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真真正正是滴水不漏。
云琅抓了简牍一把,却没有抓回来,另一头被老贼抓的紧紧的。
云琅只好松开简牍,拱手道:“小子欠平公一个人情,他日但有用到小子的地方,云琅必不敢忘。”
平叟哈哈大笑,一把将简牍拍在云琅的怀里道:“一家人说两家话,小郎真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哈哈。”
得到了云琅亲口承诺,平叟就满意的背着手走出小院子,经过一个小婢身边的时候,还在人家屁股上重重的抓了一把,可见这个老贼的心情是真的很好。
云琅回到房间瞅了一眼简牍,就知道自己上当了,痛苦的揪着头发把脑袋往案几上撞…
简牍很旧,一看就是有年头的东西…上面的文字也没有错,只是在写名字的地方被人用抹布擦洗掉了原来的字迹…
既然蓝田县的户籍大多遗失,也就是说官府手里留底的名册是不全的,现在全靠百姓手里的文牒来登记户籍。
云琅自己大可制造一个假户籍,然后去渭南郡官府登记也是没问题的。
自己既然接受了平叟他妈的好意,自己没户口的事情已经彻底的暴露了。
丑庸见云琅糟蹋自己,惊恐的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就听云琅呻吟着道:“还是太年轻啊!”
丑庸听了这话,立刻就不害怕了,温柔地揽着云琅的肩膀道:“再过两年,小郎的身子就长成了,小婢等着您就是了…”
自从卓氏有了新的冶铁方法,卓姬的一颗脑袋就再也没有低下来过。
别人家冶铁,她家炼钢,仅仅是两个字的差别,就让卓氏冶铁作坊的档次提高了十倍。
这个狠毒的女人,明明知道她老爹已经快要被《盐铁令》折磨死了,不但不伸手帮忙,反而还跟他老爹哭哭啼啼的要阳陵邑的作坊。
也不知道肥胖如猪的卓王孙是怎么想的,带着一群跟他一样胖的儿子呼啦啦的来到了阳陵邑,满足了女儿的要求之后又呼啦啦的离开了。
可能是蜀中的形势太严峻,他仅仅在阳陵邑停留了一天。
就是不知道这位伟大慷慨的父亲在听说卓氏冶铁作坊有了赚钱的新工艺之后,会不会被自己的不孝女活活的气死。
卓王孙来的那一天,卓姬不允许任何奴仆在外面胡乱走动。
更不允许云琅走出他的小院子一步,为此,云琅的到了一大堆精美的食材。
云琅的小院子说小,其实并不小,除过中间的正房之外,两边还有耳房。
丑庸现在是得了意的,把自己的房子安排在左手最靠近云琅卧室的地方,整日里指挥着梁翁老两口跟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干这干那。
知道云琅喜欢干净,整个小院子里连一棵杂草都看不见,即便是有泛碱的浮土,也会被梁翁的老婆跟闺女扫出去,再用石锤把地面捶结实了。
云琅小院子里的饭食永远都是令人期待的,只是平叟最近不太来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跟四个奴隶吃一样的饭菜了,并且极为痛恨云琅的自甘堕落。
不知道他坚持什么,反正面子大于天是肯定的。
这种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的坚持让云琅非常的感动,觉得这家伙还是有缺陷可以让自己攻击的。
一个没有任何道德缺陷的人云琅一般是不跟他接触的。
和这样的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经是罪孽了,再呼吸同样的一股空气,会让他发疯。
平阳公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是伪帝刘彻最忠实的拥护者,是天下妇人纷纷效仿的女德标杆,是大将军卫青少年时期的性冲动对象,是霍去病最严厉的指导者,更是云琅这个可怜人的最大债主。
“一百万钱,十天就花用干净了,不知小郎是如何花用的,可有账簿可以查验?”
