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一片破败。田野里还有倒伏的庄稼,这些庄稼的禾穗被剪走了,地里依旧还有宫奴在不死心的翻检地里的庄稼,看样子是想捡拾一点漏掉的禾穗。
“大灾已经酿成,今明两年,他们的日子难过了…”云琅指着那些赤身裸体的人,一脸的黯然。
“大灾之后总有关于疫病的谣言,城里的人也将离开,一来是为了躲避疫病,二来方便去乡下就食,总之,就是一场闹哄哄的鸟兽散。”
霍去病明显更加关心城里的人。
第六十三章 仓促的开端
回到了骊山脚下,云琅觉得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跳跃。
黛色的山顶,松涛阵阵,旁边的渭水,浊水滔滔。
脚下的平原如同一张绿毯从脚下铺开,延伸到了远方。
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片大地。
听到远处的虎啸狼嚎,云琅的脸上浮现笑意,梁翁,丑庸他们却瑟瑟发抖。
霍去病看着云琅如此陶醉,不由得有些羡慕,这里环境虽然险恶,却是一方自由的天空。
云琅陶醉完毕,见丑庸,小虫脸上满是泪水,就指着群山对她们道:“以后这片土地就是咱们家的。”
丑庸抓着云琅的胳膊道:“有老虎…”
云琅莞尔一笑,拍拍丑庸的头顶道:“那也是咱们家的老虎!”
丑庸喜欢自家的东西多多的,比如自家的马,自家的牛,自家的猪羊,自家的鸡,可是小郎说的自家的老虎,她还是接受不了。
“老虎咬人!”小虫也在一旁发抖。
“这里的老虎不咬人!”深知瘟疫厉害的梁翁咬着牙骗自家闺女。
霍去病看着这奇怪的一家人,大笑两声,就命仆役们将马车赶进了松林。
他似乎很熟悉这里,几乎没有走岔路,就来到了那座木屋前面。
一座木屋肯定是不够住的,霍去病带来的仆役中间有高手,在他的指挥下,开始伐木。
长平家的部曲实力非常的强大,云琅眼看着这群人拿着他新制作的超级工具,轻易地锯断一颗颗大树,然后再把巨木分成小段,那些壮汉然后就两两分开,扯动大锯,轻易地将那些木头分成两半,埋在事先挖好的壕沟里,七八颗大树并排用长钉钉起来就成了一堵墙。
修理树干剩下的树枝也没有浪费,与收割来的芦苇编织之后,就搭在修建好的尖锥形的房顶上,然后把活好的泥巴丢上去,上面再铺设一层,然后再铺一层泥巴。
如此三次之后,在日落之前,三间还挂着新鲜松树枝子的木头房子就被盖好了。
云琅看了,很是满意,虽然门窗都是粗树枝编织成的,却非常的结实,虽然简陋,却处处透着大气。
“这是军中的营造阀门,用了你拿来的钉子之后,不用卯榫,也不用捆扎,建造起来就更快了。不知不觉,我已经用了你很多的独门秘技。”
云琅笑道:“自从你把自己的压岁的金葫芦都拿出来之后,我觉得我的东西你都能用,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傻话。”
“如果我要你的那些东西你会不会怪罪?”霍去病想了很久之后才小心翼翼的道。
云琅叹口气道:“我做的所有图,你那一天不翻个十遍八遍的?”
霍去病拍拍自己的脑门,然后认真的对云琅道:“以后,只要是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
云琅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又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
长平家的部曲们似乎非常喜欢云家的工具,尤其是斧头跟各种锯子。
他们甚至顾不上吃完饭,趁着天边还有一丝亮光,抓紧清理小屋前面的空地。
很不错,大树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大桌子,粗大的梁木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凳子,一道一丈高的围栏就很快出现了。
他们乘着月光,再用夯锤将地面齐齐的夯了一遍,铺上运来的新河沙,二更时分,一座古朴的小院子就出现在了云琅面前。
云琅拍着粗大的梁柱道:“这可是军中修建军寨的法门啊。”
霍去病笑道:“他们本身就是我舅舅的部曲,自然通晓军中营造之法。”
新建成的房间还住不了人,部曲们往每一个新房间里丢了很多的炭火,由于木料都是湿的,并不担心起火,烧红的炭火遇到湿木柴之后,很快就冒出大量的浓烟,偌大的房间如同蒸笼一般。
这样的熏蒸要进行两天才能把木料外面,以及里面的虫子全部熏死,炭火也要烧死那些没有被连根拔出的大树,让它的根部碳化,从而变得不容易腐朽。
“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接受我舅母赠送的奴仆?至少他们还是有一些勇力,可以保护你不受歹人伤害。”
云琅出神的瞅着被烟雾笼罩的房子,过了片刻才答道:“我喜欢光屁股打天下的感觉,那种从无到有的过程才是人间最大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虽然我知道这又是屁话,不过啊,听起来很长精神。明日清晨,我们就要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云琅看着黑乎乎的骊山笑道:“只要这座山里还有山神,我就不会出事。”
霍去病找了一张毯子跟部曲们靠在一起不一会就呼呼大睡。
云琅走进了原来的木屋,见梁翁还没有睡,就小声道:“外面有人守卫,放心睡吧。”
梁翁扬扬手里明晃晃的斧头道:“从今往后,这里就要靠老奴这柄斧头来保护大家的周全。”
云琅笑道:“我看见铁匠炉子也支起来了,我们从今后就一边看墨家人帮我们建设庄园,一边打点铁器。”
打铁是梁翁的老本行,提起这些,他就来精神,见三个妇人睡得深沉,就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给他们盖上,蹲在云琅身边道:“我们打点什么好呢?”
