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汹涌的溪水会在这条百米长的水槽上带动水车旋转,也会带动水磨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云琅还想在上面修建一座水力冲压机。
水槽的尽头,还有一个类似千斤闸的装置,用绞盘固定,不论是提升千斤闸,还是放下,都很方便。
山洪来的时候就把水闸全部打开泄洪,水量不足的时候又能放下水闸蓄水。
水车跟水磨才是庄园中最重要的东西,在这方面,刘颖堪称下了大本钱。
在水车,水磨还没有开始转动产生效益之前,云琅哪里都去不了。
每天早上,云琅都会坐在院子里闭目沉思一阵子,归纳一下这几日的得失。
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以前的时候可以马虎,现在可不敢偷懒,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干的事情远比以前干的事情危险的多。
云琅沉思的时候也是这个古朴的院子最美的时候,一个白衣少年跪坐在毡子上,身边有冒着蒸汽的水壶,面前有高高的竹简,还有喝剩下的残茶,斑驳的阳光落在身上,有些落在他乌黑的头发上,如同一幅静态的画。
这个时候也是院子最安静的时候,丑庸最喜欢看小郎思考的样子,觉得他像神仙。
昨晚,太宰来过,所谓的来过,也不过是来到附近,一枝羽箭带着一片帛书飞进了屋子,箭头是被折断的,帛书里的内容让云琅感到全身暖和。
太宰不希望云琅冒险,嘱咐他一旦发现事情不对,就立刻逃离,他会在松林里接应。
云琅固执的拒绝了,这是他唯一能够把始皇陵买下来的机会,一旦错过,此生无望。
两天前拒绝了小黄门,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伪帝刘彻的冷漠,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些失望。
而丑庸跟小虫表露出来的痛苦,又让云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
这两种感觉是矛盾的,是冲突的,甚至是荒谬的,一会温暖,一会冰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精神分裂者。
等待的感觉不好,这等于把选择权交给了对方,自己一方处在被动的状态。
这不是云琅的做事方式,也违背他对刘彻的认知。
人命这东西刘彻从来都不在意,他很小的时候就手握权柄,对建功立业,超越三皇五帝上有着执着的追求。
从小接受的帝王教育里,也没有珍惜人命这一条。
如果付出人命能够得到大收获,他并不在意会死多少人。
原野是亘古存在的,只是上面被人类的车马撵出了一条大路,现在,这条大路上有一辆牛车吱吱呀呀的驶过来。
一只瘦长的手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清癯的长脸,颌下无须,嘴唇上倒有一丛浓密的短须,见云琅站在大门前就笑道:“某家张汤。”
这个名字在长安三辅能止儿啼。
中大夫张汤之名之所以能够威震三辅,跟他从不通权达变有关。
皇太后的侄子犯了错,他就砍皇太后的侄子,平民百姓犯了错,他就砍平民百姓,在他的眼中只有皇帝跟律法,而没有人情或者其他东西的存在。
他自诩为皇帝鹰犬而自傲,不在意世人的毁谤,更不在意史书上的留名。
这让他很自然的成为了一柄剑,一柄专属皇帝使用的宝剑,且锋利异常。
云琅躬身施礼道:“兹事体大,张公不该独自一人来。”
张汤笑吟吟的从牛车上下来,指着车夫道:“这不是两个人吗?郎官认为不够,某家这里还有两颗用来当敲门砖的首级!”
张汤说着话,那个高大的车夫就从车辕底下取过两个包裹,放在云琅面前,打开之后,里面有两颗死不瞑目的脑袋。
“一个是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的首级,另一个是小黄门周永的,云郎官勘验一下。”
云琅蹲下来,重新把包裹包好,站起身道:“已经备好了,张公可以带走了。”
云琅拍拍手,梁翁就从院子里牵出游春马,交给了云琅。
云琅把缰绳放在张汤手里道:“张公可以牵走这匹马,如果觉得可行,再把马还回来。”
张汤绕着游春马看了一圈,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来,就笑道:“有蹊跷?”
云琅笑道:“战马,牲畜远途奔行,最不耐磨的就是蹄甲,云某听说,长平侯远途奔袭龙城战马损耗过半,其中四成都是因为蹄甲破裂,现在,长平侯不用担心了。”
张汤看看已经走到远处的马夫,跪在地上抱着一条马腿看蹄甲。
只见一条半环形的铁片被几枚小钉子牢牢地钉在蹄甲上,不由得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直到把四条腿全部看完。
拍拍手站起来笑道:“可能长久?”
