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开,我们先聊会儿好吗?”
在从窗户透进来的幽幽的蓝色光线下,爱米莉能看到萨拉躺在床上,还是下午自己走时她躺的样子,只是这时床没铺,她好像只穿着衬裙。
“这件事我真是抱歉极了,爱米;我大概不应该打电话给你,可是问题是——嗯,我还是从头说起,好吗?托尼回来后,我还——你知道——还醉着,我想。我们大吵了一架,他说他不带我去看戏了,他就——反正是一个人去看了。”
“他一个人去看戏了?”
“对。哦,你不能怪他,我当时的样子,根本就不适合去见罗德里克·汉密尔顿,那完全该怨我。可是我只是——问题是,我们俩去年夏天聊得多么好,我就打电话给你,因为我可以说需要找个人谈谈。”
“我明白了。嗯,我挺高兴你打电话给我。现在我可以把灯打开吗?”
“我想打开也好。”
爱米莉在墙上摸索着找电灯开关,她找到后,房间里的景象清清楚楚地跃入眼前。乱作一团的床单和枕头上有血,萨拉的衬裙上有血,她肿起来的、皱着眉头的脸上全是,她的头发上也有。
爱米莉坐到一张椅子上,用一只手遮住了眼睛。“我不敢相信,”她说。“我一点都不敢相信。你是说他打你?”
“对。给我一根烟抽好吗,亲爱的?”
“可是萨拉,你伤得厉害吗?让我看看。”
“不,别了。别再走近了,好吗?我没事的。我只用起来洗洗脸,就会——你来之前我就应该那么做了。”她挣扎着站了起来,脚步不稳地进了浴室,从那里传来了水冲洗手盆的声音。“天哪,”她在里面大声说,“你能想象这张脸在后台被介绍给罗德里克·汉密尔顿吗?”
“哎,萨拉,”她们又在卧室时,爱米莉说,“你得跟我说几件事,这种事情以前有过吗?”
萨拉总算差不多把脸上弄干净了,她穿了件浴袍,抽着烟。“哦,当然,”她说,“一直都有。我想在差不多——嗯,二十年的时间里,一个月一两次吧。通常没这么严重。”
“你一直谁都没告诉。”
“几年前,我有一次差点跟杰弗里说了。他看到我脸上有瘀伤,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差点跟他说了,可是我想,不,那只会造成更多麻烦。我不知道,我想如果爸爸还活着,我很可能会跟他说。几个孩子看到过几次。有一次小托尼跟他说,要是再看到他那样做,他会杀了他。他就那样跟自己的爸爸说。”
靠墙边有一个矮柜子,上面有几瓶烈酒和一个冰桶,爱米莉渴望地看着。她想给自己倒杯酒只是举手之劳——她想来点有劲儿的——可是她克制住自己没有起身,仍然用一只手遮着眼睛,好像无法正视她姐姐的脸。“哦,萨拉,”她说,“哦,萨拉,你干吗要忍受?”
“这就是婚姻,”萨拉说,“想维持婚姻,就得学会忍耐。再说,我爱这个人。”
“你什么意思,‘爱这个人’?听着好像是句对白,来自哪本俗套的——你怎么能‘爱’一个这样对待——”
有把钥匙插进锁里并转动,爱米莉站起来面对他,她已经完完全全准备好了开场白。
他进来看到她,惊讶地眨着眼睛。他没有表情的脸上看上去有点醉意,那天晚上,他专门穿上了深色的夏日套装,很可能是萨拉在郊区某处廉价商场里挑的。
“戏看得怎么样,你这个王八蛋?”爱米莉问他。
“别,爱米,”萨拉说。
“别什么?难道这儿不该有人跟他挑明了?罗德里克·汉密尔顿好吗,你这个欺负老婆、打老婆的混蛋?”
