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上次偷偷开车出去把它扔在郊区,没想到两天后这死猫竟然自己回来了。你说它又不是狗,怎懂得回家的路?”董湘面有惧色却不说话了,李承鹏从会议室里走出来,她赶紧起身,假装亲昵地抱过猫,跟在李承鹏后面。
B
回到租来的公寓,天色已经黑透了。吃过晚餐倒一杯釉子茶在窗前坐下,我关了所有的灯,也关上百叶窗帘,黑暗浓墨重彩地占据每一个角落,通过一只专业的望远镜我能看清对面住宅楼里的风景。搬来这里后,每个冗长的夜我都这样消磨。我病态地迷恋这偷窥,盼望着某天可以亲眼看到李承鹏跟董湘说分手。
望远镜已经调好,焦距和固定的镜头锁定在对面楼的九楼C座,那套豪华的大复式是李承鹏跟董湘的爱巢。镜头里,他们偶尔会做爱,经常吵架,更多的时候我看不到李承鹏的出现,总是董湘一个人跟猫斗气。辞职后她就不能再出去应酬了,这是李承鹏定的规矩。
董湘跟我抱怨过,李承鹏其实还是介意她的出身,她在做秘书前,是酒店的公关小姐。每当看到他们吵架我就很开心,想像着那是李承鹏终于提出了分手的事情,但是董湘每次都哭哭啼啼,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今晚董湘一个人先回来,黑猫像只幽灵一样跟在她身后,她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好像它才是这屋子里的主人,而董湘不过是被它监督的婢女。我喜欢这只猫,雍容华贵,有着董湘不具备的气质。
董湘的脸色很难看,那是厌恶和憎恨搀杂在一起的神情,她先是骂它,继而狠狠地用脚踢它柔软的肚子,看它吃痛到黑毛倒竖尾巴也卷起来我揪心的疼,恨不能立刻冲过去把猫护在怀里。
然而,黑猫没我想的那么懦弱,它先是蜷成一团,稍微缓和了疼痛就立刻展开还击。它大叫着跳起来,爪子在董湘的大腿上留下三条血印,然后狠狠地在她脚踝上咬一口,很紧,董湘用力甩都没甩掉。看董湘疼到抓狂皮开肉绽我才舒了口气,动物也不是好欺负的。黑猫仍不罢休,它眦着牙跳上梳妆台,瓶瓶罐罐立刻受到荼毒,能咬破的全部咬破,不能咬的尾巴一卷扔到地上砸烂。董湘气急败坏地抄起扫把,高举着冲向黑猫,它却灵巧地窜进了衣帽间里,上窜下跳左抓右挠。
就在这时,李承鹏回来了。乖巧的黑猫顾全大局地抢在董湘前冲到他脚边,瞄瞄的叫着寻求庇护。看到举着扫把的董湘后李承鹏脸色大变,他把黑猫护在怀里大声呵斥,从他的口型我能猜出,他在说: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可为什么你就容不下这只猫?
受了气的董湘怎会承认是自己的错,争吵开始升级。
我在望远镜前笑出了眼泪,没什么比亲眼目睹情敌狼狈不堪鸡飞狗跳不堪更痛快的了。
那夜,我睡得分外香甜。
C
随着婚期逼近,董湘跟李承鹏的关系越来越恶劣。争吵已经不仅仅在家里,就连办公室里都能听到。董湘带着满脸怒容走后,李承鹏拖住我的手,“甘露,我已经受不了这个女人了,她简直就是个神经病,你再等等,我们一定会分手。”
“为什么说她是神经病?我看她倒是很在乎你的。”我挣脱他的手。
他松了松领带,点燃一根烟,“她才不是真的爱我,她不过是爱我的钱。”
“你就不怕我也是爱你的钱?”我看到楼下气急败坏的董湘发动汽车,飞快地开走。
“你跟她不一样,从我第一次吻你就有种特别熟悉的感觉,好象,我们就是前世注定的夫妻。”这一次,不仅他的手跟了过来,唇也贴了过来,一个让人几乎窒息的吻铺天盖地般将我淹没。
就在我们热吻的同时,外面传来一声巨响,董湘出车祸了,李承鹏脸色复杂地冲下楼去。我没跟出去,而是在他的电脑里看董湘的MSN留言。
“承鹏,我觉得猫是比人类更聪明的动物。它们只需要摇摇尾巴摆出讨人喜欢的姿势就能换来主人的宠爱和衣食住行,算起来,主人不过是它们的奴隶。你就是这样的奴隶,真不知道那只猫究竟有什么好,你竟然为它跟我翻脸,能告诉我吗?这究竟是为什么。”
“承鹏,你不信我也要说。那只该死的黑猫被鬼魂附身了,它咬牙切齿地看我,那双的眼睛分明是人的眼睛。昨晚,我半梦半醒时看到它的背后站着穿白色衣服的女人,那女人带着烟火气披头散发,全身的皮肤都被烧得皱缩,身上的衣服却滴着水,尽管面目模糊,可我认得那双眼睛,是流苏,她死也不肯放过我!我以为那是幻觉,不,不是,该死的猫走开后我真的在地面上发现了一滩水。是流苏来找我们了。”
原来,那只猫要把董湘给逼疯了。
关上电脑,我想起一句话:上帝欲令人灭亡,必令其疯狂。
董湘,她离死不远了。
D
我没想到李承鹏会在在医院里提出分手。