平阳公主的声音听起来很动听,如同黄鹂鸣叫一般清脆,只是话语里的意思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实上,谁要是被人查账,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
新式记账法已经糊弄了卓姬很多天了,云琅也因此从中获得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说这一次制造曲辕犁用的钢,就是平白无故的用账目制造出来的,云琅不但没给卓姬一个钱,反而从她的账房那里拿到了两万四千钱。
当然,这点钱在卓氏冶铁作坊最近庞大的交易往来中是微不足道的。
卓姬想要弄明白,以她用算筹的方式计算,估计需要计算到明年春天。
长平公主这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抓住你的一根毛,她就能顺着这根毛最后把你隐藏在黑暗中的裸体全部揪出来。
新式记账法对她一样具有强大的蒙骗性,只是她固执的认为制造一架曲辕犁,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十天之内花销一百万钱。
“你且来说说,为何曲辕犁明明已经制造好了十一架,你却在账目上勾销了其中的十架,而且两千一百斤钢料,为何在打造之后就成了两百八十三斤?其余的钢料哪里去了?”
这就不讲道理了,科学研究最大的支出就是材料的浪费。
以前云琅在机场带着兄弟们攻关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否则,大家哪来的奖金发,哪来的馆子可以下,哪来的钱在高档会所里抱着美女唱甜蜜蜜?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核销,做好十一架曲辕犁核销十架,这是科学常理,精益求精嘛,科学总是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前面十架只是为第十一架做铺垫的,是曲辕犁一型,到曲辕犁十号,都是试验型号,一旦第十一号曲辕犁定型了。
身为科学家,就必须有保密意识,把过程记录成册,而后再把那十架全部销毁,避免泄密,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个流程。
第四十一章 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如何销毁的?”
长平公主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即便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长长的眼睫毛依旧很弯,很翘,眨巴起眼睛来如同两把小刷子。
“自然是丢进炉子里烧了!”
云琅大大方方的摊开手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少掉的钢料呢?这个总烧不掉吧?”
“烧不掉,不过,我们为了能让钢料更加的耐磨,有的添加了一些石灰,有的添加了矿料,有的还往里面添加了磨碎的瓷器…最后,都变成了废渣,只好丢掉。”
“废渣呢?”
“被卓氏捡走了重新冶铁了…”
云琅总觉得长平公主是在捡芝麻丢西瓜,这么大一架曲辕犁不看,偏偏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很没意思,他总不能说,她给的一百万钱其实只用了二十万,剩下的都被他通过霍去病换成了黄金,打算过两天送去骊山?
长平公主不知道为什么莞尔一笑,转身就开始仔细观察面前的这架曲辕犁。
不得不承认,在云琅的指导下,这架曲辕犁充满了工业时代的流线美感,尤其是暗青色的犁头呈一个美妙的弧形,且被云琅分成三块,最后拼装上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容易损坏的犁头,可以多次更换,有效的减少了损耗,仅仅这一项发明,云琅觉得自己拿走八十万钱一点都不多。
“试验过了吗?”
