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成了浮游在中国大陆上的一张地图,成了想象中的祖国。

 

到台北桃园机场是下午,湿热得很。

在大巴上,中年导游介绍台湾现在有两千三百万人,其中大约两百万人如今在大陆做生意。我忽然想到,1949年,徙台湾的大陆人,似乎恰好也是两百万。当年投奔台湾的人,满心前途未卜,可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如今会以这样的方式回来。

导游又说:“大家往窗外看哦,这就是台北。那很多人会说嘞,本来以为台北会很繁荣,一看嘞,诶?!怎么会这么破……”

车窗外的台北,的确是旧旧破破的样子。建筑不高,灰灰矮矮,街上一批批骑摩托车的人穿行,感觉有点像80年代的中国大陆,或者是内陆的一个被遗忘的二三线小城市。

导游随即自问自答,说台北之所以这么破,是因为台湾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政府不能因为城市建设的原因拆除或者征用;不像大陆,看起来很新,房子都是国家的,而不是自己的。

大概是因为带惯了大陆来的游客,所以导游在介绍台湾的时候,总是会和大陆做对比,比如言论自由,比如民众对待领导人态度的不同。

我在大巴车的后排,看着导游手舞足蹈讲一些对我们来说或许已经有点老旧的政治段子,惟妙惟肖地模仿着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忽然觉得他的言行在两岸关系中有种象征意义:台湾对大陆,有自傲,有怨恨,有同情,也有取悦。十分微妙。

 

台北是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城市,刚到其他大城市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往往是设计和规划过的“城市印象”,而在台北,面对的则是一种复杂和旺盛的生命活力。规划是生活的延伸,该有树的时候便出现了树,在要有路时就有了路,所有的路都沿着房屋弯弯曲曲。人类生活是血液,城市建设则是血管,它是保护和包裹,而不是一拍脑门的设计和切割。

台北应该是简·雅各布斯最爱的那种城市,它是自然生长的结果,这种生长是连贯、有感情且不可预测的,有自己的逻辑,规划在它面前显得如此苍白。

路上咖啡馆很多,大概因为台北不是一个容易行走的城市。因为天气的关系,湿热多雨,间或夹杂着暴晒,走起路来又晒又闷又出汗,一会儿就累了,找急忙慌地要找个清凉干净的地方坐下。

写作环境大概决定了台湾的文化吧——小清新的音乐与文学,不大像欧美文学能明显看出在城市中的穿行感,而更像是一边喝饮料,一边看着玻璃窗外写下的。舒服熨帖之极,可视野总有局限,望不出天之涯地之角。

 

在这里,经常会有“原来是这样!”和“这样才对嘛!”的醍醐灌顶感。尤其是食物。“原来这才是铜锣烧!”“原来这才是章鱼小丸子!”自己原来吃过的同名食物,只是长得很逼真而已。在夜市吃了一路,时常会露出美食外景主持人那样的、一口咬下去仿佛撞鬼的惊讶夸张的表情。

我发现夜市人极多极热闹,每个人手上都拿着食物,但是路上非常干净,连丢弃的竹签都很少。

不只是夜市,整个台北市都很少见到垃圾箱,可是街道上却很干净,除了落叶,没什么垃圾。要扔垃圾的话,得到捷运站,或者到7-11便利店,拜托店员扔。

忍不住想到内地街道,垃圾桶很多,可街道仍然很脏,尤其是垃圾桶附近,常常见到一片狼藉,印证了“破窗理论”。

这种反差,若抒情地叙述下来,再加个“见微知著”的题目,例如《文明的细节》之类,仿佛能构成一篇很好的《读者》卷首语的豆腐块文章,旨在痛心疾首批评民众素质太低。

指责国民劣根性以及素质低下是鲁迅以来知识分子的职业许可证。它既说出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心声,又巧妙规避了政治上的风险,同时也有个优美的愤怒姿态。而把台湾人的素质和大陆人素质对比,则是一个更讨巧的方式。

称赞台湾人素质高可做多重延伸,“右派”可以声称是民主制度使台湾人素质高,温和的民国爱好者们则说是由于中华文化。

最近几年,大陆对台湾的溢美热情得令人尴尬,连台湾人自己都忍不住问:“我们真有这么好么?”

