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杀人者是一个真正冷酷的人,就没有厌恶、恐惧这种东西的意义。就算恭恭敬敬地对待,尸体也不会复活,当然也不会作祟或带来污秽吧。
可是,大部分的杀人者会试图遮蔽视野中的尸体。当他们无法逃离尸体时,就会让它远离视线所及的范围。会把它放进箱子,或盖上布。尽管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他们会盖上东西,使尸体消失在视野之中。我认为凶手会掩埋、隐藏、烧毁或肢解尸体,不只是单纯地为了处理尸体。
我不是学者,不可能了解犯罪者出现这种心理的内心活动。
可是根据我的体验来判断,大部分的杀人犯都不想看到尸体。
所以如果没办法逃离现场,也没办法埋掉或覆盖掉尸体,他们会至少盖住遗体的脸。如果连这都办不到,他们会主动背对遗体的脸,至少会闭上眼睛。
与其说是不想看到,更应该说是不想被看到吗?
虽然我觉得尸体什么都没看。
和亲手杀害的遗骸待在同一个房间,让尸体躺在床上,或扶它起身坐下,甚至对它说话,而且那种行为并没有任何实质益处的话,我认为那根本是精神失去平衡,完全疯狂了。
「这如果是正常人的神经……可没办法一直和尸体待在一起哪。」我说。
「会不会就是不正常呢?」
木场阖起一直打开没有揭动的扇子。
他流了汗。
「不正常……你是说异常吗?」
「与其说是异常……也有失常的情形吧?最近疯疯癫癫的家伙不少,可是就算不到那种程度,人只要被逼到一个限度,根本不晓得会变得如何啊。人一错乱,就没有什么东西南北可言了。如果这么假设,伯爵那没有一贯性的行动也解释得通了。」
很遗憾……
木场的推理有瑕疵。
「只有假设伯爵是凶手的情形,才会看起来没有一贯性啊,木场老弟。」
「咦?」
木场睁大了细小的眼睛。
「没必要硬是把正常搞成异常啊。」
「我并没有硬是……」
「听好了,如果伯爵不是凶手,他的行动就没有任何矛盾了,一点儿都不奇怪。对吧?不是吗?」
木场沉思了一会儿,不久后他说道:
「是呢。换句话说……只要当成伯爵并没有说谎就是了?」
「没错。只要当成错乱、异常,什么事都有可能,的确是简单多了,可是没必要把说得通的事硬是扭曲,搞戍异常。而且伯爵并没有错乱。伯爵听到管家的通知时,也完全不当一回事,如果人是他杀的,尸体被发现了,会是那种态度吗?如果说那也是因为他错乱了,那也不叫错乱,根本是发疯了吧?」
那就变成是暂时性的精神障碍吧。可是,
「由良昂允并没有疯。我们抵达的时候他的确很混乱,但虽然混乱,也不是错乱或发狂。他很情绪化,完全无法维持平常心,但那反倒是理所当然的事。再怎么说,听到短短十几分钟前都还在一起的老婆死了,再加上有一群凶神恶煞的粗鲁家伙闯进家里来,任谁都会混乱,也会生气啊。不是吗?」
「说的……也是呢。」
木场干脆地同意了。
「而且伯爵到最后都不肯接受老婆死掉的事实。他不相信哪。现场勘验结束,要把他老婆用担架搬出去的时候,他大哭大叫地说,你们要干什么?要把她带去哪里……」
伯爵抓住担架,掀开盖住遗体的白布,吵闹着,「不要把她带走!」
他不是隐藏尸体,反而把盖住尸体的布给掀开了。
喏,她没死啊,她根本没死啊,你们看清楚,你们看不见吗!——伯爵大叫。
那副模样,根本是不顾形象了,我记得很清楚。正因为他是个装模作样的富豪华族大人,反而更显得悲哀、滑稽。
「如果说他错乱,应该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吧。我老婆死了,把我老婆还来——他一副是我们警察杀了他老婆的口气,顶撞我们,然后又哭了。一个都多大年纪的人,却……」