云琅抚摸着游春马笑道:“已经将马掌钉上月余,马掌损耗不到一成,估计再用三月不成问题。”
张汤感慨的拍着游春马的脖子道:“战马与游春马是不同的。”
云琅笑道:“我家的游春马会跑,这些天驮载着云琅日日奔行。”
“骡马可行?”
“可行!”
张汤叹口气道:“看过郎官手段,张某才知世人何其愚蠢!”
云琅笑道:“战马,挽马,骡马分六组,三组有蹄铁,三组无蹄铁,期间又分战时,平日,远途,驱使一月之后,再看结果。张公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还我游春马,也记得将我要的种子带来。”
蹄铁太简单了…
简单到了让张汤看到这东西,就大概可以预估出结果。
见云琅这样说,就指着牛车道:“千担司马的印信,与种子俱在,郎官现在就要吗?”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知道这里的种子有没有适合夏秋日栽种的。”
张汤从怀里取出一枚红布包裹的印信,递给了云琅,又收走了他的郎官印信。
种子也被梁翁从牛车上取下来,牢牢地抱在怀里。
“还有一些黄金与绢帛,不日就会送到,另外,你可以招收一十六名官俸部曲。”
“劳烦张公将陛下的赏赐兑换成粮食,即便是国库中的陈粮也无所谓。”
“哦?要粮食?”
云琅指指苍茫的上林苑叹息一声道:“多活几个人罢了。”
“聚拢野人?”
“野人也是人,也是我大汉的子民。”
“这个说法新鲜,待某家回去思索一下,如果陛下不反对,你再施行吧,否则,国法之下,无人能逃。”
云琅笑了一下,从袖子里取出一套马蹄铁的原型递给张汤,看看天色抱拳道:“天色不早,云某就不留张公饮茶了。”
“正和某意!”
张汤小心的将马蹄铁以及铁钉收进怀里,就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金击子,轻轻一敲,一声清脆的嗡鸣就久久的回荡在荒原上。
一队羽林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赶车的马夫也一样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迅速围拢在张汤的周围。
张汤见云琅有些惊讶,就笑道:“你的头颅不错,可惜今日未能取之,甚憾!”
第六十九章 冰冷的心
张汤一离开,荒原就变得春暖花开。
军司马,在大汉已经不是一个小官了,遑论是羽林的军司马,掌军中赏善罚恶职能,羽林军中位置仅仅在公孙敖之下。
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虽然只有两千人,却是皇帝亲军,地位超然,即便是最底层的军卒,也是谒见过天颜的。
只是,羽林军隶属南军,负责皇城守卫,很少成建制的派出作战,往往都是挑选军中最勇悍者编入北军屯卫上阵杀敌。
云琅成了军司马,就已经确定,只要他自己不犯傻,就不可能带兵出征。
对于这个结果,云琅还是很满意的,前些天见识了羽林训练的残酷,现在好了,直接成了长官,再也不担心被公孙敖当狗一样的虐待了。
张汤带来的种子不多,只有一小袋,除过几种瓜子云琅是认识的之外,其余种子他也不认识,他吃过胡萝卜,还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种子。
不过啊,有甜瓜种子,还是让云琅非常的开心,留着口水不断地幻想明年夏日里酣畅淋漓吃甜瓜的场面。
这完全是苦中作乐的想法,云琅到现在后脊梁都有冷汗。
自从张汤把两个宦官首级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知道,如果自己的办法不灵光,张汤下一个动作就是砍掉他的脑袋。
脑袋跟甜瓜的区别很大…不过,终于了却了一件心事。
只希望这马铁蹄能够帮到大汉的百姓,因为军队的每一分损耗,最后的承受者就是百姓。
一场阴雨过后,大队的羽林从云家工地上走过,斗篷殷红,脑袋上的野鸡毛也如同树林一般茂盛。
云琅站在路边,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公孙敖。
霍去病的一张小脸绷的紧紧的,公孙敖似乎很兴奋,用拳头在胸甲上重重的敲一下,还指指他的马蹄。
云琅探手丢出一个银壶,公孙敖伸手接住,摇晃一下,满意的冲云琅翘起大拇指,被战马驮载着从云琅面前呼啸而过。
羽林军这是要去平叛了。
右扶风遭灾之后,有很多百姓遁入了山林,然后就有一个叫做张奇的人在杀了一头巨大的野猪之后,就自称奔豕大王。
收拢了几千流民,啸聚山林,还趁着鄠县县令下乡查看灾情的时候,把县令以及县尉给一锅端了,还把县令携带的粮食分发给灾民,号称要平天下。
云琅相信这个奔豕天王很快就要被人像抓猪一样的抓回来,然后在长安选一个好日子被五马分尸。
那些为了一口吃的跟着他一起造反的百姓,估计也只有死路一条,一千两百羽林,足够把整个右扶风翻个底朝天的。
送别了羽林,云琅就打算忘记这回事,想多了,万一想到自己也曾经想要反汉复秦,就觉得脖子痛。
家里的伙食最近好了很多,只要是菜肴里面忽然多了蘑菇这么一个选项。
蘑菇中有毒的远比没毒的要多得多。
云琅从来就不敢在这个时代采蘑菇,因为后世吃的好多蘑菇都是经过好几千年脱毒之后才没有毒性的,万一吃到一个熟悉的觉得没毒的蘑菇把命送掉,那就太不值得了。
“没有毒!”
