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颠簸的一颗心安定,热气蒸至头顶,身体一旦放松,酸疼立刻在四肢蔓延,转瞬却被热水冲刷干净。泡沫一朵一朵,层层叠叠,成群结队,像织出一条云被,铺陈在水面。
离离绞了一块热毛巾敷在额头,斜靠着闭眼休憩,却不敢睡去。大约过了片刻光景,眼角忽然瞥见黑影浮动,她睁开眼见到韶华坐在旁边看着自己,大惊失色。
“干干干…干嘛?”她结巴了。“你你你进来干嘛?”
“干嘛?”韶华托着下巴,“不干嘛,想进来看看要不要我帮你洗澡。”
“啊?”离离恨不得一头闷到水底去,锁着脖子小声说。“你出去呀。”
韶华不语。
“你出去呀!我不要你洗澡。”见他仍是纹丝不动,哭丧着脸喊道。“我就算没发育也是女的!!!你出去——!”
韶华吓够了她终于起身,一本正经道。“我看到你手受伤了,等会儿出句声,我给你洗头。”
离离舒了口气,脸上浮起一层粉红,低头看着泡泡,‘哦’了一声。
片刻之后,白毛巾裹住还在滴水的头发,洇湿了肩头,她跟在他身后走出浴室。
韶华用脚勾了一张凳子坐下,离离趴在他膝盖上,长发在背上散开,在身侧曳下,他手持梳子轻轻的替她顺着三千烦恼丝儿。
不断有头发掉落在地,一圈一圈,纠纠缠缠。
韶华愣愣的看着,手不自觉地停了。
“离离啊。”
“嗯。”
他犹豫踌躇了半晌,像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良久过后才接着又问道。“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啊?”她抬起头直视他。“什么?”
他的声音沉闷,神色看起来更是气馁。“我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她又染指甲,又烫头发,先前还吵着买耳环,现在一身盛装的去哈同花园,这么多的蛛丝马迹全都印证了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
离离摇头,“没有。”又摇头,“真没有。”
“那日成是谁?”
“笔友。”她回答,又补充了一句。“女的。”
韶华皱眉,“可这是男人的名字啊。”
离离气定神闲,与他答疑解惑一般娓娓道来。“哈同太太是朝鲜人,他们那里都是这么叫的。”
“你会朝鲜话?”
“不会。但是她会中国话的。”
韶华还想再问两句,却见她手上挂着一串佛珠,其中有一颗是红玛瑙,雕成恶鬼的模样,十分可怖。
“这是什么?”他拉着她的手凑近了看。
离离一边笑,一边脱下来给他。“哈同太太送我的见面礼。”
他狐疑道,“这…是异教吧?怎么会送人这么古怪的东西,像是佛珠又不是佛珠。”
离离不以为意,“这有什么。每天那么多人跟菩萨许愿,跟耶稣祷告,他们忙都忙不过来,哪有那闲工夫搭理我。还是他最好,我只信他。”
韶华灵光一闪,“我想起来了,这是夜叉,专吃恶鬼的神。”
“是呀,佛教里不是有杀劫这一说嘛,就是以恶制恶,令一切归于虚无。”
韶华心中固然狐疑,但见她对答如流,一时不露破绽,也懒得再费口舌,抱着她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头发,手指却在发尾被卡住。
他想她头发一直细软顺滑,如今发尾被烫过,稍显粗重,再不是原本的模样,心里惋惜得很。
离离看穿他的想法,反过来安慰道。“没关系的,以后还会再长。”
韶华叹了口气,“这样下去会伤到发根,还是得剪掉。”
“好呀。”离离双手挂在他脖子上,千依百顺的。却见他目光始终在自己脑后流连,依依不舍的样子,对他说。“我头发长得很快,真的。” 带点哄骗小孩儿的口吻。
韶华挤了挤嘴角,算作回答。
她的头发令他想到《侬本多情》这则故事,其实当时自己是偷偷埋藏了些真实的想法,并没有完全告诉她。例如,感情和头发一样,都很脆弱,经不起外力催折。又像改朝换代的兴替,盛极必衰,爱情自然也会衰败,最终难免成为历史。
离离见他郁郁的不再说话,下巴搁在他肩上,左右晃荡着脑袋玩儿,令鼻尖有意无意碰触他头颈。微弱的女性气息喷涌而出,在他四周荡开。她是在故意引诱他。
照惯例,韶华是要避开的。这一天,却并没有。因为一闭上眼就看到的日本人围着哈同花园,除此之外,还有一小撮穿法租界警服的人。韶华想,哈同花园这件事情来的蹊跷,多半和韶觉年脱不了干系。随即就后悔那夜在咖啡馆,他不该对顾斯诺坦言相告,告诉她自己要带离离入籍的计划。保不准就是她记恨,通风报信的。人心隔肚皮啊。所以眼下他着实累得很,只觉得挫折和疲惫一齐向他涌来,令人动弹不得。此时此刻,只想静静抱着她。
离离一只手爬到他心口,也半寐着眼。‘爸爸,这漫天神佛,不管是菩萨还是耶稣都不曾照拂我,保护我的只有夜叉。’
大冬天,头发湿湿冷冷搭在后背,她不住有些发抖,韶华赶忙敛起那些思绪,用干毛巾替她掖头发,随口好奇问道。“用什么烫的?”
