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她在西村走了一两个小时,每转一个弯她都惊奇地发现情况变化多大。这并不是漫无目的的散步:她在寻找所谓的“素材”。
往西走到佩利街,她找到了她和迈克尔·达文波特以前住的房子,跟以前相比,现在完全不同了——简直破旧得不能再破旧。所有邮箱的锁都被砸烂了,租客的名字写得潦草马虎,用透明胶带贴在那里,这地方成了一处临时旅馆。
即使如此,当她在肮脏的小街里逡巡时,这幢老房子让她回忆起很多人和事。比尔·布诺克的大嗓门还在那里回响,她还能看到迈克尔那副傻样,他被戴安娜·梅特兰的一举一动迷得神魂颠倒,还以为她不知道。深夜时,这条小巷里总有人在亲吻。戴安娜喜欢亲吻,不管男女,她给以同样飞快而甜蜜的一吻,除了好心别无他意。喏,她似乎在说。你真好。我喜欢你。
而比尔·布诺克会用手搂着她,把她带回他住的地方,“他们的”地方,穿过阿伯丁广场,露茜知道迈克尔只要想到他俩在一起便饱受折磨。
好了,是的;这些过去可以写成一篇小说——四个年轻人带着他们的小秘密分开了。比尔·布诺克可能是最不重要的人物,她很讨厌他,不想写他,也许她可以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不;最好还是保留他的本色,因为可笑之处就在于戴安娜·梅特兰竟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故事的焦点在于戴安娜,她如何一连多个小时四处卖弄风情,吸引别人的注意,而没人介意,因为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多么特别的女孩。主角应该是年轻的妻子(第一人称好还是第三人称好?),还有那个可悲的丈夫,可能那时就给点情感崩溃的征兆,也许能起到一种——嗯,不要紧,当她回家时,她会想清楚的。
可是,那晚她还没回托纳帕克,这个想法似乎就很淡了。她坐在华丽的家里,觉得自己没有天赋。除了乔治·凯利留有余地的赞扬,除了卡普兰先生点缀似的偶尔赞许外,没人给过她鼓励,甚至她语句的“尊严”也只是她读私校的唯一收获,所以没什么理由说明她可以成为一个作家。可能她花一两个月写下这个佩利街的故事,结果只是发现每一页、每一段都分崩离析,直到她意识到它什么也不是——凯利先生,那作为本年度的“醒悟”类小说如何?
她焦虑沮丧,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去新学院上课。现在她的两个短篇都读过讨论过了,没有什么继续待下去的理由。剩下的几节课,特雷诺可能无法帮她找到她的“文学声音”。不过,如果她此时离去,别人可能觉得她很自私,甚至觉得她自命不凡。
所以,这种害怕被人视为自命不凡的恐惧驱使她继续上了新学院的几节课——在她这一生中,这并非第一次害怕被视为自命不凡的人的恐惧反而让她变成了这种人。
她坐在那里,不屑地吐出缕缕香烟,听着本周手稿的朗读,接着是桌边缓慢支吾地讨论。她觉得她的勇敢耐心简直应该得到表扬,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老师的总结部分,还好那天的总结非常简短,当他的话音刚落,她知道该她行动了。教室里其他人都还坐在那里没动,好像在等什么——在乞求什么——露茜·达文波特把椅子往后一推,站了起来。
“这个课,”她宣称说,“这个课是乡村业余晚场。我很抱歉,特雷诺先生,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高雅的人,可是这么多星期以来,我们坐在这里,忍受着彼此的平庸,我们只做了这些。对那些需要它的人来说,我猜这样的活动可能有某种疗效,但是这跟写作毫不相干,今后也不会有关系。有人真的相信编辑们会花上哪怕三分钟来读我们这儿谁写的小说吗?哪怕任何一篇?”
