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妈妈的下巴上有一滴意大利面酱,爱米莉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站起来把它擦掉。

“…我想到,想到托尼去参加了海军,那三个小孩还在用尿布时,我在那里待了一个又一个星期,想到我怎样又是煮饭,又是擦洗,炉子还一半时候都不管用,压水井也是,我们不得不从大屋那边拎水过来——有谁问过那对我来说方不方便?”为了加强语气,她不服气地把长长的烟灰抖到地板上,又在那个满布指纹的高脚杯里喝了一口。“噢,我想我总是可以给杰弗里打个电话,他会理解的。他和埃德娜很可能会邀请我,可是——”

“你干吗不打?”爱米莉说,一边看了一眼手表。“给杰弗里打个电话吧,也许他会邀请你过去过个周末。”

“哈,好了,你在看表。好吧,好吧,我知道,你得回到工作、派对、男人和不管什么其他要做的事情上。我知道,走吧。”普奇挥挥她润湿了的香烟,示意让她走。“走吧,”她说,“走吧,赶紧。”

第二年春天,《食品界观察者》的执行主编位置空了出来,有几天时间,爱米莉觉得有可能提拔自己,他们却请了一个四十岁左右,名叫杰克·弗兰德斯的人。他又高又瘦,有一张忧伤而敏感的脸,爱米莉发现自己无法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他的办公室跟她的用一个玻璃板隔开,她可以看他拿一枝铅笔或者在打字机前皱着眉头,看他讲电话,看他站起身来盯着窗外看,似乎陷入沉思(不可能在考虑工作)。他让她想到了很久以前她的爸爸。有一次他在讲电话,她看到他忧郁的脸上绽放出由衷开心的笑容,只可能是在跟一个女的讲电话,爱米莉莫名其妙地因为嫉妒而心里疼了一下。

他的声音低沉而洪亮,态度彬彬有礼。在她带给他与职责有关的什么东西时,他总是说“谢谢,爱米莉”或者“那样挺好的,爱米莉”,有一次他说:“这套衣服挺漂亮。”可是他好像从未跟她的视线接触过。

在某个发稿日,当时大家都又累又工作过度,她拆开一个牛皮纸信封,发现里面有六张光面照片,每张照的都是一个看来像是用发泡纸做的浅盒子或者托盘,每个盒子的尺码都不一样,每张照片的角度及用光都不一样,是为了强调这种设计单独的某方面。所附的宣传材料上,满当当地全是像“革命性概念”和“大胆新方法”之类的短语,不过她从中提炼出信息,即新鲜肉块如今有可能这样包装了在超市卖。她写了一篇文章,长度够填满半栏,标题占两栏,然后她选了四张照片,可以排一栏,她为照片写了简要说明,然后把完成了的稿件拿给杰克·弗兰德斯。

“怎么这么多照片?”他问道。

“他们寄来了六张,我只用了四张。”

“嗯,”他皱着眉头说,“不明白他们干吗不在里面放些肉块?几块猪肉什么的。或者拍一个人的手拿着盒子,这样就能让人对盒子的大小有个概念。”

“嗯,”他把四张照片仔细看了很久,然后说:“你知道吗,爱米莉?”他看着她,脸上浮现出她前不久看到他在讲电话时露出的同一种微笑。“有时候,一个词——一句话——胜过一千张图片。”

后来她回想起这句话时,她能同意他的看法,即实际上,这句话并非有意思到那个程度,可是当时——也许只是因为他说的方式——她笑得不可开交。她停不下来,笑得身子发软,得靠着他的桌子撑着。笑完后,她发现他脸上又腼腆,又开心,在看着自己。

“爱米莉?”他说,“我想今天晚上下班后你可以跟我出去喝一杯?”

他已经离异六年,两个孩子跟女方过,他写诗。

“发表过?”她问。

“三次。”

“你是说在杂志上?”