丑庸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还上下跳两下,证明自己没被毒死。
这种蘑菇云琅认识,叫做鸡枞,以前常吃,尤其是做成鸡枞油之后,用来拌面条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拿水煮着吃,实在是糟蹋了…
“小郎,真好吃!”
丑庸跟小虫两个尝到鸡枞油拌饭之后,认为自己以前吃的根本就不是蘑菇,是鸡肉。
云琅自己也吃了很多,丢下饭碗道:“以后尽量不要吃蘑菇,这东西弄不好就会让我们中毒。”
“没事的,他们常吃!”
小虫刚刚说完话,一张小脸就变得煞白,同时,丑庸的一张脸也变白了。
云琅怒道:“以后不要没事干就去跟那些劳役,工匠们混在一起,更不要把家里的粮食偷偷给他们,这不是我们家应该管的事情,他们都是有主人的,我们管多了,人家会以为我们有什么别的心思,想要拐带他们的奴仆!”
“婢子再也不敢了…”丑庸认错的速度出奇的快。
同一时间,小虫也跪在地上,痛快的认错,没有半分的犹豫。
云琅怒道:“拿粮食就拿粮食,把粮食口袋戳的都是窟窿干什么,罚你们两个把戳坏的粮食口袋都给缝补好,没弄好就不要吃晚饭了。”
两个小丫头迅速的去了堆放粮食的地方,卖力的把空了半截的粮食袋子抽出来,一袋袋的背去她们的房间,把粮食倒在床上,然后开始缝口袋。
冷眼旁观的梁翁等两个丫头进了屋子,才小声的道:“小郎,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啊,这两孩子最近连觉都睡不好,小虫母亲还说小虫最近总是做噩梦。”
云琅摇头道:“再等等吧,张汤一天不发话我们一天就不能下手。天子脚下,办事要牢靠,不能有漏洞把柄被人家捉住。那些孩子都是些机敏的孩子,你追了这么些天,找到他们的巢穴了?”
梁翁摇摇头道:“没有,主要是不敢深入林子,担心里面有野兽,最近老虎叫唤的更加凶了。小郎你也要小心,每次您出去散步的时候老虎就叫的越发凶。”
云琅长叹一声道:“慢慢来,慢慢来,稳妥,稳妥第一啊!”
一匹白色的骏马从石板上飞驰而过,马蹄铁踩踏在石板上崩出一团团的火星,在黑夜中显得极为明显。
马上骑士一直来到未央宫前,才翻身下马,气都没有喘均匀,就单膝跪地,等着面前的皇帝检阅。
刘彻等宫卫将那匹马捆在架子上,翻出蹄子,这才走过去细细的看了战马的四个蹄子一遍。
“十一天,跑了多远?”
骑士双手举着一个牛皮筒子大声道:“回禀陛下,臣八月初九日离开长安,一路上晓行夜宿,双马轮换,八月十四日就到了并州晋阳,修整一日,八月十五日往回赶路,方才赶回长安,全途三千里有余,有并州刺史印信为证。”
宦官接过牛皮筒子,烤开了火漆,抽出里面的绢帛看了一眼拿给皇帝道:“起奏陛下,并州刺史印信查验无误。”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对骑士道:“不错,赏赐绢帛十匹,下去吧!”
骑士谢恩之后,被宦官搀扶着出宫去了。
刘彻再次扫视了一眼依旧翻着的马蹄子叹口气道:“四条铁片,几枚铁钉,让朕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云琅身世探查的如何了?”
一身黑色官服白玉为佩的张汤从黑暗里走出来躬身道:“终不可查!”
“龙城之战,牲畜战马损失几何?”
“一万万四千万钱。”
刘彻再次喟叹一声道:“四枚铁片啊!看在这么多钱的份上,不可查,就不可查吧,告诉他,一旦水车,水磨成功,朕不吝关外侯!”
张汤跪倒在地启奏道:“太过!”
刘彻大笑道:“上林苑内的关外侯,有什么过不过的。”
张汤闻言笑道:“陛下圣明!”
