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敏请率本旗出藩,即有不愿臣服之心,迟早必成肘腋之患。济尔哈朗幼育于太祖宫中,小于太宗七岁,情谊如同胞,故太宗思夺镶蓝旗予济尔哈朗,为理所必至之事。蓟州四城本由济尔哈朗占守,两个月后,命阿敏接防,以其时祖大寿由孙承宗慰抚,将领兵入援,事先遣谍潜入永平侦察,为清军所获斩于市,乃知锦州明军将入关。祖大寿威名素著,因以阿敏代济尔哈朗,借攫其锋:胜则损其实力,败则以此为罪。其为借刀杀人,情势显然。

收复蓟州四城后,孙承宗逐渐整顿防务,由关内扩及关外,崇祯四年七月,命祖大寿筑大凌河城。大凌河在锦州以东,在此筑城,即为向前推进,是采取攻势的明证。太宗自不容此城之成,自率主力渡辽河,出广宁大道,而以德格类等率偏师出锦州以北的义州,遥为呼应。八月,师至城下,城内军民工役三万余人,粮食是一大问题,太宗因定长围之策,兵分十二路,南北东西每一面三路,大将在前,诸贝勒、台吉在后,佟养性率包衣跨锦州大道而营。其时清军已有红衣大炮,命名“天佑助威大将军”,即由佟养性督造,亦由佟养性为炮兵指挥。围城的工事,规模浩大,据《清史稿祖大寿传》:

周城为壕,深广各丈许;壕外为墙,高丈许,施睥睨。营外又各为壕,深广皆五尺。

因此,朽山、锦州两路援军,都未能到达大凌河城。九月,辽东巡抚邱禾嘉、总兵吴襄(吴三桂之父,祖大寿的姊夫。吴三桂为祖大寿的外甥,合军七千人赴援,亦为太宗亲自领兵击退。

第三章 太祖、太宗(9)

太宗长围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一则曰:“(明善射精兵,尽在此城。”二则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驻,但思山海关以东智勇之士尽在此城,若杀尔等,于我何益?”(俱见《清史列传祖大寿传》尤以生致祖大寿为志在必得,所以设围之初,即再次致书招降,第二通中有这样的话:

倘得倾心从我,战争之事我自任之;运筹决胜,唯望将军指示。

这不仅是请祖大寿当他的“军师”,直是请祖大寿发号施令。这当然是从《三国演义》中“三顾茅庐”得来的灵感;而此后之善视祖大寿,则参用曹瞒之于关云长的故智。当大凌城中“粮尽薪绝,杀人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时,祖大寿终于投降,事在崇祯四年十月。

祖大寿初降,太宗与之行“抱见礼”,亲以金卮酌酒慰劳,赠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寿策,奇袭锦州,《清史列传》本传载其事云:

命贝勒等率八旗诸将及兵四千人,俱作汉装;大寿率所属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趋锦州,炮声不绝,为大凌河城中人突围奔还状。会大雾,人觌面不相识,军皆失队伍,为收兵而还。

如果没有这场大雾,我很怀疑,一入锦州,此作汉装的四千清兵,恐将不复再得回辽东。祖大寿始终无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证以此后情况,事实确是如此。

或谓:“然则先降之三千余人,包括其嗣子泽润、亲子泽洪、养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复是:祖大寿知道太宗不会因他的归明而杀此三千余人;果真屠杀,亦符大寿之愿,其部下终不为清所用。

《清史列传》本传又载:

十一月庚午朔,谕诸贝勒曰:“朕思与其留大寿于我国,不如纵入锦州,令其献城,为我效力。即彼叛而不来,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误遣也。彼一身耳,叛亦听之。若不纵之使往,倘明国(朝别令人据守锦州,则事难图矣。自今纵还大寿一人,而携其子侄及诸将士以归,厚加恩养,再图进取,庶几有益。”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太宗与崇祯在位同为十七年,何以此胜彼败?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则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本传续记:

乃遣人传谕,询大寿曰:“今令尔至锦州,以何计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寿对曰:“我但云昨夜溃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来。锦州军民,俱我所属,未有不信者。如闻炮则知我已入城,再闻炮,则事已成,上可以兵来矣。”遂以其从子泽远及厮养卒二十余自随。既渡小凌河,舍骑徒行,遇锦州探卒,偕入城。越三日遣人至大凌河语其所属诸将曰:“锦州兵甚众,将从密图之。尔诸将家属,已潜使人赡养,后会有期。倘有衷言,即遣人来,无妨也。”于是上将旋师,赐敕大寿,令毋忘前约。大寿复遣人赍奏至,言:“期约之事,常识于心,因众意怀疑,难以骤举。望皇上矜恤归顺士卒,善加抚养。众心既服,大事易成。至我子侄,尤望垂盼。”上命毁大凌河城,携大寿从子泽洪等及诸将以还,优赉田宅服物器用。降兵万余,咸分隶安业。

祖大寿初回锦州时,只言突围而出,但副将参将等高级将官投清,这件事是瞒不过的,辽东巡抚邱禾嘉密疏上闻。崇祯当然要杀祖大寿,却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条借刀杀人之计。《清史列传》本传:

唯以蒙古将桑噶尔寨等赴援不力,战败先遁,密令大寿歼之。事泄,桑噶尔寨率众蒙古,环甲三昼夜,欲执大寿来归本(清朝。大寿慰之曰:“我视尔如兄弟,尔安得若此?”桑噶尔寨曰:“闻欲尽杀我等,图自救耳。”大寿曰:“杀我自必及尔;杀尔自必及我。”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辽东明军,杂有甚多蒙古部队,此即王象乾所优为的“行款”,而在兵部夸张为“以虏制夷”的战略。观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显的:祖大寿只带“从子泽远及厮卒二十余”回锦州,何能歼灭桑噶尔寨所率的“众蒙古”?又“事泄”者,当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风”。祖大寿谓桑,“杀尔自必及我”,则是已知为借刀杀人之计,为桑揭穿底蕴,自然相安无事。此一段记叙中有隐笔。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本传又记:

敕使自京师召之者三,大寿语锦州将士曰:“我虽竭力为国,其如不信我何?”终弗往。

有袁崇焕平台被缚前车之鉴,祖大寿何能上当?但从此数语中,可以推知祖大寿当时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旧希望能为明守边,甚至牺牲在满洲的亲属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这句牢骚,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犹未改,但可知其已无殉国之心。

此后三年,清太宗致书,不报;多铎征锦州,则力拒。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间又另是一个局面了。

我以前谈过,所谓“天命”、“天聪”,只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汉文称号,究其实际,在天聪八年以前,国号为“后金”,自称“金国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国号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也可以说,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关为界,划疆而守;在此以后,始决心进窥中原。而促成太宗此一决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尔获得了一方“传国玺”。

走笔至此,先作一篇“传国玺考略”。按:“皇帝”一词,起于秦始皇;以故作为“恭膺天命”之凭证的玺,亦起于秦始皇,《太平御览》云:

第三章 太祖、太宗(10)

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蓝田山,是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秦始皇打算者,天下万世一系,传之无穷,因名之为“传国玺”,但仅及二世;刘邦先入咸阳,子婴降于道左,此玺遂为汉得。明人刘定之作《玺辩》,述其源流甚详:

汉诸帝常佩之,故霍光废昌邑王贺,持其手解脱其玺组。王莽篡位,元后初不肯与,后乃出投诸地,螭角微玷(按:玺为螭钮。董卓之乱,帝出走,失玺。

孙坚得于城南甄官井中。袁术拘坚妻,得以称帝。术死,玺仍归汉传魏,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玺。”

魏传晋,晋怀帝失位,玺归刘聪,聪死传曜。石勒杀曜取玺;冉闵篡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国乱,其子求救于晋,谢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归晋。方其未还也,刘、石二氏以玺不在晋,谓晋帝为“白板天子”;晋益耻之。(按:时为东晋穆帝永和八年。

谢尚到底是否骗回这方秦玺,大成疑问;但自南北朝开始,“其间得丧存毁真赝之故,难尽究诘”,直谓之秦玺已亡,亦非过言。

自唐朝开始,“传国玺”改称“传国宝”,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贞观四年,隋炀帝萧后,自突厥奉玺归,亦非秦玺,而是很可能为永和年间所制的晋玺。至后唐庄宗遇害,明宗嗣立,再传废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则连晋玺亦亡。

“儿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玺,后世称为“石氏玺”;契丹灭晋,明知此“传国宝”的来历,但对外不道破真相,辽兴宗耶律宗真试进士,且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命题。“石氏玺”后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