「以伊庭先生的眼力来看,他的泪水也没有半分虚假吗?」
「嗯,他很悲伤,遭一点绝不会错。好笑的是,我们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说明清楚人不是我们杀的,让他接受凶手是我们以外的人。他了解之后,才总算不再混乱了。后来……嗯,他在侦讯中的应答非常理性。」
「唔唔……」木场抱起胳臂,「那是怎么样?如果全面相信那位伯爵大人的证词……行凶时间就是早上七点三十五分到女佣抵达之间的十几分钟了。是这样吗?」
「嗯。嗳,是啊,细节我已经记不得了,有些地方没什么自信,不过这部分应该不会错。可能行凶的时间再怎么大略估计,顶多也只有二十分钟。」
短短二十分钟的空白。
这二十分钟经过二十三年,依旧是一片空白。
「和死亡推定时间没有冲突吗?」木场问道。
「唔,那个时候和现在不一样,没办法估出太精确的时间。当时也没有里村的手腕那么高明的法医哪。我记得也有解剖之后,就这样直接烧掉再还给家属的情形。所以,唔,验尸结果说大概是那个时间,差距也不是太大,我们也没有特别质疑。」
「死因呢?」
「窒息死亡。很单纯的行凶方法。就像外表看到的一样,没有外伤。一般窒息死亡,被害人会猛烈挣扎,不过我记得医师说有药物痕迹……不是有那个什么……」
「三氯甲烷吗?」
「就是那个。医师说凶手大概是让死者闻那种药,失去意识以后,紧紧地捂住鼻子和嘴巴。至于是药物残留在遗体,还是有什么痕迹,这我就记不清楚了。」
「凶器——也不算凶器吧——找到浸了药的布块吗?」
「房间里什么都没有。至于药……对,我记得屋子里有类似那样的药。有个柜子摆满了玻璃罐装的药品。柜子并没有上锁,任何人都可以取用,而且也有被拿出来的痕迹。」
柜子的灰尘说明了这一点。
药瓶曾经从柜子里被拿出来,再摆回去。
灰尘画出一道清晰的线条,其他的瓶子周围都是灰尘。
由于不知道原本还剩下多少的量,无法确定是否被使用过。但是不可能只有那个瓶子毫无目的地被拿出来,所以警方判断凶手应该就是使用那瓶药犯下罪行。
「指纹呢?」
「伯爵的指纹、管家的指纹,其他还采到七八个。当时没有现在这样的技术,不过还是采到了一堆。可是啊,要是能够靠指纹查出来就简单喽。」
「有很多人频繁地使用那瓶药吗?」
「那不是日常生活用得到的东西。只是很旧了,所以陈年的指纹就那样残留下来。听说那本来是过世的上代伯爵的东西,没办法采集故人的指纹,所以也无从比对。」
「那种药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伯爵的父亲是个博物学家,大概是用来做标本的。做甲虫标本之类的时候,不是会用到吗?」
「那栋洋馆里也有甲虫吗?」
「不,这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记得鸟。不过那里也有类似博物馆的房间,或许也有甲虫。
「狮子身中虫吗?」木场重新盘起腿来。
「那是啥?」
「不,我只是想到,会不会是内部的人下的手。」
「内部的人啊……」
那个时候,
包括别馆在内,住在由良邸的人约有三十多名。
我记得是这个数字。管家、厨房领班,女佣大概有十五个吧。负责打扫、洗衣、维修屋子的人员约有十个,厨房我记得有五个人。
还有,
说是伯爵的叔公的男子、他的妻子和儿子——当时大概十五、六岁,还有叫做「由良奉赞会」的财产管理机构的人,有四、五个。
还有……那是,
叫什么名字去了?