她说得极快,嘴巴发干。乔治·凯利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仿佛她打破了一条重要的潜规则——仿佛露茜在他家当着他妻子和家人面醉酒倒下一般。
“呃,好吧,我很抱歉,”她说,更多地是对着乔治·凯利说明,尽管她几乎不能把视线从桌面上抬起来看他。“我很抱歉。”然后,她冲出了教室。
如果她算好时间,早几分钟爆发就好了,那她可以独自一人撤退,可现在她只得跟班上一帮沉默的女人一起坐电梯下楼。
上到街上,离开她们——摆脱了她们,彻底摆脱了她们——她开始快步走起来。她差不多走出一个街区远后,听到有人在叫:“嘿,达文波特太太!嘿!露茜!”
一个人跑过来,沿着人行道跑着,身上的雨衣拍打着他的瘦腿:是卡尔·特雷诺。
“听着,”等他追上她,呼吸平和下来后,他说,“我想请你喝杯酒,行吗?”
他领着她走进一家酒吧——他此时看来对他的行动很开心,就像解决了一桩难题——他让她在面朝第六大道的窗边的一张小桌前坐下。
“让你对我的课这么失望,真是惭愧,”他说,“但我完全能理解。我首先想告诉你的是,这里面另有原因。我们能谈谈吗?”
“当然。”
“我尽可能说清楚些,”他一本正经地喝着没兑水的波旁酒,旁边是一杯冰水。她但愿这不是滥饮的头一杯,他会一直喝到傍晚吗,因为他看上去太瘦了,难以消受这么多酒精。“每次我走进教室,我便觉得迷失觉得害怕,我知道人们能感觉得到——你感觉到了——所以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才说得通。老天爷知道这并不是为了钱:这份工作我拿的薪水不够我养家、养自己的四分之一——我离婚了,可我有两个孩子,所以我还是有些义务。不,整个问题在于我需要资历,新学院是美国唯一一所愿意雇我的大学。你知道吗,我没有上过大学,我没念完十二年级,我不知道该怎么当大学老师,我甚至不知道大学老师该怎么说话。好多次我坐在那儿,听着自己说个不停,单调沉闷,我想这混蛋是谁?我只想赶快回家一枪把我的脑袋打开花。这个理由说得过去吗?”
“哦,”露茜说,“我真没想到你没念过大学。”看到他略微受伤的表情她立即醒悟这话说错了,这有点像她告诉一个黑人说他看起来跟白人一样聪明。她想弥补过错,于是说:“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错过了大学?”
“哦,说来话长。”他说,“这个故事并不能反映出我好的一面。我并未因此觉得不好意思,但这也不值得我骄傲。不过,问题是,现在全美的大学都设有写作研究课程——我猜是种学术风气,可是看起来这会持续一阵——它们还付你真正的薪水。我追求的就是这个,你知道吗?我想让自己合格,能当上真正的大学老师。”
再一次,她又想起了南茜·史密斯的弟弟:最后,他们在分数上做假,让人人都合格了。
“噢,我并不是说那有多了不起,”卡尔·特雷诺还在说。“不过不管我干得怎么样,它能给我大部分人都有的那种安全感,肯定比我为了谋生干过的——我现在还在干的——那些破烂活计要好得多。”
“什么破烂活?”
“自由职业者,写些商业类特约文章,”他告诉她。“别人雇我写些垃圾文章,这里挣个一百,那里挣个五十,年复一年,从我本该读大学的时代直到现在——所有这些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争取时间,争取时间。真的非常——累。”
“是啊,我能想象得到,”露茜说。他看上去真的很累——自从她认识他以来,疲惫加悲伤是他脸上的主要表情。过了一会儿,她说:“凯利先生告诉我,你发表过一些很优秀的小说。”
“哦,凯利先生人太好了,”他喝完了第二杯,也许是第三杯。“可是我要告诉你一点凯利先生不知道的事。十月份我有本大部头书要出版了。”
“噢,那很——好啊。书名是什么?”
他说了书名,但她立刻忘了,就像在聚会上有人向你介绍一个微笑着的陌生人一样。
“是关于什么的?”她问。
“噢,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说清楚它是‘关于什么的’,”他说,“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它是什么,它是我在三十五岁年纪上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它是不是”——她问的这个问题,据说所有的小说家们即使不生气,也会很厌烦——“它是不是自传性的?”
