手扶住我的肩头,将我转了个身,自背后把我拥住,越拥越紧,声音却轻飘得仿若风中飞絮:“都是我不好…”
“人有旦夕祸福,是我自己倒霉。”我拍拍他冰冷的手背,竭尽全力放松语气:“过几天去庙里拜拜菩萨,捐点香火转转运就行了。”
他却像是充耳不闻,只低喃似是自语:“对不起啊阔阔…”

对于这样的自责,我有些无能为力,只能企图摆事实讲道理:“跟你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还想像电视上那样,在最后关头推开我然后自己被撞飞?你以为你是会凌波微步啊还是瞬影移形?尊重点科学规律好不好?况且,我又不是娇弱的白莲花,完全有自保的能力。”
我看不到沈佑的表情,只知他默了半晌,终是哑哑地笑了一声:“可我一直以为,自己就应该是要保护你的。结果现在才明白,根本就做不到…”
边说,边摊开我没有受伤的手,用食指,以极慢的速度,在我的掌心一笔一划写了两个字
——佑阔。

我心里堵得厉害,却不知该说什么。所幸沈佑的情绪很快平复,去拿药时说这里清静,让我在原地等着。
我见他下巴还有一点之前抱着我时沾到的血迹,便掏出湿纸巾为他擦净。没在旁边找到丢垃圾的地方,估计楼梯那儿该有。
沈佑走后,我便推开过道的门,之前的烟早已散去,尚留了些许余味。拐角处果然有个垃圾桶,周围散落了一地的烟头。
扔了纸巾正想出去,无意瞥到墙根处有个手机,四分五裂。走过去仔细研究了一下,果然是沈佑的。
只是看样子,不像是不小心摔的,竟像是,主动大力砸向墙壁所致…

我的那点儿伤虽然是小意思,沈佑却显得很紧张。坚持让我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又以万千太不靠谱为由让我搬到他那儿暂住,方便就近照顾。
被抢走的包里倒是没多少现金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有身份证还有信用卡,补办起来就很麻烦。
没想到,第二天沈佑就将这些证件全拿了回来,据说警察当晚就抓到了劫匪,通知他去认领,让我对公安部门的办事效率肃然起敬。
我见沈佑的手背上有几道新添的伤口,询问时,他只说是不小心碰的。但以我的判断,更像是与人打架所致。不过他既不说,我便也就不问。

这几天,我终于过上了向往已久的猪一般的生活,宅在屋子里除了吃就是睡。沈佑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随叫随到,照顾得我无微不至,伺候得我红光满面。
日常生活我基本可以自理,但伤了一只爪子又伤了脑门,洗头方面就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沈佑便发挥败家子的作风,去发廊高价收购了一张洗头椅,相信如果不是时间来不及,他完全可能现安出一个洗头池来。

每天中午太阳好的时候,沈佑就会把一盆温水放在板凳上,解开我的马尾辫,先用梳子细细理顺,再用水浸湿,抹上洗发水轻轻揉搓。
刚开始做这些的时候,他的笨手笨脚弄得我惨叫连连,不过两三次后,便进步神速,可见人聪明,学什么都快。
到了现如今,他的动作虽还远称不上娴熟,与专业的发型师相比更是天差地别,于我而言却已足够。我只需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只管享受。

“沈佑…”
“嗯?”
“干脆以后我的头发都让你洗吧!”
“呸!”
“我是你的家养小保姆,你做我的专属洗头工,这样才公平嘛!”
沈佑捏了一下我的鼻子:“想得美!”
那些细小的泡沫弄得我鼻腔一痒,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撇撇嘴闷声闷气:“本来还想夸夸你的,现在算了!”
他笑了一声,随口问:“夸我什么?”
“夸你对我好啊。”
他的手停了一下,没做声。
我闭着眼睛自顾自地陶醉:“如果倒个霉挂个彩什么的就能让你这么鞍前马后任劳任怨地伺候着,也算是赚到了。”
沈佑再度默了一默,才轻声:“傻人说傻话。”
我‘嘿嘿’一笑:“傻人还有傻福呢!”
他没有再应答,起身换了盆水,淡淡道了句:“我过两天要回趟北京,朋友有点事儿,需要帮忙处理一下。”
我一愣,下意识便想要睁开眼看着他,却被阻止:“别…别动,小心泡沫进了眼睛。”
话语里竟像是带了几分惶然,几分苦涩。我心中莫名地发紧,依言静静躺着。

“事情很麻烦?”
“不,只是可能需要花点时间。”
“那,赶得及回来过圣诞节吗?”
沈佑顿了顿:“恐怕…”
“没关系啊,圣诞不行就元旦,元旦不行就春节…”
“阔阔…”他用湿漉漉的手指小心翼翼在我额上的伤处附近碰了碰:“总之,我会尽快。”
“好,我等你一起过生日。”

沈佑终是什么都没有应承我,只是沉默着,用手指一下一下梳理着我已然及腰的长发。
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照在身上,很舒服。
紧紧闭着的眼睛,只见无边无际的橘红。
我想,我会永远记住这种颜色,这种温暖,这种大千世界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与他才是真实存在的感觉。
第三十五章
(51)
临近年底,公司赶着交项目做报表各种事情一大堆,我的工作便也开始忙碌起来,加班成了家常便饭。
沈佑在北京好像也很忙,常常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在开会,等我回拨过去,他又没工夫接。待到双方都有空,又基本已是夜半三更,累得只想睡觉而无心闲聊,于是很快,我们之间的联系也就变得不再频繁。
想想那会儿沈佑出国在外时,日夜颠倒的时差都没能阻止他每天定时定点的早请示晚汇报,而现如今仅仅三个半小时的高铁距离,就让一通电话都成了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