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诗的忍耐度终于在这一刻达到了极限。她抱着胳膊,正襟危坐地对着夏承司:“夏先生,我们能商量一件事么?”
夏承司这才把眼睛从iPad上转移到她脸上。
看见他那张漂亮却欠虐的脸,她的火气更大了,开门见山说:“第一,飞机还有几分钟就要起飞了,除非你现在把我变成一个橙子,否则把我拧成麻花我也没法榨出橙汁给你。第二,如果你想喝的是飞机上那种橙汁,麻烦你找空姐要。第三,即便你是我的上司,也能否请你不要这么bossy,不要总用命令的语气和我说话。”
刚说完这句话,恐惧感就犹如黑夜降临般排山倒海涌来。
她顶撞的人是谁?夏承司!接下来十年都可以让她做牛做马的顶头上司夏承司!
无奈覆水难收,她只能憋着气,做好被他说“裴秘书,下个月的工资自己扣掉,再顶撞我,扣两个月”的准备。
任谁也不会猜到,夏承司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三件事。”
裴诗像是中了美杜莎眼波攻击,石化在机舱内。谁知紧接着,夏承司的嘴角竟自然扬起,眼中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把他的脸照得犹如峡谷般轮廓分明。看见他的面容,她的脑袋变成了一片空白。可是,更让人无法猜到的是,他说出的话竟是:“帮我找空姐要一杯橙汁吧,阿诗你觉得呢。”
他咬字特别清晰,字正腔圆、音色低醇,比南方人标准,又没有北方的官腔,是在商业领域男女通杀的说话方式。几乎所有搞贸易风投地产的人都是这样说话,他却因为做得最好而令人印象深刻。她对他说话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各种各样的谈判中、公司活动中、商业聚会中。可是,这一次他说话,却是用如此温柔的语气。当那个委婉的“呢”略带上扬的音调说出来,她的神经中枢有被雷电瞬间击中的感觉。
她腾地站起来,跑到前面去把空姐叫了过来,直到空姐说“裴小姐你可以在座位上按键呼叫我们”,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傻事。
他喝过了饮料,把杯子放在一边。飞机终于快要起飞,他又回头对她说:“我觉得还是系上安全带比较好,阿诗你觉得呢?”
飞机飞到高空,指示灯上系安全带的灯灭了。夏承司又抬头看看行李架上的笔记本电脑,微笑道:“帮我把Mac拿下来吧,阿诗你觉得呢?”
她终于崩溃了:“夏先生,都是我的错。请你用以前的态度和我说话吧。”
他脸上的笑立刻烟消云散,恢复了以往冷冰冰的态度,抬了抬下颚:“去拿Mac。”
看见他恢复正常,她觉得舒服多了,帮他把笔记本拿了下来。然后她靠在座椅靠背上,发现不远处的空姐们都在看着夏承司,兴致勃勃地悄声议论着什么——头等舱都是几个人伺候一个人,所以八卦的时间也特别多。她想,如果坐在这里的只有夏承司一个人,她们早已想尽各种方法,在他的手机里留下她们的电话号码。她咂咂嘴,无奈地在内心叹气。这男人的外表可以媲美奥兰多?布鲁姆在《魔戒》里演的精灵莱格拉斯,实际内心住了一只伏地魔。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和他一样生活,那这世界恐怕就没有喜怒哀乐,只有强力竞争与高速运转了吧。可她又时常觉得,这样理性其实未必是坏事……
等夏承司再次注意到她,她已沉沉地睡了过去。她的睡相很甜美,睡姿却东倒西歪,手袋也几乎要掉到地上。他刚想把它扶起来,却看见里面几片白色的包装物。他愣了一下,又看看她因疲倦而格外放松的睡颜,明白了她一天都如此暴躁的原因,轻轻吐了一口气。
这时,空姐拿着毛毯走过来,小声说:“夏先生,要不要给裴小姐盖一下毛毯?”
