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悉虫离我床,去我床,
未寝但卧,虽卧未寝。
此悉悉虫或称休喀拉。
——《嬉游笑览》卷七/喜多村信节
文政十三年(一八三○)

1

“我的记忆力比别人好。”女子说。
那又怎样?——木场修太郎心想。
木场完全提不起劲。虽然不到心不在焉的地步,但钻进耳朵里的话全都停留不了多久,一下子就溜到别处去了。停留时间太短,所以无法领会话中的意思。女子愈是滔滔不绝,木场就愈觉得无所谓。也不知道是真心这么想,还是装出来的。他连去分辨的力气都没有了。
就像为了消磨时间而进经典电影院,看着已经看过好几次的老电影。不管银幕中央的女子是哭是叫,甚至被杀害,身为观众的木场也莫可奈何。无论银幕里发生多么重大的事,老实说,木场一丁点儿都不在意。视网膜虽然倒映出有人在倾诉的模样,但他的脑袋是一片空白。
说到那个时候木场在想些什么,他想的只有被简慢地端到面前,用豆腐渣做成的像是寿司的东西上头摆的燻鲸鱼肉而已。
那么巨大的鲸鱼究竟是切下身上的哪个部位,才能变成这么寒酸的东西呢?这件事怎么样就是让木场在意得不得了。
“绝对错不了的。”女子有些激动地说。
——烦死人了。
在一旁托着腮帮子的酒店老板娘倦怠地开口:“连一丁点儿干劲……都感觉不到哪。”
就像猫撒娇的叫声般,完全无法捉摸。
老板娘说的一点都没错,所以木场没有回话。
“怎么啦?真拿你这个木屐警察没办法……”
老板娘——猫耳阿润眯起一双杏眼瞪着木场。
然后她瞧不起人地骂道:“没出息的懦夫。”原本热心倾诉的女子看到阿润此举,突然变得萎靡不振,一脸索然地望向褪色发黄的柜台。
木场总觉得有些内疚,可是他一想到自己就是在这种时候心软,才会每次都倒大霉,于是故意冷酷地皱起眉头应道:“罗嗦。”
木场是东京警视厅的刑警。
处理了好几个月的重大案件在今年春天总算告一段落,接着好不容易解决掉悔过书、报告书等他不擅长的文书工作,木场厌烦到了极点,回过神时,他人已经接近闹区了。然后……他来到了这里。
猫目洞——完全就是家落魄的小酒店。昏暗,空气也不流通。连客人都没有。没有说些无聊废话的陪酒小姐,也没有自以为是地说教的酒保。
只要能喝酒,去哪里都无所谓,但木场会特意迢迢远路来到与住处反方向的池袋这一带,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投身人群之中。木场懒得迎合社会的时候,就会来到这家店。
——大失所望。
不该来的——木场有点后悔。
的确。
不,如同猜想,当木场来访时,地下的这间小店没有半个客人。
不仅如此,老板娘一看见老熟客木场,早早就打烊了。这都是老样子了。与其说是生意不好,倒不如说老板娘根本无心做生意。
“我在等你呢。”老板娘装出笑容,睁眼说瞎话。
不去的时候,木场半年都不会光顾,老板娘不可能会等待这种不良客人。木场理都不理:“别说那种无聊的奉承话。”
然而……
没多久,阿润就叫木场看店,离开了店里。木场什么也没想,打定了主意专心喝酒自斟自酌时,阿润带来了一个说是熟人的女子。
“让她商量一下吧。”阿润这么说。
原来睁眼说瞎话并不是奉承,而是别有居心。女子频频倾诉她被人偷窥还是怎么样,让木场觉得烦躁。他不想听,不想思考。
所以木场连女人的脸都没细看,只是盯着缺了口的酒杯,看着卖相极差的小菜。
——竟然得寸进尺。
木场把像是寿司的东西扔进嘴里。
吃进嘴巴后他才想:这年头哪里还在做这鬼玩意儿?