「听说由良家原本是公家,本来似乎不是多富有,可是上代伯爵的妻子娘家是个大财主,经营了好几家大公司,有着数不清的土地什么的。而那一族的成员全都死光了,什么股票、权利的,我是不太懂,总之这些东西全都由上代伯爵的妻子——也就是伯爵的母亲继承了。」
「那些公司……是伯爵在经营吗?」
「才没有。伯爵家或许地位非凡,但在做生意方面是门外汉。所以公司什么的是交给别人经营。不过听说他还是最大股东还是什么——那种世界跟我无缘,所以我也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代表权的。」
「有油水可以揩就是了。」
「又不是江湖艺人的头头,你那是什么怪比喻?」我说。
木场搔了搔头,「不拿熟悉的事情比喻我就不懂嘛。」
「咱们好像彼此都是傻子哪。嗳,由良家好像是只要企业有收益,就会自动赚钱啦。公司的生意似乎也相当兴隆,不过现在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可是啊,不管再怎么有钱,那些公卿贵族也不知道该怎么运用吧?」
「就这样平白糟蹋吗?」
「财宝摆着也不会糟蹋,只是有人看了觉得可惜,提议既然有钱,就该好好地拿去运用,以钱滚钱,那就是那个……」
「奉赞会吗?」
「对,就组成了这样一个组织。现在的话,算是财团法人吧。所以昂允这个人,打出娘胎以来,就从来没有自己辛苦揽过半毛钱。嗳,他父亲似乎也差不多啦。然后……」
我记得当时还有那个叫什么公司的社长和两、三个干部。
「结果……」
我改变坐姿,都忘了动了,屁股好痛。
「结果在馆里过夜的人里,没有任何可疑人物。」
「是吗?那些亲戚不是很可疑吗?那个叔公吗?还有他的家人,不是有继承权什么的吗?如果是觊觎财产,会不会就是那些家伙?」
「就算是这样,杀了刚嫁进家门的新娘又能如何?就算杀了新娘,伯爵本人也还活蹦乱跳的。别说什么财产了,连一文钱都捞不到。既然要杀的话,在伯爵娶老婆之前先做掉伯爵本人,犯的罪相同,效率也好上太多了。」
「唔,说的也是,不过……会不会是先手下为强,不让伯爵生下继承人?」
「那样的话,那他们应该会反对婚事吧。可是一开始提起这桩婚事的,就是那个叔公啊。」
我记得……是这样的。
新娘遇害,那个人比伯爵更要慌张、困窘。
那个粗俗的男子不正是这么说的吗?我看不惯本家的年轻当家成天关在家里,一点娶亲的打算也没有,才斡旋这桩婚事。他还埋怨,要找到门当户对的对象,不知道花了他多少功夫。他说他四处寻找,找来了一个听说和老交情的候爵家有亲戚关系的女孩和伯爵相亲。
「我记得他一直哀声叹气,说面子都给丢光了。感觉比起新娘的性命、伯爵的心情,他的面子更重要多了。」
在我的记忆中,他的言行举止俗不可耐,毫无品性可言。简单明了地说,他就是个讨人厌的家伙。
可是,他只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并不是凶手。
那种家伙绝对不会去做任何损及自己利益的事。
「那个亲戚也是华族吗?」
「不,听说在华族令颁布前就分家了,所以没能得到爵位。要是没有分家,他就是伯爵家的一员,但已经分了家,所以只是和伯爵家有亲戚关系的平民。我想被杀的新娘也是那类身分吧。由良家包括远亲在内,似乎有不少亲戚。还有什么亲族会的东西,那个老头就像亲族代表之类的人物。我不晓得他是不是还活着……」
「被害人的——遭到杀害的新娘的家人没有过来吗?」
「父母和兄嫂去过警署……不过我在现场,没看见人、他们应该是只出席了凶案前晚的婚宴,然后就回去了——不,或许是住在诹访哪里的旅馆吧。总之命案当晚,住在馆里的只有这些人。」
亲戚,公司相关人士,佣人。
理所当然的成员。
可是,
我总觉得……不太对劲。
因为我完全感受不到家人、亲戚、朋友这些关系所蕴酿出来的特殊氛围。
「他们感情不好吗?」木场问。
「算是感情不好吗……?彼此之间非常客套,嗯,感觉不到温情吧。那个时候我以为华族大人都是这样的。」
「我认识的华族大人的一族也怪得无可救药呢,和我们相差很多。」
「是相差很多。」
住的世界不同——我觉得不是这样的问题。
「嗳,家人,亲人这种东西,不管什么样的情形,都是爱恨交织的吧。像夫妇,原本根本是陌生人,但每天都得见面,一起生活,总会碰上许多问题的,而且血缘相连的关系也非常微妙哪。不对吗?」
「一点都没错。」木场说,「我还是独身,不知道夫妇是怎么样的状况,可是你说亲人这东西麻烦得要命,这我倒是戚同身受哪。我的老家也是乱成一团。我就是懒得应付他们,连回去都不想回去。」
「还有得乱就该庆幸啦。」
我已经,
没有家人,也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
那些家伙……
「由良家的那些人,连吵都吵不起来。唔,那个叔公好像是想把事情吵大,可是在闹起来之前,一下子就平息了。结果啊……怎么说,毫无感情的起伏吗?由良家的人好像跟骨肉之争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因为处在中心的是伯爵吗?