托尼没理她,走过她身边,显得像是一个遭人轻视的小男孩不理会折磨他的人,可是房间小得他去酒柜那边时,不得不跟她擦肩而过。他拿出旅馆房间里的三个大水杯,就开始倒威士忌。
他的沉默没有让她乱了阵脚,她想好了要是他递给她一杯酒,她会泼到他脸上,但是首先,她还有几句话要说:“你是个野蛮人,”她告诉他,那是想到很久以前安德鲁·克劳福德说他的话。“你是头猪,我发誓——你在听我说吗?我向上帝发誓,你再敢碰我姐一指头,我会——”除了再说一遍小托尼说过的威胁话,别无他法说完这句话,她就再说了一遍,“我会杀了你。”
她喝了酒——显然之前他递过一杯给她,显然她想都没想就接过了——只是在这时,随着酒精把暖意带到她的胸口和胳膊,她才开始意识到她有多么心情舒畅。在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慷慨激昂地站到正确一方,这种感觉挺好——斗志昂扬的小妹妹化身复仇天使;她想让这种振奋感一直持续下去。不过在看了一眼萨拉时,她很希望萨拉没有去洗过脸,没有为了挡住血迹而盖上衬裙、拉上床罩,否则会制造出一个更具戏剧化的场景。
“没关系,爱米。”萨拉用同一种息事宁人、善解人意的语气说,小时候,在爱米莉失控时,她总会这样说。这时萨拉手里也端了一杯酒,有一会儿,爱米莉担心自己会不得不站在那儿看着托尼坐到她妻子旁边,两人像以前在阿纳托尔酒吧那样喝交杯酒,不过那一幕没有出现。
萨拉说的“没关系,爱米”似乎让托尼平静下来,他露出似乎要激怒人的微笑,第一次看着爱米莉的眼睛,他说:“没有多少真正可以说的话,对吧?你坐下好吗?”
“我不坐。”她回答道,但是紧接着又喝了一大口杯中酒,破坏了那句话的效果。对峙带来的很是愉悦的感觉已经过去了,她感觉自己像是个吵吵闹闹的外来人,闯进了完全跟她无关的什么事情。走之前,她总算又撂下了几句狠话——后来她想不起来说了什么,很可能是重复自己和小托尼空洞的威胁要杀人的话——她带着听上去像是关心的语气,问了几遍萨拉她是不是肯定她“没事”;后来她就进了电梯,然后就回了家,感觉自己像是个笨蛋。
她努了很大力,才忍住没给迈克尔·霍根打电话(“只是我觉得今天晚上我没法一个人待着,”她本来会说,“另外还要度过整整一个周末…”),而是自己喝了几杯酒,然后就上床睡觉。
第二天上午晚些时候,电话响了,她几乎可以肯定是迈克尔·霍根打的(“想一起吃晚饭吗?”),然而不是。
“爱米?”
“萨拉?你没事吧?你在哪儿?”
“下城——我在一间电话亭。托尼开车回去了,可是我跟他说我想留在市里,我想可以说考虑一下。我一直坐在公园里——”
“坐在公园里?”
“华盛顿广场。一切都变了,感觉真古怪。我还不知道我们的老房子已经没了呢。”
“几年前他们盖学生中心,”爱米莉说,“把整个街区全拆了。”
“哦,那我可不知道。对了,你要是没有什么特殊安排,我想你也许可以过来跟我在这儿见见面。我们可以吃午餐或者早午餐什么的。”
“嗯,”爱米莉说,“没问题。我去哪儿找你?”
