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没关系的。”他说,“我明天给她打电话。”
“好吧,那随你了。”
在天很快黑下来的那个下午的剩余时间里,给他妹妹打电话就成了他唯一想去做的事,甚至在他妈妈的丈夫和他们的小男孩回来后也是。他妈妈的丈夫是个看上去筋疲力尽的中年人,他戴的帽子在他平平的、梳得很好的头发顶上,留下一块整齐的隆起部分,他几乎没有试着寒暄两句。而他们的小男孩好像远远不是极想见到他,因为他躲在那里偷看、吐舌头。
保罗喝茶,再来块抹黄油的三明治好吗?好的。他喝杯酒好吗?哦,好的。他真的没法多待一阵子,好跟他们一起吃顿小小的便饭(就是那种吐司片上放烤豆子)吗?晚上也留下来好吗?因为真的,房间足够。他想怎么都好。
他几乎等不及离开那座房子,尽管在回市内的火车上,他一直安慰自己他没有表现得没礼貌。
他醒来后,因为要给美国大使馆打电话,紧张得几乎吃不下早餐。
“谁?”接线员说,“请问是哪个部门?”
“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里上班。你没办法可以——”
“等一下…对,这儿:我们的确有位科尔比小姐,叫玛西娅,在支付办。我给你把电话转过去。”嗡嗡和咔嗒几声后,又等了很久,电话线上传来一个声音,像笛声那样清澈,而且因为听到是他而高兴——那是个听说话声音就可爱的英国女孩。
“…嗯,太棒了。”她说,“你可以五点钟左右过来吗?是挨着主楼的第一幢楼,就在罗斯福塑像左边,如果你是从伯克利广场过来,你不会错过的;要是你先到,我过半分钟就会下来,要么——你知道——要是你晚了,我会在那儿等你。”
他挂上电话后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一次都没叫他的名字,也许她也腼腆。
红十字会俱乐部的地下室里,有个温度过高的铺子,里面有两个穿着汗衫的淌着汗、爱说话的伦敦佬,给他们两个半先令,他们就会给你的全套军装用蒸汽熨一下,有很多士兵排队利用这种服务,科尔比也选择在那儿打发下午的一部分时间。他知道他的衣服并非真的需要熨一下,可是他今天晚上想收拾得漂漂亮亮的。
后来他从伯克利广场走过去,他希望那是种漫不经心的散步,他力争迈出的每一步都完美。那是罗斯福塑像,那是她的办公楼;那里的走廊上,在一群其他妇女和女孩后面一个人游荡的,是一个迟迟疑疑、带着一丝微笑的大眼睛女孩,只可能是玛西娅。
“保罗?”她问道,“是保罗吗?”
他快步上前,把她大力拥在怀里,让她的胳膊动弹不得,自己的鼻子埋在她的头发中,然后把她荡离地面,让她哈哈大笑——他做得挺好,也许是因为他教导自己要漫不经心走路的结果;等到她的鞋子又碰到地面时,她的确在哈哈大笑,各方面都表现出她喜欢那样。
“…哇!”她说,“你可真是不简单。”
“你也是。”他说,然后伸出胳膊让她挽着走路。
在他们走进的第一个地方——她形容那是“附近一个挺好、有点小的地方”——他一直在暗自祝贺自己做得有多么好。他言谈流利——有一两次,甚至又让她哈哈大笑——他听得专心,又心怀同情。只是有一件小事做得不好:他想当然以为英国女孩喜欢喝啤酒,可是她把给她点的改成了“苦味杜松子酒”,那让他觉得自己笨,没有事先询问她;除此之外,他对自己的表现再也没什么挑剔。
如果吧台后面有面镜子,他肯定会在去卫生间时高兴地瞄上一眼;他在旧地板上调整性地跺了两脚,是为了让裤子“垂下来”罩在他的作战靴上,然后重新以漫不经心的方式从她身边走开,穿过烟雾缭绕的人群,他希望她在看着。
“…支付办是什么意思?”他回到他们的桌前后问。
“哦,没什么。在一家商业公司,我想你会称它为工资科,我是个管发工资的职员。哈,我知道了。”她这时说,脸上的笑容变得诡异。“妈妈跟你说过我在‘跟美国大使馆做’。我有几次听到她在电话上跟别人说,当时我还住在那儿;就是差不多在那次,我决定搬出来住。”
他一直很关注自己,以至这时给她吸烟点火时,才意识到她有多么漂亮。还不仅仅是脸长得漂亮,她从上到下都不错。
“…恐怕我们的时间很不凑巧,保罗。”她说,“因为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我就要休假了,我根本不知道你要来,你要知道,所以我已经安排好跟一个朋友去布莱克浦那边待一个星期。不过明天晚上,我们还可以聚一聚,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去我住的地方吃晚饭什么的吗?”
