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4):BBC,British Born Chinese,指在英国出生的中国人。
注释(5):Andy的翻译:“她就是我提到过的天才!她演奏帕格尼尼很棒!你可以嫁给我吗?”
注释(6): 亨德尔的A大调羽管键琴与弦乐协奏曲,即George Frideric Handel的Concerto in a major for harpsichord and str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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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英国北行
真正的艺术不是理性的。
*** *** ***
“男朋友?”
夏承司扬起一边眉毛,打量着她身边的男人:他站在床前,高挑而瘦削,黑色的头发略带自然卷,下巴上有冒头的胡茬,像是即将在荒芜皮肤上滋生的细小野草。他散发着谦卑恭敬的气质,但这些不拘小节的胡茬令他又多了几分矛盾却充满魅力的狂野。这样的男人并称不上是美男子,但搭配上他身上的礼服,当你知道他是一名艺术家,他顿时如同大礼堂一样熠熠生光。
夏承司似乎来了兴趣,把目光转移到裴诗身上,冷不丁放出一颗即时爆炸的炸弹:“你丈夫知道你有男朋友了么。”
这句话让在场的人都毛骨悚然了一把,Andy更是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裴诗。裴诗抿着唇,喉间有隐隐沙哑的笑声。她将双臂抱在胸前,毫不畏惧地直视夏承司:“夏先生,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早就知道我并没有结婚,不是么。”
“哦?那我还真不知道。不过那都是你的私事,只要不影响工作,都与我无关。”夏承司一副童叟无欺的模样,也不再多看Andy一样,就用下巴对着门口的方向扬了扬,直接带着部门经理走出门去。
“这个人是谁啊,真酷。”目送他们离去以后,Andy转头对裴诗说道。
“我上司。”
听见她言简意赅地回答,也没有打算继续话题,他发现这个女孩有着寻常人少有的不卑不亢,心中对她的喜欢又多了一分,握着她的手在唇边轻轻碰了一下:“其实就算你结过婚,我也不在意。”
她有些不自然地抽回手,淡淡地说:“放心,我没结过婚。”
“那多没意思。我还想说,结过婚的女人更有吸引力呢。”见她脸上露出了混合诧异与藐视的眼神,他大笑起来,“我和你说笑呢。Don’t be so serious.”
裴诗却不是那么有幽默细胞的人,她以累了为由,把他从宾馆请了出去。她关掉所有的灯,只留下书桌上的台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空白五线谱开始作曲。冥思苦想一个小时后,她发现自己真的有些困了,便放弃创作,把小提琴拿出来练了练基本功。不知是不是被Ricci夫人说中了要害,自己就丧失了对创作的热情,现在的她只想演奏,不想费劲脑子去写任何曲子。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也知道爱情这种东西需要经营。第二天陪夏承司出席了一个会议,与合作者谈了一笔生意,她就找机会溜出来,和Andy出去约会。
伦敦的天是一如既往的阴沉,铅色的云朵像是沉甸甸的石块,压在奢华却没高楼胁迫感的建筑上方。刚好碰上伊丽莎白二世登基60周年庆典,中国城挂满米字旗和五星红旗的小旗飘带,女王的头像列在大门上,因而添加了一份难得的喜庆之感。他带她去吃了黎巴嫩的食物,他们两个人解决了无数个小碟子装的菜肴。她非常挑剔,说他们的特色点心米布丁吃起来像香皂,这让中东的服务生笑得十分尴尬,却乐得Andy直不起腰。
她发现他是个行动派。因为,前一秒他还在说待在伦敦太无聊,后一秒他就直接带她去了帕丁顿火车站,买了票上了特快列车。几分钟后广播播放结束,列车像是以伦敦市中心为起点射出的喷气式飞机,嗖的一声往北方驶去。随着火车离站,树木、楼房与远处的山像是空中的浮游,努力地追着车厢跑。两条垫满枕木的铁轨界限越来越模糊,都和那些途径的风景一样被猛地抛在脑后。
渐渐的,车轮像是在气流上飞驰,让他们没了方向感。他们靠在靠椅上,开始聊演奏技巧和音乐色彩,聊起巴洛克的奢华和文艺复兴的伟大,聊以纽姆记谱法记载的曲子(1),等等。她发现他们之间有太多的共通点:他们都是普通人眼中所谓的“艺术疯子”;都自私自利,相较在生活中感性,更愿意把情感投入到音乐中;时常觉得宝贵的灵感抛到生活中是一种浪费……他们甚至连喜欢的曲风都是一样的。当她聊起一张不是很热门的CD——腓力五世和波旁王朝的宫廷音乐,他居然都能和她不约而同地说出最喜欢贾科莫?法科(2)两把大提琴演奏的G大调第二芭蕾舞曲,尤其是第二乐章的阿勒芒德舞曲。
找到有这么多话题的知音对彼此而言都太难得。他撑着下巴,有些天真地说:“你说我们死了以后,会不会也会像法科一样,死了两个世纪,遗作才被另一个不算闻名的音乐家发现、赏识,然后将它无声无息地流传到世界某个角落?”