“我就在公园里,好吗?在靠近我们老房子以前在的地方的一张长椅上。你不用赶时间,别着急。”
在去下城的路上,爱米莉衡量了各种可能性。如果萨拉离开了丈夫,她也许想跟妹妹住一段时间——也许是很久——那样会让迈克尔·霍根觉得不方便。不过呢,迈克尔倒是有自己的公寓,他们可以想个办法出来。另外一方面,也许她的确只是“考虑一下”,也许她今天晚上就会回圣查尔斯。
公园里到处都是婴儿车,到处都是玩飞碟的哈哈大笑、身手敏捷的年轻人。整个布局全变了——现在小路的走向不一样了——不过在经过时,爱米莉还是毫不困难就想起了沃伦·马多克或者叫沃伦·马多克斯当初跟她搭讪的大概位置。
萨拉坐在长椅上,样子正像爱米莉所料的那样可怜——小个子,穿着那件起皱的哔叽呢衣服,显得衣着不整。她正在对着太阳仰起那张线条柔和、带着伤痕的脸,几乎让人一望可知,她在细细品味关于过去的幻觉。
爱米莉领着她去了一家里面凉爽、档次尚可的咖啡馆(她知道如果她去了一家真正的餐馆,那里会有令人无法抗拒的血玛莉酒或者啤酒),有一两个钟头,她们说的是车轱辘话。
“…我们说不出什么结果的,萨拉,”她最后说,“你说你知道应当离开他;你甚至说你想离开他,可是等我们开始说起具体方面时,你又回到了‘我爱这个人’的老一套。我们在说车轱辘话。”
萨拉低头看她盘子上凝在一起的吃剩的鸡蛋和香肠。“我知道,”她说,“我总是说车轱辘话,你说起来总是一条直线。我真希望我能有你那样的脑子。”
“这不是‘脑子’的问题,萨拉,这只不过是——”
“不,是这个问题。我们俩太不一样了,我和你。我并不是说一种看问题方式就比另外一种要好,只是我一直认为婚姻是——嗯,神圣的。我并不指望别人也这样想,可我就是这样想的。我结婚时是个处女,之后也一直保持贞洁,我是说,”她马上加了一句,“你知道——我从来没去瞎混过还是怎么样。”说了“瞎混”,她马上把烟凑到唇边,抽着烟,眯起眼睛,要么是掩饰尴尬,要么让人想到那是种不合实情的见多识广之语。
“嗯,好吧,”爱米莉说,“可是就算婚姻的确是神圣的,这难道不是意味着双方应该对这点有共识吗?托尼那样对你,又有什么神圣可言呢?”
“他尽他所能吧,爱米。我知道这听着滑稽,但是是真的。”
爱米莉吐出一大团烟雾,往后靠着看了一圈这家咖啡馆。过道对面的隔间里,有一对年轻恋人在肩并肩窃窃私语,那个女孩用手指在男孩的紧绷绷、洗得发白的蓝色牛仔裤大腿内侧画椭圆形的圈圈。
“听着,萨拉,”她说,“我们把整个讨论推回到几分钟前谈到的地方吧。你可以在我那里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给你找个地方住,再找份工作,你不用把这看成是长期分居,而把这看成——”
“我知道,亲爱的,你真好,可是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首先,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能做的事多得很,”爱米莉说,不过她只能想象萨拉在某个医生或者牙医的诊所当接待员。(那么多待人亲切、缺乏效率的中年妇女是从哪儿来的?她们是怎样找到了这份工作?)“那不重要,”她急忙说,“现在唯一重要的,是你要打好主意,要么回到圣查尔斯,要么为了自己,在这儿开始新生活。”
萨拉没有出声,似乎在假装至少表面上考虑一下这件事;接着她说:“我最好还是回去吧。”爱米莉就知道她会。“我今天下午就坐火车回去。”
“为什么?”爱米莉说,“因为他‘需要’你?”
“我们互相需要。”
所以问题解决了:萨拉会回去,爱米莉的白天黑夜都可以留给迈克尔·霍根,留给他之后长长的名单上的不管哪个男的。她得承认自己松了口气,但是这种松口气的感觉不能表现出来。“你真正害怕的,”她说,也是要稍微取笑一下,“你真正害怕的,是托尼有可能离开你。”
萨拉垂下眼睛,显出那道纤细的白色发蓝的疤痕。“是这样的,”她说。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一章
后来的几年里,爱米莉每次想到姐姐——不是很经常——她都会提醒自己她已经尽力了。她已经跟托尼摊了牌,也提出过可以收留萨拉,还有谁能比那做得更多?
有时她觉得在跟男的聊天时,萨拉可以成为一个有趣的话题。
“我有个姐姐,她丈夫老是打她,”她会这样说。
“是吗?真的打她?”
“真的打她,打了她二十年。你知道滑稽在哪儿吗?我知道这听上去不像话,这样说自己的姐姐,可是我觉得她有点喜欢那样。”
“喜欢?”
“嗯,也许准确地说不算是喜欢,可是她逆来顺受。她相信婚姻,你要明白。她曾经跟我说:‘我结婚时是个处女,之后也一直保持贞洁。’你从来没听说过这么扯淡的话吧?”