“嗯,可能吧,”他说得仿佛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说《包法利夫人》也是自传的话,仅限于这个程度。”
这个回答让她很好奇。他迅速地变成一个全新的卡尔·特雷诺——不哆嗦,不消沉,不再缺乏自信。他可能还是有点累,有点难过,但他看起来十分自信,令人愉快,她第一次能够想象他跟哪个姑娘相处的样子——也许是跟许多姑娘们。
“花了我五年,”他还在说他的那本书,“用了那么多时间,长得我都记不住,可是我觉得它写得很好。事实上,我觉得它岂止是好,是非常棒。也许不会举世轰动,但人们应该会关注它。”
“我——我绝对盼着读它,卡尔。”这是她第一次直呼其名,不过她觉得可以这样称呼他了。
那天,在酒精的作用下,没多久他便说自从开学第一天他就觉得她异常迷人。他一直希望他能更了解她。现在,如果露茜能说说她自己及她的生活,也许更公平些。
“嗯——”她开口说道,同时感到自己有点醉了。她记不清面前摆过多少杯金汤利,刚刚喝完满满一杯又斟上了。她一定喝得跟卡尔·特雷诺一样多,他现在正在打手势再叫一轮。
“嗯,”她笑着说了一大通事后自己都记不得是什么的话。她知道她跟他说了许多但又不太多;她知道她说的一切是真的,却又都经过仔细斟酌,是酒精刺激下的真相,调情而已。
所以当他的手横过桌子,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时,一切不足为奇。
“嘿,露茜?”他沙哑地说。“你愿不愿跟我回家?”
她的血液里有太多酒精,无法让她立即作出决定,可是让他等太久也不行,她马上回答了他。
“不了,我不想这样,卡尔。我不太喜欢做这种随便的事。”
“这未见得是随便的事,”他说,“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俩能处得很好,甚至可能发现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就像电影中的人们一样。”
可她只是再说了一次不,这次她想柔和一点,所以她把手放在他的手上。她知道说“不”将来很可能会后悔;但是,说“好”可能会令她悔之不尽。
走到街角,他飞快地吻了她一下,久久抱着她,她也全力回抱着他,这种道别法很愉快、很柔和。
“露茜?”他对着她的头发说。“当我追你的时候,你为什么停下来等我?”
“我想是因为我在楼上说了那些话我很不好意思。那你为什么要追我?”
“噢,见鬼,你知道的,因为我一直想认识你,我不能让你就那样走掉。可是听着,露茜。”他还抱着她,她并没有不耐烦想松开,她也抱着他,他的雨衣感觉不错。“听着,”他又说。“还有一个理由。如果我告诉你,你能理解么?”
“当然。”
“那是因为——噢,宝贝,因为你说我是个高雅的人。”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五章
露茜用了两三个月写她的佩利街故事,却发现素材难以把握,飘忽不定,老是跑题。当她觉得基本上把握住后,她设计了大结局,至少在最后一章里没人要认知什么大道理。一天晚上,那个姑娘吻别他俩走后,年轻的妻子因嫉妒与丈夫大吵起来,丈夫只能做苍白无力的辩解,企图否认对那个姑娘的“渴望”,反而让妻子气上加气,责骂更多。一只厚重昂贵的餐碟打碎在洗碗池里,象征着婚姻不久即将破裂。这就是结局。
她觉得这可能还行;可能“管用”,除了——除了这并没有真的发生以外,而这似乎给整个作品投下一层欺骗的阴影。你怎么会相信你编造的东西呢?
