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元庆有些奇怪问:“难道是资质不够?”
张须陀摇摇头,“和资质虽有很大关系,但也不是唯一原因,也不是因为刻苦,张家每一个人都很刻苦,而是没有条件。”
元庆没有接口,听他继续向下说。
“我这种功法有个特点,也是致命缺点,就是入门期进步神速,所谓欲速则不达,一点不错,前期太快,基础不牢,到了滞固期后就很难突破,虽然可以算高手,但成不了猛将,三百年来一直找不到破功良方,后来我祖父十二岁从军,沙场百战,在十六岁那年突破了滞固期,他这才明白,我们张家功法突破的关键就在战斗,积累实战经验,所以他把这种筑基功法改名为百战功,天赋加上实战,就能突破。”
元庆总觉得这种突破似乎就像武侠小说中打通任督二脉一样,他心中好奇异常,“师傅,突破滞固期后会有什么更大进步?”
“当然有大进步,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力量和速度猛增,比如你可以拉开两石弓,可以使用一百二十斤重的板门大刀,不像你现在只能用三十斤的刀,还有体力充沛,能久战不乏,有力量、速度和体力三者合一,你就能力敌千人,那就叫猛将了。”
“那师傅教我的武功招式呢?”
杨元庆奇怪地问道:“难道它们不重要吗?”
张须陀微微一笑,“将来上战场,你会遇到两种作战方式,一种是武将之间的单打独斗,这个就需要精妙的刀法,就像我教你的十三式刀法,其实张氏刀法的精妙在于力量使用,你同样可以运用在其他兵器上,将来有机会你可以尝试。”
张须陀停了一下,见元庆能理解他的话,他笑了笑又道:“还一种作战方式就是大规模混战,比如你被数千人围困,你要杀出重围,四面八方都有兵器杀来,这个时候,招数精妙就不重要了,重要是力量、速度和体力,还有你的目力和听力,在乱军中,你能听见弓弦声,当无数兵器同时向你杀来时,你的目力能分辨得清楚。”
杨元庆默默点头,他理解了,像赵云在长坂坡血战,他不仅要和大将厮杀,更要从曹军士兵群中突围,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张须陀之所以对元庆这样说,是希望他能早日从军,这是他的心愿,他的徒弟只有在军队中才能光芒四射。
今天张须陀的话似乎特别多,他看了一眼元庆,又淡淡道:“我看你在水中练刀,已经很难再突破,便知道你已经进入滞固期,所以你要改变一下训练方式。”
“可是师傅,我昨天单次挥刀已到一百五十下。”元庆有些不服气地辩解。
“那是你强行所为,不是自然而成,反而容易伤身,不可取。”
张须陀显然不认可他的看法,他取出一面令牌给他,“从明天开始,你化名李元庆,白天都去左卫军营训练骑射,为期两年。”
元庆大喜,练习骑射可是他梦寐以求,他接过铜牌,只见上面刻着:‘左卫巡’,四个字,他知道这是祖父的安排。
他收起铜牌,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来到明德门外,一般他们都在这里分别,元庆进城,张须陀的军营在城外。
这时,张须陀的眼中有些伤感,他低低叹息一声,“元气,我请你去喝杯酒吧!作为我们师徒的离别酒。”

【老高在天下中写武将拉弓的力量有些妖孽了,本书改过,其实还略有点夸张】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十九章 离别之酒
元庆大吃一惊,急道:“师傅,你不教我了吗?”
张须陀苦笑一声,“非我不教你,而是我要出征了,估计一两年都回不来,所以以后你只能自己练功。”
元庆默然,隋朝将领是以军功为升赏,虽然张须陀教自己武功,但祖父却无法提拔他,元庆也知道,张须陀盼望作战已经很久,他终于等到立功机会,自己怎么能再阻拦他。
他点点头,“那师傅是去哪里作战?”