我带着水果去医院看董湘,正巧看见李承鹏气愤地走出她的病房,他的手被董湘咬得出了血,她的声音有些失控:如果你要分手,那我就把那件事情告诉警察,大家鱼死网破。
如我所料,他们之间有秘密。李承鹏的背影越走越远,病房里传来了董湘的哭声,我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也有可怜之处,从遥远的湖南山区出来混的小女孩,在风月场历练风霜,好不容易修成正果得遇良人,如今,良人却不要她了。
见到我,董湘再也不能如平时一样端出架子,她哭得落花流水,眼泪弄花了妆,那张原本娇艳的脸越看越不堪。所幸车上的安全气囊没让她受多少伤,只是蹭破点皮和轻微脑震荡。
“那只该死的黑猫从家里逃走了,以前我下老鼠药给它吃它不吃,后来我索性不给它吃的,它饿跑了,可承鹏不信我,硬说是我把它给扔了杀了,我们就这样吵起来了,那天在公司你都听到了吧。”董湘死死拖住我的手,生怕我走:“甘露,我真的要疯了,大白天我也能见到鬼。那天出事前我看见那只该死的黑猫,就在车前面跑,它的身后站着穿白色衣服的鬼魂,那个女人,她…一定是在水里复活了…我怕水,我现在好怕水,我都不敢喝水,只要有水的地方,就会有那个女鬼…”董湘的牙齿上下打磕,声音变得支离破碎:“甘露,你信我说的吗?你信真的有鬼吗?”
我看着这个疯女人的眼睛,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真的有鬼,早知道会这样,我怎么都不会答应承鹏做那件事情。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董湘喋喋不休着,眼神和个真正的疯子没什么两样。
“要我告诉你该怎么挽回跟他的关系吗?”我安抚地摸着她的头发,看她的眼睛。
“要!要啊,甘露你说,我不想离开他。”在董湘的眼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她的瞳孔里变得巨大。
“你需要,怀上他的孩子。”我一字一顿地说。
董湘沉吟片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三天后,我在百叶窗后,通过望远镜镜头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董湘把李承鹏灌醉后,没有使用任何安全措施跟他做爱了。褪尽衣衫的董湘身体还是那么诱人,丰满的胸部结实的臀部,连女人看了都会心动。只是,她的嘴唇却干燥得像树皮一样粗糙,皮肤也不复光滑,大面积的皮屑开始脱落。就在她吻李承鹏的时候,他被那粗糙弄醒了。这场爱事只进行到一半,他恼怒地把董湘从身上推开,穿上衣服离开了家。
E
二十分钟后,李承鹏给我打电话了,他说他好烦,想找我喝酒。
午夜的酒吧,我到的时候,李承鹏面前已经堆满许多酒瓶。
“甘露,我受不了那个疯女人了,她现在一听到水声就发疯,连澡都不敢洗,水也不肯喝,动不动就咬人,像条疯狗。以她现在的精神状况不可能结婚,我明天就打电话给精神病院,让他们来把她接走。只要过了明天,把她的事情办妥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李承鹏的脸上有种奇怪的光泽,那种光泽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看起来显得居心叵测,“准备辞呈吧,做我的全职情人,然后,做我的全职太太。”
我没喝酒,也没回答,只是吩咐少爷如果他醉得不能回家就帮他开间包厢,然后我离开了。午夜的天空月郎星稀,风很轻柔,抚在脸上像情人的手,我的心情好极了,不是为了李承鹏,而是为了董湘在他身上所做的事。
一连七天,我没去上班,也没跟李承鹏联系。直到接到公司同事的电话,公司现在一团糟,甘露住进精神病院后被检查出患了狂犬病,李承鹏也感染了狂犬病毒,这种病一旦发作致死率百分之百,比爱滋病还难医,我决定去看看他们。在此之前,我去了趟公司,当大家听到我说流苏没死时,每个人都张大了嘴。是的,流苏没死,她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里,一息尚存。
我跟流苏是多年的好友,我们都很喜欢养猫,大学毕业后我跟家人去了遥远的澳洲,还开了家宠物店。见到李承鹏照片时我为流苏高兴的同时也为她担忧,这样英俊的男人,往往都是很花心的。通晓人性的黑猫是我从小养大的,送给流苏做结婚礼物,希望它能替我守护这个迷信爱情的姐妹。从那时起,黑猫就跟流苏朝夕相伴,是她最亲密的伙伴,她曾在热恋时玩笑地逼李承鹏发过人在猫在的誓言。大婚时,李承鹏的誓言说得那么坦诚,甚至让流苏愿意放弃事业回家做全职太太。可不到一年,他就跟董湘纠缠不清,而且还计划杀了流苏,这一切,流苏在网上全告诉了我。