“公主不在,我等不敢轻易将这东西展现于人前。”
贪污人家的钱归贪污钱,该给人家的尊重以及为人家考虑这两点是不能丢的。
有了这两点,人家最后最多说一句贪婪,却不会说你办事不靠谱。
这样一来,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了不起他们下次把钱看紧些就是了。
果然,听到云琅这样说,长平公主的脸色好了很多。
亲自抚摸着这架制作的非常精良的曲辕犁轻叹一口气道:“如果此物真的能够为百姓节省一头牛,一百万钱也算是花的千值万值了。”
云琅点点头表示理解。
在这个破时代里,饲养一匹马,一年的饲料价值相当于中户人家六口一年食物的价值。
一家饲养一头牛的耗费也价值三口人的食物价值。
在很多中户人家,牛的地位比人重要。
对云琅来说,制造这样的一架耕犁,对他来说基本上难度不大,如果不是材料壁障,给他一群木匠,他能一天生产出一百架来,毕竟,曲辕犁是唐代的产物,工艺不可能太过精细。
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云琅还是很喜欢做的,当然,如果这个时代就开始重视专利权,并且给专利费的话,云琅是不会想到贪污这回事的。
阳陵邑城里就有很多的农田,这是这个时代城池的特点。
一旦被大军围困,城里的人至少还有一点土地可以耕种,不至于被活活饿死。
一头牛拖拽着曲辕犁在土地上滑行,锋利的犁铧劈开了黄色的土地,健壮的耕牛随着农人的吆喝声,一道笔直的犁道出现在土地上。
曲辕犁与以往的犁铧完全不同,它在翻开土地的同时还能借助犁铧上的弧面将土地翻倒在一边,相当于将原来的土地转移了近一尺的距离。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挪动,却对农作物保墒进气杀死虫卵有极大的作用。
霍去病刚才差点被吓死,他很担心云琅扛不住将两人贪污钱财的事情招出来,因为他也拿来五万钱。
虽然云琅很镇定的化解了,他依旧心头惴惴不安。
直到曲辕犁展现出它强大的威力之后,心头的不安才转变为骄傲。
长平公主顾不得自己华丽的衣裙,站在犁道里亲自比量了翻耕的深度,还赤手捏碎了一小块黄土,转过头对一个宦官模样的人道:“隋越!滚过来看清楚,仔细看清楚了,这将是我大汉农耕的无双利器!”
戴着黑色高帽的宦官隋越连忙跑进地里,学着长平公主的样子,测量了翻耕的深度,又点了一炷香记录了一炷香里耕地的数目。
好一通忙活之后才谄媚的朝长平公主施礼道:“仆,记下了。”
长平公主傲然一笑道:“记下了,就把这架耕犁带进皇宫,给陛下看看,我等着明年秋日听到庄稼丰收的消息。出嫁的公主,就不进皇宫了。我从未向陛下要过官职给别人,这一次,你禀报陛下,就说我要一个羽林郎的职位赏赐功臣。”
隋越大有深意的瞅瞅云琅,然后笑着躬身道:“仆,一并记下了。”
霍去病得意的用肩膀撞撞云琅小声道:“看样子我们要多一个伙伴了。”
云琅严肃的瞅着霍去病道:“先说清楚,我当羽林郎没问题,可是我不上战场!”
霍去病怒道:“羽林,羽林,为国羽翼,如林之盛,为皇帝之护卫,如何能不上阵杀敌?”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这种人百年都出不了一个,一旦上阵战死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不上阵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舅母为你谋一个羽林郎的职位?你以为羽林郎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吗?”
“第一,我要羽林郎的职位,纯粹是为了在上林苑要一块地研究种地!第二,曲辕犁一旦在全国得到运用,大汉一年可多收一两成的粮食,至于节省的粮食,耕牛不算在内。我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要一个羽林郎来玩玩很过分吗?”
“你可以当文官啊,不要羞辱羽林之名。”霍去病大怒之下强忍着揍云琅一顿的心思转过身去,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跟霍去病的争吵长平公主看在眼里却很不在乎,在她看来那不过是小孩子耍脾气,一会就会好。
眼看着隋越将曲辕犁擦拭干净装上马车,这才朝云琅招招手,笑容和蔼可亲。
“曲辕犁的名头你担不起!”长平背着手很伟岸的瞅着远山语重心长的道。
“确实如此,公主殿下只需给我一点小小的金钱上的补偿!”
对于长平夺走曲辕犁的事情,云琅一点都不生气,她说的那句话一点错都没有,以云琅的目前的地位,拿不到这件大功,即便是拿到了,估计下场会很惨,不如不要。
“老实说,一百万钱,你拿了多少?”
“十万!”
