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雷锋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第十五章 羽林郎
“你这样的人能活很久!”
走过了两个山头,云琅摔倒了七八次,每次摔倒看似很重,可是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站起来,他身上的衣服给了他非常好的保护。
见证了装备的重要性之后,太宰由衷的感叹。
“您赶紧向咱们历代太宰祈福吧,让我活的越长越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的保护好始皇帝的陵墓不受外人侵犯。”
裤子穿太厚的结果就是两条腿总是打磕绊,这同样需要适应。
只是衣服太厚而且密不透风还有另外一个坏处,那就是非常的保暖。
云琅的一张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如同一只红苹果。把雷锋帽子卸掉之后,脑袋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热气遇到冷气,他的脑袋就像是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正冒出袅袅的蒸汽。
一路走,一路拆卸装备,老虎是一个无怨无悔的好帮手,走过第三个山头的时候,云琅身上就剩下弩弓,短匕首跟一把长剑,至于皮衣也早就脱下来放在老虎的背上。
丝绸是一个好东西,不但透气还保暖,最重要的是他能快速的将身体产生的水汽散发出去。
即便是七层丝绸叠在一起,也没有一件皮衣厚。
翻过第四个山头,树林就逐渐变得稀疏起来,山坡上是大片大片一人高的茅草。
云琅跟在太宰的身后前行,而老虎早就不见了踪影,只要色彩斑斓的老虎走进枯黄的茅草丛,如果他不动弹,你即便是从他身边走过也发现不了。
太宰分开一丛茅草脸色凝重,云琅上前一看,一串清晰地脚印出现在早春刚刚化冻的土地上。
脚印明显不属于云琅或者太宰,他们两人的脚印都非常的奇特,几乎与所有汉人的脚印不同,毕竟,那样的鞋子只属于他们两人。
“这是诱饵…”
太宰缓缓地后退。
脚印尽头就是一处低矮的松林,松林黑越越的,看不清里面的动静。
“至少三个!”
太宰凝重的表情让云琅变得紧张起来,毕竟,这是一场真正的殊死搏斗,不是云琅在后世玩的那些对战游戏。
跟着太宰绕着松林走了半圈,太宰单膝跪在地上,回首看一眼高大的秦陵,然后就把目光盯在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
看样子要打伏击战了,云琅卸下挂在胳膊上钢弩,学着太宰的样子单膝跪地,这样的姿势最方便弩弓射击。
云琅藏身茅草地,非常的感慨。
这片土地他一样非常的熟悉,在他们的脚下就该是声名赫赫的兵马俑陵墓坑。
再之前的两千年多年,该是一望无垠的田野…
自从始皇帝的陵墓开始在这里挖掘之后,方圆五十里之内就不得再有人烟与农田。
七十年未曾耕作,这片肥沃的土地已经回归了亘古的模样。
对面的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身形却缓缓地下压。
一个满是草芥的乱蓬蓬的脏脑袋慢慢的出现在草丛里。
他先是静静的听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动,就拖着一柄短木叉,走出草丛。
他的腰上挂着两只死兔子,春寒料峭的日子,脚上仅仅穿着一双草鞋。
不知为什么,他故意站直了身形,来回走动,还咳嗽两声。
等了一会,没有发现危险,草丛里又陆陆续续的冒出七八颗脑袋。
为首的大汉笑道:“趁着没被猎夫们发现,早点回去,这里的兔子正是又大又肥。”
其余的汉子也都跟着哄笑,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猎物,其中以野鸡跟兔子最多。
太宰眼中的杀气非常的浓重,手却非常的稳当,眼看着这群人说说笑笑的将要离开弩箭射程,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这些人走远了,云琅轻声问道:“这些人也是野人?”