“铠甲,战具!”
梁翁听了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连连摇头道:“小郎,这个真不成,被官府捉到会砍头的。”
云琅笑道:“我们是在为羽林军打造铠甲战具,哪来的麻烦呢?”
梁翁长出一口气道:“吓死老奴了,还以为您要私造军械呢。”
云琅叹口气道:“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你家小郎我身子骨看起来还算结实,却经不起羽林军的摧残,更不能丢下你们去边关取战功。只好用铠甲战具来换取不去军营的特权,如此,能保住我的官职,也能换来羽林对这里的保护。”
梁翁惭愧的道:“老奴刚才还觉得小郎太莽撞了,没想到小郎早有安排,早知如此,老奴何必这般担心。”
云琅笑道:“早点睡吧,明日,墨家人就会到来,上林署的人也会到来,我们要丈量出三千亩土地,恐怕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卫青跟长平两个,管家的时候用的军法…所以那些部曲三更天才睡去,五更天就已经起来了,摸着黑站在院子里报名。
被吵醒的云家五口人齐齐的趴在窗户上朝外看,天色还暗,看不清人脸,只能影影绰绰的看见百十个高大的身影。
随着一片嘈杂的脚步声过后,院子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霍去病并没有跟云琅打招呼,带着仆役部曲赶着空空的马车回阳陵邑去了。
粮食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一个木头棚子下面,垫着厚厚的木料,粮食堆上上满是干草,即便是下雨,也不会浸湿粮食,这些人想的非常周到。
太阳出来的时候,一家人才开始站在偌大的院子里欣赏自家的房子。一丈多高的围墙给了丑庸三个妇人极大的心理安慰,再不像昨日那般胆战心惊,多少有了一些笑脸。
湿漉漉的房子依旧在冒着白烟,白烟中夹杂着大量的水汽,那些部曲走的时候,又给上面铺了一层碳灰,足够烧到晚上的。
“下午的时候,就要把碳灰清理出去垫墙根,木头里面的水汽已经逼得差不多了,再烧下去,说不定会着火。”
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就有人开始敲木门,“笃笃”的声响如同啄木鸟敲击空树干。
三个妇人立刻就钻进了木屋,梁翁也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斧头。
云琅瞅了一眼大门笑道:“烧水,烹茶,待客!”
第六十四章 散播文明的方式
荒野中的刘颖才是真正的墨家矩子模样。
麻衣,草鞋,斗笠,披发,木杖,被摩挲的泛着红色古意的水葫芦,往门外一站,器宇轩昂的厉害,傻子都知道来了一位世外高人。
“矩子请进,荣小子奉茶。”
刘颖摇摇头道:“不必了,我们是来履行承诺的,不是来喝茶的。”
云琅不由自主的向他的身后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他身后,军队般站立着七八百名大汉,与刘颖一般无二的打扮,像军队多过像文士。
云琅愣了一下,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来到上林苑的,尤其是他们很多人中,腰上还挂着长剑,有的腰里还别着一柄大铁锤,更有过分的,背后交叉背着两柄长刀,一看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八百个这样的人进了皇家禁苑,也不知道伪帝刘彻能不能睡着觉。
刘颖似乎看穿了云琅的担心,就笑着道:“郎官放心,刘氏子弟进入自家花园,还用不着向陛下报备。”
云琅吃了一惊,呐呐的道:“这些人都是皇家子弟?”
