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跟你们对比起来,奸淫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地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第四十五章 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账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两斤麦芽糖仅仅够她吃到家门口。
内城的房屋与外城房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砖头。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门头屋檐上添加一点砖帽。木板制成的大门大多涂成黑色,镶上一个铁门栓,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大街上尘土飞扬的没办法落脚。
内城的房屋讲究就多了,虽不能说处处雕栏玉砌,却也处处清爽,尤其是雨后的青砖,泛着润润的青色,让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脸去蹭,你不疼吗?”
就在云琅打量督邮家大门的时候,丑庸可能是跑热了,正把脸贴在砖墙上贪凉气。
见云琅发怒,丑庸嘀咕一声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里的梁翁听到云琅的声音,连忙打开大门扫帚都来不及丢,就欢迎主人进家门。
青砖的门楼并不高大,黑漆的大门也显得朴素,这样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显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个金饼子,这让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这个金主在,云琅自己并没有花费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会想办法再从长平那里弄点钱。
这是一个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后面的二层小楼上,两边是两排尖顶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边,将左边留出来充当客房。
楼前左侧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辘轳,粗大的木头上满是绳子勒出来的印痕,看样子已经用了不少时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个雅致的人,靠着墙边还种了两排竹子,竹子堪堪长成,三长高的竹子如同两排遮阳伞,正好给不大的院子里留下一片浓荫。
地上的青砖已经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儿小虫正在用铲子铲地,估计是担心云琅会被这些青苔滑倒摔死。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啊不,一枝青竹窥邻家…哈哈哈。小虫,青苔别铲掉了,留着,给某一个不喜欢走门的混蛋留着,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听到这个变音期的公鸭嗓子,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站在墙头干什么?就算我不在乎,邻家难道不会报官吗?”
“谁敢报?隔壁就是我家!”
云琅四处瞅瞅疑惑的道:“长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条街上!”
霍去病从墙头攀着竹子跳了下来,顺手在小虫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后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整条街都是我们家的吗?”
“混蛋!”
“确实很混蛋,家太大,有时候会迷路,太大了也很没意思啊。”
“我是说你干嘛在小虫身上擦手?男女有别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虫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谁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脏了,自然要找个地方擦。呶,给你一把钱,换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云琅很生气,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小虫,却一脸娇羞模样接过铜钱,敛身施礼之后就跑了,她没有被羞辱的自觉,反而因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乱如麻。
就连梁翁夫妇二人,也靠在厨房门上傻笑…看样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们就会把自家十二岁的闺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间。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的实用性哲学在这个时候是占了上风的。
几十年来的黄老哲学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这个国家。
国家对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税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伦理上的约束并不严格。
历经战国,以及秦末大战,在后来的军阀混战之后,丁口减少严重。
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会施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个时代对于伦理道德的要求远没有云琅经历的后世严苛。
在云琅认为是过不去的事情,对大汉百姓来说屁都不算。
想想两千年来的伦理进化成果连屁都算不上,这就让云琅有些气急败坏。
“我要西面的那一间!”霍去病指指二楼西面的那间凉房。
“不成,那一间要改成茅厕的。”
“你把茅厕修建在卧室边上?”
“对啊,这样方便!”
“你就不嫌臭?”