晚上,在露天饭馆的二层,我和两个绿营的台湾人聊到这个话题。作为看惯了岛内恶斗的他们来说,都很不喜欢现在大陆对台湾的过度意淫——尤其是最近两篇文章,一篇是韩寒的《太平洋的风》,另一篇是一个来台湾工读的年轻人所写的《台湾,就是我们中国本来该有的样子!》。

他们说台湾人虽然看起来很和善亲切,但是政治倾向的分化很大,一聊到党派的问题,可能一瞬间怒目相向,暗涌激烈程度如西班牙内战前夕。今天是太平洋的暖风,明天可能就是血流成河。

我忍不住想,大陆人对台湾的爱之深,有多少是源于对自己的恨之切?

 

台湾,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它是一个“什么也没有发生”的平行宇宙,是一个本该有的中国,一个最好的中国,一个顺理成章的中国。对台湾的向往,也是痛恨加诸自己政治遭遇的反弹。台湾人抱怨,我们便觉得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可对台湾人来说,前有原住民的族群认同,后有日本殖民统治,才构成如今的特殊文化与“台湾模式”,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中华民国”的延续。

最近在大陆热映的《赛德克·巴莱》,媒体宣传为爱国抗日影片。其实,原住民的抗日,源于自身是土地的主人,保护自己的部落,并不是遗民保卫大清帝国的土地,更不是中华民族抗日史的一部分。赛德克以及其他原住民部落,抗清也抗中,对抗一切针对本民族的殖民强权。看到影片在大陆宣传为“向英勇抗日的台湾人民致敬”,觉得有些滑稽。他们的民族,却成了我们的主义。

 

话说远了,还说台湾。

在吃完晚饭到咖啡馆的十几分钟步行里,我的钱包丢了,不知道是掉在了路上还是被扒。打电话报警,两位年轻的警察很快就过来。吃饭的餐厅已经打烊,警察打电话协调看监控录像,说:“那麻烦开下门啦,他们是‘外国’来的……”

我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的“外国人”身份对他们构成了压力,一种要“弘扬国体”的压力。在餐厅,我第一次在警察陪同下看监控录像。一瞬间的兴奋竟然盖过了丢东西的沮丧。最后警察留下我的电话,说找到了钱包会通知我。

当然,我知道找到钱包的机会很渺茫。在回酒店的路上,司机知道我钱包丢了,说:“你千万不要对台湾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说:“当然。应该是我自己掉在路上。退一万步,哪个城市没有小偷呢?”

台湾人的确很好,温良恭俭让,亲切友善温和有礼。其中有多少是源于大陆人对台湾所投射的期望呢?而他们,正如钱永祥教授所说:“台湾人正在努力做到大陆人所投射的期望。”“换言之,大陆人乃是台湾人的‘有意义的他者’。”

 

1945年,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光复台湾。

当时,岛内人民莫不欢欣鼓舞,觉得终于迎来了“祖国”。因为,在抵抗日本人的压迫时,日本人一句通用的恐吓是:“你们若不愿意做日本国民,返回支那好了。”因此,日本人的压迫越大,台人就越是向往祖国。

然而,如“欢迎国民政府筹备会”总干事叶荣钟所说:“祖国只是观念的产物而没有经验的实感。”当国民政府真正统治,岛民却发现问题多多,在某些层面上还不如日本殖民统治。当时兴奋迎接国民政府的热血青年,在几个月后,就成了反抗国民政府统治的革命领袖。

国民政府,只是“观念上的祖国”。同样的,对大陆人来说,台湾大概也是一个“想象中的祖国”。就我看到的台湾,有原住民文化,有日本文化,而绝不仅仅是未死的民国,更不是未死的中华民族。