“嗯。”
因为怕吵醒裴诗,空姐只轻轻把毛毯盖在她身上就走了。这时她却翻了个身,额头顶在他的手臂上。他的动作停了一下,没有再回头看她,打开笔记本。
几个小时后,裴诗醒过来了。她眨了眨倦怠的眼睛,察觉自己正靠在别人身上,潜意识里就把对方当成了小曲。这时机舱里的灯都已经全部熄灭,前方还有个商务男推了推眼镜,在阅读灯的金色灯光下看金融报刊。她听见身边传来纸张清脆的声音,然后抬头望过去。
身边的夏承司正在翻一本厚厚的书,阅读灯照亮了他脸上最突出的部分——鼻梁和眉骨,其他地方都陷入了深深的阴影中。他用的是带木香的柑桔古龙水喷雾,温和又清新,在很多年轻男人中非常流行,是一种辨识度很高的味道。但这种味道混合着他自身的荷尔蒙气息,就构成了独一无二的香气,溢满她的呼吸,简直立刻就把她秒杀。
当然,再多吸引力也无法抵御紧接而来的惊吓。因为她发现自己一直靠在他手臂上睡觉,而他好像毫无意识一样看书。她像被电棍抽了一下,猛地坐起来,慢慢缩到毛毯里。他的脖子几乎没动一下,就偏了偏眼睛看看她,又继续把注意力集中在手里那本安?兰德写的《源泉》上。
都说安?兰德是资本家和上流社会最追捧的哲学文学家,没想到到夏承司身上竟然也一样适用。她想了想,点点头说:“她的书还真符合你的气质。”
“我对她的观点并不完全赞同。”他平淡地接道,夹在两页纸间的手翻开了下一页,“这本书的主题是建筑设计,我对与我领域有关的东西都有兴趣。”
“我还以为你对文学有兴趣。”
会这么说,是因为她在替他收拾东西时看见了他带在身上的几本书,分别是博尔赫斯的散文集,加缪的《局外人》以及村上春树的《1Q84》。恰好后两本书她也都有看过,夏承司会看这类书是完全出乎意料的事,因此她瞬间有了一种找到战友的感觉。可没想到,这样试探性地一问,他居然直到再次翻页,也一个字都没有回答。
一般来说,男人不懂女人吃哪一套,所以恋爱吃亏。女人懂男人吃哪一套,但是控制不住要去纠缠对方,所以恋爱吃亏。因此,懂女人的男人、高情商的女人,是最难对付的人群。可是,像夏承司这样连看都看不出是否懂女人的男人,似乎更难对付。有时候她甚至会想,他会不会压根就不喜欢女人,所以才把所有女人都当成了化石?
不爽的感觉又一次涌来。可自己试图越级与上司聊天似乎也是很傻的事。可能是两个人坐得很近,所以给了她一种他们可以沟通的错觉。太傻了。
有了这样与他对抗的念头,到下飞机后,她都没再和他说一个字。
*** *** ***
抵达伦敦时已是晚上九点,夏季英国的天还是没有完全黑下来。一走出希斯罗机场,就能看见停在外面的传统伦敦黑面包出租车和红色双层巴士,它们比国内的很多车都要大,却永远挤在英国狭窄的街道上,因而更加显眼突出。裴诗和夏承司上了前来接人的轿车,看着窗外的街景,再一次踏入这片土地的感觉依然那么不真实。在国内坐在车上,往窗外看到的都是大楼的底座,一定要探出头去,才能看完整个建筑。但是在欧洲,在车里随便怎么坐,都能一览全景。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感觉,欧洲人才总是自信满满,因为与他们的楼房相比,他们永远不会显得渺小。
但是,哪怕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革命的洗礼,人与人的差异在英国依然比其他西方国家严重:这里有很多人住得起有管家、红地毯、旋转楼梯的贵族式住房,它们矗立在伦敦最昂贵的西区,让人踏进它的大门都不敢;有很多衣着破旧的卖艺者停留在地铁站中,演奏他们喜欢的音乐,周围的行人穿着正装手提公文包从他们身边无情地走过,连斜眼也不给;也有悠闲的情侣游客给他们一些钱,拥抱着彼此享受这一个瞬间;许多Tesco超市门口,总有一些穷人正在乞讨,用比中国乞丐更自信的笑容,对路人说着“any changes? coins?”……每天有无数的人来来往往,游离在这座城市中,谁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会往哪里去。
这是一座具有独特气息的城市,是一座只要到过,就会深深烙印在心而永久不会褪色的城市。这也是一座四季被冰冷海风包围,永远感受不到春夏暖意的阴郁城市。
夏承司回到家中住下,裴诗则和随行的几个员工在附近的酒店登记。把行李放置好后,她乘坐地铁去了一家英式酒吧,在昏暗的灯光中找到了一头非常显眼的金发。她提着包绕过拥挤的木桌,到那个金发的胖女人面前坐下。
这个女人叫 Marika Ricci,人们称她为 Ricci夫人。她是曾经对裴诗赞不绝口的著名小提琴家,但近些年已在演奏界销声匿迹,转行成了音乐评论家。不久前裴诗才辛苦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并把自己创作的几首曲子寄给她。
她用带有意大利口音的英文与裴诗嘘寒问暖,然后直接进入主题(1):“I absolutely loved your performance, but your work this time……How should I say, you have sent me many pieces of your work, but they all sound the same. Shi, You could have done it so much better.”
