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 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野三七块茎,一并喂给了梅花鹿。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药吗?人称血参,你们这群没见识的一定没见过,看你们都是羽林,告诉你们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还有消肿定痛之功效。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痛,咳血,外伤出血,吐血,病后虚弱有奇效。这用这样的宝药已经喂养这只鹿三年了,看到了没有,它如今终于怀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这头母鹿就会死去,而刚刚降生的小鹿就会成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饮一口它的血,再重的伤势也会复原。你说,你给三两好银跟抢有什么区别?”
“你是术士?”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今日带着这头母鹿来到集市上,就是为了让它吸收人身上的阳气,好助他产崽。”
见朋友都被云琅说的那头神奇的梅花鹿给吸引了,霍去病却把目光放在云琅手上那块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样子他并不信梅花鹿有那样的功效。
“这血参真的如同你说的那么神奇?”
云朗大笑道:“找一个受伤的人试验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从高大的战马上跳下来,捏着拳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你的笑脸就想打一拳,不如我们用你来试药,只要你说的血参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镒黄金买你的宝药。”
云琅笑道:“我们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马上飞扬跋扈的样子心头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错,挨一顿揍之后再治好你,让你切身感受一下宝药的厉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这人怎么看怎么讨厌,没想到说出来的话倒是很合胃口。”
话刚刚说完就捏着拳头冲了上来。
“停,停,停,先脱掉甲胄!”
霍去病愣了一下,还是慢慢脱掉甲胄,对同伴道:“我们今天一对一绝对,你们莫要插手,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云琅对于这一场决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来自于跟老虎嬉戏了大半年,体质增强的很快,就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还在摆高人姿势的云琅。
云琅纵身一闪,避开霍去病的身体,却环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霍去病去势很急,被云琅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右转过来,同样转过身体的云琅已经抬高了左手,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与此同时,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样重重的砸在云琅的左肋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云琅差点惨叫出来,没想到有心算无心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云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引来一片惊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气都喘不上来的云琅强行忍着疼痛,双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惊呼声中挪到发晕的霍去病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霍去病的身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云琅纵身一扑就把霍去病扑倒,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后脑,没两下,霍去病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浸湿了一大片。
见霍去病不动了,云琅就站起身,脸色煞白却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回过气来之后从革囊里掏出两块野三七根茎丢给一脸震惊的褚少孙道:“内服,煎汤,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诸位羽林少年,纷纷从马上跳下来,围着云琅不让他离开。
“让他走!”昏过去短短时间的霍去病拒绝了朋友的帮助,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计还没死,可还敢比过?”
云琅嗤的一声道:“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你舅舅会找我麻烦的。”
提起卫青,霍去病顿时如同一个爆发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卫去病,我们再来过。”
说着话,霍去病不顾长流的鼻血推开褚少孙准备再扑上来。
云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输了,想要再打,选个时间。”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厉害,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好,云琅的那一拳将他的鼻子打的错位了,确实不宜再战。
“明天!”
云琅笑道:“谁有空陪你们玩小孩子的游戏,我有读不完的书等着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见不散!”
云琅说完,就从地上捡起霍去病的钱袋,在手上颠颠然后揣进怀里大笑道:“果然是一只肥羊。”
霍去病这时候显得很平静,安静的接受伙伴们的救治,见云琅走出十几步了,张嘴问道:“你是谁?”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是也!”
褚少孙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该我们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里拿着两块野三七摇摇头道:“他是我的,不许你们抢。老秦人?缙云氏?云琅?耶耶记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第二十章 打闷棍
霍去病的拳头力量大极了…
云琅用胳膊夹着肋部在草地上来回翻滚妄图释放疼痛。
对于忍痛,他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够打赢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艺有多么得高强,完全是因为自己能忍住钻心的痛苦并发起反击。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与他想当,云琅如果不跑的话,后果难料。
说起来,云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脚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云琅解开衣衫,只见肋部好大一片红晕,相信到了明天,红晕就会成熟,变成一大片紫青。
忍着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喘一口气都会痛。
取出一颗野三七,云琅忍着苦涩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准备去太宰所说的宫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个庞大身影重重的将他压在地上,同一时间,他听到梅花鹿也发出了惊恐的呦呦声。
恶臭充满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个男人压在肋下。
那个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刚刚遭受了重创的云琅根本就无力抵抗。
于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挣扎,放缓呼吸,假装昏了过去。
压在他身上的男子见云琅不再挣扎,就嘿嘿笑着从身上掏出一截麻绳,将云琅的手脚捆绑的结结实实。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两个粗壮的男子小心的束缚着母鹿的四条腿,比对付云琅温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轻一些,这可是绝世宝贝,我们就指望它下崽子赚钱呢。”
捆绑完云琅的汉子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高声道。
云琅幽幽的醒来,看着眼前的汉子道:“诸位好汉,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产,如果诸位好汉放过我,小子将家产双手奉上。”
为首的壮汉笑道:“这就不劳小郎君费心了,看你穿着,你家里能有几个钱?倒是你跟这头神鹿能卖大钱。小郎君,咱们打一个商量,我们兄弟出手就是为了钱粮,只要你不挣扎,让我们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风馆,我们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云琅一脸的惊惶,连声道:“我怀里还有一个钱袋,里面有三两好银,我把银子给你们,你们放了我如何?”