知道他们要去云南旅行时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李承鹏给流苏服下安眠药后放火烧了木制的吊脚楼,如果不是他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而跟去接应的董湘匆匆离去的话,流苏已经死了。他没想到,吊脚楼的下面是条不算浅的小河,所幸流苏被打鱼的当地人给救上了岸,但是全身大面积烧伤。可怜的女人全身插满了管子,只剩下眼泪和绝望,她甚至试图自杀。我跟流苏家人商量过,暂时不公布她还活着的消息,为了向这两个狗男女讨回公道,我等了足足一年。
李承鹏并没见过我,我化身甘露进入公司,接近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关系已经濒临瓦解,只是董湘不甘心,一直用杀流苏的事当把柄要挟,李承鹏表面上答应了结婚,其实一直在暗中拖延。也许李承鹏觉得愧对于流苏,抑或是对那誓言有所顾忌,一直豢养着黑猫。多亏那只猫,我有了绝妙的计划。
董湘不知道,就在她把猫扔到郊外的那个晚上我一直在跟在她后面。我把猫带回公寓,给它注射了从兽医手上高价买来的狂犬病毒,然后又把猫送了回去。我知道狂犬病是可以通过体液传染的,所以才鼓励董湘怀个孩子。接下来的一切,要怪也只能怪他们自己,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医院的隔离病房里,董湘被皮带捆在病床上,歪斜的嘴里流出唾液,神志不清。李承鹏虽然还在潜伏期,但得知病情后精神已经崩溃,瘦得脱了人形。他趴在窗前看我带去的流苏与他在一起的合影照片,有些困惑:“你究竟是谁?”
“我愿意他成为我的丈夫,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我重复着当年结婚时他说过的誓言,这是流苏传给我的婚礼视频里最精彩的一幕,曾让我羡慕得想哭。只有死亡能把他们分开,我也算帮这个负心的男人履行了诺言。
李承鹏皱着眉头傻笑,面容古怪之极,他已经不记得这些话了,不要紧,他不会痛苦太久了。
回想起来,这个流苏曾最爱最信任的男人,远不如那只黑猫贴心。
我至今记得那日我把黑猫带回家后它亲昵地跟我撒娇,像是分别太久的闺蜜,我把苦恼说给它听时它聚精会神,当我把注射器扎进它身体时它没有抗拒,它那双能看穿人心的眼睛纯净得比最珍贵的宝石还晶莹,它知道,流苏的痛苦我的愤怒它全知道,所以它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现在我的计划成功了,而它,却不知道在哪个角落腐朽。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想哭,不为董湘和李承鹏的将要死去,也不为这份失败的爱情,而是有时候,男人对女人的好,还比不上一只猫。

九、苏醒

楔子

我有点懦弱,我没得罪过任何人,我曾以为可以像颗植物一样生存下去。
本来我可以的。但是,当我看到从甘泽胃里取出的那一大团东西后,我彻底心寒了,那种名为报复的情绪在苏醒。那种念头就像嗅觉灵敏的兽,来过一次后它就会寻着气味悄然回来…
A
我的注意力集中不下去了,麻醉剂开始发生作用,头好晕,眼睛怎么都撑不开了,困倦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耳边有一个声音:“好好睡吧,等你醒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甘露,看来在我昏迷的时候已经被送进手术室了。
朦胧的视线里一片模糊,无影灯在头顶亮着,像冰冷的太阳。身体被人侧翻了过去,脊背有些疼,我知道麻醉开始了,昏昏欲睡的感觉卷土重来。血压,心跳,各种监控器夹在我的指尖,耳边是滴答作响的仪器声。我听见陆曾的声音在说:可以开始了。
天!我还没睡着,我想喊,可在麻醉药物的作用下我连眼睛都不能睁开。冰凉刺骨的消毒剂被护士在我胸前大片地涂抹,那冷到了骨头里,可我连颤抖都发不出。白色的手术布在胸前铺开,上面已经被挖好了大洞。冰凉的手术刀在胸前的皮肤上来回比划着,我知道,陆曾在寻找最合适下刀的地方,再有一会儿,我的皮肤会被划开,胸腔被撑开。可为什么就在他们做这一切的时候,我还清醒着!我的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在濒临崩溃的呐喊:不!
