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围在我的粪便上嗡嗡叫,还落在我的嘴唇上,眼睛上,让我非常郁闷,但是只要能远离维克多,我并不介意总是躺在后院。他会吓唬我;他散发出来的怨恨带着一种真正的危险。我想起了托德,还有那个拿枪伤了雅各布的人。我咬了他们两个,那是不是说,有朝一日,我也可以咬维克多一口?
我绝不相信自己这一世的意义就是攻击人类。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个念头让我很难受。
维克多不在家时,我会吠叫,丽萨会出来给我喂食,还会松开链子让我自由一会儿,但只要他在家,我从来都不叫。
栅栏另一边的老太太会带给我一点点肉块儿,从栅栏上的窟窿里塞进来。每一次我跳起来接住像是从天而降的肉块时,她都会愉快地大笑,仿佛我表演了什么了不起的技巧。这似乎是我唯一真正的意义,给这个我看不到脸的老太太带来一点点欢愉。
“真丢脸,真丢脸。他们不能这么对待动物。我要叫人来。”她会说。我能感到她非常关心我,可奇怪的是,她从来没到院子里来玩儿。
有一天,一辆车停到了车道上,一个女人走出来。她穿着跟马雅一样的制服,所以我知道她是一位警官。有那么一刻,感觉上似乎她要带我去搜索,因为她就站在后院的门口凝视着我,还写着什么东西。可实在令我费解,丽萨手插在屁股兜里走出来,我躺了下去。警察递给丽萨一张纸。
“那狗很好!”丽萨冲她喊道,非常生气。我感觉到那个老太太就站在我身后,在栅栏的另一边。丽萨发怒时,她静静地站着。
那天晚上,维克多冲我大吼大叫,比以往更甚。“臭狗”这个词语每隔几秒就会蹦出来一次。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那该死的狗打死?”他喊道,“五十块?为什么,我们什么都没做错!”房子里有什么东西被摔碎了,巨大的响声让我畏惧。
“我们得弄根长点的链子,把院子里的狗粪都打扫干净。看看传票吧!”丽萨回喊道。
“我不看传票!他们不能让我们做那些该死的事!它是我们的财产!”
那天晚上,维克多到院子来撒尿,他伸手想倚住墙面保持平衡,结果扶空了摔倒在地上。“你瞅什么,愚蠢的狗杂种,”他冲着我嘟嘟哝哝,“你明天小心点。绝不掏那五十块。”
我偷偷摸摸地溜到栅栏旁,甚至都不敢看他一眼。
第二天,一只总在我脸前飞舞的蝴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所以当维克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吓坏了。
“你想坐车去兜兜风吗?”维克多低声对我说。我没有摇尾巴;不知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更像是威胁,而不是鼓励。不,我心里想,我不想跟你开车去兜风。
“很好玩的,看看世界。”他说。他的笑声变成了一声咳嗽,他转过身,朝地上吐了一口,接着从柱子上解开我的链子,带我走到他的车跟前。我在车门口停了下来,可他使劲儿将我拉到汽车的尾部,然后把钥匙插进去,后备箱“嘭”的一声打开了。“进去。”他说。我明白他的意图,等着他给一个我能明白的口令。“好吧。”他说着弯下腰,抓住我的后颈和尾巴前面松松的肉皮,将我一把拎了起来,我骤然感到一阵疼痛,然后就被扔进了汽车里一堆油腻腻的纸上。他解开我的项圈扔到我面前的地板上。盖子“砰”的一声关上了,我陷入一片黑暗中。