裴诗笑容凝固在了脸上,半晌才说:“What do you mean?”
“Emotions.”Ricci夫人沉默了很久,好像是在故意延长沉默的时间,以展示自己的不悦,“ It doesn’t seem very disputable that music is something that can eliciting emotions in audiences. I don’t see any emotions in your work. ”
原本她一直对裴诗的作品抱有很大的期待,但事实说明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只是看见裴诗一直呆愣地看着自己,仿佛因为过于意外而完全忘记要解释,她觉得自己有些过于苛刻了,只轻轻叹了一口气,又问道:“Have you ever fallen in love with anyone?”
这句话一直回荡在裴诗的脑海中。
她一直以为柯泽是自己的初恋,但到Ricci夫人这里,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完全没恋爱过的小孩子。之后Ricci夫人说了很多关于爱的东西,告诉她爱一个人是会恨不得把一切都献给一个人,不论做什么事,都一定会把这个人的心情放在第一位。也正是因为这种情感,贝多芬才为裘莉塔?圭齐亚蒂写出了《月光奏鸣曲》,柏辽兹才为爱塔?史密斯写出了《幻想交响曲》。哪怕不是爱情,一个音乐家也应该有其他伟大而充沛的感情,例如对挚友、亲人、国家的爱。不将自己的情感投入到创作里去,哪怕旋律再动听也无法让人产生共鸣,这样的音乐不可能被流传下去。
经过Ricci夫人的提点她才发现,她可以在演奏曲子的时候全身心地投入,可一旦涉及到了创作,她确实就像被困在了什么牢笼中一样,完全无法释放自己的感情——不,是无法释放,还是她真的没有感情呢?她自己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她的曲子永远都与被夏娜偷走的那首如出一辙。这就好比一个作家写了几十本书,读者们却只用读其中一本就已足够。这无疑是对一个创作者而言最可悲的事情。
不过,在音乐上,裴诗一向有着常人无法媲美的毅力。第二天晚上工作结束后,她就带着一叠空白五线谱,临时赶到鸽子广场旁的圣马田教堂(2),买了一张教堂烛光室内乐表演的票,想要去寻找灵感。她想起以前在伦敦读书的时候,自己所有的钱除了给小提琴换弓毛、换弦、护理,几乎都花在了这上面。时隔多年,她又回来了,这样的感觉令她怅然若失,却也令她感到安全。
整场音乐会开始前十多分钟,金色的天主教堂里蜡烛已被点亮。听众们陆续入座,紧闭的门后传来悠扬却杂乱的小提琴声。试音断断续续,仿佛后面的休息室是一个关闭的魔法八音盒,重复着动听的片段,预示着接下来表演的精彩。裴诗坐在二楼,可以清晰地看见教堂中央摆着较高的第一小提琴架,第二小提琴架、中提琴架、大提琴架和低音大提琴架。低音大提琴横置在座椅旁,后方是木制的羽管键琴。
终于,演奏乐队走了出来,除了低音大提琴手和羽管键琴手,每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管弦乐器,他们一齐向听众席鞠躬,迎来了第一轮掌声。在大提琴手的介绍下,首席小提琴手姗姗进来。令人意外的是,他居然是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戴着黑框眼镜,看上去大概有二十八九岁。他和其他人一样,穿着燕尾服,系着白领结,笔直地站在那里, 看上去竟然毫无违和感,如同十八九世纪的绅士。
