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能幸福成我这样,委实不容易。就像老板之前说的,我过去三年吃的苦顶别人一辈子,所以不要随便对我的现在指手画脚外加羡慕嫉妒恨!要祝福,要心怀善意!不然我虽然为人不刻薄,但也没什么好话招呼你就是了。典型案例请参见金子姐!

老板好像没有要聊天的意思,可看那神情,也没对现在这场面觉得不耐烦。因此我充分利用老板好心附赠的饭后品茶时间,使尽浑身解数跟老方丈打听昨天那姓方两口子的事儿。

老方丈在这件事上还挺松口的,我试探着问了两句,他也不生气。口吻平淡的把他知道的都跟我们讲了。

整件事大概捋顺下来是这样的:

大概十年前的一个初春的早晨,寺里两位师兄下山采摘榆树钱儿。

榆树钱儿都知道吧?能包饺子吃馅儿,或者和别的蔬菜拌在一块当凉拌菜吃,反正是普通人家春天里常吃的一种食物。不仅味道香甜,最重要的是它不要钱!所以一到季节了,寺里几乎每天都有人下山采摘些各式各样的树叶,好给寺里大小和尚们加菜。

反正那天两个年轻和尚下了山,刚走到那棵大榆树下,就愣了。树底下不知道谁撂了一只竹篮,上头覆盖着个红色的小被子,走近一看,就见里头躺着个尚在襁褓的婴孩,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两人。

要知道这地方方圆三十里内根本没有人家,就这么一座香火尚可的寺庙。因此排除了谁家路过歇脚,不小心把孩子落下的事实。而且还一大清早的,寺里也不见有新来的香客,因此综合种种原因,两个和尚很快明白过来,这孩子是个弃婴。

孩子还挺小的。带回寺庙里给年长些的大和尚一看,纷纷都说这孩子太小,也就出生没两天。看那脸色是连母乳都不见得喂过,也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把孩子扔在这寺庙山脚下撂挑子不管。而且令寺里不少和尚都气愤不已的是,这样的情况过去不是没有,毕竟会出家当和尚的,有不少都是家里贫困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总而言之是养不起,没别的法子才送上山。但从没见过连个解释因由的字条都不留的情况,更过分的是连孩子的生辰八字都没有。

很快众人就看出孩子不对劲儿。这么小的孩子,渴了饿了的不可能不哭不闹。抱去给方丈仔细瞧过,得出的结论就是孩子天生口不能言。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方丈为他取名静思。

一转眼十年过去,某日一对自称来寻找当年丢弃孩子的夫妇找上庙门。几经核实当年的具体情景以及婴孩当时包裹的衣物,方丈能够确定,这两人应该就是静思的亲生父母无疑。

两人一上门,二话不说就要带静思走,对于静安寺十年的养育之恩,除了简简单单一句谢语,其余一概皆无。

其实这两口子来的比我们还早几天。之前跟确认了是哪个孩子,这几天都缠着静思闹。昨天我们看到那场,比之前几天也算得大场面了。寺里的大和尚拦不住也管不了,眼看那夫妻二人不遵守之前与方丈的协议,一门心思想强掳孩子走,情急之下才来找方丈出面干涉。

也是直到昨天傍晚,方丈亲眼目睹这二人行径,才看出些端倪。不过最多只是猜测,没什么切实证据罢了。

后来待我们各自回屋之后,那两口子又厚着脸皮找上方丈。说见既然静思执意不走,也不好勉强。寺里也有好几个与静思同岁的小孩儿,不知道有否意向跟他们一道回去,认祖归宗,共享天伦。

老方丈说到这段的时候,面上依旧很平淡的样子,只是眉眼间依稀可见慨叹之情。

毕竟也是有求于人,这两口子最后索性说了实话。方姓男子确实是静思的亲爹,那嚎了一下午的妇人却是他娶的第二任妻子。原配早在十年前生产静思的当日就因为难产过世了。现在的这个,正如某人昨日吵嚷间隐有自得的,是朝中某位地方大员的大女儿。

那当官的老头儿一生如意,家财万贯,儿子女儿一大家,膝下却无一个男孙。因此就放了话出来,谁能先给生个孙子抱抱,就能在他过世之后谋得一半家产。要知道这方姓男子本不姓方,他原就是入赘方家,生了孩子定然也随女方家姓,因此在争夺这份庞大的遗产面前,与方家其他儿女是有同等的竞争力的。