太宰收好弩弓坐在茅草上道:“是野人,可能是附近的强盗,冬天的存粮吃完了,就来这里打兔子跟野鸡果腹。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云琅笑道:“他们中间只有最早出来的那个大汉脚上穿着一双破草鞋,我们发现的那个脚印不是他们留下来的。除过我们,这里还有人。”
太宰笑了,指着云琅道:“你如果永远这样聪慧机智,你真的会活很久。”
太宰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呼。
太宰脸色一变,迅速的将云琅的身形压低,两人匍匐在地上。
惨呼声接二连三的传来,云琅透过茅草的间隙赫然发现刚刚走过去的那个大汉正沿着小路狂奔,两边的茅草丛里偶尔传来一声战马的嘶鸣声,高大的茅草波浪一般的向两边分开,一匹高大的战马突兀的出现,在马上骑士的催促下沿着小路狂奔。
云琅看到马上的骑士扬起了手里的长矛,在战马快速的奔跑下,并没有做多余的动作,只是单手握着长矛,在战马超过那个大汉的时候,长矛轻松地破开他的脊背,从前胸穿了出来。
骑士甚至还有时间探手从大汉的前胸拽出血乎乎的长矛前部,等战马跑远之后,长矛也被骑士完整的抽了出来。
大汉的身体踉跄着向前狂奔几步,然后就颓然倒地。
骑士兜转马头,缓缓来到死去的大汉身边,用长矛扒拉一下死去的大汉,骑着马站在一边,似乎在等候什么人。
马蹄特特,一匹更加高大健壮的战马缓缓地从小路上走过来,云琅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丛足足有一尺多高的红色羽毛。
“羽林郎!”太宰痛苦的呻吟一声。
头盔上插着羽毛的骑士看了一眼倒地的大汉,对站在路边的骑士吼道:“王炼,区区一介蟊贼,你竟然用了十二息才将之斩杀,日后陛下要我等鹰犬为之效命之时,你可堪用?”
马上骑士抱拳大声道:“王炼知错,今后当勇猛奋进,不辱羽林之名,请郎官责罚。”
羽林郎满意的点头道:“阵前踌躇,贻误战机,赤背三鞭以儆效尤。”
“喏!”
羽林郎见骑士领命,这才换上一张笑脸道:“这是你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紧张,好在你过了这一关,以后就不会踟蹰不前。”
说着话还在与他并辔而行的骑士肩膀上重重拍一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至于地上的尸体,他们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不等云琅开口问,太宰的身体却再一次伏地,拖着云琅一起趴在地上。
云琅连忙四处观望,只见先前寂静一片的黑松林慢慢走出四个穿着裘皮的大汉来。
为首的一个大汉踢一脚地上的尸体哈哈大笑道:“羽林郎不稀罕的东西,没想到被我们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早知道羽林郎会来,我们费那么多的心思做什么?”
另一个雄壮大汉道:“周庆,小心些,羽林郎不要的东西,也不是我们能捡便宜的,莫要为了一点赏钱就丢了脑袋。”
周庆鄙夷的哈了一声道:“谁不知道羽林郎高贵无匹,岂会与我等腌臜人计较。我等埋伏在林中捉野人,羽林郎岂能不知,定是看我等勤于公事,留下尸体让我等领赏。”
云琅与太宰二人静悄悄的待在原地,看着这些猎夫们割下了尸体的脑袋,尸体腰上的兔子,也被卸下来,挂在腰间。
猎夫们走了,那具尸体少了脑袋,如果云琅想去前面看看的话,那里还会有几具没有脑袋的尸体。
中午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坐在茅草丛里吃久违的午饭,云琅煮熟的肉块很大,味道也好,只是这时候吃起来,让云琅有一种如同嚼蜡的感觉。
很长时间不见的老虎,吃饭的时候准时来到他们的身边。
背上的革囊却不见了,爪子上隐隐有血迹,还有一些碎布条。
云琅掰开老虎的嘴巴,没看见牙齿上挂着肉丝,这才把手里的肉块塞进了老虎嘴里充当奖励。
他知道太宰今天带他来的目的。
这是老师带学生实习的办法,先看清楚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然后才会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历练。
“羽林郎看样子是训练的目的多于杀人的目的,那些猎夫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可以把人当野兽一般追捕?”
太宰把最后一点肉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等到完全享受完吃肉的快乐之后,才擦擦嘴道:“流民不是人,这一点你要记住,流民就是不被官府认可的人,这一点你要记住。见到流民的那一刻你最好先动手,否则,就轮到他们朝你下手了,知道吗?”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解。
太宰皱眉道:“老夫不知道你以前生活在一个什么环境里,让你养成了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坏习惯。按理说,就你表现出来的聪慧以及教养,老夫真是看不懂。你的长辈,你的先生,教会你读书识字,教会你打铁,缝衣,治器,甚至还教会了你高超庖厨本事。你每样都做的很好,教你这些本事的人都是真正的高人。他们为什么唯独没有教会你人心险恶这件事?”