“谁告诉你茅厕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第四十六章 淮南王秘术
在一个吃野菜已经成为日常的时代里,吃一盘经过驯化的白菜,就是一种享受。
其实姜汁菠菜这道菜是云琅最喜欢吃的绿叶菜,至于姜汁白菜就差了那么一点意思,主要是白菜发甜,没有菠菜的那股子清爽味道。
云琅很希望已经出使西域的张骞能够把他心爱的菠菜带回来,不要让这道菜到了唐朝才出现。
他能想象的道,在西域,菠菜这东西一定长得漫山遍野都是…
长平要来,家里总要准备一点菜肴招待的,霍去病说的很清楚,长平过来的时候不用仪仗,不带多余的随从,就带着霍去病跟两个宫女过来。
这就是当通家之好来交往了。
梁翁体弱多病的老婆很细心,一缸黄豆芽被照料的白白胖胖的…只可惜没有菠菜…
粉条也没有…为了添加一点好看的颜色,只好用荠荠菜了。
一勺子热油浇下去,葱蒜的香味就弥漫了整间屋子。
豆腐不小心做稀了,最后变成了豆花…不管了,霍去病也已喝了两碗,估计长平也喜欢。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红烧蹄髈,瓦罐子里小火煨了一天,筷子轻轻一戳,就有晶莹的油脂从红亮的外皮缺口处流出来,喷香酥烂,轻轻一抖骨肉就会自动分离。
没有污染的大草鱼本来非常适合红烧,只可惜云琅家里的豆油太少,只好加了姜葱清蒸,大火熏蒸之下,外面的鱼皮爆开,露出里面蒜瓣一般的白肉,沾上用葱姜腌过醋水,这味道应该比什么羊肉鲜美的多。
云琅没见过大户人家的厨子是怎么做饭的,不过,就那两个给长平打头阵的侍女不断流口水的样子,云琅就不再对长平侯家的饭菜抱什么希望了。
鸡这个东西天生就适合炖汤,一砂锅飘着淡淡油花,却清澈透明的汤水,再配上一整只黄澄澄的肥鸡,只要撒上碧绿的小葱,就是一道再好不过的开胃汤水。
“我舅母喜欢吃素!”
已经开始吃第四个猪蹄的霍去病满嘴油花,含糊不清的指导云琅。
云琅面无表情的用勺子指指霍去病道:“你不是说从来不吃豕肉的吗?”
霍去病笑道:“以前哪知道豕肉这么好吃。”
因为是分餐,每种菜肴云琅都做了两份,一份专门给长平准备的,另一份是他跟霍去病的。
有洁癖的霍去病现在已经对两人吃一份饭菜没有丝毫的抗拒了。
在大汉以前,庖厨从来都是一个很高级的职业,甚至有过因为做饭做得好成为权贵的传奇。
只是这几年风气不好,人们渐渐不大看得起庖厨,认为这是贱业。
不过主人亲手做羹,本身就是对客人最大的尊敬,云琅为了拍长平的马屁,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
长平没有动用仪仗,可是她的马车本身就是仪仗,再加上一个喜欢耀武扬威的马夫,仅仅走了一条街,大槐里的所有官宦都知道了一件事——新搬来的那家人与长平交情莫逆…
站在门口迎接长平的时候,云琅有一种屁股上被人盖了章子的感觉,那个章子上还刻着——公主专用四个字。
什么时候见长平,她都是一副母仪天下的模样,即便是下马车这种小事,她也能做到迈腿而身体不对,头上的金步摇只是微微晃动,人就已经下了马车。
下了马车还不抓紧进院子,而是朝四周敛身施礼,然后收获一大堆“微臣不敢”的屁话。
好不容易进了院子,总有长相妖艳男女仆人也不问云琅这个主人,就往云家不断地塞东西。
从吃饭的金碗银筷到上好的白玉席子,酒水,乃至于镶金嵌玉的屏风,马桶,铺地的红毡一样都不缺。
长平笑眯眯的坐在上首,满意的看着面前的佳肴,似乎非常的满意。
然后她就命服侍她的宫人,将云琅跟霍去病面前的佳肴,一份份的赏赐给了那些送东西来的官宦人家。
到了最后,云琅跟霍去病面前就只剩下一盘子凉拌豆芽…
“还算有心!”