「那……你是说没有动机吗?」
「动机啊……嗳,凶手不是只靠动机就可以决定的。或者说,动机这种玩意儿,有些时候是事后才硬掰出来的,不是吗?」
「是啊。」木场说,「有些动机就算听了也莫名其妙。最近的事件实在复杂得棘手哪。我最不会应付自白这东西了,我还是比较喜欢亮出不动如山的证据,来句『乖乖束手就擒!』这一套哪。」
「就是讲这种老古板的话,你才会被人家叫什么武士。可是啊,你说的没错哪。我们应该处理的是切割得开的事实。没办法切割的东西,本来就不能切割。就这样送到法庭去,让法官去切割,才是正确的作法吧。」
但是实际上……
在现场无法切割而产生的剩余,会由刑警带回去。
而法官应该也会把法庭无法完全切割的剩余给带回去吧。
都是遭报应的工作。
「没有任何物理证据。」
「一点都没有?」
「凶手没有留下半点痕迹,连根头发也没有。」
也没有指纹和遗留品。只有药品柜的灰尘痕迹,总算让我们知道真的有人做了些什么。
「不在场证明呢?」木场的表情变得严肃,「住在馆里的人里面……有谁能在那空白的二十分钟之间侵入新郎新娘寝室?」
「除了伯爵以外,几乎全部的人都可以。」
「除了……伯爵以外?」
「伯爵离开房间,和等在门外的管家一起走到途中。好像是一边移动,一边交代当天要买的东西等事情。伯爵在走廊和管家分开,和偶然在那里的女佣一起前往杂物间——那应该不叫杂物间,可是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叫——往那个存放物品的房间去。杂物间还有另一个女佣,她迎接两人进去。」
「也就是说,伯爵一直都和什么人在一起罗?」
「没错。」
管家与伯爵分开后,前往厨房。
我称为杂物间的房间,位在一楼相当里面的位置。如果记得没错,它就在沿着楼梯后面又宽又长的走廊走去,尽头处同样宽阔无比的书斋前右转,更里面的地方。
另一方面,厨房有好几个出入口,一楼楼梯口附近,也有一个可以直接从大厅出入厨房的门。管家的话,只要和伯爵分开以后立刻折返,也有可能行凶的。
从途中和伯爵同行的女佣,还有先进去杂物间的女佣,都交替退出杂物间了。就在第二个女佣退出之前,第一个离开的女佣吩咐的第三个女佣抵达了。
「只有伯爵一直处在他人的目光所及之处。其他人……」
其他佣人都各自忙着。他们并没有特别监视着谁,所以要厘清不在场证明,是不可能的事。
公司的干部都待在分配给他们的客房内。奉赞会的人好像几个人住同一个房间,不过有人睡觉,有人去参观标本,有人到屋外的湿地散步,行动不一,没有人能够把握其他人的动向。
叔公还在睡觉,他的妻子在房间的浴室泡澡,儿子在外面。众人如此作证,但没有人能够证明。
「那,只要怀疑……」
「我们当然怀疑了。可是也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证据。我们连每一个女佣的来历都彻底查清了,因为不晓得会在什么样的地方发现关连哪。可是……」
「什么都查不到?」
「连个屁都查不到。」
「这样的话……」木场歪起粗壮的脖子,「可是……有那么多人热热闹闹地出入,外面的人……」
「可以简单地侵入。」
当然……我们也检验过外人行凶说了。
洋馆占地很广,可以潜藏的地方多得是。玄关没有上锁,不知道究竟有几道的窗户大半都开着,不法之徒很容易侵入。
即使真是如此……洋馆距离村子也非常遥远。
驻在所接到通报,是发现遗体一个半小时以后,辖区警察抵达,是将近上午十点的事。本部接到发生杀人命案的连络,是大约中午过后。我们本部的搜查员赶到现场,都已经远远超过中午,是下午三点了。