“不会。”她断然回答。
相处了半天下来,裴诗发现,即便是在英国的首都伦敦,依然有不少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例如Andy,他不会让自己太过操劳,每天劳逸结合地演奏放松,并不会像夏承司那样让自己忙到几乎进医院——夏承司非但是个自虐的人,还喜欢拽着别人和他一起找虐。一想到这里,她就不由自主看了一下手机。上司并没有来找她命令她回去,这令她莫名有些失落。只不过她向来不是会让自己烦心的人,很快把手机丢到包里和他去了湖区。
位于西北海岸的英格兰湖区已经很靠近苏格兰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跟着Andy跑了这么远。她冒着被夏承司杀掉的风险和他一起下了巴士,开始游览女王最喜欢光顾的胜地。
他们乘船在湖面上行驶。晴天下的湖面闪闪发光,就像是天堂打碎的亿万颗金黄宝石碎片落在水面,不断跳跃着、闪耀着。岛屿上的房子随着船的行驶而移动,在绿色树群和紫色花朵中若隐若现。船只如同穿着雪白军装的放哨战士,有秩序地排在一起,被他们抛在身后,坚定不移地目送着每一位游客,而后消失在视线中。大团白云簇拥着,藏匿着金光,翻卷的浪花却是雪白的,在船下卷起连绵的波纹,如同流动的白翡翠,激荡了宁静的湖面。小岛的陈旧小木屋旁,崭新的米字旗迎风飘扬。岛上一片苍翠,深红、深紫、菊黄的植物簇拥着别致的小房,一如神话中掌控水晶球巫婆的魔幻小房屋。远处的山脉层次分明,越近越绿,越远越蓝,最远的蒙上了浓浓的雾,仿佛已经和雾霭融为一体。黑色的鸬鹚以优雅的姿势在空中飞过,最终落在岸边的天鹅群里。岸边有大片深青色的干净住房。
她想,住在这里的人一定心胸开朗,说不定还会魔法。不经意抬头,蓝天白云如此靠近,突如其来地占据了视线。这才是这里美丽的原因吧。在浓雾阴天的英格兰,上帝把奢侈的好天气都给了这里。她轻轻哼唱着音调,在船上写下了一整首曲子,却忘记了Ricci夫人向她强调的事。
所以,当她把又一次的作品发给Ricci夫人,得到对方简短的回信“You haven’t gotten it yet”后,气得差点把所有五线谱都撕了——又不满意,到底怎样才满意!她都已经为了写曲子专门去交了个男朋友,和他出去约会培养恋爱的气氛,她如此辛苦写出的作品,却依然会被全盘否认。她试图与对方沟通,却得到了一个更气人的回复:“True art is not reasonable.”