而这夫妻二人只孕有两个女儿,因此听老爷子一发话,两人又不比女方家其他弟妹年纪轻,两人一连愁了数日,这做夫君的突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还有个孩子,而且是男孩。当年之所以将孩子扔到荒郊山下,一方面是家里困难,妻子已役,夫妻俩都无父母在世,他又要忙着进京赶考,男子大概也嫌拖累,因此一狠心就将亲生儿子丢在山脚。

十年前不顾父子亲情,十年后未有半分悔悟,什么认祖归宗同享天伦,为了孩子将来的前途着想,不过是遮掩一己之私的藉口罢了。现今得知孩子身有残疾,竟又想出用其他小和尚替代静思的肮脏主意,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一个“利”字。

一直到我们离开,我常常想起的,就是那天小静思戴着斗笠捧着糕点在雨中走远的背影。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太具慧根,修为高深,又或者长年接受佛理熏染,所以才能在一眼看破亲生父亲对自己并无半分亲情的时候,无怨无尤,不喜不怒。

至少假想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加诸我身,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不爱一个人或许很难,比之更难的是不恨。不继续爱是为了自己好过,可不执著恨却代表着谅解和释然。因为自身的苦难,因为命运的不公,因为他人的亏欠,放自己好过总容易些,放他人自在却与人的私心相违背。

或许天性使然,又或许是方丈教导的好。一直到方氏夫妇离开,我都没见静思有过任何不安或惶惑。每日早晨给我和老板送早餐,打坐扫地抄佛经,仿佛这两个人的离去只是浮光掠影,从始至终都没在他的生命里掀起任何波澜。

至于方氏夫妻是否最终如愿,我想这个故事怕是要让很多人失望了。当日方丈听了两人的请求,既未动怒,也无欣喜。只说与静思一样,走与不走,留还不留,都是寺庙里每个人自己的抉择。因此在方氏夫妇离开的当日,与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和尚。

当时我蹲在寺庙门口,旁边站着拿着扫帚的小静思。相比这孩子平淡无波的侧脸,我双手托腮泪光闪烁的模样更像被无故抛弃的可怜儿。其实是因为一连吃了几天素,格外想念五花肉和清甜软糯的豌豆黄的缘故。

我耷拉着脑袋在土地上画圈圈,一边出声安慰他:“那样的爹妈,不要也罢。”

静思侧过脸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径自转身抱着大扫帚回寺庙。

我看懂了他那一眼的意思。目送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血亲离开,从此各自渐行渐远,彼此再无瓜葛。

差点忘了还有一件事。我曾经纳闷为啥那块黑乎乎的炭块取名叫五支香。老板当时也在,却没说什么,只是抬眼看向坐在我们对桌的方丈。

老方丈哈哈一笑,眨了眨眼,告诉我这香是他人赠送,名字却是他自己取的。因为除了研究佛理,治病救人,老头儿还有一样绝学,就是借用燃香占卜。

点五支香,青龙白虎,关口护法,抱马断后。老头儿因为一连喝了三天赫连大爷煮的茶,心情大好之下免费给我和老板占了一卦。一边还神秘兮兮的跟我小声念叨,这事儿不能常做,所以绝对不要跟外人讲。

最后得出的结果秉承老头儿一贯说话的风格,告诉我和老板道:凶险有时,吉相天定。因缘结果,顺道而行。

走的那天,坐在马车里,我问老板,他要求方丈占卜的内容是什么。老板沉默许久,才看着我的眼道:命。

我一翻白眼,这不废话么,这求神问佛的,可不都是因为信命才做的。要是不信,谁还费这劲哪!

结果我一句话没说出口,心思又被老板看了个通透,慢腾腾缓声道:“我只信一半。”

我掀起眼皮儿懒洋洋看他。老板嘴角一勾,看着我的眼道:“好的那半,我定拿来。坏的那半,我自弥补。”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工作特别忙,而且在准备考试,总而言之努力想让自己的人生更充实一些。
写作是不会停,只是生活不比从前悠闲,可能留言不能及时回复,在此深表歉意!

五支香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我会努力写的更精彩也更丰满,谢谢大家~

 


39

39、第一章 雨夜行 ...