刘颖点头道:“家族百年传承,总有一些亲眷家世已然没落…”
“矩子还是进院子吧,小子不仅仅是想请矩子喝茶,主要是有一批工具需要矩子接收,有了这些东西,施工进度就能提高不少。不怕矩子笑话,小子还准备在这座庄园里过今年的冬天呢。”
刘颖的眼睛一亮,哦了一声,就很自然的进了们,目光首先就盯在梁翁手中的斧头上。
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刘颖就已经到了梁翁身边,那柄斧头已经落进了刘颖的手中。
大喝一声,斧头在空中画了一个半圆,就落在了云家的木头桩子充当的凳子上。
斧头似乎没有受到阻碍,直径一尺的木桩子就应声裂成两半。
刘颖的手轻轻一抖,斧子就翻滚着重新飞起,他单手捉着斧头查看了一下钢口,叹息一声道:“百炼钢用在斧头上了,可惜。”
云琅笑道:“以墨家兼爱,非攻之精神,用在斧头上才是正途。”
刘颖把目光从斧头上收回来笑道:“如果郎官这样看待我墨家,那就太偏颇了。”
刘颖并不打算给云琅解释一下墨家现在的精神文化,即便受到质疑也一笑了之,非常的有风度。
带着云琅风格的各种工具被抬出来之后,刘颖的眼睛有些发红,两只耳朵也变成了红色,自然脖子也变成了著名的红脖子。
“这是我给矩子的礼物!”
这句话一定要快点说出来,刘颖的手已经摸到剑柄上了。
“只求矩子能够快快赶工,小子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破房子里过冬。”
工具箱子很重,刘颖单手就拎在手里,从他青筋暴跳的手背来看,他是不准备撒手了。
“这有何难,有这八百墨家子弟,起一片山庄还用不了四个月…郎官静待,第一场雪落之前,这里会出现一座新的庄园。”
云琅指着他手里的工具笑道:“矩子需要尽快将这些工具散播出去,如果迟了,卓氏铁器作坊就会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首创。”
刘颖冷哼一声道:“区区商贾,也配!”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此后的三天里,云家的人就没有迈出大门一步,在他家的门外,是一座非常热闹的工地。
参天大树一颗颗的被砍倒,大片的灌木林子被耕牛一片片的连根拔出,石壁上烧火取石头的火焰彻夜不息,一辆辆运送晒干的木料,青砖,青瓦的马车源源不绝。
云琅不知道刘颖动用了多少人力,仅仅是工地上,人数就不下一千人。
很巧,云琅看见了那个不把云家当回事,骄傲的如同上帝一样的木匠,他现在,看不到任何可以让他骄傲的地方,一样的麻衣,一样的灯笼裤,一样的草鞋,站在泥地里,指挥一群人干活。
只要稍有不对,旁边站着的墨家子弟就会大声的呵斥。
云琅从房顶上下来,叹息一声,怪不得刘颖敢说大话,墨家子弟现在根本就不干活,他们是监工,是打手,唯独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墨家。
施工图给出去了,就没有云琅什么事情了,这也是人家刘颖要的效果。
庄园是云家的,刘颖却是修给皇帝看的,这或许是他向皇帝表达臣服的一种方式。
竹林,水洼,草坪,山溪,瀑布,松林,花池,温泉,楼阁,院落,假山,亭台,想要全部修建好,大概需要云琅付出一辈子的时间。
事实上,刘颖在看到图纸的时候,也惊讶的合不拢嘴,然后,他就粗暴的砍掉了这里面大部分的工程…
这就是为什么云琅连续三天窝在家里不出去的原因所在。
占便宜没占到就是吃亏!
这样的日子,不能去找太宰,也不能去看老虎,这让云琅有些伤心。
老虎总是在晚上嚎叫,它知道云琅就在这里,却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人而不能过来。
忍耐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折磨。
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一年,云琅就感受到了足够多的恶意。
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跟他们孜孜不倦的剥削穷人有关,云琅想要突破阶级的束缚,就要面对所有勋贵的打压,这不是那些人在有意识的打压,而是一种本能,毕竟,山顶上的位置有限,不能容纳下所有人。
一无所有的云琅,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他的智慧,以及他从他的世界带来的那些精神财富。
卓姬的古琴弹奏的很好,云琅却对音乐没有任何的天赋,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都吹不响,更不要说演奏了。
第五天的时候,云琅打开了木门,走出了松林,第一次站在高处俯视这片繁忙的工地。
刘秀就坐在高处,他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即便是跪坐着,腰板依旧挺得笔直。
他是刘颖的外甥,至少刘颖就是这么介绍的,他自从拿到了那套工具之后就离开了上林苑,把这里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刘秀。
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贵族的影子,仅仅是那一双满是茧子的双手,就让云琅在第一时间把他规划到穷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应该先蓄水,而不是先挖池塘。”云琅善意的指着泡在水里挖泥的劳力对刘秀道。
“我们需要泥制作泥砖,修建围墙的时候,多少泥砖都不够用的。”
刘秀依旧看着工地,却没有看云琅。
“三千亩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这不可能。”云琅明知道这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话,他依旧问了出来。
“我们要修建的是一座庄园,不是城池…”刘秀似乎不愿意跟云琅多说话,站起身就离开了,把云琅丢在原地。
“墨家的人都很冷淡。”云琅对跟在他身后的梁翁道。
“很无礼!”