至此,所谓“传国玺(宝”者,共得三玺:

一、秦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亡于南北朝。

二、晋玺,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寿昌。”毁于后唐废帝。

三、石氏玺,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辽末失落于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时忽有咸阳平民段义,献一青玉玺,谓即“传国玺”,曾巩曾上表称贺,且改元为“元符”。事实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后,继承真宗朝奸臣丁谓的另一班奸臣蛊惑庸主的花样。朱子曾有《书玺》一短文:

臣熹,恭维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时,盖未得此玺也。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矣!臣熹敬书。

“绍圣”即哲宗于宣仁太后既薨,排斥正人后所改的年号。绍圣四年改明年为元符,又三年而崩,徽宗即位而北宋亡。朱子所谓“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真是史笔。

金兵入汴梁,得玺凡十四,其中即有此段义所献之玺。至金哀宗完颜守绪死于察州,则连宋玺的下落亦不明了。

元至元三十一年,御史中丞崔彧由故官拾得之妻处购得一青绿玉,四寸方,三寸厚,经监察御史杨桓鉴识篆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即秦玺而进献。其实此即宋哲宗朝奸臣假造的“传国玺”。此伪秦玺至元亡,顺帝挟之走沙漠,犹自夸“我有传国宝”。其后不知所终。

至于清太宗所获自察哈尔一玺,非元顺帝挟以北走的伪秦玺,而是另一唐朝以后所制,为元顺帝走沙漠时所失落的玉玺。《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有元玉玺,交龙纽,镌汉篆曰:“制诰之宝。”顺帝失之沙漠。越二百余年,有牧山麓者,见羊不食草,以蹄撅地,发之乃玺,归于元裔博硕克图汗,后为林丹汗所得。至是多尔衮令额哲献于上。

据此可知,由察哈尔发现的玉玺,非宋玺,非石氏玺,非晋玺,更非秦玺,清史铁记太宗得“传国玺”者皆妄。但此玺为唐以后所造,而来自元宫,则确凿无疑。

至于太宗征服察哈尔,则为得以亡明的一大关键。当时满洲三面受敌:西面的明军;东面的朝鲜;西北的察哈尔,明朝称之为“插汉”,为内蒙七大部之一。其中尤强者三部:一为科尔沁,居内蒙东部,当辽东之北、黑龙江之南,与满洲密迩;二为鄂尔多斯,居内蒙西部,河套之中;三即察哈尔,居内蒙中部,包括今热河、察哈尔、绥远等地。在此三部中,察哈尔更为强中之强。

科尔沁酋长姓博尔济吉特氏,亦为元裔,曾参加“九国联军”之役,其后化敌为友,和亲降附。太宗孝端后,孝端之侄、世祖生母孝庄后,以及多尔衮、多铎的福晋,皆出此族,与清朝世为国戚,其后裔中最有名的就是——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

察哈尔为元顺帝嫡系子孙,所以酋长称“汗”。其时的林丹汗雄桀为内蒙七部酋长之冠,一向轻视满洲,且倚仗士马强盛,侵凌同族,与科尔沁更是极不相能。而明朝“行款”笼络“西虏”以制“东夷”的“西虏”,即指林丹汗而言,自是满洲的大敌。

天聪四年大凌河之役以后,太宗静待祖大寿举锦州来降,暂无举动,因而用其兵攻察哈尔,林丹汗率师西遁,太宗降其部众数万,收兵而返,并未彻底解决。至天聪七年六月,向臣下征询:“征明及朝鲜、察哈尔,何者当先?”都以为应先征明,但太宗一则不愿与祖大寿交锋,再则打算着相机攻林丹汗,所以沿长城西行,由龙门关入口,纵掠宣府一带,兵围大同,死伤甚众而无功。

闰八月将班师时,有一意外喜事,《清鉴纲目》卷首《平定内蒙古》载:

(林丹汗徙其人畜十余万众,由归化城渡河西奔,沿途离散,仅存十之二三。及至青海大草滩,林丹汗忽病痘死;其子额哲,拥众万余,居河套外。

额哲未降,但林丹汗同族的有力分子,以及林丹汗的妻子窦土门福金却投降了。

林丹汗死后,妻子数人为太宗父子兄弟所分占,《天聪实录》载:

八年闰八月辛亥,察哈尔国林丹汗……窦土门福金携其国人来降……众和硕贝勒等公议奏云:“天特赐皇上察哈尔汗窦土门福金,可即纳之。”上固辞曰:“此福金朕不宜纳,贝勒中有妻不和睦者,当以与之。”代善等复力劝上纳……曰:“此福金乃天所特赐,上若不纳,得毋拂于天耶?上非好色多纳妃嫔者比;若上如古之庸主,悖于义而荒于色,臣等岂特不劝之纳,有不于上前力谏者乎?今此福金,皇上纳则臣心欣悦,不纳则激切滋甚矣。”……上因思行师时驻营纳里特河,曾有雌雉入御幄之祥,揆此不纳,恐违天意,于是纳福金之意始定……护送福金多尼库鲁克喜曰:“我等此行乃送福金,非私来也。皇上纳之,则新附诸国与我等皆不胜踊跃欲庆之至矣。”

代善等力劝太宗纳窦土门福金,即因一开其例,诸贝勒便可“人财两得”;护送者亦认太宗能纳,则以此为和解的表示,降附事完,方能心安。而太宗恐额哲以此为仇,故不能不踌躇。下一年,太宗命多尔衮招抚额哲所部,《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第三章 太祖、太宗(11)

九年二月,上命多尔衮同贝勒岳托、萨哈璘、豪格统兵一万招之。四月至锡喇珠尔格,降其台吉索诺木及所属千五百户,进逼托里图,恐其众惊溃,按兵不动。额哲母业赫,贝勒锦台计女孙也;其弟南楚暨族叔祖阿什达尔汉,皆为我大臣,遣宣谕慰抚,额哲遂奉其母,率宰桑台吉等迎降。

按:锦台计即金台吉。前面谈过,他是太祖的内兄,亦为代善的岳父。金台吉有一子名德尔赫尔,其女归林丹汗,生额哲。阿什达尔汉为金台吉同族兄弟,早已降清,著有战功,太宗时“典外藩蒙古事”,等于后来的“理藩院尚书”。南楚又名南褚,其姐即额哲生母。

除了窦土门福金及额哲之母以外,林丹汗还有三个妻子:一个叫囊囊,一个叫伯奇,一个叫俄尔哲图,此时从额哲的身份而言,称为“太后”。囊囊太后先到,太祖劝代善纳此妇,代善不愿,《天聪实录》九年七月载:

上纳察哈尔汗大福金囊囊太后。先是……囊囊太后至,上遣人谓大贝勒代善曰:“此人乃察哈尔汗有名大福金,宜娶之。”言数次,代善对曰:“人虽名为大福金,但无财帛牲畜,吾何能养之?闻察哈尔汗尚有大福金苏泰太后,待其至,我将娶之。”

此“苏泰太后”即额哲之母,《蒙古源流》称之为“苏台太后”。而囊囊太后为“多罗大福金”,满语“多罗”译成汉文为“理”,此“理”字有多种解释,在此作“正式”之意。满蒙部落酋长多妻,辄称之为“福金”,即汉语“夫人”;而称“多罗大福金”,表示林丹汗生前经过仪式正式迎娶的妻子,纵非元配,亦为继配,所以太宗谓之“有名”。但既为元配或继配,年龄与林丹汗相差不远,老丑而又无赀,故代善不欲。而苏泰太后则太宗以济尔哈朗爱妻已亡,早以苏泰太后相许,他说:

“先既许弟(按:济尔哈朗为太宗堂弟,后复与兄,是无信也。朕言既出,岂有更易之理?此福金可娶之。”往谕数次,代善不从。时阿巴泰贝勒(等闻之,奏上言:“此福金因无财畜,故大贝勒不娶。臣等若早闻许大贝勒之说,亦必劝止。此人乃察哈尔汗多罗大福金,皇上宜自纳之,不可与他人也。”

按:所奏之言,文义稍有未协。意谓代善不欲娶囊囊太后,不妨听之;如早闻太宗有此意,亦必劝阻。此下有一段没有说出来,而太宗自能意会:囊囊太后虽老丑而无财畜,但她的名号在察哈尔有相当的号召力,如有异心,可利用为工具。因劝“皇上宜自纳之,不可与他人”,即为防微杜渐,预遏乱源之计。

