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躺在床上,脑袋里却如同开水沸腾一般,将来到阳陵邑之后自己的行为过滤了一遍。
基本上没有大的漏洞,除了那个喜欢研究豆腐的王八蛋淮南王害他遭受了池鱼之灾以外,没有什么太出乎他预料之外的事情。
蔡地云氏,只是史册上一段话,云琅以前研究自己姓氏的时候看过,他甚至记不清楚那段话说的那个时代。
长平的调查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查无此人。
这具青涩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方便,如果不是因为年纪的缘故,他相信,以长平的谨慎,他一定会继续深挖下去的。
长平坐在回家的马车上也在思量云琅的问题。
这个少年给了长平太多的惊喜与惊讶,有时候让长平觉得这个少年人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他的谈吐,行为,礼仪,学识全部证明,他不是一个平民子弟。
想要调教出这样一个懂百工,通晓四艺的人首先就应该拥有一个博学的老师。
然而,蔡地却因为中山国之乱,已经成了断壁残垣,不论有没有云氏的存在,终不可考…
不论是新式冶铁法,新式记账法,还是曲辕犁,亦或马上就要出世的耧车,这些新的事物给了大汉极大的帮助,所有的物事都找不到出处,让云琅的身份笼罩在一团迷雾中。
长平知道,自从大汉统治世界之后,这片国土上的名山大川中,还隐藏着无数的隐士。
这中间或许就有云琅的老师。
在大汉没人敢轻视这些无名隐士,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举奠定了高祖太子刘盈的皇储之位,这让大汉皇室记忆深刻。
长平已经不再怀疑云琅是淮南王的人,只要看看他敬献的这些东西,再说他是淮南王的人就是一个大笑话了。
如果淮南王手上有了元朔犁跟耧车,他早就名满天下,被百姓视作贤王。
皇帝对绢帛上的耧车视若珍宝,大匠作亲自领命按照图纸制作耧车,并且将元朔犁与耧车视为皇国最高机密,直到施行天下之后才会解开。
云琅要求的上林苑土地,皇帝一口回绝,直到长平再三解说有必要在皇家禁苑里面建立一座司农寺农庄,皇帝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在骊山脚下,渭水之滨划出一块三千亩的土地,专供研究培植张骞得自西域的那些良种。
“两千万钱!这就是这三十顷荒地的价格!”长平看了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少年良久,才缓缓说出了皇帝的原话。
“这么说,农庄不但要为朝廷免费培植新庄稼新作物,还要用关中良田价格的十倍来购买这一片荒地,公主,这是陛下的另一种拒绝方式吗?”
长平公主点点头道:“应该是,这还是陛下看在你已经是羽林郎的份上给的恩赐。当然,这价格是陛下随口说的,陛下说完之后自己都笑了。但是啊,君无戏言,假如你真的拿出两千万钱,这块地就是你的,且无人敢动你的土地分毫,即便是我汉家皇族也不能。”
云琅忽然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坨红晕,这让这个少年在这一刻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两只拳头握的紧紧的,青筋暴露,微微有些颤抖,只是脸上的笑容依旧和善。
“就凭陛下开了口,这三十顷地就值两千万钱,再加上长久两字,这块地我买了!”
云琅的拳头还是重重的敲在案几上,只是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云琅的表情变化全部落在长平的眼中,她端起擂茶啜饮了一口笑道:“你得先有两千万钱!”
“我只有大概两百万钱!”
“不错啊,十来岁的少年一口气拿出两百万钱的可不多。剩余的一千八百万钱你打算怎么办?”
云琅挠挠脑袋尴尬的瞅着长平道:“能不能先欠着?”
“哈哈哈哈…”
长平笑的花枝乱颤,胡乱用手指指着云琅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欠陛下钱的人你算是我国朝自开国以来的第一个。”
云琅笑道:“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只要运作得当,两千万钱没有您想的那么多。国朝为筹措军资鬻爵的时候两千万钱只不过是民爵乐卿的价格,不算多。(汉武帝有鬻爵的习惯,价格奇高。)”
长平笑道:“鬻爵是国朝大政,岂能与土地相提并论?你先想想怎么弄到一千八万钱吧!”
“真的不能欠钱?”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耧车没有赏赐吗?”