梁翁附和道。
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绕着这片土地走一圈,看看上林署的官员,是否按照地契上的数量给云家划够了三千亩土地。
如果不是刘颖参与了土地丈量,上林署给云家划分田亩的时候会用井田划分法,也就是一步宽,百步长为一亩…比通用的大亩会少八成…
这个该死的世界里全是坑!
在刘彻之前,这个国家施行的是无为而治,也就是说,国家对百姓的事情大部分是放任自流的,乱的一塌糊涂。
云家最具欺骗性的人就是丑庸,她每天早上在水潭边上汲水的时候,总能遇见一些向她讨要食物的野人妇孺。
云琅跟梁翁出现的时候就一个都看不见。
云家建造庄园,其实就是一个破坏原生态的一个过程,三千亩地其实很大,在修建庄园的时候,首先要清理的就是各种野生动物,自然也包括野人。
丑庸认为这很不公平,云家盖房子,就把人家的房子拔掉,把那些人撵的像兔子一样满山乱跑。
云琅跟梁翁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这里的野人合不合用。
云家的庄园马上就要修建好了,三千亩地的地方只住五个人,这也太空旷了。
第六十五章 丑庸的黄馍馍
三千亩地很大,云琅跟梁翁一起转悠了一整天,除了看见几只野鸡跟兔子,一个人都没有看见。
回到家就看见丑庸跟小虫两人正在卖力的磨面,小小的石磨跟前已经堆了好大一堆糜子面。
不仅仅如此,昨日她们就磨了很多糜子面,学云琅那样连夜揉好,放在瓦缸里发酵一晚,现在,磨盘边上堆满了蒸好的黄馍馍。
云琅从磨盘上取了一个黄馍馍,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有点发甜,他就不爱吃这东西。
刚刚蒸出来的黄馍馍还算不错,放凉之后,咬一口就跟咬在沙子上差不多,松散的厉害。
梁翁跟着云琅转了一天,也早就饿了,跟着取了一个,大口的吃了起来。
云琅的眼睛余光忽然发现,丑庸跟小虫两人正仇恨的看着他跟梁翁。
等他想要看仔细的时候,发现两个丫头又低下头卖力的磨面。
“疯了,工匠们的伙食又不归我们管,你们弄这么多的黄馍馍做什么?”
“我饿!”丑庸回答的很快。
“好,我以后就盯着你吃,你要是不吃完,我打破你的脑袋灌进你肚子里去。”
云琅愤怒的用指头点着丑庸的脑袋,这个傻丫头说话根本就不过脑子。
小虫陪着笑脸道:“能吃完,我也喜欢吃!”
云琅哼了一声,就进了刚刚烤干的新房间,他喜欢这种带着原始粗犷感觉的房子。
对于小丫头们吃饭,云琅是从来不管,也从来不限制的,他认为吃饭是一个极其愉悦的过程,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打搅都是不可原谅的。
家里的粮食多,云琅从来都没有挨过饿,对于粮食他没有多大的感觉,既然丑庸她们喜欢吃,那就吃,无非是多做了一些,算得了什么。
梁翁若有所思的咬着黄馍馍进了房间,从云琅这里混了一大杯茶水之后,小声道:“这两娃不对劲啊。”
云琅笑道:“喜欢吃就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也正常,等以后家里养了鸡,给她们一人添个鸡蛋,身体吃的壮壮的比什么都好。”
“小郎,不是要管她们吃喝,主要是这两个丫头在遭谎哩。自从家里开始吃白面以后,她们对糜子碰都不碰,现在突然喜欢吃了,真是怪哉!”
云琅笑道:“吃东西就不要管了,你先帮我弄些竹简回来才是正事。”
梁翁笑着答应了,云琅对家里这两个丑丫头不是一般的宠溺。
不像是对仆役,更像是长兄对弟妹的样子。
梁翁没有猜错,云琅这个人因为在孤儿院待得久了,很容易就把自己带入到长兄这个身份里去。
当然,首先要能进入他的心里才成。
云琅对水的要求很高,刘颖派工匠从山泉边上引来泉水因为是水沟的方式引来的,云琅嫌弃水里有土腥味,所以,每日清晨,丑庸就会带着小虫去一里地以外的泉眼处汲水。
这一天也不例外。
天刚亮,丑庸就跟小虫偷偷摸摸的出发了,梁翁皱着眉头悄悄地在后面跟上。
这个时间去汲水,外面的工地上人很少,他很担心两个孩子的安危。
水罐子不装在背篓里,抱在怀里算怎么回事?