豆腐渣寿司,是无法随意吃到寿司的年代才会产生的替代品。豆腐渣用来代替米饭,而鲸鱼肉则代替鲔鱼。
换言之,这是在没有米也没有鱼的年代才吃的下去的东西,木场以为水产品的管制废除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哪个笨蛋去吃这种难吃的东西,也不会再有哪个笨蛋端出这种东西给客人了。
食物卡在喉咙里,难吃极了。
木场在丰岛的辖区任职时,好几次到贩卖这种鲸鱼寿司的黑市寿司店进行查扣。
虽说比鲔鱼容易弄到手,但鲸鱼仍然是水产品。也就是违禁品,所以不能在市面上光明正大地贩卖。
木场偷吃过好几次查扣的鲸鱼寿司。
当然,这不是一个公仆应有的行为。可是警察就算查扣了寿司,结果也只能扔掉。实际上是贩卖违禁品的黑市不对,但是将黑市查扣来的贵重食物不当一回事的扔掉的警察,又算是什么?
木场总觉得难以释怀。
就算是违法的东西,当时的人过的也是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甚至有人饿死,而应该要守护社会的警察竟然将能吃的东西扔掉,这怎么行呢?要扔掉,倒不如吃掉——当时木场是这么想的。
每次偷吃都卡在喉咙里,每次木场都呛得厉害极了。
时隔几年后再吃到,他又噎住了。
木场急忙把酒杯中的液体灌进喉咙,结果呛得更惨了。
杯中的廉价酒不仅度数高,而且不知道原料是什么。
阿润见状,像洋猫般的的脸笑歪了。
“你啊,这样也算是刑警吗?空有个大块头。”
“我告诉你,刑警可不是小镇的烦恼咨询员那,喂!”
“干嘛?警察不是站在百姓这一边的吗?”
“警察是站在守法者这边的,我们只负责取缔违法者。”
“偷窥不也是违法行为吗?你神气个什么劲啊?”
“我是搜查一课的,办的是杀人案……”
这是借口。
他只是觉得烦。
“就算是失败了,但你这种块头活像个大佛的男人闷闷不乐个没完没了,实在是难看到了极点那。”阿润说道,用力撇过脸去。
——失败啊……
的确。
上次的事件里,包括木场在内的搜查人员的行动——不,本部的搜查方针本身就有着无法弥补的过失。尽管布下了天罗地网,被害人却不断地增加,而且这还是东京警视厅与辖区——国家警察千叶县本部倾尽全力进行的搜查行动。
有五个人在木场面前丧命。
即使不是木场本人犯下了致命的过失,杀人事件在身为警官的木场面前大喇喇地发生也是事实。当然,木场对于这件事并非不感到自责。他也觉得要是自己行事再聪明一点,或许能够挽救一两条生命。
然而,他也觉得这么想是自命不凡。他认为区区一介警官,能够做的顶多就只有那么一点程度了。
他绝不是自卑,也不是为了卸责而逃避现实。而且以结果来说,木场比搜查本部更接近真相,就算被责备擅自行动,他也自认为在有限的状况中,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后悔。
但是……这种情况,问题并不在于努力、判断或对错。
有意义的只有结果。
不管是做出正确的选择,或是真挚地努力迈进,结果失败的话,一切都是枉然。但是即使做错还是偷懒,只要结果顺利,一切都皆大欢喜。
确实是有疏失,许多人牺牲了。
但是凶手被逮捕,案子结束了。
无可奈何。所以木场不感到满足,也不觉得失望。他十分淡然处之,也不觉得自己像阿润说的闷闷不乐。只是……
硬要说的话……
木场不中意淡然处之的自己。总是驱使木场往不必要的地方横冲直闯的莫名冲动,现在却不可思议地沉静下来了。一点都不像自己。结果木场到现在仍对事件没有任何感想。他觉得这种情况,自己应该更情绪不稳、更激愤、更兴奋地做出莫名其妙的行动来才对。
那样比较像自己。
当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就算木场一个人大吵大闹,死人也不会复生,但是他觉得如果不至少大闹一下,被杀的人似乎会死不瞑目。这不是讲道理,木场认为自己的行动规范并不是道理。说起来,不管死了多少人,却只有一句“哦,这样啊”的话,那简直……
——简直就像战争。
木场这么感觉。他不愿意这样,他觉得这样是不对的。但是……
尽管眼前有那么多人死去,结果木场却无法有任何特别的感想。
这种达观而成熟的自己,让木场有些无法接受。只是如此而已。
他并不是在为失败而后悔。
木场只是嫌麻烦。
此时,木场进来后第一次正视阿润的脸。
鲜明的五官,玫瑰色的口红。
自己看起来应该完全是在瞪人,木场非常明白自己的容貌会带给对方不必要的威吓感。
细小的眼睛,粗犷的脸庞,健壮的脖子。
阿润意兴阑珊地撇着脸。
“呃……”女子消沉至极,无力地开口。“我还是……”
“你……要去那个叫什么的怪孩子那里吗?”