“有,所有财物本宫为你换成钱财,大约一百万钱。如果你还有耧车一类的东西要卖,可以直接找本宫,总会给你一个好价钱。时间不急,陛下既然已经许诺了,只要你有两千万钱,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划地。”
长平走的跟上次一样愉快,没有半点尴尬或者要帮助云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说的完全不同。
云琅叹了口气,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个人的价值榨干,是不会松开鱼饵的。
“陛下发话了,你现在就算是想不买也不成了。”霍去病带来了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十几个颜色各异的金锭,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芦就有七八个,估计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在大汉最赚钱的买卖是什么?”云琅将小箱子还给了霍去病,他很缺钱,但是啊,缺的是两千万钱,不是霍去病手里的几十万钱。
“东海有鱼盐之利,本一而利十。”
云琅摇头道:“算不得,区区十倍利,就要冒着违反国法被杀头的危险,我们不干。”
“朔方牛羊满坑满谷,匈奴不知买卖,常常以一柄铁刀就能换取良马两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云琅摇头道:“匈奴喜怒无常,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被匈奴人抢劫杀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听说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颜色周正的扶余奴,经常获利千倍,万倍。”
云琅已经不指望霍去病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了,原来,捕捉高句丽人为奴,从高句丽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难道还有更加赚钱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气,他在军中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些法子都是听校尉们闲谈的时候说起的,被云琅鄙视,让他很不舒服。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 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祇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 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
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上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
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中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
而羽林中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
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
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就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
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
云琅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
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
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就升起来了一堆火。
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上,河面上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
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
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
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就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
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
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时候,就听门外有人道:“把马牵出来,要不然一会被老虎吓得屎尿齐流的,还怎么吃饭。”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琅心里就暖和,刚刚把门打开,就被老虎扑倒在地上,好在,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戴上了一张面具,才逃过老虎的舔舐。
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马的缰绳,将它牵了出去,这才没有波及到刚刚做好的饭食。
跟老虎亲热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温热的猪腿上,把猪腿叼在一块干净的木头案子上,这才用两只爪子按住开始大嚼。
“又长高了一些,咦,从哪里弄来的羽林军服,还是郎官!”
云琅把印信递给太宰,得意的道:“伪帝刘彻给的。”
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这是昔日大秦的宫骑的腰牌,去掉了最上面的秦钮,就成羽林郎官印信了。这次出去有什么收获?”
云琅笑道:“收获就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资格购买骊山脚下,渭水之滨的土地,倒霉的就是伪帝开价两千万。”
太宰咬咬牙道:“如果变卖遗物,应该可以凑齐这笔钱。”
云琅嘿嘿笑道:“少傻了,这是人家在为难我,我一个孤儿,要是能轻易地拿出两千万钱,人家才会怀疑呢。说白了,根本就不是钱的事情,皇帝跟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话。”
“那该怎么办?”
“其实是好事,你别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坏毛病。只要我凭借一己之力赚到了两千万钱,这块地就铁定会属于我们。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慢慢敲定脚跟,让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最后做成这一桩可笑的买卖,并且让他成为铁一样的事实。”
太宰叹息一声道:“我久在深山,对这些已经非常陌生了。”
云琅瞅瞅太宰已经大半花白的头发,心头一软低声道:“我来办,你不用担心,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曾发病?”
太宰苦笑道:“都是贱毛病,你在的时候心神松懈,万病齐发,你不在的时候,我就什么事情都没有。”
“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顿都不能少,我们还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上修建一个大大的庄园,让这里成为人烟密集之地,只要经过几年改造,我想,即便是当年修建皇陵的人复生,也认不出这里的原貌。将始皇陵从天外天搬进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太宰点点头道:“你是对的,我们以前只是简单的防护,只要有人进来,就会被斩杀,这些年死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终究有一天,会被人看出蹊跷来的,杀人隐瞒,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第五十二章 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跟太宰在一起算是云琅最轻松的时刻,端着饭碗边吃边聊,让他很容易就找到跟云婆婆在一起的感觉。
不论说的是什么,对不对,都不用顾忌,就像他以前跟婆婆讨论贪污这种事情一样。
婆婆只会跟云琅讨论此事可行不可行,而不会在道德层面指责他。
只因为婆婆对云琅的品质有着绝对的信心,但凡有一点可能性,他都不会去干这种事情。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对他们两个人的道德一起发出质疑之声。
只可惜,在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当好人就能当好人的。
当云婆婆为让所有孩子吃饱饭,有衣服穿,有机会治疗,山穷水尽之时去卖血,去跪地求人的时候,云琅就不认为自己的贪污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拿到那些所谓的脏钱也没有任何的不安,只有无尽的喜悦。
天大地大,先让弟妹们吃饱饭才是最大的道理,至于别的,再说吧!