张须陀虽然话不多,而且严厉异常,但并不表示他不喜欢元庆,恰恰相反,他非常喜欢元庆,甚至把张家刀法之秘都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他。
元庆虽是相国之孙,身上却没有半点骄奢之气,衣食粗陋,连普通人家都不如,他知道这是因为元庆是私生子的缘故,张须陀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元庆天资禀异,刻苦训练,再加上心态成熟,已完全不是一个八岁孩子,有时候他甚至把元庆当作自己的朋友。
其实张须陀知道,南疆夷人造反不断,自己这次出征,恐怕就不会再回京,他真的要和元庆离别,好在元庆已经过了入门期,后面滞固期就是一个慢慢积累提高的过程,能不能突破,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元庆已经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练功方法,又严格自律,也无须他在旁边指导,今天他还有一些话要交代,然后就没有什么事了。
张须陀一指旁边的一家小酒肆,“我们去那边谈。”
他们走近酒肆翻身下马,一名伙计迎了上来,“军爷,喝杯酒吧!”
张须陀将战马缰绳扔给他,“喂上等草料和清水!”
“好嘞!”伙计接过缰绳到后院去了。
张须陀带元庆进入小酒肆,找一处僻静位子坐下,他回头吩咐掌柜,“来两壶酒,再切五斤酱羊肉!”
张须陀这才对元庆道:“昆州夷人造反,圣上昨天已下旨封史大将军为南宁州行军总管,前去征讨夷人,我也要随军出征,明天就出发。”
这时,一名伙计送来两壶酒,元庆给张须陀满上酒,端杯敬他,“我祝师傅大显神威,立下赫赫军功,早封荫妻子。”
张须陀呵呵一笑,将酒一饮而尽,他从怀中取出一大包丹药和一张药方,递给元庆,“这些丹药可以让你使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你就要自己配制,我把方子给你,你看完后把方子撕掉。”
说到这,他又盯住元庆眼睛严厉道:“你要记住,丹药配方是我张家不传绝秘,你只能自己配制,决不准外传。”
元庆接过药方读了三遍,牢牢记住,便将它撕得粉碎,浸入酒中,“徒儿记住了,绝不外传!”
张须陀脸色微微和缓,又对元庆道:“所谓学无止境,你不仅要坚持不懈,更重要是学习别人的长处,我虽是你师傅,但我们张家学武并不主张一师从终,我先后拜了三个师傅,包括我的兵法,就是跟史万岁将军所学,你要多拜名师,虚心求教,最后才能学以大乘。”
元庆默默点了点头,他给张须陀倒杯酒,又好奇地问:“师傅,不知天下可有武功排名?我是说天下排十六条好汉之类,有吗?”
这也是元庆一直想问的,演义上的隋末十六条好汉到底没有没,虽说是小说,但小说也是跟野史而来,野史也会记录一些正史中没有的东西,比如一些奇闻异事,正史就不会记录,自从他学武以后,他就总觉得演义中的一些东西也并不是凭空捏造,总有一点来处。
张须陀端起酒杯笑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争强好胜是武人天性,贺若弼就和韩擒虎争功,不仅争军功,而且争武将排名,天下人皆知。”
元庆大喜,连忙追问:“难道真有排名!”
“正式排名,也就是圣上钦定的排名没有,但私下里军方就有十将军榜的说法。”
“那天下第一条好汉会是谁?”
元庆当然知道不是李元霸,李元霸还没有出生呢!应该是早期版本,开隋九老之类。
张须陀摇摇头笑道:“不叫好汉,天下第一大将军是相国高颎。”
‘高颎?’
元庆愣住了,高颎不是文官吗?怎么会是第一条好汉,略一思索,他明白了,不是按武力值来排名,而是按声望和军事才能来排名,还有一点魏晋重声望的思想存在,高颎文武全才,又是首相,排第一很正常。
“那第二呢?”
“第二就是你祖父杨素,第三是宇文述,第四是韩擒虎,第五是贺若弼,第六是于仲文,第七是虞庆则、第八是贺娄子干,第九是梁睿,第十是史万岁,这是军方公认的十大将军排名。”
里面将近一半元庆都没有听说过,他脑海里想到的却是伍建章、定彦平、杨林、丘瑞等人,这些开隋九老跑哪里去了?