“孟子说人本善,荀子说人本恶,我们觉得人性在最初没有善恶之分,善恶只是后天行为造就的结果。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善人,也可能是恶人,要靠律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保护善人,抑制恶人。”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们把儒家想法与法家手段齐头并进的使用没有问题吗?”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儒家育人,法家管束人,两者各有千秋难分上下。”
太宰笑道:“你们倒是一团和气。”说完话就摇摇头,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第十六章 人俑的骨架
刚刚吃完肉的人,看到被野兽撕咬的乱七八糟的残尸多少都有些反胃。
当然,反胃的人只有云琅一个,太宰面无表情,看这些残尸跟看一堆木头没区别。
老虎总是想靠近去嗅嗅,架浓烈的血腥气有点激发他的野性了。
好在,这家伙还是忍住了,蹲坐在云琅跟太宰之间左顾右盼。
羽林郎不见了,猎夫们也不见了,云琅太宰两人穿过偌大的荒原,一个外人都没有看见。
太阳西斜,挂在山巅上。
早春的白日很短,再过半个时辰太阳落山之后,大地将一片昏暗。
这里距离秦陵已经很近了,可以说两人已经站在厚重的封土之上了。
围绕秦陵一周的时间半个时辰正好。
秦陵完好无损,没有盗洞,连大一点的老鼠洞都没有。
太宰一脚跺在一个细细的孔洞上,用力的把这个孔洞彻底踩瓷实,最后还小心的用脚碾上一碾。
常年累月的走这条路,原本没有路的荒原上就多了一条小路。
不过,这条小路掩映在茅草中,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或许是天将要黑的缘故,太宰的步伐很快,沿着小路向骊山的跟脚处走去。
再向前走,就是一条不算大的溪流,春日消融的冰水散发出透骨的寒意。
小路在溪水边彻底的消失了,云琅随着太宰踩在鹅卵石上溯流而上。
越往上走,鹅卵石就越是密集,脚踩在鹅卵石上最后的行走痕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水边有一道不高的石壁,太宰猿猴一般轻盈的攀上石壁,从高处扯着一块岩石飞身落下,他的身体降落的很慢,云琅看的清楚,他的手上连接着一条细细的链子。
等太宰落在地上,偌大的岩壁似乎抖动了一下,却没有多大的声响传出来。
太宰丢开手里的锁链,不等锁链收回去,双手按在石壁上,用力的一推,巨大的石壁竟然缓缓地向后退去,一道三尺宽的黑暗缝隙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老虎熟门熟路的率先走进缝隙。
太宰神色难明的看着云琅道:“这里是神卫军营所在地,在锁链收回原地之前,可以推开这道石门,一旦锁链回到原位,石门就锁死了,你记住,这道石门一日只能打开一次。”
云琅点点头,仰头看看锁链的位置,然后走进了缝隙。
刚刚走进门,云琅就跟老虎撞在了一起,这家伙似乎是故意的,两只绿莹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明亮。
“抓着老虎尾巴走。”
太宰没有点火的意思,云琅就只好找到老虎尾巴被它拖着向前走。
这座山洞很大,因为云琅足足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可是,这里的气味非常的浑浊,有一种浓烈的腐臭气息,却偏偏没有到让人难以呼吸的地步。
太宰摸黑推开了一扇门,等云琅跟老虎走进来了,又把门关上。
一豆暗红色的火光出现,云琅听见太宰吹火折子的声音,很快一豆星火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最后,一座灯山被点燃之后,整个屋子就变得亮堂堂的。
这是一间武械库,粗大的木头架子上摆满了戈、矛、戟、剑,还有一些具有少数民族气息的弯刀,墙上挂满了弓弩,其中,秦弩占据了大多数。
这是一种优美的杀人工具,即便落满了灰尘,黑色的包漆外壳依旧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云琅站在架子上从墙壁上卸下一具秦弩放在灯火下仔细的观摩。
这东西结构合理,上面的青铜组件制作精良,充满了金属感,它天生就是为杀人而出世的…
“不用太沉迷,你以后有的是时间看这些东西,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出自《考工记,秦工篇》看图样就是了,难道说你真的打算做一个卑微的匠人不成?”
云琅不断地翻看着木架上的兵刃,兴奋地对太宰道:“我想住在这里成不?”
太宰摇摇头道:“这里是阴地,你不适合居住在这里。”
“十天半月不见阳光不成问题吧?”
太宰一声不吭,只是拿起一根柴火,在灯山上沾点油点燃之后就打开门丢了出去。
柴火在半空中飞舞,划出一条明亮的火线,照亮了屋子外面的空地…
云琅看清楚了外面的景象,只觉得头皮发麻,短发都快要竖起来了。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太宰为什么能带他进来,却一定要摸黑走,不让他打量周围环境的原因了。
只因为,外面堆满了尸骨…人的尸骨,一座座,一堆堆,即便是地上也横七竖八的布满了骸骨。
“咯咯咯…”
云琅的牙齿不由自主的响个不停。
太宰带着满是恶趣味的笑容瞅着云琅的眼睛道:“你还要住在这里吗?”