我躺在臭烘烘、油腻腻的破布上,它们让我想起失火的那个晚上,伊森的腿受伤那次。后备箱里还放着一些冰冷的金属工具,所以根本不可能舒服。我能很容易地分辨出其中一个家什是枪——那辛辣的味道绝对错不了。我转过身背对着它,努力想要忽略这些刺鼻的味道。
我半蜷着卧在那儿。汽车摇晃颠簸,我无助地伸出爪子竭力不让自己在狭窄的后备箱里滚来滚去。
这是我坐过的最奇怪的车,我唯一能记住的就是这并不好玩。尽管如此,汽车总会停到一个新地方,新地方总会有很多可以探索的有趣事物。或许,还会有其他狗狗,或许,我可以回去跟温蒂一起生活。
狭窄黑暗的空间很快就变得闷热,我发现自己不由想起了那间跟长钉呆在一起的房间,回到了我叫托比的日子,我被从夫人身边带走。我很久没想起那些可怕的时刻了。在那之后,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可现在,我是一只完全不同的狗狗,一只可以拯救人类的好狗狗。
在后备箱呆了一段又长又痛苦的时间之后,汽车开始摇晃,还砰砰响,空气中满是尘土,像一片厚重让我窒息的云雾。我打了个喷嚏,摇摇头。然后,车突然停下来,我狠狠撞在后备箱的侧壁上。可发动机没停,我们呆了一分钟。
有些古怪,车刚停下,我就能感到维克多在车的另一侧,他就在这儿。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正下决心要做什么事——有一种犹豫不决的情绪。我听到前面的车门打开了。维克多绕到我战战兢兢躺着的地方来,脚踩在沙砾上咯吱响。后备箱盖子打开之前,我就已经嗅到他的气味了。灰尘和空气呼地一下将我包裹起来。
他俯视着我。我眨眨眼睛望着他,然后望向别处,这样他就不会觉得我是在跟他挑衅了。
“好了。”他伸手揪住我的项圈,我等着他给我套上链子;所以当项圈也掉在一边时,我非常吃惊。虽然项圈取掉了,可我却还有一种带着项圈的奇怪感觉,就像带着一个跟空气一样轻的项圈。“滚出去,马上。”
我站起来,腿有些僵。我明白他的手势,于是跳出车外,笨拙地落在地上。我们站在一条土路上,路的两侧满是高高的青草,在阳光下摇摆。路上的尘灰落在我鼻腔里,留在我舌头上。我站起来望着他。现在哪?
维克多回到自己的车里,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车胎碾过路面,飞起许多石子,我困惑地望着他。他将车调了个头,面对着相反的方向。然后,他摇下玻璃窗。
“我帮了你一个忙。现在你自由了。去抓只兔子什么的吧。”他冲我咧咧嘴,开车走了,卷起一大片尘土。
我不解地望着越走越远的车。这是什么游戏?我犹犹豫豫地跟在后面。尘土飞扬,所以很容易就能追到它的痕迹。
多年的搜索经验告诉我,我很快就会找不到那个气味了——维克多肯定开得飞快。我勇敢地迈开脚步,没有再追踪那些尘土,而是集中精力寻找后备箱的气味,我在那里可呆了很长时间。
他的车拐上一条沥青路时,我还能追踪到他,但又一个转弯却将我带到了高速路上,一辆辆车飞速而过,快得让我目瞪口呆,我知道自己把他给跟丢了。这么多的车呼啸而过,每一辆闻起来都很像维克多的车(可是又不那么像)。找到一种气味,然后去搜索是不可能的。
高速路非常恐怖,我转身朝来的方向走去。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沿着同样的气味朝回走,那些味道在午后的微风中变得很淡很淡。可当我回到那条土路上时,我没有停,而是漫无目的地一直朝前。
我想起了自己用跟第一个母亲学到的技巧,在第二次成了狗宝宝时,从狗舍里逃跑的情景。我记得当自己冒险跑到外面时,是多么的自由,而又充满活力。然后一个男人发现了我,叫我小家伙,然后妈妈来了,将我带到伊森身边。