于此,我又别有看法:代善之不欲娶囊囊太后,既非嫌其无财富,亦非嫌其老丑,只是避嫌疑、表心迹,小心谨慎而已。只看他推辞的理由,只因“无财帛牲畜,吾何能养之”,便知是托词。以后,代善娶了林丹汗的妹妹泰松公主;而察哈尔的三太后——伯奇、俄尔哲图、苏泰,由豪格、阿巴泰、济尔哈朗分娶。元玺即由苏泰太后带来,为额哲换得一个亲王的封号。

察哈尔既平,朝鲜则于天聪元年,曾为二贝勒阿敏所败,订盟约为兄弟,力所能制,亦无后顾之忧,而又适得元玺,遂有中原之志。天聪十年(崇祯九年四月朔,祭告天地,受宽温仁圣皇帝尊号,建国号大清,改元崇德,即以天聪十年为崇德元年。

既即帝位,当然要获得邻国的承认,遣使征聘于朝鲜,朝鲜国王李倧不肯推戴。按:朝鲜之于明朝,始终不贰,至清初犹然;此中有个特殊的原因:明成祖生母碽氏,籍隶三韩,所以他是朝鲜的外甥。李朝各王,向来事明犹父;而明朝之于朝鲜,保护亦不遗余力。由于有此深厚渊源,所以不愿事清,因而引起战争,《清鉴纲目》崇德元年十一月:

(太宗亲率大军,再伐朝鲜,渡汉江,克其都城。(朝鲜王李倧奔南汉山城,告急于明。明舟师出海,守风不敢渡;而太宗围南汉山城急,破朝鲜诸道援兵,获倧妻子于江华岛。倧惧,始遣使乞降,弃兵械、服朝服、献明室所给封册,而躬自来朝。太宗见之于汉江东岸之三田渡,自是朝鲜世为臣仆者二百四十余年。朝鲜既服,皮岛势孤,太宗遣兵与朝鲜夹攻取之。

其时明朝方苦于流寇,自顾不暇,实在无力庇护藩属;而朝鲜总以为天朝大国,不管满洲,还是流寇,无非跳梁小丑,只要出兵,无不克取,寄望甚深,因而态度强硬。及至登莱总兵陈洪范出师阻风,清朝又大破其诸道援兵,李倧方知明不可恃,投降得颇为彻底。太宗先虏了李王及其大臣的家属多人;和约既成,仍留朝鲜两王子为质子。至于征朝鲜得济,则由于孔有德之降清,为袁崇焕操切从事杀毛文龙的后遗症之一。

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吴三桂为清朝所封的四异姓王。顺治九年,孔有德殁于桂林,有一子为桂王部将李定国所杀,嗣绝、爵除,是故康熙年间,止称“三藩”。

孔、耿皆为毛文龙部下。袁崇焕杀毛文龙,以陈继盛代领部众孔有德认为不足与共事,偕耿仲明渡海至山东,为登州巡抚孙元化用为参将。大凌河之役,孔有德奉命率骑兵八百赴援,途中乏食,纪律无法维持,而孔有德犹以军法从事,军心更为不稳。行至德州以北的吴桥,为部下劫持,终于造反,于是回军自西而东,一路大肆掳掠,王师变成土匪。到得登州,约耿仲明为内应,破城得三千余人,都是他的辽东同乡。登州对岸的旅顺,以及旅顺口外的广陆岛,驻有副将两员,亦举兵反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的两支叛军合流,声势甚壮,孔有德自称“都元帅”,登坛拜将,耿仲明等四人皆为“总兵”,四出攻掠。明朝调动保定、天津、昌平三镇兵会剿,历时一年,劳而无功。

因此,兵部定以辽制辽之策,将祖大寿在宁远的部队调进关,以祖大寿的一弟一姐夫:祖大弼、吴襄两总兵率领,包围登州。孔有德看看守不住了,决定投清,一面派人联络,一面调集战舰突围,过旅顺口为总兵黄龙所袭,至鸭绿江又为朝鲜兵所攻。与孔、耿同时起事者共六人:四“总兵”,一“副帅”、一“副将”为父子,亦为创议造反之人,经此三番接击,不是阵亡,就是被擒。其中是否有借刀杀人的情事不可知,不过只有孔有德、耿仲明未死,达成了投清的目的,说是巧合,亦未免太巧了些。

《清史列传》中,由乾隆定名的《贰臣传》,以为清效命、被难祠祭者居前,孔有德列于第三,当其天聪七年投清时,本传记其所受“恩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