“他要收拢上林苑内的野人?”
“正是,为此,云琅不惜将陛下赏赐的银钱准备要微臣帮忙换成粮食。还说,野人也是人,也是大汉的子民,陛下德被四海,如天上红日,光芒当照耀我大汉国土上的每一个子民才是。”
刘彻点点头道:“见识还是有一些的,不过,还是年幼,说话不知轻重,既然赏赐了田亩,那就连农户一并赏赐,百户为限。既然他认为野人也是人,那就让他自己收纳野人吧!”
张汤赞叹道:“陛下仁慈万民称颂!”
第七十章 尘埃落定
世上最恐怖的动物是什么?
答案——人。
云琅无法从学术层面来讲述这个问题,只能从眼前的现实来判断。
自从这里来了两千个饥饿的劳役,方圆五里之内,除了松鼠还敢在树上乱窜之外,就只有鸟儿在天空飞翔。
就连野兔这种随地可见的动物,也携家带口的远遁深山。
云琅走在松林里心情舒畅。
自家的跟别人家的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哪怕是枯树枝,他也想捡回去烧火。
自家的东西省着点,别人家的别放坏了。这是他在孤儿院里学到的社会精髓。
一头斑斓猛虎猛地从灌木丛里窜出来,一下子就把云琅扑倒在地,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就劈头盖脸的舔下来了。
云琅护着脸无奈的道:“以后不敢这样扑出来了,万一我不小心把别的老虎当成你,死的可就太冤枉了。”
很长时间没见老虎,老虎兴奋地劲头一时半会还过不去,陪着他嬉闹了一阵子,云琅就找了一个干燥的地方,靠在老虎的身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跟以往一样。
“说实话,这个世界比我以前待得那个世界好多了,人也善良一些。
当然,这个世界会认字的全是王八蛋,他们不陷害一下,坑一下,鄙视一下别人就觉得不足以显示自己聪明。
一个个高高在上的跟他妈的神一样,以消遣他人为乐,以坑别人为荣,至于那些不识字的,在他们眼里就不是人,只配跟牛马一样的活着。
老虎,你说我怎么才能痛快的抽这些王八蛋的脸呢?
让他们一个个排队跪好,咱们戴着铁手套一巴掌一巴掌的抽过去?
别舔我的手,你舌头上有倒刺,我的手之所以这么粗,就是你没事干舔的。
你看啊,这片地以后都是咱家的,那些干活的人,等他们把活干的差不多了,就把他们全部撵走。
我们自己找人进来,这样啊,你就能大大方方的出现在咱家的院子里了。
林子里的那些人你不要咬他们,他们以后就是咱家的人,你以后想要吃好吃的,全靠他们辛勤干活…”
老虎身上很干净,太宰现在也学会给老虎洗澡刷毛了,一身金黄色的毛皮镶嵌着一些黑色的条纹,漂亮极了。
没有寄生虫的老虎当然是一头最漂亮的老虎,只是,这家伙长得越发的大了。
巨大的爪子按在地上比碗口还大一些,每回看到老虎的爪子,云琅就会想起霍去病,也不知道这家伙到时候能不能经得起老虎的大爪子拍打!
老虎是云琅唯一可以掏心窝子说话的对象,哪怕是太宰,也有很多话不适合对他说,至于霍去病,不能说的话就更多了。
跟老虎分别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老虎,心情都不是太好。
就像两个约会过的情人,谁都不愿意先离开。
直到老虎钻进了树林,云琅才懒洋洋的向木屋走去,就在刚才,有两只松鼠全程观看了云琅跟老虎的嬉闹,云琅想用石头灭口,可惜没成功。
回家之后,发现院子里多了非常多的粮食,一个面无表情的胥吏,取出一片帛书,要云琅用印。
云琅看看家里堆积如山的粮食,觉得张汤的部属应该不敢贪污,就掏出司马印信痛快的用了印。
“军司马属户百家,只是需要军司马从野人中招揽。”
看得出来,胥吏在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云琅笑道:“却不知每家可有人数上限?”
胥吏笑道:“法无禁止皆可行!”
云琅笑道:“我喜欢这句话,真心喜欢。”
胥吏办事,自然是要收取一些好处的,即便他不贪污,好处是不能少的,这一边是公务,一边是人情,婉婉不可混为一谈。
黄老之术治国,最大的好处就是放任自流,刘彻虽然雄心勃勃的想要改变,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成功的。
游春马回来了,只是马蹄子上的马蹄铁不见了踪影。
这很能说明问题——那就表示皇帝不允许云琅再用马蹄铁。
对于这个时代的工匠,云琅其实是佩服的,能用斧头把一整块木头劈成一块平坦木板的手艺一般人做不到。
水车上的水斗跟横杆居然是用一根木头制作成的,如果非要形容,云琅只能说那是一柄巨大的木勺…
汉人是直接的,如果整座高达三丈的水车能用一块木头雕刻出来,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
刘颖对水车的外形做了很多改变,变得云琅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他顿时就觉得刘颖这个人很恶心。
别人修改设计,是为了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倒好,是他娘的在复古!