这时候是交心的时候,再隐瞒就会引起长平的怒火,毕竟一个上位者是不会判断错的,即便是判断错了,也是下属的错。
云琅连磕巴都没打就报出一个小得多的数字,如果说八十万,估计长平会翻脸。
长平满意的点点笑道:“跟我预料的差不多,哼,在我面前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公主殿下法眼无差,云琅羞愧无地。”
“好了,曲辕犁不错,那十万钱就算是赏赐给你的,去了你的贼名。小小年纪正是为国建功之时,却偏偏喜欢财货,真是让人恨之入骨。”
“没办法,从小穷怕了,见到钱财就习惯往怀里揣,拉都拉不住。”
“男子汉大丈夫只要建功立业了,区区钱财不过是粪土一般的东西。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计较目前的得失,你年纪幼小,将来的路还长,不要被一点财物遮住了你的眼睛。”
云琅躬身道:“瑾受教!”
长平公主叹口气道:“我自从出了皇宫,就不愿再进去,为了你这个孽障,又开口求人,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云琅无辜的眨巴一下眼睛,他记得目前得到的一切应该是自己拿曲辕犁换来的,怎么到了长平的嘴里,就变成了恩赐?
霍去病极为隐蔽的轻轻一脚踹在云琅的腿弯里,云琅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长平极为忧郁的道:“这一拜本公主受了,从今往后,你也算是我大将军府的人了。”
说着话还慈爱的抚摸了云琅的脸继续道:“可怜的,少年就失去双亲,又被族人贬斥,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楚。好在以后不用了,大将军府就是你的家。尔今后当与去病儿,伉儿、不疑、登儿相互扶持,相亲相爱,为我大将军府增添荣光。”
云琅觉得脑子很乱…先是莫名其妙的有了一个家,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四个兄弟,再然后自己要为大将军府增光添彩。
一瞬间,他缺的东西好像全齐活了,剩下的只有磕头这一条路好走了。
成为羽林郎对他拿到始皇陵那块地很重要,跟霍去病当兄弟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至于另外三个还不认识,卫青的三个儿子似乎没有什么本事,应该不难对付。
这时候如果磕头这些都能拿到,万事大吉。
如果拒绝…
云琅愉快的认真磕头,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很傻,完全是一副我很喜欢,我很惊喜的模样。
长平公主嫌弃的挥挥衣袖,对云琅跟霍去病道:“去玩耍吧,今天准你们晚归!”
第四十二章 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么了,居然会把你当子侄对待。对我都没有这么好过。”
霍去病跨坐在窗户上,两条腿不断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随风飘荡的腿。
云琅躺在软塌上,接受丑庸殷勤的按摩,随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换一条,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是我的长相比较出众的缘故?”
“你贪生怕死,你阴险狡诈,你还满嘴谎话,你还卑鄙无耻的贪污钱,这样的人在长安一般都会被五马分尸,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现在还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真是没天理啊!”
霍去病将脑袋靠在墙上无力地又道:“我军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们都是孤儿,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每日里没完没了的骑射训练,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声不吭。论起骑射,他们比你强一万倍,论起胆气,他们也比你强一万倍。他们每日里夜思梦想的就是能够成为一个羽林郎。可是啊,你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快的成为了羽林郎。”
丑庸跟云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气的帮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在绢帛上画图形,还要盯着木匠打造农具,有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去看铁匠们有没有偷懒。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晒黑了。”
云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觉得自己最近过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这样的人跟羽林里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气的家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后也要向劳心者的方向前进,我很怕你到时候练的连脑袋里都是硬邦邦的肌肉。那样的话,你还想封侯?做梦去吧。”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说这些话的目的就是想要说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书。我以前只要拿起兵书就头痛,看样子还是要坚持看下去啊。”
云琅笑道:“看不进去书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书能长进,有些人呢看书只会越看越糊涂,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书,他们是上天的宠儿,天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种人。”
霍去病笑着朝云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见过郎将。”
云琅抬抬手道:“免礼,下次先从窗户上下来两条腿并齐,正过衣冠再行礼不迟。”
霍去病笑道:“郎将说的极是,标下这就依律行事。”
说着话两条长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棂上腰间发力,张开双臂,老鹰扑食一般就朝云琅飞过来。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翻身下了床榻,随后就把茶壶丢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声惨叫,砰的一声铺在床榻上,又触电一般的跳起来,捂着胯下呼呼喝痛。
云琅惋惜的看着被弄碎的瓦壶,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喝起茶来一股子土腥味,还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独苗…”
“你如果再算计我几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这一棵独苗了。”
“我心里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这种人进了羽林,该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进吗?”