阿润撇着脸,慵懒地问道,女子苦恼了一会,应了一声:“嗯。”阿润小巧的嘴唇衔住香烟。
“这个嘛,我是不太赞成你去啦,不过总比这个笨蛋……”
笨蛋是值木场。
阿润点燃香烟,吸了一口,把烟吹向木场,接下去说:“可靠吧。”
“喂……”木场有点介意。“……你说的那个怪孩子是什么?”
“干嘛,那跟你无关吧?笨条子。”阿润骂道。“对啦,跟我没关系啦。”木场凶回去。凶都凶了,这下子也不能求人家告诉他,这次换成木场撇过脸去了。
女子见状想要开口,但阿润制止她,结果自己说了起来:“通灵少年啦。嗯?可是那也不叫通灵吧。我想想,是神童吧。叫什么来着?对了,他用的是什么照魔之术吧。”
“啊?什么照摸?”
“好像是照出魔物的意思吧,可以识破坏事和谎言。”
“哈,那岂不是太方便了吗?”木场不屑地说。
什么灵啊魔的,木场最痛恨那类东西了。细微的差异他根本不在乎,那类东西在木场眼中全是一丘之貉,全数排斥。
“警察里最好有一个,不,阁员里应该要有一个吧。”
“好像……也有人提出这样的意见。”
“你说什么?”
木场当然是开玩笑的。
老板娘只是望着天花板,悠然自得地回答:“内阁怎么样我是不知道啦,不过我听说那孩子在某件案子里大显身手,揪出了最烦。要是能够识破伪证,那一定很方便嘛。”
“混账东西,警察才不可能相信那种东西。我看八成是抓到偷咬沙丁鱼的野猫罢了吧?我不晓得什么神童还是少年,就算是神明还是佛陀,要是司法人员照着神谕行动,岂不是世界末日了?要是警察真的相信那种小鬼的胡说八道,这个国家就完蛋啦,混账东西。”
“那么……”阿润爹声爹气地说。“……这个国家差不多要完蛋了吧?”
“什么意思?”
“因为我听到的不是那孩子协助犯罪搜查这么简单的事,而是对逮捕罪犯做出实质贡献这样确实的传闻。这表示警方在搜查还是逮捕行动时,采纳了那个孩子的意见吧。一般民众是不能逮捕罪犯的。”
“只是传闻吧。”木场说。
阿润答道:“人不是说无风不起浪吗?随便什么都好。管他是小孩还是小狗,总比动也不动、像块腌泡菜石的刑警要来得有用多了吧?”
“你很罗嗦耶,知道了啦。”
“你知道什么了?”阿润说道,烦躁地摁熄香烟。“听好了,我可不是因为这位春子小姐要去依靠你说的那个死小孩的胡言乱语才这么说的。全都是因为你像头小便的马似的呆杵着不动。”
“你这个女人啊……”
“什么女人不女人的,别乱叫。”
“诶?我是客人耶!”
“我不记得这阵子有收过你的酒钱呢,请不要摆出一副大爷样好吗?”