长平用云家特有的铜勺子挖了豆花吃了一口,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尝,然后就命宫人去厨子那里要秘方…
五道菜吃了一遍,就要了五次秘方…
霍去病跟狗腿子一样的蹲在舅母跟前,一道道的讲解,反正云琅做饭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着,而且,他已经吃饱了。
云琅没工夫吃仅有的豆芽,光是写菜谱就用来一炷香的时间。
等他放下毛笔,长平已经吃完了,正在擦嘴,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今天中午没什么胃口,没想到晚膳倒是进的多。”
云琅很想回答她,是啊,能把五道菜差不多吃光的女人还真是不多见。
长平是从来都不剩饭的,她刚刚吃完,手里捧着霍去病敬献的擂茶,吩咐宫人们把剩饭吃光,不准剩下一粒米…
两个宫人似乎也很开心,装了两大盘子米饭,然后就各种窃喜,看样子不可能剩下什么饭菜。
“擂茶?这倒是新鲜,味道不错,喝了五脏六腑都舒坦,走的时候拿一点。”
话音刚落,见云琅眼巴巴的瞅着她,莞尔一笑指着宫人带来的藤箱道:“在里面,看你猴急的样子,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就把你盼的脖颈都长了,可怜的…”
云琅很想骂人,又不敢,只好傻笑着打开箱子,瞅着里面的铠甲跟印鉴傻笑。
“十天之后就跟去病儿一起去郎中令公孙敖那里入籍,想要更大的官,就要看你自己了。侯府只能帮你打开大门,至于走到那一步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我能做的,能帮的以此为限,男儿家不好扶持过甚,如果受不了军中苦楚,就回来,少府还是能进的。”
云琅捧着印信施礼道:“长辈赏赐,云琅无话可说,大恩不言谢。”
长平笑眯眯的道:“小郎可曾在淮南停留过?”
云琅迷惑的摇摇头道:“蔡地在西,淮南在东,云琅未曾去过。”
长平叹息一声道:“想来也是,只是这豆羹之术你是从何处习来?”
“豆羹?”
长平见云琅一头雾水,就指指已经被宫人吃干净的豆腐脑碗。
云琅皱眉道:“这是豆花,也叫豆腐脑,如果用麻布包裹,放在木盒,压上重物,就会变成豆腐,如果放在浅盘里面继续压榨,就会变成豆干。小子还从未听说过什么豆羹!”
长平叹口气道:“蔡地云姓找不到你的踪迹…”
云琅一脸黯然的从怀里取出申报完毕的户籍记录简牍递给长平道:“我现在是京兆阳陵邑人氏。”
“中山国乱,波及蔡地,逃户无数,云氏已经不可考。云琅,你告诉我,你因何会淮南王秘术?”
云琅听到长平说蔡地云氏已经不可考,绷紧的头皮立刻就松弛了下来。
只是,淮南王秘术是什么?
长平继续叹口气道:“去岁,淮南王进京,给陛下敬献了名曰豆羹之物,听说是黑豆制成,我恰好在座,有幸分得一碗,与你今日所作豆花极为相似,只是一个干,一个稀,与你所说的豆腐更为相似,只是你做的豆花闻不到丝毫的豆腥味,也比淮南王敬献的豆羹白润的多,你做和解?”
只要长平不追究蔡地云家,云琅就毫无畏惧,皱着眉头小声道:“淮南王是磨豆腐的?”
“磨?”
“是啊,把豆子泡水发胀,然后放在石磨上磨成浆,用麻布过滤掉渣滓,然后放进大锅里烧煮,如果此时不点卤,就是豆浆,喝起来与牛乳相似,每日喝一碗有延年益寿之功效。如果将少量盐卤水倒进豆浆里面,豆浆就会变成豆腐脑也就是豆花一样的东西,只要再把豆花挖出来,用麻布包裹,压上重物豆腐就成了。”
长平愣住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简单?”
云琅皱眉道:“这应该是人人都会的手艺啊,我还奇怪,家中老仆出去购买豆腐,他竟然没有买回来,只好自己做,难道说…偌大的阳陵邑没有豆腐吃?等等…您说的淮南王秘术就是怎么做豆腐?”
第四十七章 可怜的人
迷迷糊糊的云琅总觉得哪里不对头,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个想当皇帝想疯了的人。
难道说豆腐是他发明的?
一个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国,研究什么豆腐啊?
云琅别的迷糊,有一点却很清楚,离淮南王越远越好。
在这个完全属于伪帝刘彻的时代里,谁敢跟他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不论是匈奴王,还是大臣,还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顺眼的,最后都死无葬身之地。
长平公主走的时候,云琅赫然发现,他居然答应了长平合伙开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种植豆菽之后的田地再种黍粟,收获要高于去年种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胀气,不耐受,因此一直作为牲口的口粮种植。吃了豆腐则不会有胀气一说,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处显出来了。这些天哪里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来了,算你大功一件!”