只有当婆婆跪在简陋的十字架下整夜忏悔的时候,云琅才会难过。
不是为自己的行为难过,而是为自己不能弄到更多的钱财而难过…
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全都是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别人,乃至他的女朋友这样指责他的时候,他一般都是沉默不语的。
无论如何贪污都是错的…这个最正确的普世价值观让云琅所有想要辩解的话最终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出不来。
“老虎给你断后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不过,他们距离你很远,只知道你进入了这片山林,却不知道你在山林里干什么。在他们想要走进山林的时候被老虎吓跑了。”太宰吃了两口面条就放下饭碗,担忧的对云琅道。
云琅一边吃饭一边含糊地说道:“长平公主对我的来历一直抱有怀疑,卓氏冶铁作坊的阴阳门下平叟也对我的来历持怀疑态度。追踪我的人不外乎来自他们两人。不要紧,只要他们没有看到你,我总会自圆其说的。”
“问题是谎言就是谎言,总有被戳穿的一天。”
“那不一定,我如果能够持之以恒的骗他们一生,谎言也就会变成真实。”
“你确定你能骗他们一生?”
“这是我努力的方向。”
“不回去看看?”
“不看了,我来就是来看你跟老虎的,该看的全看了,明天就该测量这片土地,看看庄园究竟该安置在那里比较好。”
“安置庄园的地方一定要避开陵寝,也不能损害灵丘,你下回再来的时候,我带你进一遭皇陵,方便你确认。”
听太宰这么说,云琅皱起眉头道:“怎么还没有把墓道封死?”
太宰叹息一声道:“始皇帝留下遗旨,说他还会回来的!”
云琅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痛苦的呻吟道:“你信吗?”
太宰的眼神有些忽闪,低声道:“信吧,毕竟徐福当年敬献了不老药的。”
“带着三千童男女远渡重洋的徐福回来过?他敢回来?”
“始皇帝大葬的时候回来的,还亲自将一枚不老药放进了始皇帝的口中。”
“哦…你看,这就是骗人有始有终的典范,我想,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一定披发入山,不知所踪了吧?”
“没有,当场伏剑自杀…;临死前还说自己会归来,始皇帝也会归来!”
云琅呆滞住了。
过了片刻才钦佩的道:“吾辈楷模!”
太宰犹豫了很久,才对云琅道:“按照太宰法度,每一任死去的太宰都会被安置在皇陵里面,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你如果想要放下断龙石以绝后患,我想,我想留在里面…”
云琅再一次放下晚饭叹息一声道:“没好好活过,那就好好的活,怎么就要一条道跑到黑,把自己的一生弄得如此悲伤,也要让我伤心?”
太宰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兴奋的拉着云琅的手道:“如果你不是用那种神奇的方式出现,我只会认为我的死亡只是殉葬。自从我发现你从半空中平白出来,我就觉得神灵确实是存在的,太玄奥了,你不知道,当我发现你被烧焦之后都能重现生机,差一点以为你是始皇帝复生,如果不是后来确定你不是始皇帝,我早就向隐秦一族发出始皇帝复活的消息了。”
云琅目瞪口呆…
“如果我过来的时候,对你说的是——朕回来了,这句话,你是不是就会立刻纳头就拜?”