现在跟那时完全不一样。我没有感到自由,也没有感到活力;我只感到内疚和悲伤。我没有意义,没有方向。我不可能在这儿安家。在德雷克送我跟温蒂在一起生活的那天,上校转身离开我——虽然没有一丝感情,但那也是一种告别;维克多做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没有把我交给任何人。
尘土和热浪让我开始喘息,嘴巴里非常干。我闻到了溪流淡淡的味道,转身朝那个方向走过去,这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我离开土路,穿过微风中前后摇摆的高高草丛。
流水的味道越来越浓,逗引着我一直穿过一片树林,走下陡峭的河岸来到河边。我跳进去,水面刚及胸前。我张开嘴,大口舔起来。感觉棒极了。
当饥渴感不再是我唯一在意的事情时,我任由自己的各种感官开始了解周围环境。河水美妙的潮湿气味满满地充斥我的鼻腔。伴随着汩汩的流水声,我还能听到鸭子非常微弱的嘎嘎声,似乎正为什么事而感到生气。我沿着河岸慢慢走,爪子一下一下陷在柔软的泥土中。
然后,我愕然地抬起头,睁大眼睛。
我知道自己在哪儿。
28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站在这条小河的河岸上,或许就在这个地方,闪耀那匹笨马将伊森和我抛弃后,我们走了很长很长的路。那气味不会错——做了那么多年搜索的工作,我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的气味,并按照记忆将它们分类整理,因此我现在能马上记起这个地方。现在是夏天,同样的季节,而且那时的我很年轻,嗅觉很灵敏,这些都很有帮助。
我不明白维克多怎么会知道这些,或者他放开我,让我找到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他想让我干什么。想不出更好的主意,我只能开始朝下游走去,在这么多年之后,重新寻找伊森和我曾经的脚步。
那天太阳落下时,我饿极了;我从来都没那么饿过,胃都抽到一块儿了。我渴望地想起老太太苍白的手颤抖着从窟窿里塞进来的小肉块儿时,我跃起来接住的情景;回忆让我口水直流。河岸上满是青草树木,郁郁葱葱,我只能慢慢走。我越来越饿,也越来越无法确定自己的行程。跟着这条溪流,我应该这么做吗?为什么?
我是一只学习与人类共同生活并且为人类服务的狗,这就是我生命的意义。现在,这一切都中断了,我犹如浮萍,没有了意义,没有了使命,没有了希望。在那一刻,任何一个看到我沿着河岸悄悄行进的人,也许都会因为我像胆小鬼祟的第一位母亲而误会我——那就是维克多的抛弃给我带来的伤害。
一棵在冬日里死亡的大树倒在水面上,在河岸上形成一个天然的洞穴;太阳渐渐从天边消失,我爬进那个黑乎乎的地方,疲惫不堪,生活中的一次次改变让我茫然困惑。
第二天早晨,饥饿唤醒了我,但除了河水和四面的树林,我的鼻子没嗅到任何味道。我沿着河流朝下游走去,因为也没什么更好的主意了,但饿得胃疼,我蹒跚着比前一天走得更慢。我想起池塘里的死鱼——我以前总是在它们中间刨来刨去,为什么不抓住机会把它们吃掉?一条鱼对现在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的礼物,但是河水奔腾呼啸着没给我一点能吃的东西。
我一路走得凄凄惨惨,完全没留意到高低不平的河岸已经变成了一条留有人类芳香的小路。我昏头昏脑地一直往前走,小径突然变得陡峭起来,连到一条大路上。
大路一直伸向河面上的一座桥。我抬起头,头脑开始变得清晰。我兴奋地嗅了嗅,意识到这个地方我曾经来过。伊森和我就是在这儿碰到那个警察,然后坐车回到农场!