作为一名医生,我明白我遇上了什么。麻醉觉醒。
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大约每七百个人里会有一例麻醉觉醒。麻醉时要用到止痛剂、麻醉剂以及肌松剂。麻醉是个很复杂的过程,麻醉剂量过大会延长病人的复苏时间,甚至可能发生心力衰竭。但是麻醉剂量过小或者麻醉药物对病人无效则可能导致麻醉觉醒。麻醉觉醒的结果就是:不能说话不能动弹,只能像鱼一样呼吸,然而大脑却不会停止工作,身体感受到的一切痛楚都将通过神经直接传入大脑。
冰冷的手术刀终于划进了我的身体,我听见自己的心跳监控声开始失调。那把刀的锋利超过了我的预料,很快胸前有种温暖的快感,空气里也弥散开浓重的血腥味。作为一名医生我并不怕血腥味,但这血腥是属于自己的,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我能想像,那些携氧量过低的血液会是怎样浓郁的颜色,红得发紫,在我苍白的皮肤上像咏叹调一样爬过。很快,冰凉的扩张器深入了我的身体,它闪烁着冷静的金属光泽,胸腔被强大到不能抗拒的力量撑开了,那种痛是天崩地裂的,我像只被人生生掰开的河蚌,整个柔软的内脏暴露无疑。
如果我能动,我一定已经疯了。我要歇斯底里地哭,我要疯子一样尖叫,我要跳起来逃走,然而在肌松剂的作用下,我的身体就像真正的死人一样,任凭撕心裂肺的疼痛铺天盖地般袭来,而我也只能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知道,医学史上有许多麻醉觉醒的病人因为不能承受这样的痛苦而选择了放弃生命,如果承受不了这些的痛苦的话,只要意识一松懈,我也会痛死在手术台上。
在仅存的意识土崩瓦解之前,我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回想曾经跟陆曾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的第一次牵手,我们第一次去海边,我们第一次看电影…那些画面却因年代久远而变得模糊,我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上次跟陆曾牵手是什么时候。原来,云淡风清的也可以用寡淡如水来形容,这样的画面完全不能消弭身上剧烈的痛楚。
就在生命力一点点消失的缝隙里,那一堆写满我名字的可乐瓶盖在阳光下的画面忽然跃然眼前,阳光下每一枚都那么耀眼,反射出的光芒让我不想转移视线,我承认,我曾盯着那堆可乐瓶盖子看了好久好久,现在我有些后悔把它们打入冷宫扔在了床底下,那里不见天日灰尘扑满,它们不会再发光。
B
真的要死了吗?不,我不想,我甚至舍不得那些可乐瓶的盖子。为了不痛死自己,我让大脑皮层保持活跃,我想再回忆一次,关于那些可乐瓶盖子的来历…
那个周末,我在镜子前试穿甘露送的裙子,当快递把那个沉甸甸的包裹送到我面前时,我以为是陆曾送的生日礼物。
我兴奋地签名,猜测着包裹里的内容,满满一大盒的巧克力或是我垂涎已久的英文原版诗集,当然最有可能的还是那种可以在家里养的蚂蚁工坊。关于蚂蚁工坊,我在半个月前就跟陆曾提过,甚至还透露了网店的名字。蓝色的可食凝胶里住着一窝小小的蚂蚁,它们可以在透明的盒子里挖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地道,并且快乐地繁衍生息。即便是最大尺寸的蚂蚁庄园也不过两百来块钱的样子,陆曾的收入不高,我该做个体贴的女友。
我满心欢喜地地拆开包裹,可是,没有蚂蚁工坊也没有巧克力,一股浓浓的铁锈味扑面而来,带着某种熟悉的甜香。
我看见一片被压瘪的可乐瓶盖子,那种一块钱一瓶的玻璃可乐瓶铁皮盖子,被砸得扁平,然后用刀在盖子上刻出一个桃心,中间还一笔一划地刻着我的名字:林小琳。同样的铁皮盖子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少说有十来斤,盛满了整个盒子,它们以一种坚硬的姿势展示出身上的桃心,林小琳三个字在阳光的反射下奕奕生辉,有种宛如镏金的质感。其中一部分盖子上已经生出或浅或深的斑斑锈渍,从生产日期上看,甚至能发现十年前的喷码标记。我把这些盖子一古脑倒了出来,地板上响起好听的金属撞击声音,数以千计的心型图案中我的名字在闪光,那种感觉真的像做梦一样。直到最后一枚盖子也落到了地上,我可以确认整个包裹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十年前我跟陆曾仅仅有过一面之缘,难道他…
这份礼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但毫无疑问,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浪漫的生日礼物。原来在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里,陆曾已经在暗恋我了,并且用这样的方式保存起来,这份礼物足足准备了十年。谁说陆曾死心眼,不懂浪漫的?