“不,不,书,三本书。”

他住在西区二十几街,那一带的几个街区都比较乏味,就在第五大道边上,那里偶然有几座居民楼夹在别的高大建筑之间,他的公寓是那种她想可以称为斯巴达式的那种——没有地毯,没有窗帘,没有电视。

他们愉快地共度了第一个晚上后,似乎已经足够明确的是,这位个高而精瘦的男人正是她一直想要的那种。她穿着他的浴袍巡视他的书架,最后她看到三本薄薄的书,书脊上印着约翰[2]·弗兰德斯这个名字。他当时在厨房煮咖啡。

“天哪,杰克,”她大声说,“你还当过耶鲁青年诗人呢。”

“是啊,嗯,那可以说是中奖,”他说,“他们每年总得选一个人。”可是他自嘲的话里,有几分言不由衷:她看得出她发现了那本书让他多么高兴——她没发现的话,他几乎肯定会拿给她看。

她翻开来,大声读了一段评语:“‘在约翰·弗兰德斯身上,我发现了一个真正的新声音,富于智慧、激情和技巧方面的完美控制。让我们为他的才能而欢欣吧。’哇。”

“是啊,”他还是用那种又是自豪、又是忸怩的口气说,“了不起,对吧?你想的话,可以带回家。事实上,我想让你带。第二本也还可以,很可能没有第一本好。只是千万千万别碰第三本,那本很糟糕,你不会相信有多糟糕。加糖还是加牛奶?”

他们坐着喝咖啡,一边看着褐绿色的高楼大厦时,她说:“你干吗来了一家行业刊物?”

“总得找份工作啊,关键是这份工作好干,我可以用左手就把它干了,回家就忘掉工作。”

“诗人一般不都是在大学工作吗?”

“哈,我已经工作过了,工作的年头久得我都数不清了。拍系主任的马屁,为了终身职位累死累活,整天去抵挡一群群严肃而愚笨的小脸蛋,整个晚上还会在你脑子里缠着你——最糟糕的是,到最后你写起了学术诗歌。不,宝贝,相信我吧,《食品界观察者》的差使更好。”

“你干吗不去申请那什么?古根海姆奖学金?”

“得到过,也得到过洛克菲勒奖学金。”

“你可以跟我说说第三本书为什么糟糕吗?”

“哈,我的整个生活当时都是一团糟,刚离婚,喝酒喝得太多,我想当时我以为自己知道在那些诗里写什么,可是那时我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多愁善感、自我放纵、自怜——不值一提的玩意儿。上次我看到达德利·菲茨[3],他几乎没跟我点头。”

“你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哦,还是非常接近一团糟,我想,除了我发现有时候”——他的手顺着浴袍的袖子摸到了她的肘部,他抚摸着,好像那儿是个性敏感区——“有时候,如果你机会把握得好,会认识一个好女孩。”

有一星期时间,他们一直没有分开——他们晚上要么在他那里,要么在她那里——她一直没有够多的独处时间去读他的第一本书,直到她专门休了一天假来做这件事。

那本书并不好读。她在巴纳德大学读过很多当代诗歌,做“阐述”时,一直表现得够好的了,可是她从来不曾为了愉悦去读。前面部分她读得太快,对其意思只是留下了一些印象,然后她得回过头仔细读每一首诗,好认识到是怎样写成的。后面的诗歌意蕴更多,但是仍然保留了一个特点,即似乎都是用杰克的声音说出的。一首长诗几乎完全占了书的最后一部分,非常复杂,她想这首诗在意思上包含了很多层面,她不得不读了三遍。几乎快到五点时,她才打电话给正在上班的他,说她觉得那本书很出色。

“绝无虚言?”她几乎能够看到他脸上的喜色。“你不会糊弄我,对吧,爱米莉?你最喜欢哪首?”

“哦,每一首我都喜欢,杰克。让我想想,我很喜欢那首叫‘庆祝’的,差点让我读哭了。”

“哦?”听上去他有点失望。“嗯,对,那是一首愉快的、正规的抒情短诗,可是不够充实。关于战争的那首怎么样,叫‘手榴弹’的?”