如现在还有相当部分的台湾人怀念日本统治一样,大陆人对台湾的“某种乡愁”,也是一意孤行、一厢情愿。

 

下午,我去了“二·二八”国家纪念公园。

如今,这里已经成了著名的同性恋聚集地。我了解“二·二八事件”,还是在《悲情城市》中。1947年,由台北一件私烟查缉血案而引爆冲突,市民请愿、示威、罢工,后来遭遇戒严、镇压、屠杀,大量意见领袖和市民或伤亡,或失踪,或流亡。

各方统计的死亡人数不一,从八百多人到三万多人不等。

“二·二八事件”,一直是台湾政治“敏感词”。直到70年代民主化运动之后,才解禁和平反。我在公园外的石碑上读到解禁后立下的石碑碑文,结尾是:

“勒石镌文,旨在告慰亡者之天灵,平抚受难者及其家属悲愤之情,并警示国人,引为殷鉴。自今而后,无分你我,凝为一体,互助以爱,相待以诚,化仇恨于无形,肇和平于永远。天佑宝岛,万古长青。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谨立。”

立下石碑的时候,距离“二·二八事件”已经将近五十年。真相和正义迟来了一些,可仍然是正义。在这个6月初的下午,我在台湾,第一次感觉和中国大陆距离如此之近。

2012年6月

 

 

附记:

这篇文章是我第一次去台湾所写的。

一年之后,我又去了一次台湾,闷热如旧,观感却有了不同。地方如人,一人有“若只如初见”,一地也得再三接触才一点点露出真实的样子。

第一次到台湾,落地的瞬间就能感到自己的欣喜和期待,我跟着一个庞大的采访队伍,目光所到的地方,像是一场演出,关于人间的和睦喜乐,所有人都尽力露出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卯足力气笑着。

第二次到台湾,像是演出结束去了后台,看到演员卸了妆,竟然也会叼烟打牌骂脏话。

台湾人亦是抱怨民不聊生的,抱怨青年人否认失业率和高房价。我到台湾时,最热的社会新闻是一个年轻人在服兵役过程中被操练致死,看新闻揭露出来的真相,军界的黑暗并不比大陆更“温良恭俭让”。马英九参加这名年轻士兵的告别式,被群众怒骂,要求爬进灵堂,其中也依稀看出了“民粹”的一丝阴影。

台湾并不是我们的对比,而只是一种更好的可能性。

 

 

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

 

 

作家真正的恐惧,是被“国家”所魇住

 

 

“对一位作家来说,真正的危险,与其说是来自实在的迫害,不如说他可能被硕大畸形的,或似乎趋于好转——却总是短暂的——国家面貌所催眠。”

1987年,布罗茨基获诺贝尔文学奖时这样说。

他出生于列宁格勒,早在青少年时期,他就给自己制定这样一个规则:不要降低自己的身份与国家体制发生冲突。这是几乎所有年少时就开始写作者的自觉:艺术,永远凌驾于意识形态之上,而写作,是一件再个人化不过的事情。

哪怕背过身转过头低下眉,不愿和政治对视,苏联政府也不允许这样的姿态存在。布罗茨基二十四岁那年,以“社会寄生虫”罪被判去俄罗斯北部最寒冷的地方进行劳动改造,天寒地冻,史前那些关于结冰和灭绝的记忆仿佛会出现在他身上,几年之后,布罗茨基被塞进一架飞机,被迫流放,最后辗转到了纽约。他说:我们到这里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过完余生。

在所有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里,布罗茨基绝不是受迫害最深的——帕斯捷尔纳克即使给赫鲁晓夫接连写了几封软弱而谄媚的信,最终仍然只能被迫拒绝领奖。

然而,在布罗茨基看来,真正被迫害的痛苦并不可怕。可以通过顺从,把苦役和惩罚变得荒谬,这绝不是简单的精神胜利法。如《圣经》所说:“要是有人往你右脸猛击一拳,就请把另一边也凑上去;要是有人想根据法律控告你,拿走你的外衣,你就把大氅也给他;要是有人想强迫你走一里路,就跟他走两里。”