好想打电话给甘露分享这份快乐,刚拿起手机胸口却隐隐泛出痛楚,不,不应该用疼来形容,那只是因为我有心脏病,确切地说,这种痛应该称之为幸福的颤栗。服下一粒药丸让心跳不那么失控,我决定先打电话给陆曾,我要好好地谢谢他,给我这份绝世好礼。
“什么,可乐瓶盖…我没给你寄过那种东西,就算十年前我有钱喝可乐的话,也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我给你定了蛋糕,还有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就这样吧,我很忙。”陆曾匆匆挂断了电话,他那边很嘈杂,有很多人。
不是陆曾?失望像一根锐利的针,把我刚刚膨胀的喜悦一下子戳破。
刚挂断电话,手机就响了,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蹿了出来:“小琳,收到礼物了吗?也许你已经忘了,十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曾一起喝过那种玻璃瓶汽水,那是你第一次喝可乐,你微笑的样子我现在都还记得。所以,这些年来我一想起你就会喝可乐,然后把瓶盖留着。”
“你是谁?”我忐忑着,不记得自己还认识这样一个人。
“我是甘泽,你忘了吗?我出国四年现在回来了,赶在你生日前回来了,我能请你吃晚饭吗?”那个声音里隐约透露着跟我一样的忐忑。
C
甘泽,我在记忆里找到那个名字,四年了,我几乎忘了他。
甘泽小时候很胖,他的肚子比我的洗脸盆还大。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喜欢我,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执着地对我示好,不时送些他为我挑选的衣服和他爱吃的零食,可我不喜欢他一身可以随时晃动的肥肉,也不能理解他一个小胖子男生为什么会喜欢我这样骨瘦如柴又沉默的小女生。但是,他父母是赞助我读高中念大学的人,作为受人的恩惠的对象,于情于理我都不能给他难看的脸色,只能一个劲地躲,最多托周围的同学告诉他我跟他不适合。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尴尬地继续着,那段日子过得好憋闷,我像是一株被强行灌注了各种成分液体的植物,当然也没什么好脸色他看,然而这些都没能阻挡死胖子的热情,他不厌其烦地介入我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后来他出国。
看着面前堆成小山的啤酒瓶盖子,我叹了口气,晚饭必须跟陆曾一起吃,如果一定要见面的话,我建议甘泽去星巴克坐坐,谈不拢的话我也方便随时走人。
出于礼貌,出门前我给自己换上了一套稍微正式点的衣服,我选择了甘泽不喜欢的黑色,这样越发衬托出我的瘦弱,管他呢,我没有义务讨甘泽的欢心,陆曾喜欢就行了。
我很刻意地迟到了,然而站在星巴克门前好一会儿,才确定吧台前跟一个胖子说话的大帅哥是甘泽。不过分地说,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英俊给雷到了。
“怎么,不认识了?呵呵,我在国外把病治好了,停止服用那些激素药物后自然就瘦了。”帅哥分明是在对我说话,可是,我却好像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这种美好的愉快很陌生。究竟是这四年的时间减淡了我对他的怨念,还是他减肥成功后的形象太完美,总之那些曾经在时光中不断沉淀发酵的抵触情绪这一刻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