“不了,我们回山上吧。”
“不行,从今天起,每隔十天,你必须在这里居住一晚上,我可以陪你三次,三次之后你自己留在这里,我回山上住。”
“全是死人骸骨,会传播瘟疫的,我会死在这里的。”
太宰幽幽的瞅着云琅道:“没有疫毒,每一具尸骨都是被开水煮过的,这里只有骨头,骨头上没有一丝肉,何来的疫毒?”
“煮过?吃人?”云琅的牙齿响得更加厉害了。
“没什么好害怕的,这里的尸骨都是你的父祖兄弟,战死之后,能收回来的尸骨就带到这里,等皮肉销尽之后,就放在大锅里面煮,去掉最后残存的皮肉,将尸骨放在这里,等待有人用我们父祖兄弟的骨架,制作俑人,生生世世护卫陛下,等待陛下自九幽归来…”
当一个人用一本正经的态度讲述一个疯狂故事,并付诸实施以后,这个人即便是很清醒,他其实已经疯了。
“我已经很老了,等我死掉之后,你也要如法施为,将我的骸骨跟他们堆在一起。假如,老夫说假如,假如你有能力寻找制作俑人的工匠,记得把我的样子塑造的勇猛一些,也不要忘记把我恢复到受腐刑前的模样。”
“您今年高寿?”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惊骇颤声问道。
“已经虚度三十七个春秋。”
“您三十七岁?”云琅即便是已经非常镇定了,还是忍不住惊叫起来。
说太宰七十三岁他信,说他三十七岁这毫无可能。
“宦官总是老的快一些…好了,该说的都说了,快点找地方睡觉吧,明日还要早起,趁着天黑出山。”
云琅脑子里如同滚开的开水,行尸走肉一般的执行着太宰的吩咐,极为自然地来到老虎的身边,搬开它的大爪子,在地上铺一张裘皮躺进老虎温暖的怀里。
躺了一会,觉得不妥,又把老虎的大爪子捉过来搭在身上,才闭上眼睛假寐。
每一个兵马俑里面都有一具骸骨?
这个念头如同八爪鱼紧紧的缠在他脑子里,怎么都挥之不去。
可是,没听说兵马俑博物馆的研究公报中说起过这件事啊。
那些断开的兵马俑里面全是泥土,没看见有骸骨的存在啊?
老虎的呼噜声带着一种奇妙的韵律,让云琅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云琅与僵尸怪整整战斗了一个晚上,被云琅惊醒的太宰看到云琅狰狞恐怖的面孔,以及胡乱挥动的手臂,非常的满意。
这才是少年人嘛。
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睡觉,基本上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加上云琅做了一夜的噩梦,被太宰唤醒的时候,依旧困倦非常,且全身酸痛。
太宰没有带着云琅从山壁位置出门,而是从一个凹槽里面抽出一根绳梯,紧紧的绑在一根木头桩子上。
老虎走上绳梯,走的很稳,四条腿不断地交替,很快就隐入对面的黑暗中了。
云琅战战兢兢的踩上绳梯,脚下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吐了一口口水,好半天都没有听见回响,这让他更加害怕了。
干脆学老虎的样子四脚落地,撅着屁股手脚并用的一步步向对面攀爬。
绳梯比他预料的要短,攀爬到对面之后就摸到了老虎光滑的皮毛,这让他的心神大定。
云琅刚刚过来,太宰也就过来了,弄亮了火折子,就走在前面,云琅赶紧抢在老虎前面走。
走在这样的黑暗里,他总有一种后面有东西退拽他的感觉。还是让老虎在后面跟着放心。
这是一条紧贴着崖壁的小路,借助微弱的火光,能看到崖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
小路似乎一直向上延伸,只是黑乎乎的看不清左右的模样。
黑暗像是有了实质一般,从四面八方向云琅压迫过来,以至于云琅不得不一手抓着太宰的衣服,一手抓着老虎的耳朵,才能感到一丝丝的安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束天光从头顶落下,这让云琅差点欢呼起来。
快步越过太宰,沿着小路狂奔。
小路的尽头是一道裂隙,云琅抢先把脑袋从裂隙上探了出去。
山风凛冽,云琅贪婪的呼吸着,虽然冷冽的空气让他的胸口发痛,他依旧大口的呼吸。
裂隙很小,只容一人通过,太宰推着云琅爬出裂隙,稍微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不由得愣住了。
第十七章 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 钓到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