“当然。那样挺好。”
“哦,太好了。一定要来。不会很丰盛,但我们今晚可以吃顿真正的晚餐来犒劳一下我们自己。要命,我饿坏了,你呢?”他猜不少英国女孩都在战争期间学会了说“要命”。
她领他去了她所称的“挺好的一家黑市餐馆”,那是个温暖而关着门的楼上房间,的确显得挺神秘;他们坐在那里,周围都是美国军官和他们的女人,用叉子叉着厚厚的肉排,她跟他说那是马肉。他们在那里奇怪地互相都腼腆,就像两个孩子在一座陌生的房子里,但是后来不久在他们去的第二间小酒馆时,他们谈起了往事。
“挺有意思,”她说,“一开始我特别想念爸爸,就好像是一种病,但是后来变得我对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最近嘛,我说不好。他的信好像很——嗯,有点唱高调,空洞,有点乏味。”
“是啊。嗯,他是个很——是啊。”
“打仗时有一次,他寄给我公共卫生署的一份关于性病的小册子。那样做,实际上不算很委婉,对吧?”
“对,对,不算。”
可是她记得电动火车和纸娃娃的事。她记得从枫树上吓人的那一跳——最糟糕的,她说,是跳下的过程中,得躲开另外一根可怕的粗枝——没错,她记得那天下午她独自在车上等,而他们的父母在屋里大喊大叫。她甚至记得保罗出来到汽车旁边跟她告别。
那天晚上到了最后,他们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坐着,她在那里开始谈起她的计划。她也许明年会回到美国上大学——他们的爸爸也想让她那样做——不过也有可能她会回去结婚。
“是吗?不开玩笑?跟谁?”
她当时对着他露出一丝微笑,那是他首次看到她脸上露出狡猾的神色。“我还没有决定,”她说,“因为你要知道,有好几个人求过婚——嗯,几乎有很多。”她从手袋里取出一个廉价的美国式大钱包,那种钱包里面有很多一侧固定在一起的塑料框,可以放照片,有一张又一张微笑或者皱着眉头的照片,多数都戴着海外士兵所戴的帽子,是一系列美国士兵。
“…这是切特,”她说,“他挺好的;他现在回到了克利夫兰。这是约翰,他很快就会回到得克萨斯州东部的一个小镇;这是汤姆,他挺好的,他…”
大概有五六张照片,可是好像还有更多。其中一个曾获得授勋,是第八十二空降师的,他看着挺抢眼,可是对另外一个服务及后勤人员——一个“蓝星突击队”的——科尔比学会了对那些人表示出隐隐的不屑。
“哎,那又有什么关系?”她问道,“我不在乎他在战争中做什么或者没做什么;那又有什么关系?”
“好吧;我想你说得对。”她收起钱包时他说,他仔细看着她。“可是呢,你爱这几个人中的谁吗?”
“哦,这个嘛,当然,我想是这样。”她说,“可是话说回来,那样不难,不是吗?”
“什么不难?”