“哦,对,还有那一首。它有种挺好的——尖刻劲儿。”

“尖刻,好词,那正是它应该具有的。当然我想唯一重要的问题,是你觉得最后一首怎么样,那首长诗。”

“我正要说到那首。写得漂亮,杰克。非常、非常感人。赶紧回来吧。”

夏初,他被邀请去艾奥瓦州州立大学的“作家写作坊”教两年书。

“你知道吗,宝贝?”他们都在读那封信时,他说,“拒绝的话,也许是个错误。”

“我还以为你讨厌教书呢。”

“哎,可是艾奥瓦的事不一样。按照我的理解,这个‘写作坊’完全跟英语系分开,是个研究生项目,有点像是个职业学校。学生经过严格挑选——我要做的‘教书’,仅仅是每星期四五个钟头。因为知道吗,想法是教师们在那里,也应该自己写东西,所以他们留给你很多时间。我是说,咳,我能不能在两年内完成一本诗集,这才是我真正在乎的事,那是对我来说真正关心的事。另外,”他说着,一边不好意思地用拇指摩擦自己的下巴,她知道接下来的考虑,是他这番意见中的关键部分。“另外——哦,我知道那样说听着挺傻,可是得到邀请去那儿,可以说是种荣誉,必定意味着有人认为我的上一本书不会让我从此一蹶不振。”

“嗯,好吧,杰克,可是无论你接不接受邀请,荣誉还在啊。所以考虑一下吧:你真的想去艾奥瓦州吗?”

他们当时都没坐着,在他的公寓里踱来踱去,从他拆开那封信起,他们就那样了。他走过光地板走向她,拥抱着她,把头埋进她的头发。“我真的想去,”他说,“但只是在满足了一个条件的情况下。”

“什么?”

“如果你也跟我去,”他粗声粗气地说,“跟我住在一起,当我的女孩。”

八月份,他们都辞了在《食品界观察者》杂志社的工作。启程前往艾奥瓦州之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她带他去了圣查尔斯。

“…哦,我喜欢他,”在只有她和爱米莉两个人待在满室阳光的厨房里时,萨拉说,“我真的很喜欢他——托尼也是,我看得出。”她顿了一下,舔掉了手指上的一粒肝酱。“你知道我想你应该怎么做吗?”

“什么?”

“嫁给他。”

“你什么意思,‘嫁’给他?你总是跟我说‘嫁’给谁,萨拉。我带每个男的来这儿,你都会这样说。婚姻按说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吗?”

萨拉像是受到了伤害。“它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爱米莉差点想说你怎么知道?话到嘴边又忍住了,而是说:“嗯,我们走着瞧吧。”她们就把盛了味道一般的餐前小食碟子又端到客厅。

“嗯,当然,我的参战经历很没劲儿,”杰克在说着,“我在关岛,背了一台发报机爬来爬去,不过我的确记得那些漂亮的马格纳姆海军战斗机,经常想到坐上那样一架飞机开来开去感觉怎么样。”

“你应该去看看我们现在生产的那些,”托尼说,“喷气式战斗机。把你自己绑到那种家伙上,嗖!”他做了个类似敬礼的动作,竖直的掌心对着太阳穴往正前方劈去,来说明起飞时的速度。

“是啊,”杰克说,“是啊,我能想象。”

几个男孩上气不接下气地进来时,爱米莉尽量控制住自己不要为自从她上次来过之后,他们又长高多少而大惊小怪,但是变化很明显。小托尼现在十四岁了,体型上已经像他的爸爸,他是个帅小伙子,可是他的微笑略微有点茫然的样子,说明他长大后,至少有可能是个脾气好的笨蛋;最小的埃里克已经有了种谨慎的样子,与其说是腼腆,倒不如说是闷闷不乐。只有老二彼得——普奇总是说她最喜欢他——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他长得像小灵狗[4]一样又瘦又精干;他长了一双他妈妈那样的褐色大眼睛,他就算是在吃泡泡糖时,也透着机灵。

“嗨,爱米姨妈,”他边嚼泡泡糖边说,“你记得我十岁时你给我的那些总统吗?”

“总共?什么总共?”