南方已经进入雨季。一连几天,雨都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临近傍晚时,雨势见大,原本抓紧赶一段路就能抵达一座小镇,可等我们行到桥头,只见颜色浑浊的河水裹挟着破碎的木板,就着晦暗不明的天色,滚滚向河流下游飘去。从天而降的雨水声与此刻河水迸发的湍急驰骋声合在一处,除此之外,静谧的荒郊野地里,捕捉不到一点人声。

我靠在老板怀里,被不时的雷声震得耳朵嗡嗡响。老板轻轻拍抚着我的背心,另一手松开之前掀起的车窗帘,朝车厢外头跟小灰吩咐道:“改道去松远镇。”

因为戴着斗笠的缘故,小灰没有转头,只是听声音对老板的指令稍有迟疑:“…那边事先没有兄弟趟过路。”

老板淡声道:“无妨。”

“告诉后头赫连和二城,马车跟紧。”

小灰应了一声,站起身朝后头吹了三声长哨,长啸一声“跟紧了”,瞬间矮下|身坐回车辕,紧了紧肩头蓑衣,一甩马鞭掉转马匹前行方向,一边反手将车厢的门板关个严实。

我见老板微皱着眉头的样子,猜想大概他自己也不喜欢临时改变既定路线的主意,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没关系的。不就是茶么,大不了等咱们过了松远镇,绕道过去买就好了。”

老板轻锁的眉头微松,将我往怀里抱一些,问:“饿了没?”

我瘪着嘴点点头,脑袋斜倚在他肩头装可怜:“好饿…”

“想吃豌豆黄…”

老板微微一笑,长臂一伸,从旁边包袱拿过一只纸包,另一只手臂环过我的腰身,想来是要帮忙解开油纸包给我取些糕点。

我耍赖的双手紧搂住他脖子,两条曲起的腿也在他腰侧夹紧,半跪在椅子上抱着他蹭啊蹭,一边还仰起头用我能想象出的最可怜的表情凝望着他。

“不是那个…”我朝他微撅起唇,“要这个…”

自从某次跟老板斗智斗勇的时候发现他特别受不了我在他身上磨蹭来磨蹭去,我很快有样学样照方抓药,每次都用身体上的摧残换取唇舌上的满足。虽然有时候逃跑得不及时会被老板修理的很惨,锁骨胸脯上青青紫紫的都是老板留下的牙印儿,不过每次事后看到老板那黑中泛青的脸色我都觉得特别爽朗。

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欠收拾,还是欠收拾…总而言之,打从在静安寺借宿那几天之后,我对老板的感觉,好像发生了某种奇异的,我自己都不能控制的变化。

有事儿没事儿看着他的侧脸和身材,会觉得心里揣了一只小兔子,蹦蹦哒哒的闹腾得还挺欢实。见不到人的时候,虽然每次时间都不长,就会觉得那只兔子的小爪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叨啊抓,偏偏挠的地方还都特要命,痒的受不了,也疼的难捱。不过好在平常老板不在我身边黏着的时候屈指而数,不然很有可能我会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难受感觉而反过来拿我的爪子真刀真枪的骚扰老板。

还有就是跟老板亲热的时候,亲亲咬咬的感觉比过去喜欢的多了不是一个两个阶梯。要说最早的时候,只能是不讨厌,可最近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种表达当下心情的方式。亲他嘴的话,那代表我很高兴,一般都是老板给我买了什么好吃的或者答应我什么要求的时候。连咬带啃的话,一般我心里是堵着一口气的。通常都在我发现他又有什么事瞒着我不说实话,或者嘛…

前几天有一次见到他跟一个搔首弄姿的酒铺老板娘攀谈。明明对方对他的眼神挑逗明显的不能再明显,可他还是坐如磐石稳稳当当,一直到把正经事情谈完。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拿502给他粘在凳子上了呢!

我当时就在斜对过一间茶楼瞅着,等到他回来找我时,我整整半天都没搭理他。也就是那天,从静安寺出来一直到那天,整整十八天啊!老板头一次主动奉上甜中微辣的豌豆黄,美的我当时就找不着北了。还好那时已经回客栈了,我双手双脚扒着他的样儿没被别人瞧见,不然等我恢复理智之后,非得直接找个沙堆把自己脑袋埋进去。