“爱上谁呀,如果他挺好,而且你也喜欢他。”
这句话,让他在第二天一整天里考虑了很多。
第二天夜里,他应邀“去吃晚饭什么的”,他严肃而仔细地看看了她住的那套所配家具不足的白色公寓,认识了她的室友,爱琳。她看样子有三十五六岁,从每次她眼睛一扫和露出微笑看来,显然她喜欢跟一个年龄小她很多的人同住。一开始她让科尔比感觉不自在,是在说他真是个“挺帅的小伙子”时,然后她对玛西娅兑了酒而犹豫、大惊小怪,酒是用便宜的美国混合威士忌加苏打水,没加冰。
后来发现晚餐比他原来想象的还要凑和,是用午餐肉、土豆丁、奶粉做的砂锅菜。他们都坐到餐桌前时,科尔比说了句什么话让爱琳开心大笑,而他根本没想要说得那么滑稽。平静下来后,她眼睛闪着光,转过身子对玛西娅说:“哦,他挺可爱,你哥哥,不是吗——你知道吗?我想你说他说得对。我看他的确是个处男。”
有好多方式来承受极为难堪的情形:科尔比本来可以满脸通红地低下头,要么也许可以往嘴唇间塞一根香烟,点着,眯着眼睛,用眯得更细的眼睛打量那个女的,说:“是什么让你这么想?”但他却是哈哈大笑。在足以显示了她们那样以为有多么荒唐之后,他还是笑了又笑;他坐在椅子上笑得缓不过劲,停不下来。
“…爱琳!”玛西娅说,她也脸红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从来没有那样说过。”
“哦,那,对不起,对不起,怪我。”爱琳说,可是等他终于恢复常态,同时感到有点反胃后,隔着上面放得乱七八糟的桌子,她眼里仍然有一丝亮光。
玛西娅的火车会在九点钟从伦敦北边挺远的某个火车站开,所以她得赶快。“哎,保罗,”她在忙着收拾手提行李箱时说,“你真的没必要一直送我过去;我还是自个儿去好了。”
可是他坚持要去——他想离开爱琳——他们就紧张地一起坐地铁,也没交谈。可是他们下错了站。“天哪,真蠢,”她说,“现在我们得走路了。”他们走路时,又聊了起来。
“我根本不知道爱琳发什么神经,说那么傻的话。”
“没关系。忘了吧。”
“因为我只是说你显得很年轻。那样说很难听吗?”
“我想不是。”
“我是说谁会介意自己年轻呢,真是的——大家不都想那样吗?”
“我想是吧。”
“哦,你想不是,你想是。嗯,是真的——的确谁都想年轻。我现在十八岁吧,有时候我想再回到十六岁。”
“为什么?”
“哦,那我就可以更聪明地处理一些事情了,我想;努力不去那样追逐军装——英国还有美国的;我说不好。”
这么说,她十六岁时就跟男人睡过觉了,要么是跟某个大胆的英国皇家空军的小飞行员,要么是某个嘴上抹蜜的美国人,也许跟两种人都睡过。
他走累了,拎那个手提行李箱也拎累了,需要运用意志力来提醒自己可是个步兵。后来她说:“哦,你看,我们赶到了!”他们跑了最后的五十码进站台,跑过带回音的大理石站台。可是她要坐的火车已经开走,下趟车要再等一个钟头。他们不自在地在一条旧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后来他们又走到街上呼吸新鲜空气。
她从他手里拿过手提行李箱,放下来靠着一根电灯柱的基座,然后动作漂亮地坐下来,把她漂亮的两腿叠了起来。她的膝盖也漂亮。她显得很沉着。她今天晚上走的时候,知道他是个处男——她永远都会知道,无论她还会不会再次见到他。
“保罗?”她说。
“什么?”
“哎,那些照片上的男孩只是跟你开玩笑——我不知道我干吗要那么做,除了犯傻。”
“好吧,我就知道你在开玩笑。”即使这样,听到她那样说,还是让他松了口气。
“他们只是我认识的男孩子,当时我经常去彩虹角,红十字会俱乐部在那里开舞会。他们都没有真的向我求过婚,除了切特,那可以说只是开玩笑,因为他说我长得漂亮。要是我跟他较真,他会窘死的。”
“好吧。”
“刚才我跟你说我十六岁时追逐军装也挺蠢的——天哪,我十六岁时很害怕男孩。像我们这样年龄的人言过其实地声称懂得更多——关于性之类,这你知道吗?”