“不,是总统。”

最后她的确想起来了。每年圣诞节,她都会花太多时间给三个男孩买东西;她会拖着又酸又痛的脚,强撑着在商场吃力地走,呼吸着不新鲜的空气,跟精疲力竭的售货员吵架。有一年,她终于给彼得买了礼物,也不敢奢望那件礼物买得合适:一个平板纸盒,里面有每位美国总统的白色塑料像,一直到艾森豪威尔。“哦,那些总统,”她说。

“对,反正我以前很喜欢玩。”

“哦,可不是嘛,”萨拉说,“你知道他怎么做?他在院子里挖了一大片地方,就像是个公园,有草地,有小树林,还有一条穿过去的小河,河上还有桥,他把每位总统都安置了一个地方,每位根据名气,都有大小不一的底座。他给林肯的底座最高,因为他最伟大,他给像富兰克林·皮尔斯和密拉德·菲尔莫尔那几位的底座做得很低——哦,他给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的底座做得很宽,因为他最胖,他还——”

“好了,妈妈,”彼得说。

“别,可是真的,”她又说,“我真的希望你们看到过。你们知道他把杜鲁门怎么样吗?一开始,他没想好该把杜鲁门怎么样,后来他——”

“我想你可以说已经说过了,亲爱的,”托尼说,同时对着客人几乎让人看不出地眨了下眼睛。

“哦,”她说,“嗯,好吧。”她很快喝了口酒来遮住她的嘴巴。她这个习惯一直没改:每次萨拉觉得难堪时,在她讲了个笑话后等别人笑起来,或者在她担心自己已经说得太多时,都会遮住嘴巴,像是要遮住光身子——小时候用可乐或者冰棒,现在是用酒或者香烟。也许那么多年长着突出而难看的牙齿,后来再戴牙套,让她的牙齿成为她身上最脆弱的地方,一辈子都是。

那天下午晚些时候,三个男孩开始在地板上摔起跤来,直到他们撞倒了一张小桌子,他们的爸爸说:“好了你们,规矩点。”这是他对他们标准而通用的警告话,显然是他在海军里学会的。

“他们在这儿没什么事情好做,托尼,”萨拉说。

“那就让他们再去外边。”

“不,”她说,“我有个更好的主意。”然后她看着爱米莉。“你们一定要看看这个。彼得,去拿吉他。”

埃里克抱起胳膊,以表明他不介意给晾到一边。两个大一点的孩子跑到另外一个房间拿了两把廉价吉他回来。在确定听众已经准备好之后,他们站在房内中央,让吉他声响彻整座小屋,然后模仿了一段艾弗利兄弟演唱组唱歌:

 

 

再见,爱情

再见,幸福…

 

 

小托尼只是扫几个简单的和弦和唱歌,指法复杂的都是由彼得弹,这首歌让他似乎很投入。

“三个孩子都很棒,萨拉,”他们又走到外面时,爱米莉说,“彼得真是不一般。”

“我跟你们说过他长大后想干嘛吗?”

“什么——总统?”

“不是,”萨拉说得好像那是有可能的几种选择之一。“不是,你们绝对猜不到。他想当一位新教圣公会神父。几年前,我领着他们去了这儿镇上的一间小教堂参加复活节礼拜,彼得一直忘不掉。现在他每星期天都让我带他去教堂,要么他搭便车去。”

“哦,这个嘛,”爱米莉说,“我想这种事,他很可能长大就会忘掉。”

“我了解彼得,他不会的。”

晚餐桌上,彼得因为下午出了风头而兴奋,大人说话,他插嘴说了很多傻傻的话,让托尼两次要他规矩点。第三次,他把餐巾罩到头上时,萨拉来管他了。“彼得,”她说,“规矩点。”她很快扫了一眼托尼,看自己说得对不对。然后又扫了一眼爱米莉,看自己说得是不是听着滑稽,然后她喝杯子里的东西,来遮住嘴巴。

“我听说你在电台,”那天晚上晚些时候,客厅里只有几个大人时,杰克·弗兰德斯跟萨拉说。

“哦,已经不在了,”她看样子挺高兴地说,“现在已经全结束了。”五十年代初,她在本地萨福克县电台的一个星期六上午面向主妇的节目上,当过“主持人”——爱米莉听过一次,觉得她主持得很好——可是那个节目办了一年半就不办了。“只是一家本地小电台,”萨拉解释道,“可是我喜欢做——特别是写稿子。我很喜欢写作。”