“都倒酒给人喝了,还在那里说什么大话。每次来都关店,你上次还在里头呼呼大睡对吧?你在睡觉对吧?喂,别以为你骗得过刑警哪。而且你每次都尽拿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给我吃,说什么试吃,每次都害我拉肚子。听好了,阿润,事情要讲顺序,工作要讲职责。我不晓得这个人住在什么地方、但这种事得先……”
“你这人就会满口废话,这我当然知道。不就是因为附近的警察根本靠不住,才会像这样拜托你这个迟钝的笨蛋吗?你连这都不明白吗?你以为谁喜欢没事来找你这种长的像厕所踩烂的木屐的人商量啊?”
“呃……”女子——阿润叫她春子——怯生生地开口。“润子小姐,可以了,我……”
阿润无可奈何地看了木场一眼,无力地说了句:“对不起。”听起来也像是在对木场说。
“……呃,也不是这一两天就会怎么样的事,而且也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我还是去请示蓝童子大人……”
“等一下。”木场忍不住插口。“那类通灵的骗子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干嘛插嘴?木场心想。
“所以最好不要和那种人扯上关系。”
多管闲事。说起来,这根本不关木场的事。只是他有个怪癖,别人用力推他,他就会狠狠地顶撞回去,但是对方一缩回去,他就会伸手拉过来,教人伤脑筋。木场天生就是个爱唱反调的人。
——不对,我是三岁小鬼啊?
应该是吧,这不是大人的反应。
阿润垂着头,她一定正暗自窃笑。
“你笑什么笑?我最痛恨占卜这类鬼东西了。我干的这一行,也认识很多被害人。和那种人扯上关系,没一个有好下场。那种人就算你不去碰,也会自己找上门来,没必要去自投罗网。那岂不是叫什么扑火吗?”
阿润露出少女般的表情,把笑意给咽回去似地说:“可是我说你这个人啊,实在是太好笑了。不过……嗳,算了。春子小姐,只有这件事,这个傻瓜说的完全没错。我也告诫过你不知道多少次了,你最好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春子虚脱地“哦”了一声。“我也这么想,可是……”
“可是?”
“以前曾经有一次……是碰巧的,呃,我得到蓝童子大人的忠告……怎么说呢,是和我有关系的……”
“和你有关系?”
“嗯,所以我想……应该可以信任吧……”
“喏,那边的刑警,都是你不好好地听人说话,春子小姐才会这么想不是吗?这小妮子就是不干不脆的,要是放任她这样下去,一定会去找那个小鬼的。和那种人扯上关系,不是准没好事吗?”
“那你是要我怎么样?”
——结果不又是这样了吗?
木场重新聆听女子的说明。
女子——自称三木春子。
她今年二十六岁,说是静冈人,因故战后来到东京,前年开始在东长崎的缝制工厂上班。没有家人亲戚,独自一人住在工厂的宿舍里。
春子这个人的外表一点特征也没有,就算往后在别处再度碰上,也令人怀疑是否能够认出她来。乍看之下,她并不像耽于玩乐的女人,服装也十分朴素,这样的女子怎么会认识酒家老板娘?木场对这一点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女子没有述说她上东京的理由,也没有说明她与老板娘的关系。
“很缠人。”春子再三强调。
看样子似乎真的很缠人。
让春子评为缠人的,是住在附近的一个派报员,名叫工藤信夫。
春子说,工藤从去年秋天开始就一直纠缠不休,让她不胜其扰。说白一点就是追求她,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你……不喜欢那个人吗?”为了慎重起见,木场问道。
因为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实际上,这类纠纷很多时候是旁人理不清的情侣吵架,没有人被别人喜欢会感到不快。虽然其中有些人会觉得烦,但那只是不中意追求者或状况,对于受人喜欢这件事本身并不感到厌恶。
不过世上也有许多情欲胜过爱意、只是出于性冲动而追求异性的无耻之徒,那类情况,只是一种伪装成爱意的性骚扰,不过就连这种岂有此理的求爱,也有人觉得没那么糟糕。