好在基座这东西他们实在是想不出怎么复古没有多大的改动,木杠组成的齿轮组他们也没有那个聪明劲来改动,依旧保持了原样。
整座水车在刘颖他们不懈的努力复古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转盘,带着几十把勺子。
一旦转盘开始转动,就像是一个巨人在不断地用勺子把水从低处舀到高处,非常的具有创意。
相比之下,水磨就好多了,主要是水磨这东西他就是一个水轮带动一只石磨盘转动,是一个简单的机械,可以改动的地方实在是不多。
作为悠闲级别的建筑物,刘颖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这两样东西上面。
如今,基座已经安置好了,劳力们正在加固水库大坝,就这一点,云琅不作丝毫的让步,必须将石墙后面的土层夯结实,他可不愿意出现豆腐渣工程,到时候倒霉的就是云家的庄园。
日子一天天的过,树叶也一天天的变黄,云家庄园也一天天的在变幻模样。
主家居住的三层小楼已经有了模样,只要覆盖上瓦片就是一个好去处。
只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过两里地以外的长门宫。
云琅知道那座宫殿里住着一个千古怨妇——陈阿娇。
长门宫虽然是冷宫,却依旧是金碧辉煌的,伪帝刘彻从来都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他将长门宫修建成了一座金屋,完美的诠释了他幼年时期的誓言——金屋藏娇。
只是他真的把阿娇藏起来了,用一座金屋子藏起来了,就像是在一座金笼子里关着一只金丝雀,而他从来都不看。
骊山脚下到处都是温泉。
刘颖最钦佩的就是云琅对温泉的运用,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云琅会在庄园底下挖无数的明渠,引来滚烫的温泉水在明渠中流淌,而后盖上石板,木板,如此一来,即便是寒冬,这座庄园依旧会温暖如春。
至于到了春日,温泉水就会被引到别处,明渠中就会有清凉的泉水灌进来,又能在炎炎的夏日里保持清凉。
云家庄园的景致不算好,甚至是附近十里的美景中最差的一处,除了适合种地之外,简直一无所取。
关中之地温泉甚多,在给云家修建庄园的同时,他已经在有意识的筹划另一座宫殿,准备在皇帝而立之年作为礼物献上。
相比房屋的建设,云琅更在乎地面,关中的山上多得是沉积岩,由于沉积的时代不同,它们呈片状存在,只要开采出来,就是最好的铺设地面的好材料。
尤其是这东西的颜色呈青灰色,非常符合大汉人的审美观点。
又有了新的发现,刘颖也就不再省钱了,他很想看看云琅到底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有拿出来。
水车竖起来的那一天,张汤又来了。即便这家伙有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本事,当他看到那一柄柄大勺子自动将水从沟渠里舀出来倒进加高的木槽中,还是颤抖的如同秋天寒风中的树叶。
水磨的运转也是同一天,他饱食了一顿美味的面食,然后就无情的离开了,以前还说东西成了云家有可能封侯。
在水车,水磨都开始运转之后,不论是皇帝,还是他,都仿佛忘记了这件事。
第七十一章 被遗忘的人
忘记云琅的不仅仅有皇帝以及长平,张汤这些人。
刘颖也离开了云家庄园,只留下不足五百人的仆役继续给云家硬化地面。
云家的主楼起来了,只起来了一座大致的框架跟顶棚,木制的阁楼里面空荡荡的,除过地板之外什么都没有。
主楼边上的云楼,以及塔楼也起来了,同样是一座毛坯楼,粗大的木头裸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刺眼。
好在地基的用料非常的扎实,这些难看的楼阁还算是结实,云琅最担心的下水跟给水也已经解决完毕,路面硬化的也不错,不论刘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工匠仆役们的活计干的还是不错的。
谷场平坦,农田整齐,只要将农田上的灌木杂草烧掉之后,被分割出来的大片农田在明年开春就能耕种了。
五百名工匠在用完最后的一车石板料之后,连招呼都没有跟云琅打,就离开了。
鼠目寸光是刘氏家族的通病,用你的时候千好万好,用不到你的时候,就会不理不睬。
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也是刘氏家族的通病。
相比韩信,英布,以及被剁成肉酱被众人分食的彭越。
云琅觉得自己被皇家遗忘已经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