“不能,我还准备加紧再弄点功劳好跟陛下要骊山底下的那块地,明年开春还要种谷子,农时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进羽林纯粹就是为了要地?换一块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个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一塌糊涂。知不知道啊?种地也需要大学问,你看看骊山那块地,背山面水,阳光普照,山涧又有无数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库,只需连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来一把大火烧山,烧山的灰烬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么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再说了,在皇家园林里面盖一座庄园,没事干去山中狩猎,空闲时在山涧钓鱼,没劳力了就请猎夫去帮我在园子里抓野人,你觉得这日子过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种地?”霍去病的两只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成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种地?”
云琅弄干净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躺了下去,打着哈欠道:“谁告诉你羽林郎就不能种地了?谁告诉你种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头了?没了种地的,你们吃什么,饿不死你们!”
霍去病喟叹一声道:“我是为你好,羽林中郎将公孙敖那一关你不好过。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马夫,也避免不了练习阵法。知晓军中避讳,一日都不得闲,稍有忤逆,就军法从事,轻则军棍,重则斩首从不宽贷。你散漫惯了,如何能够受得了约束?”
云琅大笑道:“说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进羽林是吧?”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会成为羽林之耻的,知道不?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带坏。我不敢想军中那些直爽的汉子遇到你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我以前什么东西都能吃,自从跟你吃了几顿饭之后,家里的饭菜已经无法下咽,军中看来更不用想了,以前我决计干不出贪污这种事…现在居然贪污家里的…”
“好吧,好吧,我进羽林之后别人不问话,我绝对不主动跟别人说话成不成?”
霍去病松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时,我会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败我兄弟再说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厌烦了,现在就走!”
云琅对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随口问道:“明日还来?”
“当然!”
话音刚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户外面。
“可能是名将的原因吧。”
云琅自言自语。
但凡是名将,似乎对军队的纯洁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们对合格战士的要求,就像吴起喜欢用目不识丁的农夫,李靖喜欢野蛮的山人,戚继光从来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个道理。
想想也是,面对明晃晃的刀枪,奔腾咆哮的战马,飞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乱飞的石头,面容扭曲狰狞的敌人,只有服从性极好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锋。
聪明人一般都会避开这种场面的,比如云琅就是这样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从前一种人群里出现,他们经历过聪明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做过聪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锤百炼之后,只要活下来,都是极为了不起的人。
聪明人很少能够成为英雄,因为他们足够聪明,能及时的将自己从危险的境遇里解脱出来。
有时候为了解脱,就顾不上别的,叛徒就是这么出现的…
霍去病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和云琅相比他要一丝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云琅不小心打开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干不出贪污这种事情。
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云琅跟他做朋友这没问题,事实上云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个朋友。
云琅想要成为他的战友兄弟,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非常的不靠谱。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一个连武艺都练不好,却能对逃跑这种事另辟蹊径的人,上了战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比别人跑的快些,还是向后跑…
当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处太多,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块地弄成自家庄园的路径。
上战场当军官就算了,云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军队一定会成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战斗的那一部分。
毕竟,一个喜欢逃跑的军官,手底下总会有一群喜欢逃跑的属下,只要到了军中,云琅一定会跟磁铁一样把所有胆小懦弱或者还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战场!”
这是云琅给自己制定的最后底线,哪怕丢官丢人也不上战场。
他觉的自己一介后世人,跑来汉朝为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皇帝卖命,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没有做到反汉复秦,已经是他对这个皇帝这个时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这么一想,云琅马上就高兴起来,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没事干就琢磨点吃的,他搓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转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还没有想好今天晚饭的菜单,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 万事就怕认真
“我家小郎要做官了!”