背篓里装满了东西,还用麻布盖上,她们要干什么?
眼看着两丫头蹦蹦跳跳的向泉眼处走去,梁翁握紧了斧头,继续跟上。
泉眼就在不远处,甚至不用穿过松林,堪堪在松林的边上,有一大股泉水从松树根底下冒了出来,云琅将它称之为松根水,乃是烹茶的上品水源。
丑庸跟小虫来到了泉眼边上,放下罐子,就警惕的朝四周看,确定没有什么人了,才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学布谷鸟叫。
“布谷,布谷!”
马上,松林里也传来了“布谷,布谷”的叫声,在远处跟踪的梁翁,一张老脸一下子就变得阴沉起来。
他决定就在这里看着,看看这两个死丫头到底在私会何人。
先是一个赤着上身的半大小子从松林里钻了出来,等了片刻,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就朝林子里呼喝了一声:“出来吧,丑庸姐姐给我们带吃的了。”
话音刚落,就从松林里涌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急切的向丑庸跟小虫伸出了手。
“今天吃的很多,每人都有,不要抢,先给小的吃。”
很快,丑庸跟小虫掀开背篓,从里面取出黄馍馍一个个的递给那些孩子。
梁翁攥紧斧头的手慢慢松了下来,靠在松树上看远处那些孩子就着泉水狼吞虎咽的吃黄馍馍。
丑庸把最大的一个黄馍馍递给最先出来的少年道:“褚狼,这个给你!”
少年接过黄馍馍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多谢丑庸姐姐。”
丑庸有些不痛快的道:“快吃吧,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强盗。”
少年尴尬的一个劲的冲着丑庸赔不是,从他絮絮叨叨的废话里,梁翁听出,就是这小子前两天抢劫了丑庸。
怪不得那一天丑庸回来的时候,裙子上满是泥巴,问她还说是摔跤了。
就目前的样子来看,这丫头根本就是在帮那个小子隐瞒!
那些孩子没人吃了一个黄馍馍,手里还拿着一个,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帮丑庸,小虫的罐子灌满了水,帮着背到他们最能接近院子的地方,这才放下背篓,一头钻进了松林。
每天这个时候,云琅已经起身了,在院子里跑上几十圈,松开筋骨之后,就要吃早餐了。
见小虫跟丑庸背着背篓进来了,皱着眉头道:“每天不要这么早就出去,等人多了再去,这个时候老虎都没回山洞呢。”
小虫下的脖子一缩吐了一下舌头,丑庸则笑道:“早上的泉水干净。”
云琅笑道:“这倒是真的,早上空气清冽,泉水的味道要比中午好上一个档次,就算是凉着喝也清心润肺。不过啊,你们还是不要大清早就出去了,等以后家里有了男仆,让他们去。”
丑庸放下背篓,拉着云琅的袖子欢喜的道:“咱家要收男仆了?”
云琅在饭桌前坐定笑道:“那是自然,不但要收男仆,还要收很多人进来,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只有我们五个可不成。”
丑庸用力的抱着云琅的手臂,将他的手臂用两个已经颇具规模的胸脯包裹起来,继续扭着道:“年纪小点的男仆也收?”
云琅奇怪的看着丑庸道:“如果你的家人在,不管老少我们都要,带回来就是了。”
丑庸连连点头,目光有些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虽然很享受这种软绵绵的感觉,他还是把胳膊从丑庸的怀里抽出来,准备吃梁翁老婆给他准备的美味早餐。
美味早餐就是一大碗加了肉臊子的白面条,两碟子山野菜,离开了阳陵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豆花吃了。
刚刚吃完面前的白面条,见丑庸跟小虫吃面条吃的贪婪,就打趣道:“你们不是喜欢吃黄馍馍吗?怎么又吃起面条来了?”
小虫惊恐的看着丑庸,丑庸是撒谎撒习惯的,张嘴道:“黄馍馍留着午饭时吃。”
梁翁提着斧头从外面走了进来,听见了云琅跟丑庸,小虫的对话,恶狠狠地对丑庸跟小虫道:“面条放下,喜欢吃黄馍馍,以后就吃黄馍馍!”
云琅见丑庸跟小虫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无奈的朝梁翁挥挥手道:“吃饭呢,多什么话。”
说着话,把小虫她们的饭碗往她们面前一推道:“快吃,难道还真的想吃黄馍馍不成?”