显然,很多年已经过去了——我记忆中小桥一侧的小树已长成了参天大树,于是我又给它们做记号。桥面上陈旧的木板已经换掉了,但不管怎么样,味道还是我记忆中的味道。
我站在桥面上,一辆汽车从我身边“咯咯吱吱”地开过去。汽车压了压喇叭,我连忙缩到一边。可过了一分钟,我迟疑地跟了过去,离开了溪流顺着大路走去。
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但觉得如果朝这个方向走,我最后就会走到镇子上。只要有镇子,就会有人类;只要有人类,就会有食物。
大路又连上了另一条路,还是内心的感觉告诉我要右转,于是我右转。可当我感到有车经过时,我偷偷摸摸地溜进高高的草丛里了。我觉得自己像只坏狗狗,饥饿让我更加肯定这一点。
我路过了很多房子,大部分的房子都远离大路。狗狗们不停冲我吼叫,我的非法侵入让他们很生气。傍晚时,我溜过一间有狗狗气味的房子。侧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出来。“克里奥,吃晚餐吗?想要吃晚餐吗?”他问。他的声音中有一种刻意的兴奋,当人们想要让狗狗知道有好事情发生时,他们总会用这样的情绪。然后一个金属碗“当啷”一声被放在了台阶上。
“晚餐”这个词立刻让我停下脚步。我定定望着一只长着巨大的爪子和庞大身躯的狗走下台阶,蹲在院子里几英尺远的地方小便。从他的动作和样子看得出那是一只老狗,而且他也没嗅到我。他走回去,在自己的碗里嗅嗅,然后抬起爪子在门上挠了挠。一分钟后,门打开了。
“克里奥,你确定吗?真的什么都不吃吗?”男人问。他声音中的悲伤,让我想起埃尔在院子里的哭泣,那是我跟他和马雅呆在一起的最后一天。“那么好吧,进来吧,克里奥。”
大狗咕哝了一声,但似乎后腿怎么也登不上台阶。男人弯下腰,轻轻地将狗抱回房间。
我有一种跟随在那个男人之后的强烈愿望,我觉得这会是我的家。那个男人爱着那只叫克里奥的狗,或许他也会爱我。他会给我喂食,当我又老又虚弱的时候,他会把我抱进家里面。即使我不去搜索,不去学校,不去工作,只要我将自己奉献给这个人,我就会有一个住的地方。我作为熊熊的这种疯狂,且毫无意义的生活就结束了。
我靠近房子,做了当下最明智的事情:吃掉克里奥的晚餐。在丽萨和维克多家吃了好几周艰涩无味的狗食后,克里奥碗里多汁多肉的饭便成了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饭吃完了,我舔了舔碗。碗就靠在门边,叮叮当当的声音让门内的狗变得警觉,发出呜呜的警告声。我听到他走到门的另一侧,喘着气,咆哮声变得更大了。他现在更加肯定我就在那儿。
听起来克里奥对我住在他家这个想法很不感冒。
我冲下台阶。当院子亮起灯时,我已经回到了树林。克里奥防备的咆哮声传达了一个非常清楚的信息;我得找到属于自己的家。无所谓——吃饭的问题解决了,我住在这儿的愿望也消失了。
我睡在高高的草丛里,疲惫不堪,但又心满意足——我的肚子饱饱的。
当我来到镇子上时,我又饿了,但我知道就是这个地方。周围的环境差点骗了我;我路过了好多房屋,街道上到处都是汽车和小孩。但在我记忆中,这儿原本是一片田地。我走到一个地方,外公以前常和自己的朋友坐在这儿,还会吐一堆脏兮兮的东西出来。而现在,这儿闻起来也一样,不过窗户上的旧木条不见了,旁边的那幢楼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泥乎乎的大窟窿。窟窿的最里面有一台机器正一边移动一边将一大堆泥巴推到前面。
人类可以那么做,将旧的房屋推倒再建起新的,就像外公盖新畜棚一样。他们可以改变环境来适应自己,而狗狗们只能改变自己来适应他们,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坐车去兜兜风。巨大的吵闹声和陌生的气味告诉我,这儿的人类正忙着改变自己的小镇。