“不,不,我不知道。”他开始越来越喜欢她,然而又担心如果继续让她说下去,她很快就会坚持说自己还是个处女,好让他开心一点;那几乎肯定是照顾他面子而说谎,所以会让他感觉更糟糕。
“因为我是说,我们都还有整个一生。”她说,“不是吗?就拿你来说吧,你很快就会回家,上大学,好多年里都会有女孩子在你生活中来来去去,最后你会爱上某一位,不正是那一点,才推动这个世界转动吗?”
她对他一片好心,而他不知道是该感激她,还是让自己的悲哀再加重一点。
“再说我吧,嗯,我现在就爱着一个人,”她说,这一次,她脸上完全没显得是开玩笑。“自从我们见面后,我就一直想告诉你,只是没机会。我是要跟他一起去布莱克浦那边待一个星期。他叫拉尔夫·科瓦克斯,他二十三岁,是个轰炸机上的腰部机枪手,不过他才执行过十三次飞行任务,因为他的神经出了点毛病,从那以后就进进出出医院。他可以说是个小个子,长相滑稽,他想做的,只是穿着内衣坐着读好书,他会成为哲学家,我可以说开始觉得没有他我活不了。明年我也许根本不会去美国,也许会去海德堡[2],因为拉尔夫想去那儿,唯一的问题,是他肯不肯让我跟着他。”
“哦,”科尔比说,“我明白了。”
“你什么意思,你‘明白了’?你不是很会聊天啊,你知道吗?你‘明白了’,我跟你说的事情这么少,你又怎么可能‘明白了’?天哪,就凭你那双又大又圆的处男眼睛,又怎么会看明白任何事情?”
他从她身边走开,低着头,因为好像没有什么别的可做,可是他没走多远,她就追着跑过来,她那双小小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声音清脆。“哦,保罗,别走,”她叫道,“回来,请回来。我抱歉极了。”
他们就一起回到行李箱靠着灯柱放的那里,但这次她没有坐下。“我抱歉极了。”她又说,“哎,别送我上火车,我想在这儿告别。只是听着,听着,我知道你会没事的。我们俩都会没事的。特别重要的是要相信这一点。嗯,上帝保佑你。”
“好吧,上帝也保佑你,”他说。“也保佑你,玛西娅。”
接着她胳膊抬起来搂住了他的脖子,有一阵子,她整个苗条的身躯贴着他的贴了一会儿,她泣不成声地说:“哦,我的哥哥。”
之后,他一个人走了很远,走得完全没有漫不经心的样子。他的军靴后跟沉着而节奏均匀地踏着,他的脸上,是个心里在考虑几件事情、讲究实际的年轻人的样子。明天他会给他妈妈打个电话,说他已奉令回到法国,“职责所需”——这个短语,她既不会明白,也不会提出疑问,然后一切就结束了。在这样一个复杂而说英语的大地方,在剩下的七天时间里,绝对有理由期望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女孩。
* * *
[1] 又称阿登战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1944年在西线最大的阵地反击战,以德国失败而结束。
[2] 德国西南部城市,著名大学城。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问家人好
“嗯,我知道这好像挺滑稽,”那个年轻人在制图板前站起身子说,“可是我想我们还没有互相正式介绍过。我叫丹·罗森塔尔。”他个子高,块头又大,他的面孔说明了他很腼腆。
“比尔·格罗夫。”握手时我告诉他,然后我们都装做安定下来。我们刚进雷明顿·兰德公司,被安排坐在同一个玻璃格子间里,这是在迷宫般的十一楼,光线明亮,人们都压低声音说话。时间是一九四九年春天,地点是纽约。
丹·罗森塔尔的工作,是为公司的“对外宣传刊物”设计和画插图,这份刊物是份华而不实、让人无法卒读的月刊,名为《系统》,我的工作是为这份刊物撰稿并编辑。在做着他的工作中最精细的部分时,他好像也能说话、聆听,我很快变得会几个钟头乃至几天不去理会工作,所以在他那张清清爽爽的制图板和我的一贯让人泄气、放得乱七八糟的办公桌之间狭小的空间里,我们开始几乎一直会你说一句,我说一句。