什么侯不侯的,张良晚年想要隐居都战战兢兢的,自己能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可以全身而退已经是上天保佑了。
出山是为了始皇陵。
出风头弄钱还是为了始皇陵。
出仕当官还是为了始皇陵。
在外面装孙子,当送财童子依旧是为了始皇陵。
如今,目的终于达到了…
时间虽然很短,云琅却觉得过了很久。
如今,站在没有门窗的高楼上远眺始皇陵,云琅觉得鼻子酸酸的。
如果说他以前面对始皇陵,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现在,再看始皇陵,他就觉得这座陵墓开始有了生命…
工匠们走了,仆役们走了,三千亩地的云氏庄园,就只剩下云家五口人。
人走,鸟兽前进,这是必然的。当梁翁看到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在院子外面徘徊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前路一片漆黑。
好在那头猛虎仅仅是看了一眼大门,顺手拍死一头不知死活的野猪就离开了。
云琅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装着换洗的衣衫,还有一些丑庸,小虫捡回来的野栗子,每一颗都非常的饱满,再加上一只鸡跟一些糕点,就非常的丰富了。
“小郎,您不能再去温泉了,外面有老虎。”
梁翁见云琅又要去泡温泉,连忙出声阻拦。
云琅笑着摇摇头道:“不妨,前几天就见过那头老虎,送了他一只鸡,我们现在交情不错。你看看,人家不是送咱们一头野猪吗?快点收起来。”
梁翁很想告诉云琅,家里该进一些人了,比如一直被丑庸跟小虫喂养的那些孩子。
见云琅并不在意,就生生的把话咽下去了。
云琅刚刚走进松林,老虎就从大树后面跳跃出来,跟云琅头顶头的玩耍一会,就咬着篮子跟云琅一起去洗澡。
云家的地盘被划定了,野人们也就自动搬离了这一片山林,于是,猎夫们也就不愿意进云家庄园了。
太宰自然也从繁琐的巡山任务中解脱出来,他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断崖上看云家庄园一点点的从荒原变成庄园。
最愉快的就是老虎,他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云家庄园范围内称王称霸,而不担心有猎人伤害他。
温泉池子是云琅最喜欢的地方,自然也是老虎最喜欢的地方。
清澈透明的泉水远处岩石上流淌下来,在山坳里汇聚成一汪清水。
清澈见底,被阳光一照,如同一汪滚动的玉液。
老虎把篮子放在水池边,然后就噗通一声跳了进去,快活的游动几下,然后就仰面朝天的躺在一块石板上,惬意的露出大脑袋,张着嘴问云琅要吃的。
那只鸡就是给他准备的,云琅把鸡撕开,一块一块的喂老虎。
一只鸡对老虎来说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再说了,这家伙总吃熟食对他并没有好处。
光溜溜的躺在老虎身边,瞅着老虎金黄色的皮毛随着水波荡漾,非常的羡慕。
他的头发也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已经可以挽发髻了。
以前总觉得男人挽发髻跟女人似的,现在看习惯了男人挽发髻,也就不觉得那么难为情。
秋天的阳光有些毒辣,不过,躺在温泉水池子里却没有那种坐在大太阳底下的感觉。
露在水面上的皮肤被风一吹,反而有些冷。
云琅把脑袋潜进水里,老虎也跟着把脑袋钻进水里,在水底跟云琅比赛吹泡泡。
米酒一直泡在水里,这东西就是要温热之后喝起来才好。
老虎的酒量不好,喝一口就瞌睡,不一会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太宰走路从来都不出声,却瞒不过老虎,老虎的耳朵抖动了两下就继续酣睡。
取过云琅手里的酒壶,太宰喝了一大口笑道:“怎么?想收那些孩子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总要问过你才成!”
太宰笑道:“你怎么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豢养的?”
“在这片荒原上,成人都在苦苦求生,这些孩子怎么可能活这么久?再者,他们居住的山洞居然就在始皇陵上,我就不信以你的细心,会发现不了?”
“这些孩子原本都是我准备好的太宰五代!”
“你偷的?”
“不是,都是没了爹娘的孤儿,被人家从村子里丢出来的,被我捡回来之后,安置在那个山洞里的。”
“这么说,他们都见过你?”