其实他也知道,演义并不是历史,比如开隋九老中的鱼俱罗,宇文成都的师傅,但他却并不是开国元勋,而只是一个武功盖世的猛将,像靠山王杨林,根本就没有此人,宇文述是第一奸臣宇文化及的父亲,就不知道他有没有宇文成都这个孙子?
他脑海里在胡思乱想,张须陀又叹了口气道:“江山代有才人出,韩擒虎、梁睿等人都已死,其他人都已老迈,军方每一个将领都希望自己也能排上十将军榜。”
“那师傅想吗?”
张须陀端着酒杯笑而不言,他怎么能不想呢?
就在这时,酒肆外传来咚咚的皮鼓声,随即一声声号角响起,紧接着又是一阵杂沓的马蹄声,人喧马嘶,外面热闹异常,酒肆中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何事?
一名伙计奔跑大喊:“是突厥的突利可汗来了!”
酒客纷纷跑去门口看热闹,张须陀听说是突利可汗,脸色微微一变,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元庆也跟上,向窗外望去。
只见远处的明德门前,数千隋军骑兵护卫着一队由数百突厥骑士组成队伍正等候进城,突厥骑士手执白旗,他们头戴脱浑帽,身着两当铠甲,后背弓箭,腰挎战刀,马上挂着长矛,显得威风凛凛。
张须陀给元庆低声解释,“突厥骑兵一般只有可汗侍卫才穿铠甲,普通控弦之士则没有铠甲,只能穿皮甲。”
他又指着一名三十余岁的披大氅的突厥男子,“你看见那人没有,那就是突利可汗,是突厥大可汗沙钵略的侄子,名叫染干,他只是突厥其中一个可汗。”
元庆视力异常敏锐,他看见了那个披大氅的突厥男子,见他三十出头,宽脸大胡子,满脸挂着喜色,不由眉头一皱,“突厥到底有几个可汗?”
张须陀冷笑一声,“多着呢!木杆可汗死后,沙钵略继位大可汗,但西部达头可汗不承认,突厥就彻底分裂为东西突厥,东部就有两个可汗,都蓝和这个突利,西突厥其实也有两个,一个是达头,一个投奔他的阿波可汗,这些可汗自相残杀,我们隋朝渔翁得利,这个突利可汗是势力最弱的一个,听说圣上准备将安义公主嫁给他,还是用最高礼仪。”
元庆沉吟一下,忽然问:“都蓝和突利谁是大可汗?”
张须陀迅速瞥了一眼元庆,他不相信元庆能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便道:“都蓝是前任大可汗沙钵略之子,他继承了大可汗之位。”
“那圣上将安义公主嫁给突利,而不嫁给大可汗,不明摆着是挑拨两个东部可汗的矛盾吗?”
周围酒客就惊讶地向元庆望来,这个小小少年竟然看得如此透彻,张须陀赞许地点点头,“你说非常正确,突厥内部将很快爆发战争。”
他又微微一声叹息,眼中露出一种遗憾的神情,“看来,我大隋军队也将要北征了。”

(注:突利可汗入京娶安义公主应是七月,这里提前了半年。)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二十章 夜入武房
这些天元庆一直在考虑怎么赚点钱,不仅是要帮婶娘分忧,而且他的丹药只能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便要自己配制,可那些药都极为名贵,不挣钱他怎么配制得起,他打算找祖父杨素要钱,除了祖父杨素,家族中谁理他?可自尊心又让他开不了这个口,他想自力更生。
他想过搞些小发明创造,可想想也不现实,一方面他本身不会,另一方面他毕竟才八岁,而且社会背景不同,隋朝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东西还是一回事。
最靠谱的还是靠他的武艺去挣钱,元庆已经想到一条路,他准备等天气暖和一点便着手实施。
元庆刚走进院门,目光锐利的妞妞一眼便看见元庆背上的黑色角弓,眼睛顿时一亮,“元庆哥哥,这是谁的弓?”