她嘻嘻一笑,眼睛眯成下弦月。“火剪。我帮大家都弄了。”
“难怪姓袁的丫头顶着一头乱发。你拿人家做实验了吧?”
“没有。”她抗议道,“我是第一个弄的,是他们拿我做实验。”跟着咯咯直笑,附在他耳边小声说。“每个人底子不一样嘛。”
“美不死你!”他假意呵斥,跟着回忆起袁淑芬的长相又评论道。“不过嘛,你这个同学长得真是…鼻子怎么会这么塌,像一坨烂泥巴搭在脸上,唉。”
离离笑得更欢,觉得他要么不说,一开口嘴巴就很坏。
两人拿一个姑娘的长相打趣了一会儿,韶华惭愧起来。“唉。都说瘌痢头儿子自家好,我一个大人帮着你作践同学,真是太可恶了。”
他是无心之说,但显然这话可作更深层次的解剖,弦外之音便叫两人听到了不同的层面去。
离离觉得,他的意思是与自己划清界限,告诉她,觉得她好看是因为把她当女儿,没别的意思。
韶华却是说完自己都懵了。
他想,求学时他也是有过女朋友的,但不知为何总提不起什么兴趣,最后大都不了了之。退一万步说,顾斯诺也算是个好的选择,可他还是不喜欢。要说孩子,像离离这把年纪的,他也从没有过什么非份之想,可为什么偏偏就觉得她最好看呢?
常言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此推敲下去,便觉醍醐灌顶了。
他意识到,自己不是不喜欢成年女子,而且也确定没有什么特殊癖好,他只是喜欢离离而已。
第35章 情史
这个惊人的发现叫他措手不及,连带着抱她的身体也跟着僵硬起来,周身不自在。
离离伸出小手到他跟前,可怜兮兮地讨饶。“爸爸你打我吧。”
为的是欺瞒他临阵脱逃去见笔友。
韶华原本离家去寻她时,是打定主意一旦见到她,回来以后要狠狠抽一顿屁股的。结果当看到黑烟从哈同花园冒起,他什么怒火全都烟消云散了,眼下更是只剩失而复得的喜悦和对上天垂帘的感激,哪里还舍得碰她一下。所以既没有呵斥,也没有打她手心,反而是一把握住,说道。“你的信我撕了,咱们扯平了吧。”
她摇头说,“没关系的。”一边又像爬山虎那样攀上他的身体,手肘是藤蔓勾住他的脖子,枝叶是脸面,紧贴着他的脸,轻微摩挲着,如水一般温柔。她念着他的好,觉得今天这样险峻,是有生命危险的,他不过是看了信,又不能百分百确定她在哈同花园,却还是不顾一切来找她。边想着,边情不自禁牢牢回握。
两人的手默契的转了个半弧,自发十指交扣。
这一无意识的动作,令他心驰神往。他想他们两个真是好笑,她以为他爱上了别人,他疑心她在谈恋爱,各有各的误会,却胜在错有错着,就像人手的五根指头,一前一后,纷繁错落,嵌起来刚好交握。
几天之后,学校正式放寒假。
入籍之事箭在弦上,避无可避。
关于她入籍后的名字,韶华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连着几晚都手捧中华大字典,将喜爱的单字抄下来拼凑组合,却始终不大如意。
这时候的社会风气是流行三字头的名儿,且多为浪漫体系,与实用主义不搭边儿。比如袁淑芬,段佳仪,郭慧敏。一味的追求贤良淑德,无止境的滥用,到南京路上随便喊一声‘婉君’,都有十来个应和的。
韶华对此嗤之以鼻,决心要替她起一个读起来琅琅上口,却又有深邃情怀的名字。恰好年末的那一天纷纷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他罩了一件外套打开窗户,伸出手接住几片雪花,在掌心化了。就此便决定用单名一个‘雪’字,韶雪。
离离听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连说几声‘不要不要不要’。
韶华大感意外,问道。“为什么?”