最难忘《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镜头,是工作完的犯人们在屋顶喝啤酒,和煦的阳光打在他们的笑容上。此时的自由,并不是对他们经历过苦难的奖赏,而是他们为自己赢得的自在,为自己创造的解脱。

同样的,对一个作家、一个画家、一个剧作家来说,艺术提供了天然的武器——战胜囚禁、流放、羞辱等等。

作家真正该恐惧的,是被国家的巨大力量所魇住,被它的荣誉和拥抱收买,被它逐渐走向开明包容的幻想所欺骗。因为那将让他失去自我。

 

十几年后站上演讲台的莫言,不知道他所恐惧的是什么。

莫言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演讲者之一,他的词句有让人信服和感动的奇异力量。去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内容是:“孤独和饥饿是我创作的源泉。”哪怕他当时已白胖如弥勒,他讲的故事仍让人如痴如醉。

今年,他的诺贝尔奖演讲词称自己是个讲故事的人,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他承担的国家形象、得到的毁誉、在政治时代中的承上和启下,都远远超越一个说书人。

有两个莫言:小说里的莫言,讲台上的莫言。

前者在嘲笑后者。

在我眼里,莫言最优秀的作品是他写于1989年的《酒国》。虽然这是他语言上最粗糙的小说,各种文体杂糅的实验也并不成功,但是他野心勃勃、胆大包天,对腐化滥情时代的预言精准得如同神谕。

小说写检察院调查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吃婴儿的案子,酒国市是乌托邦,是索多玛城,是忽必烈汗修起的富丽的逍遥宫,官员的食量和欲望一样大,所有到这里来的人都无法拒绝权力和财富的诱惑。

小说中,作家“莫言”也被诱惑,造访酒国。他写道:“体态

臃肿、头发稀疏、双眼细小、嘴巴倾斜的中年作家莫言躺在火车卧铺上。我知道我与这个莫言有着很多同一性,也有着很多矛盾。我像一只寄居蟹,而莫言是我寄居的外壳。莫言是我顶着遮挡风雨的一具斗笠,是我披着抵御寒风的一张狗皮,是我戴着欺骗良家妇女的一副假面。有时我的确感到这莫言是我的一个大累赘,但我却很难抛弃它,就像寄居蟹难以抛弃甲壳一样……这个莫言实在让我感到厌恶。”

作者莫言冷冷地打量着作家莫言,没有人比他更厌恶自己。不应该怀疑的是莫言的自省,他的虚伪、懦弱、经不起任何诱惑,没有人比他看得更清楚。

他在小说中不仅预测了国家的败坏,他甚至预测了自己的败坏。

 

作家有两个自我:实际生活着的,小说里的。两者的关系颇像鲁滨逊和星期五——一个是另一个的仆人;也像少年派和他的老虎——一个是另一个人的敌人和朋友。小说中的作家透过纸背审视创作他的人,直到他冷汗涔涔,只能坦诚相对。

“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独的人生。”(海明威)组织化的协会、日益增加的公众声望、接踵而来的赞美与崇拜,都会使作家褪掉孤独,成为平庸的人。海明威选择自杀,这并不是出于绝望,而是杀死已死的自己。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荣誉和诱惑,则是写作者的坟墓。

 

对于莫言的指责,大部分都集中在他对政治的冷漠,选择性忽视的冷漠。莫言的辩护者则呐喊:让文学的归文学,政治的归政治!

不可否认的是,两者都有道理。对作家来说,拿起笔,对着

白纸,写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起,他面对的只是创作的净土。那时候,没有读者要求他负起社会责任,没有意识形态要求他背书,没有历史要求他做见证人。而当他的创作开始成功,一夜之间,社会忽然要求他对道德、主义、宗教、政治负责。

那么,作家和政治到底该保持怎样的距离?