第六十六章 第一次拒绝
梁翁自然把发现的事情跟云琅讲了一遍…
云琅叹息一声,不得不佩服上苍的眼光,什么人善良,什么人恶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转悠了一天都遇不见一个想要招揽的野人。
丑庸跟小虫两人背个水都能遇见一大群…
云琅想要的人手是什么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半大小子就不一样了,云琅以为,除过他这种变态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还是很容易把握的。
庄园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时间,可是,庄园的长期修建任务,没有三五年休想有一个雏形,想要完全建设成功,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修建庄园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人心的过程,等庄园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长大了。
亲手修建好的庄园,对他们来说,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云琅要修建的不是庄园,而是一个家。
云琅严令梁翁不要去打扰丑庸跟小虫救济那些孩子的行为。
在他眼中,这些孩子就是一只只正在往筛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虫就是支着筛子的木棒跟绳子,只要这些小麻雀蹦跶到了筛子底下,如果再把绳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会被筛子扣在下面…
云琅把话说明白之后,他与梁翁两个相视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两个阴谋家。
小虫跟丑庸很聪明,她们知道成袋子的取粮仓上的粮食,会被天天清点粮袋的梁翁发现,于是她们就找来一根竹管,打通竹节再一头削尖,只要插进粮袋,里面的糜子就会顺着管子流出来,每只袋子里都取一点,梁翁根本就发现不了。
“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两个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后面的袋子,袋子上到处都是窟窿,为了不让窟窿淌米,还用草团堵住,这么明显的事情,老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这两个孩子不会是傻子吧?别没有把人骗来,反而被那些小子骗走?老奴看过了,其中一个小子鬼精鬼精的,两句话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头说的哈哈大笑。”
云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粮食,丑庸跟小虫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梁翁摇摇头道:“难啊,卓氏大女那么聪慧的一个人,不就是被穷酸司马相如从蜀中骗到长安来的吗?您不知道,这女子长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云琅没有女儿,哪里会明白父亲对女儿的各种担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没有进入筛子之前,他没有阻止丑庸跟小虫继续偷粮食的打算。
羽林军的样子很像机器人,坐在马上的样子也很像,不过啊,一个个好像有些傻,都已经到了大门前了,也不知道下马,直勾勾的坐在战马上,就这么堵着大门。
云琅打开大门,就看到了公孙敖那张丑陋的脸,说他丑陋,其实还是夸赞他了。
面门上被人横斩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现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样。
“拿来!”公孙敖的声音嘶哑,如同铁器互刮,难听的没边了。
“将军还是进屋子详谈吧!”
云琅的镇定出乎了公孙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是一个实在的行动派。
翻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却没有站稳,其余的羽林军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之色,云琅自然也不会,霍去病早就说过,公孙敖从龙城回来之后,就变成瘸子了。
腿部受伤的人不好跪坐,公孙敖却跪坐在云家的席子上面,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只是一双眼睛杀气腾腾,似乎总想干掉云琅。
“长平侯说你在研究如何在长途跋涉的时候节省战马,畜力的损伤,可曾有了结果?”
云琅给公孙敖倒了一杯茶水,见他没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经成了。”
“有用吗?”
“很有用,就是,将军来的不是时候。”
“看东西还要挑拣时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孙敖似乎在笑,眼角却在不断地跳动。
云琅莞尔一笑,用指节轻轻地敲着桌子道:“将军可能觉得云某在羞辱您,事实上云某没心情戏弄将军,军国大事,倾覆只在一念之间,如何看重都不为过。您甚至以为云某是在利用长平侯来压制您,好获得一些便利,如果将军如此以为,那就太小看我云琅了。”
“某,不能先睹为快吗?”
云琅的解释,公孙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云琅敢拿军务开玩笑,在大汉,拿军务开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杀光了。
云琅摇摇头道:“请恕云某无礼,说句实话,兹事体大,将军还没有资格看。”
对云琅的这句话,公孙敖反而没有什么怒火,长平侯与其余三路人马远征龙城,损耗最大的并非人员,而是战马,挽马,以及驮运物资的牲畜。
仅此一战,大汉国就损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资格先睹为快。
“谁有?”
云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长平侯以及长平公主在听说有这样的法子之后,他们就立刻告辞了,没有半分想要听的意思,这也是我为何一定要住进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云琅点点头道:“这一点云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护,自然要做有益于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个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孙敖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道:“一旦事毕,即刻回营。”
云琅笑着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孙敖的面前道:“我这个羽林不上阵!”