长平走的时候,交代的话有些语重心长,看得出来她的忧思很重。
云琅总觉得国家大事关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块地买下里,然后在上面种满大树荆棘粮食,果树,弄一个大大的庄园,把可怜的太宰奉养到死,然后愉快的在大汉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这个时代里高手如云,酷吏如雨,阴谋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个心思重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用担心会被异族欺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错了,没必要强出头。
世界上的能人异士无数,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出风头的。
丑庸关上大门,梁翁的老婆跟小虫一起给云琅做了一碗面条。
云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饭,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头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听云琅抽噎着道:“以后不要给我拿独头蒜…”
藤箱里的铠甲很合身,这样小的铠甲军中并不多,直到云琅在胸甲里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这家伙把他的铠甲拿来了。
以前做梦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铠甲,现在它就安静的放在箱子里,云琅却没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云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军的武器已经是汉军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国出品依旧是质量的保证,从这一点上看,大汉目前的战争潜力,还比不上大秦一统天下的时候。
在高楼酣眠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中风,穿堂风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为什么喜欢袒胸露乳在高楼上酣眠,云琅觉得这些家伙完全是为了出名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处漏风的房子睡一夜就伤风,鼻子塞得厉害,勉强起身之后,让丑庸打来冰凉的井水,咬着牙把脸塞进去,全身打了几个寒颤之后,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渐渐变得清明。
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脑子,现在是非常时刻,一个应付不对,就会成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汉廷尉府杀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典范。
想要人家重视你,你就必须要对人家来说有用处,想要人家特别重视你,你就必须表现出相应的价值。
因此,云琅在筹建豆腐作坊的时候,非常热心,强迫自己喝了一锅小米粥的云琅,一大早就开始绘图,准备制造豆腐坊里所需的所有器具。
这一次,长平没有直接把钱交给云琅,而是派了一个管事过来,负责所有器物的制造以及钱粮的支出。
至于开店的地方,就在长平侯府的后花园,他们在墙上开了一扇临街的门,利用了靠着围墙修建的一大排平房,这里还有水,有阳光,有空地,作坊的场地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十几个明显是官家匠作的人在云琅提出需要大量木桶,蒸笼,木盒之后,他们锯木头的声响一天都没有停止过。
想要打造巨型铁锅,现在只有卓氏有这个实力,那个管事去了一趟之后,就脸色铁青的回来了。
大锅的造价不菲…
这是一桩让人非常难以理解的事情,卓姬利用了长平的名头才保住了阳陵邑的铁器作坊,现在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敢为难起长平侯府来了。
管事怒气冲冲的去找主人去了,一副很难缠的样子,云琅觉得事情很不妙,卓姬是个傻蛋,平叟决计不是。
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得罪长平就等于得罪了死神。
平叟在日落时分来找云琅喝茶,气色灰败,不断地喝茶却一句话都不说。
“既然已经决定翻脸了,你现在就指望你们背后的人能够帮你们挺住,如果挺不住,或者人家抽身走了,你们想死都没地方埋。”
“帮帮我,帮帮卓姬!”
“我现在也很倒霉,别看当官了,还没有白身的时候自由。人家要砍我,我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人家会说对我执行的是军法。”
“丞相!”
听到这个名字,云琅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嗝,然后整整一晚上就一直处在打嗝状态中。
“丞相啊!”
丞相,秩万石,月俸六万钱,率以列侯出任。
伪帝刘彻任命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因其无爵,封为平津侯。从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对百官有选举、任官、黜陟、刑赏的权力。
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大汉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必须到会。
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
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
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
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现在的丞相就是广平侯…薛泽。
大汉朝的那些风云人物云琅多少是有些记忆的,比如田蚡,比如公孙弘,至于薛泽,说实话,他真的没有半分记忆。
“你觉得是薛泽厉害,还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
“自然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只是,长平公主发怒,卓姬与我最多没了家产,一旦得罪了薛泽,明日就是我们的末日。现在这样做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云琅奇怪的道:“他一个堂堂丞相,看上你们卓氏冶铁什么了?”
“曲辕犁!”
云琅惊讶的道:“曲辕犁关你们卓氏什么事情?要找应该找卫青或者长平才对啊。”
平叟痛苦的道:“是在我卓氏出产的,丞相认为既然卓氏能造出第一架,就能造出第二架。”
“那就去造啊,犁头是你们打造的,废品还留在你们手里呢,照着样子再打造一个不就完了?”