一连好多天,她觉得无法面对这部手稿,她想修改早前的这篇或那篇小说,时时听到乔治·凯利的声音在冷静地提出忠告,觉得他就在场,仿佛站在她椅子旁,从她肩后看着她的小说一般。
她知道他说得对。寄宿学校的故事确实需要更多戏剧性的转变,《夏季剧场》的最后部分里确实充斥着太多让人不好意思的语句。
一天清晨,她找到了结束《夏季剧场》的合适之道——三句话,简洁但意味深长,令她颇觉骄傲,仿佛自己是个真正作家,她把多余的那些页全撕掉扔进了废纸篓。
可是完事后,她发现小说主干部分有些不妥之处:有的情景太拖沓,而有的又不够长;许多段落没有尽到叙述之职;语句们不知怎么好像在逃避乔治·凯利说的尊严,遣词造句太过简单、太过贫乏。现在看来,真正专业的方法是重写这个故事。
《戈达德小姐与艺术世界》的手稿躺在那里好几周,怎么看也没有生气。结尾处的虚弱看来只是问题的一个部分;主要问题在于,她想了很久后才得出结论,主要问题是她不喜欢它。如果这是别人写的话,她才不会喜欢。她甚至想到给这篇小说一个不屑的小结,乔治·凯利可能会同意;这是那种“噢我曾是多么敏感的小孩”类的小说。
不过,她没毁掉它,她只是把它扔进抽屉。有些章节她还想挽回,也许哪天再来修饰润色,比如那个姑娘跟戈达德小姐的第一次见面(“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我们手上的是女同性恋故事,结果猜错了”)。
到八月份,她坐在书桌前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有一天,阳光灿烂,她穿上旧泳装——一件蓝色棉质比基尼,以前迈克尔·达文波特总说只要她穿上这件泳衣他就要发狂——她拿出毛毯,在阔大的后院里躺了好几个小时晒日光浴,装在隔热冰桶里的金汤利近在手边。傍晚,有两三次她换好新买的夏裙,往尼尔森家走去,都在半道中折转回来,因为她不知道去了尼尔森家,她能跟这对夫妇说些什么。
起初她对自己说这种情况叫做“卡壳”——是作家都有卡壳的时候——可是,后来,有一天晚上临睡前,她怀疑自己已经彻底玩完了。
也许表演让你情感枯竭,但写作会令你大脑麻痹。写作让你沉沦、让你失眠,成天带着一张憔悴的脸走来走去,露茜觉得自己还没有老到那般地步。当大脑疲劳时,独处与沉默的快乐只成了孤独,别无其他。你可能酒喝得太多,又或者为了惩罚自己而故意不喝,却发现不管喝与不喝,都令你才思枯竭无法动笔。如果大脑太累、用得太久,一些莫名其妙的大错可能害你被人拖走,关进贝尔维尤,一辈子担惊受怕,被人瞧不起。还有另一种危险,若不是她如此发狠地写这三篇小说,她不会意识到的这种危险:如果写的全是你自己,那么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也会很了解你。
许多年前,还住在拉齐蒙时,她曾腼腆地评论迈克尔的一首诗,说:“似乎太节制了点。”
他在房间里低头踱步,良久没有吭声,后来他说:“是啊,可能是真的。太节制也许不好,这点我明白。不过你也不想在梅西百货的橱窗里脱下你的裤子,对不对?”
对。露茜从这三篇学徒作品中明白了,无论她的期待有多高,无论自己再怎么努力,她能做的只是不时在梅西百货的橱窗里脱下裤子罢了。
那年秋天,在尼尔森家的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一个男人,几乎把她迷得晕头转向,她才不关心他“做”什么——他是个股票经纪,是托玛斯·尼尔森水彩画的忠实收藏者——她喜欢他的脸、宽阔的胸膛和扁平的腹部。不出五分钟,她发现他浑厚殷勤的嗓音能让她两侧锁骨微微颤动。她不可救药地迷上了他。
“我得老实承认,”当晚他开车载着她朝康涅狄格州雷吉菲尔德他家驶去时,她说。“我忘了你的名字,是叫克里斯什么吗?”
“哦,差不多,”他告诉她。“我叫克里斯托夫·哈特利,不过别人都叫我契普。”
在路上,她突然想到,如果不是先遇上迈克尔·达文波特,契普·哈特利很可能就是她会下嫁的人——那种她父母觉得舒服的人。那晚,在他车上,在一些玩笑问题后,她还知道一件事,原来他也是生来富有,他继承的钱几乎和她一样多。
“那你为什么还工作?”