太宰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我父祖等了一生,我等了这么些年,你说我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云琅绝望的朝后倒过去靠在老虎软软的身上呻吟道:“亏大了,亏大了…原本可以当皇帝的,结果成了守墓人…果然是他娘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老虎趁机舔了云琅的脸一下,他就像是挨了一记耳光一般,脸上顿时没了知觉,大怒之下,张嘴就咬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用力的咬,一人一虎又纠缠在了一起。
太宰笑了,笑的极为开心,一碗面条被他吃的酣畅淋漓,精神上的愉悦让他的人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剩下的谈话就变成了垃圾话,太宰努力的要把隐秦一族的秘密告诉云琅,云琅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照顾一个始皇陵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再来一棒子矢志要反汉复秦的老秦人,他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一定会偏离他混吃等死这个伟大目标。
他不想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更不想成为一个著名的反抗暴政的英雄。
这两种人的下场都不是很好。
天快亮的时候,太宰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琅就要带着老虎走了。
老虎叼着云琅的衣襟不愿意松口,即便被太宰红着眼睛踹了两脚,依旧不愿意松开…
云琅抱着老虎硕大的脑袋泪如雨下…
什么样的事情也不能阻碍太阳从东边升起。
因此,云琅站在一处高坡上,看着红日感慨万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么人或者什么神从锦绣现代丢垃圾一般的丢到大汉。
遇到了一个把殉葬当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标的蠢货,还丢给他一个埋着一个伟大皇帝的陵墓给他,要他继续守着。
云琅知道太宰相干什么,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进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尸骨为要挟,要云琅把这座皇陵当成自己亲人的坟墓,而不是一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库。
挖祖坟跟挖宝库是两个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云琅这种重亲情的坏毛病,才这么肆无忌惮的祸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点好品质,一旦有就会被人家利用。”
云琅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长叹一声,就回到了树荫里,关中七月的太阳根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过,坏事中总有好事发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尔也会向上跳动一下,如同诈尸,给悲伤的人最后一丝安慰。
游春马会跑了!
畏惧老虎的自然本能,让它突破了后天的禁锢,在荒原上狂奔起来。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云琅的红色披风被风扯得笔直。
好几次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卓蒙单膝跪地隐藏在草丛中,看着云琅在荒原上纵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来的长弓缓缓收了起来。
自从腿上被云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儿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后,他就很想在云琅的腿上也来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给他取弩箭的时候所说的话——忍痛,忍着,再忍着…快出来了,再忍忍,还有最后一根倒刺…
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大夫用锉刀锉平了后面的铁羽,把弩箭硬生生的从后面怼出来了。
幸好,伤口没有溃烂,如果溃烂,就要把整条腿锯掉,如果伤口再溃烂…卓蒙就不愿意想了。
杀掉云琅这种事他曾经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张能把水冻成寒冰的脸,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五十三章 咸鱼
就在他咬牙切齿的放下长弓的时候,在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也有一个收起了长弓。
他领到的命令有两个,一个是保护云琅不要出意外,另一个就是看看云琅在干什么。
昨晚突然出现的老虎吓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开他坐骑的脖子之后不吃,却立刻消失的老虎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让他非常的担心,云琅会被老虎吃掉,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个长的如同兔儿爷一样的少年,不可能打的过那头锦毛斑斓猛虎。
所以,当云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么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个和善的人,这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长平侯爷也是一个待下宽松温和的人,这也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
只有他们这些公主与侯爷身边最亲近的奴仆,才知道公主跟侯爷是多么的和善…
来之前,郎福已经仔细阅读过,其他人搜集到的关于云琅的所有文书,包括云琅身边的武器模样,跟衣食习惯,以及所有传闻跟调查事实。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继续不断地丰满这个文书。
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派遣过这样的任务了,这让郎福非常的重视。
卓氏有暗算云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计较。
云琅在测度土地,并且绘制了山川地形图。
这是跟踪了云琅一整天之后得出的结论。
至于昨晚云琅脱离视线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结论,那就是云琅在那片山林里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临时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间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经腐烂不堪的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脱落的头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铁针,拔出来之后经过比较,发现与云琅身上的铁针如出一辙。
另外一具尸体脑袋上也插着一根铁针,位置也没有第一具尸体上的正,看样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于第三具尸体胸口上巨大的创伤,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尸体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完尸体,郎福对云琅的欣赏之意就更加的浓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复原出事情发生的经过。
此子,极善操弄人心!
这是郎福在鉴定云琅报告上,下的最后一个定语。
云琅带着一匹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两天,在这两天里,他已经大致对皇陵以及这里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他来到一片荒草生长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两千年来这里的地貌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话,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计算,他脚下这片距离始皇陵五里远的土地就该是兵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层不适合植物生长这是一个常识。
云琅准备把这一片土地当做自家的陵园,只要是自己庄园里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这里。
他相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死亡,这里迟早会变成一片巨大的乱坟岗!