我在街道上慢慢走着,有些人盯着我,每一次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坏狗狗。我没有真正的意义,即使我现在到了这儿也没有。一袋子垃圾从大金属桶里掉了出来。我带着巨大的愧疚将它撕开,拉出一块黏糊糊的沾着甜面酱什么的肉块儿。我不想在那儿吃,于是躲在金属桶后面,第一个母亲教给我的,藏到人们看不到的地方。
我漫无目的的流浪居然将我带到了狗狗公园。我坐在边上的树底下,嫉妒地望着人们掷出飞盘,狗狗在空中把它们接住。脖子上没有项圈让我觉得空落落的,我知道自己应该走开,可狗狗们在大院子中间打架的样子像一块吸铁石,在我没来得及控制自己之前,我已经跑了去,跟他们一起翻滚奔跑,忘我地变成一直嬉闹的狗狗。
有的狗狗不来打架,只是跟自己的主人呆在一起,或是沿着公园的四周闻闻嗅嗅,假装不在乎我们有多快乐。有的狗狗跑出去追球或是飞盘,但最后它们都被叫回去,坐着车离开。所有的狗狗都有主人,除了我,但似乎没人注意或者关心我根本没和谁一起来。
那天快要结束时,一个女人带着一条黄色的母狗来到公园,解开了狗链。我正精疲力竭地卧在院子里喘气,看着其他两只正在打架的狗狗。黄色的狗狗兴奋地跑过来,大家停止嬉闹,闻闻嗅嗅,互相摇摇尾巴。我跃起身,走过去想跟新来的家伙问个好,可当我闻到她的气味时,我呆住了。
是汉娜。那个女孩。
我狂热的检查让那只狗狗变得非常不耐烦,跑开了,急着去玩。但是我没有理会她的邀请,兴奋地穿过公园朝她的主人跑过去。
可那个坐在长凳上的女人不是汉娜,但她身上也有汉娜的味道。“你好,狗狗,你好吗?”我走过去时,她跟我打了个招呼,我摇摇尾巴。她坐着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马雅,在加布里埃尔宝宝来之前有一段时间,她就这么坐着。有一些疲惫、兴奋、急躁和不安的感觉,所有这些都混在一起,落在手下的肚子上。我用鼻子闻了闻,吸吸汉娜的味道,将她的气味与这个女人的气味,那只快乐狗狗的气味,还有一堆附着在一个人身上的其他气味区分开来。对一只没有接受过搜索训练的狗狗来说,这些气味非常混乱。这个女人刚刚才跟女孩接触过,我非常肯定。
黄色狗狗走过来,很友好,但有点嫉妒。最后,我跟她打了会儿架。
那天晚上,我在夜色中蜷起身子,警觉地望着最后几辆车离开停车场,狗狗公园里一片寂静。偷偷摸摸的行径自然而然地回到我身上,仿佛我从来没有离开涵洞,仿佛我还在跟姐姐、快哥和哈格里一起从我们第一位母亲那儿学习。觅食很容易;垃圾桶里满满的都是美味残渣,我小心翼翼地避开路灯和行人,变成了一个东躲西藏,阴郁野蛮的家伙。
但现在,我的生命有了一个意义,一种方向感,甚至比带我来到镇子上的方向感更加强烈。
如果时间流逝,世事变迁后,汉娜女孩还在这儿,那么男孩也许也在这儿。
如果伊森还在这儿,我就要找到他。我要搜索伊森。
29
我在狗狗公园里住了一周多。
带着汉娜气味的女人常常会带着自己快乐的黄色狗狗——狗狗名字叫卡莉——到公园里来。不知怎么回事,女孩的味道让我感到安心,让我觉得伊森就在附近,可是卡莉的皮毛上从来没有男孩的气味,一次都没有。我一看到女人和卡莉就会愉快地从灌木丛里冲出来——这是我一天中最高兴的时间。
可是,我还是一只坏狗狗。公园里的常客们开始对我产生了怀疑,他们对我指指点点,互相交谈,一脸戒备地盯着我。我不能再过去跟他们的狗狗玩耍了。
“嗨,这儿来,小家伙。你的项圈呢?你跟谁到这儿来的?”一个男人伸出手问我。我从他身边跑开了。我感到他想抓住我,而且我对“小家伙”这个名字不怎么信任。我体会到了他心里深深的怀疑,意识到自始至终,我的第一位母亲都是对的——想要自由,狗狗就必须避开人类。
我的想法是像找到镇子一样找到农场,但事实证明,难度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每次我跟着伊森和外公开车进城时,我总会将牧羊场的气味当做一种参考,那是我嗅觉的信号灯。但空气中山羊的气味全都神秘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区分开车兜风和开车进城的那座咯咯吱吱的小桥——我根本找不到地方,靠嗅觉不行,靠其他感觉更不行。傍晚之后,我沿着静悄悄的街道啪嗒啪嗒走。我对自己的方向感很有信心时,一幢散发着很多人和很多车的气味的大楼突然挡住了我的路,还有我的嗅觉。楼前面喷泉里的水让空气中的味道变得更加混淆,雾气中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化学品味儿,跟马雅洗衣服时的味道一样。我抬起腿靠在上面,但那只能带给我片刻的舒心。