“自然是师傅送我的新弓,那把旧弓我用得不顺手,送给你!”
元庆取下黑弓,拉一下弓弦,只听‘綳!’的一声闷响,力道很强劲,他非常喜欢。
“太好了!”
妞妞顿时欢喜得跳了起来,向元庆房间里奔去,她早就想要一把弓,但弓的价格太贵,最便宜的弓也要三十吊钱,他们买不起。
开皇十五年,皇帝杨坚下旨收藏天下兵器,不准民间私铸,虽然市场上也有兵器出售,但那些都是官方兵器,垄断经营,价格涨得非常昂贵,像他们这种贫寒人家根本买不起。
沈秋娘从厨房出来,笑道:“居然没有嚷饿?看你的样子,应该和师傅吃过饭了,要不要再吃一点?”
“婶娘,不用,我肚子已经很饱!”
元庆又挠挠头说:“婶娘,师傅明天要出征,可能一两年都不会回来,以后就是我自己练功。”
“你自己练功行吗?”沈秋娘担忧地问。
“没问题!”
元庆拍拍胸脯,“以后我就有时间替婶娘做点事,婶娘,我现在先去做功课。”
元庆拿着角弓回自己屋,沈秋娘望着这个自己抚养的孩子,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小家伙,现在居然已经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充满了欣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
房间里,妞妞已经从墙上摘下元庆的旧弓,这是一把五斗弓,妞妞用它还是比较吃力,不过已经可以勉强拉开,她见元庆进来,急不可耐地说:“元庆哥哥,我们出去练箭吧!”
“写完字再出去,妞妞,你的功课做完了吗?”
“我早就做完了。”
妞妞眨眨大眼睛,嘻嘻笑道:“要不我帮你做,我们快一点。”
元庆偷偷向厨房看一眼,婶娘还在忙,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便点点头,低声笑道:“那好,你帮我写字,要用我的笔迹,我把书背完就行了。”
“放心吧!你的字我早就会模仿。”
妞妞拿着元庆的写字本一溜烟地回自己房了,元庆则坐下来,打开《孙膑兵法》准备背诵,这其实是张须陀的安排,由沈秋娘负责监督他,非常严格。
元庆的房间很小,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七八个平方,放一张床榻,床头有一个楠木旧箱子,这也是他的书桌,再有就是沈秋娘用木板帮他钉的一个小书架,上面有五十几本书,都是沈秋娘自己抄的书,她觉得对孩子有好处的书,就会多抄一本。
天渐渐黑了,妞妞偷偷溜过来,将写完字的功课本塞给他,“元庆哥哥,你背好书了吗?”
元庆点点头,“已经好了,婶娘在做什么?”
“娘在抄书,我们去练射箭吧!”
元庆摇摇头,“箭在哪里?”
妞妞愣住了,对啊!元庆一共只有三支箭,怎么分?一支箭就要二十钱,他们也买不起,她挠挠头,“要不,我用一支箭,你用两支箭。”
元庆摇了摇头,那三支箭是步弓箭,他现在需要骑弓箭,张须陀只给他弓,却没有给他箭,他便笑道:“今晚咱们不练箭,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别问,跟我去就是了。”
元庆带着妞妞走到院子里,喊了一声,“婶娘,我功课做好了,我带妞妞出去玩。”
“别跑远,早点回来!”
“知道!”
两人跑出院子,一路向东跑,很快便来到杨家练武场的围墙外,妞妞仿佛明白过来,大喜道:“元庆哥哥,我们是要去里面练习射箭吗?”
元庆敲了一下她的头,“小笨蛋,咱们弓都没有带,射什么箭?你什么都别问,跟我来!”