他站在自己的琴架前拿起了话筒,说出了一口流利的英式英语:“Good evening ladies and gentleman, we will bring you Bach tonight. In 17th century, Bach and his wife ...”简短的介绍后,他放下话筒,与乐队成员们各自就位。
一开始就是齐奏。是大名鼎鼎的巴赫的A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个小节响起的时候,裴诗的心清晰地抽了一下。那种萌动的感觉,不亚于很多人恋人告白时的激情。到高音时,首席小提琴手甚至会忘我地踮起脚。所有管弦乐演奏者并没看彼此,但肢体动作一直整齐划一,左右脚的重心随着旋律而摇摆不停。其中,首席小提琴手的动作一直最突出,也最为动情。他在演奏时有着裴诗没有的热情与感性,因此,每一个自信的神态、微笑的嘴角、拉弓的动作,都完完全全被她捕捉在眼里。
第一曲很快结束,他朝着听众鞠躬。在听众鼓掌的同时,小提琴手们均用左手拿着琴和弓,用右手拍左手手背,也为他喝彩。他脸上挂着演奏时胸有成竹的微笑,开始带领乐队成员演奏巴哈贝尔的D大调卡农。这一曲开始就是小提琴三重奏,大提琴、低音大提琴有规律地配乐。小提琴演奏时高时低,时快时慢,一如顽皮的精灵打乱了原有平稳的步调。再次演奏结束后, 首席小提琴手向听众介绍了一下曲子的特色,末了还补充了一句“Probably you haven’t noticed.”英国自嘲式幽默引来大家一阵大笑。
紧接着的是欢快又辉煌的巴赫E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在这一曲中,首席运用了很多跳弓,重复切换大量音律,非常有节奏感,听众们也不由在桌子上轻轻打着节拍。每一个乐章结束都会有短暂的停顿,成员们离开琴弦的弓也是轻轻的,生怕不小心用敏感的弓毛多擦出一个音。 这首协奏曲结束后,首席与三个演奏者握手,微笑道:“Thank you so much indeed. And then we will bring you a small special treat, solo.”
本是中场休息,他却忽然插入了一段浪漫的华彩段(3)。当冰雪般伤感的优美独奏响起,伴随着羽管键琴破碎的配乐,所有人的心都像是融化了一样。连裴诗都禁不住撑着下颚往前靠了一些,认真倾听他演奏出的每一个音节。
这一首曲子结束后,掌声比前面的曲子都要响亮很多。
听众们一边津津有味地讨论刚才的音乐,一边离开教堂进行中场休息。羽管键琴手留下来调琴,同时和首席小提琴低声说话。裴诗下去的时候,刚好有几个听众在用手机和他们合照。首席看见她,露出了十分惊讶的眼神:“等等!”
原本从他的口音和举止来看,裴诗猜想他是个不会中文的BBC(4)。听见这男人说出自己的母语,她呆了一下,转身看看他。
“你是不是前段时间才在柯娜音乐厅表演过的……”他说到一半,皱眉沉思了片刻,“不对,她应该在国内,不应该在这里。 可是,那段视频我看了很多次,应该不会认错人……”
他的普通话果然不是特别标准,父母应该是香港人。她没想到连这个圈子的人都会知道自己,也不知道是夏承司给旗下音乐厅做的宣传太厉害,还是自己那次演奏确实一炮成名了。
他又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你是不是叫裴诗?”