而这类情形,女方不愿意的态度大部分都只是装装样子而已,所以更棘手了。像木场总是对此感到困惑不已。
当然,无论是男是女,如果自己的人格遭到漠视,只被视为性冲动的对象,不可能会觉得高兴。即使如此,仍然有些人觉得不坏,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好色或淫荡,只是他们受虐的心理受到刺激吧。木场这么想。
不过……
木场既未追求过别人,也没有被追求过,当然无法斩钉截铁地断定。虽然无法断定,不过向对方倾诉“我喜欢你”,应该很接近臣服于对方,向对方说“我任凭你吩咐,请你收我为小弟”吧。如果这样的话,被追求的一方对于追求的一方是不是会萌生出优越感呢?因为对方 奉上无条件的恭顺。一个人只要稍微有点支配欲、或自尊心稍微强烈一点,即使对方的色欲显而易见,还是不会觉得不愉快吧。
反过来也是有可能的。被追求的一方若是有被虐倾向,在不同的意义上,也会有不同的感想吧。
不管怎么样,嘴上说讨厌,也是喜欢的一种表现方式——男人这种可笑的逻辑能够行得通,也是因为有这些复杂棘手的例子存在吧——木场心想。
不过对于不擅长处理感情问题的木场来说,这些或许都只是自以为是。
但是,木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种事终究只能让当事人自己解决。木场知道几个事例,表面上虽然不断地说烦人、讨厌、很困扰,但是摊开来一看,别说是讨厌了,根本就是两情相悦。碰上那种事,被找来调停的第三者简直成了在可笑也不过的小丑。
多管闲事不合自己的性子,所以木场要确认春子是不是真的觉得不快。
“你真的讨厌他到作呕的地步吗?”木场再次询问。
一时没有回答。
隔了一会儿,春子断断续续地回答:“其实……也不是……讨厌啦……”不出所料。
“那样的话,你就应该听听那个人……”
“可是……”
木场就要开始谆谆教诲,春子似乎察觉,立刻打断他接下来的话。
“可是他成天监视我。”
“监视?”
“如果只是冥顽地纠缠不休,那还没什么。不,这样也不好,可是我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所以真的、真的一点都没有把他当成对象来考虑。所以说,与其说觉得烦,我更觉得……呃……有点恐怖。过年时,我曾经拜托厂长,请他制止那个人继续纠缠我。”
“然后呢?”
“原本他在我的公寓附近徘徊、或是在工厂后门埋伏等我下班、或晚上站在窗外的行为……”
“他做到这种地步吗?这……这家伙真难缠哪。然后呢?”
“嗯,厂长人很亲切,还担任町内会的干事,所以也很有影响力。我和厂长商量后,厂长便说交给他,不过因为担心当面说会起冲突,便去找提供工藤先生住宿的派报社老板申诉,说他那样造成别人很大的困扰。于是工藤先生那些奇怪的行为……”
“收敛了吗?”
“是的。”
“那不就好了吗?没有任何损害嘛。叫人家连想都不能随便想,再怎么说也太过头了吧?”
木场这么说,阿润边揶揄似地说:“你是专门单恋的嘛。”
木场恶狠狠地瞪她,却没有半点效果。
“你真的都没在听呢。听好了,春子小姐从刚才就一直在说后来的事。只有那样的话,连犯罪都称不上。谁会为了那种事去找刑警商量啊?”
说的也是。
她是说……被偷窥吗?
——被偷窥啊……
“嗯,总不会是二十四小时随时都有人在偷看你吧……?”
二十四小时随时都有人在看我——不久前落网的连续杀人犯这么诉说。难当然是妄想,不可能有那种事。
不过,木场知道就算那个凶手例子特殊,平常人也很容易萌生那类的妄想。他听过以前是精神科医师的朋友详细的解说,强迫性神经症、精神分裂症,并不是什么特殊的疾病。如果说是,包括木场在内,每一个人都是精神病患。一听之下,才知道那似乎只是程度的问题。
但是就和占卜、通灵一样,木场也非常痛恨精神分析和心理学。对木场来说,这些东西只是根据的理论不同,其实性质根本相同。要是这么说,医师一定会生气地要他不许混为一谈,但占卜师应该也一样会抗议吧。虽然占卜不合道理,但自古以来就深植民间。另一方面,精神医学虽然符合道理,却还是开发中的学问。若论有没有公民权,占卜搞不好还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