“我想是因为我喜欢工作。我甚至没把它当成‘工作’;我总是把股票市场当成一场游戏。你了解游戏规则,你接受挑战,你承担风险,整个关键是赚钱盈利。一旦我发现我没有达到客户的期望,我便出来,整个过程十分刺激,很好玩。”
“嗯,难道它不枯燥吗?每天就是那么老一套?”
“当然有一点。不过我喜欢这种老一套。我喜欢每天清早坐火车进城,我觉得《华尔街日报》是美国最好的报纸。我喜欢跟朋友们一起吃午饭,那里的侍者全认识我们。我甚至喜欢那种下午,无事可干,只好在办公室闲逛,等着到点走人。我常常想,嗯,好吧,也许这不值什么,可这是我的生活。”
他住的地方,除了每面墙上都挂着装裱精美的托玛斯·尼尔森的画以外,看不出这里有多奢华。地产经纪通常把这种房子叫做“马厩”——朴素、有品味的套间,正适合离婚三四年、没有孩子的男人——从他自信地领着她上楼去卧室的样子,她知道他很少会一个人待在这里。
姑娘们一定把这个直率、坦诚的高大男人惯坏了。当她们知道还有许多女孩在等着时,肯定会抑制自己的矜持与羞怯。从别人信任他,让他打理钱财来看,他肯定也是个好情人:他周到体贴、留意细节,既谨慎又大胆,每一步似乎都安稳踏实。
第一个晚上,他要了她两次,然后随意地抚摸着她赤裸的身体,直到一手握住她的乳房才慢慢睡去。清晨醒来,听到他在楼下厨房里走动,甚至闻到淡淡的咖啡香味,她放松地伸了个懒腰,又蜷进被子里。这感觉真好。
最好的莫过于,不久她发现他生活中暂时没有别的女人。他愿意用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陪她,在雷吉菲尔德或在托纳帕克或在纽约都行。许多个礼拜不知不觉就这样过去了。
不过,他是她认识的第一个对任何艺术均无热情的男人,这令他怪异地不完美。嗯,听着,契普,她常常想对他说,通常是当他们在某家高档餐厅的谈话变得索然无味时,难道这真的就是你的全部?挣钱和做爱,做爱和挣钱?她从没问过这个问题,害怕他会从冰镇生蚝的冷盘或从烤牛排的热盘里抬起头,眨眨眼说,嗯,当然。不行吗?
“你只收藏尼尔森的画吗?”有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们在雷吉菲尔德,她问他。
“没错。”
“为什么?”
“哦,我想是因为我喜欢他的作品里没有废话,有种货真价实的感觉。现在许多别的东西,要么我搞不懂,要么无法打动我,大部分时候我分不清到底是哪种情况,所以不管是出于喜好还是为了投资,我都不想瞎搀和。”
“我曾听过相反的说词,”她说,“说他只是个画插图的,而不是什么艺术家。”
“也可能,”他承认。“不过,我喜欢它们挂在我家墙上的样子,知道还有许多人也这样做让我很高兴。肯定的,不然他不会这么成功。”
似乎约定俗成的一般,契普·哈特利井井有条的生活中,星期天什么也不干,完全休息,喝精确定量的酒,阅读时事新闻——就像星期六完全是运动与玩乐,就像五个工作日,除了他们缩短的晚上外,全用来工作一样。
卡尔·特雷诺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并没真的火起来,但是露茜很仔细地看了几条极为出色的评论,并立即买下来。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扔掉那丑陋难看的护封——前面是廉价的插图,后面是张不快乐的大学男生的照片——然后坐下读起来。
语句的“尊严”与场景的清晰让她很愉快,读到第三四章时,她略微明白他说的《包法利夫人》是什么意思了。对于一个在新学院从来得不到笑声的人来说,有些地方写得十分搞笑,但是全书透着一股悲凉的调子,结尾时即将发生悲剧也在情理当中。
她整晚坐在床上,还哭了一会儿,她把书放下,一手捂着嘴哭了;清晨她努力想睡一下,可怎么也睡不着,她在曼哈顿的电话簿上找到卡尔·特雷诺的名字,给他打电话。
“露茜·达文波特,”他说。“嗯,很高兴你打电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