有两类作家,一类是加缪式的。加缪曾说:“当我只是一个作家 ,我将不再写作。”在他眼里,写作的过程就是政治抗争的过程。

另一类作家,是博尔赫斯式的。他一生避免与任何现世的斗争和意识形态挂钩,对于贝隆政府,他只是低下眼帘,盖住日益失明的眼睛说:“贝隆主义不能说是对还是错,关键是他已无法改变。”

 

加缪为了承受历史的人民写作,这并没有减少他文本的纯净;博尔赫斯恪守一个写作者的本分,不额外承担任何社会义务,而丝毫没有降低他在文学史上的价值。

作家有权力保持自己的遗世独立,同时,他也必须和所生活的时代有某种同频的互动。这种互动,不是来自于意识形态的召唤,不是对苦难者的代言,不是推翻现有政权的野心,而是倾听自己良知觉醒的声音,诚实地把它记录下来。在北欧,这种声音也许诉说的是叶落花开霜起雪落的美;在苏联,这种声音诉说的也许是共产主义的冷酷;在非洲,这声音诉说的也许是种族战争带来的血腥。

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

作家,可以为一片树叶哀恸,为一抔黄土作传,可以为一个无名的囚徒请命,可以为一场世界大战殉身。这其中,并无优劣高下之分。

作家没有改造社会的义务——他们绝大多数时候也没有那种能力。但是作家有以诚实反抗社会的义务,有以正直对时代保持悲观的距离的责任。

对于作家而言,比起改朝换代的革命,他更应该关心的是那些革命改变不了的,永恒的人类苦难。

2012年12月

 

 

附记:

这篇文章是一篇日记,写于莫言得了诺奖之后,有感于网上很多关于“文学是否应该独立于政治”的争论。

在莫言得了诺奖之后,又在一些场合见过他,围观群众很多,照相的手机几乎要贴到他的脸上。他往往被各级领导簇拥着,面色疲惫地被要求“给大家讲两句话”。“诺奖得主”仿佛成为了一个稀奇的物件,谁都要凑热闹见一下,摸一下。

先勿论“文学是否应该独立于政治”,作家首先就无法独立于他的环境。

我去北戴河采访王蒙,王蒙说,如果北岛他们的标语是“我不相信”的话,那么王蒙们就是“相信的一代”。相信组织、相信国家、相信时代、相信一切都是好的,且正在变得更好。

他相信,因为不得不,因为身为作家的荣誉与命运,同国家的荣誉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学中的乡土中国

 

 

1934年,三十二岁的沈从文因为母亲病危从北平返回湘西。阔别十八年的家乡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美好纯粹的样子,湘西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代对于乌托邦最早的想象。

重回故土的沈从文,却在给妻子张兆和的信中写道:“这里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

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故乡是用来美化的,故乡是用来失望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多年之后,陪伴母亲回到他出身的小镇阿拉卡塔卡(也就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他惊讶地写道:“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唯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

沈从文的失望亦如是,故乡的堕落是土地的堕落,是温情脉脉的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堕落。长达二十年的对外抗敌和内战,让农民的命运如浮萍般无助,性格灵魂也随之被压迫,战争动乱让他们失掉了平和正直的性格本质,而城市的浮华奢侈又让他们有了崇尚成功的价值观。沈从文失望地写道:“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

 

沈从文敏锐地察觉到,表面的巨大进步中蕴含的是堕落的趋势。家乡人的品德性格被一种“大力”所扭曲。这种“大力”,就是现代性的大潮大浪,它不可抗逆地席卷了黄土地与黑土地,改变了数以千年的乡村形态。

从家乡回到北平之后,沈从文开始动笔写《边城》,写一条溪、一个女孩、一条狗、一个漫长的梦。《边城》的写作是一种对于似水年华的追忆,对于美好时代的挽歌,对于乡愁的自怨自艾。沈从文知道乡村的失落不可避免也不可溯回,因此他在文学中,创造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

 

不存在的故乡

 

1920年,鲁迅最早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因此也只见隐现着乡愁……(作者)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因为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