“嗯。”
“竟然真的是你。”他喜出望外地朝她走过去,对着一直一脸迷茫的羽管键琴手说,“She’s the genius I’ve mentioned! She can play Paganini very well! ”羽管键琴手还没来得及消化,他已握住裴诗的手,连语言都忘记转换:“Can you marry me?”(5)
裴诗受惊不轻,猛地抽出手往后退了一步。
“啊啊,你曲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不是说你嫁给我,哦不,当然,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也很开心。我想说的是,我实在太喜欢你的表演了,所以特别想认识你,我叫Andy。”
看见对方伸出的手,裴诗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他穿得如此正式个性却如此焦虑狂放,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个增高版的卓别林。但她最后还是和他握了握手。他眨了眨眼,兴奋地说道:“一会儿让我送你回去吧,我觉得我们一定会有很多共同话题。”
下半场开始后,Andy的表演似乎比开始要澎湃很多。先是亨德尔的A大调羽管键琴与弦乐协奏曲(6),裴诗心想还好他弹的不是羽管键琴,不然大概会像贝多芬那样把脆弱的琴弹断。这一曲有大量羽管键琴的独奏,Andy握着小提琴和弓,放在身子右侧,左手绅士地放在燕尾服后,朝她露出温柔的笑意,还点了点头。这一动作弄得好多听众都朝她的方向看过来。曲子结束后,羽管键琴手出来向大家鞠躬,Andy连鼓掌也不忘朝裴诗抛媚眼。
最后他们演奏了巴赫双小提琴协奏曲,彼此握手后向大家道谢,又增加了下半场的华彩段。
这才是真正的真高潮,大提琴手和低音大提琴手一起拨弦,如击鼓,如暴雨,每一个音节都拉动着人们的神经。 Andy不再看乐谱,一边演奏着,一边走到听众席中,在裴诗面前起码停下来,为她演奏了起码二三十秒。众人都看出他的意向,纷纷露出饶有兴致的表情。一曲终了,掌声雷动,足足超过两分钟。
表演结束后,Andy还是像刚才所说那样,坚持要送她回家。他把小提琴交给成员带走,自己还穿着燕尾服就和她一起上了出租车。
刚从音乐厅出来,就看见满大街的不一样的人。虽然都是英国人,但街上的金发女子明显和女性音乐家们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更直,更多修饰,肤色也经过紫外线灯晒黑过, 一下把裴诗从中世纪回到了摩登时代。在伦敦的街头,到处都能看到挂着旧式绅士画像的餐厅和酒吧,就仿佛一幅幅油画挂在精致却黑暗的角落中。
每个国家都有一个最辉煌的年代,也有一个最让人向往的年代,或许我们现在已经再也看不到了,毕竟在中国,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胡同和弄堂都已被翻修的建筑掩盖,在哪里都能看见建筑工地。而英国无疑是将历史遗迹保留得最多的国家。在伦敦,就连面包店都是充满旧式英伦乡村风情的——外面是奢华的建筑,里面却是红砖的墙壁。有历史的国家总是会让人感到有些惆怅,会让人变得越来越念旧。所以,崭新的经济面貌和保留传统的文化,往往只能二选一。
裴诗看着窗外的街景,和Andy聊了很多关于音乐和文化的话题。他也得知她只是陪上司来英国出差,很快就会离开。
“真可惜啊,如果你住在这里就好了。”他一脸遗憾地摇摇头,半开玩笑地说道,“这样我就有足够的时间来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你觉得一周时间不够多么?”
“呃?”
她没再说话,只是在黑暗中把目光从窗外转移到他身上。他张了张口,哑然了半晌:“你……真的要当我女朋友?”
“如果你不是开玩笑的话。”
他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枪,怎么都活不过来了。这时他们也到了她住的酒店。他原本应该让她下车自己再跟着出租车离开,但见她下车,他竟也跟着跳出来:“裴小姐,你是认真的?”
“你要我重复几次呢。”
不管怎么说,恋爱是一定要谈的,这样才能写出曲子。这个Andy给人感觉不错,两个人就发展试试吧。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带他进入酒店:“这里不好打车,我回去上网帮你订一辆车吧。”
他们一起走到她的房间门前,她转头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订好就出来。”
“好。”
她掏出房卡刷了一下,然后推开门,脚步只踏进去一步,就被里面的情景吓了一跳:公司里一个部门经理坐在座机旁,正在焦急地打电话;夏承司似乎刚从椅子上站起来,边穿黑色长风衣边大步走向房门的方向。他和裴诗正对上眼,也看见她身后的Andy,僵持了一会儿,冷冷说道:“你去哪里了?”
“去听音乐会了。”她没有忘记他在飞机上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态度,因此回答得也丝毫不带感情。
“那是什么人?”他看了看Andy。
“Andy,我男朋友。”
注释(1):Ricci夫人和裴诗的对白翻译如下:
Ricci夫人:“我绝对喜欢你的表演,但你这次的作品……我该怎么说,你发给我了很多曲子,但它们听起来都一样。 诗,你可以做得更好。”
裴诗:“你的意思是?”
Ricci夫人:“感情。音乐可以引出听众的情绪,这是毫无争议的。我在你的作品中看不到任何感情。”
Ricci夫人:“你有没有曾经爱过别人?”
注释(2):圣马田教堂(St. Martin in the fields),是英国伦敦的一座圣公会教堂,罗马时期它曾是伦敦城外的坟场。1542年,亨利八世重建了教堂,以避免该地区的鼠疫患者通过他的怀特霍尔宫。当时,它在字面上符合“在田野”,因为它孤立地位于威斯敏斯特市和伦敦市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