元庆像只猿猴,轻轻一纵便上了树,两下便翻上围墙,妞妞也身轻如燕,比元庆还要快,两人轻轻巧巧跳进练武场,两个小身影一前一后向远处的练武堂奔去。
此时天已经黑了,练武堂大门紧闭,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元庆早就知道这里晚上是没有人,大门口倒是有两个家丁看门,但大门离练武堂还是五十步,而且他们是在练武堂的后面,守大门的家丁根本看不见他们。
元庆抽出一把薄薄的小匕首,‘咔!’的一声,撬开一扇窗,他轻轻一纵跳进去,妞妞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跟着他进去。
元庆五岁时便对练武堂内了如指掌,练武堂内空旷宽阔,足以容纳四五百人同时练武。
练武堂的西面有三间厢房,一间是换武士服的更衣房,一间是休息房,还有一间便是兵器房,元庆的目标就是兵器房,只是兵器房在中间,没有窗子,只有大堂内的一扇门进出。
门上是用链子铁锁锁门,将门绷紧后便会出现一条半尺宽的门缝,成人是无法钻进去,元庆身材高壮,也进不去,但妞妞身子轻柔,却能挤进去,这就是元庆带妞妞来的原因。
“妞妞,进去!”他低声令道。
妞妞忽然明白元庆的意思了,她吓得捂住嘴,这是要她偷东西啊!
妞妞吓得脸都白了,“不行!娘知道会打死我的,也会打死你。”
“哎呀!你这个小笨蛋,咱们又不偷刀剑,你去帮我在墙角箭堆里找两壶新箭,就行了。”
“可是,娘问起来怎么办?”
“婶娘问起来,我就说是师傅送的,而且我师傅已经去打仗了,婶娘也无从查证,你快去!”
“那…你师傅能不能再送你一把剑?”
妞妞眼中露出渴望之色,她是用竹剑学武,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剑,但是他们买不起,一把剑至少要二十吊钱。
元庆轻轻捏一捏她乖巧的鼻子,笑道:“可以啊!去选一把自己喜欢的。”
妞妞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慢慢地从门缝钻进了武器房,她先在墙角找两壶新箭递出来,又在剑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把轻盈的越女剑,从门缝钻了出来。
“我们走!”
两个小家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漆漆的大堂内,由于兵器房的武器都是公共用具,谁都没有留意少东西,直到一个月后,有人才发现少了一把剑,至于少了两壶箭,则压根就没有人发现。
关键是沈秋娘那边,元庆一口咬死是张须陀临别前给他,那把剑也是张须陀给妞妞的离别礼物,合情合理,沈秋娘居然相信了。
房间内,元庆将一支支箭拿出来仔细检查,一壶箭三十支,两壶就是六十支,都是军队的标准骑弓箭,三簇箭头,上好口翎箭,做工精湛,都没有使用过,有这两壶箭,他便可以赚钱了。
不过他还得的等到冰雪融化。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二十一章 北原谋生
一个月后,这天上午,元庆在曲江池练完功便向奔向北山,他打算狩猎赚钱,这是他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射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曲江池附近虽然有山林,但毕竟村庄较多,野兽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钱。
而城北是皇宫背后,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靠近皇宫,一般不准人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皇室子弟一般都会去那边围猎,那边还有灞水流过,河中野鸭众多,不过野鸭不值钱,一只最多卖十钱。
半个时辰后,元庆跑到了城北,大兴城的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灞、浐、潏水之间冲积形成一块平原,大兴城便修建在这片平原之上。
但东北方向的龙首原却是大兴城地势最高之处,几十年后,这里开始修建大明宫,但此时是人烟荒芜的山原地带,但如果再向西北走三十里,那里便是汉长安城所在,依然有人居住。
所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城东北的龙首原和正北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西内苑,苑内时常有骑兵巡逻,不准山民进入,而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也不准打猎。
离皇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巡逻,不准行人过去,元庆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皇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森严,尤其元庆带着兵器,更会被视为刺客,一旦被士兵发现,就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皇宫西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元庆听杨氏族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西内苑猎杀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西内苑放养的都是珍稀动物,皮毛十分昂贵。
元庆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蓝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西内苑,和外面的山原基本上没有什么阻隔,只有几块界石,西内苑其实也是被茂密的原始森林包围,中间地带是跑马的草原,整个西内苑长十几里,宽只有数里,里面驻扎着数千武卫军。
越过西内苑,可以看见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皇宫,他甚至可以看见一座雄伟的皇宫大门,那便是玄武门,历史上的玄武门事件就在那里爆发。
元庆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元庆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性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他和妞妞逛上元夜,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元庆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发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三年的筑基和魔鬼般训练已经使他的体能让常人望而生畏,他索性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元庆已拉弓如满月,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射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元庆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元庆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春,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