话说完,见公孙敖又有发怒的征兆,苦笑道:“活着的云琅,比死去的云琅值钱些。”
公孙敖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果真能解决大问题,你这样的人上了战阵确实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战阵,本将就能将你就地正法。”
云琅朝公孙敖拱手道:“将军如此看重,是云琅的幸运,然而,此事已经上报了,至今还没有人前来,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没人来?”公孙敖吃了一惊。
云琅黯然的摇摇头,卫青出征雁门关在即,他想帮这个国家一把,却没有人理会。
“或许他们以为是一个笑话吧!一个小小的羽林郎为了博上位,弄出来的一个笑话吧。”
公孙敖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道:“既然别人不当一回事,我就去问问陛下,羽林军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损失一匹马也是好的。”
云琅点点头,看着公孙敖道:“白送的东西没人在意,将军如果见到陛下,就说,在送出办法之后,我还想要张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每样一份即可,就种在上林苑的这个庄园里。”
公孙敖闻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现在相信你真的有办法了!你且稍待,某家这就快马去长安!”
公孙敖是一个坐起力行的人,赞了一下云家的好汤水,就跳上战马,向长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骑术很好,坐在马上,立刻就成了一个彪悍的骑兵,再也看不出有半点残疾的意思。
第六十七章 第二次拒绝
国王的归国王,上帝的归上帝…自己的当然归自己!
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活,才是云琅最关心的问题,他想吃胡萝卜,想吃卷心菜,想吃茄子,想吃菠菜,想吃各种瓜,还想吃葡萄,吃苹果,想吃哈密瓜,想用甜菜熬糖…
如果有人能从遥远的美洲再把辣椒,西红柿,土豆弄回来,云琅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大圆满了。
马蹄铁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一个操弄不好,被匈奴得到了,大汉国会更惨。
云琅相信,有了这个东西,大汉骑兵的奔袭速度会更快,会在匈奴人还没有来得及掌握马蹄铁技术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到欧洲去。
那里的百姓更加的蒙昧,也更加的能够忍受匈奴人的残暴。
大汉国的地理位置不好,北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戈壁,以及草原。
残酷的生活环境自然能够养育出一群彪悍野蛮的种族。
以种地为生的汉人,天生就不如与野兽搏斗,与天地自然搏斗过的匈奴人善战。
他们的战士几乎是天生的,只要能够平安的长大,自然就是一个合格的战士。
汉人的战士却需要持之以恒的训练,最后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
好在汉人的种群很大,这才勉强有了跟野蛮人战斗的基础,如果,大汉是一个很小的国家,偌大的中原,早就变成野蛮人的牧场了。
云琅的立身很正,他不一定喜欢伪帝刘彻,却对这片大地上的百姓充满了好感。
跟他们在一起,他的疏离感很轻,即便是一时感到寂寞,也不过是时空造成的,他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会融入这个种群的,毕竟,他本身就属于这个伟大的种群。
不论是曲辕犁,还是水车,水磨,还是将要交出去的马蹄铁,要钱只是很小的附带,让这个种群在这个最强大的时代里能够变得更强大,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过程是曲折的,目的却是正确的,只是,好东西想要送出去,却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有一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他很期待,这一次来的会是谁!
丑庸跟小虫两个小丫头如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一次成功的从家里偷到粮食,都能让她们两人欢喜好久。
家里的小石磨已经被她们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搬到她们房间里去了,两人放着好好地新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进运来的破房子里去,只因为那座房子距离云琅跟梁翁最远。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两个小丫头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心中却在按照她们拿走的粮食来计算,将有多少小麻雀进入自己的筛子…
总是这么偷粮食,有时候她们也会小小的内疚一下。
“丑庸姐姐,我们总是偷粮食,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小郎,这都是他辛苦挣回来的粮食…”小虫忽然停止推磨,低声道。
正在把糜子面往一起收拢的丑庸也一下子僵在那里了。
这些天她们沉浸在救助别人的快乐中,不知不觉的就忘记了,她们拿走的每一粒粮食都不属于她们。
小虫说的话很是让丑庸难过,在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奴仆的事实。
从小就是奴仆的丑庸,哪里会不知道她之所以能过现在的日子吗,纯粹是因为云琅的大度与善良,如果自己做的很过分的话,就会失去主人的宠爱,再次变成一个真正的奴仆。
她跟小虫现在做的事情,就属于奴仆完全不该做的大忌。
丑庸丢下手里的簸箕,无力地躺在床上,无神的眼睛瞅着房顶,想起那些凄惨的孤儿,他们的脸一张张的从他眼前滑过,这让她的眼泪哗哗的往外淌,过了很久,才再一次变得坚强起来。
“如果被小郎发现,就让他打我一顿好了…不,打我两顿…”
明知道是奢望,丑庸还是抱着最后的幻想这样道。
“丑庸姐姐,我不敢了…”小虫想起可怕的后果,小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丑庸一边揉搓着手里的糜子面,一边咬着牙道:“如果我们不给褚狼他们吃的,他们就只能去当强盗,他们那么小,能抢劫谁呢?你想看小猪,小豹,小布头他们都死掉吗?”