反正这里的夯土层很厚,不担心有人会向下挖几十米。
至于埋在地底深处的兵马俑,正好守卫这里死去的灵魂。
不知不觉,一幅山庄图,就在云琅的笔下形成了,那里是农田,那里是谷场,那里是墓园,那里是庄园都有了非常明确的布置。
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正是太阳西下的时候,浑浊的渭河被残阳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红。
有几处波浪泛着金花,美的如同一张油画。
“始皇帝真他娘的会选地方,把这地方选座自己的墓地。在这里修建庄园,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没谁了吧?”
再次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云琅满意的收回了绢帛。
游春马再次惊慌起来。
云琅朝不远处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马,不用扬鞭,游春马就疯狂的沿着大路狂奔起来。
云琅隐隐听见一声悲凉的虎啸,长叹一声,把身体伏低,减少一点风阻,好让游春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进入不远处的羽林军营。
事实证明,游春马跑的还是不够快,等云琅来到羽林军营的时候,军营已经关闭,这个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大营的大门也不会打开。
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周亚夫不让文皇帝半夜进细柳营之后,大汉军队就有了这样的规矩。
同样没有能进入军营的人很多,没人鼓噪,纷纷找了一块干爽的土地,倒头就睡,准备等明日再进军营。
云琅也是如此,只是刚刚躺下,就听到躺在他身边的羽林饥肠雷鸣。
刚刚就是这个羽林见他是郎官,把一小块干爽的细沙地让给了他。
云琅的干粮还剩下很多,军营外面禁止大声喧哗,他就取出一块饼丢在了那个羽林的身上。
羽林惊呼一声,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顶上,果然,已经有一个家伙举着弩弓瞄准了这里。
他赶紧低下头,抱着饼子狼吞虎咽起来。
一块饼吃完了,他如同蛆虫一样挪动到云琅身边低声道:“多谢郎官,不知还有没有这种麦食,我家小弟也没吃。”
“你妹啊,刚刚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弟弟?”
“标下没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个,刚才饿昏头了,没想起来。”
云琅没好气的又丢给他一块饼…
给出了一块,然后就给出了两块,很快,他的干粮包袱里就一块饼都没有了。
城寨上面的军士非常的好奇,城门外边原本乱七八糟横躺着的晚归军卒,现在已经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间,云琅漂亮的郎官铠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个巡营的郎官怒骂道:“身为郎官,也没有及时回营,这是羽林之耻!今天带队出操的郎官是谁?”
“徐正!”另一个身着郎官铠甲的羽林恶声恶气的道。
“不对啊,老徐已经回营了,晚饭我们一起吃的,还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谁了,到时候挨鞭子的时候就知道郎官晚归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些话云琅听得真真切切,低声问旁边的羽林:“你们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气无力的道:“全副武装,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没有归营,没有晚饭,明日也没有早饭,还要继续出操。三次未能归营者,革出羽林卫。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来报名入军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标下劝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后报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离开,养好精神再来。这些天,公孙大魔头不知道发什么疯,死命的操练,再来两次,耶耶就要被操死了。”
“怎么会这么惨?”
“惨?这算什么,郎官,看您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勋之后,就您这样的,要是不被公孙魔折腾死才是怪事情。”
“为何?公孙魔总是说现在的羽林全是废物,进羽林卫的人一代不如一代,还说你们这些功勋之后,依仗长辈恩泽,轻易就能进羽林,自己还不学无术,文恬武嬉最坏风气。”
“郎官也不放过?”
“郎官?郎官算什么,检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齐流啊,就是上个月岸头侯张次公家的老二张自。因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发誓,说什么再也不会落后。结果,十天前又没能按时回营,觉得没脸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着送来,人都被抽烂了…惨啊!”
“这他娘的还是亲耶耶吗?”
“这话问得好,是亲耶耶,只是母亲是侍婢,这么说兄弟你是嫡子?”
“独苗!”
“啊哈,独苗来什么羽林啊,将军不会让独子上军阵的。”
“谁要上军阵了,耶耶是来羽林混日子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混点便宜军功!”
周围的羽林军校听了云琅的话,齐齐挑起大拇指夸赞道:“有志气,来羽林不想出战,又想混军功的,您是头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