“长平公主不许!”
“那么,长平知道不知道薛泽在打曲辕犁的事情?”
平叟绝望的道:“我就是刚刚从长平侯府门过来,今天在那里与卓姬跪在门口一整天,公主不见我们。”
云琅不由得笑了出来,看着平叟道:“人家两个大贵族不愿意硬碰硬,所以就只好逼迫你们了是不是?其实只要你们死了,这事也就没了,对不对?”
平叟惨笑一声道:“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司马相如为了当官把曲辕犁的事情说给了薛泽听,也不会有我卓氏现在的困境。”
云琅笑道:“你觉得找我有用吗?”
平叟颤抖着双手捧着茶杯喝了一口茶道:“老夫六神无主…”
眼看着平叟佝偻着身体跨出门槛,云琅苦笑一声道:“我这里还有一幅图,图上的器具名叫耧车,原本是与耕犁配套的播种农具…”
话刚刚出口,云琅脸色突变,指着面有愧色的平叟道:“你们做的好绝!”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痛的厉害,眼前无数金星飞舞,这些天被压下去的不适,一瞬间就全部涌了上来,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眼前却越来越黑。
他最后听到的就是丑庸的尖叫声,丑庸的声音一向很大,这一次却听得不是很清楚。
第四十八章 梦境与现实
孤儿院的那栋白色的三层小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神殿。
神殿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柳树,柳树的枝叶繁茂,硬是在清朗的天气里遮出一片荫凉。
云琅摇着小磨盘让它转的飞快,云婆婆用大勺子往磨眼里放泡涨的黄豆,一勺子黄豆下去,石磨周围就有白色的豆浆流淌出来,最后沿着石磨的凹槽流进石磨下的一个铁皮桶里。
磨豆浆是云琅每天要做的工作,谁叫他是所有孩子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呢。
胖嘟嘟的小朵把手指含在嘴里,痴痴的瞅着铁皮桶里的豆浆,怎么撵都不愿意离开。
她最喜欢喝豆浆了,当然,如果有剩余的豆浆能做成豆花,她就更加喜欢了。
只是云婆婆手里的笸箩已经空了,里面并没有多余的豆子,也就是说,今天大家只能喝豆浆,却不能吃到美味的豆花了。
“婆婆,我想回去修飞机。”云琅把最后一点豆子磨完之后就急不可耐的对婆婆道。
云婆婆的眼珠有些浑浊,不如以前那么清澈,这是白内障的前兆,不过,云琅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依旧不敢直视婆婆的眼睛。
“行啊,累了就换一种活法,没必要总是绷的紧紧的,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会跟女人打交道,这都是命啊。”
“婆婆,不是我不好,主要是满世界都是王八蛋,你的小琅被人坑的很惨。”
云婆婆笑了,只是牙床上缺少了两颗牙齿,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滑稽。
“你呀,如果肯心黑一点,就不会被人家坑了,孩子,你是孤儿院里最聪明的孩子。”
“您也笑话我,我比小朵儿他们聪明我知道,因为现在除了我之外,别的弟弟妹妹都有残疾,我跟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不会尿裤子。”
“胡说!”云婆婆探出湿漉漉的手在云琅脑门上宠溺的拍了一巴掌。
“都是婆婆没本事啊,你本来有更加远大的前程,却因为我这个老婆子跟一群傻子弟弟妹妹,就近选了一个什么狗屁学校啊,出来之后最好的前程就是修飞机,唉…说了你也不听。”
云琅掏出手帕把靠在他腿上的小朵儿嘴角的口水擦干净,然后笑道:“修飞机没什么不好啊,至少薪水高,一个月能多买不少黄豆呢。”
“屁话!你选择修飞机只能给我们多买点黄豆,如果你能有更大的出息,岂不是可以给孩子们买花生,磨花生奶喝?如果能再出息一些,不就能把这座小楼给推倒重建一座?如果有大出息,婆婆还想去梵蒂冈朝圣呢。”
“去啊,我不是刚刚给了您二十万吗?去意大利足够了。”
“混账,那是你贪污来的钱,怎么能用这钱去朝圣?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还能化解你的罪孽,放在上帝的面前,只会让地狱之门打开。”
“哈哈哈,婆婆,我觉得我更喜欢地狱一些…”
云婆婆凝重的看着云琅,沉重的道:“这是亵渎!”