小虫一下子哭了起来,抱着丑庸的胳膊道:“我们不能总是偷啊,粮包已经被我们弄走一层了,我耶耶这些天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在这么下去,瞒不住的。”
丑庸木然的道:“能瞒一时就瞒一时,我还有些小郎给的簪子,跟外面的工匠换一点粮食,让褚狼他们吃几顿饱饭,把身子养的再壮一些,小郎说不定就会看上他们,收回家里当仆役。”
小虫流着泪点点头,再次摇动了石磨,只是这一次,两人都没有什么心情说话,屋子里沉闷的厉害。
云琅再一次打开家里大门的时候,欢喜的表情立刻变得黯淡了下来。
门外是一个宦官,一个年级很小的宦官,抱着一柄杂色拂尘,坐在马车上高傲的看着云琅。
大汉的很多宦官并未阉割,眼前的这一位就是如此。
只不过,一个喉结高高并且有靑虚虚胡茬的男子,一切都彻底女性化之后,就让人看的恶心了。
云琅对同性之间的某些感情并不反对,只是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男性心理发生了某些变化,大脑的认知承认他是女性。
至于眼前的这位——他不过是想通过特殊渠道获得荣华富贵的玩物而已。
“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曰…”
“砰!”
云琅没有给这个宦官把话说出来的机会,直接关上大门,不论那些人怎么敲门,他都不理不睬。
他的整个心胸都被愤怒填满了…这一刻他真的有反汉复秦的想法。
“你会知道咱家的厉害!”一个尖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告诉米丘恒,想要知道什么,就提你的人头来见我!”
云琅背着手站在门内,朝外面大叫一声。
马车骨碌碌的驶走了,听声音似乎很急促,宦官叫骂的腔调很有趣,完全没有阳刚之气。
梁翁忧愁的看着云琅,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琅长出一口气,拍拍梁翁的肩膀,瞅着院子里已经树好的拴马桩,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刘彻每日要批阅五百斤重的奏折,即便是如此,在晚饭后还要看大量的绢帛密书。
写在简牍上的奏折,是各地的官员所写,写在绢帛上的密书,却是绣衣使者所书。
刘彻看完简牍之后,还会将简牍上的内容跟绢帛上的内容比对一下,然后才会作出决定。
虽然不是所有的简牍都能找到与之对应的绢帛,这个过程刘彻却不会漏掉。
今日的简牍格外的多,刘彻看完之后,已经是三更天了。
刚刚喝了一碗温热的羊奶,站起身活动一下腰身,一个乌衣宦官就匍匐在地轻声道:“羽林郎云琅胆大妄为,驱逐了黄门,还声称,若要再见他,需要拿黄门首级敲门。”
刘彻的眉头轻皱,活动着发酸的脖子道:“这么说,去上林苑的人不是米丘恒?”
宦官低声道:“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昨日要筹办未央宫属玉堂殿翻修事宜,因此派遣了小黄门周永前往。”
刘彻两只手抖了抖,看着明亮的长信宫灯道:“朕的旨意是派他前往,既然他不愿意奔波,说明他已经没有用处了。斩两奴之头为云氏敲门砖。着令中卫大夫张汤替朕走一遭,若云氏之法可行,赏赐万金,绢帛百匹,官升羽林千担司马,匹配行走十六,满足其讨要的种子。若其法不能行,斩之。”
第六十八章 天下鹰犬
荒原中被平整出来了大片的平地,仆役们拉着飞锤夯地,巨大的砸夯声与劳动号子声让松林里的鸟雀全部都搬离了,以至于云琅在清晨再也听不见清脆的鸟鸣声。
人多的好处就是野兽不敢来了。
这是一个进退的问题。
原本在荒原上晃荡的野猪不见了,藏在草丛里的豹子也不见了,至于聪慧的狼群,它们走的更远。
饥饿的仆役们在荒原上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放进瓦罐里面煮,即便是敏捷的田鼠他们都不放过。
刘颖在建造庄园上投入很大,他对云琅是大方的,对那些干活的仆役跟工匠却是吝啬的。
云琅看到了那些工匠们的生活状况,却只能袖手旁观,突兀的当好人的结果,就是成为最终的坏蛋,云琅干脆不理不睬。
哪怕这座庄园最后成为血泪庄园,也不是他的错,庄园里的冤魂即便是要索命,也只能去找刘颖而不是他。
不论刘颖是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不得不让云琅佩服,他是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工程进度很快,平地上堆满了砖瓦,木料,就连高处的水库,也初见雏形,一尺宽,半尺厚一米长的麻条石已经把山涧围堵起来,留给水车转动的水槽也单独分列出来了,只要堵上水口子,再把麻条石的背面堆上土,夯实之后,山溪的水流就只能从水车水槽里向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