离离说,“我一想到被人喊作‘小雪’或者‘雪儿’,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比婉君还要恶~”
韶华坐在沙发上一脸委屈,“可是我很喜欢呀。”
她对这一声‘喜欢’没有抵抗力,眼看就要弃甲投降,只好不甘心的小声嘀咕了一句。“明明就是烂草,装什么风花雪月。”
从她的侧脸望去,那一尾充满风流情致的眼角此时竟然低垂,弯弯的耷拉着。韶华骤然忆起当初她告诉自己‘离离原上草’,原来竟是自比草芥,心里不免有些难过,揽住她肩头,玩笑似的说。“干嘛!看不起雪花啊!雪花也是花呀!”
语调轻松,一笔带过,话里的珍重却只有他自己知道。
离离肩头一怔,妥协道。“好吧。”此后再没抱怨过这个名字。
到入籍的那一天,为避开韶觉年的耳目,两人先去南京路沈大成一尝夙愿。离离突然饕餮附身,将整大碗的酒酿圆子塞进肚子不算,临走时又多买了十块条头糕,带回家大快朵颐。
出了门坐上黄包车,他们窝在油皮蓬里缩成一团,系紧了围巾捂住半张脸,特意嘱咐车夫绕啊绕,险些来个上海一日游,其实除了他们自己,路人或者车夫暗地里都将他们视做了特务分子。直到正午过后才出其不意的掉头向民政局跑,事情速速办妥之后出来,终于松了口气。
木已成舟。就是韶老爷子再跺脚想来也没办法了。
入九之后天冷得刺骨,韶华意外接到一通电话。
对方自称是哈同太太,操着一口夹生的国语问韶华是否愿意做自己的代表律师。他起先是愣了一愣,随后立刻回过神来约了对方见面详谈。
离离这时从厨房里出来,正端着热腾腾的饭菜上桌,嘴里不住唤道。“啊呀….烫,烫死了!呼!”韶华赶忙放下电话过去,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耳朵上,叮嘱道,“快过年了,不能乱说话。”
离离意识到自己刚才提到了‘死’字,转过头去连呸三口,跟着又说了一声“童言无忌。”
两人相视而笑,会心不远。
窗外天寒地冻,屋内暖意蓬蓬,呵出的气在空中化成白烟,手是凉的,心是热的。人事齐全,都是好的。
他狐疑的看了她一眼,猜想她是不是知道什么了。然而席间离离却说,“爸爸,之前你不是说要买照相机吗?我们要不要买回来拍张全家福?”
这是他们在一起过得第一个年头,总有些特殊意义的。
韶华想铁公鸡要是知道金条不见了,断不会有此提议,当下便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笑道。“还是不买了吧。过年我想带你去杭州看雪。这种照相机又不好带着走,干脆到西湖边上让人家替我们拍一张。”
谁知出发那日,两人竟被火车站的壮观景象给惊呆了。
因为大多数人的心情都是差不多的。
日本人一天比一天嚣张,在租界横行无忌,本来不夜城的繁华就是镜花水月,眼下更是能过一天算一天,那安定团结和暂时的和平都是皇帝的新衣,一个炮弹过来,大家随时随地玩完,于是所有人都想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将那日子一天掰成两天来过,带着末世狂欢的心情,玩得乐不思蜀。百乐门本来直开到后半夜,过了凌晨三点才关门,如今干脆通宵营业,夜夜灯火通明。早晨买餐点路过,美国大兵和水军一个个醉成烂泥,脸朝下趴在那儿。后来又有英国人,法国人,还有犹太人。反正只要欧洲战场谁吃了一个败仗,当夜准有该国人士露天睡觉,吸取日月精华。
韶华对此津津乐道,“瞧!咱们报纸都不用买了。欲知战况,请看百乐门。”
离离点头,一脸正色。“挺好,省钱。”
由此可见,国人亦是如此,愈是乱世,愈是癫狂。纵情声/色,无所畏惧。火车站浩浩荡荡的大军都是出来游玩儿的。
他们在杭州呆了三天,处处人满为患,楼外楼里西湖醋鱼都来不及烧,还好两人的全家福未受波及,除了他们和一条平静大湖,倾城飞雪,只有笑颜如花了。
韶华工作累的七荤八素时,手边泡一杯茶,从皮夹里取出照片来细细端详,想起他们初见,她那张脸可真是又臭又硬,哪比得现今天真甜美?果然潜移默化的改变不曾令人察觉,直到凝固后成为永恒的纪念,证据确凿。
复刻了一张给她。离离揣在手里,觉得这相片上的人可真陌生,是自己吗?她会笑的这么白痴?