云琅刚刚起床,就听见丑庸依靠在门框上朝外面几个丫鬟高声道。
云琅会心一笑,这确实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既然是欢喜的事情,丑庸大声宣扬也没什么错。
人生在世,能有欢喜感觉的事情不多,升官发财自然算。
至少,这是一种能力得到肯定的标志。
世上值得快乐的事情远比悲伤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点就快活一点。
云琅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尽务实了,吃饭都捞干的吃,现在不一样了,居然关心起人们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没来,官服没穿上,印绶没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这件事情落实了,云琅打算大肆的操办一下,让大家一起乐个够。
今天是个好天气,事实上大汉的天空只要没有阴云,天空都是湛蓝湛蓝的。
伪帝刘彻没工夫理睬云琅那个芝麻大的一个小官,他正亲自扶着犁头在皇宫里耕作呢。
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练习过耕作。
皇子皇孙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里面的尖子。
为了讨好重视农耕的父亲,刘彻可是在耕作上下过苦功的。
仅仅看笔直的犁沟,就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干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岁的刘彻已经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纪。
仅仅从今年颁布的年号元朔,就能看出这个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经不满意大汉国暮气沉沉的状态,准备有所作为了。
(汉武帝改年号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时的汉武帝,已从少年皇帝长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元朔”体现出了汉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后面扶犁,大将军卫青干回了马夫的老本行,在前面牵着牛。
不大功夫,一整块地就已经犁完,泛黄的土块暴露在阳光之下,散发着泥土特有的腥味。
刘彻放下耕犁,解开挂在绊臂上的衣袖,径自走上田垄,坐在一张软塌上,立刻就有宫人将备好的温汤端过来,将皇帝的脚放进水盆细心地擦拭。
卫青牵着牛扛着耕犁也上了田垄,自有宫人牵走了牛,卫青自己扛着耕犁来到刘彻身边,轻轻地把耕犁放下,对正在喝蜜水的刘彻道:“仆检视过了,犁头并未有损坏或者缺损之处。”
刘彻回头看看那块被翻耕过的土地道:“确实是好东西,长平这一百万钱花的值。诏,长平献‘元朔犁’有功,赐,黄金十镒,蜀锦一千匹,珍珠一斗,白壁两双,荣,仪马一双,屏山一对。”
手捧简牍伺立一侧的尚书郎魏苟立即执笔记述,片刻而成,然后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扫了一眼就挥手示意存档。
卫青从头到尾都笑眯眯,既没有太激动,也没有什么失望之色,静静的看着皇帝拟诏。
“是不是很失望?”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问道。
卫青躬身道:“本就无所求,何来的失望?”
刘彻哈哈大笑道:“仲卿这句话说得好,一点散碎钱财就夺了造福农桑的大功,放在别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放在你卫仲卿身上朕觉得很合适,你想要的只能用战功来获得。去岁你走了一遭龙城,果敢冷静,深入险境,直捣匈奴祭天圣地龙城,首虏七百人,虽然取得胜利。然,另外三路,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还,朕深以为耻。”
卫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后,请给臣三万铁骑,臣将出雁门,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虚实。”
刘彻笑道:“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吗?”
说完话,等宫人给他穿上鞋子,朝卫青挥挥手就径直去了大殿。
卫青低头看着跟前的曲辕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宫。
临出门的时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门口,笑眯眯的将一枚小巧的青铜印绶,以及一个木箱子献给了卫青。
“这是长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经准了。”
卫青晒然一笑,命仆从捧上,就上了战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长平已经在欣赏满屋子的赏赐,甚至取出一匹宝蓝色的蜀锦放在刚刚进来的卫青身上比划一下道:“不错的蜀锦。”
卫青看着长平学着刘彻的样子问道:“不觉得失望吗?”