她跟一个男的那样说了——通常是已经半醉时,通常在深夜——之后会特别后悔,但是要想减轻自己的内疚感也不难,方法就是发誓自己再也不会那样做了。
况且她也没时间感到不安,她当时忙忙碌碌。一九六五年初,鲍德温广告公司得到了一家汉娜·鲍德温所称的梦想客户:国碳公司,他们的新型合成纤维泰诺尔看来几乎肯定会革新纺织业。“想想尼龙的影响吧!”汉娜欢欣鼓舞地说,“这种东西前途不可限量,我们幸运地从一开始就介入了。”
爱米莉设计了一系列广告来介绍这种纤维,汉娜很喜欢。“我觉得你干得很漂亮,亲爱的,”她说,“我们去把他们震一震吧。”
然而冒出了一个问题。“我想象不出哪儿不对,”汉娜告诉爱米莉,“国碳公司的法律顾问刚刚打电话给我,他想让你去跟他谈谈做广告的事。他在电话上什么都不肯讲,可是他听上去很严肃。他姓邓尼格。”
她发现自己到了一座玻璃幕墙大楼的高层,他一个人待在铺地毯的办公室里。他身材魁梧,下巴坚实宽阔,他说话的声音让她想缩起身子,像只猫一样钻进他的口袋。
“大衣给我吧,格兰姆斯小姐,”他说,“坐下吧——不,过来坐我旁边吧,我们就可以一起看看这些材料。总的说来,我觉得挺好。”他开始谈了起来,他说话时,她的目光越过设计和那几页文案,去看他的办室桌整个很宽敞的桌面,上面唯一的装饰物是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可爱的黑发女孩,大概是他女儿;他们大概住在康涅狄格州,每天他回家后,会跟她打几局速战网球,然后他们去洗澡、换衣服,之后和邓尼格太太在图书室一起喝鸡尾酒。邓尼格太太会长什么样呢?
“…只有一点,”他在说,“一个短语,不幸的是,这个短语在您的,呃,文案里,出现了多次。您说泰诺尔有种‘羊毛般的天然典雅特点’,您要明白,在您谈论一种合成物时,那很容易会被认为是误述。不改的话,恐怕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找我们的麻烦。”
“我不明白,”爱米莉说,“如果我说‘你有着圣人般的耐心’,当然并不意味着您是一位圣人。”
“哈。”他靠在椅背上,对她露出微笑。“可是如果我说‘你有着妓女般的眼睛’,想来就有怀疑之处了。”
他们坐在那里笑着聊着,时间比他们在业务上所需要的时间要长些,她无法不注意到他似乎在挺高兴地看她的腿、她的身体和脸。她三十九岁了,不过他看她,让她感觉年轻许多。
“那是您女儿吗?”她说的是那张照片。
他显得尴尬。“不,是我妻子。”
她没法说“对不起”或者类似什么话,那样只能越描越黑。“哦,”她说,“她长得挺可爱。”然后她咕哝着说她该走了,站起身来。
“我想您会发现‘天然’这个词犯忌。”他说着陪她走到门口。“您要是能想到怎么改一下,我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
她跟他说她会尽力去改,随着电梯又把她带回现实,她修改了自己的幻想:他不是住在康涅狄格州,而是住在东区的一套顶楼豪宅,他漂亮的女孩在那里整天对着镜子噘嘴、打扮,等他回家。
“格兰姆斯小姐吗?”没过几天,他在电话上说。“霍华德·邓尼格。我在想,您是否愿意跟我共进午餐?”
他们在一家她暗自形容是“很棒的”法国餐馆里呷着葡萄酒时,他几乎一上来便提到事实上,他的婚姻已经不行了:他和他妻子三个月前已经分居。
“嗯,‘分居’是委婉的说法,”他说,“事实上,是她离开了我。不是因为另外一个男的,而只是因为她已经厌倦我了——我想她厌倦我已经有段时间了——她想试试自由的感觉是什么样。哦,这可以理解,我想。我现在五十岁了,她二十八岁。我们开始同居时,我四十二岁,她二十岁。”
“您现在还把她的照片放在您的办公桌上,不是有点浪漫吗?”