真正的艺术不是理性的。
这是什么破理论,难道自己就不是用心去写的?她心情不愉快极了,一整个晚上什么都没做。
第二天Andy因为演奏的缘故要提前回伦敦,裴诗的心情很浮躁,不愿意跟他一同前去,只是发了一条消息跟夏承司说自己去罗蒙湖逛逛,就一个人乘车再往北。
如果说秀丽的英格兰像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少女,那么荒凉的苏格兰就是一个高大沧桑的男人。这里有苍茫广袤的草原,极具民族风情的苏格兰风笛。灰色的天下盘旋着黑色鸟群,它们如同迷路的秃鹫找不到归途。眼前是满目翠绿,远处是藏蓝山脉,神秘而自然,像是尚未被开发的未知领域。苏格兰的天也是不同于英格兰的妙曼。在英格兰如果有晴天,那便是大海般的蔚蓝中飘着几朵雪白的云。而在苏格兰,那是满天灰色的云层中,漏着几片奢侈如同昂贵丝绒的宝石蓝天空。
广阔的绿色草原上坐落着尖顶的石房,白色的羊群、黑色的马群正在低头吃草,或懒洋洋地盘坐在草地上。因为天气寒冷,一些主人还会让马儿穿上色彩鲜艳的布制“衣裳”。一切都是如此自然纯朴,与多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是因为加油站和小型的玛莎百货连锁店,一定有人会认为这里依然停留在撒克逊人统一英伦三岛的遥远时代。
下车后,裴诗收到了一条短信。她还在忧愁作曲的事,随便看了一眼,并没打算想回复,但看见屏幕上出现名字“变态狂”的同时,车外的冷风倏地吹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打开一看,被她叫成变态的上司果然一如既往简明扼要:“到罗蒙湖了么。”
苏格兰最深的湖是以水怪闻名的尼斯湖,最大的湖则是罗蒙湖。听说罗蒙湖水澄净而凉,是来到苏格兰一定不可以错过的宝地。一想到夏承司那张比湖水还冷的脸,她不得不就硬着头皮回了他一句:“到了,我在这里待一会儿就回来。”
一路顺着乡村小巷走向罗蒙湖,她发现这里和别的旅游景点不一样。这里并没有太多商业店铺或者叫卖的小贩,只有零零碎碎两三个纪念品店。其他小房全是当地的住户人家,每家每户的房子都是石制的,门口种着大片植物,紫红的花拳头般大小,灼灼夭夭地盛放着,颜色整齐划一,色泽艳丽得毫无萎靡趋势,令人不敢相信它们居然是真的花朵,而非塑料。
尽管景色优美,她还是承受不住这里刺骨冷风的摧残,缩着肩膀跑到一家家庭式纪念品店买了一件披肩。披肩是苏格兰特产的蓝色格纹羊绒材质,搭在身上更像是把人都裹进了荒芜寒冷的塞外世界。她一边在店里闲逛回暖,一边想着自己来错地方了,要写出柔和的曲子,跑到苏格兰来找灵感实在不合适。她心不在焉地取下一本《Scottish Fairytale》,随便翻了翻里面的内容,发现还有几个非常有趣的小故事,完全不顾裴曲的尊严想着“要给弟弟念童话”,就打算把这本书买下来。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Scottish Fairytale么?”
“嗯,是什么?”她随口说道。
“就是他们的内裤。”
这才想起苏格兰服装中男人也会穿裙子。而最传统的穿法里,男人都是不穿内裤的。她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以后直接笑出声来。可笑着笑着,忽然觉得这声音不大对,语言也不大对,于是用极度缓慢的速度转过身去。
看见夏承司面容的刹那,她几乎把手里的书都摔在地上:“夏、夏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好也打算来这边走走,直接过来了。”
“哦……”她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但直到付账买下这本书,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从苏格兰风景进入视线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能感受到当地浓浓的苍凉气氛。如果用音乐来描述,那便是耳边一直响着高亢孤独的苏格兰风笛曲。可是,在看见夏承司身影的瞬间,好像音乐突然切换成了多重小提琴协奏曲——肯定是因为这男人太过华丽,和这里格格不入,所以才会给她产生这样的错觉。