而此时此刻,雷电交加的雨夜,我俩搂着抱着坐在马车里,明明我已经使出自以为最厉害的杀手锏引诱老板了,可他还是唇角微翘由我抱着,没有一点要低下头依着我亲两口的意思。

我心里气的不轻,一低头“嘭”一声撞在他胸膛,一边慢腾腾将一边跪着的腿抽|出来,改成两条腿朝向一边,坐在他大腿上的姿势。

不亲拉倒,反正我现在左边胸脯那里有个地方还紫着呢,都是他用嘴咬的…其实,说是咬也不恰当,反正我每次都晕头晕脑的躺着,也没正经看清楚他是怎么弄的。感觉痒痒的有点疼,习惯了之后还挺舒服的,就是事后会留下一个一个的印子。再加上我皮肤的修复能力不是很好,通常亲一个出来,起码要过一个礼拜左右才会消干净。

老板揉了揉我的脑袋,接着又用手指抚了抚我的脸颊,低声道:“七叶乖,今晚不知何时才会到地,等一切安稳下来…”

我一扭头,学着他以前做过的冷哼一声,小声嘀咕道:“谁稀罕!”

主动要亲亲没得着,知道这有多伤我们做女孩子的心么!

老板好像笑了一声,摸了摸我的脑袋道:“这个,是不是就是你从前说过的那个…傲娇?”

我脸上一烫,抬起头瞪了他一眼:“…才不是!”

老板语调始终含着笑:“七叶说不是,就不是吧。”

其实我早心虚的一塌糊涂,同时懊恼他举一反三学的太快太好。

谁知老板紧接着又来了一句:“七叶不是说,傲娇要配温柔的比较好?”

我也分不清这会儿是恼怒多还是害羞多,手一拍他胸膛坐起来跟他争执:“那也是我温柔!”

老板眼波似水浅笑看我:“嗯…”

我被他噎得够呛,索性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走到搁包袱的那条椅子坐下,拿过老板之前取出的油纸包想啃点心解气。顺便填饱肚子,经他这么一闹腾,我还真有点饿了。

左手拿块草莓味儿的小块软饼,右手捏一块更小的咸味儿酥饼,我气哼哼的背对老板坐着。静下来的时候,能闻到从门窗缝儿里钻进来的雨水和泥土味儿,虽然这股味道并不讨人厌,可这种下着暴雨赶路的情形下,确实会让人觉得更加寒凉。

脸旁边有个黑影直晃悠,我一偏头,就见老板递过来一只巴掌大的暗色酒囊:“喝一点,省的冷。”

我双手都拿着东西腾不出来,只能就着老板的手抿了一小口,可并不打算转过脸去看他。

原本不打算跟他说话的,没想到尝了一口酒,我立刻把坚持立场和原则的事儿全给忘了,惊喜的转过头去:“这个是桑葚酒?”

老板微一挑眉峰,显然对我称呼的酒名不太满意,却还是应了我的话道:“是用七叶喜欢吃的那些糖果酿的没错。”

我捧着糕点蹭到老板身边,十分狗腿的夸奖老板节能高效:“老板好厉害,这么快就酿好了!”

老板笑着将酒囊嘴儿送到我嘴边:“喜欢这味道?”

我含了一大口在嘴里,鼓着腮帮子满足的直晃脑袋。好半天恋恋不舍的将那种酸甜微辛的酒液咽下喉咙,一口将草莓馅儿的糕点塞进嘴巴,跟老板打商量:“以后…每天都要喝。”

老板微眯起眼,戳了戳我的腮帮子,又赶在我瞪眼之前掏出手绢,帮我擦手,一边低声道:“待七叶身子再好些,每天都可以喝。”

我虽然心里不愿,但也知道在这件事上老板向来说一是一,因此只能以还有一小口酥饼没吃为由,又多讨得一口三生酒,美滋滋的靠在他怀里咬酥饼。

路程比我想象的还要远。

大概因为路上泥泞,又是夜里赶路,大家伙儿也都比往常谨慎,因此等我们最终进到镇子的时候,我早都迷迷糊糊的在老板怀里睡了好几个回合了。

我知道老板把我抱起来,下了马车往外走。因为天气冷的缘故,我紧贴着老板的胸膛,还是打了个哆嗦,朦胧间听到老板与人交谈,中间还上车下车的折腾了好几回,好像对方都不太愿意让我们借宿的样子,最后终于顺利进到一间屋子。

床很软,而且是我不太习惯的那种软。我记得老板也不太喜欢这种,过去在客栈都是让人从上到下直接换一套新的。不过大概今天实在狼狈,而且我也困得顾不上这些。一边迷迷糊糊嘟囔了两句,一边靠着老板的手臂解衣裳带子,还记得脱到只剩下内衣内裤的时候转过身去,抓起睡裙直接套头一钻,然后再扒着肚兜儿的带子往外扯。

老板好像笑了两声,说我不知道是真困还是装困。我嫌他贴着我耳朵说话痒痒,反手推了他一把,趴在床上就睡得不省人事。

作者有话要说:开了个都市修真的新坑,以后这篇和老板两文同更,瑞香在收尾,所以更的慢一些。
希望大家喜欢~

 


40

40、第二章 松远镇 ...