晚上,我黑色的皮毛是很好的保护工具。我融入夜色,避开汽车,等周围没人的时候再出来,不停搜索,全神贯注地寻找自己记忆中的农场,还有我曾在夜晚呼吸到的空气。可是我没找到一丝痕迹,实在令我沮丧。
食物全仰赖垃圾桶和路边偶尔找到的动物死尸——兔子是最好的,乌鸦最差。我也有竞争者:一只小狗大小的动物在垃圾桶周围游荡,还熟练地爬进去,它气味刺鼻,尾巴蓬松,长着黑色的眼睛。每次我遇到这些家伙,它们都会冲着我低声咆哮,我则原地不动,除了带来疼痛,我看不出它们的牙齿和小爪子还能对我有什么威胁。不管是什么东西,它们显然非常愚蠢,完全没意识到我比它们大很多,也没有意识到它们应该怕我才对。
公园里的松鼠也特别傻。它们从树上跑下来,在周围的草地上蹦来蹦去,好像这个地方没有狗!我曾经靠过去准备抓一只,可它们总会冲回到树上,坐在那儿抱怨。黄狗卡莉经常跟我一起打猎,但即使我们搭伴儿也很少成功。我知道如果不停尝试,我们总有一天会逮到一只,可是我不知道逮到以后该怎么办。
“怎么回事,亲爱的,为什么你这么瘦?你没有家吗?”卡莉的主人问我说。我听到了她声音中的关心,摇摇尾巴,盼着她开车带我去拜访农场。当她站起来离开长凳,艰难地迈开步子时,我能感到她的迟疑,似乎她想邀请我跟他们一起走。我知道跟卡莉在一起没问题,她来狗狗公园总会特别跑过来找我,但我还是从女人很有诱惑力的关心里躲开了,表现出好像爱我,会召唤我的那个人就在附近。我跑开十几码远后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她还在望着我,一只手倚在背后,一只手抚着肚子。
那天下午,一辆散发着浓烈狗狗气味的卡车开到了停车场,我立刻从自己躺着的公园边上闻到了它的气味。一个警察走出来,跟几个狗狗的主人说了会儿话,他们朝公园的几个方向指了指。警察拿出了一根一端带着套索的长杆子,我感到一阵寒意。我清楚地知道那些杆子是做什么的。
警察顺着公园边沿行走,小心翼翼地探视每一丛灌木,但在他走到我藏身的地方之前,我已经离开了,跑到公园外的树林深处。
恐慌让我不停奔跑;当树林逐渐消失,变成一个到处都是狗狗和孩子的居民区时,我更小心地躲避与人类的一切接触,尽可能呆在树荫里。我离镇子越来越远,最后又顺着原路跑回来,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的同盟,夜色,从天边慢慢降临了。
当一些狗狗的气味飘到我身边时,我朝那个方向走过去,满心好奇。一阵齐天响的犬吠声从一幢房子后面传出来,几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狗正互相咆哮。突然风向变了,然后他们都开始冲我嘶吼,连音调也变了。
我来过这儿——当我还是贝利时,那个和蔼的男人,就是那个兽医曾在这儿照顾过我。事实上,这儿是我跟伊森告别的地方。我决定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于是我迅速绕到房子的前面。当我穿过车道时,我突然停下来,浑身颤抖。
那时,我还是贝利,那只叫嘉士伯的小驴子总是跟不靠谱的老闪耀呆在一起。嘉士伯长大了,虽然比马要小很多,但是体型却跟马的非常相似;他总能让外公哈哈笑,让外婆摇摇头。外公用刷子给他洗了澡之后,我曾经鼻子对鼻子地仔细嗅过嘉士伯,也尽力跟他一起玩耍。我知道嘉士伯的气味和农场的气味一样。而现在,这个气味就在这条车道上,绝对没错。我又朝房子跑回去,在停车场的一个地方,那个味道非常强烈,而且很新鲜——瓦砾中甚至还有麦秆和尘灰,嘉士伯原来满身都是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