元庆心花怒放,这是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那边便是灞水了。
灞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打坐的元庆慢慢从调息中醒来,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胆子却饿得咕咕直响。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做法元庆是在书上看到,第一次尝试,居然也获得成功,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其实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拔毛就费了他半天力气。
元庆撒上盐末,他已经垂涎欲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
就在五十步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四肢踩树枝的声音,肯定不是人,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他的目力异于常人,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桂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二十二章 收获不菲
此刻,在那棵高大的山桂花树上,潜伏着一只凶猛的金钱豹。
它静静地横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准备从树上猛扑下去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抓住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几十步外的元庆。
这是一只生活在西内苑的雄性成年金钱豹,此时正是它发情争雌的季节,它争雌失败,被其他雄豹从西内苑逐出,它已将这一带划为自己地盘,一般它是凌晨或者夜间出来,但元庆烤山鸡的香味却吸引了它。
元庆曾经将一条凶猛的獒犬干净利落杀掉,因为那是条狗,不管再怎么凶恶,在元庆心理上还是一条狗。而眼前的猛兽却是一头豹,体长超过五尺,看样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
元庆不由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就算武力值比不过它,但智力值却超过它,元庆迅速思考杀豹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
元庆从后背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元庆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中,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元庆闯入它地盘,但如果元庆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元庆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元庆的第二支箭‘嗖!’地射至,强劲的长箭取它右眼,但这次金钱豹却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元庆…
元庆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张须陀刀法十三式中第一招,叫做‘劈山’,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但对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元庆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元庆的喉咙咬去。
元庆三年筑基和苦练的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翻,像根弯折的柳条,整个身体弯成半圆,使金钱豹也扑空,而同一时刻,他左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蛋上。
金钱豹痛苦得大吼一声,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元庆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杨四爹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五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同时和金钱豹跳入水中,这本来就是他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迅速消退,它也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小人类的对手,一入水,它便急向对岸游去,要逃了。
可没游出一丈,它的尾巴却被元庆抓住,硬生生将它拽回,金钱豹恼羞成怒,猛地回头一口咬去。
元庆等的就是这一刻,当豹子回头咬来的时刻,他已经潜入水,就像千百次的水中练刀一样,挥刀向豹子最柔软的心脏部位猛刺而去,他用的是障刀,前端尖锐,竟一刀戳穿了金钱豹的心脏。
金钱豹在水中咆哮、挣扎,渐渐的,它的身子不动了,血已经染红河水…
将元庆将重达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豹拖上岸时,他已累得气喘吁吁,十五根鲜艳的山雉羽毛依然在空中飘舞,但此时它们在元庆眼中却真的是轻如鸿毛。

一个时辰后,一个看身材仿佛十二岁的少年扛着一只体长超过五尺,重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大豹出现在都会市街头,顿时轰动全市,无数人围上来观看。
都会市也就是唐朝的东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时则叫利人市,都会市卖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种绫罗绸缎、珠宝翠玉、金银玉器等等,应有尽有,主要供应王公贵族,而利人市则是卖普通的茶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
元庆这只金钱豹当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卖,但他却想卖个高价,不想被商家盘剥,他想看看在都会市能否遇到有钱的王公贵族,价格就绝不止三百吊钱。
东市上的商人和顾客已经将他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足有数百人,大多是看热闹,但也有人动心。
“小郎,这豹子是哪里打的?”有好事者问。
元庆当然不敢说是城北,那里是西内苑,这只豹很可能是皇家散养,在西内苑猎豹,被人告发可是要被抓。