回到上海,又正值过年,炮仗彻夜噼啪作响,令人无法入睡,华康里的这一对伪父女除了年初五晚喜滋滋的迎财神之外,只有一桩兴趣爱好,就是‘说谎游戏’。
他们在沙发上面对面盘腿而坐,两人身上各驮一条厚棉被,大的那个像海龟,小的那个似蜗牛,均有一个锅盖儿在后头。
离离刷刷翻着《To Tell A Lie》,问道。“韶公子今年贵庚啊?”
“不多不少刚刚好比小犹太长七年零三十六天。”
离离含笑拿他开涮,“唔,韶公子年纪也不小了,可记得要早日娶亲呀,为韶家开枝散叶。”话音刚落,立刻承上启下,过渡自然。又问,“那敢情韶公子如今女朋友可有着落了?”
韶华诚实地回答,“没有。”
继而冲她无赖的一笑,牙齿都露了出来。“我有没有女朋友你不是最清楚吗?”
她仿佛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假装不经意随口一问。“那以前可曾有过女朋友?”
韶华摸了摸鼻子,沉着的说。“没有。”
谁知离离竟立刻拆穿他,“你说谎,说谎。”
“什么呀。”他脸刷的红了。
离离翻到书中某一页指给他看,“喏,书上说这叫‘皮诺曹’症状,人一旦说谎,就分泌一种叫做儿茶酚胺的化学物质,鼻子就会立刻发痒。你刚才摸了,摸了,你摸鼻子了!”
韶华耍无赖,“反对!这是隐私。”
“反对无效。”她一锤定音。
韶华无奈的俯首称臣,这书明明是买来对付她的,怎么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唉,我那两个女朋友其实都是女的朋友,没什么的。”
“不信。”
“喏,其中一个是我刚进大学,她请我看电影,我不能不给面子,就去了。后来想着礼尚往来,也要回请。”
“嗯。”
“我回请她的时候她却已经有新男朋友了。”
“呃,为什么?你傻呀,被人截糊自己不知道么。”
“唉,等我想起来回请她时都已经上大三了。”
“哈哈哈——!”离离笑得被子从身上滑落。
往他身前靠了靠,继续追问。“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啊…”韶华目眺远处,似乎陷入回忆。“好像是一起出去吃过一顿饭,然后我牵她过马路,就…就完了。”
离离抬着下巴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爸爸也牵我过马路的。”
“嗳。”
“爸爸还抱我。”
韶华已经开始擦汗。“嗳…嗳。”
离离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爸爸还和我一起睡觉。”
韶华满额头的汗擦都来不及,张了张嘴,很久都没‘嗳’出来。
离离将那两个前女友比下去,心情大好,问他。“没了?”
“没了。”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得罪人家?”
“没有吧。”
离离眼珠子轱辘一转,有些了然于胸,向他求证。“你是不是过了马路就放手了?”