大汉大笑一声,探出黑乎乎的脏手伸进云琅的怀里,取出霍去病的那个钱袋道:“我们知道啊,小郎君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我们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大汉嬉戏云琅的话让其余两个大汉笑了起来,云琅只好痛苦的闭上眼睛。
“周庆,梁甲,快把鹿抬走,这里离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发现我们坏规矩,砍脑袋都是小事,快走。小郎君我来扛,仔细些,千万不敢伤了母鹿,它肚子里面的崽子比你们的命值钱。”
云琅被为首的壮汉粗暴的扛上肩膀,云琅瞅着壮汉的爬满虱子的后脑勺,叹了口气,就屈伸一下胳膊,从袖口里拽出一根三寸长的锥子。
出门的时候,太宰不允许云琅拿走弩弓,只给了一把普通长剑,徐夫人的匕首也没有让云琅带走,一旦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谁何(西汉的谍报)查到就没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人的后脑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这里的头骨很薄,却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体的脑干就在这一带,这个区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云琅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顶针,这是他为缝衣服特意制作的,由薄铁皮制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坑。
杀死这个扛自己的大汉很简单,只要用顶针顶着锥刺快速按进他的后脑即可,铁刺进入后脑再被头发掩盖,云琅相信其余两个猎夫匆忙间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这么一来,另外两人怎么处理?
眼看他们一行人就要走进一片松林,一旦歇息,这么好的杀人机会不一定会再有。
云琅不再犹豫,双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铁刺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坚硬而锋利的三棱铁刺,如同刺穿一层熊皮一般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大汉的身体猛地顿住了,云琅趁机将后半截铁刺全部按进他的后脑,这个过程中,云琅看的很仔细,只冒出了一粒晶莹的血珠。
大汉的身体软软的倒地,云琅也跟着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汉摔倒的动静惊动了周庆与梁甲,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见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着的梅花鹿,来到彭毒身边,大声的叫唤,希望彭毒能够醒过来。
周庆疑惑的看着手脚都被捆死的云琅,又检查了一遍彭毒的身体,没有找到任何外伤。
“羊角风!快点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云琅连忙对周庆道。
周庆把目光从云琅身上收回来,看着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的彭毒对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开彭毒哀求的目光点点头道:“羊角风,没法子救啊。”
周庆,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里,临走时还对继续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场也算是对得起你。”
然后他就抱起梅花鹿,让梁甲继续扛着云琅走进了树林。
这两人走路的样子很有意思,自从彭毒死掉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就在相互戒备。
谁都不愿意走在前面,所以,他们两人只能并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谁都喜欢,被人抬着走的时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个不停。
现在,被人抱着,它反而安静了下来,只要经过它喜欢的嫩枝条,还会撕扯两口。
云琅的铁刺还有十几根呢,在这种状况下没有使用的空间,同时,这也不适合继续用这一手杀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风死掉了,周庆在极度恐惧之下,恐怕会对云琅下杀手。
一座木屋出现在小路的尽头,这座木屋是用松树做框架,辅以竹子建造起来的。
看起来非常的简陋。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梁甲将云琅丢在一堆干草上,周庆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开它的四脚,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柱子上。
两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两边,用树枝子穿着一些兽肉挑着在火塘上烤。
“周庆,你说这只鹿能卖多少钱?”
梁甲压低了声音小心的问道。
“一镒黄金,是那个小郎君说的,咱们就不作那个梦了,能卖一斤黄金,我们就卖了。”
云琅惨笑一声道:“暴殄天物啊,这东西只要献给大富之家,区区一镒黄金算得了什么。这可是我缙云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间耗费的钱粮就不止一镒黄金了,你们却要一斤黄金就把它卖掉…”
梁甲瞅瞅云琅,再看看缩在云琅身边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庆,我们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门大家。”
周庆苦笑一声道:“这种东西只有豪门大家才会买,你我二人哪一个能摆上台面跟人家谈生意?恐怕还没开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给轰出来了,就算贵人们知晓了这只鹿的宝贵,你能保证人家会给我们一镒黄金,雇游侠儿杀了我们也用不了几个大钱。梁甲,别做梦了,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贵人们的,与我们腌臜人没什么关系。我说能卖一斤黄金,还是因为我小舅是阳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门路。”
周庆把话说完,可能这些话勾起了他心头的一些痛苦,愤愤的将烤肉丢进火塘,一把抓过云琅的宝剑,将它跟霍去病的钱袋子放在一起,对梁甲道:“这才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钱财,钱袋,宝剑选一样。”
在周庆的注视下,梁甲的手不断地在宝剑跟钱袋上方晃悠,他很难衡量这两个东西那个更加值钱一些。
“选宝剑吧,这是一把好剑,即便是最苛刻的质所(西汉当铺)也能质钱两千。”
听了云琅的话,梁甲立刻将宝剑抓在手里,匆匆道:“我要宝剑。”
周庆起身,重重的一脚踹在云琅的腹部,将他踹的快要飞起来了,闷哼一声,抱着肚子缩成了一团。
“你打他做什么,要是脸花了,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梁甲对周庆破坏货物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周庆冷哼了一声,又指着缩成一团的云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话都说清楚了,人只要卖到男风馆就有钱拿,鹿却要费一番功夫,你要人还是要鹿?”
梁甲皱眉道:“我们难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卖掉最后平分钱财吗?”
周庆摇头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落在铁面督邮的眼里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过照面,他是士人,我们戕害士族一旦事发,是灭三族的罪,这一笔生意做完之后,长安我是不打算待了。快点决定,要人还是要鹿?我打算连夜走。”
梁甲犹豫良久,终于开口道:“人只能卖两千钱,鹿却能卖一斤黄金,也就是一万钱,我还是要鹿,人归你了。”
周庆哈哈一笑道:“不吃亏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这么定了,人归我,鹿归你,来帮我一个忙,把人丢在我肩上…”
第二十一章 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嗞嗞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愣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 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乳汁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 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乳汁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