“我觉得用地狱的手段解决问题更容易一些…婆婆你要去哪?”
云婆婆转身走了,她走到哪里,她的身后就变成了黑暗,走到哪里,那里的光明就会崩塌…
云琅惊恐的抱紧了小朵儿,小朵儿小小的身体却如沙子一般从他的怀里散碎,最后流的涓滴不剩。
“婆婆——”云琅撕心裂肺的大吼一声,翻身坐起。
冷汗湿透了重衣,额头的汗水小溪一般涔涔的往下流淌,双目恐惧的盯着面前的砖墙,身体抖动的如同秋日的落叶。
“小郎,您怎么了,您别吓我…”丑庸惊恐的声音把云琅从无边的恐惧中拖拽了回来。
他的眼珠子重新恢复了灵动,低声道:“给我煮一碗姜汤,多放姜,三碗水煎成一碗,再给我多准备一些凉开水,凉开水里加一点盐,让我再睡一觉,身体就会恢复。”
丑庸慌乱的出去了,云琅就看到了骑坐在窗棂上孤独的喝着酒的霍去病。
“我小的时候疾病缠身,非常的麻烦,我母亲就给我起了去病这个名字,可能真的起作用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生病。愉快的活到了现在。”
霍去病的声音听起来淡淡的,似乎还有一点冰冷,他所谓的愉快,绝对不像他描述的那么让人欢喜。
“没那么愉快吧?”
“去你妹的,私生子能他娘的愉快到那里去?”霍去病学说别人语言的天赋非常的强大。
云琅笑了,指指霍去病,再指指自己道:“差不多啊,我一直很奇怪,像你我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我们的父母好像都不太喜欢我们。”
霍去病在确定云琅不是在笑话他之后,点点头道:“卫伉今天早上还说我是野种来着。”
“我不是挑事啊,要是我绝对不会忍的。”
“我没忍啊,我把他的肋骨打断了一根,看在我舅舅的份上,我要他记住,以后再敢说我一句,我就打断他一根肋骨,听仵作说人有二十四根肋骨,所以,他还有骂我二十三次的机会。”
“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话都没说,他一般不管这些小事情的,只要别打死打残。”
“我能动手揍他吗?”
“因为你舅母正在坑我。”
“那你就揍错人了,你该去揍平阳侯曹襄,那才是我舅母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那人好揍不?”
霍去病叹口气道:“不好揍,主要是因为这家伙病的海枯石烂的,估计你一拳头就能活活打死他,死掉一个关内侯,还是曹参的后人,不抵命实在是说不过去。”
“那就算了,给一个死人抵命一点都没意思。”
“那个耧车给了吧,我们他娘的实在是太小了,狗屁的能力都没有,看以后吧。”
“可以,请长平公主帮我在上林苑骊山下,渭水边要一块地,我打算在那里实验新农具,当然,实验完毕之后,那块地应该属于我私人。”
“多大?”
“不超过三千亩,少了无法试验出效果。”
“理由?”
“这个就需要你舅母自己去找了,我只要去那里划地就好。”
“为什么一定是上林苑?”