“嗯。”
“哈哈哈——!”被子再次从她身上滑落。
离离抬手轻轻扣在他脑门,“二愣子。”
韶华也回请她吃了个毛栗子,“鬼灵精。”
第36章 天桥
一丛烟花闪过,照亮半边眉眼,两人都有些醉了,好像心里的某些东西被点燃,正孜孜冒着火花。将对方怔怔望着,一时谁也移不开眼。离离率先醒过来,将书往他身上一丢,小声说了句‘我去睡了’便逃走。
韶华将《To Tell A Lie》摆到书架子上,笑得心满意足,当初他买这本书只为寻求一个答案,现在有了结果,这书对他自然再无意义。
端午节临近,家家户户门前都插起艾草菖蒲,韶华吵着嚷着要吃粽子,离离去五芳斋买了一些他又不受,非要吃她亲手裹得。
离离瞪他,“我们就两个人,烧那一大锅吃不掉呀。”
他先斩后奏,买了几斤荷叶回来丢给她。“我不管,反正你做了我就肯定能吃掉。”
她无奈,只好整个周末都呆在家里裹粽子,韶华坐在她身后打下手,待小主人一声令下,“肉!”他立刻夹子一筷子酱肉塞进糯米里。
蒸出来整整一大锅,盖子一掀,甜腻肉香掺着荷叶的清气迎面扑来,引人食指大动。白粽肉粽赤豆粽,各有千秋,除此之外离离还骄傲的宣称有外头花钱也买不到的‘韶氏特色粽’,韶华吃了之后发现原来是里头放了两颗咸蛋黄,因为离离知道自己喜欢。
他一气吃了好几个,最后被她喝止住。“你疯了呀!前世没吃过一样的。”
韶华说,“不是前世没吃过,是去年没吃过。”
离离狐疑的抬头,却见他笑得意味深长。“喏,去年某人等我吃她的粽子,结果回来晚了粽子冷透冷透,唉。”
离离脸色微红,低头吃东西一言不发,韶华在她碗里又撒了些白砂糖,两人分食一颗白粽,满口尽是甜糯。
事后将煮好的粽子分门别类,楼上楼下各送了一些,算是和邻居联络感情,余下的让韶华拿回家给含秋。
去的时候自然是掐准了韶觉年不在,张妈打开门一见是他,惊的嘴巴都合不拢,赶紧扯开嗓门朝里头喊‘太太,太太’。含秋接过他带来的粽子,还半温热,险些掉下泪来,一双手摸着儿子的脸,觉得他黑了,瘦了,却愈发结实了,倒也欣慰。临走时要塞钱给他,韶华死活不肯收。
离离趁他回家的空档,将卧室里的电风扇取出来,打开基座一看,那两块金条原封不动,安然无恙的又躺回老地方。她微微一笑,觉得外头阳光灿烂,是一年一度的盛夏已在转角,正步履匆匆而来。
等知了齐鸣了,韶华买回来的冰格里便全是她做的雪糕。人家是普通的赤豆棒冰,她非要绿豆,菠萝都掺进去,搞点儿创造发明。夏天电风扇一开,呼啦呼啦,对着沙发狂轰滥炸。两人各自霸占了沙发的一角,一个坐着一个躺着,躺着的那个嘴里塞了棒冰,长长的腿惬意地搁在坐着的那人身上,他趁机揉揉她的脚踝又顺便摸摸她的小腿肚,嘴里重复的还是那老掉牙的话题。“人家都说东方女性的小腿又粗又短,我看你是又细又长,跟竹竿儿似的,小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离离撅着嘴坐起来,有些不快,只觉得棒冰也不好吃了,形同嚼蜡。
其实他们之间的这番玩笑话已有一段时日了。
离离总是将‘哟,韶公子你还不结婚啊,女朋友还在天上飞啊?’之类的挂在嘴上,韶华的反击无非是,‘韶小姐你怎么还是小不点儿,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诸如此类。
开始时两人的回答都十分圆融,一个说,‘爸爸陪你一辈子’,另一个说‘我陪爸爸一辈子’,时间久了,便心浮气躁,开口闭口火药味十足。
离离此时是裹了一肚子说不得的委屈,她化妆,烫头发,戴耳环,拔苗助长似的到底为了谁?他还总提醒她自己还小,戳着脊梁骨令人难受,顿时怒火倾巢而出,对着他大腿轻轻揣了一脚,叱道。“我就奇了怪了我长不长大到底关你屁事?!”
他也激动起来,“你说不关我的事我以后就不管了!你别来找我。”
她口不择言,“那我老了也不养你。”
“好!”他气得一把将她的腿拍掉。
两人久久坐在那儿,中间像划了楚河汉界,谁也不开口,谁也不让谁。
韶华知道,他是等不及了,生怕时间走太快,而她也追得吃力,觉得时间过太慢,彼此都怕光阴白白蹉跎了。她知道他在等,他知道她在追,可一个是爹一个是女儿,他们之间的路要去向何处,根本还是未可知的迷途,于是两人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心里焦急无处宣泄,便要不停试探对方,结果遭罪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