这引出了一个话题,显然她憋了好几个钟头想提起这个话题。杰弗里·威尔逊的母亲这边,有位先祖是个西部开拓者,纽约人,名叫乔治·福尔,他跟别的几个东部人一起组成了一个小队伍,协助开辟了如今蒙大拿州的一部分。关于乔治·福尔,人们所知甚少,但是他在探险期间,写过很多家信,他有个侄子誊写了这些信,编成一个小册子的样子,私人印刷,有一份到了杰弗里·威尔逊手里。

“能让人读得入迷,”萨拉说,“当然,读着很不容易——全是用那种很古怪的老式写法,你得运用想象力来填补空白——可是材料都在那儿。我想肯定会有人就此写一本书,干脆让我来吧。”

“嗯,那——可是任务很艰巨啊,萨拉,”爱米莉说,杰克说这件事听起来绝对挺有意思。

噢,这个计划还处于很初期的阶段,她告诉他们,似乎是尽量让他们少点嫉妒;她已经写了个粗略的大纲,完成了前言,而且第一章也写出了初稿,可是还需要加工。她甚至还没想好书名,不过她考虑命名为《乔治·福尔的美国》。她一边写,还得去图书馆就那一时期查很多资料。写这本书需要时间,可是她很喜欢写——仅仅是再次做起什么事情,感觉就已经很棒了。

“嗯,”爱米莉说,“我能想象到。”

“甚至有可能赚点钱回来呢,”托尼格格笑着说,“那可就感觉绝对很棒了。”

萨拉露出不好意思的样子,然后突然大起胆子。“你们想不想听听我写的前言?”她问,“有两位作家当听众,这种机会不常有啊。亲爱的?”她对丈夫说,“你干吗不给我们都再倒一杯,然后我就可以读我的前言了。”

她脱了鞋,把脚踝舒服地垫在臀部下面,一只手高高举着抖动的稿子,开始大声念了起来,她把声音提高到适合在一个小报告厅里讲话的程度。

前言讲述了乔治·福尔的信件怎样保存下来,还讲了这些信件怎样给本书提供了写作基础。接下来对他的游历做了概括,里面包括很多日期和地名,就连那段也让人听得轻松。爱米莉对这些句子之流畅感到吃惊,不过呢,萨拉以前写的电台稿也让她吃惊过。

萨拉读的时候,托尼好像昏昏欲睡——他大概以前就听过——他盯着他的酒杯,朝下的脸上露出宽容的微笑,似乎在说,如果这种事让这位小妇人快乐,那就挺好。

萨拉读到了结尾部分:

 

 

“从很多方面说来,乔治·福尔都是个高尚的人,可是他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在他那时候,有无数像他那样的别人——那些人有胆魄,放弃了舒适和安稳的生活,去面对蛮荒,直面考验,对抗似乎是无助的逆境,去征服一个大陆。在一种十分真实的意义上,乔治·福尔的故事,就是美国的故事。”

 

 

她放下稿件,又露出了不好意思的样子,接着喝了一大口兑水的威士忌。

“精彩,萨拉,”爱米莉说,“真是精彩。”杰克说了些礼貌话,以说明他完全同意爱米莉的话。

“嗯,很可能还需要再改一改,”萨拉说,“不过大致就是这样。”

“…你姐姐很可爱,”在和爱米莉一起坐在回家的火车上时,杰克·弗兰德斯说,“她真的写得不错,我可不是说说而已。”

“我也不是说说而已,我知道她确实是。可我就是接受不了她变得肌肉松弛、又矮又胖。她以前的身材,可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

“是啊,嗯,这种事情在很多完全成年的女人身上都会出现,”他说,“所以我喜欢精瘦的。哎,可是我看出来你说你姐夫的话指的是什么了,他真的是个土包子。”

“我去那儿,总是会头疼得快要裂开,”爱米莉说,“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可是每次都会。你给我脖后根那儿揉一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