凶手有大把充裕的时间可以从现场逃离。
就算搜索附近一带,显然也是白费工夫。记得紧急调查会议之后,派遣搜查员到邻近的村庄时,都已经将近黄昏了。
「慢太多步了。」木场说,「初期调查的失败是致命伤——这是我认识的警部给的金玉良言。」
「喂喂喂,当时条件和现在可不同哪。那里是乡下,连电话和电力都没有啊。再加上路况那么糟糕,我们已经尽了全力了。而且村子很小,我们料定如果有可疑人物出没,应该马上就可以揪出来。我们相当严密地盘查了陌生人、行动可疑的人物……可是还是没有成果。」
「完全没有成果?」
「嗳,是抓了几个人啦,可是和由良家的事件没有关系。」
「您还真是说得斩钉截铁。」
「我可以断定,至少现在我可以断定。」
「为什么?」
「因为,」
又,
「又发生命案了。」
没错。
四年后,
彷佛模仿之前的事件似地,同样的命案在同样的舞台,以同样的班底.忠实地重演了。
不一样的,
只有被害人的名字。
「这样啊。这表示和第二次的事件无关的人暂且是没关系的。不,等一下,伊庭先生,这样下结论会不会太言之过早了?」
「我不这么认为。第二次的命案发生时,我们也都重新调查过之前逮捕的家伙了,但他们全都是清白的。我们也考虑过那些家伙里头有第一次命案的真凶、第二次是其他人下手的可能性——也就是模仿犯的可能性,但是太勉强了。因为……都发生第三次了。」
「原来如此,说的也是。可是那样的话,就等于一次、两次、三次,不断地筛选吗?」
「是啊。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从所有命案的关系人当中,把公司相关的两个人、奉赞会中的一人、还有五名女佣暂时从第一次命案的嫌疑犯名单中剔除了。这些人和第二次的事件无关。」
「人换了吗?」
「第二次命案发生时,一个公司干部退休,另一个过世了。奉赞会的会计师换了另一个人,女佣在四年间辞掉了五个人。这些人在第二次命案时都有不在场证明。」
「当然……也有新加入的人吧?」
「有啊。女佣……我记得新雇用了六个人,那就等于多了一个人。」
「这些人也从嫌犯名单排除了吗?」
「没有。因为也有可能第一次是以外人的身分下手,第二次再以女佣的身分被雇用进来。」
用不着木场说,想得到的可能性,警方全都想过了。可是,
「第一次的案子也仍在全力侦办中,可是……你也知道吧?过了四年,搜查本部会被减缩,也没办法派任专任搜查官,像我,早就卸掉这边的工作,去进行别的调查了。没想到这时候又旧事重演,真是一片大混乱。」
第二次命案的概要……近乎可笑地完全沿袭第一次。只有发现时间、发现者及过夜的成员有若干不同,不管是现场还是状况都完全相同。包括我在内,第一次也参与调查的搜查员都毫无例外地感到混乱了,我甚至被那似曾相识的感觉搞到晕眩。
——仿佛再次阅读已经读过的书一样。
「就像戏剧一样。」
「不同点呢?」
「大概只有……伯爵离开房间的理由吧。伯爵一大清早就被叔公叫出房间。女佣不知情,前来通知早餐准备好了,却没有人应门,打开门一看……」
人死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
叔公去找伯爵时,就像第一次的管家一样,目击到新娘坐在床铺上。叔公好似乎是说,他在早餐前把伯爵找去,是要训戒他一些道理。
「第二个新娘是叔父公司客户的女儿之类的。喜宴在讽访还是哪里盛大举行,然后只有由良的亲属回到洋馆去。不同的地方只有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