“没有,我都是等他们快要饿死了才抱他们去山洞的。以为我是山神。”
云琅点点头,打了一个哈欠道:“等我睡醒了,我们就去办事。”
躺在温热的水里睡觉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等云琅睡醒之后,老虎早就上了岸,趴在一块大石板上晒太阳。
太宰靠在一棵树上假寐,他已经习惯这种休息方式了。
云琅出门了,梁翁也不在家,丑庸,小虫今天特意多备了一些食物,准备给褚狼他们送过去。
自从工匠们走了之后,丑庸跟小虫就很难有借口再弄到多余的粮食。
当两个丫头背着背篓来到泉水边上,不论她们怎么学布谷鸟叫,也没有人走出来。
两人一想到已经三天没有给褚狼他们给粮食了,就相识一眼,丢下水瓶,拨开一丛灌木背着背篓就钻了进入。
沿着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径走了两里地,就看到一个小小的洞口。
丑庸跟小虫毫不犹豫的就钻了进去,刚刚想要张嘴呼唤褚狼。
就听见山洞里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老虎咆哮。
“嗷——”
一个少年跌跌撞撞的从山洞深处跑出来,刚刚向丑庸伸出了小手,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从踩着岩壁跳跃过来,一爪子将少年拍倒在地,并且用爪子按着少年的脑袋冲着目瞪口呆的丑庸,小虫咆哮一声。
小虫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的头发被老虎的喷出来的强大气流吹得向后飘飞,一股浓郁的烤鸡味道让她差点窒息,她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老虎,既不躲闪,也不昏厥,就这么直愣愣的站着。
“畜生,滚开啊——”褚狼从山洞里冲出来挥舞着一个火把,想要把老虎赶走。
野兽都是怕火的,即便是老虎这样的猛兽也不例外。
唯独这头老虎是意外,他探出爪子一爪子就拍飞了褚狼手里的火把,见火把跌落到山洞根部才放心的将褚狼扑倒在地,伸出殷红的舌头去舔舐他的脸。
山洞顶部的透气孔中有一道阳光落下来,洒在老虎狰狞的脑袋上,让老虎如同神兽。
褚狼努力的抱住老虎粗壮的腿,惨笑着向丑庸大吼道:“快跑啊——”
刚刚摔倒的那个少年红着眼睛向老虎扑了过去,却被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抽在肚子上,身体如同折断一般向后倒飞,撞在山洞墙壁上,软软的滑下来,半坐在地上。
第七十二章 雨落无声
丑庸莫名其妙的愤怒了起来,举起背篓重重的砸在老虎头上。
背篓里的糜子面弄了老虎一脑袋,老虎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爪子不由得一松,褚狼趁机从老虎爪子下滚了出来,一把抓住背篓,趁着老虎晃脑袋的功夫牢牢地扣在老虎的头上。
老虎跳了起来,它的后背甚至碰到了山洞顶部,爪子里的尖刺猛然弹出,两把就把背篓撕的粉碎。
褚狼抱起那个靠墙傻坐着的兄弟,拉着丑庸就向外跑,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小虫已经爬到了洞口。
山洞并不大,老虎被人用背篓扣住脑袋,真的生气了,顾不上脑袋上的糜子面,一个虎跃就凌空飞了过来。
褚狼只来得及大力推了丑庸一把,就被老虎尖利的爪子扣住肩膀倒拖了回去。
“老虎啊…”
小虫从山洞里爬出来,看到外面的阳光,第一反应就是大声的叫唤。
丑庸被褚狼大力的一推,虽然出了山洞却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见小虫像一只没头的苍蝇胡乱跑,大声喊道:“快去找小郎——”
云琅躲在大树后面,瞅着家里的两个蠢丫头无奈的拍拍额头。
见小虫马上就要勇猛的冲进一片荆棘林,叹了口气,装作路过的样子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小虫看见了云琅,尖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地上的藤蔓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往前挪动两步,抱着云琅的腿嚎啕大哭。
“有老虎!”
云琅低下身子拍拍小虫的脑袋对丑庸道:“带她回去,我去看看。”
说完话,就钻进了山洞。
在小虫的眼中,自家小郎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眼看着云琅走进了山洞,欢喜的对呆滞的丑庸道:“这下好了。”
丑庸打了一个激灵,立刻就发疯一般的向山洞跑,一边跑,一边喊:“小郎快回来,真的有老虎,真的有老虎。”
不等她跑到山洞,就看见一头斑斓猛虎从山洞里窜了出来,而他家小郎,正骑在老虎的身上,用力的掐着老虎的脖子。
老虎胡蹦乱跳,想要把云琅从背上掀下来,云琅却抓紧了老虎的顶瓜皮,无论老虎怎么蹦跶,他都骑的稳稳地。
一群小少年从山洞里发一声喊就冲了出来,老虎见势不妙,驮着云琅一头钻进树林,几个闪跃之后就不见了。
“小郎——”
丑庸尖叫一声,就踉踉跄跄的向老虎跑掉的地方追了过去。
褚狼一把抱住丑庸艰难的道:“你别去,我去!”