“完全是懦弱,”他说,“已经放在那儿很久了,我想如果我把它收起来,公司里的人可能觉得那样挺奇怪。”
“她现在在哪儿?”
“加利福尼亚。她想跟我隔得尽可能远,您明白的。”
“你们有孩子吗?”
“只有我第一次结婚时生的,那次婚姻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两个男孩,现在已经长大了。”
爱米莉嘴里嚼着新鲜的法国面包和沙拉,一边扫视着别的桌前那些衣冠楚楚、样子老练的人,这时她意识到就在这个下午,跟霍华德·邓尼格做爱也不算难事。她不去上班,汉娜不会在意,国碳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当然也可以自己安排日程表。他们都过了需要谨小慎微的时候。
“你想什么时候回去,爱米莉?”侍者把一个微微反光的白兰地小酒杯放到她的咖啡旁边时,他问道。
“哦,没关系,没有具体时间。”
“好。”他薄薄的嘴唇翘成一个不好意思的样子。“聊天很大程度上都是我唱独角戏,我几乎还没怎么了解你。跟我说说你自己吧。”
“嗯,真的没多少好说的。”
然而还是有的:她经过编辑的自传,为了戏剧效果,在这儿那儿突出一点。他领着她出去,走过刺眼的人行道,上了一辆的士,然后那辆的士到了他住的公寓楼把他们放下来时,她一直在讲。最后进了电梯,她才终于住了口——不是因为她讲完了,只是在那里,似乎重要的是要保持安静。
那不是一套顶楼豪宅,也根本不像她想象的那样豪华。里面的颜色有蓝色、褐色和白色,有种皮革味,那里几乎是普普通通的,他在动作文雅地准备东西时,地板似乎倾斜成危险的角度。“…我可以给你倒杯酒吗?来这儿坐…”他刚刚在沙发上挨着她坐下,两人就抱在一处,他们呼吸的声音盖过了十九层楼下面市内的声音;等到他扶着她进了卧室时,就像走进了阳光和空气,那是等待已久,也是理所应当的。
霍华德·邓尼格填补了她的生活。他像杰克·弗兰德斯一样讨人喜欢,但是全然没有杰克身上那种严重的依赖性;他似乎像迈克尔·霍根一样,对她要求很少;在想把他夜复一夜在床上给她的感觉做比较时,她得一直回想到拉尔斯·埃里克森。
开头的几个星期过去后,他们不再住在他的公寓里——他说他不想让自己总是睹物思人,想到自己的妻子——开始住在她的公寓里,这让爱米莉早上更容易按时上班。另外还有个更微妙的好处:她在他那里,算是位客人,似乎有种尝试性、暂时性的特点;他来她这里,暗示了一种更大的承诺。要么是这样吗?她越想就越意识到也可以反过来说:他是客人时,随时可以起身离开。
不管怎样,她的公寓成了他们的家。他一开始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东西搬进来,不过很快,她的衣柜的一个抽屉里,放进了他洗过的衬衫,衣橱里挂着他的三套黑色套装和一束好几条颜色鲜艳的领带。她喜欢用手把那束领带从头摸到尾,好像那是一根分量重的丝绳。
霍华德有辆别克敞篷车,他放在上城的一处车库,天气好时,他们开车去乡下。有次星期天下午去佛蒙特州时,他们一直开到了魁北克市,在那里,他们住在芳堤娜城堡饭店,就好像那是一家汽车旅馆;星期天晚上,在回家的漫漫途中,他们用泡沫塑料杯喝法国香槟酒。
他们有时候去看戏,还去她以前只是读到过的喝酒的小地方,不过多数晚上,他们待在家里,就像一对已经波澜不惊的结婚多年的夫妇,两人之间话不多,互相温柔相待。就像她经常跟他说的——她也知道更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跟他说——她跟谁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过得心情愉快。
问题是他还爱他的妻子。
“对了!”有一次在她根本没意识到他在看自己时,他说。“你刚才的动作——一只手往后拢着头发,在咖啡桌前弯腰拿起杯子的样子——跟琳达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