他们俩一起走到了湖边。从罗蒙湖的码头往湖心看,湖光山色,风凉水清,总会让人有一种它是一片平静的海。湖岸边的沙地上,澄澈的浪花一层层翻卷而来,淹没了岸边暗金色的沙石。靠近岸边的湖面飘着几只不知名的水鸟,几乎不怎么动,只是静静地“坐”在浪花上,随着浪花起起伏伏,呆呆愣愣的,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三岁孩童在泳池里玩耍的玩具。
裴诗盯着它们看了半天,眨了眨眼睛:“那是什么,鸭子吗?看上去很可爱。”
“看上去冷酷,实际是因为太呆了连表情都不会做。”夏承司随便瞥了它们一眼,“跟某人还真像。”
她张了张嘴,想要顶撞他几句,但对方没点名道姓,她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默默在心中哼了一声。
码头上大概是最冷的地方。它长长地延伸到湖心,他们站在最外面的木制平台上,像是悬浮在湖心表面。这片湖像是一块支离破碎的巨大翡翠,清风卷起的波澜,形成了琉璃瓦般的水浪。而水浪整齐划一,层层起伏,又令视野中的景色和谐而恬静。放眼望去,青的山,蓝的水,都以最原生的姿态融合在了一起,还蒙上了淡色的雾霭。就像是名画家完成作品后,在画卷上撒上了薄薄的水,完成了最后点睛的一笔。然而风很大,却偏偏又卷来了最冷的温度,就连靠在码头栏杆上拍照的金发女子,也都失去了素日风姿妖娆的模样,发抖着让朋友赶紧拍好离开这里。这里就像是神灵偷偷制造的秘密人间胜景,因为过于奢侈和美好,而不舍得让任何人多停驻一分钟,但又因为美丽而不愿意独享,让人们发现了它,却只能匆匆而过,珍藏在文字中,相机里,回忆里。
灵感在心中蠢蠢欲动,却依然处于呼之欲出的状态。只是这里实在太冷了。只要有风吹过来,她就会冷得神经错乱,但又不能把难受写在脸上——要知道,这变态狂上司骨子里还歧视女性特质,她想,如果自己表现得有一些柔弱,或许会被他直接套起来丢到湖里。大概是想象太过真实,水化作冰刀刺入身体的寒冷像已袭来,让她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她赶紧咳了一声试图掩盖,而后闭着眼,开始琢磨新曲的旋律。
忽然,肩上被温暖的触感覆盖。
她睁开眼,迅速回头看向身后。看见夏承司为自己披上他的外套时,她吓得差点当场晕厥过去——他在做什么?他居然会做这种事,难道她快死了?难道她真的要被套住丢到湖里去?
她担心得脸色发白,半晌没能说出一个字。
“你如果生病,就没人在机场给我跑腿了。”他平静地说道,又不动声色地给出总结,“那会很麻烦。”
大概是平时被他训练得已经习惯被虐,他给出这样的理由,她竟然还松了一口气,大大方方地把他的外套穿好,拍拍胸口:“原来如此。那我还真不能生病了。”
脱掉外套的他还穿了衬衣和背心,裤子修长,令他笔直的腿线条更加清晰。他有着亚洲人中罕见的宽阔平肩,而且是属于结实却无大块肌肉的类型。这样的骨骼配上瘦削紧绷的手臂,却都藏在了含蓄的衬衫下。他整个人简直就像是这罗蒙湖一样,是一个冰冷而美丽的奇迹。在她的记忆中,他似乎从来没有露出过温柔的眼神。她突然想知道这男人撤去了面具会是什么样子。可看了他没多久,就与他的目光相撞。突如其来的慌乱让她别开了头,用僵硬的姿势掏出手机玩微信。
第一条消息是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发来的。这个时候发消息过来,她想应该是公事,就直接用扬声器放了出来。谁知传来的是与工作时一板一眼截然相反的兴奋声音:“裴裴,我听说你恋爱了?天啊,冰山居然融化了!你现在在哪里,男朋友在不在身边,帅不帅?”
现在国内是下班时间,对方应该是在地铁站里。微信里的声音吵吵嚷嚷,但还是没能掩饰住那边说的任何一个字。没想到转眼的功夫,才发生的事就像光速一样传到了世界另一端的公司里去。夏承司是不可能和别人八卦的,那传出去的人应该是他带来的人。想瞒是肯定瞒不住了,但是面对夏承司,她说话还是有点尴尬:“他还有演奏会,先回去了。”
“回哪里?你在哪里?”
“他回伦敦了,我还在罗蒙湖。”
“你一个人在那里做什么?”
“作曲。”
“我的天啊,曲子在哪里不可以写?回国你就得跟他牛郎织女了,现在不多拿点时间陪陪男友,以后该怎么办!”
“船到桥头自然直。”
“……裴裴,你老实回答,你是真的喜欢他?”
“当然。”
“那怎么你的声音听上去这么冷静啊,完全听不出是在恋爱的状态。话说回来,你们进展到哪一步了?接过吻了吗?”