长平笑道:“得来的容易,自然不会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战功之外的任何功劳。”
卫青摇摇头道:“功劳倒在其次,而是这曲辕犁不,现在叫做元朔犁,不该这样就被埋没了。陛下今日试用之后还说是一个好东西,却不知为何会如此冷淡的对待。在我看来,制造此物的功劳不比为夫探龙城的功劳差。探龙城,为夫进爵关内侯,云琅制造元朔犁,却只有一个小小的羽林郎。”
长平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岁的孩子,要那么高的官爵做什么?
夫郎也宦海沉浮这么些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官爵必须与实力相匹配的道理吗?
没有足够的实力,却身居高位,这不是在赏赐他,而是在戕害他。
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云琅虽然怪心思多谢,终究年幼,只要在公孙敖的麾下磨练几年,长大之后,陛下自然会记得他的功劳。
毕竟吗,元朔犁是要颁行天下的,这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了,那时候再另行封赏,就没有现在这些麻烦了。”
卫青笑道:“去病儿昨夜找我,说云琅不适合羽林。”
长平大笑道:“就因为那是一个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让她进了羽林,换了别的地方,天知道他会闯出什么祸患来。夫郎可知道这次制造元朔犁,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
卫青皱眉道:“全部给他我也觉得少,怎么总是在几个钱上纠缠不休?”
长平笑道:“这可不一样,少年做贼跟成年做贼是两回事。我更恨这个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装进去了,明明贪污了不下三十万钱,偏偏告诉我贪污了十万钱…不对,可能还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细细追查一番。”
卫青目瞪口呆的瞅着老婆小步快跑离开的背影呐呐的道:“至于吗?”
“怎么就不至于了!去岁四路大军偷袭龙城,知道为什么就我舅舅一路人们成功了吗?”
“为什么?”
“只有我舅舅没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阳,夜晚观星就能认路。”
“就这?”
“这还不够厉害?”
“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还要强一点。”
“撒谎!”霍去病一张脸变得通红,他无法忍受云琅小看他的亲人偶像。
“你别急啊,对了,司南这东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属下的太史令在长安北府有一座观星台,观星台上就有一块青铜盘,盘子上有一柄乌勺叫做司南,我去年还玩弄过。很好玩啊,无论怎么转动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你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了。”
正在给两人烹茶的丑庸吓坏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刚刚还谈笑言欢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发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脚踹开窗户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云琅,只见云琅对她叹口气道:“他不是在生我们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啊?”
“可能觉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炉子里的松果取出来,我一个人喝不了那么多的茶水,自己家的东西一定要省着点。再把梁翁喊过来,让他修理一下窗户。”
丑庸是个听话的姑娘,冲着云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颗充当燃料的大松果夹出来,浇上水然后拿去窗台上晾晒。
霍去病一走,云琅就有些孤独,主要是平叟,卓姬他们两人不知道在忙什么,已经七八天不见人。
云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还没有下来,没有羽林官身,就没办法带着大量的东西回骊山。
也不知道长平是怎么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现在还办不好。
傍晚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似乎变得很热闹。
正在看简牍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丢下手里的简牍,走出房门。
一眼就看见卓姬那辆挂着风铃走起路来叮叮咚咚作响的马车。
平叟从后面一辆马车上跳下来,身手矫健的不像是一个老人。
“把后面的钱箱全部搬下来,十六个,一个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没瘸吧?仔细数着,少一箱小心老夫剥了你的皮。”
云琅把身子靠在门框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炒黄豆嚼的嘎吱作响。
卓姬看到云琅没好气的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就走,招呼都懒得打,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花头巾的白面男子,潇洒的走在卓姬身边,看到云琅靠在门框上的无赖模样,居然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还是有些风度的,并未说什么难听的话。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从云琅手里拿走一点炒黄豆指着仆人们费力的从马车上抬木头箱子。
“五百万钱!”
“有我的份没有?”
“没有!”
“为何?我还是铁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钱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长平公主找了四十个账房,用筹算算了八天,发现你从柜上偷钱了,就是还不明白你是怎么偷走的。虽然不至于送官,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第四十四章 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炷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账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