“我一无所有,只敢跟陛下要他的地,也只有陛下在满意新农具之后才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土地,且没有后顾之忧。如果不小心要了别人的地,我担心性命不保。”
霍去病冰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好主意,等我获得了军功,我们一起在上林苑里置办庄园,骊山脚下,渭水边上,确实是一块好地方。”
“顺便告诉你舅母,豆腐作坊的工艺,器具我已经弄好了,只要按图索骥就没有问题。至于合股就算了,请你舅母折算成银钱给我,我想要去种地。秋日草木枯黄之后,正好放火烧山,灰烬可以肥地,只要赶在上冻之前把土地翻好,明年开春就不会耽误农事。”
霍去病笑的咕咕的如同猫头鹰,用力的拍打着云琅的肩膀道:“早就告诉你不要过于展露锋芒,满阳陵邑里基本上没好人,你拿出来的好东西越多,惦记你的人就越多。这一次是那个司马相如拿你的元朔犁向薛泽邀功,薛泽在听说这事是我舅母在操办,立刻就打了退堂鼓,然后,哈哈哈,然后你就被人家装坑里了。我以为你起码会置之不理,或者见死不救,最好的结果就是你能向我舅母哭诉哀告,没想到你居然入彀了,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了。别说我,就是事情的始作俑者我舅母也愣住了,她只是想试试你人品,结果…哈哈哈,她现在尴尬的都不知道怎么见你。”
“少替你舅母说话,皇家人天生就是阴谋家,整天一步三计的算计人,她才不会有内疚这种感觉,意外可能是真的,至于尴尬,还是算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过啊,我舅母对我说‘你可以为友’,这句话出自我舅母之口,算是对你人品的最高褒奖了。”
霍去病这一次离开的时候没有跳窗户,虽然还是有翻墙的坏毛病,却用了梯子。
他刚走,梁翁全家以及丑庸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围在云琅身边像是在哭尸体。
“城里不好待,等我病好之后我们就去城外种地去,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
梁翁连连点头道:“种地好,种地好,关上大门就是自己的天地,好人经不起外面这些人的折腾。老奴还想伺候小郎长大,成亲,开枝散叶呢。”
只有丑庸噘着嘴道:“我们几个也种不了多少地啊。”
云琅笑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能赶着耕牛种地的人吗?”
梁翁嘿嘿笑道:“傻大女,小郎自然能找到种地的人。”
丑庸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四十九章 刘彻的大嘴巴
耧车,是一种播种工具,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农具的出现,田野里的麦子,高粱,谷子,糜子一类的作物才会形成整齐的行列。
排成行列而不是一大片种植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通风,这对作物生长极为有利。
楼车的出现,对于减轻农人耕作强度,以及提高作物的产量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了把这一段话写在简牍上,云琅用了七八斤简牍,如果算上先前楼车的构成以及制作方式,使用的简牍足足有五十斤。
“因何会写的如此繁琐?”
“工艺流程不敢删减,只求最详。”
“你家门外的那一箱金子你真的不收?”
“为什么不收?当然收!还有那一箱子茶饼也不会放过。”
“卓氏的赔礼非常有诚意啊。”
“都是小人物,也都是傀儡,有什么好生气的,只是从今后,只在金钱上有往来就可以了,至于人情,已经被他们消耗光了。”
东西被丑庸跟梁翁费力的抬上二楼,人却没让进来。
霍去病打开箱子,惊讶的吼叫道:“你家的金子为何成色如此之好?”
说着话还往自己怀里揣了两个金锭。
“知道是我家的你还往自己怀里揣?如果你舅母肯让我把她家的金子全部重新冶炼一番,两成的火耗,就能把金子全部变成这个模样。”
霍去病计算了一下,然后疑惑的道:“这样一来我舅母没有什么损失,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啊,你为何如此热衷?”
云琅看着箱子里的黄金迷醉的道:“我就是喜欢黄金金灿灿的模样,这才是财富的本来面目,灰不拉几的东西怎么能表现出黄金的价值?”
霍去病举着两锭黄金仔细的在太阳底下研究,被云琅一把夺过来丢进箱子。然后一屁股坐在箱子上,他觉得再让霍去病研究下去,他的金子还会减少。
“我舅母进宫去了,成不成的等到她回来就知道了,当今陛下的心思很难猜,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很多自以为了解陛下的人,现在快死光了。田蚡的大儿子昨天也倒霉了,武安侯的爵位被革除了,陛下似乎正在有计划的清除关内侯爵。”
“所以说要上林苑的土地有难度?”
“这就要看陛下对耧车跟你以前进献的元朔犁有多重视了。”
云琅心里很着急,他很担心太宰的老毛病会复发,这一次出来的时间太长了。
然而,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被动的等待,这种命运被人家决定的感觉,云琅已经很习惯了,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打破樊笼的能力。
中午的时候身体依旧虚弱的云琅勉强喝了一碗粥就躺下休息了。
霍去病则回到长平侯府帮云琅打听消息,他一直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一定要把家安在上林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只好听之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