恋爱的话题聊多了,自然而然会朝着重口的方向靠。她回了一句“没有”,然后偷偷看了一眼夏承司,清了清喉咙,“对了,我可能快回去了,现在和夏先生在一起。”
从她抖出杀手锏“夏先生”,那边简直就像是动画片里放烟雾弹的忍者,无声无息地消失。她总算逃过一劫,对着夏承司耸耸肩,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可是第一次在他面前说这么多废话,她觉得莫名有些害羞。而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一和他面对面,后颈就仿佛被重物压着一般,需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抬头与他对视。
他靠在栏杆上,刘海被风吹乱,像是舞动的丝绒一样擦着漂亮的眉。他若无其事地说道:“这能算是恋爱么,都没有接过吻。”
她张开口,正想说“当然能了”,谁知对方却淡淡地补充了一句:“连我们都有过。”
她用了大约四五秒去反应这句话的意思,而后冰冷的风像是失去效应一样,完全无法阻止脸颊开始变得发热:“那,那个不算。明明是游戏。”嘴上是这么说,那种热度从皮肤下烧起来的感觉,却一直从身体的各个部分蔓延到耳根子。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跟夏承司在一起,她总是说错话,心慌意乱,举止反常,脑袋像是充血一般不能思考。她一向最不喜欢的就是低情商的人群和难以控制的事,因此,这种感觉让人觉得讨厌又害怕。而她明明给出了回答,他依然只是沉默地看着她,眼中流露着的感情像在等待什么,却又带着无所谓的淡漠。
她终于无法这样僵持下去,拿着手里的谱子转身就走:“我先回去了。”
“不是在这里寻找灵感么,你还什么都没写。”他指了指她手中的五线谱,上面的小蝌蚪还是昨天画上的。
“这里找不到我想要的感觉。”
夏承司没有开车过来,居然是因为火车宽敞好放腿这种荒谬的理由。
苏格兰的天气很冷,就是在火热的六月也要穿两件长袖才能保暖,难怪当地人都是皮肤苍白的高大人种。而且越远离都市,人们的口音就越难懂,在湖区游逛的时候她直接怀疑这里的人讲的根本不是英语。因此到了车站终于能听懂别人说话,她感到舒缓很多。他们坐的火车人不是很多,上车以后她非常自觉地坐在他前面一排,却被他叫到对面坐下给他端茶送水。好在他没有给她施加压力,只是拿着一本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翻阅起来。她意外地发现,夏承司这样的年轻企业家爱看文学作品,比真正的文艺青年爱看文学还要让人感兴趣。
“我脸上沾到什么东西了么。”
他突然这样一句把她吓了一跳,她翻了翻原本在整理的五线谱,用一种漠不关心的语调说道:“我是在看你手里拿的书。”
他没有回答是她意料中的事。而恼人的是,只要跟他待在一起,她不但整个人会神经紧绷,甚至会无法作曲。看着窗外晃动的风景,她很想写一些曲子的片段,但与Andy相处时那种平静又灵感如源泉的感觉消失了。最终她放弃挣扎,在他的命令下去餐饮车厢买咖啡。
果然,不论再怎么用书籍修饰自己,夏承司其人就是个冷硬的印钞机,印钞机就是艺术绝缘体。她腹诽着把咖啡放到他面前,他放下书,挽起衬衫的袖子,开始为咖啡加糖。他露出的半截手臂呈现出年轻男人的健康与结实,而且比想象中的要更加修长。她忍不住拉开自己的袖子看了看,相比下来纤细白皙很多。她有一双柔韧度高而纤长的手,让她可以毫不费力地跨十一度奏乐,这算是上天赐给一个小提琴手最好的礼物。但是,她的缺陷在于手臂手指过细而力道不足,因此,她花了很多时间去练习按压指板,才演奏出了激昂效果的乐曲。
在这一点上,她毫不遮掩地给了他赞扬:“你这双手拉小提琴一定很适合。”
他搅拌咖啡的动作停了一下,垂眼看了看自己的手:“怎么说?”
“有的人手小,有的人力气小,有的人手大但手指尖粗大找不准位置——小提琴这种东西是很敏感的,按错一毫米音听上去都有差别。而这些问题你都没有。你的手指长、手大,而且指尖不粗。你平时是不是有做俯卧撑?”
“对。”
“那力量上面也没有问题了。你在天生条件上比我都好,真该去学小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