早上起来依旧很冷,而且有些让人不习惯的潮湿。老板大概也发现了这点,所以没像往常那样由着我睡个够。叫了我起来,我俩各自洗漱干净,又喝了些赫连煮的热茶汤,就着包袱里昨天买的糕饼,也算是一顿不赖的早餐。

吃过饭,我披上老板给我新买的锦缎披风,因为外头还下着雨,顺便将披风上的帽子也扣在脑袋上。又撑起一把足够遮两人的油纸伞,老板手里拎上包袱,手臂环过我的背,扣在我另一边的胳膊肘,大概是怕我会冷,一路往外走的时候,老板都将我搂的很紧。

出了屋子我才发现,我们住的地方竟然不是客栈,而是一处私人的宅院。看庭院的规格,应该是顶有钱的人家,可无论是之前那间屋子里的摆设,还是一路走来庭院小径的布置,都显得太简陋了些。

明明已是盛夏的天气,偌大的庭院竟然一棵植株也无,且不说正常人家的各色花树,就是最常见的绿色都不见半点。放眼望去,只有无尽的灰色砖瓦与略显泥泞的泥土,合着灰蒙蒙的雨天,整个宅院仿佛废弃多年了一般。

我们走到外庭,就见徐梓溪在贯穿的白色长袍外套了件浅青色的罩衫,撑一把伞站在大门外马车边,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我看他脸色比往常还苍白,一走上前就笑着朝他道了句:“大白,冷就多穿点呗!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多傻帽啊!”

徐梓溪愣了一下,很快翘起嘴角,面上露出的表情,几乎可以称之为“欣喜”。我正觉得他这表情来的突兀,就见他几乎目不转睛的看着我道:“我不冷,七七也要注意身子。”

感觉到老板扣在我胳膊肘上的手掌略微收紧,拥着我身体的手臂将我更往他怀里带了一些。我连忙用没撑伞的那只手抚了抚他的胸口,安抚道:“你要是冷也多穿点。”

不然再这么搂下去,我还没上车呢,就先断气儿了!

正说着话,就听身后传来一道有气无力的男子声线:“时辰不早了,诸位还是快些上路吧。”

时辰不早…

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要是晴天的话,太阳也就才刚升起来吧?

快些上路…

我怎么听着这话像是某种特殊职业的人会用的专业词汇呢。比如那些个黑白无常牛鬼蛇神神马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他说话时那凉飕飕的口吻,还是他前言不搭后语的奇怪话语,都让我打从心底里觉得不舒服。尚且没来得及转过身去看对方是谁,我就先狠狠打了个哆嗦。

谁知我这一打哆嗦可是称了某人心意,老板将拎在手里的包袱往手肘一挂,抬手便握住我撑伞的手,同时似笑非笑睨了我一眼。虽然没说话,但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只不过一撩眼皮儿眼睫毛一抖的简单动作,我是将他想表达的意思理解的比他本人还透彻,这分明是嘲笑我刚才说他冷呐!

换个不太符合老板气质但更直白的表达方法,那意思就是:傻眼了吧?还不赶紧过来!冷了还得小爷给你暖着!

我因为自己无比强大的脑补再次哆嗦了下,终于想起之前那起儿,转过脸想看看刚才说话的到底是什么人。

就见门口站了个瘦骨伶仃的中年男子,一袭青衫,头发束成书生模样,脸色黄中泛黑,一双眼却清明凌厉。

此时徐梓溪已经走上前跟人搭话,大意是感谢对方答允我们借宿一宿,一边从腰间掏出一小包银子,双手递到那人面前。

那人面无表情道:“不必了。赶路要紧,几位快些启程吧。”

徐梓溪向来不是个拖沓的人,或者说,老板手底下就没有办事拖沓的人。因此对方直言拒绝后,徐梓溪也未曾多做纠缠,只朝那人作了一揖,再次道过谢,就返身回到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