那年我二十三岁,丹比我大一岁左右,他说话带着一种生硬、低沉的亲切感,似乎保证他将永远是个好伙伴。他跟他的父母和弟弟住在布鲁克林,“前面一拐就到了科尼岛,这样说,能给你一个概念。”他最近刚从库珀联合学院的艺术学院毕业——这所学院不收学费,但是因为挑选学生极为严格而出名,我听说录取比例为十比一,问他是不是这样,他说他不知道。
“那你是在哪儿上的学,比尔?”他问,这一直是个让人难堪的问题。
我退伍时,美国大兵权利法案[1]提供的大好机会摆在眼前,但是我居然没有利用——我永远都不能完全想通是为什么。部分是害怕:我上高中时成绩糟糕,在部队里,测我智商为109,我不想再冒着失败的危险。部分是自负:我计划尽快成为一名职业作家,那让上四年大学似乎耽误事,是浪费。另外还有第三个因素——这要费很大劲才能解释清楚,但是可以用一种极为简化的方式讲出来,比害怕和自负的那些话容易讲——在被问到我为什么没上大学时,我的回答颇为经常是:“我得照顾我妈妈。”
“哦,那就太糟糕了。”丹·罗森塔尔面带担心地说,“我是说,你错过上大学太糟糕了。”他好像考虑了一阵子这件事,一边用一枝细细的画笔来回描,那里笼罩着清新的香蕉油[2]味,格子间里他那侧,一直有这种气味。后来他说:“不管怎么样,如果美国大兵法案给被抚养的妻子和孩子发补助,干吗他们不给被赡养的母亲发补助?”
我从未深入考虑过这件事;更糟糕的是,我从来没想到过这件事。可是不管我回答得有多么前言不搭后语,含糊其词,都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在我自传中的黑暗地带,又发现了一处沼泽区。
“你现在结婚了吗?”他说。
“嗯哼。”
“那,谁去照顾你妈妈?还是你吗?”
“没有,她——嗯,她现在基本上恢复过来了。”我说,那是扯了个谎话。
我知道他不会再追问,他也的确没有,办公室友谊使得他不可能那样。不过我在紧张地翻看《系统》的稿件时,也知道从现在开始,在丹·罗森塔尔旁边,我得看好自己的嘴巴。
从我记事起,我妈妈就靠离婚赡养费生活。我爸爸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什么都没给她留下。刚开始,她做过几份没面子的辛苦工作——在一家研磨透镜的作坊干活,在生产百货商店用的人体模型的租金低廉的大通间工厂里干活——但是像那种工作,令人痛心地不适合一个糊里糊涂、快速衰老、经常变得歇斯底里的女人来做,她经常自以为是雕塑家,至少像我自以为是作家一样认真。我入伍那段时间,她作为“A类被赡养人”得到了一点实惠,但是不会很多。有一阵子,她跟我姐姐一家住在长岛的郊区,可是在那座不快乐的房子里,出现了个性冲突,很快导致她回到纽约——也就是到了我身边。我姐姐给我写过一封信来谈这件事,似乎这件事情微妙得无法在电话上谈。她解释说她丈夫觉得跟岳母同住的“观点”理论上挺合理,实践起来却困难重重,还说她相信我能够理解。
所以就那样开始了。我妈妈跟我靠我挣的很少一点实习期工资生活,我先是在一份行业刊物,然后在合众社当改稿编辑,我们一起住在哈德逊街的一套公寓里,那是她找到的。除了有种噬心的感觉,即对一个年轻男性来说,这不能算是一种具有冒险精神或者吸引人的生活方式,我一开始感觉挺舒服。我们相处好得让人吃惊,可是话说回来,我们一向都相处得不错。
在整个童年阶段,我都佩服她把金钱问题不当回事的做法——也许有甚于佩服她对艺术的不懈追求,或者她如此频繁地唤起我对她的爱,那一点让她在我眼里显得不同寻常,觉得她挺不错。如果我们偶尔被租住的地方赶出来,如果我们很少有穿得出去的衣服,有时会挨饿两三天,等着我爸爸每个月的支票,那种艰辛,只是加强了她躺在床上大声给我和我姐姐阅读《远大前程》时甜蜜的痛苦感。她具有自由精神,我们具有自由精神,只有一个由债权人或者“像你爸爸那种人”组成的世界,才不懂得欣赏我们生活中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