丑庸看着褚狼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来不及说话,就看见褚狼跳过灌木丛,勇猛的向松林深处奔去。
丑庸泪眼朦胧的瞅着面前的一群孩子,捶着胸口大哭道:“是我害了小郎啊——”
老虎驮着云琅熟门熟路的穿过松林,越过峡谷,攀上骊山,最后重新来到了温泉池子边上。
现在的老虎很难容忍自己肮脏,满身的糜子面让他的毛发脏乱不堪,见到温泉池子,毫不犹豫的一头扎进水里。
太宰靠在大树上似乎刚刚醒过来,瞅着正在洗手的云琅道:“干嘛要这么麻烦?”
云琅笑道:“我现在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帮助,更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忠诚。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我只相信自己争取来的,不相信凭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让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后你以上位者的姿势出现,让他们感恩戴德是不是?”
云琅抖着衣服上的糜子面无奈的道:“不要说得这么难听。这件事其实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至少知道我是重视他们的。另一方面,就是你说的施恩与人。”
“还不是一样?”
“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过之后,我就担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论感情,一旦上升到论感情的地步,就很难拒绝他,我知道这是一个缺陷,可我总是不想弥补上这个漏洞。因为这样,让我感觉我自己还活着。”
太宰笑道:“随你怎么做吧,反正你的目的与我是一致的,我就装着没看见过程。你不是说过只有坏蛋才能长命百岁吗?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总是当好人。”
与太宰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浑身燥热,他干脆再一次跳进了温泉池子里,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头。
无力地把脑袋耷拉在岩石上,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觉得很没意思。
太宰把一颗栗子塞老虎嘴里让他咬开,然后剥出一颗黄澄澄的栗子肉,随手塞云琅嘴里道:“知道不,这段时间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轻松的日子,每天坐在断崖上看脚下的庄园一点点的起来,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云琅吃着香甜的栗子道:“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该如此快活才对。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过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迟。”
太宰瞅着远处的始皇陵,笑容渐渐地褪去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我想要更长久的快活!”
云琅没有看见太宰的脸,更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边跟老虎嬉戏,一边向太宰诉说自己接下来的打算,他不仅仅要自己过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让身边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没了生气的丑庸立刻就爬起来,没看到云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虫也跟着哭,两人都哭得发软没了力气,褚狼只好做了两个滑竿,跟兄弟们一起扛着,把她们送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梁翁站在墙上鬼哭狼嚎的,同样上墙的还有他那个多病的老婆。
“小郎带着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来了力气,从滑竿上跳下来,打开院门一看,一只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今天家里吃饭的人多,丑庸跟小虫以及梁翁的老婆三个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饭菜。
只是,给云琅的是白米饭,其余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旧吃的非常香甜一点腊肉被他们退让了很久才落在一个最小的女孩碗里…
云琅很高兴…
别的孩子距离云琅很远,就连梁翁都不敢靠近,这就让云琅吃饭的过程变得很麻烦。
大王不知道怎么了,他的盆子里全是肉不吃,偏偏长大了嘴巴等云琅往他嘴里喂饭。
一盆子白米饭,云琅没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里敢在云琅饭盘里夹菜的只有年纪最小的小虫,十几片好吃的腊肠被小虫不知不觉的给吃光了。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也没放在腊肠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贴了?”
云琅抬手就给了老虎一个嘴巴子,这家伙刚刚吃完生肉,嘴上还沾着血,就敢把嘴巴往云琅的饭盘里塞。
老虎吧唧一声,就用舌头把嘴上的血渍全部舔舐干净,见云琅饭盘里也没什么特殊的东西,就低下头继续吃的野猪肉。
小虫趴在云琅身上,小心的一点点的拿指头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云琅一把抓住,结结实实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虫惨叫一声,屁股着火一般的跑开了。
云琅见那个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褚狼站在云琅面前,多少有些局促,刚才丑庸姐姐说了,小郎是个好人,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年纪轻轻甚至已经是一千担的官员,如果他们能在云家当仆役,以后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爹娘还在吗?”云琅轻声问道。
褚狼摇摇头。
“还有亲眷可以投靠吗?”
褚狼继续摇头,见云琅指向了他的那些伙伴,他连忙道:“他们跟我一样。”
云琅看了一眼焦急的丑庸,笑道:“听丑庸说你们打算进家里当仆役?想好了吗?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还是要告诉你,当仆役之后,就再无改变的可能,你还想当仆役吗?”
褚狼看看一脸喜色的丑庸,认真的点点头,单膝跪地道:“请主人成全。”
第七十三章 欢乐的原野
一个偌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